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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27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27 (part 1/2)

第1节 到了早晨,……或如路加所说,一到天亮,见路加福音 22:66。公会整夜都没有睡;他们吃过逾越节以后,就用这一夜来捉拿、审问、查验耶稣,并查问那些控告他的见证人;并且一致表决,定他该死。于是他们或者暂时把耶稣带出房间,或者自己到别处去商议下一步该怎样行;或者若他们回了各自的家,也必很快又聚集起来,在殿里会合,他们似乎就是在那里,马太福音 27:5,除非这里是提前插入了犹大的事;并且是在他们的议事厅里,他们把耶稣带到那里,又就他是否是神的儿子再审问他一次;见路加福音 22:66。这一切都表明,他们对这事何等专注,并且是何等热切勤勉地追逼此事;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忙流血。

那时正是他们晨祷、佩戴经匣、诵读“示玛”的时候,就是“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照他们的规条如下 e:“他们早晨从什么时候开始诵读‘示玛’呢?从人能分辨蓝色与白色的时候开始;以利以谢拉比说,是能分辨蓝色与绿色的时候;并且要在日头出来以前诵完。约书亚拉比说,在三小时之内诵完。”然而,宗教、礼仪、仪式和规条,都必须为成就他们心里所极力追求的事让路:民间的众祭司长和长老。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删去了“众”字,但武加大拉丁本、阿拉伯译本、埃塞俄比亚译本以及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都保留了这字,而且这样做很对。

先前文士和长老曾在该亚法家里聚集,马太福音 26:57,但因那是在夜里,他们未必全都到齐;亚那尤其似乎不在场,约翰福音 18:24;但现在他们都聚集了,因为遇到紧急情形,他们按规矩本该如此。

他们的规条是这样 f:“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正如此处),他们必须全体如一人一样,在殿中自己的座位上坐着;但若有必须聚集的时候,מתקבצין כולן,‘他们全都聚集’;平时若有人有事,可以出去办自己的事,再回来:不过在他们坐堂期间,持续在座的不可少于二十三人(他们平常坐堂的时间,是从每日晨祭到每日晚祭 g);若有人不得已必须出去,他要看看留下的同伴,若还剩二十三人,就可以出去;若不是这样,就不可出去,直到另一人回来。”如今既是紧急且极其重要的案件,他们都被召集聚在一起,除非把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尼哥底母除外;但他们纵然在场,也并未同意他们的计谋和作为,这对前者来说是确定的,见路加福音 23:51

这些人商议要害耶稣;就是神圣洁的仆人耶稣,他的受膏者,弥赛亚;而这也就是商议敌挡主自己;因此诗篇 2:2 的预言就在此应验了。他们所商议的,是要把他治死;他们不是商议要加给他什么刑罚,是鞭打还是处死;那事先前已经决定了;他们早已定了他死罪。现在他们乃是秘密商议,要用什么死法、并用什么方式治他;是私下处置,因为他如今已经在他们手里;还是借着热心党人的手,或借着罗马官长;是按他们的律法并凭他们的权柄用石头打死他,因为若按他们的律法处死他,本该如此;还是用十字架刑,因为他们选这最羞辱、最痛苦的死法;因此他们决定把他交给罗马巡抚,并利用自己对巡抚的影响,叫他按罗马律法把耶稣处死。

e Misn. Beracot, c. 1. sect. 2. f Maimon. Hilch. Sanhedrin, c. 3. sect. 2. g Ib. c. 3. sect. 1. Bernidbar Rabba, sect. 1. fol. 177. 3.

第2节 他们既捆绑了他,……千夫长和差役初次捉拿他的时候就捆绑了他,把他带到亚那那里;亚那又把他捆着送到该亚法那里,约翰福音 18:12。也许他在大祭司面前受审时,曾被松开一些,好像让他可以自由为自己说话;或者他们现在把他绑得更紧,一则为着更大的防备,因为他要穿过街道;二则为着更大的羞辱;并且也是要使罗马审判官一眼就把他当作罪犯看待。他们把他带走: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带走了他,至少是借着他们的仆役,并且他们自己亲自跟随,一来好威吓百姓,免得他们沿路设法救他;二来也好影响罗马巡抚迅速把他处死;并且免得巡抚因自己的怜悯、因耶稣的无辜、或因他朋友们的恳求,而被说动释放他。又把他解给巡抚本丢彼拉多;这样就应验了基督先前所预言的,马太福音 20:19

他们这样做,或者因为审判生死案件的权柄已从他们手中夺去;或者即便没有被夺去,他们也选择把他之死的污名从自己身上挪开,转嫁到一位外邦官长身上;而最主要的是,因为他们想要他死在十字架上。叙利亚、阿拉伯和波斯译本删去了“本丢”这个名字,只称他为彼拉多;埃塞俄比亚译本称他为 Pilate Pontinaeus;提阿非拉克特则认为,他这样被称呼,是因为他是本都人。犹太人斐罗 h 提到他,说:“彼拉多是 επιτροπος της Ιουδαιας,‘犹太地的总督’;他把金盾牌放在圣城里希律的宫中,不是那么为尊荣提比留,倒是为使百姓忧伤。”塔西佗 i 也称他为提比留的总督,约瑟夫 k 也是如此。

又有记载 l 说,他后来遭遇许多灾祸,在该犹拉年间、Publicola 与 Nerva 任执政官时,自杀身亡;这正是神公义的审判临到他,因为他违背自己的良心定了基督的罪。h De Legat. ad Caium, p. 1033, 1034. i Hist. l. 15. k De Bello Jud. l. 2. c. 9. sect. 2. l M. Aurel-Cassiodor. Chronicon in Caligula, Joseph. Antiq. l. 18. c. 11. Euseb. Eccl. Hist. l. 2. c. 7.

第3节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先前他被称为那将要、要、或正在卖他的人;如今既已犯下这可怕的罪,就称他为那已经卖了他的人。他看见耶稣已经被定了罪;叙利亚和波斯译本作“耶稣被定了罪”,或者是被犹太公会定了罪,或者被彼拉多定了罪,或二者都有。因为这里关于犹大的叙述,也许是预先插入在这里,虽然事情本身是在后来才发生;意思乃是说,当他或是从头到尾都在场观看基督受审的整个过程;或是在收了钱、与朋友同在后,早晨回来时;发现他的夫子已被公会定了死罪,他们正竭力要取他的性命;并且已把他捆绑着交给罗马巡抚;巡抚又在查问之后把他交给兵丁去戏弄、鞭打,并钉十字架;而且看见他被带去刑场,就后悔了:这不是因为所犯的罪是得罪神和基督而后悔;乃是因为这事使他心里背负了现时的罪咎和惊恐,并使他暴露在永远的刑罚之下。

这不是那种使人变得更有智慧、更好起来的悔改;而是一种使心灵受煎熬、受折磨的痛苦,结果叫他变得更坏;所以这里用的词,与通常表示真实悔改的词不同。这不是为罪而有的属神忧愁,也不是因得罪神而有的忧愁,那忧愁生出没有后悔的悔改,以致得救;而是属世的忧愁,结局就是死,正如在他身上一样。这并不是出于对神的爱,福音性的悔改才是这样;也不是在敬畏神和感念他恩慈中发出的;不过是那“不死的虫”和“不灭的火”的预尝罢了。这里面没有对基督的信心;他从来没有像其余门徒那样信他,见约翰福音 6:64;凡不是因仰望耶稣而生发,或不伴随着对他的信心的哀恸,都绝不是真实的。犹大的悔恨中没有蒙赦免的盼望,不过是惊骇和黑暗的绝望,像该隐那样,像鬼魔的战兢,像被定罪之人灵魂的痛苦。

看起来,犹大先前似乎并没有想到事情会以基督的死告终:撒但和他的贪心催逼他盼望,自己既可得着这钱,而他的夫子却仍能脱身;他以为基督或者能作出一种无人能驳倒的申辩,或者能像从前那样找出办法脱离犹太人的手,而这些事犹大都是知道的。但如今两样都毫无希望,于是罪咎和惊恐抓住了他的心,啃噬他的良心;他巴不得自己从未做过那可咒诅的事,因为那事已经给他带来这样大的困苦和惨境。于是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这就是他与他们讲定的数目,他们答应只要他把耶稣交在他们手里,就给他这笔钱;而现在由此可见,这钱果然已经付给了他,他也已经收下了。但他因自己所行的事良心懊悔,心里不得安宁;他不仅不能享受自己先前所贪求的东西,反而不得不把它退还;这不是出于诚实的原则,像真实悔改那样,而是出于良心的撕裂与折磨。

第4节 说,我有罪了,……这里虽有认罪,却并非真实的悔改;因为他认罪,却不是向正确的对象认,不是向神,也不是向基督,而是向祭司长和长老;也不是按着那预表性的替罪羊,把罪按在其头上,不是寻求基督的赦免和洁净;他既没有认罪又离弃罪,反而是罪上加罪,所以并未得着怜悯。同样的认罪,也曾出自另一个同样刚硬的恶人法老之口,出埃及记 9:27。接着他指出自己所犯之恶: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或作“义人的血”;武加大拉丁本、叙利亚译本、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以及一些抄本都如此读。意思就是:我卖了一位无辜而公义的人,使他的血将要被流出来,使他被冤枉地处死。

神在他全智的护理中如此安排,要借着这个出卖基督的卑劣恶徒之口,为基督的无辜作见证,好堵住犹太人的一个论据,免得他们说:连他自己一个门徒都知道他是恶人,所以把他交在我们手里。因为犹大虽然未必信他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至少并没有对他有真实的信;然而他在自己的良心里知道,也相信他是一个良善的人,是一个公义无辜的人。他在这里所说的话,就是对基督无辜的见证,也是他的良心所逼迫他说出来的;并显明此刻有何等惊恐围绕着他;这本来也可以警告犹太人,叫他们停止一切继续敌挡基督的行动;但他们非但不如此,反倒说,这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意思是说,若他犯了罪,就必须自己担当;这不是他们所要关心的;他们也不会照着他的看法来形成自己对基督的判断:他们知道他是亵渎神的,该死;无论犹大对他存什么看法,在他们这里都没有分量;他们要继续把他当作作恶的人来处置,不管他说什么、想什么与此相反的话;并且暗示,犹大自己心里其实知道事情并非像他现在说的那样。所以叙利亚和波斯译本作“你自己知道”;阿拉伯译本作“你更知道”。

第5节 他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就是丢在地上,丢在他们所坐的殿中那一部分,就是他们的议事厅,לשכת הגזית,“铺石厅”,公会惯常就在这里开会 m。因为看起来他们不肯收回他的钱;而他也决意不把钱带回去,所以就把它丢在他们面前,离开了;离开了公会;又出去,离开了圣殿;不是到神那里去,不是到他的恩典宝座前,也不是到他的夫子那里求赦免,而是到某个隐秘孤独之处,去滋养他的忧伤和黑暗绝望,然后吊死了。至于他的死法和情形,路加在使徒行传 1:18 所记的是:“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这与这里的记载可以这样调和:可以设想他所上吊的绳子在他坠落时断了;也许他是从很高的地方掉下,撞在石头上,或树桩上,于是肚腹崩裂,肠子流出。

或者也可以像阿拉伯和埃塞俄比亚译本所译的那样,作“他被勒死了”;而这或者是被魔鬼勒死,正如莱特富特博士所想的:魔鬼已经在他里面住了两三天,就把他抓到空中,又使他头朝下摔在地上;把他猛掼在地上,肚腹爆裂,肠子流出,魔鬼也借此出来;或者是死于一种叫 squinancy 或 quinsy 的病,就是因极度忧伤、深重抑郁和完全绝望而引起的窒息;当他被这种病噎住时,就面伏于地,腹部破裂,内脏流出。犹太人把这病称为 אסכרא,“Iscara”;如果他从小就患这种病,他的父母也许因此称他为加略人;并且在护理中这病或许就是神所指定使他走向这悲惨结局的工具。关于这种致人窒息的病,他们所说的情形,与犹大的死似乎很相合。

他们说 n:“这病起于肠腹,终于咽喉。”他们把死于此病称为 מיתה רעה,“恶死” o;又说 p:“世上有九百零三种死法,但最难受的,就是 אסכרא,‘Iscara’。”注释者说这就是“勒死”,并说它是在身体中部起作用;他们也把它算作 מיתה משונה,“暴死” q;又说 r,报恶信的探子就是死于这种病。

并且他们还断言 s:“凡在分别安息日夜与白昼之前(即在安息日前夜点灯以分别夜与昼之前)先尝任何食物的,必要死于‘Iscara’,就是窒息。”注释又说:这是“按着量给人:那使自己喉咙、食欲得满足的人,必被噎住;正如所说 t,那被定为绞刑的人,或溺死河中,或死于喉症,这就是‘Iscara’。”m T. Bab. Sanhedrin, fol. 88. 2. n Gloss. in T. Bab. Sabbat, fol. 33. 1. o T. Bab. Yebamot, fol. 62. 9. p Beracot, fol. 3. 1. q Gloss. in T. Bab. Taanith, fol. 19. 2. r T. Bab. Sota, fol. 35. 1. s T. Bab. Pesachim, fol. 105. 1. t T. Bab. Cetubot, fol. 30. 2.

第6节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就是在犹大走后从地上捡起来,别人都不敢碰;因为若别人去碰,在任何人身上都要被看作亵渎圣物;而他们既是负责照管和处置带进圣殿之钱的合宜人选,即便不是这样,他们的贪婪本性也会驱使他们把钱拾起来。于是彼此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或作“Corban”,如武加大拉丁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所保留未译的那样。这是奉献用以修理并供圣殿事奉之需的地方,也就是基督曾观看众人投钱进去的地方,马可福音 12:41。约瑟夫 u 说:“犹太人有一圣库,称为‘Corbonas’。”这就是犹太人所提到的 לשכת הקרבן,“奉献之库房” w。大祭司们所以说,不可把这钱放进库里,或放进“Corban”库房中的任何箱子里,理由是:因为这是血价。这样,他们滤出蠓虫,却吞下骆驼。

极可能他们正是从库里拿出这同一笔钱来买这血,如今买成之后,却又顾忌不肯再放进去;而且,他们对谋求并流这无辜之人的血毫不迟疑,却对把这钱放入“Corban”犹疑不决,只因为它是血价;这与申命记 23:18 那条律法所依据的原则乃是一样的。他们假装极其虔诚,并且极尊重圣物和神圣之事,其实对犯下最无耻的罪行却毫无良心。u De Bello Jud. l. 2. c. 9. sect. 3. w Misn. Middot, c. 1. sect. 1.

第7节 他们商议,……就是彼此商量,考虑这事,商议了一会,最后决定用这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这块田并不值什么钱,否则在离耶路撒冷这么近的地方,不可能仅用三十块银子就买到。格劳秀斯的猜想似乎很好,就是这块地原是窑户为自己的用途挖掘过、并且已经尽其所能使用过了,所以别无他用,只适合这些人买来“埋葬外乡人”:或者是那些不是他们本国的人,如在他们中间的罗马兵丁,他们不容许这些人与自己同葬;或者是归信者,或那些在三大节期从远处来的朝圣者,其中许多人在这些时候也可能死去。如今,他们借着为外乡人预备埋葬之地这一人道之举,原想并盼望藉此遮掩他们与犹大议定出卖无辜之血所行的恶事;然而神的护理却这样安排,使这反倒成了他们罪恶和羞辱的公开而长久的纪念。因此下文说:

第8节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不是祭司长和长老这样称呼,而是平民这样称呼,因为他们知道那田是用什么钱买的,叫作血田;或作“亚革大马”,正如使徒行传 1:19 所表明的意思。它不叫作祭司的田,因为祭司是买主;也不叫作外乡人的田,因为是为他们买的;而叫作血田,因为它是用出卖无辜之血所得的钱买来的。这名字一直留到今日;也就是一直留到马太写福音书的时候,据说约在其后八年。耶柔米 x 说,在他的时代,人们还指给他看这块田,就在锡安山南边。x De locis Hebraicis.

第9节 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就是借着用那三十块银子买窑户的田,就是基督被估定的价银,旧约圣经中的一段预言得了应验。但这里有一点难处。福音书作者在此说,这是借先知耶利米所说的;然而在耶利米的预言中,并没有提到这样的事。耶利米书 32:7 诚然记载他买了叔叔哈拿篾儿子的田;但那里一点也没有提到窑户、窑户的田、或其价银三十块;也没有提到这是估定他或任何人的价钱。可是这里明显所指的经文,乃是在撒迦利亚书 11:12,其中的话是:“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我平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窑户。

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为消除此难处,可以注意,叙利亚和波斯译本并不提任何先知的名字,只作“这是借先知所说的”;这样便既可归于撒迦利亚,也可归于耶利米,且似乎归于前者更好。但也必须承认,在所有希腊抄本、武加大拉丁本、阿拉伯译本、埃塞俄比亚译本以及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里,都是“耶利米”。为调和此事,人们提出了各种说法:有人认为撒迦利亚有两个名字,除了撒迦利亚之外,也叫耶利米;但这毫无证据。耶柔米 y 断言,他曾见过一本希伯来文书卷,是拿撒勒党一人给他看的耶利米伪经,其中逐字写着这些话;因此,虽然这话不在耶利米那些正典经卷里,却是在他的一部伪经中,而福音书作者引用它,也未尝不可,正如可以引用马加比书、犹太人的传统、以诺的预言,或异教诗人的著作一样。

再者,Mede 先生 z 费力用各种论据证明,撒迦利亚书最后四章是耶利米所写,而这段话正在那里;若果真如此,以他的名引用就很清楚了。但我认为解决此难最好的方法,是指出:旧约诸书的次序,现今与从前并不完全一样。犹太人把圣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称为“律法”,包括摩西五经;第二部分称为“先知书”,包括前先知和后先知;前先知从约书亚书开始,后先知从耶利米开始;第三部分称为 Cetubim,或 Hagiographa,即“圣录”,从诗篇开始。如今,正如这第三部分整个都可因其开头之书而称为“诗篇”,路加福音 24:44;同样,那一部分包含后先知、且以耶利米起首,也可以因同样缘故统称为“耶利米”。因此,一段写在撒迦利亚预言里的经文,因撒迦利亚属于后先知,就完全可以在耶利米名下被引用。

旧约书卷原先的次序正是如此,这从以下这段话可以看出 a:“我们拉比们有一传统,说先知书的次序是:约书亚、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耶利米、以西结、以赛亚,以及十二先知。”此外,他们惯常说 b,耶利米的灵在撒迦利亚里面;而且很明显,后先知从前先知那里取用了许多内容;所以撒迦利亚也可能原是从耶利米那里得了这段话,而如今记在自己的预言中:这一切对犹太人来说都足够令人满意。并且值得注意的是,那位 c 凡事都尽力挑剔福音书作者、甚至连这预言的应用也挑剔的犹太人,却并没有因福音书作者用耶利米代替撒迦利亚而提出异议。至于撒迦利亚书中的预言是指弥赛亚,并且在耶稣身上应验,这从上下文以及经文本身都很明显。

那位被说到的人,在撒迦利亚书 11:4 中被吩咐“牧养这将宰的群羊”;而这些羊群处境极其可怜,撒迦利亚书 11:5,因此这就很恰当地代表了基督来时犹太人的状况。他应允去牧养,撒迦利亚书 11:7,并为此预备自己;但他被牧人,就是教会和国家中的首领藐视、厌恶、弃绝,因为他严厉责备他们的教训和行为,撒迦利亚书 11:8;于是他弃绝他们,并废掉他们的民事和教会体制;这只适合耶稣时代,撒迦利亚书 11:9。又恐怕人以为他待他们过于严厉,他便举出他们忘恩的一个例子,显明他们何等轻看他;那就是他们只以“三十块银子”来估定他的价值,撒迦利亚书 11:12,后来这些钱又“丢给窑户”。犹太人 d 自己也承认,这预言是指弥赛亚,只是他们用另一种方式解释。

拉比 Chanun 说:“将来以色列人不需要王弥赛亚的教训;正如经上说,以赛亚书 11:10,‘外邦人必寻求他’,却不是以色列人。若是如此,王弥赛亚来做什么?他来是做什么?

是为聚集以色列被掳的人,并赐给他们三十条诫命,正如经上说,撒迦利亚书 11:12,‘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Rab 说,这是指三十位勇士;约哈南说,这是指三十条诫命。”若有人反对说,即便这里是指弥赛亚,钱也是说交在弥赛亚自己手里,而不是交在那出卖他的人手里,因为经上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撒迦利亚书 11:12;对此可以回答说,הבו שכרי 这句话不该译作“给我工价”,而该译作“给出我的价银”;就是:把你们认为我值多少的钱交在那出卖者手里;而他们也确实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平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撒迦利亚书 11:12;这正是祭司长与犹大所讲定、而犹大也收取的数目;见马太福音 26:15

若又反对说,福音书作者的引文与先知的话差别相当大,因为先知的话是“我拿了那三十块钱”;而福音书里却引作:“他们拿了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对此可以注意,马太所用的词,也可以像叙利亚译本那样译作“我拿了”;而且这三十块银子就是以色列人给弥赛亚所定的“美好价银”,这是再明显不过的;这显示了何等可耻的忘恩负义,竟只用这样低贱的价钱来估定这位“无辜者”,正如阿拉伯译本对“被估定之人”的解释;或“尊贵者”,如埃塞俄比亚译本所作;或“极宝贵者”,如叙利亚译本所作。

因为这位在其位格和本性诸般完全上与父相等、与父同等;这位作为中保,里面有一切恩典和荣耀的丰富;这位高过天使,并在人性中比世人更美;这位在万人中为首,其价值胜于红宝石,一切可羡慕的都不足与他比较;竟然被卖为一笔钱,就是一个奴仆的价钱,出埃及记 21:32;而且还是被以色列人所卖,就是那些得了弥赛亚应许、期待他、渴望他来临的人;他是从他们中间出来,也奉差遣到他们那里去,然而他们却不接待他,反而用这样极其卑贱的方式轻看他。恶人并不看重基督;他们把他和自己一同贱卖了;但蒙恩的灵魂却永远不能足够地估量他,也不能充分表达他们对他的尊崇。

y In loc. z Mede's Works, p. 963, 1022, 1023. a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 2. Vid. Praefat. R. David Kimchici in Jer. b Sepher Hagilgulim apud Surenhus. Biblos Katallages, p. 41. c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25. p. 412. d Bereshit Rabba, sect. 98. fol. 85. 3, 4.

第10节 又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先知书里是说:“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撒迦利亚书 11:13;而这里却说,“他们给了”;但马太所用的词,也可像叙利亚译本那样译作“我给了”;并且后一句“正如主所吩咐我的”也要求这样译,否则上下文就不连贯了。至于先知说这三十块银子被丢给、或给了“窑户”,而这里却说“为买窑户的一块田”,两者并不矛盾。明白的意思是:这些钱是作为购买其田地的价款,给了窑户。又先知加上“在耶和华的殿中”,而福音书作者没有引这一句,原因就在于:犹大先在殿里把钱丢下;祭司们拾起来以后,便与窑户议定买他的田,并且用这笔钱在圣所范围内付了款。

福音书作者却用“正如主所吩咐我的”来代替这一句;因此有人以为这里应当有不同的读法,把 בית,“殿”改读作 כדת,“照着吩咐”。但并无这种必要。福音书作者使用这句话是有根据的,因为先知在撒迦利亚书 11:13 一开头就说:“耶和华吩咐我说”;这不过是按照犹太人的一条规则,作了调位和解释而已,סרס המקרא ודרשהו,“把经文倒过来、调换次序,然后加以解释” e。若有人说,先知书里是弥赛亚自己,而不是出卖者或祭司,说把这钱丢给窑户,或给作窑户之田的价银;可以回答说,耶稣也可被说成作了犹大和祭司长所作的事,因为他借着自己全能的权柄和护理,转化那些本身是恶的事,使之成为善。

他们犹大原以为要把这钱据为己有,祭司们也原很乐意把钱再收归自己;但基督使犹大不得不把钱带回,丢在殿里;又感动祭司们的心,不把这钱放入库中,却用它去买窑户的田;藉此,那预言在其字面意义上就完全应验了。e T. Bab. Bava Bathra, fol. 119. 2. & Vajikra Rabba, sect. 27. fol. 167. 4.

第11节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就是彼拉多面前;因为法官照例坐着,而受审的人站着,尤其是在有人作见证控告他们的时候 f。“Bo 拉比奉 Hona 拉比之名说,证人作证时应当站着。Jeremiah 拉比奉 Abhu 拉比之名说,连 הנידונין צריכן להיות עומדין,‘受审的人也应当站着’,领受见证的时候也是如此。”又有话说 g:“他们怎样审判呢?审判官坐着,והנידונין עומדין,‘受审的人站着’。”请想一想,这是怎样的一幅景象:神永恒的儿子,取了人性,生命和荣耀的主,地上列王的元首,竟站在一个外邦巡抚面前!那将来彼拉多必须站在他面前、甚至所有人,无论大小,都必须站在他面前受审的主;人人都要显现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而他自己如今竟站在人的审判台前!

其原因就在于,他站在自己百姓律法上的地位和处境中:他从永恒里就成了他们的代替者,在时间里为他们生在律法以下,也顺服了律法的命令和刑罚。虽然他自己并无罪可答,但他百姓的罪都在他身上;因着这些罪,他站在巡抚面前,亲自领受定罪的判决;好叫罪既在他的肉身中被定了罪,律法一切的义就在他们身上得以成全。他在这里站立,为的是叫他们能在神面前站立,也能坦然无惧地来到他的恩典宝座前;因为借着他的血和祭,为他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并且叫他们将来能在这位全地的审判者面前站立得住,满有信心,在他来临时不至羞愧。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因为犹太人已向彼拉多暗示,耶稣自称是基督,是王;而彼拉多既是该撒的总督,就有责任仔细查问此事,免得他主人的尊荣、权柄和国度受损,而自己也因此受责。

因此他不是问耶稣,是你说你是犹太人的王,还是别人这样说你;而是问他,你是不是他们的王。他知道事实上耶稣并不是;但他的问题是:他在权利上是不是;或者若他自己认为是,那么他的权利根据是什么,他又做了什么来支持这种主张。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这与说“我是”是一样的;见马太福音 26:25,对照马可福音 14:62。并且从约翰福音 18:36 可清楚看出,这正是他回答的意思。只是同时他也让彼拉多知道,他的国不属这世界;他不是一个属世的王,也不对任何地上的疆土提出主张;因此彼拉多和他的主该撒都不必因他而有所惧怕:他只是在属灵意义上作王,统治神的以色列,就是那些接待他为弥赛亚、信他名的人。

f T. Hieros. Yoma, fol. 43. 2, 3. g Ib. Sanhedrin, fol. 21. 2.

第12节 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比如说他迷惑百姓,煽动骚乱、纷争和叛乱;说他教导百姓不要纳税给该撒,并自立为王;而且这些事不是只在一处做的,而是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遍及犹太全地;见路加福音 23:2。他却什么都不回答:因为这些加在他身上的事,明显都是虚假的,众百姓也都知道如此;而支持这些指控的证据又极其薄弱,审判官绝不可能接纳。因此他认为没有必要,也不值得为此作答。再者,他知道他们决意要置他于死地;即便他能轻易驳倒这些控告,他们也必捏造新的罪名,于是只会加增自己的罪和定罪。但他沉默的主要原因,是他必须担当自己百姓的罪,而且他为他们而死的时候如今已经到了,他也已经预备好了;因此他不肯说什么来除掉这些虚假的控告,以致延迟自己的死。

第13节 彼拉多就对他说,……看见他对祭司长和长老的控告毫不答辩,就想从他口中引出什么来,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你聋了吗?还是你没有领会他们现在告你的是什么?你难道不考虑这些指控的性质吗?这么多,又是如此严重;而现在作出这些供词的人,又是这等身份地位的人物;你竟一点也不关心要作答吗?

第14节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他对彼拉多所提的任何一点都没有回应,虽然彼拉多的话似乎带着善意友好的口气,是想帮他。因此巡抚甚觉希奇:一个平素口才这样流畅、表达这样敏捷的人,一个无论内容、言词、分量、权柄都说话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说的人;并且曾多次叫犹太人中最有学问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哑口无言,彼拉多无疑知道这些事;如今在为自己辩护时,竟一句不说。特别是这些控告都关系他的性命,是死罪,又如此容易驳倒,显明为虚假;而他竟完全不理会。更令彼拉多惊讶的是,这些控告乃是由什么人提出来的: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国家的公会成员,并且是在他这位有权把耶稣钉十字架或释放他的罗马巡抚面前。最使他惊异的,则是耶稣的忍耐:他竟能听见这些如此明显的谎言,这些谎言如此伤害他的名声和性命,而仍一言不发;并且惊异于他心灵的刚强,他如此不顾惜自己的生命,也不惧怕死亡。

第15节 到节期的时候,……叙利亚、阿拉伯和埃塞俄比亚译本作“每逢节期”;这似乎表明这些译本的作者以为下面这习俗是在每个节期都行的,即五旬节、住棚节和逾越节都如此;其实只是在逾越节才这样行。这里所说的节,显然就是逾越节,正如约翰福音 18:39 所明示的。这事一年只做一次;就是每逢逾越节回来的时候;因此波斯译本作“每年在节日那天”,就是逾越节,并且这节常被特别称为 חג,“那节”。巡抚照例要给众人释放一个囚犯,任凭他们所要的。这不是律法规定,而是习俗;不是摩西律法所命定的,因为那违犯律法的人是不得怜悯而死的。严格公义也并不许可这样释放罪犯;这也不是犹太人的习俗,用来象征他们脱离埃及奴役。我在他们任何著作中,都未见有丝毫迹象表明他们在逾越节时有这类习俗;这似乎是罗马人的做法。从福音书作者的一切记载来看,这乃是罗马巡抚特有的做法,或者是依着该撒的命令,或者是他自己引入这种习俗,为要讨百姓喜欢;因为释放是给他们的,而被释放的人也是他们所喜欢的;这做法连年重复了一些时候,于是他们便习以为常,最后竟成了必须遵行之例。

第16节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武加大拉丁本作“他有”,就是彼拉多有;因为是彼拉多把他下在监里,权柄也在彼拉多手中;犹太人已失去这一类权力,至少在死刑案件上是如此。这个囚犯称为“出名的”;意思是有名,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臭名昭著。他是个贼,是个强盗,又犯了煽动叛乱的罪;曾经发动或参与叛变,并在其中犯了杀人罪;因此从不止一个方面看,他都该死。无论他自己或别人,都不可能有别的期待,只能认为他必定被处死。他名叫巴拉巴;照叙利亚译本作 בר אבא,意思就是“父亲的儿子”:一个被宠坏、败坏了的儿子,也是他父魔鬼的儿子。这名在犹太人中很常见。常提到 Abba 拉比 h,而 Bar Abba 就是 Abba 的儿子。

因此我们读到 Abba Bar Abba i、Samuel Bar Abba 拉比 k、Simeon Bar Abba 拉比 l 和 Chijah Bar Abba 拉比 m。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把它写作 רבה בר,“Bar Rabbah,师傅之子”;耶柔米也说,在希伯来人福音里,这名字解释作“他们先生的儿子”;但前者才是正确的名字,也是这个词真正的意思。埃塞俄比亚译本加上“那强盗的头目,众人都认得他”;阿拉伯译本则不用“囚犯”,而作“贼”,因为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h Juchasin, fol. 70. 1, &c. i T. Bab. Beracot, fol. 18. 2. & Hieros. Pesachim, fol. 32. 1. & Juchasin, fol. 104. 1. k T. Hieros. Pesachim, fol. 32. 1. l T. Hieros. Succa, fol. 53. 3. Juchasin, fol. 105. 1. m T. Hieros. Succa, fol. 55. 3. Juchasin, fol. 91. 2.

第17节 众人聚集的时候,……这里所指的不是祭司长和长老,因为他们先前已经在一起了;而是普通百姓。因此波斯译本作:当百姓聚成大群的时候。因为释放囚犯是向他们行的,提出哪一个囚犯也是向他们行的;并且由谁得释放,也是由他们选择的,因为马太福音 27:15 说,是“任凭他们所要的”;埃塞俄比亚译本在那里加上“他们所拣选的”。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他把选择摆在他们面前,看他们愿意释放谁,是那盗贼强盗、煽动叛乱和杀人的巴拉巴,还是耶稣,就是有些人称为基督、弥赛亚、犹太人之王的那位。彼拉多故意把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人与耶稣并列,毫不怀疑他们无论对耶稣有何偏见,也总会宁愿要耶稣,而不至于要这样一个可耻的人物巴拉巴;并且即便他们暗中想置耶稣于死、释放巴拉巴,他也以为他们顾及颜面,也不至于公开说出自己的意思,求他释放巴拉巴而不是耶稣。他这样做,并不是要借着把基督与如此邪恶的人并列来羞辱基督,而是为要救他。

第18节 因为他知道,他们是因嫉妒才把他解了来。……他从他们的脸色、从他们控告耶稣的话、并从他们整个行径中看出来,他们解送耶稣到他手里,并不是出于对该撒的忠诚,也不是出于维护政权安宁或严格公义,乃是出于嫉妒:嫉妒耶稣受欢迎,嫉妒他的名声和声望,嫉妒他因教训和神迹在百姓中所得的尊荣、荣耀和称赞。因此彼拉多更有理由盼望自己这释放耶稣的计策会成功,就是把耶稣与这样一个恶名昭著的人一同提出给民众选择;按他的合理判断,这一个本为民众所憎恶,而另一个则在广大群众中极受尊重和爱戴。波斯译本在这里加上百姓的回答:“他们回答说,释放巴拉巴,但把耶稣交给我们。”

第19节 正坐堂的时候,……就是巡抚彼拉多,照叙利亚和波斯译本所读的,正坐在审判座上,正在审问耶稣时;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按埃塞俄比亚人的说法,她名叫 Abrokla n;她也许是一个犹太女子,像腓力斯的妻子那样,见使徒行传 24:24,并且是耶稣的同情者;或者至少是一个有宗教心的人;即便她只是个纯粹的外邦人,至少也有一点公义应当伸张的观念。无论怎样,她既被梦所迫,就在她丈夫审这案子时,打发使者去见他,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这里指的就是耶稣;她或者本知道他是义人,或者从梦里得出结论,知道他是义人。她的意思是,要她丈夫不可有分于他的定罪和处死,反倒该尽力释放并救他。

她也许知道,他已经在这事上走了相当远的一步;前一夜他已准许祭司长带一队兵去捉拿耶稣;也知道今晨他又应他们的要求早起审问他;如今耶稣就在他面前,她也许担心他急于定他死罪,所以送来这警告的话,并提出理由说: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阿拉伯和波斯译本作“今夜”。彼拉多也许那天早晨她尚未醒来就已经起身,没有机会听她讲述那梦;或者她是在他离开之后才梦见的。在梦中,她为耶稣极其忧苦,并且也许得到一些暗示,知道他的死将给犹太民族,以及给她丈夫和她全家带来何等惨重的后果,这就使她心中大大不安和烦扰。有人以为这梦是出于魔鬼,为要拦阻基督的死,从而拦阻人借着他的死得蒙救赎和救恩;但若魔鬼真有这种意图,最有效的方法本该是劝阻祭司长和长老,不要去追求并推动这事;然而恰恰相反,他们是被魔鬼煽动去做这事的。

并且不论这梦有怎样的自然原因,例如前夜祭司长来求他给一队兵捉拿耶稣,以及他们与彼拉多就耶稣所作的谈论,这些事都可能在她睡梦中萦回脑际;然而毫无疑问,这梦是出于神,目的乃是使基督的无辜在各方面都得见证:既藉着出卖他的犹大,也藉着审判他的彼拉多,又藉着彼拉多的妻子。n Ludolph. Lex. Ethiop. p. 541.

第20节 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因为决定释放谁的选择权在众人手中。他们不是向众人发表演说或公开讲论来做这事,而是差派仆役或合适的人混在众人中间,对他们说,耶稣今晨已经在公会受审,被判为亵渎神的;全议会一致定了他死罪,所以百姓理当照他们的判决行;此外,他们还可能暗示众人,若这人被释放,既然他自称是弥赛亚王,罗马人若听见了,必定会因此生疑,就来夺去我们的地位和国权。诸如此类的论调,想必就是他们用来影响普通百姓的。波斯译本不作“劝说”,而作“命令”,就是要他们求释放巴拉巴,并除灭耶稣;因为除了这点,再没有什么能使他们满足:他们渴想他的血,一心只要他的死。若只是释放巴拉巴而不除灭耶稣,并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求巴拉巴得自由,唯一的缘故就是为了毁灭耶稣。

第21节 巡抚又问他们说,……在给了他们一些时间去考虑,并且祭司长和长老趁机在百姓中间煽动反对耶稣之后,他第二次发问: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既然摆出来的是这两个人,那么其中一个总得释放;而选择谁,乃在百姓自己。他们说:巴拉巴。这样,基督不但被列在犯法的人中,也被看作比最恶的人还更坏;一个煽动叛乱的人、一个强盗、一个杀人犯,竟被拣选在他之前;见使徒行传 3:14

第22节 彼拉多对他们说,……像是对他们的选择感到惊愕:他万没想到,他们竟会要求释放这样一个恶棍,一个犯了这等死罪、叫众人都应憎恶的人。那么,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你们总不至于要我把他处死吧,而且唯一的理由只是因为他是自己或别人称为基督、弥赛亚、犹太人的王吧?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十字架是罗马人的刑罚,通常加给最卑贱、最恶劣的人,如邪恶的奴仆、盗贼、强盗、拦路杀人的人 o;所以这不只是极其痛苦、折磨人的死法,也是极其羞辱、可耻的死法;甚至还是受咒诅的死法。他们众人都同意这要求,乃是被祭司长和长老所煽动。o Lipsius de Cruce, l. 1. c. 12, 13.

第23节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有什么理由说明他该被钉十字架呢?他犯了什么罪,配受这样的死?由此可见,在彼拉多看来,他们所控告他的一切事,没有一件有证据证明是犯罪的;事实上,他也确实没有犯过任何罪。他来到世上本是无罪的,在世上也没有犯罪;他不知罪;无论撒但、控告他的人,或审判他的官,都不能在他身上找出罪来。但他们越发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因为他们越看见彼拉多倾向于恩待他、为他辩护、并见证他的无辜,就越发喧嚷、狂暴、急切地要把他钉十字架。

第24节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见对他们说什么、偏向耶稣说什么都毫无用处;他看出他们已经定意非要把耶稣钉十字架不可,别的都不能使他们满足。反要生乱;人群已经骚动起来,他也许担心若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会有什么后果。否则,正如犹太人斐罗 p 所说,他本是 την φυσιν ακαμπης και μετα του ανθαδους αμειλικτος,“天性刚愎、严厉、任性而不容情”的人。但他知道这些百姓的脾气,也曾领教过他们一旦定意做某事时是何等固执,正如斐罗所提到的、他把金盾牌带进圣城那件事一样。那时他虽万般不愿,也不得不让步;如今也是如此。

于是他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或者是照着犹太人的一个习俗,借此表明自己与流人血的事无关,见申命记 21:6;或者是照着外邦人的一个习俗,在发生杀人事件时借洗濯来表明洁净或赎除 q;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虽然如此,这并不能使他在这件事上完全脱罪:他本应作一个正直审判官所当作的,不应屈从百姓不义的要求;他本不该鞭打一个无辜的人,更不该像后来那样定罪并交付他去钉十字架。然而就在此事上,他仍然为基督的无辜作了见证;这出于他,颇值得注意,因为斐罗说 r,他本是个以受贿、伤害、抢掠和频频杀害未被定罪之人而臭名昭著的人。你们承当吧;就是你们自己必须为这行动及其一切后果负责。叙利亚译本作“你们已经知道”;波斯译本作“你们知道”;阿拉伯译本作“你们更知道”;申命记 21:6 以下。

p De Legat. ad Caium, p. 1034. q Vid. Ovid. Fast. l. 2. Anticlidis Redit. l. 74. Triclinius in Ajac. Sophocl. 3. 1. r Ubi supra. (De Legat. ad Caium, p. 1034.)

第25节 众人都回答说,……他们求把基督钉十字架时是何等一致,如今咒诅自己也同样一致;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不是要这血洗净他们的罪,虽然这血本有这样的功效;而是说,如果流这血会带来任何玷污、污点或沾染,他们愿这都归在自己和自己的后裔身上。不是为了罪得赦免,因为这血原是为赦罪而流;恰恰相反,如果这流血有任何罪和过,他们愿这都算在自己头上。也不是为着他们在神面前得称义,并得以脱离将来的忿怒,这两样都在于他的血;而是刚好相反,若流这血有什么当受的刑罚、定罪和死亡,他们都咒诅求这些临到自己和自己的后代。这用法见于约书亚记 2:19 等处,在塔木德 s 中也是如此。犹太人有一种观念,以为流无辜人的血,以及那无辜人子孙的血债,不仅落在直接有关的人身上,也落在他们的子孙身上,直到世界的末了。

因此审判官在审问案件时,常这样对证人说 t:“你们要知道,死刑案件不像钱财案件;在钱财案件中,一个人赔上自己的钱,就算为自己赎了罪;但在死刑案件中,דמו ודם זרעו תלויין בו,‘他的血和他后裔的血都挂在他身上’,直到整个世界的末了。

因为看哪,关于该隐,经上说:‘你兄弟的血有声音呼叫……’,不只是他的血,也包括他后裔的血。”而他们这自咒的话,在他们身上已极其显著地应验了;因为虽然这血也是为他们中许多人而流,基督也曾为他们祈求赦免,并且福音和赦罪的道先向他们传讲,这道在他们中一些人身上,甚至在那些参与钉死基督的人中一些人身上,成了神的大能,使他们得救;然而在他们大多数人身上,基督的血却正照着他们所咒诅的意义临到了他们:因流这血,忿怒临到他们,直到极处,在他们国家、城邑和圣殿完全毁灭时显明出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有极多人被钉十字架而死;极可能其中有些正是当年高喊要把基督钉十字架的人;即便不是,也至少是他们的儿女。

提多围困耶路撒冷时,犹太人有时一天就被钉十字架五百多人;最后竟至于“没有地方安放十字架”,και σταυροι τοις σωμασι,“也没有十字架可给尸体用了”,正如约瑟夫 u 这位目击者所说。直到今日,他们那求基督的血归到自己身上的可怕咒诅,仍可从他们悲惨、卑贱、被掳的状态中看见;并且这种情形还要继续,直到他们仰望自己所扎的那一位而哀哭的时候。s T. Bab. Pesachim, fol. 110. 1. Yoma, fol. 21. 1. & Avoda Zara, fol. 12. 2. t Maimon. Hilch. Sanhedrin, c. 12. sect. 3. u De Bello Jud. l. 6. c. 12.

第26节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就是那个煽动叛乱、作强盗、犯谋杀而被囚的人。这个人无论在其身份上,还是在其被释放上,都是基督所代受之人的一个表号。就其身份而言:这些人都是悖逆神的人,夺去神荣耀的人,也是毁坏自己的人;他们中许多人是显著的罪人,是罪人中的罪魁;而他们所有人,按着本性,也和别人一样是可怒之子;并且作为亚当的后裔,都在定罪和死亡的判决之下;然而在基督里,他们却是阿爸父的儿女;因为神预定他们得儿子的名分。就其被释放而言:当基督被捉拿时,他们得以放走;当他被捆绑时,他们得以释放;当他被定罪时,他们得以开释和宣告无罪;当公义之刀向他醒起时,恩典和怜悯之手便转向他们。彼拉多鞭打了耶稣;这其实发生在审问、受审和定罪结束之前,虽然这里把它记在后面;这一点从约翰福音 19:1 可见。

彼拉多这样做,是想激起犹太人的同情和怜悯,希望他们就此满足,不再坚持要他死;他确实也向他们提出,要责打他然后释放他,路加福音 23:22;但除了钉十字架,他们什么都不肯。先前那次鞭打是否就已足够,抑或在定罪之后他又再受鞭打一次,并不确定;若是鞭打了两次,那么约翰记述的是一次,马太记述的是另一次。可以确定的是,罗马人惯例是在钉十字架之前,用棍子或鞭子鞭打犯人 w;我们的主是受鞭鞑,因为这里所用的词表明如此。出身高贵和罗马自由民,是用棍子打;但像基督这样取了奴仆形象的人,则是用鞭子打;有时鞭子上还系着兽类的髋骨 x;因此这种鞭打极其严酷残忍。

犹太人自己也承认耶稣曾受这鞭打,只是他们把这事归到耶路撒冷的长老身上,并这样叙述 y:“耶路撒冷的长老捉住耶稣,把他带到城里,绑在城中一根大理石柱上,בשוטים ויכוהו,‘用鞭子打他’,或‘鞭笞他’;并对他说:你所行的一切神迹如今在哪里呢?”借此,以赛亚书 1:6 的预言,以及主在马太福音 20:19 的预言,都得了应验。基督受鞭打,也是神公义之鞭、之击打的表号;他作为自己百姓的保证人,在灵魂里承受了这些;当他站在他们的位置和地位上时,被神公义之剑击打,为他们的过犯受伤。

这也给我们许多教训:比如,若基督的跟随者中有人过去、现在或将来遭遇类似人的对待,都不足为怪;并且他们应当耐心忍受他们天父的鞭打,因为这些是出于爱;而且他们也不必惧怕被神忿怒汹涌的鞭笞践踏或冲走,因为基督已在他们的地位上承受了这一切。事既如此,彼拉多就把他交去钉十字架;或者交在犹太人手里,任凭他们的意思,应他们的要求;或者交在自己的兵丁手里,去执行他所下的判决;这事是在司法程序中完成的,也是照着神预定的旨意和预知而成就的。w Lipsius de Cruce l. 2. c. 2. x Ib. c. 3. y Toldos Jesu, p. 17.

第27节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就是在彼拉多身边的那些兵,作他随从和卫队的,把耶稣带进“praetorium”,就是通常所说的审判厅,巡抚的官邸;犹太人不肯进去,免得沾染污秽,所以彼拉多出来见他们,又进去到那叫厄巴大的大理石铺地上,坐在审判台上;见约翰福音 18:28。他在那里判了基督的罪;判决既下,兵丁就把他带进审判厅;那里既宏伟又宽敞,很适合他们在其中上演即将进行的那场戏。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作:他们把他带进“审判之家”;埃塞俄比亚译本作“从审判院中带出来”;两者都不对。又叫齐了全营的兵;就是犹大带来捉拿耶稣的那一队,共五百人,有人说更多。如今这些同伴兵丁,就是接手看押耶稣的人,都聚到他那里;叙利亚和波斯译本作“聚来敌挡他”,以他为戏弄和取乐的对象。请想一想,我们亲爱的主如今落在怎样的手里、怎样的一群人中:如今他真是被犬类围绕,被恶人的会众环绕了;见诗篇 22:16。波斯译本作“有许多无赖聚集到他跟前”。

第28节 他们给他脱了衣服,……至少是脱去他的外衣。按犹太人的规条,一个人若向另一个人吐唾沫,像这些兵后来向基督所作的那样,或若脱去他的衣服,都要罚四百便士 z,折合我们的钱十二镑十先令;但这些兵剥去基督衣服,却不怕有人追究。这是基督所屈尊进入卑微景况的一部分:他在世上似乎所有的,不过是身上穿的衣服;如今连这些也被剥去。又给他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波斯译本作“一件红外衣”;极可能是他们某个军官的一件旧袍子。马可和约翰都说这是“紫袍”,马可福音 15:17;阿拉伯译本在这里也如此译。究竟是给他穿了两件衣服,一件是紫色的里袍,另一件是罩在外面的朱红袍;还是以朱红代指紫色,并不确定。那本是君王所穿的颜色,也是帝王尊荣的记号 a;所以他们把这袍子给基督穿上,乃是出于戏弄,用他“犹太人的王”这个身份来羞辱他。这也是一个象征,表明他仿佛披戴了我们那如朱红的罪,并且预表他在人的性情中所受流血的苦难。z Misn. Bava Kama, c. 8. sect. 6. a Alexander ab Alex. Genial. Dier. l. 1. c. 28.

第29节 用荆棘编作冠冕,……至于这冠冕是用哪一种荆棘做的,是黑莓荆棘还是白荆棘,并不很重要 b。叙利亚译本所用的词,被释经者译为“白荆棘”,这是犹太地常见之物。不论它究竟是什么,他们把它编成冠冕的形状,戴在他头上;一面是为了辱骂他如同王,一面也是为了折磨他作为人。然而这事也有其意义,是人的象征,因为人可比作荆棘;或者是指恶人,并指此时他被这些恶人围绕;或者是指那从他们中间蒙拣选、被他救赎、在他眼中算为王冠华冕的善人 c。又或者它代表他百姓的罪,这些罪像荆棘一样刺透他,像冠冕一样从四面围绕他;或代表他所经历的许多苦难,正如他的肢体一样,借着这些苦难进入国度;尤其代表他为我们成了咒诅,因为荆棘和蒺藜正是人犯罪以后临到地的咒诅。

在这件事上,基督是那只两角扣在稠密荆棘中的公羊的本体,亚伯拉罕用它代替自己的儿子献祭。这可以教导我们许多有益的功课:我们可以看见,罪给人和地带来了何等咒诅,也甚至临到了弥赛亚身上,因为他代替了人;我们也可以看见我们与基督之间的不同:我们在他手中是荣耀的冠冕,是王家的华冕;我们蒙慈爱和怜悯为冠冕,又有公义、生命和荣耀的冠冕为我们存留;而他却戴上荆棘的冠冕。我们也可以看见基督在卑微状态中戴着这样冠冕,与他在高升状态中戴着荣耀尊贵冠冕之间的差别。犹太人也承认耶稣受难中有这件事,虽然他们把这事归给耶路撒冷的长老;他们说 d:“拿了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这正是福音书作者原话。

又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或作“杖”;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用的是 קנה,“杖”,就是人手里拿来行走的那种;这一点也可从他们后来野蛮地用它打他的头得到印证。若说“苇子”,固然很恰当地表明在世人眼中他国度的软弱;但任何一根手杖、普通的棍杖,用来代替权杖放在他手里,也同样表明他国度的卑微,因为他的国不属这世界,也不是眼所能见地来到。他们原是要借此羞辱他,但他们迟早会发现,他另有一根权杖,就是公义的权杖、能力的杖、铁杖,藉此他要辖管并打碎地上一切恶人。然而,我们也可从此学到:基督并不轻看手拿一根苇子;他也必不折断压伤的芦苇,不叫最软弱的信徒灰心,也不压碎他们。于是他们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他既如此穿着朱红袍、或紫袍,或两样都有;头戴荆棘冠冕,手里又拿着代替权杖的苇子,他们就把戏弄推得更远,向他屈膝,好像向一个刚登基的王子行礼,并向他问安;用讥诮的方式祝他长命亨通。这样,他们是在讥笑他的君王职分;凡口里称呼他“主啊,主啊”,却不理会他命令的人,也都是如此。b Vid. Bartholin. de Spinea Corona, sect. 1. 2. c Vid. Paschal. de Coronis, l. 10. c. 12. p. 701, 702. d Toldos Jesu, p. 17.

第30节 又吐唾沫在他脸上,……叙利亚和波斯译本加上“在他脸上”;而他并没有遮掩自己的脸不受他们的唾沫,见以赛亚书 1:6。于是他面容一方面因从一处被赶到另一处而流汗,一方面因荆棘划破两鬓而流血,再加上这些污秽兵丁的唾沫,就比别人更不像人,他的形容也比世人更憔悴,以赛亚书 52:14。又拿那根苇子,或“杖”,就是先前放在他右手里的,打他的头;这样就把荆棘的尖刺更深地压进他头里,必使他受了难以言喻的痛苦和折磨。

第31节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把整场闹剧都演完了,用讥诮和取乐满足了自己以后,他们就把那件袍子从他身上脱下来;因为那袍子原是他们当中一人的。又给他穿上自己的衣服;一方面是要表明他们如今带出去钉十字架的,正是那个被定罪并交给他们的同一个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被指定行刑的四个兵丁,有权分得他的衣服作为赏物。于是带他去,要钉十字架。因为一个被定罪的人总是在当日就被处死。

他们的规条是 e:“判决一经定下,就不可拖延,要在 ביומו,‘那一日’把他杀了。”他们的习俗又是这样:“那被判死刑的人,从审判的房子里被领出来;有一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细麻布衣,又有一匹马停在离他不远处;又有一个宣告者走在犯人前面,说:某某人将因某种罪,在某时某地、经某某人作证,而受某种死刑;凡知道他无罪的,都可以来为他说话。若有人说,我有话可为他辩护:门口那人就挥动细麻布衣,骑马的人便骑上马奔去,把那受审的人带回公会;若查明他是无罪的,就释放他;若不是,就再带出去执行 f。”犹太人妄称 g,在拿撒勒人耶稣被处死前四十天,就有宣告者出去如此宣告,但始终无人能为他说什么,因此就在逾越节前夕把他挂起来。但这是虚假的;基督根本没有这样长的时间,他的朋友们也没有得到这种为他说话的自由。

他们把他从衙门里带出,经过耶路撒冷,又从一座城门出去,到了城外,要在那里把他钉十字架;这时以赛亚书 53:7 的预言得了应验:“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正如他并不反抗,也不挣扎,只是安静地跟着他们往他们所带去的地方;他也耐心地忍受他们加给他的一切,一句怨言、埋怨、不平的话都没有,也没有一句回骂的话;反倒温柔地顺服他们,把自己交托给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e Maimon. Hilch. Sanhedrin, c. 12. sect. 4. Misn. Sanhed. c. 6. sect. 1. f Maimon. Hilch. Sanhedrin, c. 13. sect. 1. g T. Bab. Sanhedrin, fol. 43. 1.

第32节 他们出来的时候,……就是出了城;因为行刑无论不是在审判院中,也不是在城里,而是在离城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石刑如此,十字架刑也是如此 h:“判决既定,就把犯人带出去用石头打死;打石头的地方在公会外面,正如经上说,利未记 24:14,‘把那咒诅神的人带到营外去。’”关于这节经文,注释和革马拉都说 i,是在三营之外;这三营就是:院子,是舍基拿营,即神同在之营;殿山,是利未营;城,则是以色列营;所以被处死的人,是在城外被带出去行刑的。

迈蒙尼德 k 说:“公会执行死刑的地方是在公会外面,并且离公会有一段距离,正如经上说,利未记 24:14;照我看来,大约有六英里远,因为摩西我们老师的公会,就是在会幕门前的公会,离以色列营就是这样远。”因此,耶稣出到营外,在城门外受苦,作为那只红母牛的本体;见民数记 19:3,对照希伯来书 13:11 及其注释。他们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古利奈是利比亚的一座城,也是称为 Pentapolis 的五城之一;这五城就是 Berenice、Arsinoe、Ptolemais、Apollonia 和 Cyrene l。阿摩司书 1:5 中的 Kir,塔古姆译为 קירני,“古利奈”;武加大拉丁本也如此译。许多犹太人住在那里,这从使徒行传 2:10 可见;这个人也是犹太人,从他的名字可以看出。

并且耶路撒冷还有古利奈犹太人的会堂,使徒行传 6:9;所以他虽然生于古利奈,也可能如今住在耶路撒冷。这些人中有些已经归信基督,因为司提反死后分散出去的人中,有一些就是古利奈人,使徒行传 11:19。很可能这个人是耶稣的同情者,这也许正是他们抓住他、强迫他背耶稣十字架的一个原因;因为他正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这两人都是初代基督徒中很有名望的人。名叫西门;这也是使徒中的一个名字,并且在犹太人中很常见,意思是听从、顺服。凡适合背基督十字架、或愿意背他的十字架的人,都是那些听从他声音、顺服他的人,就是在他能力的日子里被造就得甘心的人。

他们强逼这人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对基督的善意,而是怕他因软弱昏厥,在到达刑场之前就死去,叫他们不能达到把他钉十字架的目的;或者也是因为他们急于处决他,而他自己走得没有他们想要的那样快。因为他们刚出来时,十字架原是压在基督身上的,是他自己背着,正如约翰所记的;但他因软弱几乎昏厥,在其重压之下不再能按他们所要的速度前行;这时恰遇见这人,他们便强迫他在后面替基督背着。这个人也许并不情愿,一方面因为这事本身羞辱人、叫人难堪;另一方面若他是耶稣的同情者,也不愿意在任何意义上成为促成基督之死的人。然而他被迫如此。由此可见,背起十字架跟从基督,是与血气之性相违的:虽然灵愿意,肉体却退缩;若不是被迫,没有人乐意,也没有人主动拣选去背。

h Misn. Sanhedrin, c. 6. sect. 1. i T. Bab. Sanhedrin, fol. 42. 2. k Hilch. Sanhedrin, c. 12. sect. 3. l Plin. Nat. Hist. l. 5. c. 5.

第33节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正确的发音应作“Golgoltha”,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也是这样读。这是一个叙利亚词,在这种语言里,字母常常被省略:在叙利亚译本这里,前一个“l”被省去,后一个保留下来,于是读作“Gogoltha”;波斯译本作“Gagulta”;阿拉伯译本作“Gagalut”。埃塞俄比亚译本读作“Golgotha”;莱特富特博士也指出,撒玛利亚文对民数记第一章的解释中,也是这样读的。意思就是“髑髅地”:有人说亚当的头骨是在这里被找到的,因此这地方得名;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却毫无根据 m。看起来,这地方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这里是处死罪犯并随后埋葬他们的地方;他们的骨头和头骨日久以后可能被挖出来,其中有些散落在这里。

因为一个按罪犯被处死的人 n,“他们不把他埋葬在他祖宗的坟墓里;公会另指定了两处埋葬的地方:一处是给那些被石头打死和被焚烧的人;另一处是给那些被刀杀和被勒死的人;等他们的肉朽坏了,就收敛其骨头,埋在自己的地方”;也就是后来再葬在祖宗的坟墓里。这地方正如我们所谓的 Tyburn 一样臭名昭著;被钉在“各各他”,就像被吊死在 Tyburn 一样羞辱。这就显明,我们的主被带到何等羞辱和耻辱之中,也显明他为我们的缘故甘愿降卑承受这一切。m Misn. Sanhedrin, c. 6. sect. 4, 5. n T. Bab. Sanhedrin, fol. 43. 1. Maimon. Hilch. Sanhedrin, c. 13. sect. 2, 3.

第34节 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醋给他喝,……犹太人有一个习俗 o,就是“当一个人被带出去受死时,要给他一杯酒,其中放一粒乳香,好叫他的知觉昏乱,正如经上说,箴言 31:6,‘可以把浓酒给将亡的人,把清酒给苦心的人。’传统又说,这是耶路撒冷尊贵的妇女白白供给的;若她们不供给,就由会众公费提供。”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提振他们的精神,并使他们头脑昏沉,不至于太感觉自己的痛苦和苦楚。但基督并没有享受这公费所供的杯,也没有那些尊贵妇女如此同情他;即便真有人送来,兵丁也没有给他那个,而是给了他另一种饮料来代替。

马可确实说,他们给他的是“没药调和的酒”,马可福音 15:23;这或者是他朋友们所预备给他的安慰剂,与兵丁在这里给他的东西不同;或者意思是,他们给他的杯名义上还是那杯,却并不是那杯实际所该有的内容,而是拿苦胆调和的醋来代替。武加大拉丁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不用“醋”,而作“酒”;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也如此,并且 Beza 最古老的抄本和另一部抄本,以及司提反的一部抄本,也如此读。这与通常的读法以及与马可的记载都很容易调和;因为他们给他的酒已经走味发酸,无非就是醋而已;真实的醋也可以这样称呼,而这里看起来正是如此;尤其是因为醋是罗马兵丁日常配给的一部分,所以他们手边现成就有;见马可福音 15:23 以后。

又因为人们认为醋有助于延长一个垂死之人的生命,因此他们也许故意给基督喝,为要叫他在痛苦中活得更久。犹太人 p 也写道:“若一个人生吞了黄蜂或大黄蜂,他就不能活;但他们必须给他喝一刻 דחלא שמגז,‘Shamgaz 的醋’(注释说是烈醋),这样他可能还能活一小会儿,直到安排完家里的事。”阿拉伯译本把“苦胆”作“没药”;我们也不必以为这饮料是用兽类真正的胆汁调和的,而是加了一种与“苦胆”一样苦的东西,如茵陈、没药,或任何其他苦物,好叫它难以下咽。这杯醋和苦胆,乃是加重我们主受苦的一项情节,因为当时他口渴得厉害,他们却给他这样的东西;这也是神忿怒之苦杯的象征,他在园中已经尝了一些,如今正要把它全喝尽。

犹太人有一种观念,认为醋是弥赛亚所受惩治的象征;他们说 q,路得记 2:14 的话“是指王弥赛亚:‘你到这里来’,就是靠近国度;‘吃这饼’,就是国度的饼;‘把你的饼蘸在醋里’,אלו הייסורין,‘这些就是惩治’,正如以赛亚书 53:5 所说,‘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借着这次进献,就应验了诗篇 69:21 的预言。而且他并不是完全拒绝,因此接着说:他尝了,就不肯喝。不是因为那是外邦人的醋,按犹太人的规条 q 被禁止,恐怕曾祭过偶像;而是因为他不愿借着任何手段来延长自己的生命,或扰乱自己的心智;并且为要显明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显明他并不惧怕死亡,也并非不愿意死。虽然如此,他还是略略尝了一点,表明他并不轻蔑或恼怒他们的举动,也表明他真是口渴,并且预备去喝比那更加难以下咽的苦杯。

o T. Bab. Avoda Zara, fol. 12. 2. p Midrash Ruth, fol. 33. 2. q T. Bab. Avoda Zara, fol. 29. 2.

第35节 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是那些兵丁。他们把十字架放在地上,把基督伸展在其上;尽量把他的两只手臂拉开,钉在横木上;又把他的双脚并在一起,固定在十字架身上的一个托脚处,并且也用钉子穿过;然后把十字架竖起来,安插在地里,让他挂在上面,直到断气。这种死法不仅痛苦、残忍,而且极其可耻、羞辱:这通常是加在最卑贱的人身上的,如奴仆,而基督正取了奴仆的形象;又加在最恶的人身上,如凶手、杀人越货的、盗贼,以及最下贱的人 r,而如今基督就被列在他们中间。又拈阄分他的衣服;因为在把他钉上十字架之前,他们先剥去了他的衣服,并使他赤身被钉,正如罗马人的惯例 s;犹太人对被石头打死和被挂起来的人,也常使其赤身。

他们的规条这样说 t:“当一个人离行石刑的地方还有四肘时,就脱去他的衣服;男子遮前面,女子前后都遮住;这是犹大的话。但众拉比说:男子被石头打死时是赤身,女子则不是赤身;男子被挂时面朝百姓,女子面朝树。以利以谢拉比和众拉比又说:男子可以挂,女子不可挂。”革马拉 u 对此说:“众拉比的意思是什么?经上说:‘你要把他挂起来’,是挂他,不是挂她。以利以谢拉比说:是挂他,בלא כסותו,‘不穿衣服地挂。’”我们的主就是这样被钉十字架的;他的衣服成了兵丁的赏物。我们从约翰福音 19:23 得知,共有四个兵丁;他们把衣服分成四份,各取一份;更准确地说,他们把外衣分成四份,各人拿自己的那一份;但他的里衣,因为是无缝的,从上到下织成,他们不愿把它撕开,就为那件衣服拈阄,看谁得着。

这样,就应验了先知的话,就是大卫在诗篇 22:18 所说的:“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Beza 说,这一段在任何古抄本中都没有;叙利亚、阿拉伯、波斯和埃塞俄比亚译本里也没有,只有武加大拉丁本和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保留了这话;诗篇 22:18 以下。r Lipsius de Cruce, l. 1. c. 12, 13. s Lipsius de Cruce, l. 2. c. 7. t Misn. Sanhedrin, c. 6. sect. 3, 4. u T. Bab. Sanhedrin, fol. 46. 1.

第36节 又坐在那里看守他。……就是那些兵丁;他们把耶稣钉十字架并分了他的衣服以后,就坐在十字架脚下的地上看守他,恐怕他的门徒把他取下来。其实他们也无须怕这一点,因为门徒人数少,又软弱,缺乏勇气,并且自己也正处在极大的惊惶之中;或者他们是怕百姓对基督的看法反复无常,有一天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另一天又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如今也许会再度改变心意,因怜悯他而起来把他取下。或者更可能是,他们怕耶稣自己借着神迹般的大能挣脱锁缚,从十字架上下来逃走。罗马人惯常派一个或几个兵看守那些被钉十字架的人,不但在他们断气以前看守,连死后也看守,恐怕有人把他们取下安葬;Petronius、Plutarch 等人都有记载 w。看来这就是彼拉多在马太福音 27:65 所说的那支守卫队;其上还有一个百夫长,见马太福音 27:54。w Vid. Lipsium de Cruce, l. 2. c. 16. & Lydium de re militari, l. 5. c. 4. p. 191. Kirchman. de funeribus Rom. append. c. 9. p. 726.

Matthew 27 (part 2/2)

第37节 “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写着他的罪状”,……福音书作者约翰称它为“牌子”,见约翰福音 19:19;路加称为“罪状牌”,见路加福音 23:38;马可称为“他的罪状,上面写的是”,见马可福音 15:26:这上面所写的,就是人控告他的总纲与实质,也是他被定罪、受害的缘由。这里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把它译作“他的死因”。彼拉多用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写了这牌子,为叫众人都能读;又照他的命令,兵丁把它放在十字架上,安在耶稣头以上。像这样标明犯人罪状的牌子,通常是在押赴刑场时拿在犯人前头,或挂在他身上;但这里却是安在十字架上,或许还钉在其上;使徒在歌罗西书 2:14 似乎就是指着这事说的。其内容大意乃是:“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这正是祭司长们向彼拉多控告他的事,也是彼拉多审问他的事,也是他们要求把他钉十字架的理由;他们还坚持说,若彼拉多释放他,就不是该撒的朋友。因此彼拉多便用这样的形式写了他的罪状,这与其说是为了讥诮耶稣,不如说是为羞辱犹太人,因为他们把那位本是他们王的人钉了十字架;这人正是他们书上所预言的锡安王,也是他们一向所盼望的那一位,虽然如今他们却否认并弃绝了他。x Lipsius《De Cruce》卷2,第11章。

第38节 “当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这似乎与他们的一条规条相违,那条规条说:“他们不可在一日审判两个人”,除非他们犯的是同一罪,受的是同一种死刑。但这里却有三个人,就是耶稣和这两个作恶的人,同在一日被定罪、被处死。这两个强盗照路加福音 23:32 所说,是与耶稣一同被领出去受死,并在同一地方与他同钉十字架;他们所受的死刑是一样的,但所犯的罪却不一样:“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耶稣在中间,正如约翰福音 19:18 所记。这样也应验了马可所指出的以赛亚书 53:12 的预言。若这是彼拉多安排的,也许是为掩饰那杀害无辜之人的罪,减轻把无罪的人处死所带来的羞辱,暗示他原是他们一伙的;不过这事更像是犹太人所促成的,兵丁也照着做了,为的是更大地羞辱耶稣,暗示他比这些恶徒更坏,且是这类人的首领。况且他们曾见耶稣不喜悦他们拿着刀棒来捉拿他,好像他是强盗和贼一样;于是为使他更痛苦、更难堪,便把他钉在两个这样的人中间。但这事之所以如此安排,其最大的原因乃是:基督虽然不是罪犯,却被算作罪犯;他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替代罪人,并被列在罪人之中,因此神公义的审判也如此待他,他也就为他们而死。y 《巴比伦塔木德·公会卷》35.1;46.1;《民数记拉巴》8段,190.1。

第39节 “从那里经过的人”,……就是往来耶路撒冷路上的人;看来十字架是立在路旁的;或者是从十字架旁经过的人,就是特地从耶路撒冷来观看这景象的群众,“就讥诮他”,或作“亵渎他”:他们把所能想到的一切恶话都说在他身上,他却一句也不回答;这也教训我们,在人的辱骂之下当存忍耐。这事在诗篇 89:51 已经预言到:“他们辱骂了你受膏者的脚踪”,或作“弥赛亚的脚踪”;雅其解释“脚踪”为“君王弥赛亚的结局”,就是他日子的末了时候;他又引米示拿中的一句话说:“在弥赛亚脚踪的时候”,或如 Buxtorf 所译,“在弥赛亚日子的末了,厚颜无耻要大大增多”;此时正是如此。他们“摇着头”,是为讥诮他,也像是因他的苦难而幸灾乐祸;见以赛亚书 37:22。这事也在诗篇 22:7 预言过。z 《Sota》9章15节。

第40节 “说:你这拆毁圣殿”,……武加大拉丁译本和明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书作“神的殿”;并且像马可福音 15:29 一样,在这里加上“啊!”;Beza 说某一抄本也是这样。他们是指假见证人对他的控告;那些人歪曲了他在约翰福音 2:19 所说的话,说他曾夸口自己能拆毁耶路撒冷的圣殿,并在三日内再建造起来;所以这里又加上:“三日内又建造起来,救你自己吧。”他们以此讥诮他,暗示这些不过是虚妄空洞的夸口;因为若他真能做这等事,就不必挂在木头上,自己很容易就能救自己。“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犹太人自己也说,有人曾对十字架上的耶稣说过这样的话:“你如果是神的儿子,为什么不救自己脱离我们的手呢?”他们像先前的撒但一样,在基督儿子的身分上加上一个“如果”。又因为他的跟随者信他是神的儿子,而他自己在公会面前也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所以他们要求他用能力行一个神迹来证明,就是做一件他们认为处在这种景况中的凡人绝不能做的事;这表明他们对于“神的儿子”并无别的观念,只认为他是一个神圣位格。但他的儿子身分,并不是借着从十字架上下来显明出来;那他原是很容易做到的;而是借着一个更大的能力彰显出来,就是从死人中复活。除了这个神迹,再没有别的神迹赐给那邪恶淫乱的世代。a 《Toldos Jesu》17页。

第41节 “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也是这样”,……他们既在捉拿耶稣时在场,又在自己的公会里一致定他死罪,并且在彼拉多面前控告、审问、受审的时候极其活跃,还怂恿百姓坚决要求把他钉十字架;如今他们一路跟到十字架前,为要向他夸胜、凌辱他,并亲眼看着刑罚是否严格执行。他们忘了自己的身分、职分和教养;丢弃一切人道、礼节和良好风俗;他们不但不斥责并制止群众恶意苛待他,反倒自己站在那里“戏弄他”,同着“文士和长老”;这些人构成了全国整个公会。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译本以及若干抄本作“和法利赛人”;毫无疑问,在场的法利赛人很多,他们在各处都是基督不倦且不肯罢休的仇敌,看见他挂在十字架上,对他们必是极其快意的景象。这些人讥笑他、奚落他、辱骂他;并且如下所说:

第42节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这话与其说是承认他曾行过许多拯救的事,如医治病人、洁净麻风病人、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叫死人复活;不如说是在暗示这些不过是虚假的装作与迷惑人的把戏:要么根本没有真实发生,要么就是靠鬼魔的帮助做的;因为如今他自己处在极端危急之中,竟不能救自己。但其实,他们本可以从他在园中使许多前来捉拿他的人仆倒在地这件事上知道他有能力;而这些人正是这事的目击者。况且,他作为人,本也很容易求父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把他从他们手中救出来;只是事情不能如此,因为他来不是为救自己,乃是为救别人,并且借着自己受死,在属灵上、永远地拯救他们。“他若是以色列的王”,也就是弥赛亚,就是那位应许并被盼望的王,锡安的王,或以色列的王;见约翰福音 1:49

所以马可福音 15:32 称他为“基督,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波斯文译本作“叫百姓看见,就信他”;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译本作“叫我们看见,就信他”,正如马可福音 15:32 所记。然而,他们先前已经看见比这更大的事,却仍不信。那位在他们中间行过大能作为的主,原很容易使钉子松开,解开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但即便如此,也没有理由断定他们就会信他是神的儿子、是真弥赛亚。因为此后他还行了更大的事,就是使自己从死人中复活;对此他们有最充分的证据,却仍旧不信。

第43节 “他倚靠神”,……意思是说,他自称与神有分,自称蒙神特别喜悦和看重,并且对神有大信心、大倚赖;“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就是立刻把他从十字架和其上的死中救出来;“如果神愿意他”,或说如果神以他为自己的儿子而喜悦他,或因他是儿子而以他为乐,并向他施恩赐福;见诗篇 22:8。那里正有这些话,并且预言这些人将如此对基督说;这奇妙地证实了那篇诗和其中预言确实是指着他而说的:“因为他说,我是神的儿子”;他不但在事奉中这样说过,而且在他们的大公会里、在众人面前也如此说过。

第44节 “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的讥诮他”,……其实只是他们中的一个,不是两个;正如 Drusius 所指出,这是希伯来人的说法。像约拿书 1:5 说约拿“已下到底舱”,并不是下到船的两边,乃是下到一边;这里也是如此,所谓“强盗”,是指其中一个,而不是两个,却未指出是哪一个。因为实际上只有一个辱骂耶稣;见路加福音 23:39。除非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他们起初都辱骂他;但其中一个很快因知自己作恶而止住,并责备同受刑的人,承认自己的罪,为基督的无辜作见证,又求他在国里记念自己。这使基督的苦难更为加重,因为连“和他同钉十字架”的人也来辱骂他;按理说,他们既已被定罪,又将立刻进入来世,就该哀叹并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而不是罪上加罪,使自己的定罪更重。这些人,至少其中一个,“也是这样讥诮他”;像众百姓、祭司长、文士、长老和法利赛人那样;拿他自称是神的儿子、弥赛亚、以色列王的事来刺他,并逼问说,若他真是,为什么不救自己,也救他们呢?b Drusius《Quaest. Heb.》卷1,第5问。

第45节 “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就是从正午十二点到下午三点,正是犹太人所谓“两晚上之间”的时刻;他们说,这是“从第六时起往后”。路加说:“日头变黑了”,见路加福音 23:45。这黑暗乃是日头一种超自然的失光;因为那时正值月满,既然当时是逾越节,就足见如此;逾越节是在尼散月十四日,而犹太人是从新月起算月份的。并且,这黑暗“遍满了全地”,这词也可译作“全世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全世界都黑了”;至少它延及整个罗马帝国,或其中大部分地区;虽然有些人认为这里只是指犹大地或巴勒斯坦。但很明显,这事曾被外邦历史家和编年家所记载,如 Phlegon 以及优西比乌所提到的其他人。特土良也引用罗马档案为其真实性作证。

Suidas 还说,当时尚为外邦人的亚略巴古人丢尼修在埃及看见了这景象,就说:“不是神圣者在受苦,就是他与受苦者一同受苦,或是世界的结构正在崩解。”再者,这黑暗持续了整整三个小时,而自然日食只会持续很短一段时间;见阿摩司书 8:9。犹太人也有一个观念,说在弥赛亚的日子里,“太阳要在日中变黑”,正如这一天一样;又如圣所被毁那日变暗一般。

他们甚至提到一种会持续很久的黑暗;他们的话是:“君王弥赛亚要显明于全世界,列王都要被激动,联合起来与他争战;许多放荡的犹太人要归附他们,与他们一同攻击君王弥赛亚;于是‘全世界都要黑暗’十五日,并且以色列中许多人要死在那黑暗里。”这在基督受苦时临到地上的黑暗,无疑加重了他的痛苦;仿佛太阳也掩面不看他,不肯把安慰人的光和热给他;同时这也可能是对犹太人所犯大罪的厌恶,表明神的忿怒与愤恨。因为神的旨意和定旨,以及他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能为他们的邪恶开脱,也不能减轻其罪。这也显明他们何等麻木,竟未因这惊人的黑暗以及伴随发生的其他事而警醒、知罪;这些事虽然对他们毫无触动,却使那罗马百夫长印象深刻,因此断定基督必是神的儿子。

这黑暗也是犹太民族司法性瞎眼与黑暗的预表;并表明如今乃是黑暗掌权的时候,或黑暗之君及其执政掌权者施展自己的时候;它也预示下一节所表达的、此刻落在基督灵魂上的那种黑暗;并且表明那位公义的日头本身也仿佛经历了蚀损,不论在他道成肉身时,还是在他受苦时,其位格的荣耀都像被遮蔽了一般。c 《耶路撒冷塔木德·逾越节》31.3。d 《编年史》。e 《护教篇》21章。g 《佐哈尔》出埃及记,4.1。h 同上,3、4页。

第46节 “约在申初”,……就是下午三点左右,这大约正是日常祭牲宰杀并献上的时候,而那祭本是基督极显著的预表。犹太人说:“每日常献的祭是在八点半宰杀,九点半献上。”逾越节的羊羔也是在这个时候前后被宰杀;这又是基督的另一个预表。并且按他们所说:“先献逾越节祭,然后献常献的祭。”不过他们在别处对这些事的记载又是这样:“常献的祭是在八点半宰杀,九点半献上;这是全年平常日子的情况。逾越节的傍晚,则在七点半宰杀,八点半献上,无论那天是平日还是安息日。

若逾越节前夕恰逢安息日前夕,则在六点半宰杀,七点半献上,然后献逾越节祭。”就在这时,“耶稣大声喊着”,因为他正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在此前三小时的黑暗里,他一直沉默不语,在神忿怒的感觉、父面隐藏,以及与黑暗权势的争战中,耐心承受灵魂的一切痛苦;但如今,在他灵魂的极度痛楚中,他喊出声来,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这话一半是希伯来文,一半是迦勒底文;前面三词是希伯来文,最后一词是迦勒底文,代替“Azabthani”;诗篇 22:1 的迦勒底意译中正是这样写的;这些话也正是取自那里。意思就是:“我的神!我的神!

为什么离弃我?”他称神为“我的神”,不是按着他是神来说,而是按着他是人来说;按他的人性,神拣选他与神儿子的位格联合,造了他、塑造了他,用喜乐油膏他,在救恩的日子扶持他、托住他,使他从死人中复活,又将他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基督按着人,也向神祷告,信靠神,爱神,顺服神。虽然此时神向他掩面,他却仍然坚强地表明自己与神有分,并信靠他。至于这里说神“离弃”了他,其意思并不是位格性的联合被解除了;连死本身都未曾使之解除;神性一切的丰盛仍旧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他里面。也不是说他与神的爱隔绝了;无论按儿子的身分,还是按中保的职分,他在父心里与恩宠中的地位,丝毫不减。

也不是说他人性灵魂里面喜乐与安慰的原则和习性丧失了;而是说,此时他没有了对神恩慈同在的感觉,并且作为其百姓的保证人,充满了对神忿怒的感受;而他们的罪孽正是他此时所担当的,这忿怒正是他们所该受的,也是他为要替他们完全满足公义所必须忍受的;因为罪的一部分刑罚,就是失去神的同在。因此,他说这番质问,不是出于无知;他知道其中的原因,也知道这并非由于神对他个人有何不敬,或因他自己有什么罪;也不是因为他不是义人、乃是恶人,像那犹太人亵渎地借此攻击他一样;而是因为他站在罪人在律法上的地位上。也不是出于不耐烦才这样说;因为他完全顺服神的旨意,甘心喝尽那苦杯。也不是出于绝望;因为就在同时,他仍强有力地宣称并坚持自己与神有分,而且重复这样宣告。

乃是要表明,他担当了他百姓一切的忧患,其中也包括这神离弃的苦楚;并要显明他忧伤的苦毒,不但穹苍中的太阳向他掩面,他也被朋友和门徒离弃,甚至连他的神也似乎离开了他;同时也表达他在那样时刻信心的力量。整件事都证明了基督真实的人性,表明他在凡事上与弟兄相同;他有人的灵魂,也在其中忍受忧伤和痛苦,而这被离弃之苦绝非其中最轻的。由此也可看见罪的极其可憎;罪不但把天使赶出天上,把亚当赶出园子,并且在交通上使神与他的儿女隔绝,甚至连神自己的儿子,在担当其百姓之罪、为他们受苦的时候,神也向他掩面。这里也显出基督俯就的恩典:那位从亘古与神同在的道,那位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竟藉着取了人性从天降下,并且为要把我们带近神,甘愿暂时被神离弃。

圣徒有时也会经历这样的情形,这并不值得惊奇;他们在这种时候应当效法基督,倚靠主,坚定仰赖自己的神;而这对他们也是一种扶持,因为他们可以确信基督同情他们;既然他自己也曾处在这同样的境况中,就必定会体恤他们。犹太人自己也承认,耶稣落在他们手中时曾说过这些话。当然,他们把这段经文应用在以斯帖身上;他们说:“她站在王宫内院的时候,到了偶像之屋,舍吉拿就离开了她;于是她说:‘以利!以利!拉马阿撒巴他尼?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另一些人把这篇诗应用在大卫身上,也有人应用在被掳中的以色列民身上;但毫无疑问,这诗是指弥赛亚说的。其中许多事都应验在耶稣身上,极清楚地显明他就是弥赛亚,就是诗中所指的那一位。

其开头的话就是他亲口说出的,这点连犹太人自己也承认;而他受苦时仇敌对他说的话,连同他们的动作,也都记在那里;罗马兵丁分他的外衣、为他的里衣拈阄,也都在其中预言了。事实上,诗中有太多与他相合而不能与任何别人相合的地方,毫无疑问地证明他就是其主题。i 《耶路撒冷塔木德·逾越节》31.3, 4。k 同上。l 《米示拿·逾越节》5章1节。m 《Vet. Nizzachon》162页。n 《Toldos Jesu》17页。o 《巴比伦塔木德·Megilia》15.2;《巴比伦塔木德·Yoma》29.1 注。p 参雅其与 Kimchi 对诗篇 22:1 的注释。q 见我所著《旧约预言书》等,第158页。

第47节 “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就是那些站在十字架附近观看、讥诮他的人,听见基督说“以利!以利!”这话,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说这话的不可能是罗马兵丁,因为他们对以利亚毫无概念;更可能是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他们对希伯来语懂得不够透彻,听见前面的词句,又对先知以利亚有些概念,便以为他是在呼叫以利亚。不过,更可能是犹太人,要么因字音相近而误听了他的话,又站得不够近,不能清楚分辨;要么更可能是故意曲解他,为要拿他取笑,嘲弄他。

第48节 “内中有一个人赶紧跑去,拿海绒蘸满了醋”,……这海绒离十字架不远,因为那里放着一个器皿,盛满了醋,见约翰福音 19:29;“蘸满了醋”,就是把海绒浸在里面,让它吸满。有些这类海绒有皮制的把手。“绑在苇子上”,就是绑在牛膝草的茎上;见约翰福音 19:29;“送给他喝”。这并不是要使他苏醒,或加速他的死,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而是出于轻蔑,要戏弄他,因为他曾表示自己口渴。r 《米示拿·安息日》21章3节。

第49节 “其余的人说:且由他吧”,……其余那些人,就是对那拿海绒的人说:由着他,离他远一点,不要给他什么喝;“我们且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犹太人认为以利亚是弥赛亚的先锋,因此暗示说,若他来救耶稣,他们就会相信耶稣是弥赛亚;并且他们对以利亚常向人显现,与人谈话交往一事,有极强烈的观念;虽然他们并不相信他会来向基督显现;因为按他们的说法,以利亚显现的对象,都是在虔诚和学问上极有名望的人,而他们对基督并无这样的看法。埃塞俄比亚文译本在这里加上:“又有一个人拿枪扎他的肋旁,就有血和水流出来。”

第50节 “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他又一次大声喊叫;在约翰福音 19:30,那喊声记作“成了”;在路加福音 23:46,则记作“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然后他“交出了灵魂”;或说,放弃了生命,死了。这里所用的词不像自然死亡那样,仅仅表示咽了最后一口气;而是表示一种主动的作为,表明他的生命不是被人夺去,乃是他自己舍的。他先前的大声呼喊,以及此刻立时断气,都是他甘心且有能力舍命的明证。

第51节 “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不是指圣殿外面的帘子,乃是指把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那内幔。它“从上到下”裂开,表明这不是人手所为,而是出于神自己。其意义是:借着基督的死,通向至圣所的路已经显明,旧约礼仪中那遮蔽和阻隔的事,如今被除去了;利未祭司职分与各种预表性的礼仪制度,随着实体的来到而归于终止。“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这是出于神大能的彰显,要见证这位受死者的尊贵,也表明受造界都为创造主受苦而震动。

第52节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因着地震,坟墓被震开;许多已经睡了的圣徒之身体也起来了。这里并不是说他们在基督死的当时就完全复活、立刻显现;因为基督必须在凡事上居首位,作“从死里首先复生的”。意思是,坟墓当时被打开,他们的身体被预备好,要在基督复活之后一同显现出来。这是基督胜过死亡与坟墓之权势的荣耀凭据。

第53节 “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可见他们实际显现,是在基督复活之后。这里的“圣城”就是耶路撒冷。他们向许多人显现,为的是见证那位被钉、已死、又复活的主,证明复活的大能已经借着他发出。这一神迹既坚固了信徒,也使不信的人更无可推诿。

第54节 “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他们看见地震,又见那些发生的事,尤其听见基督发出何等大的声音,随后便立刻断气;于是“就极其害怕”。这不是一种真实敬虔的惧怕,乃是惧怕刑罚,恐怕神的报应临到他们,因他们与这事有分;便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他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并不是根据中保性的作为,因为那些事他们全然不懂;而是根据神大能的彰显。对他们来说,这些事表明他确是一个神圣的位格,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而犹太人正是因这点控告他亵渎,并定了他的罪。

第55节 “有好些妇女在那里,远远地观看”,……就在基督的十字架旁,离得有一点远;彼得在哪里呢?他曾宣称即使众人都跌倒,他也绝不跌倒,并且宁可与基督同死,也不否认他;其余那些说过同样话的门徒又在哪里呢?从众福音书看,除了约翰之外,没有一个门徒在场;反倒有许多妇女,就是那较为软弱的性别,在那里,这正责备了门徒先前的虚夸与自信,也责备了他们现在的胆怯与懦弱。她们“远远地观看”,看着十字架上的基督,目睹他一切的痛苦,也看见祭司长和百姓讥笑他,地上黑暗,地震,磐石崩裂。她们虽因围在十字架旁的众人和兵丁众多,只能隔着一点距离,却仍是这一切的见证人;并且以信心的眼睛看见她们流血、受死的主,是为她们而被钉,也是担当并除去她们罪孽的那一位。

这样的景象同时激起她们对基督的 affection 和爱、对他的关切,以及为罪忧伤;然而也使她们在信他时有喜乐和平安。这些妇女原是“从加利利跟随耶稣来的”;在那里她们见过他的神迹,听过他的教训,也曾被他真实地使人得救;因此无论他往哪里去,她们都跟随,纵然路程有百里以上,且多有艰难和拦阻。她们曾在他荣耀进入耶路撒冷时陪伴他,如今又在他的十字架旁;他死后入墓,她们也没有离开他。“服事他”,不是说现在,因为此时他并不需要她们的帮助,她们也无法给他任何帮助;而是指她们先前从加利利与他一同上耶路撒冷时所做的事:她们用自己的财物服事他,作为爱他的记号;这也显出他当时所处的卑微贫寒景况,并教导他的跟随者当如何对待那忠心传讲他福音的人;见路加福音 8:3

第56节 “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就是那位基督从她身上赶出七个鬼来的马利亚;她因从他领受得多,就爱得多,这爱借着她热切而恒久地依附他显明出来。她被称为“抹大拉的”,要么因为她是抹大拉的居民,见马太福音 15:39;正如我们读到拉比 Isaac 被称为“抹大拉人”;尤其因为那抹大拉以淫乱闻名,甚至更可说是恶名昭彰,因此犹太人说那城因此被毁。要么她之所以这样被称呼,是因为她是一个“梳编妇女头发的人”,因为这词有此意;所以我们常见犹太人提到马利亚,说她是“编妇女头发的那位马利亚”;由此看来,他们似乎是指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把她与这位抹大拉的马利亚混淆了。耶柔米说,她的名字意思是“高塔”或“坚固”,因为她的勤勉与殷勤,以及她信心的热烈;而“Migdal”在希伯来文里确有“塔”的意思。

“又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就是革罗罢的妻子,也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姊妹。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用“约瑟”代替“约西”;希伯来文“Jose”与“Joseph”其实是同一个名字,只是末尾一个字母截去了;阿拉伯文译本作“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见约翰福音 19:25。“并有西庇太儿子的母亲”;也就是雅各和约翰的母亲;她名叫撒罗米,见马可福音 15:40。e 《Juchasin》96.2。f 《耶路撒冷塔木德·禁食》69.1;《Echa Rabbati》52.4。g Maimonides 与 Bartenora 对《米示拿·婚约》2章3节的注。h 《巴比伦塔木德·安息日》104.2;《Chagiga》4.2;《Sanhedrin》67.1。

i 耶柔米《致 Principia》卷1,41页。

第57节 “到了晚上”,……就是第二个晚上,正当日落的时候;那时犹太人的安息日开始了,而钉十字架之人的尸体必须取下来;若尚未死,就要打断其腿,结束其生命,然后埋入恶人的公共坟地。“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不是说他此刻从那里来,因为他住在耶路撒冷;而是说那里是他的出生地或先前居住之处,是他原来的籍贯;这地方就是拉玛琐非,也就是拉玛,是先知撒母耳的出生地,见撒母耳记上 1:1;七十士译本在该处把它称作 Armathaim。这里特别提到他是个“财主”,并不只是要表明这样的人也可能,而且有时确实是神恩典的对象;更不是出于夸耀,说这样的人竟依附耶稣;乃是要指出,他何以能如此容易接近彼拉多,并在求事上得着成功;同时也要指出,以赛亚书 53:9 的预言因此得以应验。

“名叫约瑟”;这名字与雅各的儿子、众族长之一的约瑟相同;他们之间不但都同为善人,而且在尽殡葬之礼的事上也有相似之处:前者为父亲尽礼,后者则为他亲爱的主和夫子尽礼。有些人认为他就是 Joseph ben Gorion,是 Nicodemus ben Gorion 的兄弟;后者常被提及为祭司,也是耶路撒冷最富有的人之一。“这人也是耶稣的门徒”;但直到此时以前,他都只是暗暗作门徒,像尼哥底母一样;因怕犹太人,他一直没有公开承认主,因为犹太人已经立了规矩,凡承认他的,都要被赶出会堂;见约翰福音 19:38。k Alting《Shilo》309页。

第58节 “这人去见彼拉多”,……到彼拉多居住的府邸,正如马可福音 15:43 所说,放胆进去;并不以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为耻,也不怕公开承认他,对死去的他表示敬意,虽然他知道这样做会招致犹太人的不悦、毁谤和逼迫。“求耶稣的身体”;因为若无罗马巡抚的许可,尸体不能取下来安葬;这种请求一般若由死者亲友提出,通常都会被批准,否则他们就会被埋在专为这种人预备的地方。若不是约瑟求他的身体,基督原本也会遭此待遇。约瑟之所以这样做,是为防止尸体被犹太人虐待,并被羞辱性地埋葬。“彼拉多就吩咐把身体给他。”彼拉多先从百夫长那里得知耶稣已经死了;起初他还不敢相信,对此甚觉希奇,见马可福音 15:44。约瑟之所以更容易得着所求,一则因他有身分又富有,二则因为彼拉多自己对耶稣印象良好,知道他无罪,况且彼拉多的妻子也很偏向耶稣。因此约瑟在得着基督身体这件事上并无难处;他一求,就得了准许,并且命令百夫长和兵丁把身体交给他。l 见《米示拿·公会》6章5、6节;Maimonides《Hilch. Sanhedrin》14章9节。

第59节 “约瑟取了身体”,……从十字架上把它取下来,或在别人帮助之下,或从那些奉命交给他的人手中接过来;“用干净细麻布裹好”。意思是,照犹太人的习俗,把尸体一层层缠裹起来;见使徒行传 5:6约翰福音 11:44。犹太人安葬时通常也只用麻布。所以有话说:“裹尸布要用白细麻布;价钱不可昂贵,因为不准用丝绸或绣花衣裳作裹尸布,即使对以色列的王子也是如此;因为这是骄傲和败坏,是外邦人的作风。”包裹基督遗体的这块洁净细麻布,可以作为他纯洁无罪的象征;他并没有犯罪,死也不是为自己的罪,而是为别人的罪;也可象征他那纯洁无瑕的义,这义被比作洁白的细麻衣,而他如今已经把这义成就并带进来;见启示录 19:8。m 《Juchasin》54.2;参 Maimonides《Hilchot Ebel》4章2节。

第60节 “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基督不是安放在自己的坟墓里,而是在别人的坟墓里;因为他活着的时候尚且没有枕头的地方,死了以后自己的身体也没有属于自己的墓穴可以安放。再者,这也表明:正如他降生不是为自己,受苦受死也不是为自己,乃是为别人;照样,他埋葬也是为他们,正如他复活是为使他们称义一样。他被安放在“新”坟墓里,就是此前从未安葬过任何人的坟墓;这也是护理如此安排,好坚固人对他复活真实性的信心;因为若曾有别的尸体安放在那里,就可能有人说,复活的是那一具尸体,不是他的。犹太人区分“新坟墓”和“旧坟墓”:“新坟墓可以丈量、出售、分割;旧坟墓则不可丈量、出售、分割。

也有新的坟墓算作旧的,也有旧的算作新的;一个旧坟墓里若有十具死尸,而不在主人处置权下,看哪,这就算作新坟墓。”这坟墓“是他凿在磐石里的”;犹太人通常在岩石中凿墓。他们说:“在墓院中间,开两个洞穴,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拉比西缅说,四边各开一个;拉班西缅·本·迦玛列说,一切都‘照着磐石’”,就是照着所凿墓穴之岩石的性质而定;见以赛亚书 22:16。“又把大石头滚到墓门口。”坟墓原是有门可出入的,所以我们常见他们提到“坟墓的门”;这不但是犹太人的习俗,别的民族也是如此。滚到门口的那块石头,就是犹太人所谓的“golel”,因为它是滚到坟墓门口,又从门口滚开的;他们说这是一块又大又宽的石头,用来堵住墓口上方。人们也正是在用这墓石把坟封闭之后,才开始哀悼;并且封上这墓石之后,再开墓便不合法了。

约瑟这样做,是为保护尸体不受野兽或犹太人的伤害。做完这些之后,他就回自己家去了;因为安息日快到了,这件事再也没有时间多做什么。叙利亚文译本把最后几句用复数:“他们滚了一块大石头,他们把它安放好……他们就去了”,这表明约瑟并不是独自完成这事;石头太大,需要别人或别人的帮助。

这一切都是在节期之日进行的,就是逾越节的一天;照规矩,当天本不许做奴仆式的工,然而这却符合犹太人的规条,他们说:“在节期中,为死人所需的一切都可以做;可以剃他的头,洗他的衣服,给他做棺材;若没有木板,就可以把木料搬来,在屋里静静地锯成板;若死者是显贵之人,甚至可以在街上做;但不可从树林中砍木,来锯成棺板;也不可凿石来建坟墓。”在这个情形中,后者并不需要,因为安放基督身体的坟墓早已从磐石中凿出;但他们仍用洁净细麻布裹了身体,并用没药和沉香包裹防腐,然后安葬了。妇女们也就在这一天预备香料和膏油,要去膏他;虽然她们在安息日照着诫命安息;可是安息日一过,虽然那天仍是节期,她们还是带着香料和膏油来到坟墓那里,见路加福音 23:56。n 《Massech. Semachto》14章,16.2。

o 《米示拿·Bava Bathra》6章8节。p 《米示拿》同上;Bartenora 对《米示拿·Ohalot》15章8节的注。q 参 Kirchman《De Funer. Roman.》卷3,第15章,438页。r Bartenora 与 Yom Tob 对《米示拿·Ohalot》2章4节的注。s 《巴比伦塔木德·公会》47.2;Maimonides《Hilchot Ebel》1章2节;2章8节。t 参 Buxtorf《Lex. Rab.》437页。u Maimonides《Hilchot Yom Tob》7章15节。

第61节 “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这个“那个马利亚”就是革罗罢的妻子,也是雅各和约西的母亲;她们“对着坟墓坐着”,看着基督的身体放在哪里、怎样放的,因为她们打算预备香料和膏油去膏他,并且为基督的死哀悼。坐着原是哀悼的姿态;如今她们可以这样做,因为尸体已蒙巡抚准许,从十字架上取下并安葬了。因为若是像恶人那样死的人,人们就不可为他用外在的哀悼记号。规条是这样说的:“为这样的人,他们不举哀,只是忧伤;而所谓忧伤,只在心里。”所以这些妇女先前是站着的,见约翰福音 19:25;如今却坐下了。w 《米示拿·公会》6章4节。

第62节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就是安息日;因为预备日是安息日前一天,见马可福音 15:42;那天人们预备安息日所需的一切,因此得名。这里引出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去见彼拉多,请求把坟墓看守妥当;彼拉多准了,他们便封了石头,又派兵把守。这显明这些人的良心是何等败坏:他们曾因门徒在安息日掐了几穗麦子,就指控他们犯安息日;又因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一个人,并吩咐他拿褥子行走,就想杀他;然而他们自己竟能放下礼拜,先聚在一起商议向彼拉多提出请求,然后成群结队到他的宫殿去;得着许可之后,又行到约瑟的园子里,把坟墓封严,封上石头,设立守卫。这些都是劳役性的工作,照他们的律法和传统,在安息日原不该做;然而他们丝毫不以为忌,尽管他们有那样的身分和职业。接下来就是:“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这些人正是基督根深蒂固、不可调和的仇敌;他们商议怎样把他治死;他们利用犹大卖他,又差一队兵同去捉拿他;他们收买假见证控告他;他们煽动百姓宁可要巴拉巴,也不要他;他们使他被定死罪,又一路跟到十字架旁讥笑他。直到此刻,他们仍像翻腾的海,不得安静;因为虽然他已经死了,他们却仍惧怕他的复活;虽然他们不能阻止那事本身,却商议要拦阻其可信性。

第63节 “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他们说的“那诱惑人的”,指的就是耶稣;因为无论活着死了,他们都不给他更好的称呼,而且乐意继续这样称呼,尤其是在彼拉多面前这样说;彼拉多对耶稣的无罪本有良好印象,他们借此叫彼拉多看出,他们对他仍持同样的看法。犹太人所说的“诱惑人的”,是“一个私下迷惑另一个私人的人,对他说某地有一个神,它这样吃、这样喝;它这样行善,也这样作恶。”但这绝不可能适用于耶稣;因为他不是私下活动的个人,乃是公开传道者;并且他教导人,不是私下,乃是公开地在殿里和会堂里。也没有教导拜偶像,或任何违背以色列之神、违背神圣本体独一性的事,也没有任何带着外邦多神论味道、鼓励多神论的教训。

埃塞俄比亚文译本把这话译作:“大人,请记得……”仿佛是基督曾在他们听见时对彼拉多说过这话,所以他们提醒彼拉多。“还活着的时候”;这样他们自己就承认他已经死了,因此日后便不能借口说他是活着被从十字架上取下,并未真正死去,从而反驳其复活的真实性。“三日后我要复活。”这话他虽然曾私下对门徒说过,见马太福音 16:21;却并未清楚明确地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过。因此他们要么是从犹大那里听来的,却撒谎说自己记得;要么是从他论约拿先知神迹的话,见马太福音 12:40,或更可能从他在约翰福音 2:19 所说的话中推测出来的。若是后者,那么他们就在行一件极其邪恶的事:明知他这话是指自己的死和从死人中复活,却仍接受对他的控告,说他企图毁坏圣殿,又在三日内重建。

他们记住了这话,门徒却没有记住;可见坏人有时记性好,好人有时记性差,因此记忆力本身并不是恩典的记号。x 《米示拿·公会》7章10节。

第64节 “所以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借着这话,他们也承认他已经安葬了;他们知道他被安放在哪一座坟墓、是谁的坟墓、在什么地方;于是请求彼拉多:既然他准许约瑟把身体取下安葬,也请再下令把坟墓看守起来,叫任何人都不得靠近并移走尸体;并且要“直到第三日”,不是从他们提出这个请求时算起,而是从基督死的时候算起;因为他们所求看守坟墓的时间不超过这个限度。若他在这段时间内不复活,也无人能对此提出任何声称,他们大概就打算把他的尸体暴露出来,借此以他为骗子而夸胜;过了那个时候,他们对尸体怎样便不在意了,也不再关心坟墓是否需要看守。

但在此之前,他们认为看守是必要的,并且提出这请求,“恐怕他的门徒夜间来,把他偷了去”;其实这根本没有危险,因为门徒们太惧怕、太胆怯,纵然再有这个念头,也不敢做这样的事;主一被捉拿,他们就全都离开他逃跑了;在他被钉十字架的时候,除了约翰之外,没有一个敢露面;如今他们又因惧怕犹太人而关在屋里。再者,他们已经忘了基督对他们所说有关复活的话,虽然这些人却记得;甚至当人告诉他们时,他们也不信。“夜间”这一短语,在 Beza 的两个抄本、武加大拉丁译本、阿拉伯文译本和明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书中都没有;但在其他抄本以及叙利亚文、波斯文、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中都有。“就对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就是说,对那些没有学问、轻信且容易受骗的普通百姓这样说。

至于他们自己,自以为有学问、有智慧、有知识,便不怕受这种欺骗;但他们假装特别关心的,是那些普通群众。“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厉害了。”这要么是指他们自己若忽略坟墓,让人有机会散布这种说法,便算是他们自己的错误和失策;其后果比他们先前容让他和其跟随者活动那么久的失误更为严重。要么更可能是指百姓的迷惑,就是相信耶稣是弥赛亚;若传出并且有任何证据表明他已从死人中复活,这种迷惑就会被大大加强,并被更多人接受。他们在这一点上并没有看错,因为基督复活之后,门徒和跟随者的人数大大增加;在基督复活时,他们的人数是一百二十名,后来一次就添了三千人,就是在基督复活后所传的第一篇道中悔改归信的。

第65节 “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意思或者是指圣殿的守卫,这些守卫据说驻在安东尼亚楼中,供殿中事务之用,因此使徒行传 4:1 提到“守殿官”;但他们不大可能把圣殿守卫调去昼夜看守一个坟墓。更合理的理解是:这里所指的是那些负责基督受刑、并在十字架上看守他的兵丁。也可以把这话读作命令式:“你们带着看守的兵去”,或“领一队看守的兵去”;埃塞俄比亚文译本就是这样译的,这似乎更妥当。因为如果他们原本已经有看守的兵,又何必为了此事来求彼拉多呢?既然他们没有,彼拉多就准他们去领一队,或领足够数目的兵丁。“你们去吧”;快去,随时领兵,不必耽搁,只管在这事上使自己满意。“尽你们所能地把守妥当”;或说,照你们所知道的办法,做你们认为合宜且必要的事。

第66节 “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他们从彼拉多的府邸出发,到约瑟的园子和那里的坟墓去;这距离是否超过一个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就是两千肘,可以追究;若超过了,他们就违反了自己一条只准人在安息日走这么远的传统。“将坟墓把守妥当”,方式如下:“封了石头”;就是封那滚到墓门口的大石头,也许是用某种公印,或彼拉多的印,或公会的印;正如但以理被放进狮子坑时,那封住坑口的石头,是用王的印和大臣的印封上的,见但以理书 6:17,好叫不得更改对他的判决,并使人看出他得拯救并非出于人的帮助。照样,基督坟墓上的石头被封住,便不能不破坏封印而被挪开;这样若有人用诡诈的手段挪移尸体,就会显露出来。

“又派看守的兵”;就是一队兵丁,看守并阻止任何人靠近坟墓;或可译作“同着看守的兵”,意思是:他们借着看守的兵把坟墓看守妥当;或说,在看守的兵在场时封了石头。凡这一切都被神的护理所掌管,为要更加坚固基督复活真实性的证据。借着他们所采取的方法,很清楚表明,在这件事上不可能有任何欺诈:尸体被安放在一个从未埋过别人的坟墓里;那坟墓是从磐石中凿出的,除了门口之外没有别的通道;门口又滚上了一块大石头;石头上还加了封印,周围又有一队兵丁看守。因此,基督复活的见证人比原本会有的更多了;例如这些兵丁,虽然他们后来受贿赂去编造另一套说辞;甚至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自己,也被定罪,知道他已经复活了;否则他们绝不会对这些兵丁采用后来那样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