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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8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Romans 8 (part 1/2)

罗马书 8 章引言

前一章表明,成圣的人并未脱离住在他们里面之罪的存在;这正是他们普遍抱怨和不安的根源。本章则表明,称义的人已经脱离了罪咎,并且免于因罪受刑罚;因着父、子、圣灵的恩典,既享有各种特权,就极有理由欢喜快乐,甚至在信心充足、完全确据中夸胜。这些特权在本章中被分别、详尽、广泛地提及。

本章从罗马书 8:1 开始,指出圣徒在基督里所得的一项特别特权,就是借着与基督联合,得以完全脱离一切定罪;而这又是从他们借基督必然并确定地脱离罪中推论出来的,参罗马书 8:25。享有这特权的人,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并且由于这联合,他们乃是顺着基督的灵而行的人。接着在罗马书 8:2 给出证实这特权的理由,这理由或者是出于福音,宣告圣徒脱离律法;或者是出于圣灵的大能与效力,使他们脱离罪的暴政和辖制;又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出于基督人性的圣洁,这乃是他们称义的一部分根据。

罗马书 8:3 中,这特权以及圣徒对它的分,就因基督被差遣而显得更加明白;他被差遣,是要为他们带来永远的公义,这正是此特权的根基。基督被差遣的缘由,乃是律法的软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人因本性败坏而无力成全律法。差遣者,即这差遣的有效因,乃是父神;被差遣者是他自己的儿子;他被差遣的方式,是取了人性,这人性看起来似乎有罪;神在这人性中所作的,乃是在其中定了罪案;这也就是在他里面的人不被定罪的缘由。所有这些的目的,在罗马书 8:4 中表明,就是使律法的义得以由基督为他们完全成全,或者说在他里面由他们得以成全。关于这些人,保罗的描述在某方面与罗马书 8:1 相同;在重申这描述的一部分之后,使徒便继续说明未重生之人与重生之人的分别,见罗马书 8:5:一方面是他们的品格不同,一类属肉体,或说随从肉体;另一类属灵,或说随从圣灵;另一方面是他们的情感不同,一类思念肉体的事,另一类思念圣灵的事。

这两种心思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亦即属肉体的心思与属灵的心思,在罗马书 8:6 中被指出:前者导致死,后者带来生命与平安。关于前者为何如此,罗马书 8:7 给出了理由:属肉体的心与神为仇,不服神的律法,而且也不能服,因此除了死以外,别无可期。由此在罗马书 8:8 得出结论:未重生的人既然心思性情如此,就既不处在讨神喜悦的光景中,也没有能力行神所悦纳的事。

随后在罗马书 8:9,使徒回到他先前岔开的论证,指出虽然以上的话是论未重生之人说的,但他对收信的人却另有看法;他们不在肉体之中,也不思念肉体的事,因此不至于落在定罪和死亡之下。他借着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来证明这一点;因为凡没有圣灵的人,就没有证据表明自己属基督,也就因此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免于定罪。此外,他又借着基督在他们里面这一点来证明;这正表明他们是在基督里,因此也表明他们享有上述特权,见罗马书 8:10。其结果便是:虽然身体因罪是必死的,也确实会死,但灵魂却不仅自然地活着,也属灵地活着;如今借着在基督里的信而活,将来也因归算给它的基督之义在荣耀中活着,因此脱离定罪与死亡。不仅如此,由于圣灵住在他们里面,他们必死的身体在普遍复活时也要被赐生命,见罗马书 8:11

使徒又由神在灵魂与身体上赐下的这一切恩惠推论出,圣徒有责任不可按属肉体的方式生活,而要按属灵的方式生活,见罗马书 8:12;并在罗马书 8:13 劝勉他们如此行,又以这些道路的不同结局为激励:随从肉体生活会导致死;借着神的灵治死罪,则会得生命。

而且,既然他先前用顺着圣灵而行来描述那些脱离定罪的人;而他们之所以顺着圣灵而行,又是因为他们被圣灵引导;并且被圣灵引导这件事,正是他们神圣儿子名分的证据,见罗马书 8:14,于是他便转而讨论收养的特权。至于这些圣徒确实有分于此特权,他在罗马书 8:15 予以证明: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得着那属奴仆、使人受捆绑的灵;另一方面,他们得着了儿子的灵,这灵已向他们显明这恩典,并显明他们在其中有分。他们既领受了这儿子的灵,其明证就在于他们在这灵感动之下称神为父;并且这灵也向他们的心作见证,证明他们是神的儿女,见罗马书 8:16,这是他们自己所能察觉的。

使徒又由这收养的特权推论出后嗣的名分,见罗马书 8:17;这后嗣的特权是无与伦比的:就其对象而言,乃是神自己;就与谁同作后嗣而言,乃是与基督耶稣同作后嗣;而他们与基督一同承受荣耀产业的道路,则是与他一同受苦,也为他受苦。他们并不需要以此为难,因为他们所受的苦与将要享受的荣耀根本无法相比,见罗马书 8:18。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盼望这荣耀;其中后者在罗马书 8:19 被描述为“受造之物”,即整个受造界;又以他们当时的景况来描写,即福音已经临到他们中间,许多人因之归信,这就使人盼望在他们中间有许多神的儿女被生出来,见罗马书 8:19。又在罗马书 8:20 提到他们先前的情形,为的是借着神如今差遣福音到他们中间这一福分,更显明神的恩典;他们先前是服在虚空之下,被这世界的神任意掳去,见罗马书 8:21;此后又因着要从捆绑得释放而进入自由,他们便活在盼望和期待中,见罗马书 8:21。关于这种叹息和如同生产之苦般的经历,使徒和其他曾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传道人都可作见证;这乃是在属灵意义上为要使许多神的儿子在外邦人中生出来,见罗马书 8:22

不仅外邦人如此,犹太人也是如此;他们在罗马书 8:23 中被描述为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在等待神儿女在外邦人中显明,好与他们一同最终完成那奥秘的身体,并一同分享前面所说的荣耀,这是他们儿子名分和后嗣身份所赋予他们的。并且,人有充分理由存着忍耐和盼望等候这事,一方面是因为救恩与盼望之恩紧密相连;另一方面是因为所盼望之事虽未看见,却是确定的,见罗马书 8:24

由此使徒继续思想那些在圣灵里、顺着圣灵而行之圣徒所拥有的另一项特权:圣灵帮助他们的软弱,尤其是在祷告上;有些情形下,他们并不知道当求什么,见罗马书 8:26。而圣灵是借着替他们代求来帮助他们的;这代求在他们里面表现出来的方式,是说不出来的叹息;其依据的准则,是神的旨意,因为鉴察人心者知道圣灵的意思,见罗马书 8:27

总而言之,在基督里的信徒所享有的特权是如此之大,以致天下万有,无论天上的、地上的,在他们自己身上的,或在别人身上的,无论好事坏事、顺境逆境,都一同效力,使他们得益处,所以最终没有一件事会真正对他们不利,见罗马书 8:28。这些人乃是爱神的人,也是按着神旨意蒙召的人。既然提到了这点,使徒便进一步追溯一切这些以及其他特权的泉源与根基,就是神永远的爱;这爱借着他对自己百姓的预知表现出来,见罗马书 8:29;这预知是他们预定效法基督形像的原因,而基督乃是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并且,这预定与蒙召、称义、得荣耀是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的,见罗马书 8:30

由这一切恩典之福,可以得出结论:神是站在这些蒙恩者一边的;他们无需惧怕任何事,反倒可期待一切美善,见罗马书 8:31。又有一个由大及小的论证来证实此事:神既已将自己的儿子赐给他们,也必将万物白白地赐给他们,见罗马书 8:32。因着这一点,使徒在信心的夸胜中挺身而起,向众圣徒的一切仇敌发出挑战,并断言没有任何控告能够对他们生效,因为称他们为义的是神,见罗马书 8:33;并且他们也绝不会被定罪,因为基督的死已经使他们脱离此事,而他的复活、坐在神的右边,并为他们代求,又更坚固了这保障,见罗马书 8:34。接着他又问:基督既以这些实例显明了他对他们这样的爱,还有什么能使他们与这爱隔绝呢?见罗马书 8:35。随后他列举了圣徒今生所遭遇的多种事;这些事虽然在人眼中可能使他们显得卑微、可怜,却丝毫不能减损基督对他们的爱。圣徒的处境确实如此,他们为基督的缘故遭受患难、痛苦,甚至死亡,这在罗马书 8:36 中借着诗篇 44:22 的见证得到了证明。之后,对前面那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前面所提到的一切都不能使他们与基督的爱隔绝;不仅如此,借着那爱他们的基督,他们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而且是得胜有余,胜过他们一切仇敌,见罗马书 8:37

本章最后在罗马书 8:38 结束,使徒满有坚定不移的确信:在整个宇宙、整个受造之物的范围之内,无论是什么存在,无论善恶,无论现在的或将来的,他后面虽列举了许多,却没有一件能使他,或使任何神的百姓,与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综上所述,尽管有内住的罪,尽管今世有各样患难伴随他们,但一想到他们所享有的众多特权,以及他们所承受的荣耀,他们就有充分理由欢喜快乐,并看自己是处在最稳妥、最幸福的光景中。

第 1 节 所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使徒在前一章已经详细论到信徒在自己里面所感受到的挣扎与争战,也揭示了圣徒忧苦和抱怨的真正原因,以及他们今生最大不安的所在;现在他进一步指出,他们有属灵平安与喜乐的坚实根基和基础,这根基出于他们的称义和收养,出于神的旨意与定旨,尤其出于神在基督里永恒不变的爱;这一切恩典之福的源头、泉源与保障都在其中。本章一开始,就极其安慰地说明了在基督里之信徒的稳妥。使徒并不是说他们里面毫无可被定罪之物,因为罪在他们里面,而罪本是当被定罪的,他们自己也定罪它;罪也确实伤害他们属灵的喜乐与安慰。但由于他们在基督耶稣里,这罪却不能使他们落入定罪之中。

他说,对他们有“ουδεν κατακριμα”,即“连一个定罪也没有”;或者说,没有一道定罪的判决落在他们身上。这必须理解为不是指那些不合法的定罪,因为他们会受到许多来自自己内心、世界和魔鬼的控告;而是指合法、公正、可成立的定罪,而这样的定罪却一个也没有。父神不会这样定他们的罪,因为是他称他们为义;子也不会,因为他们是靠他的义被称义;圣灵也不会,因为他向他们的心作见证,证明他们正处于称义的状态。对他们而言,没有一项定罪因他们众多的罪,无论原罪还是本罪,而仍然存留;虽然每一样罪本都配受定罪。神的律法也没有一道定罪临到他们;罪固然是违犯律法,律法本是定罪的律法,但它只是向那些在其辖制之下的人定罪;对于属基督、并被他从律法之下救赎出来的人,却不是如此。

此外,使徒说,如今圣徒不被定罪;这个“如今”不应当被理解为好像他们从前曾在定罪之下。的确,从他们在亚当里,并在与亚当所立的行为之约中被看待而言,或者在他们被定罪知罪时自己的感受而言,他们曾是在定罪的判决之下;但若从他们在基督里被看待而言,就是从神所拣选的人向来在基督里、并且基督又作他们的中保和保人、因此从永恒中就作他们保障这一方面来看,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处于定罪的状态。这个“如今”也不是说他们今后还有可能被定罪,只是现在不被定罪;因为导致定罪的罪已经被除去;基督已经亲自担当了他们的罪本该受的定罪;他们所领受的称义是脱离一切罪的,不论过去、现在、将来;他们与基督的联合是不可拆散的,而基督的爱与神的公义都绝不会容许他们被定罪。因为这里的“如今”不是时间副词,而是推论的标记;使徒乃是从神的恩典推论出这项特权,而这恩典的结局乃是永生,见罗马书 6:23;或者从信徒将必然脱离罪、为此他献上感谢这件事推论出来,见罗马书 7:24

这里提到的这项特权,就是“不定罪”。“定罪”有时是指其原因,也就是罪,不论原罪还是本罪。如今,神的选民虽然按本性和实践来说都是罪人,归信之后他们里面也仍有罪,因为他们的成圣是不完全的;然而就称义而言,他们里面却没有罪。所有的罪都转归到基督身上,他已经把一切都除去了;他借着自己的血得了万罪的赦免,借着自己的祭废除了万罪,借着自己的义使人脱离万罪而称义,并拯救他的百姓脱离一切罪。

“定罪”也可从罪咎方面来理解。全人类都对亚当的罪有罪责;他们又因自己实际违背律法而成为有罪的人;当被神的灵知罪时,他们也承认自己确是如此;并且每次犯罪,又在良心上增添新的罪咎。但被基督的血所洒的心,乃是脱离罪咎的;因为一切罪咎都转归于基督,而他已经把它除去;因此,对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就不再有受刑罚的义务。

再者,“定罪”也可以指那定罪的判决。虽然律法的判决在亚当里曾临到众人,因此从他们在亚当里被看待时,也临到神的选民;但既然这判决已经在基督这位他们的保人身上、在他们的地位上并代替他们执行了,因此就没有一道判决仍存留在他们身上。

再进一步,“定罪”还可以指实际的沉沦,或永远的死,就是罪的工价;但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绝不会死这个死。他们乃是被命定得永生,并且已从这死中被救赎出来;他们因基督得生,并且永生在他里面已经为他们得着保障,他们也必定享受这永生。

有分于这项特权的人,被描述为“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不是那种只是在名义上在基督里的人,因为这种人仍可能失落沉沦。这里“在基督里”,或者是指神的选民自永恒以来在基督里所有的那联合与权益:他们被他以永远的爱所爱;在婚约关系上与他许配;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他里面蒙拣选;如肢体与元首一般与他联合;在恩典之约中于他里面被看待,那时他为他们承担保人的责任;因此,尽管他们在亚当里堕落,却仍在他里面蒙保守。到了时候,他取了他们的性情,在这性情中代表他们;当他挂在十字架上、被埋葬、复活、并坐在天上时,他们也都被算在他里面。正因与基督这样的联合,正因在他里面,他们就从一切定罪中得稳妥。或者,这也可以指归信时那公开、显明地在基督里;那时他们成为新造的人,出死入生,因此决不进入定罪之中。

因此,他们又被进一步描述为“不随从肉体而行”的人;这里的“肉体”不是指礼仪律,而是指败坏的本性,或人的败坏性情,称为“肉体”,因为它借着属血气的生殖传递下来,以属肉体的事为对象,多半显露在肉体上,并使人成为属肉体、血气的人。使徒并不是说,不被定罪的人是那些里面没有肉体的人,因为重生的人里面仍有肉体;他也不是说那些在肉身中的人,就是在身体中的人不被定罪;而是说,那些不随从肉体而行的人不被定罪,也就是说,不随从败坏本性的人;这表明他们不是跟从它的指使,不以它为引导,也不是持续不断地走在犯罪的道路上。

“乃随从圣灵而行”;这里的“灵”不是指与属肉体礼仪相对的属灵敬拜,而更可能是指与败坏本性相对的恩典原则,这原则因其作者、所在与性质而被称为“灵”;或者就是指神的圣灵,一切恩典的有效因。随从这灵而行,就是以他为引导,跟随他的指示、感动和带领;凡借着信心行在基督里、效法他、走在公义与圣洁道路上的人,就是如此;这样的人行路就愉快、欢然、稳妥。

现在要注意,圣徒这样的行事为人,并不是他们不被定罪的原因;它只是描述那些有分于这特权的人,并作为他们对这特权拥有权利的明证,也证明他们确实在基督里。并且还可以进一步指出,若没有与基督联合,若不先在他里面,就不可能随从圣灵而行。短语“乃随从圣灵”在亚历山大抄本、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叙利亚译本中被省去;某些抄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甚至省去了对这些人的全部描述。

第 2 节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这些话很难解释。它们可以理解为指福音揭示并宣告人脱离摩西律法,因此根据这律法就“没有定罪”了,见罗马书 8:1。这里“赐生命圣灵的律”可以是指福音;它被称为律,不是因为它取代行为之律并废掉它,也不是因为它要求履行某些条件、命令人遵守某些职责,或在不顺从时发出威吓;而是因为它是一套教训、秩序和真理链条,正如希伯来文“ תורה ”所表示的,而这词有时也用于指福音,如以赛亚书 2:3;希腊文“νομος”在罗马书 3:27 也有此用法。

它可以称为“圣灵的律”或“圣灵的教训”,因为圣灵是其作者,并使它对人的灵魂大有能力和功效;借着它,神的灵被传递进人的心里;并且它的内容乃是属灵之事。它又被称为“赐生命之灵的律”,因为它显明借着基督得生命与救恩的道路;它是使死在罪中的人得生命的工具;在他们里面生发信心,使他们凭信活在基督里,并使衰弱下沉的圣徒得着复兴;它也提供属灵粮食,用以扶持生命。而这律说是在“基督里”,或说藉着基督,是因为它从他而来,也是论到他的;他就是福音的总纲、实质和主题。

“罪和死的律”则可以指摩西律法,这律被称为“罪的律”;不是说它本身有罪,或命令、鼓励人犯罪,因为它严厉禁止罪;而是因为借着它,并因着人的本性败坏,罪被激动并增多;律法成了罪的权势,人也藉此认识罪。它也可称为“死的律”,因为它在不顺从的情况下以死亡相威吓;它宣判并裁定犯法者归于死;当它带着能力临到人时,就将人一切藉顺从得生的盼望击碎;它使人仍然死在原处,既不给生命,也不给生命的盼望;没有人能藉它活着,或被称义。

如今,虽然基督是人脱离这律的作者,但福音却是启示并宣告这释放的工具;这释放并不是免去对律法的顺服,而是脱离律法的咒诅和定罪。这样的解释与罗马书 8:1 十分吻合。

此外,这些话也可以理解为神的灵的大能和功效,使重生的人脱离罪的统治与暴政;这也可作为他们“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理由,见罗马书 8:1。把“生命”归于神的灵,或称他为赐生命的灵,是很合适的;因为他像父和子一样自己有生命,并且是他人生命的作者:对一切受造的人而言,他赐下自然生命;对神的百姓而言,在重生中赐下属灵生命;而以后他也是使他们复苏的灵,正如在复活时他也要使圣徒死去的身体复活。

“圣灵的律”可以指圣灵在归信中的能力和作为;这工作需要能力,而人自己本无能力完成;但圣灵里有一种能力,这能力是不可抗拒地运行的,虽然并不是用强力或勉强对待人的意志,而是甘甜、有力、有效地感动它。并且,这一切都可说是在“基督里”:圣灵所赐、所作生命的源头乃在基督里,因为他是其百姓的元首,是一切恩典的正当宝库,也是生命的泉源;圣灵自己也在基督里面,无论就他的神性、他的人性,还是就其中保身份来说都是如此;因此圣徒从他领受圣灵及其恩赐与恩典。并且,圣灵的律,或说他作工的大能和功效,是在基督里或藉着基督,借着他的受苦和死,并因着他的中保工作而成就的。

如今,圣灵这种有能力、使人活过来的功效,将重生的人从罪的势力和暴政中释放出来;这里把罪称为“罪和死的律”。它是“罪的律”,因为它对未重生的人有权势和统治;它的宝座就在人的心里,它的律例众多而强有力。它又是“死的律”,因为它的统治是暴虐、残酷而可怕的,其结局就是死。神的灵在重生中将他的百姓从这种统治影响和暴虐权势之下释放出来;不是使他们脱离罪的存在,也不是使他们脱离罪的狂暴及其搅扰,也不是释放到一个完全不可能跌入罪中的地步;但却使罪不再真实地作他们的王,不再合法地、普遍地辖制他们,也不至于使他们的恩典生命死灭,或使他们本人落入定罪之中。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这“赐生命圣灵的律”是指基督人性中的圣洁,也就是住在他里面那生命之灵的圣洁律法。基督虽然取了“罪身的形状”,在人看来像罪人,也承担了软弱,就是罪的结果,虽然这些软弱本身并非有罪;他也担当了他百姓一切的罪归在他身上,忍受苦难,最终经历死亡;然而他的本性本是纯洁无玷污的。因为他不是借着寻常生育从亚当而出;虽说是由女人而生,但他从她所取的肉身乃由圣灵分别为圣;他的身体是神所预备的,也是圣灵奇妙造成的,因此他的整个人性都从圣灵领受了充足的习惯性圣洁。

这也可被称为在他里面“赐生命的灵”,因为他在重生、称义和死人的复活上都是使人活的灵;又可称其为“律”,因为他人性的圣洁根植于他里面的律,是由那写在他心中的律而发出,也与之相符;并且这圣洁连同他的顺服与受死,具有能力、功效和权柄,足以使人脱离定罪。因为这不仅仅是使他有资格作中保的必要条件,也不仅仅是使他的顺服、祭和代求有功效和价值,或只给我们作榜样;而是这本身也归算给我们,作为我们称义的一部分。律法要求我们有圣洁的本性,我们却没有;基督为我们取了一个,因此在这方面他也像在其他一切方面一样,成了律法的总结,满足了律法的要求。由此可见,虽然在我们里面开始的成圣,不能使我们脱离罪的存在和一切权势,但在基督里的完全成圣,却能使我们完全脱离一切由罪而来的定罪。

第 3 节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这里不是指“心中的律”相对于“罪的律”而言,虽然前者确实十分软弱无能。人起初原有能力顺从神的命令,但因罪失去了力量和能力;即便更新了的心意,也不能行出它所愿意的,这乃是由于肉体或败坏本性所致。更新了的心确有强烈愿望渴慕圣洁并遵守神一切诫命,但它自身不能使这些愿望实现;事实上,离了基督,它就什么善也不能行。

这里所指的也不是礼仪律,虽然它也是软弱的,有许多它不能做的事:它不能除罪、赎罪,也不能除去罪咎,洁净罪污。这里所指的乃是道德律。道德律虽然能并且确实控告罪,使人知罪,能因罪发出咒诅、定罪并判人死刑;然而它却不能定罪本身的罪,罪只有藉着基督才被废除;它不能拦阻人犯罪,不能改变有罪的本性,不能洁净污秽的心;不能使人脱离罪咎,不能安慰在罪感之下忧伤的心;不能使人顺服神,不能把人带到神面前,也不能赐生命,不能救人脱离死亡。原因就在于“因肉体软弱”。

律法的软弱是彻底并普遍的,它自己毫无能力;但这种软弱不是本来固有、出于其本性的,而是附带的;这是由于肉体,也就是人的败坏本性。或者更准确地说,软弱是在有罪的人身上,不是在律法本身;意思就是,人性因罪而被削弱,以致不能成全律法;所以律法的软弱不在于律法自己,而在于人。犹太著作中也有与此相似的话:“律法里没有一个字是软弱或破碎的;因此当你思想并察看它,若发现它并不刚强如打碎磐石的锤子,‘若有软弱,那是出于你自己。’”又有他们常说的一句话:“除了律法,没有能力。”除非使徒在这里正是要反驳他们这种看法。

因此,因着律法的软弱,或者说因着人性无法成全律法,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差遣者是神,就是那赐下律法、而律法却因肉体而显为软弱的神;我们得罪的正是他;而他又是公义、纯洁、圣洁的。正因如此,基督被差遣这件事就更彰显出神的恩典与良善。这里必须理解为父神,因为他在此显然与子相区别;但这并不表示唯有父是神,或排斥子和圣灵。基督虽被差遣,却也不是单独被父差遣,因为“主耶和华和他的灵差遣我”,见以赛亚书 48:16。不过,由父差遣子是最相宜的,所以通常把这事归于父;并且他既是神格中的第一位,在工作次序上也是首先的,因此在救赎上亦然。

被差遣的是“他自己的儿子”;不是像天使和人那样因创造而为子,也不是像圣徒那样因收养而为子;他被称为神的儿子,也不是因为道成肉身、复活或中保职分,因为在这些以前他就已经是神的儿子。这里是指他真正、固有的儿子,不是比喻意义上的儿子;乃是在他为神的那性情上,与父同一性情、由父所生的儿子。

“差遣”这一行为并不表示性情上的不平等;因为被差的人虽然不大于差遣者,却也可以与差遣者同等;两个平等者可以经彼此同意互相差遣。一个神圣位格可以承担某种职分,并在这意义上被差遣,而并不意味着性情低下,圣灵就是如此。至于在职分上的次等,在子身上是承认的;神差遣他的儿子,是在仆人的身分下去作工。

这差遣也不表示地点上的移动。固然有一个“从哪里来”的起点,就是从天上、从他在那里的父那里被差来;也有一个“往哪里去”的终点,就是被差到这世界来;但他从天到地并不是靠地方性的移动,而是借着取了人性。神差他来,并不是对儿子有任何轻慢,而是出于对我们的爱;也不是违背儿子的意愿而差遣他。和平之约中的提议向他提出时,他毫无不愿,反而极其乐意;他来到世上时也是如此;至于这工作本身,他更是以最大的热忱和喜乐去承担并完成。并且,这差遣也不意味着他受差时在地上就与父隔绝、离开父;他仍在父怀中,同时也仍在天上,并且父常与他同在。

但这差遣确实说明:在他被差之前他已经存在;他是一个位格,并与父有别,否则就不可能被父差遣;并且就其职分而言,他领受了从父而来的权柄。总之,子被差遣,是指他在人的性情中被显明出来;从他被差遣的形式和方式“成为罪身的形状”就可看出这一点。这表达了他道成肉身的真实性,表明他确实取了真实的人性;因为“肉体”不应狭义地理解为身体的一部分,也不只是整个人身,而是整个真实的人性,包括灵魂和身体。虽然这人性看上去像有罪的性情,实际上却并无罪。“形状”一词是指基督在这人性中的外在样式;他由有罪的女人所生,承受人性的软弱,而这些虽非罪本身,却是罪的结果;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被人当作罪人诋毁,也被神的公义如此对待,因为他担当了他百姓一切的罪,并为此负责。

因此,神“为罪,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不是定那因肉体而软弱的律法之罪,也不是定那些违背律法的罪人之罪,而是定罪本身,就是一切违犯律法的罪,以及罪中的一切。这里“定罪”不是指神对罪的厌恶与判断,虽然作为与他本性相反、敌对他的行为、违背他律法并给受造物带来毁灭的东西,他当然不能不厌恶它;即便基督从未在肉体中受苦,神也会如此看待罪,而且神也用别的方法,无论在自己的百姓中,还是在世人中,显明他对罪的不悦。这里也不是指在重生中摧毁罪的权势和统治;那是圣灵的工作,是在我们的肉体中成就的,不是在基督的肉体中。这里乃是指罪在基督身上被定罪并受刑罚:父把罪归在他身上,而他也甘愿担当;公义在他身上发现这罪,就把罪算在他头上,要求满足,并因这罪定他有罪;由此罪就被赎净,赦免也因此得着,并且罪被完全除去。

这里说这是“为罪”而作;有人把这短语连到前半句,或与“差遣”连在一起,意思是神差遣自己的儿子是为着罪、为要除掉罪并拯救他的百姓脱离罪;或者与“罪身”连在一起,理解为这肉身是从有罪的人而来的。但照我们译本的方式,这短语放在后面更合适,也可译作“论到罪”;因为神在基督里定罪,就是借着在他儿子的受苦中所施行的严厉公义,显明罪真是极其有罪。或者更确切地说,可译作“借着赎罪祭”;因为这词在希伯来书 10:6 中就是这样用的,也与诗篇 40:6 中的“חטאה”相对应。借着成为赎罪祭,罪就在基督的肉体中被定了罪案;他在肉体中被处死,是“为”他百姓的罪,并担当了他们当受的一切刑罚。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罪的邪恶、公义的严厉以及救赎主的恩典。

第 4 节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这里“律法的义”不是指礼仪律的义,虽然礼仪律也曾由基督成全;这里乃是指道德律的义。道德律要求本性的圣洁、生活的公义,以及在不顺从时受死;这里所指的是主动的义,也就是对律法诫命的顺服。这正是律法所要求的;对其命令的顺服,本身就是义;而借着基督对律法的顺服,我们就得成为义,这也给了我们承受永生的权利。

现在说这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并不是说由我们自己、在我们自己身上把它成全了;这是不可能的。若真能如此,律法的软弱又在哪里呢?那人便可以藉律法称义了,如此神的恩典和基督的义都必须被搁置。历来从未有一个普通人能成全它;因为对律法的顺服不仅必须完全,而且必须带着最全然的心思和灵里的热切;人必须在思想、言语、行为上都无罪;这就等于把人放在无罪状态中的亚当和天上的天使同等的地位上。

这里也不是指人里面任何内在的义;内在的圣洁从来不被称为“律法的义”;即便有人愿意把它称作义,它也绝不能算作律法全部的义。并且虽然内在圣洁是基督之死的果子,它却是圣灵的工作,既不是我们称义的全部,也不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里所指的乃是那由基督成全、并归算给我们的律法之义;基督成全了律法全部的义,满足了律法一切要求;这是他替他的百姓在他们的地位上所作的。借着他与他们之间的圣约联合,他是头,他们是肢体,这义便归算给他们。既然律法已经由他成全,那么就算作已经在他们里面,或者说由他们成全了一样。因此他们在位格上、完全地、合法地被称义了;而这正是基督被差遣、罪被归到他身上并在他里面被定罪的目的。

那些显然有分于这福分之人的描述,和罗马书 8:1 所说的是一样的,就是“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

第 5 节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这里“肉体”是指败坏的本性。所谓“随从”肉体,并不是指凡里面有肉体的人,因为最好的圣徒里面也有肉体;重生的恩典并没有把它从他们身上除去。处在肉体中、随从肉体、以及肉体在我们里面,这三者是有区别的。这里所指的,是那些照他们出生时的光景而活的人;他们里面除了肉体或败坏本性之外别无所有;那败坏本性在他们里面占统治地位;他们的心思是属肉体的,整个行事为人也是如此。

这些人“体贴肉体的事”;这不只是指与身体福利有关的物质之事,或与心智提升有关的自然之事,或如财富之类的世务,这些在合法方式下也可以顾念;这里是指罪恶的事,即肉体的私欲、行为和罪。他们之所以被说成“体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判定这些事为善;他们心思的倾向和运用都在这些上;他们的情感系在这些上;他们殷勤筹划要满足这些,并且喜爱、品尝其中的滋味。对此不应感到奇怪,因为这些对他们是天然的;它们与神相反,所以正合他们的性情;他们对别的事并无心思、思想、情感或滋味。若有人开始体贴圣灵的事,完全是大能恩典的结果。

“但随从圣灵的人”,不是指那些随从自己灵的人,也不是指那些只有外在改革的人;也不是一切有属灵恩赐的人,或自称有神恩典和圣灵的人;而是指那些重生了、心思被更新了、在他们里面恩典作统治原则的人。圣灵的工作已经在他们里面开始,虽然尚未完成;圣灵亲自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也随从他而行。他们的心思和生活是属灵的,虽然在他们的心里、思想、言语和行为上,仍可能有许多属肉体的成分,使他们忧伤。

这样的人“体贴圣灵的事”;就是圣灵的恩典、属灵的福分、福音的真理、属灵的祭和服事。他们对这些有某种认识,能分辨这些与属肉体之事的差异,判断并承认这些是正的;他们极其看重、喜爱这些,并在其中尝到甘甜。人天然并不体贴这些;他们心思的偏向也不是自己改变的,也无力改变;这完全是神的灵所作的工。并且,他们之所以体贴这些事,只因为这些事与他们属灵的部分、与里面的人相称。

第 6 节 因为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使徒这里所用的词,把败坏之人中看似最好的部分也包括在内:人的心思、悟性、判断、意志、情感、思想、理性和推理。这个词可译作“肉体的智慧”或“肉体的精明”;这样称呼,是为将它与那从上头来的智慧区别开来,也与那值得称许的天然和世俗智慧区别开来;这表明人最聪明的部分也不过是属肉体的而已。凡缺乏神恩典的人都在此列,无论是纵欲的人、属世的人、骄傲的法利赛人,还是今世自诩有智慧的辩士,这话都适用于他们。

这种肉体的智慧,或属肉体的心思,“就是死”;不是说它专门思想死亡,或者这样的人常想到死亡、设法使自己习惯死亡,或渴望死亡、把死亡看作特权;只有属灵的人才会如此。这里的意思乃是:这种心思的结局是死;死不是其对象,而是其终局。属肉体的心思在圣徒里面若占了上风,也会使他们陷入某种死的景况。诚然,他们不能死属灵的死,也不能死永远的死;然而有时他们在光景上极其死沉、毫无活力,无论在恩典的运用上,还是在尽本分上,常常如此;这往往正是由于他们的属肉体。

至于属肉体的人,这种心思的结果必然是死;因为它使人与神隔绝,使他们成为违犯律法的人,落在律法的咒诅之下;它使人的心背向并远离作为生命道路的基督;若非恩典拦阻,它必要成为永死的原因和结局。因为它就是罪,是有罪的,它与神为仇,使人不配得生命,并使人成为忿怒之子适合的同伴。

但“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在属灵意义上,唯有属灵的人才是真正活着的人,因为凡在肉体中、随从肉体的人都是死的;而属肉体的心思在信仰告白者里面占上风到什么程度,他们在属灵操练上就死沉到什么程度;甚至从外表看,他们与死人往往毫无分别。但属灵的人显然是活人;他们对属灵之事有属灵的辨识,向这些事吐露渴望,品尝其甘美;他们谈论属灵的事,并以属灵的方式行事为人;他们不仅活着,而且在运用恩典、尽本分上活泼;也成为使别人得苏醒的器皿。他们的结局将是永生;这从神已经宣明的旨意和应许,以及在他们里面的生命之恩和赐生命之灵都可确知。

“平安”也是体贴圣灵的另一结果。这样的人享有良心的平安;这是圣灵的果子,是他们所拥有之恩典国度的一部分;而他们心思所专注之事也最能产生这种平安。这平安是神的恩赐,超过一切理解,比全世界都更宝贵。这样的人在国家、邻里、家庭和教会中,也都倾向和平;这是因最崇高的理由而被引导的。他们的结局必是平安,并且这平安将是完全而永远的。

第 7 节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这些话说明为什么属肉体心思的结局是死;因为属肉体的心思,就是肉体的智慧,不只是神的仇敌,简直就是与神为仇本身。它敌对神的存在;它用推理反对神,巴不得神不存在;对神怀有卑陋不当的观念,把神看作和它自己一样,并且竭力把神埋没在遗忘之中,从自己心里抹去一切关于神的记念。

它也敌对神的属性:不是否认他的全知,就是控告他的公义和信实,或者轻看他的良善,滥用他的恩典与怜悯。它挑剔并憎恶神的定旨与计划,抱怨他的护理,顽固敌对他的道和福音,尤其敌对恩典的特别教义,就是父在拣选中的恩典、子在救赎中的恩典、灵在重生中的恩典;它也极端藐视基督的礼仪和百姓。

这种敌意是普遍的;它存在于所有未重生的人里面,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或者隐藏,或者更明显。它是无缘无故的;它是天然的,深深扎根在人心中;若非神的大能和恩典,就绝不可和解。它表现为远离神,与世界为友,接纳神公然的仇敌,活在罪与撒但的统治之下;恨神所爱的,爱神所恨的;忽略神所命的,去行神所禁的;并在他们的言语和全部生活中显露出来。

因为它“不服神的律法”;属肉体的人固然服在律法定罪的判决之下,却并不顺服律法的诫命。他们或许有一种外在的、奴仆式的顺从,但不是自由、甘心、内在的顺从,更不是完全的顺从。属肉体的心思离顺服律法远得很;它恨恶并轻视律法,在每一件事上都与它相反、抵触,并且尽其所能使它失效。这就完全证明了属肉体的心思与神为仇;因为借此,神的存在被暗暗否认,他的主权被争辩,他的形像被损毁,他的治理被人摆脱,而这些人也就被显明并自证为神的仇敌。

“而且也是不能服”;若没有重生的恩典,没有神的大能和圣灵,若不是律法由神的指头写在心上,这心思就不能顺服。因为属肉体的人死在罪中,因此无力顺服律法;并且属肉体的心思与神的律法本来就是完全相反的。人的能力和自由意志又在哪里呢?既然属肉体的心连神的律法都不服、也不能服,那么它不肯向基督的福音俯伏,就一点也不奇怪了。由此我们看见,在归信中,全能的大能和有效的恩典是何等必要。使人服在律法之下是基督的工作;这在他借着自己的义使人称义时就成就了。正如亚兰文他尔根对以赛亚书 53:11 的释义所说:“他要借着自己的智慧使义人称义,使许多人服在律法之下。”在同节中,又说他使犯法的人服在律法之下。

第 8 节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在肉体中”的人,就是罗马书 8:5 所说“随从肉体的人”,并已在那处加以描述。这样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人若仍在未重生的状态中,从这一意义上说,确实不能讨神喜悦;因为虽然神的选民这个人就其在基督里被看待而言,总是蒙神悦纳的,他们在基督里被永远的爱所爱,在他里面蒙拣选,一切恩典和荣耀的预备也都在他里面为他们成就;然而若就他们自己,并且仍在肉体中的状态而言,他们并不讨神喜悦。因为他们偏离神,与神的生命隔绝,毫无恩典,特别是没有信心;而没有信心,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他们是污秽不洁的,因此在这样的状态下,他们既不能享受神,也不能与神相交。所以神差遣他的灵在他们里面作那在他眼中可悦纳的事。

不过,这里与其说是指这些人的位格不蒙悦纳,不如说是指未重生的人无力获得神的善意,或使自己与神和好;他们对此本无倾向,因为他们与神为仇;即便有这种倾向,也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他们不能亲近神,与他商议和平的条件,也不能作出任何能带来和平的事。唯有基督能成就和平,而他已经成就了。或者更准确地说,这里是指天然人在神眼中无力作任何蒙悦纳之事。许多事本是神所喜悦的,如祷告、赞美、施舍、遵守他的诫命、行在他的道路上;但未重生的人不能以任何神所悦纳的方式去行这些,因为他们没有圣灵,没有基督,没有信心;并且在他们一切所行之中,也没有以神的荣耀为目的。他们既无恩典,也无力量,没有正当的原则,也没有正当的目的。

第 9 节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也就是说,你们不是属肉体的人,乃是属灵的人;或者说,你们不是处于未重生的状态,而是处于恩典的状态。证明这一点的理由是:“如果”,或者说“既然”,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圣灵的内住,是一个重生之人与众不同的标记。这不是指圣灵的无所不在,也不是指人有分于他的恩赐,不论寻常的或非常的。神的灵住在他百姓里面,也不只是借着他的恩典而住,而是他按位格、按职分、并以特别恩宠的方式住在其中;作为光照之灵、重生之灵、成圣之灵、信心之灵、安慰师、收养的灵、代求者,以及将来福乐的质和印记住在他们里面。

这种内住是位格性的;并不是说唯独圣灵住在里面、排斥父和子的同在;它表达的是所有权和统治权;它不仅限于人的灵魂,因为他也住在人的身体里;它是有作为、有能力、并且持久的;它是圣徒坚忍到底的保障,也是他们复活和将来荣耀的凭据。这并非由于他们里面有什么良善,或由于他们作了什么配得领受他的准备;而是由于他们与基督在圣约中的联合和关系,由于我们主的升天和代求,也由于父神的爱和恩典。这就证明一个人是重生的人,是在圣灵里,而不在肉体中;因为神的灵从不以这种意义住在未重生的人里面,并且若无他的恩典,也绝不会如此。所以,圣灵的内住乃是人与神有关系、与基督有分并与他联合、以及一个人对神而言之状态和光景的重大证据。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这里“基督的灵”不是指基督的人性之魂,也不是指他的神性,也不是指他的福音,虽然福音是叫人活的灵;这里乃是指圣灵,就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与前面所说的“灵”是同一位。这也证明基督就是神,因为圣灵像从父出来一样,也从他出来;圣灵由他差遣,而基督的人性也是由圣灵装备并充满的。犹太人也常说“弥赛亚的灵”。

“有”这灵,不只是分受他的恩赐,而是分受他的恩典;是以他为自己的,和他交通,并且让他住在我们里面。有些人没有这灵,也永不会有,因为他们不是属基督的。至于神的选民,在未重生的状态中,也是没有这灵的;在那时,虽然他们是神所拣选和收养的人,是父赐给基督、又被基督所买赎的人,是藉他的血得赦免、藉他的义得称义的人;但他们还不是他那已经重生、蒙召和成圣的人,因此他们还不能主张自己对他有什么权益,也不被自己或别人认识为属他的人,也没有与他相交或享受他。

第 10 节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这里并不是说基督像他在全世界和一切受造物中那样在他们里面,也不是说他按地方局限地住在他们里面,以致别处就没有他;因为他的位格在天上,他的血在幔内,他的义在他的百姓身上,而他的灵和恩典则在他们里面。基督之所以在他们里面,乃是因为他借着神的灵在重生时成形在他们心里;那时父不但向他们启示他的儿子,也在他们里面启示他;并且基督自己进入并占有他们为自己的,向他们显现,赐给他们恩典,并让他们与他相交。

既然如此,“身体就因罪而死”;这里不是指“罪身”,虽然它也被称为身体、称为死亡的身体,但它并不是死的,更不是因罪而死。这里乃是指这属血气的身体;它因容易受苦,而这些苦有时被称作“死”,其中也已有死亡的种子,不久之后必然死去;尽管这身体已经赐给基督,虽被他的血救赎,又与他联合,它仍然要死。造成这事的原因,不单是神的定旨,也不是出于身体起初的构造,而真正的缘故乃是罪,原罪和本罪,以及内住的罪;但这死亡却不是作为对罪的刑罚而临到圣徒,因为基督已经担当了那刑罚。死亡乃是圣徒的特权之一,是为他们的益处,所以他们也愿意离世;这样他们就可以脱离身体和一切罪所带来的烦恼。

“心灵却因义而活”;这里不是指神的圣灵,因为他自己活着,又是别人的生命之源,赐下自然和属灵生命,继续作圣徒里面生命的原则,是永生的凭据;说他因基督的义而使他们活,这倒是真的。这里也不是指恩典或新造的人,虽然这有时也被称为“灵”,并且可以说是生命,因为它向义而活,也是由于神儿子的义而得着并被支持。这里乃是与身体相对,指人的灵魂;灵魂具有属灵、非物质、且不朽的性质。

在信徒里面,灵魂可以说就是生命,或者说是活着的,因为它不仅自然地活,也属灵地活;它从基督得着圣洁的生命,借着对他的信得活,并且借着他的称义而活,将来也要永远活着。首先,它在死后身体复活之前,以与身体分离的状态而活;它不与身体一同死,也不在坟墓中与身体同睡,更不在什么“边狱”或炼净的状态中,而是在乐园、在天上、在基督怀里与他同在;在那里它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从事最美好的事奉。复活以后,它又要与身体一同在荣耀里永远活着。这一切乃是“因义”,不是因人的义,而是因基督归算的义;正如是罪以及因失去义而把死亡带到人身上一样,基督的义就是信徒现在赖以活着、并成为他们将来得永生权利与凭据的根基。

第 11 节 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这些话并不是像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指神的灵在心中持续作成圣的工作;因为“使活”所指的是重生,而不是成圣;这使活发生在神的灵第一次住进灵魂的时候。何况,使徒前面已经说过灵魂或心灵的生命;这里说要被使活的是“必死的身体”,而不是其必死的灵魂,更不可能是指罪身或败坏的残余,因为那些从来不会被使活,也永远不能被使活。

把这些话理解为这种意思,也不如把它理解为论复活来得合适,因为这里提到基督的复活,而圣经常常用基督的复活作为我们复活的论据,这里正是如此,使徒是由前者推论后者。圣灵住在圣徒里面,如同住在自己的殿中;住在他们里面的这灵,乃是“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这里指的是父神,因为圣经在这里和别处都把基督从死里复活归于父。这样绕着说父神,是为了表达神在使他儿子复活这事上所显出的能力、公义与恩典;也是为了表明神的灵参与了这事,并表明那住在圣徒里面之灵位格的伟大;也因此他们更有理由相信自己的灵魂得成圣、身体得救赎,因为这样一位神圣的灵住在他们里面。

所以,“那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也就是父神,“也必藉着住在你们里面的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不是使圣徒的灵魂活过来,因为灵魂并不死;而是使他们的“身体”活过来。这些身体称为“必死的”,因为它们被指定要死,处在死亡的判决之下,并且死亡已经在其中作工;是“你们的”身体,不是别人的;是必死的身体,不是虚空的、属天的、不朽的身体;就是他们现在所带着的同一个身体,也是圣灵曾住在其中的身体。这些身体都要被使活。

犹太人常用“使死人活过来”来表达复活;有些人区分“复活”和“使活”,说前者为恶人所共有,后者则为义人所特有。不过有人指出,这种区分并不总是成立。然而,这里所说的“使活”似乎确实是为表达圣徒所特有的福分;因为虽然恶人也要从死里起来,却不会与圣徒一同起来,也不是因与基督联合而起来,更不是起来进入永远喜乐幸福的生命。就此意义而言,只有圣徒要被“藉着圣灵”使活;不是把圣灵当作工具,而是看他与父和子同为协同之因。或者也可以译作“因着住在你们里面的灵”;圣徒的身体乃是圣灵的殿,已被他分别为圣;他借着与基督联合而持续住在其中,并且因着这联合,到了末日就必使这些身体活过来。犹太人也说,圣灵引人进入死人的复活。

第 12 节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弟兄们”这个称呼,不是因为他们在民族上或血统上是弟兄,虽然罗马教会中许多人是犹太人;也不只是出于一种自由亲切的说话方式;而更是因为他们同属教会,尤其因为他们与神和基督处在同一属灵关系中。使徒使用这个称呼,表明他的谦卑和俯就,也显明他对他们的爱与情感,并意在吸引他们留心并重视他将要对他们、以及关于他们所说的话,就是他们乃是“欠债的人”。

这不是把他们看作罪人而言;罪人确实曾负了重债,且无力偿还,并且本该下到地狱的监牢;因为没有任何受造之物能偿还他们的债。但基督已经为他们还清了,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不再是欠债的人。这里是把他们看作圣徒而言,看作那些脱离定罪和死亡的人而言。基督徒自由的教义并不是放纵的教义;它并不使人可以不顺服;相反,这样的人所享受的恩惠越多越大,他们就越有责任感恩并顺服。因此,他们是欠债的人,或者说负有义务的人,但不是“欠肉体的债”,不是欠败坏本性的债,以致要“随从肉体活着”,照着它的指使去行。无论就神而言,因为肉体与神为仇,也不服他的律法;还是就他们自己而言,因为肉体是他们的仇敌,给他们带来羞辱,并使他们暴露在死亡之下,他们都不应这样做。

虽然这里没有明说,但意思是他们乃是欠神的债:欠父神的债,他既是自然界的神,也是恩典之神,是他们在基督里立约的神和父,并且已经在基督里将各样属灵的福气赐给他们;也欠基督自己的债,因为他用自己的血救赎了他们;也欠神的灵的债,因为他住在他们里面,并且为了他向他们所是的、现在所作的、和将来要作的一切。

第 13 节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这样的人虽然活着,其实是死的;若不是恩典拦阻,他们还要死第二次的死,或永远的死。有人会问:一个真实领受了神恩典的人,能否顺从肉体活着呢?肉体,或败坏的本性,虽然仍在这样的人里面,却不再辖制他;活在罪中,或持续不断地犯罪,是与神的恩典相违背的;但肉体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占上风,并极大影响他的生活和行为。一个真信徒在退后之中,因败坏和试探的能力而落到这种境地,能持续多久,人无从知道;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这种情形不会永远如此。

还可以进一步问:这样的人会不会被任凭顺从肉体活着,以至于永远灭亡呢?基督明明说过,那些活着并信他的人必永远不死;栽种在他们灵魂里的恩典,是不能朽坏、永不死去的种子;恩典与荣耀是不可分开的。然而,这样的人却可能在他们的属灵光景、安慰、和恩典活泼运用上“死了”;这里似乎正是这个意思。从下句就可看出:“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这里不是指克制肉身本身,也不是指借着生活上的严厉刻苦去折磨身体;也不是指基督消灭罪身;或者指藉着基督的灵消灭圣徒里面罪的存在和原则,因为这既违背圣经,也违背圣徒的经验;他们明明发现罪仍在自己里面活着,也与他们今生的盼望不合。这里所说的治死,也不应看作重生的一部分;有些神学家把重生说成包括知罪、忧罪、恨罪、远避罪,以及把恶习和邪恶倾向驱逐出去。但应注意,使徒写信的对象已经是重生的人;他从不劝人去重生自己;若这里是这个意思,他就在这样做了。重生是神的灵的工作,在其中人是被动的;而这里所说的治死,圣徒却是在神灵影响下主动去行的。并且,重生是一次完成的,不容程度上的增减;而在重生之中和藉着重生,罪在其存在和原则上并未被消灭,反而似乎在重生者的感觉和知觉中更显活跃。

这里所说的,乃是把罪在行为生活中的外在发动治死,称为“身体的恶行”;在克拉罗蒙抄本和武加大拉丁译本中作“肉体的恶行”;叙利亚译本译作“其行为”或“其生活方式”,埃塞俄比亚译本也是如此;意思就是它外在的生活道路。这表示在圣徒的生活和行为中压制并削弱罪的活力和权势;而在此事上,圣灵的恩典与帮助是绝对必要的。凡蒙恩得以如此行的人,“必要活着”,就是今生在这里与基督有交通,将来在荣耀中与他同活。

犹太人也有类似说法。他们说:“人当作什么,才能活着呢?”回答是:“他要治死自己。”注释说,就是“他要谦卑自己”;在神和人面前,以谦卑的方式生活行事。

第 14 节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不是被世界的灵、魔鬼的灵,或他们自己的灵引导。这里把“引导”的行动归给圣灵,或许是暗指带领瞎子,或带领那些在黑暗中的人;但更可能是指带领孩童、教他们走路。这意味着被引导的人是活着的,并且有某种程度的力量,虽然还有不少软弱;这显明的是有力而有效的恩典,并且总是为他们的益处。

神的灵引导他们离开罪,离开依赖自己的义,走在他们从前不认识、却当行的道路上,就是走在信心、真理、公义和圣洁的路上;这路虽有时崎岖,却是正路。圣灵引导他们来到基督的位格、宝血和公义面前,并来到他里面丰满的恩典前;引导他们进入神的同在,进入神的家和神的礼仪;引导他们进入福音的真理,从一个恩典阶段进入另一个恩典阶段,最终进入荣耀。并且这引导是渐进的,一点一点地,他带领他们看见自己内心和本性的罪孽,带领他们抓住基督和藉着他得的救恩,进入恩典的教义,并认识神的慈爱与恩宠,且照着他所赐的力量程度如此行。

这样的人,他们就是“神的儿子”;不是像基督那样在至高意义上为子,也不是像亚当和天使那样在较低意义上为子;更不是像邪恶的官长那样被称为神子,也不只是一般宗教告白者所共有的意义。这里乃是指借着收养成为儿子;不是民族性的,如犹太人那样,而是特别的、个人的收养。这与民法上的收养有某种相似,因为它是把本无法律权利承受产业的人收纳进产业中,并且是白白作成的;但两者也有区别:在神圣的收养中,收养者那一方并没有缺乏,也不是因为被收养的人有什么价值;并且,享受产业所需的适当资格也被赐给他们;他们享受这产业时,父和长子仍都活着;而且这产业远远超过一切别的产业。

如今,成为神儿子这福分,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也不是出于地上的父母,而是出于神;出于父,他预定人得此名分,并在恩典之约中把它确定下来;出于基督,这收养是借着他这位神的儿子而有的,是藉着他这位中保而成的,也是为着他、为着他的荣耀;也出于神的灵,他把这名分显明出来,赐下信心使人领受之,为此作见证,并且封印直到人完全享受它为止。这恩宠是令人惊奇的恩典实例,超过其他福分,使圣徒尊贵,伴随着许多特权,并且存到永远。凡与神有这关系的人,都应当把它归于他的恩典,以感谢和相称的生活回应他,作他的效法者,并爱他、尊敬他、顺服他。

第 15 节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这里“奴仆的心”,不是指神的圣灵;因为这正与他的本性相反,他乃是“自由的灵”,即“乐意的灵”,或说“使人自由的灵”;这也与他的工作和职分相反,因为他的工作是显明人天然的捆绑状态,并把人从其中释放出来。虽然对罪的知觉会生出惧怕,但圣灵借着爱的显现把这惧怕除去;并且他的工作是把恩典和公义应用在有感觉的罪人身上,安慰忧伤的人心,使他们预备好进入荣耀;这也与那住在他里面之人的身份相反,因为他们是神的儿子。再者,神的灵作为收养的灵,在经文本身中就明显地与这里所说的那“奴仆的心”相对立。

这里所指的,乃是人自己在未重生状态中的灵,尤其是在律法工作之下时的灵;也指那在犹太人中盛行的“法利赛人的心态”。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受肉体私欲奴役之灵辖制;他们被这些私欲掳去、奴役;结果就是当他们知罪时,便对死亡、审判和将来的忿怒生出可怕的惧怕。他们也受这世界之神的奴役;撒但掳掠他们,并借着把对死亡的惧怕注入他们里面,使他们服在捆绑之下。

犹太人尤其受律法的捆绑,无论礼仪律还是道德律。就礼仪律说,他们受割礼、守节期以及大量献祭等制度辖制。这律法如同一张攻击他们的字据,要求他们遵守全部道德律;而其中的祭物又不能除罪;并且违背律法是要受死的,因此必然生出“使人惧怕的奴仆之灵”。他们也受道德律的捆绑;道德律天然就会生出这种灵,因为它要求完全顺服,却不给人力量去履行;它向人显明自己的罪和惨状,却不显明补救之法;它控告人的罪,并因此咒诅、定罪。不仅如此,当人试图靠律法行为求称义和救恩时,律法就把这种奴仆之灵带到他们身上;因为这样的人顺服律法,是出于雇工般的动机,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惧怕;他们的安慰也随着自己的顺服而起落。

如今,这些信徒虽然从前曾在这样的奴仆之灵之下,如今却已从其中得释放;也不该再回到其中去。“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这里所指的不是爱心或内在的恩典。收养不是由于内在恩典,也不是其一部分;重生与收养不同:收养使人成为神的儿女,重生则借着赋予儿女的性情,使他们显明自己是神的儿女。收养不是我们里面的恩典工作,而是我们之外的恩典行动;它完整地存在于神的心意中;它先于恩典的内在工作,而内在恩典是其结果,尽管人在信之前并不知道,也不能得着自己被收养的安慰。

这里更可能是指一种儿女般的灵,就是与神儿女身分相称的灵;一种在神面前自由、敬畏、爱慕、顺服他的灵;这种灵出于儿女之爱,而不是雇工式的动机;是一种温柔、无害、平和的灵。不过,最好的理解似乎还是把它指作神的圣灵;他在罗马书 8:16 中与信徒自己的灵有所区别;在平行经文加拉太书 4:6 中又被称为“他儿子的灵”;并且这里他与奴仆的灵相对立,也可这样称呼,因为他作为恩典的灵,是从收养而流出的;他显明、应用、见证并确认这收养之福;也是将来收养完全实现、即永远产业的质、定金和印记。

如今,圣灵作为这样的灵,由父和子赐下,进入信徒心中,是借着福音的媒介,为要向他们显明自己被收养的事实;这本是恩典的实例,理当承认。“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这是借着收养之灵的帮助。我们,就是活在福音时代的圣徒,相对于律法时代的人而言,在后者之下他们并没有这样的自由。“呼叫”这词表示灵魂里面强烈的热情,也表示外在地带着信靠向神这位父呼求。“阿爸,父,父”,后面的“父”是对“阿爸”的解释;加上这个解释,是为了说明其意义,并表达情感的强烈,以及儿女所享有的自由与胆量。原文中一个是犹太人惯用的叙利亚语词,另一个是希腊语词,这表明犹太人与外邦人同有一位父。

“阿爸”这词的意思是“我的父”,表达了对这关系的分与信心;并且这个词正读反读都一样,这表示神在他百姓逆境中和顺境中一样都是他们的父。这是基督自己在祷告中使用的词,也是他教导百姓使用的词。再说一点,这个词按犹太人的规矩,不容许奴仆使用,只有自由人才可以这样称呼并被这样称呼。他们有一条传统说:“仆人和婢女,不惯称某某人为父,某某人为母。”使徒正是借着这一点暗示:只有自由人,也就是得了收养之灵的人,而不是仆人和奴隶,才可以使用“阿爸”这个词,或称神为他们的父。

第 16 节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神的灵所见证的事,就是“我们是神的儿女”。这意味着在某种意义上,这件事对人而言是可疑或不确定的,至少是会被质疑的。不是别人会不会质疑,虽然有时确会,例如撒但就曾质疑连基督自己为子的身份;世人因不认识信徒,也会质疑;连好人有时在更充分认识以前也会如此。但圣灵的见证并不是为使别人满意,而是为使圣徒自己得着确据;因为圣徒自己有时很容易怀疑这一点,原因在于这恩宠太大,而他们自己的罪和不配又太明显,尤其在退后之后;再加上魔鬼的试探,以及他们所受的许多试炼与苦难。

因此,圣灵这见证是为要坚立并确认这事实;不是使这事实本身更稳固,因为它本就建立在预定这一稳固的根基上,建立在不可更改的恩典之约上,建立在与基督的联合、藉他得的救赎、基督的赐予和圣灵的常住之上;而是为要使他们确信这事实,并确信自己在其中有分。因为这见证是给“我们的灵”的;叙利亚、阿拉伯、埃塞俄比亚译本和武加大拉丁译本都这样读。这种读法似乎比“与我们的灵同证”更好,因为我们自己的灵并不是对自己作见证的见证人;父与子是与圣灵一同作见证的,而不是我们自己的灵。圣徒的灵乃是领受神的灵见证的对象;见证是向他们发出的,不是向他们的耳朵,因为这不是可听见的见证;而是向他们的心,是内在的;向他们更新了的灵魂,在那里信心被作成以领受这见证;向他们的悟性,使他们得以知道并确定这事;向他们那容易因这事而灰心疑惑的灵作见证。

并且,作这见证的是“圣灵自己”;不是别人,也不是借着别人,乃是他自己亲自作见证。他是神圣的见证者,因此他的见证必然大于别人的见证;他也是忠信的见证者,绝不会欺骗;因为他见证的是自己所知道、并且确定无疑的事。他在圣徒里面的存在和内住,本身就是他们被收养的见证和证明;他大能的运行和神圣的带领,也说服他们相信这事实是真的;并且借着把父的爱浇灌在他们心里,借着把福音的应许应用给他们,他使他们并鼓励他们呼叫“阿爸,父”;这实在是他俯就和恩典的奇妙实例。

第 17 节 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儿女,无论天然的还是收养的,都是承受父母产业的人;按罗马法律,有人认为使徒这里暗指这一点,无论男女皆然。但按犹太法律,女子只有在没有男子后裔时才可承受产业;虽然约伯的女儿与儿子同得产业,那只是一个特殊情形,犹太文士说,这是“因她们的价值和美貌”。然而,在他们中间,被收养的儿女,无论男女,在承受产业上与亲生儿女是平等的。无论如何,使徒在这里把男女都包括在内,因为他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并且都因信他而成为神的儿女,因此也是“神的后嗣”。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从原因方面说,是神使他们成为后嗣;他们本不是凭本性成为后嗣,也不是靠律法的行为成为后嗣;而是神凭着丰盛的恩典把他们收纳进自己的家中,使他们重生,并白白把产业赐给他们。其二,从对象方面说,他们是承受神自己的后嗣;神不但使他们作他的后嗣,他自己就是他们的产业和分。他们承受一切属乎神的事;有分于他的爱、恩典和怜悯;他的智慧、能力、真理和信实,甚至他一切的完全,都为他们这一边,并且对他们有利。凡有神作他们的神和父的,万有都是他们的;福音和福音的执事是他们的;世界和其中的事、或生或死、现在的事和将来的事,也都是他们的;天上和福乐,诸如荣耀、荣耀的丰富、国度、永生和救恩,都被表明为圣徒所要承受的产业。

犹太人说,神承受人为业,是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尊荣。他们解释以色列人在民数记 21:18 所经过之地名时说:“当一个人使自己如旷野,是众人都可经过的,律法就作为恩赐赐给他,正如经上说:‘从旷野到玛他拿。’当律法作为恩赐赐给他时,‘神承受他’,正如经上说:‘从玛他拿到拿哈列。’”其中注释说,律法对他就“如同产业”;并且当“神承受他”时,他就上升到自己的尊荣,也就是尊荣的最高点,正如经上说:“从拿哈列到巴末。”因为当一个人配得如此时,正如他们有一位解经者对此处所说的,他就被称为“神的产业”,照着申命记 32:9 的意思而言。但我们的使徒这里说的不是圣徒是神的产业,尽管他们当然也是;而是说神是他们的产业;并且不是说他们承受律法,而是承受神自己。这无疑是人所能享有的最高荣耀和尊贵。

接着又说,“和基督同作后嗣”;他们之所以作神和荣耀的后嗣,乃是借着基督;并且他们将与他一同有分并享受这产业;而他们之所以如此有保障,正是由于他们与他同作后嗣。这丝毫无损于基督作为万有后嗣的尊荣,因为他是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在这一点上,正如在一切事上,他都居首位。

但圣徒在与基督一同享受产业以前,必须预期要与他一同受苦,也为他受苦;不过在结局上,他们可以确信这一点:他们必与他一同得荣耀。他们所受的苦是在通往荣耀的路上,而荣耀乃是并将是他们受苦的终局。这里说:“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基督和他的百姓既为一体,他是头,他们是肢体,所以他们一同受苦;当他受苦时,他们也在他里面、与他一同受苦,因为他是他们的元首和代表;他们也分享他受苦的能力与功效。他们也要受苦,其中许多苦至少在种类上与基督所受的相同,只是有这些区别:基督所受的是刑罚性的苦,他们所受的却不是;基督受苦时伴随着极大的忿怒感和恐惧,他们受苦时却常常伴随着喜乐与安慰;基督的受苦具有功德,他们的则没有。

此外,他们许多的苦是为着基督和他的福音而受的;另一方面,由于基督与信徒之间的联合,基督也与他们一同受苦;他把他们的苦难算作自己的,并向他们表同情。想到这一点,极大地鼓舞并坚固他们去忍受苦难;尤其当他们注意到自己将要“与他一同得荣耀”时,更是如此。这里并不是说他们将分享他本体性的荣耀,也不是分享他中保性的荣耀,而是分享父为他们赐给他的那荣耀。圣徒有在基督里的得荣耀,有藉着基督的得荣耀,也有与基督一同的得荣耀;这荣耀将体现为与他相似,并永远看见他、享受他。

Romans 8 (part 2/2)

第18节 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这里的今时,既可指使徒所处的当世,那是神子民多受苦难的时代,正如基督所预告的,也是为坚固福音所必需的;因为与试炼相称的恩典和力量赐给了他们,神扶持他们的大能也明显可见。不过这并非唯一受苦的时代。所以,今时也可指我们在地上的今生;这本就是受苦的时候,按我们所处世界的情形、我们灵魂的景况、身体的构造,以及周围众多仇敌来看,也确实难以不是如此。然而,对圣徒而言,今生乃是唯一受苦的时候;他们一离开这里,便在天上,恶人和魔鬼都不能再触及他们;在那里,他们的灵魂脱离罪与不信,脱离疑惑、惧怕和一切使人忧伤之事;复活以后,他们的身体里也不再有疾病与死亡。况且今生不过片时,苦难终必止息,所以绝不配与那将要显在我们里面的荣耀相比。

圣徒将来的福乐以荣耀表明,这世界的荣耀不过是它极其微弱的影儿。这荣耀已经赐给基督,他也已经进入其中;它虽已存在,却尚未显明,将来必要显露,就是当基督自己在荣耀中显现的时候。它不仅要向圣徒显明,作为基督这位中保的荣耀;也不仅要显在他们身上,显在那将被改变、像基督荣耀身体的身体上;更要显在他们里面,极大地在于他们灵魂中知识与圣洁的完全。因此,现今圣徒的苦难与他们将来的福乐,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分量上,都无法相比。与罪当得的刑罚、基督所受的苦、以及地狱中灭亡者的痛苦相比,并且在神扶持之下,圣徒的患难不过是轻的;但荣耀却是重的,乃是极重无比的荣耀。圣徒的苦楚只是一时,荣耀却是永远的;若从功德说,二者更毫无可比性,因为两者之间全无比例,这一个也绝不能成为另一个的因。

使徒说我想、我算定了,并非只是个人意见,也不是对所说之事有丝毫怀疑;乃是他经过慎思明辨、反复衡量之后所得出的结论。这里或是借用了逻辑学家的说法,先立前提,再下结论;或是借用了算术家的说法,结算之后,得出总数。不过,这里所说的荣耀,最终也可能指基督荣耀的福音,要在外邦世界中越来越多地藉着我们使徒显明出来;若与此相比,他们一切的苦难都算不得什么。

第19节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有人把受造之物理解为宇宙万物,即一切有生命或无生命的受造物;这些因人的罪受了许多亏损,所以借着修辞手法被描绘为等候得释放、恢复乐园景况。但罗马书 8:23 显然把其中某一部分与他们区分开来。也有人认为这里指天使;他们既被差派服事有罪的人,于是被说成叹息、切望神的一切儿女都被带进来,好叫他们可以从这服事中得释放;然而,受虚空辖制、受败坏奴役,以及叹息劳苦这些话,断不能适用于这样有福的灵。还有人以为这里指一般的人类;他们因罪落在捆绑和败坏之下,服在虚空之中,充满患难并且必死,因此在现今的愁苦中叹息,盼望得拯救;但一般人不能被说成渴慕任何属灵之事,而且如前所述,罗马书 8:23 又将某些人与他们区分开来。

另有人认为这里指新造的人,或重生的人;他们因内住的罪而重压在身,便为此叹息,切望脱离它,等候天上的荣耀;但这些人不能说是处在败坏的奴役之中,因为他们已经脱离罪的权势,成了义的仆人。最好的解释,是把受造之物理解为外邦世界。这里的受造之物与罗马书 8:22 的一切受造之物必是同一回事。而希腊语一切受造之物,或可译作各样受造的,乃是指列国,与犹太人相对;参马可福音 16:15,对照马太福音 28:19;这也相当于犹太文献中的受造者一词,他们常借此称呼外邦人,以别于以色列人。举两三个例子:他们说,你与受造者来往,总要和睦。又说,受造者怎样论到他呢?说这人有福了,他父亲教导他律法,他师傅教导他律法;受造者有祸了,因为他们不学习律法。

若有人学了律法,人就看他的道路何等美好、行为何等端正;经上指着他说: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见以赛亚书 49:3。可见受造者与以色列人显然是分别开的。又说,受造者有祸了,因为他们不知道,也不留心服事他们的创造主;因为有传统说,每日有声音从何烈山出来,说:受造者有祸了,因为他们没有服事他们的创造主。不久又说,若受造者知道圣而可颂的神爱以色列所怀的爱,他们必像少壮狮子咆哮着跟从他。再说,一切受造者的祈祷只是为地:主啊,愿地多结果子;主啊,愿地兴旺;一切以色列人的祈祷只是为主的殿:主啊,愿圣所被建造。如今,这受造之物,就是外邦世界,所切切等候、热切张望的,乃是神众子的显明。这首先在他们归信时实现,以后又要在复活清晨、基督显现时更加公开、更加完全地实现。神众子的显明,在归信时就有。

凡是神儿子的,在此以前因神的预定和恩典之约已经是他的儿子;他们既以这样的身份被赐给基督,基督也正是在这种关系之下取了他们的性情,并为他们死,为要把他们聚集在一起。事实上,这种先前的关系,正是基督的灵被差到他们心里、向他们显明他们得儿子名分的根基;因为在归信以前,这身份对他们自己和对别人都未显明,到那时才多少显露出来。这尤其可应用在外邦人和其中神所拣选的人身上。他们在尚未显明为神儿子之前,就已经是神的儿子;预言中也是这样称呼他们的,见以赛亚书 45:11约翰福音 11:51 所说分散的神的儿女,主要甚至几乎全然就是指他们。犹太人并不认识他们,也不把他们看作神的儿女;但当福音以神的大能临到他们中间时,就显明他们果然如此。这样,从前在他们那里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的地方,如今却说你们是永生神的儿子。

何西阿书 1:10。但神众子的完全显明,要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他们得荣耀的时候;那时他们要公开被接纳进入神的家,基督也要在天使和世人面前承认他们与自己的这层关系。他们自己将显得与现在大不相同;他们要承受自己所蒙收纳得着的产业,属于他们这身份的尊荣和尊贵也要实际地加在他们身上;如此,他们不但对自己,也对全世界都显明他们本来就是怎样的人。从这个完整意义上说,外邦人确可说是切切盼望并等候这事。他们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在等候神子自己,就是弥赛亚的显明;他被称为万国所羡慕的。见哈该书 2:7。因为曾应许说,万民都必归顺他;或照有人所读,万民都要仰望他。见创世记 49:10。他们也等候他的律法、他的教训、永远的福音。见以赛亚书 42:4

及至这福音来到他们中间,成了许多人得救的神的大能,这就在他们里面激起热切的盼望,盼望许多、成群的神的儿子在他们中间显明出来,正如旧约多处预言广泛论到的那样;他们也继续等候末后的日子外邦人得着满足的数目被带进来,并等候那最终的荣耀,就是一切神的儿子,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要一同享受的。

第20节 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这指的是外邦人心思的虚妄和空虚;他们没有神、没有基督、没有圣灵,没有律法、没有福音、没有神的恩典;也指他们对自己的妄想,自以为有智慧、知识、学问、口才;也指他们虚妄的哲学,尤其是粗鄙的偶像崇拜、多神信仰,或敬拜许多神;再加上他们所沉溺的种种私欲和恶行,到了一个地步,真可以说他们服在这些之下,受这些事辖制,作其奴仆,并且被辖制到一个地步,以致自己不能脱离。尽管经上说,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使其服在其下、仍存盼望者。虽然他们甘愿虚妄,却不是甘愿被置于虚空之下;他们甘心去行拜偶像和别样恶事,但使他们受制、使他们作奴仆的,乃是魔鬼;他任意掳掠他们,并在神许可之下大有能力地运行在他们里面,以致他们成了他的附庸,也成了自己私欲的奴仆。因为这里所说使其服在其下的,似乎是指魔鬼,而不是那因其进入世界的亚当。

第21节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 我们译本中在盼望里这一短语,置于前一节末尾,但应当放在本节起头,并与罗马书 8:19 连读,把罗马书 8:20 看作插句,如此: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指望受造之物自己也要脱离败坏的辖制。有些抄本和叙利亚译本也是这样排列。意思就是,外邦人切切等候并盼望他们中间有更多的人归信,并盼望不久整个外邦世界都要从现今所呻吟其下的败坏奴役中得释放。这里的败坏奴役,是指他们不仅被自己的罪欲奴役,也受这世界之神撒但辖制;尤其是被那些使他们败坏、并辖制他们的偶像所奴役。他们盼望从这里得释放,进入神儿女荣耀的自由。这自由,或是指神儿女今生所得恩典的自由,即脱离罪与撒但的权势,脱离律法及其奴役,能自由使用福音礼仪,自由亲近神,并脱离对死的惧怕;这实在是荣耀的自由。或是指圣徒在来世所享荣耀的自由,即脱离肉身的牢狱,脱离这取死的身体,脱离一切忧愁患难,脱离一切羞辱逼迫,脱离撒但的试探,脱离疑惑、惧怕与不信,并且藉着基督完全见神,并与天使和众圣徒自由交通。

第22节 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这像一个临产的妇人,因为接着说,一同受生产之苦,直到如今。重生本是出于神的恩典;恩典被比作种子,人由此重生。传递这恩典的媒介乃是福音,传道人则是生养灵魂归向基督的器皿,他们为人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们里面。如今,福音既由使徒带到外邦世界,并且在那里有成效,外邦世界就像怀孕将产的妇人,预备为神生出许多儿子来。因为正如所预言的,也果然如此: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见以赛亚书 54:1。而这些生产都伴随着痛苦。使徒在许多争战中传道,外邦人也在许多患难中领受这道,却同时有圣灵里的喜乐;这正如妇人生了男孩子虽然经历痛苦劳碌,后来仍然欢喜一样。

这是一切归信的外邦人同着福音的传道人,在世界各处一同发出的叹息和生产之苦,热切盼望他们中间有更多归信的例子;而这种迫切的渴望从福音首次传到外邦人中间,直到写这封书信的时候,一直显明出来。这也表明,虽然已经有许多属灵的生产,仍有更多尚未来到;事实也确是如此,并且在末后的日子还要更加丰盛。再者,使徒们对这种为属灵生产而有的痛苦劳作和共同叹息极其熟悉,所以能够说我们知道;因为他们在外邦人中间传道时,很容易看见,也在他们自己的著作中提到,外邦人是何等热切地渴望福音传给他们。编者注:一切受造之物因亚当的罪都落在咒诅之下;在永恒的状态中,当基督把受造界恢复到起初的样式时,这咒诅就要除去。

第23节 不但如此,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不但他们这些外邦人如此,我们犹太人也是如此。那有圣灵初结果子的,或指使徒,他们都是犹太人,其中大多数人在五旬节那日,就是初熟节那日,领受了圣灵超常的恩赐;这里似乎是暗指那事。或也可泛指犹太信徒。弥赛亚的应许是先赐给犹太人的;他也是先临到他们;福音也是先传给他们,其中一些人先信了基督;他们在归信时得着神的恩典,这恩典对后来的增多而言,就像初熟的果子;就荣耀而言,恩典也像初熟果子,因为恩典与荣耀同类,是荣耀的凭据和定金;圣徒由恩典这初熟的果子,就能判断荣耀是怎样的,因此更切切渴慕它。论到这样的人,就说,我们自己心里叹息。他们的叹息是发自内心的,不是虚假的;也是他们彼此共有的。

其原因不仅是为自己的缘故,为自己心中的败坏,为自己因福音所受的苦,并为切望天上的荣耀;也是为外邦人的归信,他们为此昼夜不息地劳苦祷告。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儿子的名分是藉着身体得赎来解释的;由其一可知其二的意思。这里我们的身体得赎,不是指神选民身体与灵魂藉着基督的血和死所成就的救赎,因为那已经完成了;那些得着初熟果子的圣徒,自己也已经有分于此,所以不能说他们仍在等候它。这里或是指自然身体藉着从死里复活得着救赎;到那时,圣徒的身体要从坟墓中现今所伏的必朽坏、软弱、羞辱和必死中得释放,被炼净而属灵化,脱离一切现今使灵魂受累、受扰之事。

或是指奥秘身体,就是教会,得着救赎,而外邦人占其中很大的一部分;这可理解为教会从当时所受的困苦和逼迫中得释放;更确切地说,是教会这身体得以补足,就是那在外邦人中间的一部分,从所服的虚空和败坏奴役中得蒙释放,进入神众子显明和荣耀的自由之中。于是这里的儿子的名分,就是指收纳为子的特别恩典,在外邦人有效蒙召时向他们显明;犹太信徒既得了圣灵初熟的果子,就在等候这事,而且根据旧约许多预言,他们确有充分理由盼望这事;并且因福音在外邦人中间的职事上有许多神恩典和大能的显现,他们就更加受鼓舞。这样的收纳也要在复活的清晨更加完全地显明。

因此,整个奥秘身体,就是教会,到那时所要进入承受的产业,也可称为儿子的名分,因为圣徒原是为此产业而被收纳的;收纳给他们享有产业的权利,只有被收纳的人才能享受;而他们实际享受这产业时,就是收纳之恩最完全的显明与成全。圣徒为自己和别人都在等候这事,而这也极值得等候,因为它乃是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见彼得前书 1:4。而且他们有很好的根据来等候它;这是他们天父的遗赠,他已经收纳了他们;这是他白白恩典的赏赐;这产业现今已在基督手中,他们与基督同为后嗣;并且他们已经得着圣灵作这产业的凭据。

第24节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我们这些得了初熟果子的,本来是在失丧灭亡的景况中,按本性并不比别人、并不比外邦人更好;如今却藉着基督,从罪和将来的忿怒中得救,得着属灵而永远的救恩。他们在神的预备和旨意中,早已得救;在恩典之约中也已得救;在基督的怀抱和手中,藉着他的购买,也已得救;并且按着在他里面被看待的身份,也是如此。就救恩的开端与施行说,他们在有效的蒙召中,并在凭基督的义而有分于救恩的权利上,也已得救;就其确定性说,他们在信心和盼望中也已得救。说他们是在盼望里得救,并不是说盼望是救恩的原因,而是说盼望是灵魂被带入享受救恩的媒介;救恩,也就是荣耀,乃是盼望的对象。但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因为人所看见的,为什么还盼望呢?

前一句中的盼望,是指这恩典本身;这里则是指其对象。这个对象是看不见的,尚未完全享有,是未来之事,因此才成为盼望;例如死人复活,就是盼望的对象,是眼下看不见的,甚至对属肉体的理性看来难以置信,却是将来的事,而神的启示给了人很好的根基去盼望它;而且当圣徒活在这患难的世界中时,对复活的盼望极有益处。永远的荣耀与福乐,也是信徒盼望的对象;这被称为他们蒙召的指望,是恩典呼召他们所进入的;也称为义的盼望,因为基督的义是其根基和基础;又称为有福的盼望,是他们福乐的总和;也称为那为他们存在天上的盼望,在那里安稳牢靠。这一切都尚未看见,却必将来到;但圣经真理既如此清楚地说明,基督的位格、宝血和义又为此奠定如此坚固的根基,人就有充足理由去盼望。

亚历山大抄本作,人所见的为何还等候呢;埃塞俄比亚译本和叙利亚译本也大致如此:若我们看见了,为何还要等候呢?

第25节 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 无论是死的时候、基督第二次降临、死人复活,还是永远的荣耀,这一切对我们都是未见之事,因此都当成为盼望的对象。于是我们就以忍耐等候它,如同等候那确定真实、宝贵可羡、终必使人满足,并且要以极大喜乐领受之事。这表明,等候的人必是相信这事,也至少盼望自己在其中有分;他们极其看重并爱慕它;他们知道自己尚未处在完全和福乐的状态;并且轻看今世之物,准备舍弃这一切,去抓住那更美的。等候的方式乃是忍耐;这恩典以神为其成全者,以基督为其榜样,以圣道为其媒介;它在神手所加的患难之下,在人的羞辱和逼迫之下,在被弃绝和祷告未蒙应允之下,在撒但的试探之下,以及在等候天上荣耀之时,都极其有用。

第26节 况且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住在我们里面、引导我们的神的灵,就是那赐我们儿子名分的灵,也曾向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既领受了他的初熟果子,除了他已经为我们所作的事以外,他也帮助我们的软弱,当我们一面为自己和别人心里叹息,一面忍耐等候所盼望的事时,尤其如此。神的百姓在今生都多少有软弱。他们并不是像未重生之人那样毫无属灵力量、也不觉自己软弱、不到基督那里求力量、也不从他那里支取力量,因此不能行任何属灵之善;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确实不都一样软弱。有些人在信心、知识和经历上比别人软弱;有些人良心更软弱、更拘谨;有些人更容易因败坏和试探而偏离;有些人恩赐较弱,尤其在祷告上是如此;但人人都有软弱。

这些软弱不仅是身体上的患难、人的逼迫、撒但的试探,也包括内里的败坏,以及抵挡这些败坏、尽对神对人本分的无力;也包括在操练恩典和实行祷告这工作上的软弱。然而他们并非被撇下任其在这些事下沉沦,乃是有圣灵帮助。这里所指的,不是守护天使,不是人的灵魂,也不是祷告中的圣灵恩赐,乃是神的圣灵自己。这里所用的词有一同帮助之意,即他与自己所栽种并加力量使其发出的盼望与忍耐一同工作;或与那些在重担之下劳苦的圣徒一同工作;又或与同样帮助圣徒的父和子一同工作。圣灵帮助他们,表明他们的软弱和重担本是他们若不被帮助就必沉下去的;而圣灵帮助他们,是藉着使福音宝贵的应许临到他们心里并应用在他们身上,藉着把神的爱浇灌在他们心里,藉着作他们的安慰者,把力量放在他们里面,并在他们向神祷告时扶助他们。因为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

神的儿女并不是不知道祷告的对象乃是神,而不是受造物;他们知道祷告要向那位自然之神、护理之神、恩典之神,并向父、子、圣灵三个位格中的神,以他荣耀的完全为念。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当藉着基督来到神面前,或不知当以信心、热切、真诚、敬畏、谦卑和顺服来祷告;也不是不知道该为谁祷告,要为自己、为万人、甚至为仇敌,尤其为圣徒和福音的传道人祷告;也不是不知道祷告的许多别的方面,如这是他们的本分和特权,他们自己的无能,以及在祷告上需要圣灵的帮助。但他们主要不知道的,是祷告的具体内容。事实上,整本圣经在总原则上都是关于这工作的教训;基督教导门徒的祷告也是如此;圣经所记载圣徒的各样祷告也是如此。

神的应许和他们自己的缺乏与需要,也确实大大指引他们;例如,当他们有罪的感觉时,就知道当求赦罪的恩典向他们显明;在黑暗和被掩面之下,就求神脸光的照耀;在感到恩典软弱、败坏强盛之时,就求新的恩典与力量的供应,求在礼仪中与神相交,求今世更多的恩典和来世的荣耀。但在一切事中,他们似乎最常、至少在某些时候最感到无所适从的,是在有关今生事务方面当求什么,例如财富、尊荣、朋友等;是求现今的患难被除去,还是求试探止息。并且太常见的是,他们为次要的事比为更重要的事更迫切祷告;也常常出于不受约束的热心,并以自我为念,而不是为神的荣耀。然而圣灵亲自替我们祷告,用说不出来的叹息。这里不是指人的灵,不是指在人里面的圣灵恩赐,也不是指有圣灵超常恩赐的人,乃是指圣灵自己为圣徒代求。

他代求的方式并不像基督那样;因为基督不是向他们而是向父代求,圣灵却是在他们里面、向他们的灵工作;基督在天上代求,圣灵却是在他们心里工作;基督的代求对象不只是圣徒,而圣灵此处乃是为圣徒代求。圣灵也不是像基督那样用口发声祷告,不是作为来到神面前的中保和道路,也不是像基督在天上那样把圣徒的祷告并基督的血与祭呈到神前,更不是像圣徒彼此代祷那样。

圣灵为他们代求,是藉着使他们自己能代求;他不是在书本里替他们写出祷词,而是在他们心里启示;他让他们看见自己的需要、自己所缺乏的是什么;他激发他们祷告,供应他们论据,把话放在他们口中,拓宽他们的心,在祷告中赐下信心的力量和一切热诚;他使他们得以来到神面前,以神为父,并赐他们在神面前的自由与胆量;这需要一颗蒙洁净、脱离邪恶良心的心,需要信靠基督的宝血与义,也需要把神看作赐平安、恩典和怜悯的神。而他这样代求,是藉着说不出来的叹息;并不是神的灵自己在叹息,而是他在圣徒里面激发叹息;这些叹息表明他们肩负重担,也感到这重担。之所以说它们说不出来,是指圣徒在圣灵的感动下默默祷告,不发声音,如摩西和哈拿一样,见撒母耳记上 1:13;然而他们仍极其火热恳切。

或者是说,他们不能充分表达心中所领会的事,不能尽述自己的重担何等沉重,也不能尽述自己缺乏的感觉何等深。

第27节 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鉴察人心,这是神独有的事,也是对他的一种委婉称呼;无论善天使还是恶天使,都不能察看人的内心;一个人也不能知道另一个人的心,甚至任何人都不能完全认识自己的心;这是神独有的特权。并且他晓得圣灵的意思。这里不是指人的灵,而是指神的灵;就是圣灵在圣徒那不可言喻的叹息中所怀的爱慕和意思。这里的意思也可指智慧,与属肉体的心思或肉体的智慧相对,后者所欲求的是愚妄之事。那鉴察人心的知道这一切,不仅仅是凭他的全知,也表示他看重、悦纳、垂听并回应这些,这就极大鼓励人祷告,即使只是叹息呻吟而不能成声;因为全知的神明白并顾念这样的祷告。其原因乃是,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圣灵所代求的人是圣徒;基督成了他们的成圣;他们蒙召作圣徒;他们被神的灵成圣,并且随从圣灵而行。这样的人是神所喜悦的对象,是他所拣选、在基督里保守,并归算给他们基督之义的人;神已把福音启示给他们,赐下恩典,终必把基业赐给他们;所以为这样的人所作的代求,必蒙垂听。这句话也可译作,他照着神,为圣事代求;即为属灵的福分、神圣的恩惠、属乎神的事代求,或为与神性情和旨意相符的神圣之事代求。既然代求的是圣灵,为之代求的人是圣洁的,所求的是圣洁之事,又一切都照着神的旨意,而神的灵必完全知道神的旨意,那么圣徒就可以确信这样的代求必有能力、必然得胜。

第28节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有今生的益处,有属灵的益处,也有永远的益处。今生的益处是世人所寻求的,通常他们得的最多,圣徒得的最少;但圣徒所得也足乎他们所需,并且他们所有的是带着祝福的。有时连患难也为神儿女带来今生的益处。属灵的益处在于恩典活泼的操练,以及灵魂与神相符;这是世人最不看重、圣徒最看重的。有时患难也结出这种益处,并且也结出永远的益处,因为患难是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万事,可以指一切存在者,无论善恶:一切善的存在者,无论永恒的或受造的。

永恒的,如耶和华父,连同他一切的完全、旨意、应许、预备和作为;耶和华子,作为大能的神,也作为中保,连同他本体一切所有、他所成就和正在成就的一切,以及他一切的名号、身份和关系;耶和华灵,在他的位格、职分和运行中;这一切都曾在和平之约、恩典之约和救赎中一同作工,也在成圣中一同作工,将来在得荣耀中也必如此,且都是为圣徒的益处。所有受造者,如善天使、善良的执政者、善的福音执事;一切恶的存在者,如魔鬼、逼迫人的掌权者、异端和假师傅。万事,包括一切善事和恶事。善事如外在的平安与亨通、外在的恩赐、圣道的职事、礼仪的施行、教会惩治、劝戒和革除;恶事则包括诸恶中的恶,就是罪。

原罪,即亚当的堕落,包含一切别的罪,并伴随着加重的情节和悲惨的后果,然而神却使其转而成全善事;由此,救主成了必需,于是他被差来、亲自来到,并成就了救恩;带来了比亚当失去的更美的义,叫他的百姓得着比亚当原有更美的生命,并使他们有分于恩典和荣耀的丰盛。实际的罪,无论内在或外在;内住的罪,一经显露,就被神用来削弱骄傲,引人完全倚靠基督,教导圣徒少些苛刻,多多依靠神的大能和恩典保守自己,也使他们厌离这世界,切慕那一个没有罪的世界。外在的罪,不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恶人的罪被圣徒看见时,会激起他们对罪的义愤,激发他们对神荣耀的关切,也使他们省察自己的心和道路,并惊叹神向他们所施的恩典,使他们不致落到同样地步。

好人的罪之所以被记载、可以被察看,不是作犯罪的榜样和鼓励,而是作警戒,并在有罪感觉时鼓励信心和盼望。至于自己的罪,则叫人自卑,而这种自卑又使自己里面罪的权势削弱,也使别人里面的恩典得坚固。但由此并不推论神是罪的作者,只能说神按着智慧和恩典的目的辖管罪;也不该有人因此受鼓励去犯罪,以为可以作恶成善;罪本身也不是真正的善,也不可说它毫无害处;因为虽然它不能拦阻神子民得永远的救恩,却极大伤害他们的平安和安慰。若罪以某种形式被用来成就善事,这并不是出于罪自身的性质和力量,因它本身的恶毒已够深重,而是出于神无边的大能和难测的智慧。一切邪恶或患难,无论属灵或属世,也都互相效力,叫神的百姓得益处。

属灵的患难,如撒但的试探,被用来使人谦卑,试验恩典,显明我们的软弱和对基督的需要,也使我们更像他,并激发祷告和儆醒;神掩面的时候,也使人更加宝贵他的同在,并更切慕他的面。今生的患难,无论在身体、名誉或产业上,甚至死亡本身,也都互相效力,叫神的百姓得益处。犹太人讲到一个人,叫甘祖的拿鸿,他们说他所以得这外号,是因为凡遇到任何事,他总说,这也是为善。他们列举了几件临到他的不幸,说他每逢那时都说这话,而结果这些事都转为他的益处。与此相合的是他们的劝告:人总当习惯说,主所作的一切,都是为善。如今,圣徒知道,也深信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处;这不仅来自神的话和应许,也来自雅各、约瑟、约伯等人的实例,并且也来自他们自己的经历。

还应注意,使徒不是说万事曾经互相效力,好像以后还可能再如此;也不是说万事将要互相效力;而是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它们现在就在效力,并且一直都在效力,无论人是否看得出来。顺境与逆境,无论属世的或属灵的,都一同作工,在护理和恩典中织成精妙复杂的图案,将来必令人惊叹。有一个抄本作,神使万事一同作工得益处;埃塞俄比亚译本也说,我们知道神帮助爱他的人得着各样美善。叙利亚译本也说,我们知道,对爱神的人,神在凡事上帮助他们得益处。毫无疑问,神才是那使万事都为他子民益处效力的有效原因。凡万事为其效力得益处的人,被描述为爱神的人。这并不适用于亚当所有的子孙。爱神并非人天然所有;它是在重生中作在灵魂里的,也是重生的明证;它与那藉着爱心发动的信心一同增长;没有它,宗教的外貌就是虚空;一旦作成,就要存到永远。

这样的爱应当是至上的、普遍的、恒常的、火热的、由衷而真诚的。有这爱的人,就藉着渴望像神、因此效法他,藉着把神的荣耀作自己行为的最高目标,藉着谨慎不冒犯他,藉着喜悦他的同在、他的百姓、他的道、他的礼仪、他的道路和敬拜,藉着将世界和其中万物都看作远不如他,来显明这爱。神之所以配得爱,是因他本体的完全、他向百姓所担负和显出的身份与关系,更因他爱他们的爱;而这爱也正是他们爱他的泉源和根基。他们又被进一步描述为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这里是神和耶稣基督所呼召的人;不是被召去某种职分,也不是单单借外在圣道的职事被召,乃是被特别的恩典所召:从黑暗进入光明,从捆绑进入自由,从罪人的伙伴中出来与基督相交,从倚靠自己的义转向倚靠基督的义,从今生的恩典进入将来的荣耀。而这一切都是照着神的旨意。

被召的人是神所定下的;除了神定意要召的人,没有人被召;已经蒙召的人,对此找不出别的理由,只能说是神的旨意;别人为何未蒙召,也只能以此为唯一答案。人蒙召的时间、地点和所用的媒介,都已按神的旨意而定。

第29节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这里神的预知,不是指他对一切未来之事的预先知道;神藉此预知并预告将来的事,这也使他有别于一切假神。这种预知之所以这样称呼,不是就神自己说的,因为对他而言万事都是现在,而是就我们说的;并且这种预知是永恒的、普遍的、确定无误的。若这里是这个意思,那么一切人都要被预定、效法基督、蒙恩呼召、称义并得荣耀;然而这里所论的却是一群神特别预先知道的人。这里的预知,也不是指神预先看见人将有什么善行、圣洁、信心和在其中的恒忍,然后据此预定他们得福;因为这样一来,预定的原因就成了神之外的某种东西,而不是他的美意了。

但预定是在一切善恶尚未出现、也不考虑它们之前就已作出的,完全出于神白白的恩典,并且是善行、信心、圣洁和恒忍的根基与基础。这里的预知,乃是指神对自己百姓永远的爱、他对他们的喜悦和悦纳;他以这样的意义认识他们,他从永远预先认识他们,以慈爱爱他们,并在他们身上有无限的喜悦与满足;这就是他们蒙预定和拣选、效法基督、蒙召、称义和得荣耀的根基。因为他所预先知道的人,也预先定下叫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神对他们有完全、清楚、特别并带着爱的认识,于是就在他永恒的心意、永不改变的旨意和法令中预定他们归向这个目标,就是效法基督的形像。这并不是指基督的灵;神的选民固然是被拣选得以圣洁,并藉着圣灵成圣,但从未说他们是被造成像圣灵,也从未说圣灵是基督的形像。这里所指的,乃是像基督这位神的儿子,或在他的人性上与他相似。

基督与圣徒作儿子的关系之间固然有极大的差别;他是永恒而天然的神子,是独一的亲生子;他们却是被收纳的儿女。但在某些方面,确有相似之处:他是神的儿子,他们也是神的儿子,虽然意义不同;他是蒙爱的儿子,他们也是;他对他们而言是长子,他们对天使而言也称为长子;他有产业,他们也有。并且,他在他们得儿子的名分这事上有极大的关系:他们被预定得这名分是藉着他;这福分本身是建立在与他的联合、他们与他的婚约关系,以及他取了他们性情之上;它藉着他的救赎临到他们,也由他实际赐给他们。并且,这种作为儿子而效法基督的样式,将来还要更加完全地显明出来,就是当他们要像他,并见他本体如何的时候。或者,这也可理解为圣徒在基督人性上与他相似,无论今生还是来世。

今生是在圣洁上;神的形像原在人的起初受造里,但被罪毁损;在重生中,基督的形像被印在他们身上,他的恩典作在他们里面,他的灵放在他们里面,使他们能在他里面行,也能随从他而行。这到将来就要完全,体现在完全的圣洁中,脱离罪的本体、权势和罪责;体现在完全的知识中,知道一切有助于他们福乐的事;也体现在灵魂和身体都像基督那样的荣耀中。为要使他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基督在其中作长子的人,被其关系称作弟兄;他们彼此之间同属一位父,同由一恩重生,同被接纳入一家庭,同作荣耀的后嗣;他们与基督也是弟兄,这关系并不单建立在他的道成肉身上,更建立在他们被收纳为子上;这关系由他们的重生和遵行他父的旨意而显明,基督也承认这关系,并不以他们为耻。

他们又按数目被称作许多;因为虽与世界相比他们是少数,就他们自己而言却是很多,是极大的一群。在这些人中,基督是长子;他是神的长子,是父所生的,他是首生的,而这样说时他也是独生的;他是马利亚所生的长子,因为她在他之前没有别的儿子,并且只有他是以那样的方式而生;他也是从死里首先生的,他的复活可称为生出,他是在时间上第一个凭自己能力从死里复活、且进入不朽生命的,也是因果和尊荣上居首位的。就一般受造物说,基督也是长子;他在一切受造物以前由父所生,是万有的首因、统治者、根基和托住者。就圣徒说,他也是长子;他们与他有同样的人性,也有分于神的性情,在同一家中作儿子,虽然并不属于同一等级的儿子身分。

再者,这称号或许更多是指作为中保的基督所拥有的特权,而不单指生育次序;因为长子的福分、治理权、祭司职分和产业都属他所有;而这一切正是神预定的一个目的。犹太人的卡巴拉派作者也把长子这一名称给了第二个流溢位格,即智慧,这与神的儿子相对应。

第30节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里不是说预定他们受苦,因为这里既未明说,也非其本意;乃是预定他们得后面所说的恩典和荣耀。这预定是针对具体的人;他们也因此蒙召、称义并得荣耀。这是神恩典的结果,完全归因于恩典;它是其余一切恩典福分的源头,所以被放在首位,并且保证其余一切福分。所预定的人,又召他们来。不是召他们进入患难;因为许多人也可能被召去经历患难并忍受患难,却既未称义也未得荣耀。而且,神的百姓虽然从蒙召进入永远荣耀直到实际享受这荣耀之间,要经历许多患难,但与其说他们是被召去患难,不如说是被召在患难中忍耐。他们所蒙的是恩典的呼召,是藉着特别的恩典被召进入恩典中特别的福分,并且进入国度和荣耀;而这种呼召既由预定所保证,也与得荣耀相连。

所召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意思不是说,神因他们在患难中的信心和忍耐而认可他们诚实忠心;因为经文中对患难、对他们在患难中的信心和忍耐,连一点提及都没有;而且在本书信或别处,也找不出称义一词有这种意思的例子。这里的意思乃是,神所预定、所呼召的人,他藉着把他儿子的义归算给他们,使他们成为义;这义归给一切信的人,也临到一切信的人;他们因此在神面前并在自己良心中从一切罪里得称为义,于是脱离一切忿怒和定罪,因此得荣耀就与之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了。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不是指他们在患难中被显为荣耀,也不是指他们藉着圣灵的超常恩赐而得荣耀;因为这词从不这样使用,神也从不被说成以这种方式使他的百姓得荣耀;并且使徒这里论的是一般圣徒,不是某些特别的人。

如果这是其意思,那么除了那些有圣灵超常恩赐的人以外,就没有人会被预定、蒙召、称义;而除了这样的人以外,也没有人会得着圣灵超常的恩赐;然而事实上许多人有过这些恩赐,却对神的恩典和永远的福分毫无份。因此,这里所指的乃是永远的荣耀,这正是使徒在上下文中一直所说的,也是选民被预定、被呼召所归向的目标,并且他们的称义也赋予他们享有这荣耀的权利和资格;这荣耀包括像基督,与他相交,永远见他,脱离一切恶,并享受一切善。如此,前一节所说神预定恩典的大目的,便在他们身上得以成全。

如今,这得荣耀可说已经成就在那一部分已经在天上承受应许的选民身上;对那一部分仍在地上、已蒙召并称义的选民,在某种意义上也同样是真的,因为他们藉着基督的恩典在里面已经得荣耀,并且披戴、装饰了他荣耀的义袍;前者使他们适合得永远荣耀,后者使他们有权得永远荣耀;而他们现今所得的恩典,本身就是那荣耀的开端、凭据和定金。此外,他们在基督这位元首和代表里已经得荣耀;在神眼中也是如此;并且就其确定性而言,这荣耀既已为他们预备妥当,现今又在基督手中为他们存留,所以对他们的信心与盼望而言,已经是稳妥无疑的。犹太一位作者说过,一件被定意将成的事,常用过去时来说;圣经论到这类已定之事正是如此,众选民的得荣耀也是如此。

第31节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这可以是指这些患难而言:难道我们要因这些患难而发怨言、而烦躁不平吗?不必,因为这些患难都为我们的益处效力,而且与我们将来的荣耀无法相比;那荣耀是确定的,因为我们若与基督一同受苦,也必与他一同得荣耀。或也可指方才所提的这些福分:如神的预知、神圣的预定、有效的呼召、白白的称义和永远的得荣耀;对于这些,还能说什么呢?这些福分已经是完整的一套,毫无缺欠;其伟大之处无法尽述,神白白的恩典在其中也无法充分说明。我们剩下当作的,只能是为此感谢,并因此夸口。或者,对这些还能说什么反对的话呢?一点也没有。它们不能被反驳或推翻;它们是真实可信的话;地狱和世界都不能使之落空、失效;我们的不信之心也不该对自己在其中有分这事有任何反对。

或者,从这些事应当推出什么呢?就是神那白白、主权、不变、永远的爱,在预备并赐下这些福分的事上显得何等明确;并且救恩的确定性也因此无误地得了保障。神若帮助我们,或作,既然他帮助我们,就是既然他爱我们;这从他赐下自己、赐下儿子、赐下圣灵,以及赐下一切恩典和荣耀的福分上都显明出来;并且他站在我们这一边。神站在他百姓这边,是从他保守他们脱离世界的祸患和自己败坏的捆绑上看出来的;也从他在患难和试探中扶持他们上看出来;也从他尽管遭遇一切反对,仍继续在他们身上完成恩典之工上看出来;也从他们虽有仇敌的大能,仍在他里面享有平安稳妥上看出来。他这样帮助他们、站在他们这边,就必定拯救他们。

这是他已经定意要作的;他已经差遣自己的儿子为他们成就救恩,差遣圣灵把救恩施行在他们身上,并且用自己的大能保守他们,直到完全享受这救恩。既是如此,谁能敌挡我们呢?没有谁能真正敌挡他们。有一些对象根本不可能敌挡他们:若耶和华父不敌挡他们,子和灵也不可能敌挡他们;善天使更不会敌挡他们,反倒因他们得福而欢喜,服事他们,并作他们的护卫;律法不能敌挡他们,因为律法已经在他们身上得了成全;公义也不能敌挡他们,因为公义已经得了满足,一切要求都已应验。虽然也有一些可能起来敌挡他们、与他们为敌的,但他们的敌对终归徒然,绝不能得胜,以致使他们灭亡;无论罪、撒但、世界,还是死亡本身,都不能如此。

第32节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经上说,神没有爱惜犯罪的天使,没有爱惜那充满强暴的旧世界,没有爱惜罪恶极大的所多玛和蛾摩拉,没有爱惜拒绝让以色列离开的埃及人和他们的长子,也没有爱惜以色列人自己在违背他律法的时候,更没有爱惜那些刚硬行恶的人;这一切都不足为奇。真正令人惊奇的是,他竟不爱惜自己的儿子,就是那与他同一本性、与他同等、他所爱的儿子,并且从未得罪过他的儿子。神在护理中和恩典中都宽容许多人子,但对自己的儿子,却并没有在任何方面减免那父子之间为拯救他百姓所约定的事。

此事可从几方面看出:基督承担了人性及其中一切软弱和限制;神把他百姓的一切罪孽都加在他身上,也把他们所当受的一切刑罚毫无减轻地加在他身上;并且他的受苦一点也没有超出所定的时候而延后。神要求他为他们一切的罪作完全的满足,坚持要他们一切债务偿到最后一文钱,且一切都照着神圣公义最严格的要求而成就。这并不是因为神不爱他,也不是因为他自己配受这样的待遇;而是因为神的旨意、计划和应许,为要使他的律法和公义得着完全满足,也使他的百姓得着完全的拯救。此外,这话的意思也可从七十士译本对创世记 22:12 的用法看出:你没有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不给我;那处译作,你没有爱惜你所爱的儿子不给我。照样,神不爱惜他的儿子,就是没有留下他,乃是为我们众人舍了。

也就是说,父神按着他预定的旨意和预知,把基督交在恶人手里,交在公义手里,甚至交于死亡。这不是为所有的人,因为神并没有把基督和万物白白赐给所有的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藉着他脱离定罪和死亡;若他是为所有的人被交付,那么对其中一些人而言,他就成了徒然被交付。这里所说的我们众人,乃是那些他预先知道、预先定下、召来、称为义并叫他们得荣耀的人。基督被交出,不只是像一个殉道者,也不只是作榜样、为他们的好处而死,乃是作他们的保证人和替身,代替他们,站在他们的位置上。既如此,神岂不也要和他一同,把万物白白地赐给我们吗?基督是神白白赐给他选民的礼物;神把他赐下,叫他作他们的圣约、他们的元首、他们的救主,并作他们赖以存活的生命之粮。

他是白白赐下的;神绝不可能被迫赐下他;人也绝不可能靠自己赚得基督;他们所能给、所能作的一切,都不可能使神有义务把他赐给他们。并且,那些神为之舍了他的儿子的人,按其本相和品格来看,原本正是足以使神公义地向他们发尽一切忿怒的人;然而,他的恩典竟是如此,仍把自己的儿子赐给他们;并且不只赐下他一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赐给他们:一切必需而相宜的今生美物,一切属灵的福分,如称义的义、罪得赦免、成圣的恩典、儿子的名分和永生;并且这一切都是白白赐下的,是按着他自己美意和喜悦,以主权的方式赐下,不受任何义务或强迫;不是勉强吝啬地给,而是甘心丰盛地给,是绝对地给,没有附带条件;因为他并不是被他们里面或他们所作的任何事所推动。

第33节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 神的选民,是某一群被拣选出来的人;神按着自己主权的美意爱他们,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他们,叫他们得永远的生命和救恩,并照着他自己所设立的途径和方式,如成圣和信心,来成就此事,所以他们是特别属他的。但这些人就毫无可被控告的地方吗?有的:他们有亚当的罪,有原义的缺失,有归信以前众多的罪,其中一些还很严重;就是归信以后,也都有常常的软弱和退后。那么,岂没有人起来对他们提出这样的控告吗?有的;就是现今,他们也常常控告自己;他们也很容易彼此控告;撒但这控告弟兄的,常常控告他们许多事;世人也同样如此。但这一切控告都毫无效力,因为神圣三个位格,就是父、子、圣灵,都不控告他们。父神不控告他们,因为是神称他们为义。他乃是那位罪所冒犯的对象、立法者、也是公义的审判者;然而他使他们脱离一切控告而得称为义。不是藉着教导他们称义之道,不是藉着把义灌输进他们里面,也不是因他们自己所行的任何义行,乃是藉着把他儿子的义归算给他们,从而宣告他们为义。要注意,神的选民,就作为选民这一身份而言,乃是称义的对象;这证明称义的永恒性,证明它专属某些具体的人,也证明其永远的稳固与持续。

第34节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这里所指的,就是神的选民。全人类按亚当里的地位都该受定罪,也都在定罪的判决之下;有些人是被预定受定罪的;凡最终不悔改、不信的人,已经被定罪;最后的日子,整个不敬虔的世界也都要被定罪;但神的选民没有一个现在或将来会被定罪。因为他们是以永远的爱被爱,被拣选得救,且在基督里,在那里就不再定罪;他们被带来信靠他,并且藉着他从一切罪中得称为义,因此就脱离定罪而稳妥。他们就自身而论,当然和别人一样配受定罪;按在亚当里的地位,也和其余人类一同处于定罪之下;并且当他们为罪、义和审判知罪时,就自己的感觉来说,也觉得自己在定罪之下。那么,难道没有人会定他们的罪吗?

有的;他们自己的心常常定他们的罪;他们也很容易彼此定罪;世界定他们的罪,这世界的神也定他们的罪。但父、子、灵都不会定他们的罪;父不会,因为他称他们为义;子也不会,因为是基督已经死了。基督的死是确定无疑的;他所受的死乃是十字架的死;他所为之死的人乃是神的选民;他为他们死的原因,是要为他们的罪成就赎罪;这事是藉着他代替他们、站在他们的位置上而完成的。虽说他的死只一次,却有永远的功效,因此足以完全保守他们脱离一切定罪。因为罪这定罪的原因已经藉着他的死被除去;定罪本身也由基督替他们担当;神的律法和公义也藉此得了满足;罪得赦免是藉着他的血取得的;完全的称义是藉着他主动和被动的顺服获得的;而这一切又由他的复活、坐在神右边以及代求得着印证。故此,经上又说,而且从死里复活。

正如基督的死是神选民脱离定罪的保障,基督的复活也是如此;因为基督复活时,是以胜过死亡、胜过那作死毒钩的罪、并胜过掌死权的撒但的得胜者身份复活的;同时也是以保证人的身份复活,因他已经向律法和公义付上了满足。他曾为自己的百姓承担保证人的责任;神按着公义,并照着自己公义的律法,也正是把他当作保证人来对待;他既满足了律法和公义,就被它们释放了,因此律法和公义都不能再定罪。不但如此,他复活也是以一个公共代表、以他百姓的元首和代表的身份,为使他们称义而复活。先前他担当了他们一切的罪,这些罪在父的作为和他自己的同意之下都归算给了他;他因这些罪被定罪并受死。当他从死里复活时,他自己就从这一切罪中被称为义、被宣告无罪;而他所有的百姓也就在他里面并与他一同得称为义。

甚至可以说,基督的复活比他的死更是脱离定罪的保障;基督的死除掉了罪,但他的复活带来了永远的义。若基督虽死却没有复活,我们就仍在罪中,也仍该受定罪。基督的死表明他曾被逮捕并被定罪;他的复活却表明他已被释放,而我们也在他里面被释放。现今在神的右边。基督的升天、进入天上、并坐在神的右边,也是神选民脱离定罪极重大的保障;因为当他以人性从地升天,并有天使陪同,天使和门徒都作了见证时,他就掳掠了仇敌,或说凯旋胜过那些曾掳掠他百姓的仇敌,如罪、撒但、律法、死亡和其他一切仇敌。他进入天上,是为他们预备地方,替他们占有那地方,在神面前替他们显现,并带着他已经为他们成就永远救赎的事实而来;在那里,他作为蒙拣选者的保证人和元首,被欢迎接纳,随后坐在神的右边。

这表明他已完成工作,并且完全使神满意;也表明他被高举在万有之上,权柄赐给了他,万有都服在他以下,他又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既然他在神的右边作他百姓的中保和代求者,那么无论撒但或任何别的仇敌站在他们右边抵挡他们,都归于徒然,毫无功效。也替我们祈求。基督的代求,不是像他在地上肉身之日那样用口发声祷告,也不是像向一位发怒的审判官恳求,也不是像在天庭中辩论某个案件;而是藉着为我们显在神面前,藉着陈明他的祭,藉着把他百姓的祷告和赞美献上,藉着宣明他的旨意,要把这样那样的福分赐给他们,并藉着亲自看顾使他死所要成全的益处实际施行在那些为之预备的人身上。基督这样的代求,是建立在已成就的满足之上的;它一直持续,且总是有效,因此对保守人脱离定罪有极大的影响。

使徒在本节中似乎想到约伯记 34:29 的一段话,七十士译本作,他赐人平安,谁能定罪呢?

第35节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这里基督的爱,不是指圣徒爱基督,而是指基督爱他们。圣徒固然以基督为爱的对象,并且他们对他的爱是这样强烈,以致绝不会被完全毁灭;即便其中的火热可能减弱,也绝不会丧失;但这种爱从不称为基督的爱。并且,使徒在上下文中所说的,不是他们对基督的爱,而是神和基督对他们的爱;他的目的,是在他们经历各样患难之时坚固神百姓的信心、安慰他们的心灵。没有什么比基督的爱更能达到这个目的;这里列举的事,又都是最容易使人对自己是否在基督的爱中、是否在神于基督里的爱中有分而生出疑虑惧怕的。

再者,这里所问的隔绝,不是问基督会不会离开我们,而是问我们会不会与他隔绝;若这里所指的是我们爱基督,那么说法就应当是,谁能使他与我们隔绝,而不是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基督确实爱神的选民,就是这里所说的人;这一点可从他为他们承担责任、迎娶他们、取了他们的性情、替代他们而死、还清他们的债、救赎他们的人,并且去为他们预备地方,为他们代求,把一切恩典供应给他们,又以最自由亲密的方式与他们相待等事上看出来。他这爱奇妙无比、无可匹敌、不可测度;是特别的、专属的、白白而不配得的、极其深情的、不改变的、持久的,并且永远长存。这爱是与基督联合的纽带;藉着它所形成的联合极其亲密、真实、完全,且不可解开,没有什么能使人从其中被隔绝。

不是患难,或苦楚;患难原是从他的爱中生出来,也是他爱的果子;即便如此,他仍安息在他的爱中;他的爱并未被取去,反倒常在患难中使人切身经历。不是困苦,无论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无论生活事务中的窘迫,还是在恩典操练和尽本分中的逼仄;因为即便我们失信,他仍是可信的,见提摩太后书 2:13,他总守自己的圣约和应许。不是逼迫,来自世界的逼迫;这反倒更证明基督已经爱他们、拣选他们、呼召他们,因为世界恨他们。不是饥饿,就是生活必需品如饮食的缺乏;神亲爱的儿女有时确曾遭受极大的饥渴。不是赤身露体,就是缺少适当衣服,甚至缺少普通衣着;有些人曾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这些人是世界不配有的,因此这绝不是他们与基督的爱隔绝的证明。

不是危险,就是从不同方面、借不同的人、用不同方式临到的危难;使徒保罗就经历过这类事,但他却大蒙基督所爱,见哥林多后书 11:26。也不是刀剑,即死于刀剑之下;约翰的兄弟雅各就是这样死的。见使徒行传 12:2。虽然这可以使头与身体分离,使灵魂与身体分离,却不能使人脱离基督的爱。

第36节 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这段话引自诗篇 44:22。意思是,为了神和他纯正的敬拜,旧约的圣徒常常被处死,或遭受人的逼迫,而这些逼迫往往以死亡告终;新约的圣徒也同样为基督和他的福音遭受这样的事。终日被杀,就是整天都处在可被处死的境地,或日日都有其中一人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就是说,他们被看作只配如此,不断暴露在这种命运下;他们被像羊那样对待,仿佛生来别无用处,只是供人宰杀。因此他们被称为将宰的群羊。见撒迦利亚书 11:7。这既表明逼迫者的残暴,也表明受苦者的无害、温柔、谦卑和忍耐,因为他们在苦难之下就像羔羊和绵羊。引此见证,是要表明受死在历代一直是圣徒共同的命运;并且也是要激励福音时代神的百姓甘心乐意地受苦。这里也可能暗指那些每日为献祭所杀的牛羊:无论是晨祭和晚祭所献的羊羔,还是从早到晚在会幕和圣殿院中为别的祭所杀的祭牲。

第37节 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前面那段引文是插句;这里便是对罗马书 8:35 那个问题的回答: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等等。回答是,然而,不能,前面提到的任何一件都不能。在这一切的事上,就是在患难、困苦、逼迫、饥饿、赤身露体、刀剑,或其他一切同类的事上,我们已经得胜有余了。不但胜过罪和撒但,也胜过世界,以及世界的羞辱、患难和逼迫;而他们在这些事中甘心勇敢地忍受,以致不单是得胜者,乃是得胜有余。意思是,他们远远占了上风,大大胜过了这些;因为他们不但忍耐承担患难和逼迫,而且还因这些夸口;他们的经历、信心和喜乐,常常因此增长;他们有时甚至使逼迫者感到为难,甚至厌烦;他们藉着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轻易得胜过撒但和他地狱的差役。但这并不是出于他们自己,也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乃是靠着那爱我们的主。这或可指父神,因下文提到他的爱;但更可能指主耶稣基督。有些抄本就明说,靠着爱我们的基督。靠着他,就是靠着那位已经胜过他自己和他百姓一切仇敌,并使他们有分于他胜利的人;靠着他,就是靠着那位能帮助他们、有足够力量带他们经过一切,并使他们得胜有余的人;他曾爱他们,现在仍爱他们,而他的爱也推动他的能力站在他们一边,保护他们抵挡一切仇敌。

第38节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 这些话并下节的话,表达了使徒强烈的确信和完全的信心把握:没有任何事物能使他和其余神的百姓与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他们所怀的爱隔绝。这种确信不仅涉及他自己,也涉及别人;不是猜测,而是确定的;并且这并非出于某种特别非常的启示,乃是建立在神之爱的本质、这爱在基督里的稳固,以及神选民在基督里之人的稳固之上;建立在永恒的预定和神不改变的旨意之上;建立在神的应许和誓言之上;建立在儿子的名分、圣灵恩慈的见证、帮助和内住之上;又因基督的死、复活和代求而大大增强。下面所列那些不能使人离开神爱的事如下:死。

死亡使人与世界、与其地上的住处和财物分离;使灵魂与身体分离,也使朋友彼此分离;随着时日推移,也会使人对已故友人的思想和感情消退;但它不能使人离开神的爱。它不但不能,反倒使灵魂进入对这爱最充分的享受中。既然身体的死尚且不能,其他任何形式的死也都不能;若身体的死不能,患难之死更不能;至于道德意义上或属灵意义上的死,以及永远的死,这些都绝不会临到神的儿女。也不是生。今生这天然和暂时的生命,是脆弱而必朽的;神的爱比这生命更美,而这生命本身也是神恩惠的结果,所以它绝不能使人离开神的爱,今生中任何事也不能。信徒的生命固然充满艰难操练,也伴随着许多不完全和罪;但没有什么能使神对他儿女的爱心疏远,也没有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尽管神以人生的试炼管教他们,又因他们的罪惩治他们,他的慈爱却并不从他们身上挪去。

也不是天使。这里指的是恶天使,就是魔鬼;至于善天使,他们从不试图使神与他的百姓分离;他们因神百姓得福而欢喜,服事他们,在今世作他们的看守者,在死时把他们的灵魂带到天上,并在末日把所有选民聚集起来。但恶天使却的确企图如此,藉着引诱人犯罪、又控告人为罪;藉着煽动异端和逼迫来毁坏他们;然而却不能成功,因为圣徒常在神心上,在基督手中,并立在那磐石上;而且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那在他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里的更大。也不是掌权的,即民间的执政者;他们虽可以使神的百姓与同伴隔绝,把他们当作恶人赶出去;也可以把他们分别囚在监里;并可以杀死身体,使灵魂与身体分离,这已是他们所能作的一切;但他们不能使灵魂或身体与神的爱隔绝。犹太人常说,即使万国都聚集起来,也不能熄灭、止息或除去神与他百姓以色列之间的爱。

也不是有能的,或与前者同指掌权者;或指那些以神迹异能印证自己教训的假师傅,他们藉此迷惑许多人;若有可能,连神的选民也要迷惑了,但这却是不可能的。也不是现在的事,就是今生当前的灾祸和患难;神在苦待他百姓时,并未停止爱他们;是的,患难本是出于他的爱,而他也在患难中重新向他们显明他的爱;这些患难都被他掌管,为他们的益处效力,并且归结于永远的荣耀。现在的试探也可包括在内。最好的圣徒也曾受其侵扰;连基督自己也未曾完全免去;这些都不能、也不能够使人离开神的爱。这从神和基督对受试探者的眷顾上就显明出来:他们与这些人同情,扶持、帮助他们,斥责试探者,并搭救他们脱离试探。

现在的被离弃,或神掩面的景况,虽常常临到他亲爱的儿女,也不能产生这样的结果;他们与神的关系仍旧存在;他们与神仍有极大的亲近;被刻在他手掌上,如印记放在他心上;他对他们仍怀着强烈的爱,虽出于智慧的缘故,他暂时向他们隐藏自己。是的,圣徒今生所带着的这现在的取死的身体,也不能使他们与神隔绝。罪曾使那些悖逆的天使离开神;也把亚当赶出伊甸园;并且要使恶人永远不得见神的面;而且罪常使神与自己的百姓在交通上隔开,但绝不能使他们在联合上、或在对神有分的地位上与神隔绝;因为神在起初爱他们时,就知道他们将会是什么样;他的爱在他们归信时已冲破他们本性里的种种败坏和生活中的种种罪;并且从他尽管他们屡屡退后、仍向他们发出强烈恩典言语这一点看,他的爱显然依旧不变。

若罪在这个意义上能够使人隔绝,那么便没有一个人还能继续作神爱的对象了。这并不是说神爱罪,也不是鼓励人犯罪;因为虽然罪不能使人失去在神里的份,却的确使人失去对神的享受。再者,现在的好事也可包括在内,就是今生的享受;这些都是在爱中赐下的;即便不多,也是出于怜悯,并带着祝福;其中极大的怜悯是,这些并不是他们的全部,也不会削弱他们对神之爱的价值判断,因为对他们而言,神的爱比生命中一切美物都更美;而且尽管愚昧人的亨通必毁灭自己,见箴言 1:32,圣徒的亨通却绝不会成为他们的败坏。也不是将来的事,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顺利的还是逆逆的;无论是更多的患难,与罪身的新争战,将要临到普天下的试炼时刻和艰难日子,还是老年的困苦日子;神都绝不会离弃他的百姓,也绝不会使他的慈爱离开他们,无论他们将进入何种境况。

武加大译本另加了力量一词;埃塞俄比亚译本作有能的;另有一个抄本在罗马书 8:39 开头加了能力。

第39节 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无论是高处、低处,就是无论天、地、地狱,还是其中任何居民,或其中任何事物;无论是从高处被摔下,还是被投入低处;也无论尊荣与亨通的高处,或卑微与患难的低处;无论人或魔鬼权势的高深,或计谋的深沉;也无论别的受造之物。这涵盖了天地海中一切受造存在;并且最强有力地表达出,圣徒绝不能因任何事物、任何受造物而与神的爱隔绝。整个宇宙中没有任何东西能使我们与神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的爱隔绝。这里神的爱,不是指圣徒爱神;因为虽然这爱有时也被称为神的爱,是因它从神而来,以他为对象,也可说是在基督里或藉着基督而有,并且永不会失落;但使徒绝不会对这一点用如此强烈的把握和确信来表述。

若这是他的意思,他更该说,没有什么能使我们的爱离开神,或使神离开我们的爱,而不是说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再者,使徒这里所说的爱,正是那使我们得胜有余的爱,显然是指神爱他百姓的那爱,尤其是父神的爱。而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神在基督里并藉着基督表明了这爱,就是在他里面拣选并赐福给他们,并差遣他为他们死;这爱也仍然存留在他里面,因为基督是他们的主、他们的元首、他们的丈夫和他们的救赎主;这也正是没有什么能使他们与这爱隔绝的原因。这里所说的,不是指爱的效果和应用,因为这些有时可以暂时停止;也不是指爱的显明和感觉,因为信徒有时会暂时失去这种感受;也不是指任何一种与神本体的绝对不相干的分离,因为圣徒自己也可能在亲密可感的交通和团契上与神隔开。

但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他们绝不可能与神的爱隔绝到一个地步,以致那藉着这爱在神与他们之间所成的联合可以被解开,或他们竟不再对神的爱有任何分和权益。使徒深信,这事永远不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