本章记载了利未人的职分。那支派在士师时代一直并不显赫,直到以利和撒母耳出现。及至大卫复兴宗教,利未人在众人中最受尊重。可喜的是,他们中有通达事理的人,足以维护本族的尊荣。这里记载:一、被派作守门的利未人,见历代志上26:1-19;二、被派作掌管府库和仓库的人,见历代志上26:20-28;三、在各地作官长和审判官、受托办理公共事务的人,见历代志上26:29-32。
历代志上 第 26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Verses 1-19
请注意:一、圣殿中设有守门的人,看守通往殿的一切出入口,开关各外门,并在门口值守;这不只是为着仪制,也是为着服事,要指引并教导那些到圣所院中敬拜的人当守的礼仪,鼓励胆怯的人,拦回外人和不洁净的人,并防备盗贼和其他敌挡神殿的人。就这一职分而言,传道人被说成受托掌管“天国的钥匙”(马太福音16:19),好按基督的律法准人进入,也将人摒除。二、那些蒙召作这服事的人中,有几位特别被提到是“大能的勇士”(历代志上26:6)、“壮士”(历代志上26:7)、“有力可任事的人”(历代志上26:8);其中还有一人是“有谋略的人”(历代志上26:14)。这人很可能是因“善于管理执事的职分”,又显出过人的智慧,“就为自己得了美好的地步”,于是从守门的岗位被提升到议事之处,正如提摩太前书3:13所说。
至于那些身体强壮、心志勇敢坚定的人,也正因此适合所分派给他们的岗位;因为无论神呼召人作什么服事,祂不是发现他们合适,就是使他们成为合适。三、俄别以东的子孙中有六十二人担任这职分。他就是那位恭敬而欢喜地接待约柜的人;你看他因此得了怎样的报偿。1. 他有八个儿子(历代志上26:5),因为神赐福给他。家庭的增长与建立都出于神的赐福;一个家庭若有许多儿女,并且像这些人一样能从事并卓越于服事神,这就是极大的福分。2. 他的儿子们被提升到圣所中受托的职位上。他们先前在自己家中忠心看守约柜,如今就蒙召在神的殿中看守。人在小事上忠心,就必受托更大的事。人在自己帐棚里谨守神的典章,就配在神的帐幕中掌管这些事,正如提摩太前书3:4-5所言。
大卫说:“我记念你的律法”;又说:“我所以如此,是因我守了你的训词”(诗篇119:55-56)。四、这里说到有一人“虽不是长子,他父亲却立他为长”(历代志上26:10);或者因为他极其优秀,或者因为长子十分软弱。他被立为首领,也许不是在承受产业上,因为律法禁止这样做(申命记21:16-17);而是在这项需要个人资格的服事上。五、守门的人和歌唱的人一样,也是借着掣签分派岗位,这个门多少人,那个门多少人,使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岗位,并尽好本分(历代志上26:13)。这里没有说他们像前面那样分作二十四班;但这里约有二十四个名字(历代志上26:1-11),所分派的岗位也是二十四个(历代志上26:17-18),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们也是分成同样多的班次。
住在神殿中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不仅得着好的供应、好的教导、好的事奉,也得着好的守卫。殿门有人看守,但新耶路撒冷的城门却有天使看守(启示录21:12)。
Verses 20-28
请注意:1. 有“神殿的府库”。一个大户人家若没有各样储备,就不能维持得好。坛上每日要用许多面、酒、油、盐、柴,此外还有灯所需的用物;这些都必须预先储备好,此外还有圣衣和器皿。这些就是“神殿的府库”。而且,因为金钱能应付万事,他们无疑也有充足的钱财,是从百姓的奉献中收来的,好用以购置所需之物;也许还储存了许多,以备急需。这些府库预表我们天父家中的丰盛,有余而且充足。在基督这真圣殿里,藏着“智慧和知识的宝藏”以及“测不透的丰富”。2. 还有“分别为圣之物的府库”,这些物多半是“从争战所得的掳物中”分别出来的(历代志上26:27),作为对神保护的感恩承认。亚伯拉罕曾把“掳来的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希伯来书7:4)。
在摩西时代,军中的官长凯旋归来时,也从掳物中献上“归主的举祭”(民数记31:50)。近来这敬虔的习俗又恢复了;不但撒母耳和大卫,连扫罗、押尼珥和约押,也都把战利品分别出来,归给神殿的尊荣和供用(历代志上26:28)。注意,神赐给我们越多,祂就越期望我们在敬虔和怜悯的事上回报越多。越大的成功,就当有越相称的回应。我们查看自己的产业时,应当思想:“这里有实用之物、贵重之物,也许还有华美之物;但分别献上的物在哪里呢?”争战的人也必须用他们的掳物尊荣神。3. 这些府库都有司库,就是那些管理它们的人(历代志上26:20、26);他们的职责是看守这些财物,免得“虫蛀锈坏”,也免得“贼挖窟窿来偷”,并在有需要时发放,又确保这些东西不被浪费、侵吞,或挪作俗用;很可能他们还记载一切收入和支出的账目。
Verses 29-32
神殿中的各样职分既都由利未人妥善供备了,这里又记载那些在外务上作官长和审判官的人;这些事不可忽略,就是为了圣殿本身也不可忽略。治理权柄和职事一样,都是神为教会益处所设立的制度。这里告诉我们:1. 利未人与各支派的首领和长老一同办理审判;这些人不能像利未人那样明白律法,因为利未人以研读律法为本分。那些服事圣所的利未人,那些歌唱的和守门的,都不参与这些外务;或者因为任何一项都足以占满全人,或者因为两样都担起来乃是僭越。2. 他们所负责的,既有“一切属主的事”,也有“王的事务”(历代志上26:30、32)。
他们管理国中的事务,无论属教会的还是属民政的;既看顾神的十分之一,也看顾王的税赋;既惩治那些直接得罪神和祂尊荣的罪,也惩治那些违犯政权和公共安宁的罪;既防范偶像崇拜,也防范不义,并留心使律法在这两方面都得以执行。很可能有些人专管宗教事务,另一些人专管世俗事务;如此一来,神和王两方面都得着良好的服事。一个国家若能这样把民政与圣事交织在一起,同心关注并推进,便是有福的。3. 在约旦河东那两个半支派中担任审判官的利未人,比在其余各支派中的还多;那里有二千七百人,而约旦河西只有一千七百人(历代志上26:30、32)。或者是那些偏远支派不像其余支派那样有足够本地的审判官;或者是因为他们离耶路撒冷最远,又位于邻国边境,最容易受偶像崇拜感染,因此更需要利未人的帮助来防止这事。边境必须严加防守。
4. 这里说这安排是在大卫作王第四十年作成的(历代志上26:31),也就是他在位的最后一年。我们越是看见那日子临近,就越应当殷勤行善。若我们活着得享自己劳苦的果效,也不要嫉妒后来的人得着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