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撒迦利亚书 3 章引言
本章借着大祭司约书亚的预表,说明当时祭司职分和神的教会的景况;其中又有关于真正的大祭司基督,以及他祭司职分之功效与永久性的诸般应许。约书亚的异象采取司法审判的形式:约书亚是被控告的人,按他的处境描述,说他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又按他所穿的污秽衣服描述,那正是对他提出控告的根据,撒迦利亚书 3:1。控告他的是撒但,站在他右边;审判他的是耶和华的使者,就是他所站立在其面前的那一位,撒迦利亚书 3:1。对控告者所宣告的判词,是以责备的方式发出的,并以主拣选耶路撒冷、以及怜悯地拯救这人来加强;而对约书亚有利的判词,则是吩咐人脱去他污秽的衣服,给他穿上华美的衣服,并将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这些事也都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 3:2。又以郑重声明的方式向他应许:他若遵行主的道,谨守主的职任,就必审理主的家,看守主的院宇,并得以在这些侍立者中间往来,撒迦利亚书 3:6。接着又向约书亚和与他同在的人说话,称他们为可作预兆的人;并吩咐他们留心听关于弥赛亚的应许,他被称为“大卫的苗裔”,撒迦利亚书 3:8;又被称为一块有七眼、上面有雕刻的石头,借着他,神百姓的罪孽被除去,撒迦利亚书 3:9。本章最后以福音时代圣徒的兴旺、平安和稳妥作结束,撒迦利亚书 3:10。
第 1 节
“天使又指给我看:大祭司约书亚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约书亚的右边,与他作对。”
他是一个从被掳之地归回的人,主要参与建造圣殿的工作,并且有许多仇敌拦阻他;他自己或他的儿子们在娶外邦女子的事上犯了罪,以斯拉记 10:18,他也可能对此有所纵容,因此撒但便立刻抓住此事,在神面前控告他。不过,更应当把约书亚看作不是按他个人,而是按预表来看,他代表他所担任之祭司职分的景况;在第二圣殿时期,这职分十分低微、卑贱、被轻看。或者,他也代表神的教会,因为祭司,尤其是大祭司,原是教会的代表。事实上,这异象也可应用于任何一个单个信徒的情形:他落入罪中,被撒但控告,而基督是他的辩护者。
“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这不是任何受造的天使,乃是基督,就是神面前的使者;他被称为耶和华,撒迦利亚书 3:2;他责备撒但,为他的百姓作中保,并除去他们的罪,用自己的义给他们穿上。“站在”他面前,不仅仅是指在他眼前、在他同在之中,更是指在他面前事奉;因为无论天使还是世人,主的仆人都是这样侍立的,但以理书 7:10。约书亚或者是在为百姓献祭,或者是在为他们求问神;或者更可能是在为自己和他们从被掳中蒙拯救而献上感谢,因为他们如同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并且祈求脱去污秽的衣服,穿上更整洁、与他职分相称的衣服;又求在建殿的事上得着帮助,抵挡那些拦阻他的人。此外,他也被带到这里,站在此处,像一个有罪的人,被控有罪,在这位面前受审。
“撒但站在他右边,与他作对”:或者是要藉着煽动参巴拉和其他仇敌来拦阻他建殿的工作;但更可能是要控告他的罪,提出指控,并求定他的罪,因为控告者通常站在被告的右边。亚兰文译本意译说:“罪站在他右边敌挡他。”当神的百姓陷入罪中时,撒但这“弟兄的控告者”、他们公开的仇敌,就留意此事,在主面前控告他们,并寻求定他们的罪。迈蒙尼德把这理解为撒但站在天使的右边;但无论是原告、控告者,还是为被提审之人辩护或敌对的诉讼人,通常都不站在审判官的右边。的确,在犹太公会,就是大审判庭中,有两个文士站在审判官前面,一个在右,一个在左;他们记下法庭中的陈词,以及无罪和有罪之人的判决;右边的记无罪者,左边的记有罪者。法庭的首领或主审坐在中间;他的副手,称为“法庭之父”,坐在右边;一位智慧人,就是重要人物,坐在左边。
但惯例是,诉讼人,就是所谓的“争讼者”,站在被传到法庭之人的右边,无论他是为他辩护,还是控告他。这里以及诗篇 109:6 所用的,正是指这习俗:撒但是控告人的,在他们右边控告他们;而神为他贫穷的百姓伸冤,也被描绘为站在他们右边。撒但在这里的工作,就是控告、提出罪状、请求定罪,并竭力使约书亚被宣判有罪;因为他站在约书亚右边,要作他的“敌对者”,正如“撒但”这个名字所表示的,这名字就来自这里所用的这个词;他总体上是人类的仇敌,尤其是神百姓的仇敌,更特别是那些处于神圣公共职分中的人的仇敌;对这些人,他正如使徒彼得所说,是“对头”,彼得前书 5:8,就是在公开法庭上敌对他们,以极其怨毒恶意的方式控告他们;他是一个极其不肯和解、顽固、厚颜无耻的敌对者,正如他的名字所表明的,以及这个词的词源所显示的。
虽然迈蒙尼德认为这名字源自一个意为偏离或转离的词;因为毫无疑问,他使人从真理之道偏离,转向虚假和谬误之路。
第 2 节
“耶和华向撒但说:‘撒但哪,耶和华责备你!就是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责备你!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吗?’”
这里的“耶和华”与撒迦利亚书 3:1 的“耶和华的使者”是同一位;他听见了撒但对约书亚的控告,这里称为耶和华,因为他是神的儿子,本是神。
“耶和华责备你,撒但哪”:这些话可以看作是圣子耶和华为约书亚和他的教会向父耶和华所作的代求,求父因撒但的恶意和邪恶责备他;堵住他的口,使他静默,不再继续控告;使他的计谋混乱,拦阻他作恶;把他践踏在百姓脚下,并将忿怒倾倒在他身上。或者也可看作是宣告将要怎样对待他,或者这位自己要怎样行;因为也可译作“耶和华必责备你”;有些人把前一句看作愿望,后一句看作明确的宣告,即父耶和华必定责备撒但;从使者所提出的理由和论据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神拣选了耶路撒冷,撒但虽竭力拦阻建造它,神却拣选它作自己的居所和敬拜之地;又因约书亚为此目的从火中被救出来。这种为他百姓而发的责备,是建立在神对他们的拣选之上的。
“就是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责备你”:这拣选是永恒的;是出于神对他们的爱和恩典;先于他们所行的一切善恶之工;坚定、稳固、不可改变。凡与这拣选有分的人,必要被呼召、被称义,并且将得荣耀;撒但与他们无干,他对他们的任何控告都毫无效力,罗马书 8:33。
“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吗?”这是指约书亚说的;不是指犹太人所说的那场火中得救,那时他与亚哈和西底家一同被投入火中,就是巴比伦王所焙烧他们的那火,耶利米书 29:22,而他奇妙逃脱;也有人说,八千年轻祭司逃进圣殿,在其中被烧死,只有约书亚得保全。这里所指的乃是他从巴比伦被掳中得救,也指祭司职分本身;因为在被掳期间,圣殿被毁,圣殿事奉停止,祭司职分就像火中的一根柴。虽然大祭司约书亚已经归回,祭司职分也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但尚未恢复昔日的荣耀,因为圣殿仍未建成;因此它还只像一根冒烟的火柴。此外,也可指神的百姓;参见阿摩司书 4:11。他们按本性如同被砍下来的枝子,像扔进火中、烧了一半的枯木;他们处于与父、子、圣灵隔绝的状态;他们无益无果,就其本身而言,正面临被神忿怒之火吞灭的危险;他们和别人一样该受这火,也都在其判决之下;并且当他们被定罪知罪时,心中就极其惧怕,生怕被这火烧灭。但借着神的恩典、怜悯、慈爱和大能,他们在有效的呼召中被从这种状态中抽出来,并且得以免于永远的毁灭。所以,撒但想要将这些蒙受如此恩典和美善的人带入定罪之中,因此被责备;这是邪恶而恶毒、狂妄而大胆、虚空而徒然的,因为这样的人既被神的恩典和大能保守,就必为永远的荣耀和福乐而存留。
第 3 节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
这是说他落在罪中。犹太作者把这解释为他儿子们娶外邦女子的罪,以斯拉记 10:18;或者他自己也娶了一个,正如耶柔米根据犹太人对此处的解释所说的;或者像游斯丁所暗示的,他娶了淫妇;或者他在重建圣殿的事上怠惰迟缓。无论究竟是什么,撒但都把这事夸大了,把他描绘成一个极其污秽的人,被罪遮盖,如同穿着污秽的衣服。罪完全可以称为污秽的衣服,因为连我们的义也都像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 64:6。这也可表示利未祭司职分的不完全,以及其中的污秽,至少是其中供职之人的污秽,尤其是在第二圣殿时期;同时也可表征主的百姓因所陷入的罪而有的玷污。
“站在使者面前”:如同一个被控告的人,被指控有罪,等候诉讼的结果。他站在那里,内心谦卑地感受到自己的罪孽,仰望基督的血和义,以求赦免和称义;并且祈求这些污秽的衣服能从他身上脱去,使他穿上细麻衣,与他祭司的身份相称。这样的破旧污秽服装,正是被控重罪之人所穿的装束。在罗马人中,尤其常见的是,一个人若被控重大罪行,在受审期间,就会披头散发,留长胡须,穿着污秽破烂的衣服,以极其肮脏寒酸的样子出现,因此这样的人被称为“穿污衣者”。不仅如此,不仅被告在被带到民众面前受审时要穿成这样,就连他的近亲、朋友和熟人,在法庭表决之前,也常常披头散发、穿着肮脏过时的衣服,哭泣哀求,请求免罚;他们以为借着这种污秽而变形的装束,可以激发民众的怜悯。
据说,罗得岛的使节在罗马因某次胜利先是穿白衣出现,适合作为祝贺之礼;但当他们被告知,罗得人并不配被算作罗马人的朋友与盟友时,他们立刻换上污秽衣服,到各要人的家中,以祷告和眼泪恳求,先审理他们的案件,再定他们的罪。反过来,有些人在受审时,为了蔑视控告者,作为自己清白的标志,并显示心志的刚强,甚至若可能的话,要震慑法庭本身,就会穿得极其华丽;至少,他们不会遵循上述习俗。据说西庇阿在法庭受审时,既不停止剃须,也不脱去白衣,更不照被告的通常装束出现;而曼利乌斯在法庭受审时,他的亲属中无人更换衣服;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被平民保民官审判时,表现得极其刚烈,摆出极为强硬的姿态,自以为凭着这种凶悍可以使保民官惧怕;希律在希尔迦努面前被控告时,也是穿紫袍进入法庭,身边还有武装卫队。
至于上述习俗是否通行于犹大地,而且是否早在这先知时代就已如此,则不甚明朗;虽然约瑟·本·戈里昂说,罪犯站在审判官面前时,身穿黑衣、头上蒙尘,是一种习俗。但无论如何,犹太人中确有这样的区别:经公会查验,被定为有罪或无罪的祭司,其服装各不相同;有罪的,要穿黑衣并蒙面;无罪、被判为正直完全的,则穿白衣,进去与弟兄祭司一同供职。
第 4 节
“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又对约书亚说:‘我使你脱离罪孽,要给你穿上华美的衣服。’”
这里“回答并说话”的,乃是耶和华的使者,就是约书亚所站在其面前的那一位;他回答撒但的控告,也回应约书亚的恳求。
“对那些站在他面前的人说”:不是撒迦利亚书 3:8 所说坐在约书亚面前的同伴;因为作为约书亚同伴的祭司们并不能除去罪;福音的传道人也同样不能,除非是在职分上或宣告上,作为器皿,把赦罪的佳音带给受苦的心灵;这里那些站在基督这位大天使、万有执政掌权者之首面前的侍从天使,或可作为其代表,他们是服役的灵,服事他。亚兰文译本意译说:“他对那些侍立在他面前的人说。”他们虽不能赎罪,也不能成就赎罪祭,却可以把赦免的信息带给一个跌倒的贫穷信徒。
“说:脱去他污秽的衣服”:要注意,按犹太规条,祭司的衣服应当是新的、洁净华美的;若变污秽了,不是洗白或洗净,而是留下来作灯芯,然后另换新的。所以这里吩咐的不是洗净约书亚的污秽衣服,而是把它们脱去。这并不是说“把他带走”,也不是对撒但说的;也不是对那些天使说:“把这个污秽的人从我面前带走,我不能忍受看见他”;而是说,把他的罪挪去。不是挪去这些罪的存在、权势或感觉;也不是指为这些罪成就赎罪,或把它们从公义的眼前挪开;而是把这些罪从约书亚自己的视线中挪开,使他有赦罪的确据和安慰的看见;在这方面,天使和传道人都可能有所帮助,参见以赛亚书 6:6。真正有效成就此事的,是那位有权赦罪的基督,正如接下来所说:
“又对他说”:就是耶和华的使者对约书亚说:
“看哪,我使你脱离罪孽”:这表明他确实犯了罪,也解释了他所穿污秽衣服的意义。基督把他的罪孽担当在自己身上,背负并为之作了满足,又把它挪得离他像东离西那样远;现在又使罪咎从他的良心中挪去,使他得着对那白白而完全之赦免的安慰看见。这个赦罪宣告前加上“看哪”,是为要确定其真实性,吸引他专注其上,并激发他因此而惊叹。
“我要给你穿上华美的衣服”:原文是可更换的衣服;因为在那些炎热国家,人常常换衣。这并不是指大祭司在赎罪日所穿上的祭司礼服,那时他脱去平常衣服,作完工后又再更换,利未记 16:23;大祭司确实有这类替换之衣,普通祭司也有,因为他们服职时与不服职时穿的衣服不同;但下一节连同冠冕所穿上的衣服,更像是祭司礼服。这里的“华美衣服”更像是节期和圣日所穿的富贵、贵重、宝贵的衣服;就是人外出、在众人面前出现时所穿,回家后又脱下的;尤其是洁净整齐的衣服,正如有人这样翻译这词,是与约书亚所穿污秽衣服相对的。受审的人穿上污秽衣服,被称为“更换衣服”;但这里把洁净的衣服称作“华美的更换之衣”,十分贴切;这实在是一次有福的交换!
这词是复数,可能表明不止一件衣服,有不同套装,可频繁更换,使人得着喜乐与舒畅;也可能指向基督里的信徒、凡有分于神恩典之人的各种衣服。他们有外在圣洁生活行为的衣服,是他们应当谨慎保守的,免得赤身而行;而这衣服常被罪所玷污,他们就在羔羊的血中洗净变白。又有圣徒在各自人生地位上尽本分时所有的正直与忠心之衣,尤其是在公共职分中履职的人,如约伯所说,以公义为衣服,公平为外袍和冠冕,约伯记 29:14。又有内在圣洁之衣,就是新人,由圣灵诸般恩典构成,如同穿上的衣服,使信徒里面全然荣耀;他们的外衣也是金线绣成的,就是基督的义,这是一件主要的衣服,称为“公义袍”和“救恩衣”,就是上好的袍子、婚筵礼服、洁白的细麻衣,这就是圣徒的义,启示录 19:8。因此亚兰文译本把这里的词译作“诸般公义”。
不过,既然也可能只指一套更换的衣服,那么这里也可能只指一种义,就是基督一次顺服所成就、使人称义的义;之所以这样称呼,是为表明它的卓越和丰满,足以遮盖并称义神所有的选民。像衣服一样,这义不在圣徒里面,而是披在他们身上,遮盖他们,使他们得温暖;保护他们免受伤害,并使他们美丽庄严。这件公义袍是基督为其百姓做成的,他也用它给他们穿上;这是他赐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从他领受;借此他们脱离一切罪和定罪,他们的人和他们的事奉都蒙神悦纳。
第 5 节
“我说:‘要将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他们就把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华美的衣服,耶和华的使者在旁边站立。”
这话或者是父耶和华说的;万天使都在他命令之下,他可以吩咐他们行他所喜悦的事;他常垂听基督的代求,也一直喜悦基督的义,并喜悦那些穿上这义的百姓;并且他赐恩之后,还要加增恩典。一个穿上基督之义的人,已经处在向上升高的地位;他正走在通向大尊荣和荣耀的路上。或者如一些人所想,这是耶和华的使者,就是弥赛亚,继续说的话;他愿意、命令、吩咐他的侍从去这样行,使约书亚显得与其职分尊贵相称,不仅洁净整齐,而且显出尊荣。更可能的,却是先知撒迦利亚的话;这或者表明他里面的心思和隐秘愿望,或者是他谦卑的请求,而这请求也蒙了垂听。因为他看见约书亚要成为完全的大祭司,还缺少一点什么,就为此代求。一个圣徒也会因另一个圣徒的恢复而喜乐;他非但不嫉妒最有恩赐、最有恩典的人,反而盼望他更多得着。
“于是他们就把洁净的冠冕戴在他头上”:这是大祭司所戴的冠冕,上面有一面金牌,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这是基督成为他百姓之成圣的表号;见出埃及记 28:4。冠冕是大祭司的服饰,是一种头上的遮盖物,好像帽子或头巾;它是用细麻布做的,因此称为细麻冠冕,利未记 16:4。约书亚先前所戴的,也许已经染污肮脏,所以这里请求给他戴上一个“洁净的”冠冕。照犹太作者所说,它长十六肘或十六尺,卷成土耳其式头巾的样子;它的希伯来名称也正是因为这样缠绕而得名。
约瑟夫所记载的是,它是“戴在头上的一顶帽子或便帽,不是尖顶的,也不包住整个头,只是稍微盖住一点,四周有缝隙,可以显出接缝和外形。”无论大祭司还是普通祭司都戴冠冕,这从出埃及记 28:4 可以看出;照犹太作者所说,他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缠绕包裹的方式:大祭司的冠冕包在头上,像你裹断骨一样,一层又一层,不成尖顶,而是平伏在头上;普通祭司的则由多层折叠和卷绕构成,渐渐向上隆起成尖形,如同睡帽或高顶帽。约瑟夫却与其他作者相反,说大祭司有两顶冠冕:他说,大祭司先戴一顶与其他祭司一样的帽子,其上又缝上一顶有蓝色花纹的冠冕。布劳纽斯认为这是他的错误,是因为固定刻有“归耶和华为圣”之金牌的蓝色带子而引起误解;否则这段文字就是败坏了,或被他人增补,因为这样就会使大祭司有九件衣服,而不是八件。
福尔图纳图斯·斯卡库斯却认为这段文字是真实的,并据此主张另有一顶更配大祭司的冠冕或帽子,是他特有的,制作极其精巧,其上绘有天球;于是约瑟夫又说,这帽子用蓝色或天青色做成,似乎象征天空;否则,神的名就不会放在其上。便西拉智训 45:12 极力称赞这大祭司头上的覆盖物,说它是“金冠在冠冕上,刻着圣洁,作为尊荣的装饰,精美的工艺,悦人眼目,华美可爱”;正如这里所说,是洁净华美的冠冕。
“又给他穿上衣服”:就是与他职分相称的祭司衣服,共有八件:细麻裤子、细麻内袍、绣花腰带、蓝色外袍、金制以弗得、巧工胸牌,其中有乌陵和土明、细麻冠冕,以及其上的纯金牌,利未记 8:7。在赎罪日,他还穿以下四件特别的衣服:裤子、内袍、腰带和冠冕,全都是细麻布的,利未记 16:4。这一切都预表信徒借着基督得着衣装,因为他们藉着他得以成为归于神的祭司。
“耶和华的使者在旁边站立”:为要看见一切都照他的吩咐而行;他不只是旁观者,因为他自己也参与给约书亚穿衣。他仍然站在那里,表明他持续照管约书亚,眷顾他,并且还有话要对他说,如下文所记。
第 6 节
“耶和华的使者告诫约书亚说:”
他不只是说出自己的话,而且附带起誓;仿佛呼天唤地作见证。这样做,是要坚固约书亚对他将要赐下之应许的信心,也坚固他对已经赐给他的恩典福分的信心,如罪得赦免、位分得称义、并蒙神悦纳。
第 7 节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若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命令,你也要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我也要使你在这些侍立的人中间来往。”
因为这位使者不是别的,正是天上地下万军之主。
“你若遵行我的道”:就是神的话语中所规定的道路,无论是道德律、礼仪律,还是福音之道;也包括在基督里这伟大之道、其实也是惟一的救恩之道中而行;并且在信心、真理、公义和圣洁的路径上而行;在神诫命的道路上而行,这些道路是可喜乐的,并伴随着平安。这样的行事为人和顺服,乃是神的恩典所教导并促使人去行的。
“若谨守我的命令”:就是他所托付的一切事,一切诫命和典章,尤其是那些属于祭司职任和利未事奉的事;见民数记 3:7。既蒙了如此多的恩惠,这样的要求原是合理的。
“你也要审理我的家,看守我的院宇”:就是在圣殿中主持治理,作其中的管理者,并照顾一切属百姓和祭司的院宇,以及由此产生的益处。意思是:祭司职分因被掳而久废,又因祭司们的罪而变得可鄙,如今却要恢复到从前的尊荣和荣耀。在神的家,就是教会中,有一席之地本是大尊荣;在其中作管理者、统治者,更是如此。
“我也要使你在这些侍立的人中间来往”:或者是在同作祭司的人中间,或在同作圣徒的人中间;但更可能是在那些站在耶和华使者面前、服事他的天使中间。这表示他将享受他们的同在,像他们一样,并在将来的天上状态中与他们一同事奉;在他们中间有“来往之处”,既表示天上状态的喜乐,也表示其稳妥和荣耀;见以赛亚书 57:2。亚兰文译本很贴切地意译说:“在死人复活或得生命的时候,我要使你起来得生;并赐你脚,在这些撒拉弗中间行走。”这里所影射的,是圣殿中的那些廊子,基督曾在其中行走,约翰福音 10:23,以及以西结圣殿中的铺石地,以西结书 40:17。
第 8 节
“如今,大祭司约书亚啊,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都当听。他们是作预兆的人。我必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
这是要他听将要进一步论到弥赛亚,就是他和一切祭司之原型的那一位。
“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犹太人把这些人解释为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就是那三个从烈火窑中蒙拯救、为他们行了奇事的人;但更可能是指那些同约书亚一起从被掳中归回的祭司、先知和首领,尤其是那些坐在他面前、作他门徒、受他教导祭司职分之事的年轻祭司。
“因为他们是作预兆的人”:或译“神迹之人”、“奇事之人”;他们预表基督这位伟大的大祭司。他们是“令人惊异的人”,正如神所有的百姓都是这样。他们自己也惊讶,神竟然会爱他们,对他们有意念;竟与他们在他儿子里立圣约;差遣他为他们死;用恩典呼召他们;使他们作儿女、作后嗣,最后又领他们进入荣耀。他们也令世人惊讶:他们竟作出这样的拣选;竟能如此欢喜忍耐地担当苦难;竟在苦难中这样被扶持,甚至在其中兴旺成长。信徒的一生,处处都是奥秘和奇妙。他们也令天使惊叹,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的、羔羊所救赎的、又从人间召出来的;并且他们自己还要观看奇妙之事,那些事将使他们直到永远都沉浸在惊叹之中。亚兰文译本将这话意译为:“因为他们是配得为他们行神迹的人。”其实,他们本不配,但恩典的神迹确实为他们而行,而接下来的一件就是。
“因为,看哪,我必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有些人把这解释为所罗巴伯,但并非如此;这里乃是弥赛亚,正如约拿单的亚兰文译本所意译的,这也是其他一些犹太作者的意思。金奇虽然把“苗裔”解释为所罗巴伯,却也承认他们中有些解经者把它解释为弥赛亚;他说,这就像是在说,尽管我赐给你们这次拯救,但当我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时,我还要赐给你们比这更大的拯救。他们又把这话解释为弥赛亚,因为弥赛亚的名字是 Menachem,即“安慰者”,其数值与“Tzemach”,“苗裔”相同。亚本以斯拉先照金奇那样解释,随后又补充说,许多解经者都认为这苗裔就是弥赛亚;他被称为所罗巴伯,是因为他出于他的后裔,正如他也被称为大卫;“我的仆人大卫必永远作他们的王”,以西结书 37:25。另一位犹太作者拉比亚伯拉罕·西巴也把这理解为弥赛亚。外邦人常把他们的英雄称作诸神的枝子;诗人中常见“宙斯的枝子”、“玛尔斯的枝子”等称呼,或许就是取自弥赛亚这名字。作为中保,他是神的仆人;他借着由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就成了仆人;他是神所拣选、所差遣、所奖赏的仆人,而他事奉最主要的内容就在于救赎他的百姓;并且他是顺服、殷勤、智慧、忠心的仆人。
“苗裔”这名字在别处也归给他,以赛亚书 4:2,表明他按人性而论的出身,以及这种出身的卑微;同时也表明他自己和对于他百姓的丰盛结果子。“使他发出”是指他的道成肉身;这说明他在此之前已经存在,与神同在;如今神把他带出来,作为他向人施恩和慈爱的明证。因为这是一件极其重大、极其奇妙、必然要成就、也值得人留意的事,所以前面加上了“看哪”。七十士译本把这个词译作“东方”或“日出”;拉丁通俗译本也译作“东方”。因此,另一位撒迦利亚称弥赛亚为“从高天临到我们的清晨的日光”,路加福音 1:78;他的一个称号又是“公义的日头”,玛拉基书 4:2。外邦人把天的东方归给他们的神,视为他们的居所和住处;弥赛亚也是从那里来到,这从天而来的人,生在世界的东方。有些人把弥迦书 5:2 译作“他的根源出于东方”;他升天,是从耶路撒冷东边的橄榄山上去的;他再来时也要从同一方向的天际而来,因为他的脚必站在那山上,使徒行传 1:11。他就是启示录 7:2 所说“从日出之地上来”的那位天使。也许正是因为这里以及别处把这个词用于弥赛亚时的这种译法,他才在外邦人中以这个名字为人所知。有人认为塔西佗所说的话正是指此:“许多人深信,祭司古书中有一则预言,说那时‘东方’必得势。”也就是说,那时有一位名叫“东方”或“旭日”的人要出现,或在世上掌权。
第 9 节
“看哪,我在约书亚面前所立的石头,在一块石头上有七眼。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亲自雕刻这石头,并要在一日之间除掉这地的罪孽。”
这不是所罗巴伯手中的准绳,也不是他在约书亚面前所立、圣殿的第一块根基石;乃是以色列的石头基督,就是匠人所弃的那块石头,是属灵建筑、就是教会的根基石和房角石。这石头摆在约书亚面前,是要他把信心建立在其上,看见自己在其上的安全稳固,并因此得安慰;也好摆在别人面前,教导他们这石头的性质和用途,使他们也得安慰。它先是在先前关于基督的预言中,预言性地摆在他面前;后来在殿的根基立定时,以斯拉记 3:9,又以预表的方式摆在他面前,因为圣殿预表教会,其根基预表基督。这石头由耶和华所立,表明他是主要的建造者;表明这石头必是极其卓越的,因为是他所立的;也表明那以此为根基的建筑必然站立得住;并且使次等工人因此大得勉励去作工;见以赛亚书 28:16。维特林加在所引之处把这里的约书亚解释为以赛亚,因为在那处预言这石头的就是以赛亚,而这石头借着预言之灵摆在他面前;以赛亚和约书亚这两个名字在意义和构形上相同。但以赛亚并不是大祭司;因此没有理由认为本节中的约书亚与前面的大祭司约书亚不是同一个人。
“在一块石头上有七眼”:这或者是指基督自己的眼,就是在他里面的眼;因为基督不仅是活石,也是有眼能看的石,并且是全然看见的;他全是眼。这也许是影射某些石头上有眼状纹理。谢赫策尔曾提到一块石头,称为“眼石”,是在西拉河中发现的;它像眼球前部,黑色瞳孔嵌在雪白之中,隔着一小段距离,又似乎被另一圈黑色环绕。又可拿“玛瑙”来比较,其中间有缟玛瑙,状如眼睛,因此维尔施称之为“眼玛瑙”和“缟玛瑙之眼”。有些石头上有动物眼睛的图案,因此得名,如“羊眼石”,极像山羊的眼;“狼眼石”,其中间的黑色被白色包围,与狼眼完全相似;“猪眼石”,形似猪眼。还有些像人的眼,如一种称为“三眼石”的,与缟玛瑙同出,像三只人眼并列;普林尼都提到这些。但这里是一块有七眼的石头,表明他作为神性位格有完全的视力,对他百姓有特别的看顾,并且他作为中保有恩典的丰满;因为在他里面,为着他百姓所用,圣灵的恩赐和恩典之丰满,正由七眼所表明,启示录 5:6。这些七眼也可总括地表示基督的全知,这全知遍及一切人和一切事,使他极其适合作教会的元首和世界的审判者;也表示他对自己百姓从永远直到时间之中、在归正时、归正前后,以及在他们一切试炼和操练中的特别知识、照管和警醒。
或者,这七眼是指那些注目于他、专心仰望他的眼;意思就是,一切的眼都在他身上。父神的眼在平安之约和圣约会议中就已注视他;在旧约之下,也注视他,因他是其百姓的中保,要为他们成就满足;到了日期满足的时候,又要差遣他出来;在他幼年时期和一生中,保守他;在他全部降卑、受苦和受死之中,父的眼也在他身上,带着喜悦和满足;他在坟墓中时,父也看顾他,使他复活;如今他在天上,父仍看顾他,为要使他的百姓蒙悦纳。圣灵的眼也在他身上,为要将属他的指示给他的百姓。天使的眼也在他身上,仰赖他、服事他、敬拜他;当他在地上时,他们注目于他;当他升天,以及如今在天上时,仍是如此。旧约之下众圣徒的眼也都在他身上,期待他,仰望他的位格,仰望他将要献上的血和祭。新约之下,历世历代各处一切信徒的眼,也都向着他,求赦免、公义、生命和救恩。到他第二次驾着天云降临时,一切人的眼,无论善恶,也都要定睛看他;而一切得荣耀的人,更要直到永远仰望他,观看他的荣耀。这个意思与亚兰文译本相合,它把这话译作:“在一块石头上,有七眼注视着它。”约瑟夫·金奇把这些眼解释为七个人:约书亚、以斯拉、所罗巴伯、尼希米,以及三位先知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亲自雕刻这石头”:或者是用他选民的名字来雕刻;这些名字不仅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他们的人也被交在他手中,刻在其上;他们被担在他的肩上,因为他照管并治理他们;他们也在他的胸牌上、在他心上,因为他是他们的代表,在主面前把他们呈上作纪念;正如以色列各支派的名字刻在大祭司肩上的宝石和胸牌上一样;在这一切事上,耶和华都亲自参与。或者是用圣灵的恩赐和恩典来雕刻,如同雕琢磨光的石头;他的人的身体是由神预备、塑造的,他的人性灵魂也被圣灵充满;他作为中保,满有恩典和真理,这正是他荣耀的一方面,并吸引信徒的眼目归向他。
又或者,这些雕刻是指基督所受的苦,就是他肉身上的创伤和印记;或可译作他脚、手和肋旁的“开口”;那些被钉子和枪刺所切开的伤口和裂口;这一切都照着神的定旨、旨意和美意而成,照着他所命定、所吩咐的旨意,而基督顺服了这旨意;并且这些也蒙神喜悦,因为这是他旨意和圣约的成就,使律法和公义得着满足,为其百姓赢得了救恩,也使神得荣耀。除非这里更应理解为他的人性在天上的高升和荣耀,即他在那里被美化、装饰、冠以荣耀尊贵,并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事实上,这一切意思都可能包括在内。
这里的影射,似乎是指石头的雕刻,无论是天然形成的,还是人工雕刻的;有些石头上有形状和图像,不是人为雕成,而是神所赐、天然生成的,如前面所提那些像眼睛的石头,以及厄庇鲁斯王皮洛士戒指上的那块玛瑙,其中可见九位缪斯和手持竖琴的阿波罗;普林尼指出,那并非人工雕刻,而是天然斑纹恰到好处地排列,使每位缪斯都带有自己的标志。也有些则是人工所雕,如大祭司肩上戴的缟玛瑙石,其上刻有以色列众子的名字;由此可见,在宝石上雕刻的艺术十分古老,古人在这方面据说胜过今人;他们在玛瑙、红玉髓、缟玛瑙上的雕刻,远超近代人的作品。亚历山大时代的皮尔戈特勒斯,以及罗马初代皇帝时期的迪奥斯科里德斯,是我们读到的最著名雕刻家。
这门技艺与其他雅艺一起,随着罗马帝国的倾覆而沉寂,直到十五世纪初由两位意大利人重新振兴,此后在欧洲就相当普遍了。但既然这里的石头是为建造而用,更可能影射的是建筑物中房角石和门面的雕刻与磨光,尤其是圣殿中所用那些昂贵、精巧、雕花的石头;见马可福音 13:1。或者是影射立根基时所安放的第一块石头,人们在其中刻上小圆形凹槽,并嵌入金银牌章,载明建造者的姓名、国籍、出身,以及建筑开工的日期、年份和在位君王;这些小圆形物,被认为称为“眼”,是因为眼睛本是球形。格劳秀斯认为,这里就是指在石头上雕刻七眼;他把这石头解释为所罗巴伯手中的准绳,在圣殿根基立定时,撒迦利亚书 4:10,那时这七眼忽然显现在其上,这就是撒迦利亚书 3:8 所说的奇事。
“我要在一日之间除掉这地的罪孽”:这里不是指犹大地,也不是迦勒底,而是指以马内利之地,就是神的教会和百姓,以赛亚书 8:8;就是一切蒙拣选、与神立约的人,基督为他们受苦、为他们而死,他们也被安放在这块石头之上。耶和华把他们的罪从他们身上挪到作他们中保的基督身上;基督藉着担当这些罪和其刑罚,将它们除去;当他为他们成为祭物时,神又把这些罪从他和他们身上都挪去,完全从视野中除掉,以致神永不再把这些罪归到他们身上,也不因这些罪定他们的罪;这一切都在“一日之间”完成。拉希注释这里说:“我不知道这是哪一日。”但我们基督徒知道,那就是基督受苦、受死、把自己献为赎罪祭的那一日;借着他一次献上自己,他就永远除掉了罪;这一切都在一日之间成就了,希伯来书 7:27,就是在他受苦的那日,当他在十字架上断气时说:“成了”;就是说,罪的问题,以及从罪而来的完全救恩,都完成了。
第 10 节
“当那日,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各人要请邻舍坐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
这里的“那日”指福音时代,这时代从基督的道成肉身、受苦、受死、复活开始,至今仍然继续;有时称为救恩的日子、蒙悦纳的时候、得赎之年的时期。
“你们各人要请邻舍坐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这可以表示蒙恩之人切望别人归正;他们巴望别人来到施恩的途径之下,也盼望这些途径于他们有福,使他们得以认识基督,并与他们一同有分于同样的恩典;这乃是出于他们对自己所享之福分的体认,出于对不朽灵魂的爱,和促进神荣耀的愿望。它也可表示福音时代的丰盛多产;基督是真葡萄树,满载宝贵果子;圣徒一切结果子都从他而来;他们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他的果子在他们口中甘甜;他家中的供应极其美好宝贵,因此别人也被邀请来分享。它也同样表明圣徒彼此之间的交通和团契;他们私下交谈,在公共敬拜中联合,在主的桌前一同坐席,并彼此鼓励如此行;这一切又都因神的同在和与神的相交而达到顶点。此外,这些话还可提示信徒在福音时代所享有的平安宁静,以及他们在基督里、藉着基督所得的安全和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