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这是对殿里围绕他的普通百姓说的;那时祭司长、长老、文士、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都离开了他,被他驳得哑口无言。如今,他一方面恐怕百姓看见这些人的无知和错误被基督揭露出来,就受试探,以为宗教全无可取之处,并因这些人与神的话和敬拜有牵连,便忽略了神的话和敬拜;另一方面,又因这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权柄和影响极大,恐怕百姓被他们引入错误的原则和行为,所以指教百姓,当在哪些事上听从他们,在哪些事上不可听从他们;意思是,这些人并非全然该弃绝,也不是凡事都该顺从;并且警戒百姓,要防备他们的炫耀、骄傲、假冒为善、贪婪和残忍;同时也除去人对他自己的一个反对意见,证明他并不是摩西和律法的仇敌,只要律法被正当地解释并实行。他又对门徒说;不仅是十二门徒,也是对一切信他、跟从他的人说的。
第2节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波斯译本加上“祭司”;但基督在这里说的,并不是公会或国中的大议会及其立法权柄,而是那些作百姓教师、解释律法的人;这些人虽然用注释和遗传败坏了神的话,却仍保留一些真理,至少比撒都该人更接近真理;所以这里略过撒都该人,只提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给出圣经的字义解释和传统解释。主说他们“坐在摩西的位上”,并不是说他们在立法者和中保的职分上接续摩西,尽管波斯译本作“坐在摩西的地方和座位上”;而是说他们宣读摩西的律法,并向百姓讲解。到那时为止,他们仍占据这职位,也还要继续如此;只要他们所说与律法一致,百姓就当在这范围内尊重他们,直到律法在基督里得着完全成全。这里所影射的,不是公会审判案件时所坐的椅子,而是教师讲解律法时所坐的位子;因为他们读律法或先知书时是站着,讲道时却坐下。我们的主也遵守会堂这个习惯;见路加福音 4:16。
第3节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这必须限于那些与他们所坐的摩西座位相符的事,就是与他们所读所讲解的摩西律法、与圣经其他部分以及一般真理相合的事;因为否则,他们许多注释和遗传都与律法相抵触,不应遵守,正如马太福音 5:1 起所显明的。此处“谨守”一词,武加大译本、阿拉伯文、埃塞俄比亚文以及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都省略了;贝扎说,一份古抄本也没有,但其他抄本有;叙利亚文和波斯译本都保留了。
“遵守并行”就是留心他们所说的话,殷勤听从,注意,并照着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就是让他们的教训在与摩西律法相合的范围内作你们生活的准则,却不要把他们的行为当作榜样;你们可以照他们的指示去行,却不可模仿他们的做法;“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口里讲善行,自己却不做;吩咐别人去做,自己却不实行;他们对别人要求得极严厉、极苛刻,自己却很不谨慎去遵守。犹太人对此心知肚明,所以他们自己也提出同样的道理 n:“亚哈的女儿(一个恶人)来到拉比面前,对他说:‘拉比,请供给我生活所需。’他回答说:‘女儿,你是谁?’她说:‘我是亚哈的女儿。’他说:‘他在世上还有后裔吗?
看哪,经上记着,约伯记 18:19:他在本民中必无子无孙,在寄居之地也无一人存留。’她回答说:‘当记念他的律法或教训,不要记念他的行为。’约哈难拉比说,经上玛拉基书 2:7 所说的是什么意思:‘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若教师像万军之主的使者,就当从他口中寻求律法;若不像,就不当从他口中寻求。利施·拉吉说,梅珥拉比发现并解释了箴言 22:17:‘你须侧耳听受智慧人的言语,留心领会我的知识。’不是说他们的知识,乃是说我的知识。
哈尼拿拉比说,又有诗篇 45:10:‘女子啊,你要听,要想,要侧耳而听,不要记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注释说:忘记他们的行为,不要学他们;凡知道怎样谨慎不学他们行为的人,就可以从他们口中学习律法。”稍后又说:“智慧人的门徒好像核桃;核桃虽然沾了泥和污秽,里面的仁却不可弃绝;照样,一个学者或智慧人的门徒,虽然行为邪恶,他的律法或教训却不可藐视。”好的教义并不会因恶人传讲就变坏;好的行为也不可因并非所有教导者都去做,就被轻看和忽略;但也必须承认,榜样极其有用而有力,实践大大推荐教义;人也应当盼望二者总是并行。n T. Bab. Chagiga, fol. 15. 2.
第4节 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这不是指摩西律法中的礼仪和仪式,如割礼及其他礼节;那些确实使人必须遵守全律法,是人所不能负的轭。这里乃是指长老的遗传,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极力坚持、严厉要求人遵守的,被称为他们的“重”事 o。“以实玛利拉比有一传统说:在律法的话语中,有捆绑的,也有释放的;有轻的,也有重的;但文士的话,全都是重的。”再往下又说:“长老的话,比先知的话更重。”因此他们常提到“沙买学派的轻事”和“希列学派的重事” p;这二人是基督时代两所大学著名的教师和领袖。这些事又被称为“法利赛人的击打或伤痕” q;这并不像巴特诺拉所解释的,是他们自我鞭打,为要显出谦卑;也不是他们闭着眼走路,撞墙伤头,借口不看妇女,以示极其贞洁;而是像迈蒙尼德所说的,这是他们加在律法上的附加条文和重担。
把这些重事“捆起来”,就是加在人的身上,逼他们极严厉地遵守,一旦缺漏,就施以重罚。这里影射他们常说的话:某事是“捆住的”,某事是“释放的”;某个拉比“捆住”,某个拉比“释放”,就是禁止或准许这样那样的事。又说“难担的”;这句在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中缺少,但在所有希腊抄本中都有,更足以说明并加重这些人礼仪制度的沉重。“搁在人的肩上,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意思并不只是说他们刚硬无情,不肯动一个指头把这些担子从人肩上挪开,不肯稍微减轻,也不肯因任何缘故稍作通融;虽然在许多方面这也确实是真的。这里更是指,他们自己懒惰懈怠;虽然严厉要求百姓遵守他们众多不成文的遗传,但在许多不被公开察觉的情况下,他们自己却忽略不守,至少也是把这些规条对自己弄得轻省些,例如在禁食之类的事上。
米示拿 r 提到“一个诡诈的恶人”,与“女法利赛人”并前面说的“法利赛人的伤痕”并列;在革马拉 s 中,何拿拉比解释这人是“对自己把事看轻,对别人却看重”的人。这样的诡诈恶人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虽然梅珥拉比自称是“对别人从轻,对自己从重” t。
o T. Hieros. Peracot, fol. 3. 2. p T. Hieros. Sota, fol. 19. 2. Yom Tob. fol. 60. 2. & Berncot, fol. 3. 2. q Misn. Sota, c. 3. sect. 4. r Ubi supra. (Misn. Sota, c. 3. sect. 4.) s T. Bab. Sota, fol. 21. 2. t T. Hieros. Beracot, fol. 3. 1.
第5节 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他们一切的祷告、施舍和禁食,都是公开做的,为要叫人看见,好从人得称赞和荣耀。在他们的行事中,他们既不寻求神的荣耀,也不求邻舍的益处,也不为自己求什么属灵的益处和喜乐;无论道德本分、礼仪条例,还是祖宗遗传,他们都不过是在能被人看见、并藉此维持自己在众人中的名声和尊敬时才去实行。因此,“他们将佩经做宽了”;这佩经是律法中的四段经文,写在羊皮纸上,卷起来,包在洁净兽皮里,绑在头上和手上。这四段经文是:第一,出埃及记 13:2;第二,出埃及记 13:11;第三,申命记 6:4;第四,申命记 11:13。
戴在头上的那些经文,是分别写好卷起,放在一块皮子中分开的四个小格里,用带子绑在头顶朝前之处,就是头发尽处、婴孩脑门柔软的地方;他们很谨慎把它们放在正中,好叫它们在两眼之间。戴在手上的那些经文,写成四栏在一张羊皮纸上,卷起来后绑在左臂内侧肉厚之处,就是肩和肘之间,好与心相对 u。他们以为这是神在出埃及记 13:16 所吩咐的;其实这些经文的意思不过是说,神领他们出埃及的恩惠和律法的话,应当常在他们心思和记忆中,好像手上有记号、额上有经文一样;但他们按字面理解,并以上述方式去守。犹太人称这些东西为“特非林”,因为他们祷告时使用,以为这能提醒自己尽祷告的本分;这里称它们为“护符”,因为他们以为这能保守他们存敬畏神的心,保存律法的记念,并保守他们不犯罪,甚至能防恶鬼和身体疾病。
他们认为其中大有圣洁,并且十分看重佩戴它们 w;法利赛人为了显得比别人更圣洁、更虔诚、更谨守律法,就把这些做得比普通百姓更宽。又“把衣裳的繸子做长了”;这些就是他们在衣裳边上所做的穗子,上面再加一根蓝色带子,为要提醒他们记念诫命并遵行,见民数记 15:38。犹太人把守这条律法看得极其重要,甚至说一切诫命都系于此 x;又说这条诫命等于一切诫命,违犯它的人该死 y。他们把与佩经相似的功效也归给这些穗子,以为佩戴它们使自己更好;而法利赛人为了显得比别人更有圣洁和敬虔的样子,就把自己的做得更大。
我们 z 读到一个叫本·齐齐斯·哈凯塞特的人,就是这种人;他之所以得这名字,是因为他的齐齐斯,或穗子,拖在枕垫上;有人还说,这枕垫由罗马贵人抬着,不是拖在地上,乃是拖在一块布或锦毯上,由贵人托着后摆,正如他们所夸说的。这正是那种把齐齐斯或穗子放大到超过通常尺寸的人,所以马可称之为“长衣”。
u Targ. Jon. Jarchi, & Baal Hatturim in Exod. xiii. 16. & Deut. vi. 8. Maimon. Hilch. Tephillin, c. 1. sect. 1. & c. 2. sect. 2. & c. 3. sect. 1, 2, 3, 4, 5, 6. & c. 4. sect. 1, 2. w Maimon. ib. c. 4. sect. 25, 26.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affirm. 3. 23. Targ. in Cant. viii. 3. x Maimon. Hilch. Tzitzith, c. 3. sect. 12. y T. Bab. Nedarim, fol. 25, 1. Shebuot, fol. 29. 1. & Menachot, fol. 43. 2. z T. Bab. Gittin, fol. 56. 1.
第6节 又喜爱筵席上的首座。……就是在平常宴席上,尤其是大筵席上,那些尊贵人所坐或所卧的首位和上位,正如撒母耳记上 9:22;雅基在那处说,从坐席的方式就可知道谁最大;文士和法利赛人正喜爱这个。按罗马人的习俗,最尊贵的位置在桌子的上首;有人以为中间更尊贵,但宴席主人坐在下首;而年长、德高、或在智慧和权柄上更出众的人,则得先坐并居更尊贵的位置;撤席后,他们也先起身 a。努米底亚人以中位为更尊贵 b,罗马人似乎也是如此 c,犹太人也是这样;这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爱的、所求的、所争取的,若得不到就不高兴。据说 d,著名的法利赛人西缅·本·示他,在基督前或约略在那时,因为某事逃离雅奈王,王后来派人召他回来;他来到后,“坐在王和王后中间。
王对他说:‘你为何戏弄我?’他回答:‘我并非戏弄你;你有财富,我有学问;正如经上记着,传道书 7:12:智慧护庇人,好像银钱护庇人。’王说:‘但你为什么坐在王和王后中间?’他答道:‘便西拉书上记着:高举智慧,她就使你高升,使你坐在王子中间。’王吩咐给他一杯,好叫他祝谢;他拿起杯来,说:愿雅奈和他的朋友所吃的食物蒙福。’”可见,他们因自己的智慧和学问,自以为连君王之上也可居首。又“会堂里的高位”;这些位子不同,长老的座位面向百姓,背对着放圣书的柜或箱;这似乎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贪图的,好让自己完全暴露在众人眼前。
迈蒙尼德 e 也这样说:“百姓在会堂中怎样坐呢?”“长老先坐,面向百姓,背向圣殿或圣所;其余百姓一排一排坐着,后一排面向前一排的背;这样,全体百姓的脸都朝向圣所,也朝向长老和约柜。”a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5. c. 21. b Sallust. Bell. Jugurth. p. 45. c Vid. Alstorph. de lect. vet. p. 117. Minut. Felix, p. 3, 4. d T. Hieros. Betacot, fol. 11. 2. Beresh. Rabba, sect. 91. fol. 78. 4. e Hilchot Tephilla, c. 11. sect. 4.
第7节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安。……他们常在街市上闲逛;那里是公共场所,人群聚集,为要在众人面前被人留意,以特别的敬意向他们致意,如伸手、脱帽、屈膝;又喜欢人称他们“拉比,拉比”,因为他们有大权柄和广大知识。“拉比”一词的重复,在武加大译本、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埃塞俄比亚文以及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中没有,但在所有希腊抄本中都有,而且极其恰当,因为他们问安时习惯把这词重复。
据传 f,米格达勒·革杜尔的以利亚撒·本·西缅在路上责骂了一个相貌丑陋的人;后来他来到那人所住的城,城里的居民出来迎接他,说:‘愿平安归于你,拉比,拉比,师傅,师傅。’以利亚撒说:‘你们称谁为拉比,拉比?’他们回答:‘就是跟随你的这位。’他说:‘若这也叫拉比,愿以色列中不要有许多这样的人。’犹太人还说,约沙法王曾用这些称号向教师们问安,虽然他们忘了这些称号在他时代根本尚未通行,稍后还会说到。他们说 g:“每逢他看见一个智慧人的门徒,就从宝座上起来,拥抱亲吻他,称他为‘父啊,父啊;拉比啊,拉比啊;主啊,主啊。’”这里就有主在本节和以下诸节中所提的三种称呼,这些人爱被人这样称呼,而主也正斥责这一点。不但如此,他们还暗示,君王给他们这些尊称,他们也期待君王如此待他们;甚至他们自己也乐意被称为王。
据说 h,何拿拉比和哈斯达拉比同坐时,有一人经过,对他们说:‘愿平安归于你们,诸王。’他们对他说:‘你从哪里看出拉比们被称为王?’他回答:‘因为经上说:君王藉我掌权。’他们又说:‘你从哪里看出我们对君王应当重复平安或问安?’他回答说,这是犹大拉比奉拉布之名根据历代志上 12:18 所说的:‘那时神的灵感动亚玛撒……’这称号是在我们主时代,或略早一些时,才开始流行的。众先知没有,文士以斯拉没有,大会的人没有,最后一位的义人西缅没有,他的门徒梭哥的安提哥努也没有。
犹太人自己也承认 i:“五对学者从不被称为拉班,也不被称为拉比,只称他们自己的名字。”他们是指约瑟·本·约以谢、约瑟·本·约哈难、据说是拿撒勒耶稣老师的约书亚·本·毗拉希雅、亚伯利人尼太、犹大·本·塔拜、西缅·本·示他、示玛雅、押他连、希列和沙买。最后两位的儿子或门徒最先使用这些称号。希列的儿子拉班西缅,有人认为就是抱过基督的那位西缅,据说 k 他是第一个被这样称呼的人。犹太人又说 l,拉班比拉比或拉布更尊贵,拉比又比拉布更尊贵;至于直呼其名,则比这一切更尊贵。卡拉派犹太人对拉比派教师的骄傲和虚荣,也发出与基督此处差不多的控诉。
有人说 m:“卡拉派不照拉班中智慧人的习俗行,不为自己制造银神金导,为的是被称为拉布,也不聚敛财物和食物至丰盛等等。”f T. Bab. Taanith, fol. 20. 2. g T. Bab. Maccot, fol. 24. 1. & Cetubot, fol. 103. 2. h T. Bab. Gittin, fol. 62. 1. i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21. 1. k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25. 1. l lb. m Eliahu Adderet, c. 6. apud Trigland. de. Sect. Kar. c. 10. p. 164.
第8节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不要贪恋这样的头衔,不要爱慕它、追求它;即使别人这样称呼你们,也不要因此自高;也不要把自己看作在别人之上有权有势的人,好像可以辖制人的信心,可以为别人立法,以教师的口气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随意捆绑或释放人的良心,像这些人那样。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就是基督”;指的就是他自己,真正的弥赛亚,教会的元首,众圣徒的王,万有的主;他在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已经得着,能立法、设立条例,并有权要求人领受他的教训、顺服他的命令。“基督”一词,在武加大、叙利亚、波斯和埃塞俄比亚译本中缺少;但阿拉伯译本、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以及贝扎所查考的一切古希腊抄本中,除两份外都有。所指的确非别人,乃是他;他是那位伟大的拉比和教师,是人当听从的,也是我们众人所当顺服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不仅因同为亚当后裔,更因在属灵关系上同作神的儿女、基督的门徒,因此彼此并无高下之分。这既可指门徒作为信徒和基督徒,同领一样的恩典,与神、与基督、与彼此有同样关系,并对同样的特权有同等权利;也可指使徒和传道人,在这职分上,彼得也并不高于别人,因他们所领受的使命、教义和权柄都是一样的。
第9节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这并不是说儿女不可以、也不该称自己的生身父母为父;也不是说那些曾在灵魂归正上作工具的人,不可以被人正当地称为属灵的父亲;仆人和学生也可以称那些治理并教导他们的人为师傅。主并不是要废除人中间一切天然和社会上的名号与分别;他只是拒绝一切那种表示在人良心上有权威、在信心和顺服之事上辖制人的称号,因为在这些事上,人只当听从神和基督。基督的意思是,他不要门徒爱慕任何尊荣的称号,更不要僭越在人之上的权威,好像别人应当倚赖他们,以他们为基督教的创始者、其教义和条例的作者;也不要把不属于自己的尊荣归给自己,甚至也不要选择那些会使人对他们评价过高、从而减少人对父神和对基督依靠的称呼;而这些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爱受的称呼。
他们不但被称为拉比,也被称为“阿爸”,“父”也是其一;所以我们读到阿爸·扫罗,也就是“父扫罗” n;还有耶路撒冷人阿爸·约西·本·约哈难 o,阿爸·哈南 p,哈拿尼雅村人阿爸·赫勒弗他 q,阿爸·戈利安 r 等等;而这个称呼被说成“与拉比一样,是尊荣的称号” s,并且带有极大的权柄。智者被说成是“众人的父” t,人人都听从他们,仰赖他们,如同许多神谕一般。米示拿中甚至有一整卷题为《先贤录》,收集这些“父辈”米示拿教师的一些格言和特别言论,而这些竟被看得比摩西和先知的著作更高。主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就这个缘故斥责他们,并警戒门徒,不可给人,也不可接受这样意义上的称号。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他无论按创造还是按收纳而言,都是父,且拥有一切父性的权柄;众人都当尊敬并顺服他;一切智慧和知识都从他而来,他也看顾并治理天上地下的一切。n Pirke Abot, c. 2. sect. 8. o T. Bab. Yebamot, fol. 53. 2. p Ib. fol. 64. 1. q T. Bab. Bava Metzia, fol. 94. 1. & Bava Bathra. fol. 56. 2. r Massech Sopherim, c. 15. sect. 10. s Juchasiu, fol. 31. 2. & 61. 2. t Maimon. in Misn. Peah, c. 1. sect. 1.
第10节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或作导师、领袖。并不是说传道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不是这样的人;他们本来就当引导灵魂归向基督,引导人的脚走平安的路,并且在言语、行为、信心和清洁上作群羊的榜样。但他们必须按神的话引导人,而不是照自己的臆断;教导人遵守的是基督的规则和条例,而不是他们自己发明和规定的东西;他们所当强调的,是那位大主、大夫子的权柄,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权柄;并且应当引导人依靠基督,因他是教会的元首,是那独一的主,正如他的信独一、洗礼也独一一样。“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这在马太福音 23:8 已说过,但因这事对基督的尊荣极其重要,而人又如此倾向于自立为师,与他对立,或与他并列,甚至高过他,所以有必要再说一遍;因为在带权威的意义上,他才是聚会中独一无二的夫子。
第11节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这可以指那真正为大的,就是比别人领受更多恩典和更大恩赐的人;门徒中某些人无疑就是如此。也可以指那想要为大、贪图高于别人、占据最高地位的人;有些门徒确实这样。他们彼此争论谁为大,这事常常发生;基督在这里似乎就是针对他们中间显出的这种虚浮之灵,目的是要制止并约束它。“就要作你们的用人”;或作“就让他作你们的用人”。服事乃是通向尊荣的道路;想要最受尊重的人,就当做最多的工;一个恩典最多、恩赐最大的人,也当把这些用于别人的益处。参下文。
第12节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自高,就是在同作基督徒或同作传道人的人之上抬高自己:对自己评价过高,以自己的恩赐夸口,好像比别人优越,又好像不是领受来的;在人前擅自或急切追求尊荣的称号;或贪图并不属于自己的尊荣;或滥用自己所有的。“必降为卑”,就是被神、被人,或被神和人一同降卑;这样的人必失去现有的尊荣,远远达不到他所贪图的地步;他在世人眼前要落入羞辱,在神眼中也是可憎恶的。“自卑的”,就是对自己存谦卑的心和低微的看法,在人前举止谦和;不因恩赐自高,却承认这些都是出于神的恩典和良善;并且谦卑地使用这些,为使别人得益处;不贪求人来的荣耀,也不因所受的尊荣而被高举。“必升为高”,就是被神、被人,或被二者一同高举;若不在今世,也必在来世。并且一般说来,这样谦和卑微的人最受人尊敬;神也赐更多恩典给他们,最后还要赐他们荣耀。这是我们主常在不同场合使用的一句话,一方面教训门徒,一方面羞辱文士和法利赛人;见路加福音 14:11。这似乎也是一句谚语,在犹太人中很通行;塔木德 u 里几乎一字不差地说:“凡自卑的,圣而可称颂的神必高举他;凡自高的,圣而可称颂的神必使他降卑。”u T. Bab. Erubin, fol. 13. 2. & 54. 1. & Nedarim, fol. 55. 1.
第13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由此看来,文士和法利赛人并没有离开他,至少并非都离开了;虽然他们已大大困窘,仍旧在他周围,留意他向百姓所说的话,窥探机会要捉住他的话柄。他极其严肃地对他们说话,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这话确实合宜,因为他们在神和人面前都正是如此。他先前已经在百姓面前揭露了他们好几样假冒为善;而在本章后半部分,又给出充分理由来支持他对他们的定性与指控;在今世并来世向他们宣告祸患,竟不下八次,表明他对他们邪恶的憎恶、对他们景况的怜悯,以及他们必然灭亡。“因为你们把天国的门关了,不容人进去”;这里不是指永生和福乐,因为那入口不是人能开也不是人能关的。神所定意带进去的人,纵然人和魔鬼都反对,他们仍必得以丰丰富富地进入;虽然这些人尽其所能阻止人享受永远的荣耀。
但这里所指的是福音时代的安排,它由施洗约翰、基督和他的门徒的事奉而开启;文士和法利赛人则尽力把它关闭。他们借着拦阻福音的传讲和圣礼的施行来关闭这门;这个时代的实行本就在这些事上。他们又使人对福音产生偏见,不肯接受其中的教训,也不肯顺服其中的条例。按其职分,他们本应开启并解释圣经,说明旧约中论到弥赛亚的预言,引导百姓认识他国度的奥秘,并鼓励他们进入这将要、而且如今已经来到的新局面;这原是圣经真正的意思。但他们反倒把圣经关闭了,夺去知识的钥匙并弃置一旁;又用虚假的注释使圣经变得昏暗,强迫百姓遵守长老的遗传,就是他们称为“律法的篱笆” w 的东西;贝扎以为这里正是影射这话,人就这样被圈住、被阻挡,不能真正认识律法和福音。
“你们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他们自己不信弥赛亚,不接受有关他位格和职分的教训;法利赛人中有谁信了他呢?没有;他们不接待他,拒绝了他,也拒绝了神为他们所定的旨意,不受约翰的洗,就是那位基督先驱所施的洗;他们也不容许别人,那些倾向于承认信他、愿意受洗的人进去;而是尽其所能拦阻他们,藉着辱骂基督的位格、神迹和事奉,藉着威胁恐吓,藉着把承认他的人赶出会堂。w Pirke Abot, c. 1. sect. 1.
第14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这里仍给他们同样的称呼,宣告同样的祸,并给出新的理由:“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就是侵吞那些留有孤儿、自己又所剩无几的寡妇家中的财物。她们孤苦无依,无人指教,又软弱,容易落入迷信;这些贪婪的狗,正如以赛亚所称的,永不知足,便轻易欺压她们,把她们的产业一点点吸干,剥去她们生活所需,哄骗她们卖掉房屋和产业送给他们;或者把她们微薄的产业掌握在自己手里,假装为她们照管经营、替她们谋益处。“假意做很长的祷告”;装作自己是极其圣洁良善的人;或者假称他们从寡妇手里得来的财物,是为替她们作长长的祷告;又或者拿长祷告作为换取她们财产的报偿。
迈蒙尼德 x 说:“古时的圣徒或善人,祷告前常停留一小时,祷告后一小时,并且在祷告中延长一小时。”塔木德 y 说,这样一天三次,共九小时都花在其中。于是他们便得了极其虔诚敬畏的名声,藉此掩盖自己一切对穷人的贪婪、掠夺和压迫。但神是轻慢不得的;“所以你们要受更重的刑罚”;既因为他们抢夺并苦待穷人、寡妇和孤儿,也因为他们在宗教和圣洁的外衣下行这些事,满了假冒为善。由此可见,地狱中的刑罚有等级之分;假冒为善的人,以及一切披着敬虔外衣压迫贫穷、以敬虔为得利门路的人,必受其中最重的一等。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把这话译作“长久的审判”或“长久的定罪”,正影射他们的长祷告;这与他们所盼望的恰恰相反。
他们说 z:“有三样事能延长人的日子和年岁,其中第一是‘在祷告上延长的人’。”他们以祷告长久为美德;但他们所得的不是长寿福乐,反倒是长久的定罪。有些抄本删去本节;另一些则把它放在前一节之前。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都按后者次序。x Hilch. Tephillah, c. 4. sect. 16. y T. Bab. Beracot, fol. 32. 2. z Ib. fol. 54. 2.
第15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同样的称呼和祸仍继续,这里又加上新的理由,为要证明这指控公正,好叫他们醒悟并知罪,至少也使百姓防备他们:“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就是使他归入犹太教和他们自己所属的宗派。犹太人中有两种入教者:一种叫“门口的归信者”,就是可以住在他们城邑中的人,对此他们这样定义 a:“什么是门口的归信者?就是在三个邻舍面前承担自己不拜偶像的人。梅珥拉比和众智者说,就是承担挪亚子孙所受七条诫命的人。另一些人说,这还不够算门口的归信者;那么什么才是门口的归信者呢?
就是一个吃自死之物的人,但他承担遵行律法所说的一切诫命,只是除了禁止吃自死之物的那条。”不过,通常对这类人的说法,是他同意接受吩咐给挪亚子孙的七条诫命 b,就是:第一,不可拜偶像;第二,不可亵渎;第三,不可杀人;第四,不可淫乱;第五,不可偷盗;第六,须施行审判、惩办恶人;第七,不可吃活物身上的肢体 c。另一种归信者叫“公义的归信者”;他接受割礼 d 和律法其余礼仪,在各方面都如同以色列人。这节经文所指的,就是这一类。埃塞俄比亚译本作“给一个入教者施洗;他既受洗之后”;这似乎指向犹太人的一个习俗,就是他们不仅给归信者行割礼,也把他们浸在水里;关于这点,他们著作中争论极多:有的说浸洗是使人成为归信者所必需的;有的则说不是。
“一个人受了割礼却未浸洗,或浸洗了却未受割礼,一切都跟着或取决于割礼。”以利以谢拉比这样说。约书亚拉比说,连浸洗也能阻止这事;就是说,缺少浸洗会拦阻人成为归信者。但约书亚·本·利未说,应照巴·卡夫拉的传统,因为他的传统是:“受了割礼却未浸洗的人,看哪,他是正当的;因为没有一个归信者不是要浸洗的,这是因他身上可能有不洁之故。” e 在别处 f 又如此辩论:“受了割礼却未浸洗的人,以利以谢说,看哪,这就是归信者;因为我们看见我们的祖先受了割礼,却没有浸洗。浸洗了却未受割礼的人,约书亚说,看哪,这就是归信者;因为我们看见我们的祖母们曾浸洗,却未受割礼。
众智者说:无论浸洗了未受割礼,还是受了割礼未浸洗,都不是归信者,直到他既受割礼又浸洗。”争论最终如此定下:若一个人没有既受割礼又受浸洗,就绝不可算为归信者。后来又成了惯例,以割礼、浸洗和献祭来接纳归信者;程序如下 g:“如今若有外人来要求作归信者,他们就问他:你为何来作归信者?你不知道以色列人如今困苦,被放逐、被驱赶、被抢掠,又有各样惩罚临到他们吗?若他说:我知道,但这并不使我退缩,他们就立刻接纳他,并告诉他一些轻诫命和一些重诫命;又告诉他有关拾遗、忘记的一捆、田角和穷人的十分之一等事;也告诉他违反诫命的刑罚,对他说:你要知道,在你进入这条路以前,你吃脂油,并不受剪除;你亵渎安息日,也不受石头打死;但现在你若吃脂油,就要受剪除;若亵渎安息日,就要受石头打死。
他们告诉他诫命的刑罚,也告诉他遵行诫命的赏赐,说:你要知道,来世只为义人预备;而以色列人在现今既不能领受太多的福,也不能承受太多的刑罚。他们不对他说太多话,也不苛细查问他;若他接受这些,便立即给他行割礼;若有阻碍割礼之处,就再行一次;等他痊愈,便立刻给他浸洗;有两位智慧人的门徒站在他旁边,告诉他一些轻诫命和一些重诫命;然后他下水、上来,在各方面就如同以色列人一样。若是女人,就由女人把她放在水里直到颈项;有两位智慧人的门徒站在外边,告诉她一些轻诫命和一些重诫命。”迈蒙尼德 h 又补充说:“她坐在水里,然后在他们面前自己下沉;他们转脸出去,使她从水里出来时,他们不看见她。”由这一切可见,这种做法是在主耶稣以后才逐渐发展起来,很久以后才成为定论;而且这是犹太人被逐出本地以后才盛行的风俗。
虽然他们硬说这是先祖古老的习俗,但拿不出充分证据;所以本节经文不可能顾及此事,因此埃塞俄比亚译本也就不正确;犹太人的归信者浸洗,更不可能是基督教洗礼的来源,也不可能成为其样式,因为两者在许多方面差别极大。现在,犹太人对这件事极其勤奋卖力,这就是“走遍洋海陆地”的意思:他们使用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甚至有时用极其邪恶的手段来达成这目标。“拉比努·塔姆 i 曾准许一个以色列女子改宗,并让一个外人同她同寝,好叫她坚定他,使他后来成为归信者。”他们如此热衷,不是为神的荣耀,也不是为人的灵魂得益;其实他们并不真正爱这些归信者。他们自己常说 k:“归信者于以色列,如同癣疥一般难受。”注释说,因为他们不熟悉诫命,会招致惩罚,而且以色列人容易效法他们的行为。
但他们还是想制造归信者,因为这样或能壮大自己的党羽,或能充实自己的钱囊,或能在平民中赢得称赞和名声;因为使一个人成为归信者,被看作极其伟大的事,甚至归给族长亚伯拉罕和雅各,并被看得与创造相等 l。“以利以谢拉比奉约西·本·心拉之名说:若把所有来到世界上的人都集合起来去造一只苍蝇,他们也不能把气息吹进其中。你会提出,创世记 12:5 说‘他们在哈兰所造的人口’,但这些是亚伯拉罕所使归信的人。可为何说‘造’,不说‘使归信’呢?是要教导你:凡接近外人并使他归信的人,就算如同创造了他。你会说亚伯拉罕使人归信,而撒拉没有吗?
经上说:‘他们所造的人口’,不是说‘他所造’,而是说‘他们所造’:亚伯拉罕使男人归信,撒拉使女人归信。”稍后又说:“雅各也使人归信,如创世记 35:2 所记。”他们也许就是模仿这些先祖而喜欢使人归信,但不过是在某种方式上与自己的利益有关才如此。“等他入了教,你们便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因为他在原有异教的错误之外,其中有些也许仍保留着,又从他们那里接受了新的错误,同样败坏,因而更配受地狱,甚至比他们的师傅更甚;并且,他们又被训练得对基督和他的福音怀着最恶毒的偏见;其中许多人后来比本来的犹太人更猛烈地逼迫基督的跟从者,见使徒行传 15:5。
我们的主在这里似乎有意对抗他们的一个通常观念和说法 m,就是一个人“成为归信者以后,就完全像新生的婴孩”;但事实却远非如此,他不是在无邪和无害上像婴孩,反而成了地狱之子,满了忿怒和恶意,适合毁灭。主也借此反驳他们另一种观念,即地狱之火无权害他们的门徒,甚至连以色列中的犯法者也不能害 n。但他们终必亲身经历,无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的学问,还是他们的宗教,都救不了他们脱离吞噬人的火焰;他们的罪已使他们如此该受这火。因此他们是“地狱之子” o;这是塔木德的一个惯用语,其意义他们完全明白,也正适用于他们,更适用于他们所造的归信者;而且这些人落到如此地步还是因着他们,这就更加重了他们自己的罪和定罪。
a T. Bab. Avoda Zara, fol. 64. 2. b Maimon. Hilch. Obede Cochabim, c. 10. sect. 6. & Maacalot Asurot, c. 11. sect. 7. & Issure Biah, c. 14. sect. 7. c lb. Hilch. Melachim, c. 9. sect. 1. d Zohar in Exod. fol. 36. 1. e T. Hieros. Kiddushin, fol. 64. 4. f T. Bab. Yebamot, fol. 46. 1, 2. g Ib. fol 47. 1, 2. h Hilch. Issure Biah, c. 14. sect. 6. i Piske Toseph. Cetubot, art. 7. k T. Bab. Yebamot, fol. 47. 2. & 109. 2. Kiddushin, fol. 70. 2. & Nidda, fol. 13. 2. l Bereshit Rabba, sect. 39. fol. 35. 1. & sect. 84. fol. 72. 3, 4. m T. Bab. Yebamot, fol. 22. 1. & 48. 2. & 62. 1. & 97. 2. Maimon. Hilch. Issure Biah, c. 14. sect. 11. & Eduth, c. 13. sect. 2. n T. Bab. Chagiga, fol. 27. 1. o T. Bab. Roshhashanah, fol. 17. 1.
第16节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指的还是前面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虽然这里没有点名;他们自称是“给瞎子领路的”,见罗马书 2:19,其实自己就是瞎眼的,因此极不配作别人的向导。他们就像生来那样,对属神的事无知,不认识在基督里的神,不认识真正的弥赛亚,不明白圣经真实的意义,不懂律法的属灵性,也不懂基督的福音和藉他得救的道路;他们的心又被这世界的神弄瞎,并且被对今世事物贪得无厌的心蒙蔽。基督在这里就举出一个例子:“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意思或是说,发这样的誓不算罪;或说这样的誓对人没有约束力,他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履行自己指着殿所起的誓。他们就这样无知又邪恶地鼓励虚谎起誓和伪誓。
他们惯常指着殿起誓;举一两个例子:“约哈难拉比说 p,‘指着殿,这事在我们手中;但我该怎么办呢?’”注释说,这是指着神的殿起誓,说揭露以色列地各家族的私生情况,这在他们权力范围之内。又有“撒迦利亚·本·哈卡扎布说 q:‘指着这居所’(就是指圣殿),‘自外邦人进入耶路撒冷之时起,直到他们出去,她的手都没有离开我的手。’”雅基和巴特诺拉都注明:这是一个誓言。又有“西缅·本·迦玛列说 r:‘指着这居所,我今夜必不安息,直到那些鸽子每只只卖一分钱。’”注释说:他是指着圣所起誓。“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或作有罪、被约束、欠债,必须履行自己的誓言,不可推诿;若不履行,就是犯伪誓。这不是指包在圣殿某处的金子,也不是其中的金器,而是指献给殿用的金子、银钱或礼物。
意思是,凡指着“各耳板”起誓,说某物要作“各耳板”的,就不可反悔,必须献上去。由此可见这些人的贪心:指着殿起的誓,他们看作无足轻重;但指着“各耳板”或献物起的誓,他们就说有约束力,因为这与他们的利益相关,是为了他们的收益。p T. Bab. Kiddushin, fol. 71. 1. q Misn. Cetubot, c. 2. sect. 9. Juchasin, fol. 56. 1. r T. Bab. Bava Bathra, fol 166. 1. Misn. Ceritot, c. 1. sect. 7. Vid. c. 6. sect. 3.
第17节 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你们这样荒谬地推论,运用如此浅薄的诡辩,人人都看得出其中破绽;你们愚笨迟钝到了极点,心思因贪婪而盲目,竟以这可怜的区分来自取满足;其实这区分毫无用处,反倒对你们不利。“哪个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当然是殿大;因为那是神威荣的居所,是为神居住而建、神也在其中显出同在,并且奉献给他的事奉,在其中向他献上敬拜。殿因神的同在而成圣;金子则因奉献给殿用而藉着殿成圣。凡它所有的圣洁都是从殿得来的,因此殿必大于金子。所以,他们竟把指着殿中金子、即那些奉献给殿用、因而由殿使之成圣的礼物所起的誓,看得比指着殿自己所起的誓更有约束力、更神圣,这实在是极端荒唐愚昧。
第18节 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这些又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话和见解,也表达了他们的作法。他们也惯常指着坛起誓;而这被看作根本不是罪,或说对人并无约束力,可以随意守或不守。关于这种起誓,我们有以下例子。有人对另一个人说 r:“你向我起誓,不把我揭发出来。”他便向他起了誓。约西·巴·哈尼拿问:他是指着什么起誓呢?答曰:“指着里面的坛。”又说到西底家 s:“尼布甲尼撒使他起誓。”有人问:他叫他指着什么起誓?约西说:指着所立的约;拉比说:“是指着坛。”在别处 t 又说到他:“他又背叛尼布甲尼撒王;这王曾叫他指着神起誓”,见历代志下 36:13。有人问:他叫他指着什么起誓?约西·巴·哈尼拿说:“是指着里面坛的角。”但“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若不履行自己的誓,就犯了伪誓;这誓对他有约束力,必须履行;凡他指着“各耳板”或礼物所起的誓,绝不可挪作别用。他起誓说要把某物作为坛上的礼物,就必须带来。r Echa Rabbati, fol. 54. 1. s Midrash Kohelet, fol. 78. 1. t Midrash Megillat Esther, fol. 89. 1.
第19节 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这话再次说得极其公正,因为这同样是他们愚昧、瞎眼和迟钝的明证。在贝扎的三份抄本中,“无知”一词没有;武加大和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也没有;但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都有。“哪个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礼物或祭物,在尚未献作圣用、尚未带来放在坛上以前,本是平常的,没有礼仪上的圣洁,也可作别用;但一旦被带来放在坛上,就成了圣的。因为照律法说,凡摸着坛的,甚至圣所中任何器皿的,都成为圣,见出埃及记 29:37。基督所说,正是律法的意思,也是他们自己传统的意思,并且是用他们自己的说法来反驳他们。他们说 u:“坛使适于其上的东西成圣”,就是凡适合献在其上的东西。
又说:“如坛使适于其上的成圣,上坛的坡道也使之成圣;坛和坡道怎样使适于它们的成圣,器皿也照样使之成圣;装液体的器皿使液体成圣,量干物的器具使干物成圣;装液体的器皿不使干物成圣,量干物的器具也不使液体成圣;若圣器穿孔或破裂,但仍能照原样供职,就还能使之成圣;若不能,就不能使之成圣;并且除在圣所里,别无什么能使之成圣。”现在既然很明显,是坛使礼物成圣,而不是礼物使坛成圣,那么主的问题就是:哪一个更大?凡稍有常识的人都容易看出,坛必然更大。因此,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竟宣称指着坛起的誓没有约束力,而指着礼物或各耳板起的誓却有约束力,这就显得格外愚蠢;因为礼物或供物的圣洁原是从坛得来的。所以,在这两者之中,指着坛起的誓本该比指着礼物起的誓更神圣,也更具约束力。
u Misn. Zebachim, c. 9. sect. 7.
第20节 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这并不是说基督许可人指着坛、殿、天,或任何有生命无生命的受造物起誓;因为他在别处明明不赞成并禁止这样的起誓。但若有人确实指着坛起誓,就当知道并思想:他不只是指着坛起誓,也是指着一切带来放在坛上的礼物和供物起誓,也指着坛上的一切起誓;无论什么供物和祭牲,一放在坛上,就像坛一样成了圣。因此,指着坛起誓的人,也就是指着坛上的礼物起誓;照他们自己的传统看,这样的誓当然就应当有约束力。
第21节 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正如前面所见,犹太人常这样做;诗人的话也显出此事 w。那两句拉丁诗的意思是:你否认这事,还指着雷神的殿向我起誓;我不信你。犹太人哪,你倒不如指着安基阿卢起誓吧。诗人暗示,若犹太人指着圣殿起誓,他不会相信;这很自然,因为这种誓被算作无足轻重;但他要他指着“安基阿卢”起誓,也就是指着“永生的神”,或“至高永活者”,或“永远活着的那一位” x,这样他才会相信。我们的主虽然并不许可这种起誓,却公正地论证说:指着殿起誓的人,不只是“指着殿”起誓,因为殿本身不能为誓言的真假作见证;他还必须被理解为是指着住在殿中的那一位起誓,就是神。殿是为他而建、归给他、在其中敬拜他、他也乐意住在其中的;他坐在至圣所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中间,从那里与人相会,赐下他同在的凭据;并且唯有他才能作所起之誓真伪的适当见证。因此,指着殿起的誓,应当看作如同是向神自己所起的,所以当被视为神圣且有约束力。w Martial. Epigr. l. 11. Ep. 60. x Vid. Selden. Prolegomena ad lib. de Successionibus.
第22节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犹太人惯常这样随口起誓,却不认为自己因此受约束;然而这样的人其实是指着神的宝座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他坐在其上,并特别在那里彰显他威严的荣耀;也是指着那坐在其上的,就是神自己。可见,人若指着任何与神有关的东西起誓,实际上就是隐含着指着神起誓;因此就当看作有约束力,仿佛神的名字已经明说出来一样。因为人不能向无生命之物呼求作证,事实上也不能向任何受造物呼求作证,只能向鉴察人心的神呼求。
第23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基督回到他先前极其恰当地加给这些人的称呼,并在这里再次重申;以下所举他们行事为人的实例,充分证明他们的虚伪和诡诈。因为他们在一些外面的事上非常严谨,这些事使他们在百姓中,尤其在祭司和利未人中有好名声;这些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礼仪和长老的遗传,而他们却忽略了内里的宗教,以及律法中最重、最要紧的事。“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这些本不是律法所吩咐的,却因长老的遗传而成了他们的义务。薄荷是一种人所熟知的草本植物,在希腊文中的名字与其芬芳有关;因其香气,犹太人常把它铺在会堂地面上 y。它是受第七年律法约束的植物之一 z,也与那些该纳十分之一的植物并列 a。
埃塞俄比亚译本把薄荷译作“牛膝草”;这也确是一种该纳十分之一的草本植物 b。茴香是一种众所周知的种子,犹太人称之为 שבת;他们常说,无论种子、草叶、花还是茎,都要纳十分之一 c。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却作 פיגם,“芸香”;这在米示拿 d 中与薄荷并列,正如路加福音 11:42 一样,并说这是法利赛人所纳十分之一的物品之一;虽然在他们口传律法中,它又被列在免纳十分之一之物中 e,因此给它纳十分之一便成了一种额外善功,因为他们其实并无义务如此。芹菜是一类像茴香的种子,其籽很像茴香籽,鸽子很爱吃;以赛亚书 28:25 提到它,它又与无花果、枣子、角豆或埃及无花果、以及稻米等并列,被算在要纳十分之一的东西之中 f,也被列为当献给祭司初熟之物的东西 g。
基督提到这些特别的草和种子,是举例说明他们所纳十分之一的范围。路加又加上“各样菜蔬”;因为按长老的遗传,各类菜蔬一般都要纳十分之一。犹太人常有一句格言:谷物的十分之一出于律法,但“菜蔬的十分之一乃是出于拉比” h;这是他们自己的条例,不是摩西的。“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反倒不行了。”把律法中的诫命分为轻重,这正是基督所指向的,也是犹太人常有的区分。一个人要成为归信者时,人就把“轻的诫命”和“重的诫命”告诉他 i。又如,他们解释以赛亚书 33:18 说:“文士在哪里?”就是数算律法一切字母的人。“平贡的在哪里?”就是衡量律法中“轻”的事和“重”的事的人 k。
又说 l:“律法的话中有些是轻的,有些是重的。”但这些重的事,他们反倒忽略,只顾那些轻的,甚至顾念那些在律法中根本没有根据的事;这也不足为怪,因为就在刚才所引之处,他们说 m:“文士的话都是重的,长老的话比先知的话更重。”主所指并举出的这些重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公义”可指在审判中施行公正,执行善的判决、公义的律例和法度,保护并救助受害受压的人,在人与人之间行正直公平;但这些人恰恰吞吃寡妇的家,欺压穷人和孤儿。“怜悯”包括一切对困苦者的慈悲行为,救济有需要的人,按他们的缺乏分给他们,并向贫穷困乏的人显出一切仁慈和恩惠;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这些事上几乎不实行,他们乃是残忍、刚硬、贪婪的一班人。
“信实”不仅可以指人守信守约、忠于所托,也可指向神的信心,就是把他看作施行护理的神,也是恩典和怜悯的神,相信他的话和应许,并敬拜他,而这些正是律法所要求的;并且这样理解似乎更合适,因为路加在此不用“信实”,却用“爱神”;而爱神原是信心所包含、所运行出来的,也是出于无伪之信的命令之总归。可见,基督所举的,是两块法版中更重的事,而这些人两样都忽略了,后者与前者一样;他们既不信福音的启示,也不信那位神在旧约圣经中所应许所预言的弥赛亚。“这些是你们当行的”,更特别地说,首先应当去行,因为这些最有用、最重要;“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意思或是指律法中较轻的事和较小的诫命,甚至也包括他们菜蔬的十分之一。
若他们自以为对这些有责任,基督并不在此与他们争辩;若他们愿意遵守,也无妨,只要这些事不妨碍、更不使他们脱离那些更重要的事。可叹的是,这些人把礼仪律和长老遗传看得高过道德律的本分;在他们看来,若前者缺少,后者就算不得什么。因为他们说 n:“文士的话比律法的话更可爱。”又说 o:“亵渎圣物、藐视严肃节期、废掉我们祖亚伯拉罕之约(即割礼)、并向律法(礼仪律)妄自行事的人,纵然手中有律法和善行,也在来世无分。”波斯译本把这话译成:“这些你们当行,那些却不必行”;仿佛主的意思是,他们应当遵守道德律中更重的事,而不必顾念他们对菜蔬的十分之一以及祖宗的其他遗传。
y Jarchi in Misn. Oketzim, c. 1. sect. 2. z Misn. Sheviith, c. 7. sect. 1, 2. a T. Hieros. Dermai, fol. 22. 3. b Misn. Maaserot, c. 3. sect. 9. c lb. c. 4. sect. 5. T. Hieros. Maaserot, fol. 51. 2. T. Bab. Avoda Zara, fol. 7. 2. Jarchi & Maimon. in Misn. Oketzim, c. 3. sect. 4. d Oketzim, c. 1. sect. 2. e Misn. Sheviith, c. 9. sect. 1. f Misn. Demai, c. 2. sect. 1. g Misn. Trumot, c. 10. sect. 4. h T. Bab. Yoma, fol. 83. 2. & T. Hieros. Challah, fol. 60. 2. & Maaserot, fol. 48. 3. i T. Bab. Yebamot, fol. 47. 1. Maimon. Hilch. Issure Bia, c. 14. sect. 2, 6, 9.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neg. 116. k T. Bab. Chagiga, fol. 15. 2. & Sanhedrin, fol. 106. 2. l T. Hieros Beracot, fol. 3. 2. m Ib. n T. Hieros. Beracot, fol. 3. 2. o T. Hieres. Pesachim, fol. 33. 2.
第24节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如马太福音 23:16 所说。叙利亚文和波斯译本把这话作复数,“蠓虫们”和“骆驼们”。犹太人有一条律法,禁止他们吃任何爬物,见利未记 11:41;对此他们守得极严,绝不愿在这事上犯错。“若有人吃跳蚤或蠓虫,他们说 p,此人就是‘背道者’。”就是说,他已经改变宗教,不再算是他们中的一员。因此,他们非常仔细地过滤饮料,免得违犯这条律法,落入背道者之名;至少也免得被打四十减一的鞭子。因为“凡吃整只苍蝇或整只蠓虫,无论活的死的,都要因吃了飞行爬物而受打” q。
哈曼向亚哈随鲁控告犹太人,说他们的律法与王的律法不同,其中一条就是 r:“若有一只苍蝇掉进他们当中一人的杯中,他就把它滤去而照喝;但若我主君王碰了他们中一人的杯子,他就把杯子摔在地上,不肯喝。”迈蒙尼德说 s:“凡过滤酒、醋或烈酒,而吃了他滤出来的‘雅布库申’(一种在酒窖中发现的小飞虫 t,正因这个他们才过滤酒)、或蠓虫、或虫子的人,要因吃了水中的爬物,或飞行的爬物,或水中的爬物而受打。”又说 u:“人不可在灯光下用滤器倒烈酒,免得他把某种爬物滤出来留在滤器上端,后来又落回杯中,于是违犯利未记 11:41 的律法。”基督在这里正是借用他们这种做法;他们在这件事上如此严谨小心,以致“滤出蠓虫,吞下骆驼”后来成了谚语,用来表示对小事极其忧虑,对大事却毫不在意。
这些人绝不会在任何情况下犯那样的“罪”而不纳薄荷、茴香、芹菜等草籽的十分之一;然而他们对向人施行公义、怜悯,或向神存信心和爱心,却毫无良心可言。正如许多像他们一样的假冒为善者,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大张旗鼓,装得何等有良心、何等谨慎;然而在别的时候,却毫不迟疑地犯下最严重、最可耻的恶行。
p T. Bab. Avoda Zara, fol. 26. 2. & Horaiot, fol. 11. 1. q Mainon. Hilch. Maacolot Asurot, c. 2. sect. 22. r T. Bab. Megilla, fol, 13. 2. Vid. T. Hietos. Sota, fol. 17. 1. s Ubi supra, (Mainon. Hilch. Maacolot Asurot, c. 2.) sect. 20. t Gloss. in T. Bab. Cholin, fol. 67. 1. u Ib.
第25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我们的主绝不是对这些人过于严厉;他之所以继续这样称呼他们、继续向他们宣告祸患,是有理由的:“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这里是影射他们关于洗杯、罐、铜器等的遗传,见马可福音 7:4;他们对此守得极严格。他们口传律法中有整整一卷,名叫《米革瓦奥特》,专论洗濯之处、当洗之物和洗濯之法;在这些事上他们极其讲究,装作有很大的外表洁净,却丝毫不顾内里的纯洁。基督的意思是,他们费尽心思,十分谨慎,要使自己喝水的杯和吃饭的盘或碟非常干净;但同时,其中的饮食却是靠压迫和抢夺得来的,是靠吞吃寡妇的家,向孤儿、穷人和困苦人提出不当要求、勒索不义之财得来的;而这些饮食又被他们用来纵欲和放纵。犹太人自己也如此说到假冒为善的人 w:“他们外表显出灵魂纯净洁白,里面却隐藏着麻风;他们好像‘装满污秽的器皿’;他们外面用诡诈和机巧之水洗过,但他们里面的一切都是不洁净的。”武加大译本把“放荡”作“不洁”,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也是如此;许多抄本作“不义”。有人以为放荡不是法利赛人所犯的罪,虽然勒索、不公和污秽却是他们所犯的。w R. Sol Gabirol in Cether Malcuth apud L. Capell in loc.
第26节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基督称这样的人为瞎眼的法利赛人,实在再合适不过;因为他对洗净杯盘极其拘谨,自己却对用不义之财把它们装满毫无良心,于是玷污了自己,也玷污了器皿。“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就是要用诚实的方式取得饮食,把一切勒索和压迫从你手中除去,把一切奢侈和放纵从你桌上除去;这样你杯盘外面的洁净,才不会成为对你的羞辱,或成为证明你假冒为善的证据。所以,人人最当关心的,应是内在的纯洁;叫自己的心因信基督的血得洁净,良心也因同样的血洒去恶心;叫恩典和圣洁的原则藉神的灵在他们里面形成;那样,他们外在的生活和言行既受此影响,就会与他们所宣认的相称,也显为尊贵。否则,若没有里面的恩典,只有外表的改革,或圣洁的外貌和空洞的自称,在神眼中绝不会有任何价值。
第27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这些人竟能容忍自己一次又一次被这样称呼,也真奇怪;而我们的主如此公开责备他们、揭露他们的邪恶,也显出极大的勇气,因为他们在百姓中极有声望和影响。“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都译作“抹上石灰的”。因为犹太人习惯用白石灰标记坟墓,好叫人认得出来,使祭司、拿细耳人和行路的人可以避开,不致沾染污秽。这从他们著作中多处可见:“第四年的葡萄园,他们用土块作记号;未受割礼之物用尘土作记号;坟墓则用白灰,加水调和后浇在上面 x。”关于给坟墓作记号的缘故、时间和方法,迈蒙尼德 y 有这样说明:“凡遇见坟墓、尸体,或任何藉帐棚使人不洁之死物的人,都必须为它作记号,免得别人受绊跌;在节期中间的日子里,公会还要出去给坟墓作记号。
用什么作记号呢?用融化的石灰,加水后浇在不洁净之处;他们不把记号正正放在不洁净之处顶上,而是使它从两边略略凸出,免得洁净之处被弄污;也不把记号放得离不洁净之处太远,免得浪费以色列地;明显可见的地方不用设记号,因为人人都知道;只有那些有疑问的地方,如田里失落一座坟墓之处,或露天而无覆盖之地,才需要作记号。”因为雨水会把这些记号冲掉,所以他们在亚达月初一(即二月)修理大道时,也重新用白灰标记坟墓,好叫人看见、认出并避开;在节期间的日子也是如此 z。他们之所以用白垩或石灰标记坟墓,是因为它看起来像骨头一样白 a;叫人一见就想到那里有坟墓。
因此就有了“粉饰的坟墓”这说法:“外面好看”,尤其是远远看去,或刚刚粉饰的时候;“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就是腐尸生出的虫子和朽烂,既令人作呕,也叫人沾染污秽。x Misn. Maaser Sheni, c. 5. sect. 1. y Hilch. Tumath Meth, c. 8. sect. 9. z Misn. Shekalim, c. 1. sect. 1. & Moed Katon, c. 1. sect. 2. Maimon. & Bartenora in lb. a Jarchi in Misu. Moed Katan, c. 1. sect. 2. & Bartenora in Misn. Maaser Sheni, c. 5. sect. 1.
第28节 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他们借着把佩经做宽、衣裳繸子做长、作长祷告、走遍洋海陆地去勾引一个归信者、对各样菜蔬纳十分之一、洗净杯盘外面,并且把一切工作、祷告、禁食和施舍都做给人看,就如此显在人前。这就是上面比喻的应用:因这些事,他们像粉饰的坟墓一样,外面美丽;同样,这些人外面显出公义,看上去像义人,其实并不是。照犹太人的说法,这正像夏甲控告她主母的那样;他们这样解释创世记 16:4 “她主母被她小看了” b:“她说,这个撒拉私底下并不像外表那样;她显得好像是义人,其实不是义人。”他们对利亚 c 也作同样的话。这固然是误说;但基督对这些人的描绘却是真实的。他们正是法利赛人中所谓“染色的人”那一类。
论到雅奈王,他们说 d,他曾对家里的人说:“不要怕那些真正的法利赛人,也不要怕那些根本不是法利赛人的;只要怕那些‘染色的’人,因为他们像法利赛人;他们的行为像心利的行为(如同这些人也是奸淫者),却想得非尼哈的赏赐。”注释说:“法利赛人恨他,因为他杀了他们许多智慧人,并转成撒都该人;他临死时,妻子怕他们会从她儿子手里夺去国位,因此求他替她向他们求情;但他说,不要怕法利赛人,因为他们是‘义人’,不会向你和你儿子报恶,因为他们并未得罪他们;也不要怕那些不是法利赛人的,因为他们是他们的朋友;但要怕‘染色的人’,意思仿佛是说,他们的外表与本性不相称,只是外面染了颜色,‘里面不像外面’;因为他们的行为像心利的行为,他们乃是不敬虔的人;却期望像非尼哈那样得赏赐,还要人像尊敬非尼哈一样尊敬他们。”然而,这种外表的公义只是“在人前”,不是在神面前;在那鉴察人心、知道人里面有什么、也知道他们里面一切隐藏邪恶的神面前,他们并不显为义。
因为他们虽能欺骗迷惑人,却不能欺骗神;他们的不法也不能向基督隐藏。所以主又加上:“你们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这从他们的野心和虚荣就可显明出来:他们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街市上的问安,以及尊荣和尊大的称号;从他们假托长祷告而贪婪残酷地压榨寡妇和孤儿;从他们忽略律法中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和信实,而去行勒索和放荡。犹太人自己的一句话 e 倒可以用在他们身上:“凡智慧人的门徒,里面不像外面的,就不是智慧人的门徒。”他们有些作者还明确把这点归给某一类法利赛人,说 f:“他们巴望在人前显为圣洁,但里面不像外面。”这与基督在这里所说几乎完全一样。
我们的主对这些人的指控,他们自己的教师也承认;他们说 g:“第一圣殿时期那些人的罪孽是公开显明的,但第二圣殿时期那些人的罪孽并不公开。”然而正如注释所说:“第二圣殿的子孙,是暗中作恶的。”b Bereshit Rabba, sect. 45. fol. 40. 3. Jarchi in Gert. xvi. 4. c Bereshit Rabba, sect. 71. fol. 63. 2. d T. Bab. Sota, fol. 22. 2. e T. Bab. Yoma, fol. 72. 2. f Bartenora in Misn. Sota, c. 3. sect. 4. g T. Bab. Yoma, fol. 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