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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12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12 (part 1/2)

第1节 那时,耶稣在安息日从麦地经过……就是说,是从庄稼地里经过,正如别的福音书作者所说的。这事既发生在安息日,就很可能是基督和门徒正往某个公众敬拜的地方去,路正好穿过一些已经成熟的庄稼地。因为路加说,那是“头一个安息日后的第二个安息日”,或更确切说,“第二个日子后的第一个安息日”;也就是逾越节第二日、初熟庄稼的禾捆献上、收割开始之后的第一个安息日。门徒饿了;因为那是在早晨,他们还没有吃过早饭。提到这一点,是要说明接下来行动的原因,并为之辩解。法利赛人对此极其恼怒,并以此控告他们,好像他们做了极严重的事。门徒就掐起麦穗来吃;路加补充说,“用手搓着吃”。这里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译本也译作“他们开始搓”。他们一面走,一面掐下大麦或小麦的穗子,用手搓去外壳或芒,然后吃下去;他们只以这样粗陋、未经预备的食物充饥,而那一天犹太人却吃最精美的佳肴。e 参 Maimon. Hilch. Sabbat, c. 30. sect. 7, 8, 9, 10.

第2节 法利赛人看见了……这些人或与他同行,或跟随着他,专门窥探他的言语行为,就对他说;路加说,是对“他们”说,就是对门徒说。看来,他们既向基督,也向门徒指出这件事,先对这一方说,后对那一方说,或是同时对双方说:看哪,你的门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他们是带着惊讶和愤怒说这话的。他们所指的,并不是门徒在安息日行走;照他们的规条,只要不超过二千肘,就是安息日可走的路程,这样行走是允许的。f 他们所指的也不是从庄稼地经过;虽然照他们的说法,g “人在安息日不可去看自己的园子,或自己的田地,看它们缺什么,或果子长得如何;因为这样的行走就是行自己的喜乐。”但他们知道,这并不适用于基督和他的门徒,因为这些地并不是他们自己的。

他们也不是单单因门徒掐麦穗、搓着吃,而这些麦子不是自己的,乃是别人的,就责备他们;因为照申命记 23:25 的律法,这样做原是合法的。真正使法利赛人恼怒的,是这事发生在安息日;照他们的解释,这是奴仆的工,与收割无异,尽管上述律法明显把这两者区分开来。他们的规条是:h “凡在安息日收割,虽极少,也是有罪(该用石头打死)的;掐麦穗是收割的派生行为。”因此它与本行为同类,若明知故犯,就当受同样的刑罚。犹太人斐罗也说,i 安息日的安息不但临到人,无论自主的或作奴仆的,也临到牲畜,甚至树木和植物;而且“在安息日,剪下一株植物、一根枝条,甚至一片叶子,都是不合法的”。

门徒这过犯之所以显得更严重,也许还因为他们掐了麦穗就吃,因此在晨祷之前就先吃了东西;因为人在安息日,直到会堂里的晨祷结束以前,不可吃任何东西;其实其他日子也是如此。因为他们通常要等到每日献祭以后才吃饼,那约在白日第三时,就是早上九点;他们也常到第四时,即十点,才进食。

k f Ib. c. 27. sect. 1. g R. Moses Kotzensis Mitzvot Tora prec. neg. 65. h Maimon. Hilch. Sabbat, c. 8. sect. 3. & 7. 1. i De Vita Mosis, 1. 2. p. 657. k Vid. Targum in Eccl. x. 17. Maimon. Hilch. Tephilla, c. 6. sect. 4.

第3节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没有念过吗……若他们没有读过圣经,就极不配作教师,也不配责备别人,并且必是极其懒惰疏忽的人;若他们读过,就不可能没有留意到大卫的事,基督正是用这事来为他的门徒辩护:大卫饥饿之时所做的事;这正是门徒的情形,所以特别提起;这也是能并且确实为大卫和跟随他的人所做之事开脱的情形。犹太人自己也承认,在饥饿的情形下,陈设饼可以给非祭司的人吃;不但桌上撤下来的可以吃,连桌上的也可以;甚至即便没有新的饼可换上也是如此。l 他们也承认,大卫处在极端困苦中,因此求饼,而祭司也因此给了他。他们把大卫向祭司说的话表述为:m “既然这里只有陈设饼,就给我吧,免得我们饿死;因为性命危险可以废去安息日。”这与我们主的论证完全一致,也为使徒们的行为辩护。

而且,这不只是大卫一人的事,也是与他同在之人的事;因为虽然撒母耳记上 21:1 说他“独自一个人,没有人跟随他”,这要么是相对而言,意思是跟随他的人极少,考虑到他的身份,少得好像没有一样;要么是这个意思:虽然没有人与他一同到亚希米勒那里,因为他对祭司假称自己有王的密事要办,所以把仆人留在某处,并为自己和他们求饼;祭司与他所谈论的,就是这些人,正如所引之处所见。所以,虽然在祭司家中没有人与他同在,但确实有人与他同行,并与他一同吃了陈设饼。l R. David Kimchi in 1 Sam. xxi. 5. m Laniado Cli Jaker, fol. 227. 2.

第4节 他怎样进了神的殿……不是进了圣殿,因为那时圣殿尚未建成;而是进了会幕,那时会幕在祭司城挪伯,可能与亚比米勒的住处相连。又吃了陈设饼;因为撒母耳记上 21:6 所说的圣饼,确定就是指这个。虽然拉比约瑟·金基 n 认为那是感谢祭的饼;拉比利未·本·格措母 o 似乎也倾向这种看法;但犹太教师们 p 一般都认为那是陈设饼,这从那段经文明显可见,基督这样说也是正确的。这饼不是他和跟随他的人可以吃的,惟独祭司可以吃;参利未记 24:5。犹太人也说,这饼“对外人是禁止的”,q 也就是除祭司以外任何人都不可吃。乳香焚烧以后,这饼就平均分给祭司;进班服事的那一班祭司得六个饼,出去的那一班也得六个;虽然大祭司自己有权得其中一半,但他通常不拿,因为那被认为有失身份。

r 这里和撒母耳记上 21:1 的历史中,都没有提到大卫到亚希米勒那里、吃陈设饼那天是安息日;但犹太作者注意到这一点,并对此有所争论。有些人确实怀疑;但另一些人 s 却 readily 承认,那正是安息日,他特意选择那日逃走,为要更安全地保全性命。其实,这也很合理;因为只有在安息日,陈设饼才从桌上撤下,换上新的饼。有人 t 说:“陈设饼只能在安息日日夜,以及安息日结束时吃;而大卫正是在安息日结束时到那里。”现在,我们主的论证是这样:若大卫这位圣洁良善的人,以及与他同在、也是敬虔有良心的人,在极其饥饿困苦时,吃了惟独祭司可以吃、别人吃原不合法的陈设饼,而大祭司本人也同意了;那么,他的门徒在饥饿时掐几穗麦子、搓着吃,就不可能算为罪,因为那原是任何人都可吃的,即便是在安息日也是如此。

为进一步为他们辩护,他又加上:n Apud R. David Kimchi in 1 Sam. xxi. 6. o In ib. p T. Bab. Menachot, fol. 95. 2. R. David Kimchi, Abarbinel & Laniado in 1 Sam. xxi. 6. q Laniado & Abarbinel in ib. r Maimon. Hilch. Tamidin, c. 4. sect. 12. 14. s Bemidbar Rabba Parash. 23. fol. 231. 9. Laniado Cli Jaker, fol. 226. 4. & 227. 2, 3, 4. & Jelammedenu in ib. t R. Isaiah in 1 Sam. xxi. 5.

第5节 再者,你们在律法上没有念过吗……就是民数记 28:9。按这律法,祭司每逢安息日都必须献上两只羊羔为燔祭;而这附带着许多劳作,如宰杀祭牲,剥皮,切成块子,摆在坛上,劈柴,整理柴火,并生火。由此可以看出,在安息日,殿里的祭司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按犹太人的规条,祭司在安息日可以做许多事,特别是可以宰杀祭牲;他们有一条规则说:“宰杀可以废去安息日。”u 他们还可以在安息日和面、制作并烤陈设饼。他们的一般规则,正如拉比亚基巴所说,是:凡能在安息日前夕做的,就不能废去安息日;凡不能在安息日前夕做的,就可以废去安息日。w 所以他们可以在安息日宰逾越节羊羔,洒血,擦洗内脏,焚烧脂油,x 以及做许多别的事。

使这些人无罪的原因在于,他们所做的是在殿里做的,是为殿的事奉而做的;这里特别强调这一点,也正与他们的规条一致,就是:圣所里没有这样的禁令;“在安息日所禁止的,在圣所里却是合法的。”y 若有人反驳基督的门徒不是祭司,而且他们所做的也不是在殿里,而是在田间;对此,接下来的话就作了回答。u T. Bab. Menachot, fol. 72. 2. w Misn. Menachot, c. 11. sect. 3. x Misn. Pesachim, c. 6. sect. 1. Maimon. Pesach. c. 1. sect. 18. y Ib. sect. 16. & Hilchot Sabbat, c. 21. sect. 27.

第6节 但我告诉你们……基督知道他们会准备提出上述那样的反驳,所以先发制人,说: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就是指他自己,他是圣殿的主和所有者,就他的人性而言,也是圣殿的预表所指向的实体;参约翰福音 2:19;并且他比那殿无限更圣洁。有些抄本作“更大的事”;这或指基督的人性,在其中神性有形有体地居住,因此无限大于圣殿;或指他门徒的健康,因为他们正因饥饿而有危险;或指使徒的职分,借着满足自然需要,他们就更能履行这职分;无论哪一种,都比殿中的祭祀和事奉更重要。基督的论证是:若圣殿和殿中的事奉,能使祭司在安息日于其中做一些平时不该做的事而不被定罪;那么,他这位比圣殿更大的同在,就更能使他的门徒在搓麦穗、吃麦穗这事上免于责备。因为这事是为充饥,也是为使他们更能履行属灵职分;而这比祭司的事奉更为重要。

第7节 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出自何西阿书 6:6;其意义可参 Gill 于马太福音 9:13 的注释。你们就不把无罪的当作有罪了。我们主在这里责备法利赛人,一方面是责备他们不明白圣经,他们原自夸精通圣经,并擅自作解释者;另一方面是责备他们没有人情,因为他们竟定无辜的人,就是使徒们的罪,只因他们掐了几穗麦子,稍微解解饥。他们若明白神的话和神的旨意,知道神看重仁爱、怜悯和慈悲的行为,过于礼仪和仪式的遵守;或者若他们有一般人性中共有的情感,有人当向人显出的怜悯心肠,就绝不会这样做。

第8节 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这里所说的“人子”,并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指任何一个人;因为没有一个单纯的人是任何律法的主,无论是道德律、礼仪律、自然律或积极命令,也没有权柄随意支配和豁免它;这里所指的乃是基督自己。这在新约中是这个称呼一贯的意思,在旧约中也是弥赛亚的称号,见但以理书 7:13。他既是犹太人中安息日的设立者,而安息日既属礼仪性的,且纯属积极设立,他就有权按自己的旨意豁免,甚至废除它。犹太人在这一点上也部分同意:那位命定安息日之律的,也能豁免安息日。他们说 z,耶利哥被攻取的那日正是安息日;虽然他们在安息日杀戮焚烧,但“那吩咐守安息日的,也吩咐人犯安息日”。既然基督比圣殿更大,具有神性一切的完全,与父在能力和荣耀上同等;甚至就中保而言,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也都赐给了他;因此,他既是万有的主,也是安息日的主,有权豁免它,甚至废除它;参歌罗西书 2:16。既然安息日的主过去曾在大卫和跟随他的人,以及殿中祭司的事上运用过这种豁免权,那么法利赛人就不该以为奇怪:如今人子这位同样是安息日之主的,也在他的门徒身上运用了这种豁免权。z R. David Kimchi in Josh. vi. 11.

第9节 耶稣离开那里以后……就是离开门徒掐麦穗的那片庄稼地;基督和法利赛人关于犯安息日的这段对话,正是在那里发生的。随后他进了他们的会堂;这并不是同一个安息日,虽然照这位福音书作者的叙述,人可能会这样以为;其实是另一个安息日,正如路加在路加福音 6:6 所说的。他当然也可能当天就直接进了一所会堂,看来他和门徒本来就是往那里去的,并在那城里住到下一个礼拜;然后,正如马可福音 3:1 所说,他又进了会堂。他并不惧怕法利赛人,尽管他们在寻机害他;也不因他们而停止向人行善;并且愿意再抓住一个机会,揭露他们的无知和恶意。

第10节 看哪,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或作干瘪了。汁液已经枯竭,神经筋络萎缩,所以那手对他全然无用。路加说,是他的右手枯干了,这就更糟;而且所指的不只是手,乃是整条胳膊。塔木德里提到过这样的病例:a “有一个人,他的膀臂干枯了。”耶柔米说,b 在拿撒勒人和以便尼派所用的福音书中,这人被说成是个泥瓦匠,所以他的不幸很可能是因职业而来;而且他既是靠手工劳动糊口的人,这情形就更令人同情。这段叙述以“看哪”引入,因为正好有这样一个病例出现,实在很特别,既可借此显明他医治这病的神能,也可显明作为人子他对安息日的权柄,并使他的仇敌法利赛人哑口无言。法利赛人一看见这样一个对象,就向他提出下面的问题;他们问他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他们问这话,不是为求知,不是愿意在这点上受教;因为照他们的裁定,在这样的日子治病是不合法的,也不可为此采用任何手段。如果人偶然得了医治,那还罢了;但不可故意采取方法。比如 c:“若人喉咙有病,不可用油漱口;但可以吞下大量的油,若因此得医治,就得医治了。”意思是这样也无妨,并不算犯安息日。“人在安息日不可嚼乳香树脂,也不可用香料擦牙,若是为了治病;但若只是为了口气芬芳,就可以。”他们也准许在安息日做几样事,但他们不把这些归为治病。“伊施玛利·巴·约西说,他曾听玛提亚·本·哈拉什说过三件事:安息日可以为绞痛放血;被疯狗咬的人可以吃猪肝;口中有病的人可以在安息日敷香料;但智慧人说,这些都不算医药。”d 当然,在性命极度危险的情况下,他们也承认可以按医生的处方用药。

e “性命危险可以废去安息日;所以,若病人有危险,就可以为他生火,也可以宰杀、烘烤、煮食;即便没有明显危险,只有危险的可能,比如一个医生说必须这样做,另一个医生说不必这样做,他们也可以为他犯安息日。”由此很清楚,法利赛人向基督提出这个问题,正如福音书作者所说,是为了要控告他:若他回答不可以,他们就可以指责他残忍无能,好像他不是不能医治眼前这个可怜人,就是没有怜悯心;若他回答可以,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并照此行了,他们就可以拿这事到公会面前控告他,说他犯了安息日,也违背了他们关于安息日的规条。

a T. Hieros. Yoma, fol. 40. 1. b In loc. c Maimon. Hilchot Sabbat, c. 21. sect. 24. d T. Bab. Yoma, fol. 84. 1. Vid. Misn. Yoma, e. 8. sect. 7. e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neg. 65. Maimon. in Misn. Sabbat, c. 18. sect. 3.

第11节 耶稣对他们说……他深知他们的意图,也知道他们的习俗惯例,完全能把这些举出来反驳他们;他们因贪婪之故,对牲畜所显的关心,竟超过对同类应有的人道。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若在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基督举出一个他们平常就会做、而且任何人都不会迟疑去做的例子来质问他们;尽管他们当时关于这种情形的指导规则是这样说的:f “若牲畜掉在坑里或水池里,若能在那里给它食物,就给它吃,直到安息日结束;若不能,就可以拿褥子和枕头垫在下面,若它能自己上来,就让它上来。”另一个地方 g 的表述略有不同:“若牲畜掉在坑里或池中,人不可亲手把它拉出来;但若能在那里给它食物,就可以喂它,直到安息日结束。”这条规则看来是基督时代以后才制定的,显然是为了反驳他这里的说法。f Maimon. Hilchot Sabbat, c. 25. sect. 26. g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neg. 65.

第12节 人比羊何等贵重呢?……理性的受造物必然比无理性的更好、更尊贵,所以对前者理当比对后者更加照顾,更加怜悯。人的健康甚至比牲畜的生命更宝贵;既然安息日可以给牲畜喂食,也可以采取办法救助它,甚至把掉进坑里的牲畜拉上来,那么“在安息日行善”对人就更是合法的;就是向他们施行仁慈和人道的行为,其中自然包括医治疾病和软弱。特别是,既然在安息日把羊从坑里拉出来是合法的,那么在这样的日子恢复一个人手的功能,也必然是对的;尤其这人很可能正是靠手工劳动糊口的人。这个论证如此有力,以致犹太人很难反驳;而且显然他们已经困惑无言,因为马可记着说,“他们都不作声”。其实他们也承认,在生命有危险的地方,一切事都可做,虽然别的情形就不然。

他们说 h:“在安息日可以照料生命的保全;若有人为此预备好了,看哪,这是可称赞的,不必先去请示公会。若人看见有孩子掉在海里,可以撒网把他拉上来;若他为此预备好了,看哪,这是可称赞的,不必请示公会,虽然他其实是在捕鱼。若他看见有孩子掉在坑里,可以挖泥把他救上来;若他为此预备好了,看哪,这是可称赞的,不必请示公会,虽然他已经把梯子预备好了。”关于希列,人们说 i:“他坐在窗边,要从示玛雅和亚伯他利安口中听永生神的话。那天据说正是安息日前夕,又是冬至,天上降下雪来。到晨光升起、天亮的时候,示玛雅对亚伯他利安说:亚伯他利安弟兄,别的时候这屋里都有光,今天却很暗,莫非是阴天吗?他们抬眼一看,看见窗边有个人影;上去一看,见他身上积雪三肘深。

他们就把雪扒开,把他救出来,给他洗净、抹油、安置在火炉前,并说:这人极配为他犯安息日。”若在安息日挖开积雪救一个人,并为他做这些事都合法,那么为何不能医治一个枯干手的人呢?尤其这医治只是借着一句话,不需任何劳苦。h T. Bab. Yoma, fol. 84. 2. i T. Bab. Yoma, fol. 35. 2.

第13节 于是对那人说……就是说,在他环视众人之后,为要察看他们的脸色,看他们会如何回答他的论证;又因他们的不人道和残忍而发怒,并为他们心里的刚硬忧伤,就是为他们对同类缺乏怜悯,以及他们心思迟钝瞎眼,不明白圣经,也不明白安息日的性质、用途和主而忧伤;这些都是福音书作者马可所记的。然后,他以命令而带权柄的方式,说话的时候全能随着他的话,便对那站在他和法利赛人面前的人说:伸出手来。那手原是蜷缩枯萎的;他就立刻极轻易地伸了出来,不但能够伸出,并且能正常使用;因为那手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完好,就是他那从未受损的左手。这是基督能力的一个例证,是安息日可以治病的明证,也是对法利赛人残酷无情的责备。这人也象征人不能做任何属灵善事;而神恩典的大能和功效,却能使人伸出手来,去行他们本来无力去行的事。

第14节 法利赛人出去……正如路加所说,他们满心狂怒,因为他论证无可反驳;也因为他们以为他犯了安息日;更因为他所行的神迹,这神迹如此明显地证明他是安息日的主,必然会使百姓更加敬重他。于是他们商议怎样可以除灭他。马可说,他们是同希律党人一同商议的;这些人虽然在宗教和政治上都与他们不同,但在这件事上却可能被看作非常合适的谋士;特别是因为这些人在朝廷中的势力或许比他们更大。他们竟不以为意,在安息日这天商议怎样夺去一个无辜之人的性命;这显出他们的良心何等麻木,心肠何等刚硬,也显出他们充满了何等的假冒为善。

第15节 耶稣知道了……就是知道他们对他的商议;这不是人告诉他的,乃是因他是无所不知的神。他就离开那里;离开他所在的会堂和城,往加利利海边去,门徒也跟着他,正如马可所记的。这样做不是出于惧怕,而是因为他为百姓受苦受死的时候还没有到;他还有别的工作先要完成,所以合宜而智慧地保全自己。有许多人跟着他,从加利利、犹太、耶路撒冷、以土买、约但河外来;又有另一大群百姓,从推罗、西顿四围来,照马可所述,与他们汇合。因此,他的离开并非十分隐秘;尽管法利赛人这样恼怒他,普通百姓却没有离弃他。他把他们都治好了;凡需要医治的,无论患灾病的,或被污鬼附的,都得了医治。他在行为上与自己的教训一致,表明在安息日行善、医治人的身体,也医治人的灵魂,都是合法的。

第16节 又嘱咐他们,不要给他传名。这嘱咐或者是给那些跟随他、得了他医治的众人,要他们回到各自所来的地方时,不要把他在哪里、向他们行了什么告诉他的仇敌;因为他既不贪恋群众的称赞和荣耀,也不愿进一步激怒他们,更不愿此时就落在他们手里。或者,照马可的暗示,这命令是给那些污鬼的,叫它们不要宣告他是谁,就是它们所承认的神的儿子。很可能这命令是同时给双方的,叫他们既不要说他在哪里,也不要说他是谁;而且这命令是极严厉的,因为这个词含有带着威吓的严令之意,若不遵守,就必受责罚。

第17节 这是要应验以赛亚先知的话,说。这是以赛亚书 42:1。并不是说基督之所以发出上面的命令,是为了使以赛亚的话应验;这是福音书作者的评注:基督现在所做的事,就是他私下离开法利赛人,不愿更加激怒他们;向以土买人、推罗人和西顿人传道;医治他们的疾病;逃避一切炫耀和群众的称赞;又禁止人传说他是谁、在哪里,这些都正应验了这段预言。圣灵既预先知道基督的心志和行为,便预先把这些事说出来了。若加以思想,这就必须被看作证明他是弥赛亚的一个极大凭据。因为这预言是指弥赛亚的,这一点连犹太人自己也承认。k k Targum & Kimchi in loc. Abarbinel Mashmia Jeshua, fol. 9. 1, 2. & 10. 1, 2. & 21. 2. & in Is. fol 64. 3, 4. R. Isaac Chizzuk Emuna, p. 299.

第18节 看哪,我所拣选的仆人……这是父神对教会论到基督这位中保所说的话。就此职分而言,基督是神的仆人,被神差遣,也顺服神,来成就人的救恩;并且他是公义、忠信、明智、勤奋的仆人。神从亘古就拣选他来作这服事,到日期满足的时候差他去做,并扶持托住他;因为希伯来文原文是“我所扶持的”。我所亲爱的,心里所喜悦的;他一直是父爱慕的对象,不但因为他是自己的独生子,也因为他以中保的身份居于职分之中;就这一点说,在以赛亚书里称他为神所拣选的。作为这样的一位,他的人格一直是父所喜悦的;父也一直喜悦他的职分及其执行;并且不止一次从天上发声宣布此事,如在他受洗时,以及在山上变像时。

我必将我的灵赐给他;父确实把圣灵无限量地赐给了他,借此使他完全胜任全部工作,尤其适于传福音,因为他在恩赐和恩典上,比同伴受了更丰盛的膏。圣灵在他受洗时仿佛鸽子降在他身上,而那正紧接在他公开职事之前,就是这事的象征。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人;这里所指的不是末日交付给他的普遍审判,也不是公正公平的法律,而是福音。福音出于施行审判的神,最能使人对救恩之事有正确判断;它说明神如何借着他儿子的义,使罪人称义,这一切都完全公义;也教导人过自守、公义、敬虔的生活。基督当时把这公理带出来,传给了外邦人,就是以土买人、推罗人和西顿人;他们成群来到他这里,因此这段预言在这部分得了应验。希伯来文作“他必带出”;就是从他心里和口里带出来,与这里“传给”是同一意思。

第19节 他不争竞……或作不以争吵的方式辩论,像今世的辩士那样,为言语争胜、于人无益,只为得胜和博取称赞;他宁可退避,也不愿把争论拉得很长,却收效甚微。或者,像人在法庭上争讼,一方作原告,一方作被告。希伯来原文作“他不喧嚷”;意思是,他不作原告,不抱怨,也不控告人,宁可忍受冤屈,也不争竞;正如“呼号”一词在以赛亚书 5:7 中指申冤的呼声,而“呼喊者”指提告的人。l 但基督并不如此;他不向父控告,也不抱怨他最凶恶的仇敌,只把这一切留给他们所倚靠的摩西。“也不扬声”,希伯来文作“也不举起”,就是不提高嗓门,大声嚷叫,不用辱骂羞辱的话,也不用威吓恐吓的话;反而安静承受一切凌辱,耐心忍受各种冒犯,和平宁静地行事,把自己和自己的案件交托给公义的神。

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或者按希伯来文,“也不使人在街上听见他的声音”。意思是一样的,就是说,他不寻求属世的尊荣、群众的喝彩,也不求被人看见;他做事并不张扬,口中从不自夸,从来不听见他称赞自己,反倒愿别人也少提起他。这并不是指他的声音低微,仿佛在屋内讲道时小到外面听不见;而是说他的举止谦和,行为与此相称。也不是说他不在街上事奉,因为他有时在街上,有时在屋里、山上、海边、圣殿和会堂里事奉。这里埃塞俄比亚译本把它译成“没有人在会堂里听见他的声音”,这是极错的,因为他的声音常在会堂里被听见。l Vid. Cocc. Heb. Lex. in rad. צעק.

第20节 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关于这两句话所指的对象,解经家意见很多。有人认为是指文士和法利赛人;基督本可以轻易粉碎他们的势力,压制他们的愤怒和狂暴,却没有这样做,直到他报应他们的时候来到。有人认为是指税吏和罪人;这些人的悔改得救比文士和法利赛人更有盼望,因此基督在他的传道和交往中极力寻找他们,并扶持鼓励他们。也有人认为是指那些陷入罪中、恩典大大衰退的人;基督怜悯他们、帮助他们,并恢复他们。但更可能是指初信的人,就是那些刚开始被唤醒的人;他们好像“压伤的芦苇”,或“折了的芦苇”,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折损,几乎完全折断;他们的灵里受伤,在感到自己的有罪、卑贱、软弱和不配时,心就破碎痛悔。基督非但不折断毁灭他们,反而缠裹他们的伤处,医治他们的创伤,恢复他们的安慰。

他们又像“将残的灯火”,叙利亚文作“冒烟的灯”;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也如此。意思是灯芯刚被点着,看似随时要熄灭,几乎没有光,只有一点火,所以发出烟来。这样的人,知识、信心和安慰的光都很微弱,黑暗和软弱却很多;只是他们的感情里有些温热,向上升腾,“如香烟的柱子,薰以没药和乳香”。基督绝不轻看他们,也不把他们熄灭;反而把恩典的火星吹旺成火焰,直到他使公理得胜;就是直到他把福音送入他们心里,并以大能伴随着福音中的光和安慰;这福音使他们的判断正确,照亮他们的悟性,降服他们的意志,激发他们的情感,使他们的灵魂成圣;在他圣灵和恩典的影响下,在他们里面有效地运行,把恩典的工作作成到底;并使他们胜过一切仇敌,且靠着爱他们的主,得胜有余。

约拿单的他尔根把这话意译为:“温柔的人如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贫穷的人如昏暗的灯火,他不熄灭。”

第21节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经文前半句“他不灰心,也不丧胆,直到他在地上设立公理”在这里被省略了,但在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中却有;有些人把这话理解为指压伤的芦苇和将残的灯火,有些人理解为指基督;后者更可取。这里所引的经文与以赛亚书略有不同:那里说“海岛都等候他的训诲”;但这种差别,至少在意思上,并不像初看那么大。因为正如格老秀所指出的,איים 并不总是指“海岛”,也可以指大陆上的列国和邦国,如创世记 10:5;所以这里正确地译作“外邦人”或“列国”也无不可。而基督的“名”是指他的福音;参使徒行传 9:15。以赛亚称之为他的“训诲”;也就是他的教义,是关于借着他而得公义、生命和救恩的教义;这正是盼望并信靠他的根基。凡等候这训诲的,也可真实地说是盼望、信靠它。这预言开始应验在当时前来听基督讲道的以土买人、推罗人和西顿人身上;后来更大规模地应验了:福音被传到外邦世界,无论大陆还是遥远海岛,因此许多人被带领来盼望并相信基督,作他们的救主和救赎主。

第22节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的人带到耶稣跟前……这大约是在那时,或稍后一点,在他从加利利海边回来,进了一所房子之后;见马可福音 3:19。有些人出于对那被附之人的怜悯,又因看见基督先前所行的医治而深信他有能力医好他,就把这个人带来。马太福音 9:32 也有类似的事例,百姓同样因此惊奇,法利赛人也以差不多同样的方式挑剔,而这些挑剔也以差不多同样的话被回答;但两件事并不是同一件。因为那个人只是哑巴,这个人却又瞎又哑;不是生来如此,也不是由于天性的缺陷,或某种自然疾病,而是由于撒但的恶意,在神许可下造成的;他的瞎眼和哑口,都是因被鬼附着,那鬼使他失明失语。

这里所译作“哑”的字,也可指聋哑,对应于希伯来文 חרש,这词有时 m 只指聋而能说话的人,也常指既不能说也不能听的人,那就是生来耳聋者的情形。看来这人能听,只是不能说;因为经文没有提到他听不见,也没有说基督恢复了他的听觉。接着说,耶稣就医治了他,甚至那瞎子和哑巴都能说话,也能看见。这不是借着药物,而是借着一句话赶出撒但;瞎眼和哑口的原因既被除去,结果也就消失,那人便恢复了先前的视力和言语。他有了眼睛看见救主,也有了舌头赞美他的名。照样,当人从撒但归向神,从他的奴役捆绑中被释放出来时,他们就被带进奇妙的光中,也被赋予能力,去传扬神的美德。m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Trumot, c. 1. sect. 2.

第23节 众人都惊奇……因这医治而惊奇;这是神能的一个明证,也如此明显地证明那行这事的不只是人,必定就是弥赛亚。这话应理解为大多数百姓,而不是每一个个体;也主要是指普通百姓,因为法利赛人的反应则不同,如后文所见。对这些人来说,这不但引起惊奇,也引起信服、信心和承认。他们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也就是弥赛亚;因为“ 大卫的子孙 ”在犹太人中是众所周知的弥赛亚称号;见 Gill 于马太福音 1:1 的注释。因为他是应许给大卫的,要从他的后裔中兴起,从他的身中而出。他们这样发问,不是因为怀疑,乃是至少倾向于相信,甚至可以说是在表达他们的确信:若不是那真正的弥赛亚,这人还能是谁,竟行出这样的神迹来?因为他们从他的神迹正确地推断出他是谁。只是后来犹太人为了剥夺耶稣这一真正属于弥赛亚的标记,就否认弥赛亚应当行神迹。n n Maimon. Hilch. Melacim, c. 11. sect. 3.

第24节 法利赛人听见了……很可能不是前面出去商议要除灭基督的那一批人,见马太福音 12:14;而是另一些从犹太和耶路撒冷来的人,他们在屋里与他同在,也看见了这个神迹。他们听见百姓的话,看见百姓何等准备相信并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就为阻止这事,满怀嫉妒和恶意,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他们不能否认这神迹,也不能否认它确是个神迹;但为要夺去他的荣耀,甚至借此羞辱他,使众人轻看他,他们不仅轻蔑地称呼他,说“这个”可怜的人、“这个”卑鄙的家伙;更把他所行的神迹归因于与魔鬼交往、受鬼魔驱使,或精于邪术。他们声称他与撒但结盟,正在推进撒但的利益;所以鬼王容许下级鬼照着他的话离开,为的是叫他得着信誉和名望。

犹太人后来也从他们祖宗那里学会把这恶毒的毁谤和亵渎的诽谤强加在基督身上;他们说 o,他从埃及把邪术带出来,藏在身上的伤痕里,因此能行他所行的事。至于别西卜,见 Gill 于马太福音 10:25 的注释。这里称他为“鬼王”;因为犹太人中普遍认为有一个魔鬼作其余众鬼的首领,他们有时称他为亚斯摩太。他们说 p,所罗门得罪了主,主就差“鬼王亚斯摩太”来,把他赶下王位;别处也这样说 q。有时又称他为撒玛耳;r 他被称作撒玛耳这位君王,“鬼的王”;又称恶天使撒玛耳为“众撒但的首领”。s 他们也常说到“地狱的王子”;t 这里和别西卜指的是同一个,因为若有哪个鬼比别的鬼更邪恶、更可憎、更可咒诅,那么他们的首领自然应当被看作如此;因此这里就特别提到他。

o T. Hieros. Sabbat, fol. 13. 4. T. Bab. Sabbat, fol. 104. 2. p Targum in Eccl. i. 12. q T. Bab. Pesach, fol. 110. 1. Gittin, fol. 68. 1. & Raziel, fol. 41. 2. r Zohar in Deut. fol. 120. 3. s Debarim Rabba, fol. 245. 3. t T. Bab. Sanhedrim, fol. 52. 1. Imre Binah in Zohar in Gen. fol. 22. 3.

第25节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他不仅听见他们亵渎的话,也知道他们暗中的心思;他知道他们卑劣恶毒的用意和打算,知道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故意要羞辱他,挑动百姓反对他,而这又与他们内心的亮光和良心的见证完全相反,因为他们自己本该知道、也确实知道事情并非如此。他不但注意他们的话,也注意他们内心的状态;这正是他无所不知、因而证明他神性的一个凭据,也因此证明他是弥赛亚。于是他用下面这些比喻,也就是马可福音 3:23 所说的格言,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个政权若其首领与百姓不和,或一部分反对另一部分,或其中发生并进行内战,就不能长久保持安稳兴盛,终必归于无有。这是一条常被惨痛历史验证的格言,没有人会怀疑其真实性。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较小的群体,就是城市和家庭:凡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若城中的居民与长官不和,或彼此争斗、彼此驱逐、彼此剥夺权利;若一家之主与家中的各支成员争吵分裂,那么整个共同体就必然解体;撒但的国和政权也是如此。这些很可能是犹太人中常见的说法,他们很容易明白;基督恰当地用这些话来说明当前的情形,并驳倒法利赛人邪恶亵渎的暗示。犹太人的著作中也有与此相似的格言:“凡有分争的家,终必荒凉。”u u Derech Eretz, c. 5.

第26节 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说,若撒但,也就是别西卜,把其余的撒但或别的鬼赶出去,而他原是它们的王和首领,那他就是自相分争;他的行为就与自己的利益相反,因为他的利益在于占据人的身体和灵魂。这样一来,按理说,这必然颠覆他的权柄和统治:这样,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他绝不可能维持自己的权威,也不可能维持他那个政权的样子。因为这话暗示,魔鬼中间是有一种治理秩序的;它们在一个首领之下联合成一个整体,而它们的合一与一致,就像其他一切政权一样,是它们最大的力量。我们主的这个论证,也是他的第一个论证,因为后面还有别的,其意思是:既然撒但如此狡猾诡诈,绝不可能设想他会做这样与自己敌对、破坏自己国度和政权的事;又不可能设想他会协助基督赶鬼,因为这样既会大大抬高基督的声望,又会极大加强基督的影响;那么,这种说法的荒谬和恶毒,就必定对所有人都显而易见了。

第27节 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像法利赛人所断言,并且想叫众人这样相信;这不是承认其真,只是为论证起见姑且假设。那么,你们的子弟又靠着谁赶鬼呢?这里所指的不是基督的使徒和门徒,就是那些犹太人的子弟,因为基督曾赐他们赶鬼的权柄,他们也曾奉他的名如此行;因此并不是说,若他们奉他的名赶鬼,他自己为何不能不靠撒但而亲自行呢?否则他们就会作法利赛人的审判官。但法利赛人对门徒和他们赶鬼,显然并不比对基督和他的赶鬼有更好的看法;因此,我们主不大可能从这个角度与他们辩论。更可能的意思是,他们自己中间有些人,自称有权能念咒赶鬼,或者奉耶稣的名,如有些人确曾如此,见马可福音 9:38;或者奉他们列祖、义人、先知和族长的名,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

w 或许他们是模仿基督和使徒,才开始这样做并自夸有此能力;正如基督医治被鬼附的人,他们也装作能行同样的事。有个故事 x 说:“关于本·塔米安,拉比以利亚撒·巴·约西曾行一件神迹,医好了罗马王的女儿;那时有鬼进到她里面,这鬼名叫本·塔米安。他们就把那犹太人带到王的宝库中,任他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但他什么都不要,只拿那些写着他们针对以色列所颁布法令的文书;他找到之后,就把它们撕碎了;在那里他还看见圣殿的器皿在宝库中。”如今,既然犹太人也自称行这些事,基督就问他们:你们的子弟靠着谁赶鬼?是靠着神的灵,还是靠着别西卜?他们当然会说是靠前者,不是靠后者;这就显出他们何等偏私。因为若承认他们所做的与基督所做的相似,为什么不承认是出于同样的能力呢?为何他们赶鬼归给神,而把基督赶鬼归给别西卜呢?

所以,他们要作你们的审判官;他们将来必要起来责备并定你们的罪,因为你们如今作出这样不公正的判断。而实际情形正好相反:基督是靠着神的灵赶鬼,你们却把这归给别西卜的帮助;你们的子弟却是靠着撒但赶鬼,或自称如此,而你们反倒把这归给神圣的能力,尽管他们行驱鬼时,用的正是撒但的名字,只是称之为别西卜或亚斯摩太。

他们的赶鬼咒语大致如下 y:“我凭着荣耀可畏之名吩咐你,亚斯摩太,鬼王,以及你的一切党类,等等,不可伤害、不可惊吓、不可扰乱某某人的儿子某某;反要帮助他,扶持他,使他脱离各样艰难困苦和一切恶事,以及进入那二百四十八肢体中的各样疾病,等等。”w Justin Martyr, adv. Tryphon. p. 311. x In Gloss. in T. Bab. Yoma, fol. 57. 1. Meilah, fol. 17. 2. y Raziel, fol. 41. 2.

第28节 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事实确是如此;从这类神迹的性质、用途和目的,就可确定这一点。绝不可能合理地认为,撒但会帮助一件如此敌对他的国和利益、又如此有助于基督事业和荣耀的事。弥赛亚所行的神迹,三个位格都有份:这些神迹是基督奉父的名、借着神的灵的能力行的。因此可以合理地得出以下结论: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这里或指弥赛亚自己;更可能是指他的国,就是福音时代。基督和约翰都曾宣告,这国近了;而神迹的施行,特别是赶鬼,使撒但的国大大削弱,这正是明证。

第29节 不然,人怎能进壮士家里……这是基督另一个论证,证明他赶鬼不可能靠撒但,而必是靠着神的灵;因为若他不是凭着一种高于撒但的能力,不是凭着能胜过、制服并捆绑撒但的能力行事,他就绝不能像现在这样抢夺他的家财,也就是把鬼从人的身体或灵魂中赶出去。正如一个人若要进另一个强壮有力之人的家,打算抢夺他的财物,他决不会用那个人自己去做这事;也绝不会被认为能成功,除非他具有比那人更高的力量,并使用这力量;必须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这里“壮士”是指魔鬼;见以赛亚书 49:24

魔鬼是有权有势的,这从他的本性可见:他本是天使,虽已堕落,力量仍胜过人类;从他的名称也可见,如吼叫的狮子、大红龙、利维坦等;从他统治范围之广大也可见,这里称为“他的家”,包括众鬼的全军和整个人世,所以他被称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这世界的王、这世界的神;从他在神许可下对人的身体和产业所作的工和行动也可见,这可从约伯的例子和基督时代那些被鬼附的人身上看出;也可从他对人的灵魂所作的工和掌控看出,不但在恶人身上,甚至在有宗教外貌的人身上,如敌基督及其党类;是的,甚至圣徒自身,以及无罪状态中的亚当,也曾在他攻击之下。但基督比他更强,攻击了他,把他从人的身体中赶出去;又拦阻他继续伤害人,进入人的灵魂,推翻他的权位,掳掠那掳掠别人的;并保守人不再受他损害。

正如在后来的日子,基督要把他捆绑,关在监里一千年;他也“抢夺他的财物”或“器皿”,并“他的家”,就是撒但的宫殿,从他手中夺去人的身体和灵魂;借着唤醒良心,光照心思,感动情感,降服意志,在心里栽种恩典和圣洁的原则,就使那心成为适合神居住的所在,从而败坏魔鬼在其中的地盘。在这一切事上,绝不可能认为撒但有份;所以,说基督连把鬼从人身体里赶出去,也是靠着撒但帮助,这种说法毫无道理可言。

第30节 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这些话主要是指撒但,也是进一步证明基督不是靠着他赶鬼;因为这二者彼此敌对,到了极点。撒但不是站在基督这一边,反而是他的仇敌;蛇和女人后裔之间有着起初就有、不可调和的仇恨;他们之间公开交战,所以决不能设想一方会帮助另一方。他们所关注的事不同,观点和利益不同,因此采用的方法也不同。不与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基督是好牧人,借着道外在的职事和他恩典内在的效力,把自己的羊聚集到自己这里,聚集到他的羊圈里;撒但是狼,抓住并分散羊群,寻找机会杀害毁灭他们。既然基督与魔鬼之间公开宣战并持续交战,那么谁都不该保持中立;凡不站在基督一边的,就算是仇敌;凡不借着祷告、传道或别的方式,努力把灵魂聚集到他的道和典章之下,归入他的教会,归向他自己的,在他看来就是分散的人。

第31节 所以我告诉你们……这表明下面的话,是因法利赛人论到基督神迹所说的话而引起的;他们把本是借着神的灵所行的神迹归给鬼魔的影响和帮助,而他们自己对此原是心知肚明的。各样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并不是说所有人都得赦免,因为有些人既从未真实知罪,也从未为罪悔改,所以也从未得赦免;而是说,对那些神凭他白白的恩典已经应许、并在恩典之约中为他们预备了这福分的人,赦免是有的;就是那些基督的血为之流出,使他们的罪得赦的人;也是那些借着神的灵被叫人知罪,得着悔改以致生命,并有信心领受赦罪的人。

意思是说,一切种类的罪,无论是更直接得罪神,还是得罪人,触犯律法第一块版还是第二块版,或违背任何神圣的诫命;无论大小、隐而未露或公开显明、心里的罪、嘴唇的罪、生活中的罪,或带着任何加重情节;又一切种类的亵渎,或毁谤人、毁谤天使、毁谤神的名,只要不是下面所特别排除的,在神的恩典里、借着基督的血,都有赦免,甚至临到各样的人和罪人。犹太人有一句话 z,说神赦免一切罪,“惟独淫荡除外”。但基督并没有把这个排除在外,惟独接下来所说的是例外: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凡出于无知而否认、反对圣灵的神性和位格;也不是一切对圣灵借着道外在职事所作之工的抗拒;也不是凡明知故犯、任意去行的罪;而是对施恩的圣灵的凌辱,是违背自己已有的亮光和良心,出于故意、顽梗的恶意,反对、抵挡、否认圣灵所作的工作或所启示的真理,目的是要减损神的荣耀,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罪:他们明知基督的神迹是借着神的灵行的,却恶毒顽梗地把这些事归给魔鬼,为要遮掩基督的荣耀,放纵自己对他的邪恶激情和怨恨。这罪在当时,以及在那将要来到、圣灵更丰盛浇灌下来的时代里,都是不可赦免的。z Tanchuma apud Buxtorf. Heb. Florileg. p. 126.

第32节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这里所指的并不是任何一个人,如格老秀所想的那样,乃是主耶稣基督;他因其人性,常被称为“人子”,并且在这人性里显得极其卑微隐藏。许多人可能因为不认识他,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又随从一般舆论,就出言毁谤他,否认他是弥赛亚,讥诮他出身和受教育的卑微,也责备他与税吏和罪人来往的自由;也可能像扫罗作法利赛人时那样,做许多敌挡他名的事,并且以为自己理当如此;但后来仍可以被光照,看见自己的错误,被带到知罪认罪的地步,并像扫罗那样,虽然曾是亵渎的人,仍得着赦罪的恩典和怜悯;他正是这里所应许之事的实例:借着神的恩典,借着基督的宝血和中保工作,并在圣灵的施行之下,这样的人还可以得赦免。

但凡亵渎圣灵的,照前面所说明的意义,总不得赦免;不是因为圣灵比基督更大,也不是因为基督的血没有功效,更不是因为神不能赦免,而是因为这样的人故意、恶毒、顽梗地敌挡神的灵;离了圣灵,就不可能把赦免施用在人身上;并且他们仍旧心里刚硬,被交给可弃绝的心,死在不悔改和不信中,因此无论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也就是说,永远不得赦免,见马可福音 3:29。这里所用的区分,并不是指犹太人惯常所说的现今犹太制度与弥赛亚时代之分,而是指现今活着的状态,与死后或死时将有的状态。这也不是暗示别的罪在另一个世界里可能得赦免,唯独这罪不得;而是反驳犹太人的一种看法:他们以为,有些罪靠悔改和赎罪日,在今生就可以除去;另一些罪,悔改和赎罪日不能除去,必须靠人的死亡来除去,或作赎罪。

a 病人所用的认罪文是这样说的 b:“主我们的神、我们列祖的神啊,我在你面前承认:我的医治在你手中,我的死也在你手中;若你美意如此,求你完全医治我;但若我死,愿我的死成为赦免,成为对我一切罪、过犯、悖逆的赦宥和赎罪,就是我在你面前所犯、所偏行、所违背的一切;求你赐我在乐园中的分,并在那为义人隐藏的来世称我为义。”但干犯圣灵的罪,不是在死前、死时、死后,也不藉着死亡得赦免:凡得赦免的罪,都在今世得赦免,而且是完全的、一次性的;凡在今世得赦免的罪,到来世必有其赦免的显明和宣告;但那些在今世不得赦免的罪,来世也决不会有赦免的宣告。简言之,这话的意思是:干犯圣灵的罪永不得赦免;现在不蒙赦免,将来也就不会有赦免的宣告。

犹太人也用同样的话表示这个意思 c;有个病人对他儿子说:“给我水和某样食物;不然,我今世来世都不饶恕你。”意思就是:我永不饶恕你。a T. Bab. Yoma, fol. 86. 1. b Seder Tephillot, fol. 333. 2. Ed. Basil. Vid. T. Bab. Beracot, fol. 60. 1. c Sepher Chasidim: num. 234.

第33节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或以为树坏,果子也坏。就是说,要么断言两者都好,要么断言两者都坏;因为相反的说法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事情很容易判断,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果子显明树的本质,人也可以据此下判断。没有人会说树是好的,果子却是坏的;也没有人会说树是坏的,果子却是好的:这都是显然的矛盾,永远无法调和。基督这里提出的是一个极容易、极熟悉、连常识都能明白的例子。其应用或者可以指前面基督赶鬼的事,犹太人却把它归功于撒但的帮助;那么意思就是:你们要么说我是好人,行的是善工;要么说我是恶人,行的是恶工。若承认我行的是善工,而赶鬼就必须承认是善工,却又说我是恶人,说我是在撒但的影响下行这事,这就像说坏树结好果子一样矛盾。

所以你们要么把这些神迹定为恶事,说是与撒但勾结所行;要么若承认它们是善事,正如你们也不能不承认的,就该把它们归给神的灵;因为这些事与从果效推知原因,或从果子认出树来,一样容易判断。或者,这也可以应用于法利赛人自己;他们虽是恶人,却假装行善;虽自命是宗教和圣洁之人,却做恶事,正如他们的言语行为所证明的;尤其是他们刚才所说的亵渎话,把基督的神迹说成靠魔鬼的帮助而行,这就显出了他们心中的恶毒和败坏。基督的意思是:他们要么言行都正直良善;要么就放弃自己那好人、敬虔人的名号。这里不能据此得出任何支持自由意志、或受造物有能力使自己成为良善的结论;因为这里“使”为好,意思是“说、断言、宣称”等等;见约翰福音 5:18

不过,从这里可以合理推出:一个人必须先成为好人,才能行真正适当地称为善工的事;这些善工乃是人内里真实良善的果子和证据。而这不可理解为几个零星的行为,而是理解为通常、持续的整个人生和生活方式。

第34节 毒蛇的种类……他们虽然夸口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其实他们直接的祖先不过是毒蛇,是诡诈、害人、有毒的生物;而他们也完全像这些毒蛇。因为他们虽然在肉体上装出一副好看的样子,外面看来公义,里面却满了邪恶、嫉妒和恶意的毒,这从他们瘟疫般的气息、他们对圣灵的亵渎就完全显明出来;因此,基督在这里这样严厉地责备、如此愤慨,也是有充分理由的。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这本来就不该期待,也不是通常恒常发生的事。恶人偶然也可能说好话,或说看似好的话;但那不是他一贯的言谈。人怎样,他的话大体上也怎样;他的口音和言语会把他显明出来。既然这些人生来就是恶的,缺乏神的灵和神的恩典,里面没有良善,那么怎能从他们里面出来什么好东西呢?既然他们里面充满邪恶、怨恨和恶意,他们吐出这样亵渎基督神迹的话,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这句话与七十士译本在传道书 2:15 所用的一句话很相似:“我心里多多说话”;“愚昧人因自己里面的丰富而说话。”正如人里面愚昧多,就会说出许多愚昧;心里邪恶充满,若没有神恩典加以约束,也会从嘴唇中流露出许多;人的心怎样,他的言语通常也怎样。

第35节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善人”就是重生的人,是被神的灵更新的人,是信基督的人,是诚心爱他、无论往哪里都跟从他的人,也是里面有神恩典栽植的人。因为“心里所存的善”并不是他按天然就拥有的,而是后来被放在他里面的;这无非就是神极丰富的恩典,或他从基督丰满里所领受的恩上加恩,并他对这些恩典所有丰富经历的总和。这很可以称为“宝藏”;因为宝藏是财富的聚集,而这里乃是各样恩典的集合,其中每一样都比金银宝石更为宝贵;它之所以是“善”的,无论就其品质还是数量都是如此;又说是“心里的”,虽然许多抄本把“心里”省略了,但从其座落之处和所归属的主体来说,这样说也很自然。

敬虔的人从这善的宝藏里发出善来;他讲述自己的经历,说神为他灵魂所做的事;说许多使神恩典得荣耀的话;说到基督的位格、职分、宝血、公义和丰满;说到圣灵的工作和影响;这些话对圣徒是可喜悦、有益处、有用处并能造就人的。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里,就发出恶来。这里“恶人”是指按出生本相而论的人;他全然属肉体、属血气,处在天然状态中,缺少圣灵,在里面没有恩典的原则。“恶的宝藏”就是他败坏的本性、他心中极端的邪恶,以及其中盘踞的种种私欲和各样罪;从这里不断涌出邪恶败坏的言语,不但污秽自己,也污秽别人;其中不仅有虚浮无益的话,也有亵渎神、亵渎基督、亵渎圣灵的话;这一切,人都要在将来的日子交账。

第36节 我又告诉你们……主用这种说话方式,是要更加郑重地肯定下面所说的真实;也是因为人常容易放纵舌头,以为只是说了话,没有做成事实,就不算大罪。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所谓“闲话”,就是犹太人所说的“轻浮谈话”和“虚空言语”;明斯特的希伯来福音在这里就是这样译的。就是说那些浮浅、无益的言语,虽不直接伤害神或人,却对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无益;然而就是这样的言语,在那最后普遍而可畏的审判中,若不蒙赦免、也未悔改,仍必须交账;更不用说法利赛人向基督和基督的灵所吐出的那些可怕亵渎。犹太人也有一句很像的话 d:“就是人和妻子之间所说的轻微闲话,也要被带到审判台前。”d R. Jonah apud L. Capell. in loc.

第37节 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提阿非拉克特似乎把这句话看作基督所引的一段经文,用来证明他前面所说的话,但他没有指出出自哪里;事实上也找不到这样的经文。它更像是犹太人中通行的格言,或是指法庭审判时照当事人的承认和供词来定案的通常做法。“Resh Lakish 说:某某与某某,他们称之为义;某某与某某,他们定其有罪。拉比以利以谢回答说:‘凭他们的话,某某和某某被称为义。’”e 其注解说:“听见他们之间的区别,以及他们的话语上的区别,就判定他们为义。”我们主的意思是,在审判的日子,不但行为行动,连各种言语都要列入账目,并且都要成为支持或反对一个人的证据,用以宣告他无罪或有罪。

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照着这些话,就要宣告称义或定罪的判决,因为这些话会显明,究竟它们是否证明一个人处在恩典和公义的状态中。比如,一个人为基督说过话,自由承认自己在神面前得称义、蒙悦纳的全部盼望,完全是在于归算给他的基督的义;这样的人,就要按他自己的话被宣告为称义的人。相反,一个人若说过敌挡基督和他公义的话,宣称自己不倚靠它,也不指望借此称义;他就要因这些不敬虔的话而被定罪,并且要从自己口里被定罪。有些人认为,基督这里是在驳斥犹太人中的一种观念,就是在审判日,对人的言语几乎不会多加追究,只要他的生活行为良善规矩即可;但无论法利赛人或当时在场听众持什么看法,犹太作者显然主张,言语和行为一样,都要在来世被追讨。

他们说 f:“人死的时候,抬眼就看见有两个人到他面前,记下他在这世上所行的一切,也记下他口里所说的一切;并且他要为这一切交账。”又稍后说:“人在世上一切的话都预备在他面前,没有一句失落;到他下葬的时候,这一切都陈列在他面前。”e T. Bab. Sanhedrim, fol. 30. 1. f Zohar in Num. fol. 53. 2.

第38节 当时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他说……不是那些指控他靠鬼王赶鬼的人,而是另有一些当时在场的人,正如路加福音 11:16 所显明的。他们并不试图正面回答主前面的话,也不回应该如何回答,而是另起话头;想把谈话岔开,看看能否用另一种更温和、更狡猾的方式来对付他。他们说:夫子。不是“喂,你这人”“术士”“撒玛利亚人”“你是被鬼附的”“你靠别西卜赶鬼”“你就是魔鬼、就是别西卜本身”;而是称他为“老师”“先生”,至少是奉承地承认他是教导人的,虽然他们并不肯承认他是先知,除非他能给出足以证明自己是先知的那种神迹。因此他们说: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就是说,要从天上来的神迹,正如他们另一次所求的,见马太福音 16:1;路加说,他们此时也正是这样求,见路加福音 11:16

他们已经在地上见过他所行的神迹,就是治好那枯干手的人;又见过另一个神迹,就是把鬼从那又瞎又哑的人身上赶出去;但他们反而把这些看作从地狱来的神迹,是与魔鬼合谋而成的。因此他们要求,甚至更确切地说,是强横地索要一个从天上来的神迹;在那里,他们以为撒但不像在地上那样有权势,也不可能像他们邪恶想象的那样,有这种串通和欺骗。他们似乎是要求主行一些像西奈山颁律法时那样的事:有雷轰闪电、密云、号筒的声音,以及神威可见的显现;并暗示说,若他能做出这种事,若天上能藉着他出现什么可见又神奇的现象,他们就会相信他是那位应许中的先知、真正的弥赛亚;若不然,就不信他。不过,从这里至少可知:在基督的时代,犹太人确实期待弥赛亚以神迹奇事证明自己是弥赛亚,虽然如今他们却把这些看作不必要。

g g Maimon. Hilch. Melachim. c. 11. sect. 3.

第39节 耶稣回答说……他不是对法利赛人说的,因为他们不配得他回答;他们以那样专横的方式,又完全是出于试探他的意图,在他已经行了那样多神迹之后,还向他要从天上来的神迹。相反,他是转向众人,就是当时越聚越多的人群;见马太福音 12:45。他转离文士和法利赛人,对百姓论到前者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这里不但在属灵意义上说他们背离了祖先的信仰、宗教和敬虔,也是按字面说,因为这不仅显于他们多妻、轻率离婚,也显于他们与别的妇人有罪恶的交往;见约翰福音 8:9。犹太人自己也认为,这正是弥赛亚来到之世代的特征。

他们说 h:“就在弥赛亚来临的时候,就是大卫之子来到的世代,‘无耻必增多’,五谷和酒必昂贵,政权将落在异端手中,会堂要变成妓院。”他们的意思是,首领官长会成为撒都该人,而那些自命敬虔圣洁的人却要成为奸淫的人;而当时正是这种情形。他们的著作 i 也常说,在第二圣殿时期,尤其约在这个时候,奸淫之事大大增多,以致约哈难·本·撒该和公会不得不停止苦水礼。求神迹;这完全是塔木德式的说法,是犹太人的用语。k “拉比约西·本·基斯迈的门徒问他,大卫之子何时来到?他回答说:我怕你们要向我求个神迹;他们对他说,我们不向你求神迹。”犹太人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向基督求神迹;一个不够,还要另一个,尽管已经有那样奇妙的神迹,足以完全证明他就是弥赛亚。

因此,主不肯纵容他们这种性情,只宣告说:除了约拿先知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并不是说,此后在他们中间再没有神迹;因为在这之后,基督还行了许多奇事;但他们所要求的那种神迹,就是从天上来的神迹,不会给他们。惟独有一个特别的神迹要从地里给他们,却不是为了使他们信服,而是为了定他们的罪;这神迹很像那临到先知约拿的事。因为“Jonas”只是希腊式词尾,他的希伯来名字就是“约拿”。

h Misn. Sota c. 9. sect. 15. T. Bab. Sanhed. fol. 97. 1. i Misn. Sota, c. 9. sect. 9. & Maimon. Hilch. Sota, c. 3. sect. 19. k T. Bab. Sanhedrim, fol. 98. 1. so מבקש סימן, "seeketh a sign", Shemot Rabba, Parash. 9. fol. 97. 2.

第40节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或者照约拿书 1:17 所说,是“在大鱼腹中”;那里并没有说一定是鲸鱼,也不能确定就是鲸鱼;从它喉咙狭小这一点看,也有人认为不太可能;这里所用的字也并不一定就是指鲸鱼,只是指某种大鱼;而且腓尼基海中并没有鲸鱼。它也可能是一种海狗,叫作 Carcharias,有时又叫 Lamia 或 Lamina,因其吞咽口极大,甚至有人整个人、连铠甲都被从其中发现过。然而不论它是什么,约拿确实三日三夜在其中;这与上面经文的记载一致,也就是基督在前一节所说的那个神迹。这实在是极大的神迹奇事:一个人被这样的大鱼吞下,还能在其腹中三日三夜,好像死人一样存留;若没有神迹,他一个时辰都活不了;而在第三日,又像从死里复活一样,被吐在旱地上。

这正是基督受死、埋葬、复活的极显著预表,正如下面所说的。犹太人列举约拿这件事中的几个奇迹:比如有一条鱼预备好吞下他,而他并不淹死在海中;并且这鱼是从创世时就为他预备的;他能在鱼腹中三日三夜还活着;并且保有感觉和悟性,以致能够祷告。他们又把约拿描述为好像处在死人状态中 l,并说那条鱼本身也是死的,后来又活过来。照约瑟夫的说法,他在黑海的赫勒斯滂被带行了二百五十英里后,被抛上岸。m 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基督这里所说的“人子”,毫无疑问就是指他自己;而他被安放在从磐石凿出的坟墓里,已经足以说明“地里头”这句话,与地面相区别而言,就是地的内部。但关于他在其中持续的时间,以及这里的预言如何与预表相合,就生出一些难处。

因为基督的身体是在一周的第六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星期五”,临近结束、预备安息日之日、安息日将到的时候,被安放在坟墓里的;他的身体在里面度过了接下来整整一天,就是犹太人的安息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星期六”;到一周的第一日清早,就是通常所谓“星期日”或“主日”,他就从死里复活了。这样算来,他在坟墓里似乎只有整整一天并两头的部分时间。为解决这个困难,并把事情说明清楚,应当注意:三日三夜是指三个自然日,由白日和黑夜组成,就是二十四小时,希腊人称之为“昼夜”;但犹太人表达它们的方式,正如这里一样,只说“三日三夜”。而且犹太人有一条众所周知、在各种场合都运用的规则,不论在计算节期和哀悼时期、守逾越节、行割礼或各种洁净礼中,都是如此,就是“日子的一部分算作整日”。

n 所以,无论在日落以前或以后所做的事,只要是在日落前后一个小时,或哪怕极短的一点时间,都算作前一天或后一天的整天;无论这是在那个昼夜中的黑夜部分,还是白昼部分,都无关紧要,都算作整个昼夜。按这个规则,这里的情形就很容易调整:基督是在第六日快到日落的时候下葬的,这既是前一个昼夜的一部分,就算作整个昼夜;他在接下来整个昼夜中都在里面,就是第七日;又在第一日清早复活,这既是在日落之后,虽然甚至可能仍在日出之前,但既是后一个昼夜的一部分,就也应算作整个昼夜。这样,人子要在坟墓里三日三夜,也确实是在坟墓里三日三夜;这对犹太人来说是很容易明白的。甚至还可以疑问,约拿是否在鱼腹中更久。

l R. David Kimchi & Jarchi, in Jonah i. 17. & ii. 1. Zohar in Exod. fol. 20. 3. & 78. 3. m Antiq. 1. 9. c. 18. n T. Hieros. Pesach. fol. 31. 2. T. Bab. Moed. Katon, fol. 16. 2. 17. 2. 19. 2. & 20. 2. Bechorot, fol. 20. 2. & 21. 1, Nidda, fol. 33. 1. Maimon. Hilch. Ebel, c. 7. sect. 1, 2, 3. Aben Ezra in Lev. xii. 3.

Matthew 12 (part 2/2)

第41节 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这句话或者是暗指见证人的惯例,就是他们在法庭上作见证时,从座位上起来站着;或者是指末日普遍死人复活的时候,那些人要从死里复活,与这世代的人一同受审;他们要在这些人起来的时候也起来,一同站在审判台前,作他们的见证人,并要定他们的罪;不是作为他们的审判官,而是借着他们的榜样和行为,这些都要被公开陈明,成为加重犹太人罪责和定罪的根据:照样,圣徒的生活与行事现在就定恶人的罪,将来也必如此。

塔木德中 o 也是这样用这个词的;那里叙述希列虽然贫穷、拉比以利亚撒虽然富足,却都研读律法,而约瑟虽然年轻、俊美、风流,却抵挡了主母的引诱,于是说,希列“定了”贫穷人的罪;拉比以利亚撒·本·哈孙定了富足人的罪;约瑟定了恶人的罪:同样,尼尼微人也要定犹太人的罪,因为他们听了约拿的宣讲就悔改了;约拿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单独的先知,对这些人来说又是外人,只是传道,并没有在他们中间行什么神迹,而且停留的时间也很短;但这世代的人却有神的儿子“奉差遣”到他们这里,又有他的使徒和施洗约翰的职分,并且在他们中间行了各样神迹;这一切持续了多年之久,他们却仍旧不肯悔改。

他们不悔改最严重、也最令人惊奇之处就在于:有这样伟大的一位在他们中间;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指的就是他自己,他在位格、职分、教训、神迹、生活、顺服、受苦、死亡以及从死里复活等各方面,都比约拿更大。尼尼微人虽然是外邦人,听约拿宣讲,只给他们四十天悔改的期限,却立刻悔改;而犹太人虽然是神名义上的子民,自基督复活起也有四十年给他们悔改,却全然没有悔改;并且尼尼微人的悔改不过是披麻蒙灰的外在悔改,却足以使他们免于暂时的毁灭;照样,若犹太人哪怕只是像他们那样悔改,也必能免去临到他们圣殿、城邑和国家的毁灭。o 《巴比伦塔木德·赎罪日篇》35页2栏。

第42节 南方的女王,……列王纪上 10:1 称她为示巴女王。示巴是约坍的一个儿子,是亚法撒的孙辈,定居在阿拉伯南部;因此这女王被称为南方的女王。亚兰文译者 p 把示巴译作 Zemargad,这女王便称为 Zemargad 的女王:她还有不同的名字。有人说她名叫 Maqueda q,也有人说叫 Balkis r。一位犹太编年史家 s 说,示巴女王,就是那位来自雅曼国,即南方之国,名叫 Nicolaa 的女王,来见所罗门,要听他的智慧,并且给了他许多财宝;约瑟夫 t 则称她为埃及和埃提阿伯的女王 Nicaulis。

这里说,她要在审判的时候起来定这世代的罪;意思与前面一样:她要从死里复活,在审判日站在那里作那世代的见证人,并借着她的榜样和行为,就是到时将被提出的那些事,定他们的罪,或加重他们的定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这是一种夸张说法,意思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从离耶路撒冷极其遥远的国土而来,来“听所罗门的智慧”;这正是上述那位犹太作者 u 所用的原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就是有一位在各方面都无限超过所罗门,尤其在所罗门胜过别人的那一点上,就是智慧;因为他就是神的智慧,在他里面藏着一切智慧和知识的宝藏。犹太人自己 w 也承认,那位王,就是要从大卫后裔中兴起的弥赛亚,必“比所罗门更有智慧”,或“更善于智慧”。

那么,到那日,犹太人的定罪将因此更加严重:一个住在外国远方的外邦女子,因着所罗门智慧的名声,就离开本国本土,来到耶路撒冷,听他讲论自然、政治和道德方面的智慧言语;然而犹太人中间明明有一位比所罗门更大的,他们甚至无需费多大力气就能见他、听他,却仍弃绝他是弥赛亚,亵渎他的神迹,藐视他的职分;尽管他的事工是关乎属灵和福音之事,关乎不朽灵魂永恒的福祉。p 见历代志上 1:9历代志下 9:1 的亚兰文译本。q Ludolph. Hist. Aethiop. 1. 2. c. 3. 及 Claud. Confess. sect. 1 注。

r Pocock. Specimen Hist. Arab. p. 59. s Juchasin, fol. 136. 1. t Antiqu. 1. 8. c. 2. u Juchasin, fol. 136. 1. w Maimon. Hilchot. Teshuba, c. 9. sect. 2.

第43节 污鬼离了人身,……“污鬼”是指撒但,就是古蛇、魔鬼;犹太人通常也像这里这样称他为“污鬼” x;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他因罪成了污秽的,虽然起初并非如此;他是人里面污秽的根源,也喜爱污秽的人、地方和事物。他“离了人身”,不可理解为他被逐出人的身体;也不是指借着神恩典的大能,他被强行赶出人的灵魂;而是或者指当基督和福音仍在犹太人中间的时候,他暂时在某种程度上离开了犹太人;并离开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不是真正离开,而是换了一种形式,装作光明的天使,披着圣洁和公义的外衣。照样,当人有了某种外在的改良,开始承认宗教,却没有神的恩典时,也可以说他从人里面出去了。

他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这是指当时盛行的一种观念:污鬼行走并盘踞在荒野和荒凉之地;也可能指外邦人,撒但在那里行走,在他们的偶像崇拜和其他邪恶中寻求安息和满足,直到福音也传到他们中间,使他在那里受到搅扰。或者这些“无水之地”也可以指圣徒;他在他们中间往来,借着试探使他们忧苦,因为他对法利赛式的人十分放心。这些人之所以可称为“无水之地”,并不是按他们本身而论;不是因为公义的日头照耀他们;也不是因为他们渴慕神圣和属灵之事;更不是说他们里面毫无水分,因为他们里面有活水的泉源,且有主浇灌他们;也不是说他们像干旱之地那样不结果子;而是就污鬼而言如此,因为在他们的恩典、恩典的操练和属灵的表现中,没有什么是他所喜悦的;没有什么能解他的渴,满足他有罪的欲望;他们里面也没有未重生之人那种可供翻滚的罪孽污泥。

因此这里说他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他在这些地方或这些人中行走,目的在于安歇;不是寻求圣徒的安歇,他乃是要搅扰他们,而是寻求他自己的安歇;而他的安歇就是尽其所能作恶,挑动败坏,试探人犯罪,并拦阻恩典的操练;但他不能作到他所愿作的那么多恶,因此寻不着所求的安歇,也不能满足他嫉恨、恶毒、狠毒的性情:既是这样,下面就说,x 《光辉之书》创世记注,77页2栏。

第44节 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就是回到犹太地,尤其回到文士和法利赛人这些外在的宗教承认者那里;尽管他们有外在的改革,对圣洁也大加夸口,他们仍旧是撒但的屋子:他对他们有所有权,对他们有要求;虽然他说“我所出来的”,其实他从未真正、严格地离开那里,不过是表面上、似乎如此;因此他的“回去”,只是脱去伪装,重新显出他从前邪恶污秽之灵的本相。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不是空闲无罪:这使我想到《米示拿》 y 中的一段话,说在禁食日,“当他们站着祷告的时候,他们叫一个老人下到约柜前领祷,这人是惯于祷告的,有儿女,并且‘家里是空的’,因此他的心能专心祷告。”那些注释家 z 对“家里是空的”这句话解释说,就是他没有罪,是清白的人,从年轻时就没有恶名传出。

但这个屋子却不是这样;它是空了神,空了对神真实的认识,空了对神的敬畏和爱;空了基督,空了对他的信心、对他的爱慕和对他的盼望;空了神的灵和他的恩典,也空了属灵、内在的宗教和有能力的敬虔。打扫干净了;不是用施恩的灵使人知罪、知义、知审判来打扫,而是用外在改革的扫帚打扫。修饰好了;不是以内在的恩典来修饰,因为那使圣徒里面全然荣耀;而是以隐秘的私欲和败坏来修饰,这反倒使它成了这污鬼可喜悦的住处;充其量,也不过有一点道德的外表,一点消极的圣洁,或禁戒外在罪行,遵守一些外在礼仪,以及几样虚伪的禁食祷告;只要心里仍空无属灵恩典,撒但很能容忍这些,直到有机会把一切良善的外貌都抛开。y 《禁食篇》2章2节。z 迈蒙尼德与 Bartenora 对该处的注释。

第45节 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这话是借用并仿效宝座前七灵的说法;或者表示许多魔鬼,因为“七”是完全的数;也可能指人心里各种败坏,就是撒但所煽动起来的内在私欲群;比自己更恶,因为这些对人的害处比魔鬼自己更甚。它们进去住在那里;就是说,虽然它们先前已经在那里,现在却显明并发挥作用,这样的人就显得完全落在它们的权势和管辖之下;因为他们离弃了表面的宗教和圣洁,像狗转过来吃自己所吐的,猪回到泥里去滚一样。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他比未曾自称信宗教之前更加邪恶;这类背道的人通常在犯罪上更放纵,并且极少甚至从不因悔改而被挽回;他们最后的结局就是永远的沉沦;参彼得后书 2:20。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这个比喻十分切合他们,就是那些文士、法利赛人和那世代的人;因着基督的教训和神迹,污鬼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从他们身上离开,进入外邦世界;但使徒们又到那里传福音,于是它回到犹太人那里,使他们比以往更加充满恶毒、亵渎和瞎眼,结果就是他们全然败亡和毁灭;因此,这比喻完全可以看作是对此的预言。

第46节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就是在讲论这些事的时候;这些事与文士和法利赛人利害攸关,也必然引起他们的愤恨和恶意。看哪,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他母亲”是指马利亚;至于“他弟兄”是谁,就不那么容易断定了:有人认为这里是指约瑟和马利亚所生的儿女;但较普遍的看法是,这些人要么是约瑟前妻所生的儿子,据说那前妻名叫 Escha;要么更可能是马利亚的姊妹,就是革罗罢之妻的儿子,是基督的表兄弟,因为犹太人习惯把这样的亲属也称为弟兄;这样,他们就可能是雅各、约西、西门和犹大。他们站在外边;因为基督在屋里,不是在会堂里,像 Piscator 所认为的那样,而是在一所房子里;参马太福音 13:1。他母亲和弟兄站在门外,或者因为人太多,他们进不去;或者因为他们不愿进去,因为把他们要对他说的话让里面的人都知道并不合宜。想要与他说话;不是单纯为了打断他的工作,或使他离开,免得他过于劳累;也不是出于野心和虚荣,要显明他们与他有亲属关系,他得听他们调遣;更可能是要提醒他,他在讲论中如此直率地对待法利赛人,会使自己陷于危险;也可能是要告诉他,有人已经设计要害他。

第47节 就有人告诉他说,……或者是他的一个听众,或者像埃提阿伯译本所说,是“他的门徒”中的一个:其他福音书暗示,不止一个人告诉了他这事;这并不难协调:因为照马可所说,他母亲和弟兄自己呼叫他时,先有一个,后又有另一个,甚至更多人都可能把这事告诉他,尤其是因为他并没有立刻出去见他们。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这句话究竟是照着基督母亲和弟兄的请求传过去的,并且是单纯、诚实地说出来的;还是有人多管闲事,存心要打断他、试探他,看他究竟是看重天然亲属以及与他们来往交谈,还是看重他正在从事的属灵工作,就是造就人的灵魂,这并不确定;从基督接下来的话和举动看,后者似乎更可能。有些抄本作“想要见你”。

第48节 他却回答那告诉他的人说,……就是告诉他母亲和弟兄在门外,想要并等着与他说话的人: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这些问题并不是说他自己不知道谁是他的母亲或弟兄;也不是暗示他没有;也不是否认这些人与他有这种关系;也不是轻看他们;更不是要教导人按肉身不尊重父母和亲属;而是因为那人或那些人在他工作中打扰他,使他不悦;并要让他们知道,他把天父的事看得重于任何天然亲属与他的关系;同时也借此指出,谁才是他属灵意义上的亲属。

第49节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这里的“门徒”不单指十二使徒,也包括所有当时在场真正信他的人,无论男女;他们可能坐在他附近,一同围绕着他;他借着这个伸手的动作,指明这些人就是他属灵的亲属,给周围的众人看。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他在他们心里成形,他们因着收养的恩典成为神的儿女,因此也是他的弟兄;他们对他而言,与他的母亲和弟兄一样亲爱。合理的推测是,当他说“看哪,我的母亲”,并且像下一节所说“姊妹”时,他可能特别把手伸向那些敬虔、虔诚、信他并用财物供给他的妇女,她们当时可能也在场;例如抹大拉的马利亚、希律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苏撒拿,以及其他人;因为路加在记载这段话的同一章里提到了她们。至于他说“看哪,我的弟兄”时,他可能是直接指向十二使徒,以及其余信他、跟从他的男子。

第50节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这并不是指对神公义律法中所启示的旨意作完全的顺服;因为既然没有任何普通人能做到这一点,就没有人能与基督有这样属灵的关系;这里所指的,乃是因信顺服神在福音中所启示的旨意;就是信基督,得永生;参约翰福音 6:40。这是基督在天上的父的旨意;这是从天而来的佳音,传给地上的罪人;基督从天降下,就是要成全这旨意,并向世人宣告。这样的人,就是如路加所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见路加福音 8:21;也就是听见福音,明白并信从它,对这信仰之道顺服的人;这些人不仅像当时在场的人一样,在明显和公开的意义上与基督有这样的亲近关系,事实上也是如此。这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对我来说,就像这些称呼对那些按肉身有这种关系的人一样亲爱。这些天然的亲属关系,也帮助我们领会基督与他百姓之间那种关系、联合、亲近和相交;这一切相对的身份,都可以在所罗门的雅歌中看见;我们的主很可能就是指着这些说的;参雅歌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