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民数记第4章引言 本章记述了关于统计适合服事之利未人的命令,并说明他们应当在何时、何龄进入职任,以及服事到何时为止,民数记 4:1;又记述他们各自具体的职责:先论哥辖子孙,民数记 4:4;次论革顺子孙,民数记 4:21;再论米拉利子孙,民数记 4:29;其后,摩西、亚伦和会众的首领,照着适合服事的年龄,将他们各族的人数都数点了:哥辖人,民数记 4:34;革顺人,民数记 4:38;米拉利人,民数记 4:42;并给出了总数,民数记 4:46。
第1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这是在他们数点了利未人,并且用他们代替以色列头生的之后;如今又吩咐他们第二次数点利未人,从其中选出适合服事的人。
第2节 你从利未子孙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照他们的家室、宗族计算。……他们要先从这一支派开始数点。照着他们的家室、父家,意思是,数点那些达到下文所说年龄的人。至于为何先数哥辖,而不像前次那样先数长子革顺,不是如亚本以斯拉所说,因为摩西和亚伦出于这一支派;若那理由成立,前次也该如此。较合理的看法,如查斯库尼等人所言,是因为哥辖人抬约柜和其他圣物。其实真正原因似乎是在于拆卸会幕、搬运其各部分及其中器物时所遵循的次序:先取出约柜、桌子等,这正是哥辖人的职责;然后拆下会幕和院子的幔子、罩棚、帷子及门帘,这些则由革顺人和米拉利人负责。因此,适合服事的人,便按这样的次序受数点。
第3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的,你都要数点。……这是利未人服事的完整年限,也是人一生中最适合劳作的盛年;三十岁时力量充足,五十岁则开始衰退。《米示拿》中说:“三十而有力。”一位注释者据此说,利未人从三十岁起支搭会幕、拆卸会幕、装载车辆,并肩抬器具。照样,基督的先锋施洗约翰,以及基督自己,也都是在这个年纪开始他们的职事。凡前来任职的,原文有军旅、争战之意;因为利未人虽然免于出征作战,他们的服事却也可算一种争战。他们在会幕四围自成一营,其中一部分职责就是看守、护卫会幕,免得被玷污或遭劫掠。照此而论,传道的职分也称为争战,福音的执事称为基督的精兵,他们的教训则是争战的兵器,见提摩太前书 1:18。也有人将其解释为利未人的队伍、会众,就是三十岁的人获准进入其中服事。要在会幕中办理事务,并不是在圣所里,无论圣所或至圣所,他们都不可进去,也不可在那里办理如献祭、烧香之类的事;乃是在称为“会幕”的那部分,就是百姓聚集之处,也就是院子;正如雅基在出埃及记 29:32 所说。
第4节 哥辖子孙在会幕搬运至圣之物,所办的事乃是这样。……这里所说的至圣之物,亚本以斯拉只解释为约柜;约柜固然是至圣之物,也安放在至圣所里,但哥辖人所负责的并不止此,还有别的圣物,如陈设饼的桌子、灯台、香坛、燔祭坛、幔子,以及供职用的器皿。雅基把这些都算在内,并认为它们比别的器物更圣。
第5节 起营的时候,……当云彩起行、号筒吹响时,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圣所,把遮掩的幔子拆下来;就是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的幔子,遮住至圣所里一切使人不能看见的。并要用这幔子蒙盖法柜;连同施恩座和其上的基路伯一并盖住,免得利未人抬运时看见或触摸。大祭司本人虽然一年只在赎罪日一次进入至圣所,但在此处会幕要拆卸、器物要搬迁的情形下,他和儿子们都可以进去而不致遭害;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说,因为那时神圣的威荣已经随着云彩离开那里,云彩既发出营起行、会幕拆卸的信号,神也就不在那里显现了。
第6节 又要用海狗皮盖在上头,……这不是指盖会幕的那层,因为那归革顺人负责,见民数记 4:25;乃是专为当前用途另作的一层,用以保护约柜免受雨淋尘污。这层皮并不是直接盖在约柜上,而是盖在约柜上面其他遮盖物之外,因此连幔子也一并得蒙保全。又要在上头铺全蓝色的毯子。至于这蓝布是否铺在海狗皮之上,乃有疑问;若照经文次序似乎应在其上,但如此一来,海狗皮就不能作为遮雨挡尘的外层了,而那显然正是它的用途,因此海狗皮应当在最外层,正如会幕最外面的罩棚也属同类。亚本以斯拉说,有人认为蓝布是在海狗皮上;但按我看,应当是铺在遮掩的幔子上。若蓝布是为尊荣体面,则前一种意见也有理;但海狗皮显然是为防雨防尘。又要穿上杠;据亚本以斯拉说,这杠是在遮盖约柜时暂时取下,否则它们通常一直留在环内,从未抽出,见出埃及记 25:14;但在此情形下,或可暂取下,随后再装上,好抬运约柜,这原是杠的用途。他又提到,有人认为其意是把杠放在抬柜之人的肩上,这也并非全无道理。或者更可能是指把杠穿过约柜遮盖物上预留的孔洞,加以安置固定,以便更好地抬运。
第7节 又要在陈设饼的桌子上铺蓝色毯子,……使利未人也不可看见、不可触摸。上头要摆列盘子、调羹、爵和奠酒的瓶,这些都属于陈设饼桌子的器具;其用途见别处说明。这些器具似乎不是直接放在桌子上,而是放在铺于桌上的蓝布之上。常设的饼也要在其上;陈设饼称为“常设”,因为桌上总有这饼;旧的一班祭司每周换下已陈设七日的饼时,新的一班祭司便立刻摆上新饼。看来此时这些饼也照样放在铺着蓝布的桌上。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在旷野中也有陈设饼;制作这些饼所需的谷物,虽他们自己不需食用,因为每日有吗哪供应,但仍可从邻近地区获得。
第8节 又要在上头蒙朱红色的毯子,……就是盖在属于陈设饼桌子的盘子和其他器皿上,也盖在陈设饼本身上。再用海狗皮盖在上头;这显然是外层遮盖,也印证了对民数记 4:6 的看法:约柜外面同样是这种遮盖物。又要穿上桌子的杠;这杠原是桌子上的,用来在需要时从一处搬到另一处,见出埃及记 25:27。这里关于桌子所用的措辞,与民数记 4:6 中关于约柜的杠相同,也就更印证了那里的意思,即在此场合下杠是取下又装上的,虽然平时是固定的。
第9节 要拿蓝色毯子,把灯台和灯台上的灯,……就是那有灯常常点着、照亮圣所的灯台,并灯剪、蜡花盘,以及一切盛油的器皿,就是供灯台使用、加油、剪灯花、整理灯火的器具,都遮盖起来。
第10节 又要把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里,……这里海狗皮同样是最外层。约柜和陈设饼桌子有三层遮盖,灯台却只有两层,因为前两者比灯台更为神圣,尤其是约柜。又要把它放在抬架上;“mot”这个词,或许是指一种垫子或床褥,灯台和器具包在海狗皮里,放在其上,由人用杠抬走;七十士译本和亚兰文昂克鲁斯译本都把这词译作“杠”。
第11节 在金坛上要铺蓝色毯子,……就是包金的香坛,因此称为金坛,启示录 8:3 也影射此坛;又要用海狗皮盖上,就是先铺蓝布,再加海狗皮;又要安上杠,插进预备好供抬运用的环内,以便需要时从一地搬至另一地。
第12节 又要把一切供职用的器具,就是他们在圣所供职所用的,……也就是祭司在圣所供职时所穿用、平时安放在适当地方的衣物和器具,都包在蓝色毯子里,再用海狗皮盖上,裹作一包;又要放在抬架上,就是像灯台和其器具所用的同样抬运方式。
第13节 要除去坛上的灰,把紫色毯子铺在坛上。把至圣所和圣所处理完毕后,他们就要从那里出来,到会幕院子里;这里指的就是燔祭坛。因坛上天天献祭焚烧,总有灰须清除;如今会幕将被拆下,坛和一切所属之物都要搬走,此时更是必须这样做。虽然经文没有提到坛上的火,那火原是常烧不灭的,但无疑它被保存下来,并且必定有人设法随着坛一同带走,或另置于器皿中携带。帕特里克主教认为,火也许是放在坛上的网子上运走的。
第14节 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放在坛上,……就是放在铺了蓝色毯子的坛上;凡属坛的一切器具都要放在其上,就是祭司献祭时所使用的:火鼎、肉锸子、铲子、盘子,一切坛上的器具;见出埃及记 27:3。又要在坛上铺上海狗皮盖顶;因这些器具都是铜制,若受雨淋便易失光。又要安上坛的杠;这些杠原是为这样的搬运预备的,见出埃及记 27:6。经文未提洗濯盆,但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文本都加上:“又要拿紫色毯子遮盖洗濯盆和盆座,把它们放在蓝色皮罩之内,安在抬架上。”也许之所以未提,是因为洗濯盆搬运时并未遮盖。安斯沃思猜测其中奥秘是:这生动表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常存且敞开,如永远涌流的泉源;凡神所拣选的人,借着信心到他面前,都可在基督的血中洗净除污,得罪得赦免、藉圣灵成圣,并得着救恩;参见撒迦利亚书 13:1。
第15节 亚伦和他儿子把圣所和圣所的一切器具遮盖完了,……这里的“圣所”不是指圣所和至圣所本身,因为不是他们把这些地方盖住;而是如七十士译本所说,指其中的“圣物”,如约柜、陈设饼桌子等,以及一切“圣所的器具”,就是前面提到附属于这些圣物的器具。雅基把“圣所”或“圣物”解释为约柜、坛,以及一切圣所的器具,就是灯台和供职用具。那时营将要前行,因此有必要这样遮盖,好叫这些东西得以搬运。此后哥辖的子孙才可来抬;更准确地说,是来抬这些圣物和它们的器具,并且用肩扛抬。只是不可摸圣物;就是在抬的时候,也不可直接触摸,无论约柜或其他圣物,只能接触用来搬运的杠和抬架,免得他们死亡,就是被神立刻击杀。这些就是哥辖子孙在会幕中所当抬的担子;就是以上所述的约柜等物,他们要肩抬,不可用车运送。
第16节 祭司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所要看守的,乃是点灯的油,……有些犹太作者认为,下列这些东西是由他负责搬运;但更可能的意思是,他负责把点灯的油,就是装油的器皿,交给哥辖子孙抬运。昂克鲁斯和约拿单的亚兰文译本也如此解释:“交给祭司亚伦儿子以利亚撒的,是点灯的油,等等。”按希伯来原文,这句话也可译为:“祭司亚伦儿子以利亚撒所监督的,乃是点灯的油,等等。”同一句中的这个词在下半句也确曾这样译出。他负责监察这些物品,并确保哥辖人抬运它们;即灯台点灯的油,见出埃及记 27:20;又有馨香的香,供在香坛上焚烧,见出埃及记 30:34;并常献的素祭,就是早晚与羊羔同献的供物,见出埃及记 29:40;还有膏油,就是用来膏抹亚伦和他儿子,并膏抹会幕及其中一切器具的油,见出埃及记 30:23。以及全帐幕和其中所有之物,在圣所和其器具上的总监督。前面所说的点灯的油等,是他直接照管的;至于后者,按犹太作者所说,则由他兄弟以他玛监督。
第17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就哥辖人的事务,给他们一个极其严肃、可畏的吩咐,因为哥辖人所从事的是极危险的工作。
第18节 你们不可将哥辖人的支派从利未人中剪除。意思是,不可给他们造成这样的后果,如约拿单译本所说;或如雅基所言,不可因你们在包裹上述圣物、交给他们时的疏忽失当,而成为导致他们灭亡的原因。
第19节 你们待他们要这样行,……就是照下文所指示的去做;使他们得生,不至死亡,得以长久存活,而不遭突然惨烈之死。当他们靠近至圣之物,就是约柜、陈设饼桌子等,准备抬起运走时,亚伦和他儿子要进去圣所和至圣所,各人派定其职,分派其担子,指明每个人该做什么,以及如何抬起、如何搬运。
第20节 只是他们连片时也不可进去观看圣物遮盖的过程,……他们在祭司包裹这些器具时不可在场,免得亲眼看见任何一件圣物;他们必须等到圣物都完全遮盖、从视线中消失之后,才可进去。这也可表明,在旧约时代,那些物件所预表的恩典奥秘乃是隐藏的,就连利未人自己也未得见;参见以弗所书 3:4。免得他们死亡,就是被神亲手击杀。
第21节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这里虽未提亚伦,但从民数记 4:41 可知,他同样参与了对革顺人的数点,如同对哥辖人的数点一样。
第22节 你要将革顺子孙的总数,……也数点出来,如同哥辖子孙一样。虽然革顺是利未的长子,但他的后裔并未因此免去会幕的服事,也不可免于行路时搬运其物。要照着他们的宗族、父家,就是按他们各家各族,把达到下文所说年龄的人都数点出来。
第23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你要数点他们,……查明这个年龄段的人有多少,因为这些人适合服事;照例,其职责是在会幕中办事,正如其余利未人一样;见民数记 4:3。
第24节 革顺人各族所办的事,所抬的担子,乃是这样。亚本以斯拉把前一句解释为支搭会幕、做饼(即陈设饼)、宰杀祭牲,并看守、护卫会幕;后一句则指他们在行路时所作的事,即搬抬后来分派给他们的那些物件。
第25节 他们要抬帐幕的幔子,……就是十幅细麻幔子,见出埃及记 26:1;和会幕,就是罩在其上的山羊毛帐棚,如雅基所说,见出埃及记 26:7;并其上的盖,就是染红的公羊皮盖,见出埃及记 26:14;以及在最上面的海狗皮盖;还有会幕门口的帘子,就是雅基所谓东面的帘子,是帐棚入口、通向圣所的门帘,见出埃及记 26:36。
第26节 院子的帷子,……就是围绕会幕的大院子的帷子,见出埃及记 27:9;和院门的帘子,就是朝东通入院中的门帘,长二十肘,见出埃及记 27:16;这些都在会幕和坛的四围,也就是说,围成院子的这些帷子是在会幕和燔祭坛四围的。又要抬绳子;这些绳子把帷子系在插入地中的橛子上,使其绷紧,不致被风摇动。还有他们所使用的一切器具;就是院中所用的器具,如安放祭物的桌子、钩子、绳索和橛子,帷子就是挂在这些上面并用它们固定的,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见以西结书 40:39。凡为这些所作的一切,也都归他们负责;或指服事的器具,或指会幕,或指坛所需之物,亦如该作者所提示。这样,他们就要抬运并办理这些事。
第27节 革顺子孙的一切职任,都要凭亚伦和他儿子的吩咐。……他们各人所当分担的服事,都由亚伦和他儿子安排。无论一切所抬的担子,或一切所办的事,都是如此。你们要把他们所当看守的一切担子交给他们,严严嘱咐他们保管妥当,不可丢失,连一根橛子、一条绳子也不可失落。
第28节 这是革顺子孙各族在会幕中所办的事,……就是当营和会幕起行时他们所执行的事,在会幕和院子里承接自己的担子,或总之,凡与会幕有关的事务,就是他们所当料理的部分,也就是照管会幕的帷子等物。他们所看守的,要在祭司亚伦儿子以他玛手下;这些交托给他们照管之物,是由以他玛交给他们,并在他的监察和指挥之下。
第29节 至于米拉利的子孙,……就是利未第三个也是最小的儿子;你要照他们的宗族、父家数点他们。这是对他们众人所使用的同样格式的说法。
第30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七十士译本在这里和民数记 4:3 都译作“从二十五岁以上”,与民数记 8:24 相合;利未人从二十五岁进会幕中学习、预备服事,但真正承担职任却是到三十岁。直到五十岁,你都要数点他们;到这个年纪,他们就从职事上退下。凡前来任职、在会幕中办事的,都包括在内;见民数记 8:24 以下。
第31节 他们所抬的担子,所看守的,乃是这样。……凡在会幕中分派给他们的事,都是他们应当承担和搬运的;这项工作非常沉重繁难,因此他们得了车子作为帮助,见民数记 7:8。就是会幕的板、闩、柱子和带卯的座;这些都属于圣所和至圣所,见出埃及记 26:15。
第32节 院子四围的柱子和带卯的座,并橛子、绳子,……这些都是属于会幕院子的。柱子是挂帷子的,座是立柱子的,绳子则用来系紧帷子;见出埃及记 27:9。并一切使用的器具,和办理这些事所需的一切;凡还有别的用于这一部分会幕并支持它的东西,也都包括在内。你们要按名指定他们所当看守所抬的器具;凡交托给他们、由他们亲自或用车搬运的,无论大小,都要逐一指名说明。不但每一块板、每一根柱子、每一个座,都要分配给他们,指明数量、所属、从何处取下、日后安在何处;连每一根橛子、每一条绳子及其用途,也都要交代清楚。这样,当他们重新支搭会幕时,就不会缺少任何一件东西,各归其位,使会幕仍像先前那样稳固。神对他所有子民,基督对一切交托给他的,都是如此细致看顾;传道人对所托付他们的人也当如此,因为他们将来必要向神交账,见希伯来书 13:17。
第33节 这是米拉利子孙各族所办的事,……就是玛利族和母示族,亦即前面所述并逐项列举的那些职责。照他们在会幕中一切当办的事,都是与分派给他们、属于他们所负责那部分会幕的工作相称的。这些都在祭司亚伦儿子以他玛手下;他监督他们,如同监督革顺人一样;而以利亚撒则监督哥辖人。不过有人认为,以利亚撒既是利未支派的总首领,以他玛是在他之下行事,见民数记 3:32。
第34节 摩西、亚伦与会众的首领,将哥辖的子孙数点了。……这些首领也许就是与摩西、亚伦一同数点众支派、其名记在民数记 1:5 的那些人。哥辖人照神的吩咐先被数点,然后依次是革顺人和米拉利人。民数记 4:34 以下只是按主所吩咐,记述每一族被数点的结果,其措辞在各段中都相同;可注意的只剩下各族的具体数字。哥辖人中三十岁到五十岁、能办事且适合服事的人有二千七百五十名,见民数记 4:36;而他们从一月以上被数的总数有八千六百名,见民数记 3:28;因此,适合服事的尚不到他们总数的三分之一。革顺人的数目是二千六百三十名,见民数记 4:40;而他们所有男丁总数为七千五百名,见民数记 3:22;因此他们中健壮适合服事的人略多于三分之一。
米拉利人的数目是三千二百名,见民数记 4:44;而他们从一月以上的男丁总数为六千二百名,见民数记 3:34;因此其中超过半数都是适合服事的壮丁。安斯沃思指出,这里可见神护理的智慧:哥辖人与革顺人的职任较轻,所负责搬运的也比较容易,尽管他们各族总人数较多,却只配给较少的壮丁;米拉利人男丁总数最少,却因所负担的工作最重,要搬运重担、装卸车辆,所以他们适合劳作的人数反倒比别支更多。这样,神就成就了他的应许:他的百姓如何度日,力量也必如何。无论神呼召人做什么工作和服事,他必使他们合乎其用。利未人在各班次中,三十岁到五十岁、执行职任的总数是八千五百八十名,见民数记 4:48。正如上述作者所言,比起犹大支派中为外在争战而出战的七万四千六百人,这在神圣所中打属灵争战的人数实在不多。
都是照他们的宗族、父家数点的;见民数记 4:48 以下。
第35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如上。
第36节 凡被数点的,照着他们的宗族,……如上。
第37节 这就是哥辖各族中被数点的人,……如上。
第38节 凡革顺子孙中被数点的,……如上。
第39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如上。
第40节 凡被数点的,……如上。
第41节 这就是各族中被数点的人,……如上。
第42节 凡米拉利子孙各族中被数点的,……如上。
第43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如上。
第44节 凡被数点、照他们宗族的,……如上。
第45节 这就是米拉利子孙各族中被数点的人,……如上。
第46节 凡利未人中被数点的,就是摩西、亚伦和以色列首领所数点的,……如上。
第47节 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如上。
第48节 凡被数点的,……如上。
第49节 他们照耶和华的吩咐,借着摩西的手被数点,……亚伦和以色列会众的首领也协助这事。各人照自己的职事;民数记 4:47 称之为“服事的事奉”或“职事的服事”。雅基把这解释为利未人职任中那一部分,就是用钹和琴唱诗,这在他看来是辅助另一种服事的服事。不过,查斯库尼的解释似乎更好,即指他们拆卸、支搭会幕的工作,这是所有利未人都当尽的服事。又照各人的担子;民数记 4:47 称之为“抬物的服事”。前述作者把这仅限于哥辖人肩抬的约柜、桌子、灯台和诸坛;但也可扩展到他们各人在行路时所搬运的一切。这样,他们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被数点了;正如雅基所说,是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因为这正是主给摩西的命令,而他作为神家中忠心的仆人,便细致无遗地遵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