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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26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Psalms 26

引言 诗篇第26篇引言 大卫的诗。 这篇诗的背景,似乎是扫罗与大卫之间的纷争;前者听信了加在后者身上的毁谤与诽谤,并猛烈地逼迫他。其主旨在很大程度上与诗篇第七篇相同,都是诗人向全地的审判者神申诉自己的无辜与正直。狄奥多雷特认为,这是大卫逃避扫罗时所作。

第1节 耶和华啊,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又倚靠耶和华,并不摇动。他的意思并不是求神按着人在神面前称义的问题与他进入审判,因为他知道自己在神眼前得称义,并不是凭着自己的公义和纯全,乃是凭着神的公义;他所着眼的,乃是在众人面前使他的案件得称为义,尤其是就他与扫罗之间的是非而言;他恳求神亲自干预,接手审理他的案件,在他们之间施行判断,并为他申冤;因为“我向来行事纯全”,或作“完全”,并不是说他自以为无罪;这与他屡次发出的哀诉、认罪和祈求是相违背的;而是说,在他被控告图谋害扫罗这件事上,正如撒母耳记上 24:9 所说,他是完全无辜的。

他所说的“纯全”,乃是指他意图与设计的纯正,他行为的正直,他对众人的单纯和诚实,尤其是他对君王的忠诚;但虽然他自己并不觉察在这事上有什么错,因此在人面前理当被判无罪,他却并不因此指望自己在神眼前得称义。“我又倚靠耶和华”,不是倚靠自己心中的诚实和生活的正直,也不是倚靠自己案件的正当;乃是把这案件交托给那按公义审判的主,并倚靠他,使自己不至羞愧蒙混。这表明他的纯全是从何而来,就是从无伪的信心而生;因为哪里有真实纯正的信心,哪里就有公义的行为和生活的纯全。“并不摇动”,这句话也可以与前文连起来,作“我又倚靠耶和华,我必不摇动”;意思是,在审判中我必不失败,也不致失去案件;反而必站立得住,得胜此案,不至羞愧,也不被定罪。

我们的译本补上了“因此”一词,把这话看作前文的推论,即因为他倚靠耶和华,所以他必不摇动、失脚、跌倒。然而真信徒固然有时不仅几乎失脚,甚至全然跌倒;是的,有时还会陷入大罪,以致骨头折断;但他们终究不会彻底、永远地跌倒;因为他们因信站立,并且借着神的大能藉着信蒙保守。这些话也可以看作祷告:“求你不要让我摇动”;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软弱,也知道若要在纯正中得蒙扶持,并在主的道中被他托住,使脚步不至滑跌,这是何等必要;所以虽然他行事纯正,却并不自足自信,乃是依赖主。

第2节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的肺腑心肠。 察看我的案件、我的纯全和我对主的信靠,正如银子和金子用试金石察验一样;神的话乃是信仰和行为的准则。“试验我”,或作“试探我”;正如亚伯拉罕被主试验一样;他对神的信心、对神的敬畏、对神的爱,因而显明是真实纯正的。“熬炼我的肺腑心肠”,就是熬炼其中的思想、愿望和情感,如同金银在炉中被炼净;神有时也借着苦难的护理,试炼他百姓的信心和忍耐。这样的察验、考验和试炼,并不是为神自己,因为他知道万人心中的道路和意念;乃是为别人,为要使人自己或别人知道他们里面恩典的真实,以及他们心与行为的正直。诗人愿意经过这样的察验,正是为此缘故。

第3节 因为你的慈爱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神特别的慈爱,显明在他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为我预备了救主,并有效地呼召了我;这慈爱是不配得的、白白的、主权的,从亘古直到永远;比生命更好,卓越得无法言喻,奇妙非常。之所以说这慈爱“常在我眼前”,是因为他此刻正看见它;他得着了对自己有分于这慈爱的安慰把握,并深信没有什么能使他与这慈爱隔绝;这慈爱在他心中,浇灌在其中,使他深受感动;它也在他脑海与思想中,他的心思常思想它;他记念它,并从中得着甘甜的更新。他提到这一点,是作为他把案件陈明在主面前、作为他信靠主、以及他愿意被主察看、考验、试炼的根据。“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就是因信基督而行,因为基督是一切应许、预言、预表和影儿的真实;也在真理的话中而行,持守它,并照着它行;又在敬拜的真实中而行,在主一切诫命和典章中行走。诗人一直这样操练自己,并恒常如此;这正是原文所表达的意思。没有什么比神向人灵魂显明的爱,更能激励人继续在基督里行,就是照着他所领受基督的样式而行,照着福音所当有的样式而行,并在一切圣洁的生活与敬虔中行事;当这爱不断摆在我们眼前时,就鼓励信心与盼望,并影响圣洁的生活和对神旨意欢然的顺服。

第4节 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或作“虚妄之人”;他们满了虚妄,沉迷于世界的虚空,追逐其中的财富、尊荣、享乐和利益,这不过是在虚幻中行走而已。他们的思想、言语和行为都是虚空的;他们凭着属肉体的心妄自自高,并行在虚妄之中;他们妄称神的名,平常谈论的尽是愚昧、轻浮、空洞的话;他们生活虚妄,轻率、不智、诡诈。持守邪恶原则的人,也完全配称这名;他们是虚妄悖逆的空谈者,他们的教训乃是虚妄的道理,不过是徒然的闲谈。行拜偶像之事的人也是如此;他们守着虚妄的假神,敬拜那些虚空之物,向它们举心。无论在哪一种意义上,诗人都不愿与这些虚妄之人有任何牵连;他不愿与他们为伴,也不愿与他们有交通、商议和来往。

也许他是指扫罗身边那些人,他们正合这样的描述;或者他这样说,以及接下来所说的,是为除去加在他和他朋友身上的毁谤,好像那些与他同在的人,就是这里和诗篇 26:5 所描写的那种人一样。“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或作“隐藏的人”或“不为人知的人”;这些人暗中埋伏,要杀害无辜,或偷偷毁坏人的名誉与声望,而人并不知道他们是谁;或他们暗中犯罪,进入隐秘处,在黑暗中行他们的事,隐藏自己作恶;他尔根、拉希、金基和本·米勒赫都是这样解释的;他们爱黑暗过于光明,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又或者他们用谎言和谄媚遮掩自己,使人不知道他们真实的意图;口中说的是一回事,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他们是奸诈人的会众。

凡诡诈的工人,设下埋伏要欺骗人,行事诡谲,以及那些有敬虔外貌、却不认识其能力的假冒为善者,都是这样的人;人应当离开并躲避他们;他们的家、聚会、结党和同伴,都当避开;参见创世记 49:6。或者也可指那些“被记号标出的”人,就是臭名昭著的人。

第5节 我恨恶恶人的会,必不与恶人同坐。 这些人伤害人的身体、名誉或产业;他们结党聚集,商议策划害人的计谋,并在聚会中彼此鼓励作恶。诗人所恨恶的是这些人以及他们的行为与作为,并不是恨他们这个人;他借着不与他们同坐,显出自己对他们的厌恶、不喜悦和不赞同;参见耶利米书 15:17。“必不与恶人同坐”,就是不与不敬虔、不公义的人,彼列之子同坐;因为这样的人之间,怎会有交通与和谐呢?参见哥林多后书 6:14。这里的字也有躁动不安之意,指那些不作恶就不得安息的人;他们如同翻腾的海,不断涌出污秽和淤泥,正如以赛亚书 57:20 所说。诗人的意思并不是说,善人完全不可与世人有任何来往;否则,正如使徒所说,我们就必须离开世界了,参见哥林多前书 5:9。在民事、交易和日常事务上的来往是合法的;只是,在属世生活中一切不必要的交往都当避免;除了天然关系和生活事务所必需的,不应有更多来往。但在罪恶之事上的一切交往,都必须避开;不可与他们结伴,以致在任何有罪之事上与他们联合;这样做会使他们在恶道上更加刚硬,也会使自己陷入危险和羞辱之中。人会因自己所结交的同伴而被认识、被判断;恶劣的交往败坏良善的品行。

第6节 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耶和华啊。 拉丁武加大译本把这话译作“在无辜人中间”;就是说,他定意与这些圣洁、无害、生活纯正的人交往,而不与前面所说的那种人为伴。或者意思是,他要洗手,以表示他前面所说的无辜、纯全和正直,也表明自己与这些恶人毫无相干;参见申命记 21:6。“手”是行动的器官,“洗手”可以指行善,参见约伯记 9:30;而“在无辜中”或“在纯洁中”洗手,可以表示从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出发去行这些善事。特别地,这也可能是指在公开敬拜之前,向神举起圣洁的手祷告。这里似乎暗指祭司献祭前洗手,参见出埃及记 30:19。“才环绕你的祭坛,耶和华啊”,就是常到神的殿中,那里设有祭坛,并恒常参加神的敬拜和典章;这里以祭坛上的事工代表整个神圣崇拜。这里所指的是燔祭坛,它是基督的预表;参见希伯来书 13:10。这里是指祭司在祭坛旁所作的事:他们把祭牲放在坛上,拴在四角的角上,并在那里洒血、倒血,因此要绕坛而行;可比较诗篇 43:4。为此,他们照前面所说洗手;而在后来的时代,异教徒在敬拜之前洗手也是常见之事。

第7节 我好发称谢的声音,也要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或作“使人听见认谢的声音”;意思是,诗人环绕神祭坛,如前所述,并不是为了献上宰杀的牲畜;乃是要在那使礼物成圣的坛上献上赞美的祭,并借着这坛使祭蒙神悦纳;为着一切怜悯,无论是今生的还是属灵的;并且带着认罪和承认自己不配的心来献上。这一切都合乎神的旨意,在他眼中是蒙悦纳的,是荣耀他的,也不过是我们理所当然的事奉。“也要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就是述说创造与护理,尤其是恩典与救赎。这是圣徒在地上神家中的工作,也将是他们在天上直到永远的职分。拉希在这里说,这首赞美诗里含有与将来时期、与歌革、与弥赛亚的日子,以及与将来的世界有关的内容。

第8节 耶和华啊,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这里是指会幕,因为那时圣殿尚未建成;会幕是圣徒的居所,他们拣选住在那里,以此为乐;而且那也是主自己的居所:圣所建造出来,正是为此目的;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他在那里居住。因此接着说,“和你显荣耀的居所”,或作“你的荣耀所住之处”;当会幕立起来时,耶和华的荣耀充满了会幕;后来圣殿献殿时,也是如此,参见出埃及记 40:35。诗人表达他对这地方的爱,是与他所恨恶的恶人会众相对,见诗篇 26:5;也是为除去别人对他的毁谤,说他既住在非利士人中,又远离神的殿,他的心已经与神的殿疏远了。其实,他最大的忧伤,正是自己被拦阻、不能享受其中的权利;参见诗篇 42:1

此外,他在被放逐以前常常到那里聚会,已经显明自己何等看重那地方,后来也是如此,参见诗篇 42:3;并且他这样去,不是出于习惯,也不是徒具形式,而是出于对神敬拜纯粹的爱,并带着真实的喜乐和欢欣,参见诗篇 122:1。主的殿之所以为他的百姓所爱,是因为那里有他的道和典章在施行,也因为那里有他的同在。或者,这里所指的是会幕所预表的事物;或者是基督人性的帐幕,被称为真帐幕,参见希伯来书 8:2;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其中;神的儿子,就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住在其中;在那里面所成就的救赎和救恩中,一切神圣属性的荣耀都彰显出来;道成肉身的基督就是施恩座,神从那里与他的百姓相交,他们也是借着他亲近神,并与神相交;圣徒真诚地爱他,超过一切受造之物和世上的一切,并且以最炽热、最深情的方式爱他。

或者,这里也可指天本身,会幕就是它的预表,参见希伯来书 9:24;那里是神圣洁和荣耀的居所,在那里为他的百姓预备了许多住处;那是他们所寻求的常存之城,是他们所羡慕的更美家乡、属天的国度,也是他们心思情感所归向之处;因为他们的神、他们的救主和他们的财宝都在那里。下文似乎也证实了这个意思。

第9节 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这里的“罪人”是指那些放荡败坏、臭名昭著地亵渎神、活着和死去都不悔改的人;当然,就一般意义说,人人都是罪人。其意或者是说,他求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要被带进这类人的圈子里,不要与他们联合,不要和他们来往,因为这既令人不安,也有失体统,并且危险;或者是求神不要与他们一同毁灭他,不要使他死恶人的死,也不要在死时把他与他们一同收聚。圣经常用“归到列祖、归到本民那里”来表示死亡;参见列王纪下 22:20。身体归于坟墓,灵魂归回赐灵的神那里,并由他指定归宿;义人的灵魂被收聚到天上,进入基督的仓里;恶人的灵魂被收聚到地狱;诗人所求的是,不要让自己与他们一同被收聚。“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就是那些渴想流血、埋伏害人、流人血并沉醉于流血的人,如敌基督一党的人;这些人是神所憎恶、所厌弃的;他们的年日必不过半,他们的结局也是悲惨的。

第10节 他们的手中有奸恶,右手满有贿赂。 就是一切可憎的邪恶,如拜偶像、奸淫、凶杀等等。这个词有时指心里所怀的恶,是在那里巧妙设计、谋划出来的;这里则指已经付诸实行的恶,因为手是行动的工具。它包括一切对人的身体、名誉和产业有害的事。“右手满有贿赂”,以致审判官的眼睛被蒙蔽,义人的言语被曲解,人的情面被看重,审判被屈枉,正如申命记 16:19 所说。

第11节 至于我,却要行事纯全;求你救赎我,怜恤我。 就他以往所行的纯全而言,正如诗篇 26:1 所说;或者这也可能表达他的信心,就是在他死后被收聚之时,他仍要在正直、公义、纯洁和完全中行走,与基督一同穿白衣,并在公义中得见神的面;参见以赛亚书 57:1。“求你救赎我”,就是把我从恶人的虚妄生活中救出来,从一切患难中救出来,也从一切仇敌手中救出来。“怜恤我”,因为他此时正处在困苦中,被扫罗逼迫,又远离神的殿。由此可见,怜悯乃是救赎的源头和泉源,无论是今生的救拔,还是属灵的救赎;也可见诗人并不是信靠或依赖自己当前正直的行事为人,乃是信靠基督里的救赎,并信靠神在基督里的怜悯。

第12节 我的脚站在平坦地方;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 或作“在平原上”;就是站在稳妥之处,站在基督这稳固的根基上;他也是通往永生的平直道路,参见诗篇 27:11。或者,这是指站在神的话所规定的神之道路和敬拜中,从而表示在其中的坚定和恒常。“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就是在圣徒的聚会中,在地上基督的众教会中,也在上面的大会中,就是在长子总会和教会中;在那里,赞美主是圣徒如今的工作,将来也仍是他们的工作,为着他一切今生和属灵的怜悯而赞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