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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10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10 (part 1/2)

第1节 他叫了十二个门徒来,……这些人蒙神的恩典呼召已有一段时候,早已是基督的门徒,并且比其他同样被称为门徒的人与他更熟悉、更亲近。他们曾坐在他脚前,领受他的话;听过他的教训,看过他的神迹,也一直由他训练,预备承担公开的事工;只是到这时为止,他们还没有被正式呼召并差遣去从事这样的服事。如今万事都已预备妥当,他们也受了合宜的教导,并且许多灵魂归正的时候已经来到,他就私下把他们召聚起来;赐给他们传福音的委任,立他们作道的执事,并设立他们进入使徒的职分。“十二”这个数目,或者是影射摩西所差去窥探迦南地的十二个探子,或者影射亚伦胸牌上的十二块宝石;或是以色列人在旷野所遇见的十二股水泉;或是所罗门殿里铸海所立在其上的十二只牛;或是以西结殿中的十二个门;更可能是指十二位族长,以及由他们生出的各支派。

正如他们是犹太民族之父,而犹太民族又预表神所拣选的百姓;照样,这十二人也要成为把福音广传的器皿,不但在犹太地,也在全世界,并在那里建立基督教会。为叫他们显出是带着权柄出去,也为叫他们的教训得着证实,他就赐给他们制伏污鬼的权柄,可以把鬼赶出去;或如路加福音 9:1 所说,是“制伏一切的鬼”。犹太人通常把鬼魔称为 רוח טומאה,即“污秽的灵”;尤其是那些出没坟墓之地的。正如在一处文献 l 中,旁注把“污秽的灵”解释为 רוח שדים,即“鬼魔的灵”;在另一处文献 m 中,又称为 שד בית הקברות,即“坟墓的鬼魔”;行邪术的人常去那些地方,想叫这些灵作他们的熟识之灵,帮助他们行法术。

因此这里称鬼魔为“污鬼”;因为它们本身、本性就是污秽的,也是污秽别人的原因和媒介,并且喜爱污秽的人、地方和事物。这样的灵有许多;由于犹太人极其不虔诚,邪术在他们中间盛行,又因着神的许可,在那时有许多人被鬼附着。借此,基督便有机会借着赶出它们来证明自己的神性,证明自己是那将要伤蛇头的女人后裔,是弥赛亚;并且借着赐给门徒制伏它们、把它们赶出去的权柄和能力,来证实门徒所受的差遣,并坚立他们所传的道。既然各种疾病常常随着并伴同这些附鬼的情形而来,他也同样赐给他们医治各样病症、各样疾患的能力,正如他自己所行的一样。这些措辞极其充足而有力,包含一切临到人身上的病患,无论男女;无论是自然的或超自然的,可治的或按人的方法不可治的。

所以,他们一面被差去传福音,为医治人的灵魂;一面也得了能力去医治他们身体的疾病。人想,这样的事必能使他们被众人接纳,也使人乐意亲近他们。l T. Bab. Chagiga, fol. 3. 2. m T. Bab. Sanhedrim, fol. 65. 2.\n\n第2节 这十二使徒的名,……这是这些门徒第一次被称为“使徒”;从前他们是学习的人,如今既已受教,就被差出去公开传道,因此称为使徒,或使者,就是被差遣的人。照样,祭司阶层的长老也被称为 בית דין שלוחי,即“公会的使者” n;在赎罪日以前,大祭司要被交托给他们。又一年六个月中,公会也会差派 שלוחים,即“使者” o,走遍以色列全地,并到各处被掳的犹太人那里,通报新月的日期;门徒被称为使徒,也许就是影射这件事。

记下他们的名字是合宜的,为要显明这段历史真实无误并得以证实;也是为了这些人本身的缘故,并显出他们所受的尊荣;也为了排除并揭露假使徒。第一个是西门,又称彼得;他纯正的希伯来名字是 שמעון,即西缅,正如使徒行传 15:14 所称的。但按当时耶路撒冷的方言和拉比用语,这名字常读作 סימון,即“西门”,正如这里所写;我们在两部塔木德里常读到拉比西门,以及犹大·巴·西门 p。这位使徒又称彼得,是为了把他和前面提到的奋锐党的西门分别出来;这名字的意思是石头或磐石,影射他信心的对象,以及他信心的坚定。他被称为“头一个”,不是说他是其余使徒的首领,或在他们之上有任何首位、统治和权柄;乃是因为他最先蒙召,并且将最先为外邦人打开信心的门。

但主要还是为了次序的缘故;既然名册中总得有一位排在最先,他与别人一样合适。还有他兄弟安得烈;他与彼得是在同一时候蒙召的,因此二人并列。这个名字在塔木德著作中也能见到;见吉尔对马太福音 4:18 的注释。还有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这二人是接着蒙召、又一同蒙召的,因此按这个次序排列。前者这样称呼,是为了与后面提到的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区别开来;后者就是主所爱的门徒;他们又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

n Misn. Yoma, c. 1. sect. 5. o Misn. Roshhashana, c. 1. sect. 3. &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p T. Hieros. Shekalim, fol. 46. 4. Bab. Sabbath, fol. 55. 1. & Bava Kama, fol. 47. 2.\n\n第3节 腓力和巴多罗买,……前者是接着蒙召的;他的名字是希腊名,他的父母虽然是犹太人,也可能从住在他们中间的希腊人那里采用了这个名字;见约翰福音 12:20。犹太著作 q 中提到一位拉比 Phelipi 和 Phulipa。

后者巴多罗买,莱特富特博士推测就是拿但业,因为他在次序上紧接着腓力;而他的名字本是拿但业,בר תלמי,即“Bar Talmai”,或“Talmai 之子”,亦即“多利买之子”。这名字曾一度是埃及诸王常用的名字。基述王 Talmai 在七十士译本的撒母耳记下 3:3、13:37 中被称为 Tholmi,在历代志上 3:2 中称为 Tholmai;由此看来,巴多罗买不过就是 Bartholmi,即 Tholmi 之子。我们在塔木德 r 中又读到一位拉比约拿单,בן אבטולמוס,即“Abtolemus 的儿子”;是否与此同名,可供考虑。

还有多马,和税吏马太;别的福音书都是先提马太,但马太既是本福音书的作者,就把多马放在前面,这是他谦逊的一个例子;并且也称自己为“税吏”,这一点别的福音书都没有说。这是他用来高举自己蒙召时神的恩典。犹太人 s 提到 מתאי,即“Mattai”或“马太”,说他是耶稣的门徒。多马有时又叫低土马;一个是他的希伯来名,一个是他的希腊名,二者都表示“双生子”,很可能他本就是孪生的。犹太作者 t 中也提到拉比 Thoma,或 Thomas bar Papias。接下来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以及达太,别名利巴太;前者如此称呼,是为了与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分别。这位雅各就是主的弟兄,见加拉太书 1:19,也被称为“小雅各”,见马可福音 15:40

他父亲亚勒腓,就是路加福音 24:18 的革流巴,或约翰福音 19:25 的革罗罢。希伯来名 חלפי 在犹太人中常出现 u,可以读作 Chlophi 或 Alphi,加上希腊词尾就成了 Cleopas 或 Alphaeus。这一对使徒中的后者,就是写那封同名书信的犹大,他也是雅各的兄弟,并常与雅各并提。他被称为利巴太,或者是因着加利利海边城镇 Lebba,正如莱特富特博士所想的;或者是出于希伯来字 לבי,即“我的心”,有人这样认为,或因他的聪明,或因父母对他的爱,好像拉丁人称所爱的人为“meum corculum”,“我的小心肝”;或者是出于 לביא,即“狮子”,因为那是犹大支派的徽号。

他的别名达太,有人认为是由犹大或犹大的名字转化而来,都出于同一词根 ידה,意思是“赞美”或“感谢”;或者出于叙利亚字 תד,即“乳房”,因此与他被称为利巴太的缘故相同。塔木德教师 w 中常提到这个名字 תדיא,即“Thaddai”或“Thaddaeus”。犹太人自己也提到 x 有一位名叫 תודה,即“Thodah”的,是耶稣的门徒;毫无疑问,他们指的就是这位门徒。优西比乌 y 提到一位达太,是七十门徒中的一位,被差往以得撒王 Agbarus 那里,医好了他,并使他归信。传说这位 Agbarus 曾写信给耶稣基督,请他来医治自己的疾病;据说基督回信答应要差一位门徒去办这事;因此在基督死后,多马便差这位达太到他那里去。

q Massechet Sopherim, c. 21. sect. 7. Bereshit Rabba, sect. 71. fol. 63. 4. r T. Bab. Nidda, fol. 19. 1. s T. Bab. Sanhedrim, fol. 43. 1. t Juchasin, fol. 105. 2. u Echa Rabbati, fol. 58. 4. Midrash Kohelet, fol. 60. 4. Juchasin, fol. 92. 1. w T. Hieros. Celaim, fol. 27. 2. Sabbat, fol. 6. 1. Erubim, fol. 23. 3. Bab. Sabbat, fol. 123. 1. & Erubim, fol. 71. 2. Juchasin, fol. 81. 1. & 105. 2. & 108. 1. x T. Bab. Sanhedrim, fol. 43. l. y Eccl. Hist. l. 1. c. 12, 13.\n\n第4节 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加略人犹大,……这是最后一对,因为他们都是成双成对地被提到;正如福音书作者马可所说,他们是“两个人两个地”被差出去的,见马可福音 6:7

前者称为“迦南党的西门”,是为了与前面提到的西门彼得区别开来;并不是说他是迦南人,就是迦南地的居民,像马太福音 15:22 那个妇人被称为迦南妇人一样;因为基督的门徒全都是犹太人。虽然在闵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书里,他被称为 שמעון הכנעני,即“迦南的西缅”,好像他属于那地;他也不是像耶柔米等人所想的,是因着加利利的迦拿而得名;乃是因为他本是 קנאים,即“奋锐党人”或“热心党人”中的一个,所以路加称他为“称为奋锐党的西门”,见路加福音 6:15。Kanaim 或 Zelotes,是一班仿效非尼哈的人;非尼哈曾在心利和哥斯比行淫乱时将他们杀死。

凡他们看见有人犯奸淫、拜偶像、说亵渎的话,或偷盗,就立刻不由分说把人杀掉;他们这样作,是假托为神的尊荣和荣耀发热心,而且不需向任何法庭交账;甚至这样的行为还常被高度称赞,以为极可称道 z。约瑟夫 a 记载,在耶路撒冷被围攻以前和围攻期间,许多凶杀和极其可怕的恶行,正是在这个好听的“奋锐党”名义之下犯出来的。西门归信以前就是这党中的一员,后来仍保留了这个名称。十二人中最后一位犹大,称为加略人。关于这个名字的来源和他这样称呼的原因,学者们有许多推测:有人认为他属于以萨迦支派,因此由 איש יששכר,即“以萨迦人”而得名,好像士师记 10:1 所说的某个人一样;另一些人则认为他是因所属之地而得名,故称为 איש קריות,即“基列人”。

约书亚记 15:25 提到一个名叫基列的地方;有些抄本和版本在若干地方作 Judas απο Καρυωτου,即“从 Caryot 来的犹大”。据说 b,Caryota 是耶利哥城的一片平原,离耶路撒冷约十八英里,盛产棕树,称为 קורייטי,即“Caryotae”;塔木德 c 及其他作者 d 都有提及。也有人认为他这名字来自叙利亚字 סכריוטא,即“secariota”,意为“钱囊”或“口袋”,因为他带着钱囊。有些抄本作 σκαριωτες,即“scariotes”。另有人以为他是从自己的死法得名,就是勒死;因为 אסכרא,即“ascara”这个字在塔木德著作 e 中常出现,意思就是“勒死”;犹太人认为这是最苦、最恶的一种死法,这似乎很有可能是真正的缘故。

不过这里像别处一样提到这名字,是为了把他与那位真实忠心的基督使徒犹大分别出来;因为这人就是后来卖主的那个;也就是卖基督的那人,正如波斯译本所写的。这样提到他,不仅是为更进一步的分别,也是对他极大的羞辱。我们由此学到:在地上最纯洁的群体中,也曾有不洁的人;因此在现今仍处于不完全状态的最好教会中,也不能指望会完全不是如此。并且,一个人即使有最高的恩赐和成就,正如犹大所有的那样,有服事的恩赐,也有行神迹的能力,却仍可能是个卑劣的人。

z Misn. Sanhedrim, c. 9. sect. 6. & Bartenora, in ib. T. Avoda Zara, fol. 36. 2. Maimon. Issure Bia, c. 12. sect. 4, 5, 6. 14. & Sanhedrim, c. 18. sect. 6. & Obede Cochabim, c. 2. sect. 9. Philo de Monarchia, l. 1. p. 818. a De Bello Jud. l. 5. c. 1, 2. & 6. 1. Vid. Abot R. Nathan, c. 6. fol. 3. 2. b Vid. Wolfi Heb. Bibl. p. 410. c T. Bab. Beracot, fol. 50. 2. & Avoda Zara, fol. 14. 2. d Plin. Nat. Hist. l. 13. c. 4. e T. Bab. Beracot, fol. 8. 1. & Sabbat, fol. 33. 1. Sota, fol. 35. 1. Pesachim, fol. 105. 1. Taanith, fol. 19. 2. & 27. 2. Yebamot, fol. 62. 2.\n\n第5节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除了他们,并没有别人是以使徒的身份被差去的。

这些人已与他同住了相当长的时日;他渐渐地把属灵的知识传授给他们;借着与他私下交谈的益处,以及他们对他教训和行为的观察,他们已大大具备公开事奉的资格。因此,他赐给他们委任,装备他们以能力和权柄,又把他们两个人一对地从自己身边差出去,使他们彼此扶助,并为他们所传的福音作联合的见证。不过,在差他们离开自己之前,他先给他们一些指示,告诉他们该到哪里去,向谁服事,哪些地方不可去;他“吩咐他们”,以他为他们的主和夫子;他严严地给他们命令,要求他们遵行,并郑重地嘱咐他们,因为他们将来要向他交账,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意思不是说他们要避开外邦人的风俗习惯;而是说他们不要把行程转向那里,不要往他们那里去。

那时他们还不该到外邦人中间去向他们传福音;因为外邦人的蒙召这事,当时还没有如此清楚地启示出来,人们也还不知道,并且他们蒙召的时候也还没有到。再者,神的旨意是要福音先传给犹太人,好除去他们一切的借口,使他们顽梗悖逆、拒绝耶稣为弥赛亚的情形清楚显明出来。既然基督自己是“受割礼之人的执事”,他就要使徒在他还在世的时候,也照着他所承担的这个身份行事,好叫他们的行为完全和谐。“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这里“任何”一词虽是补上的,却补得很对;因为所指的不仅是那个地区的首府撒玛利亚城,正如阿拉伯译本所译的,乃是撒玛利亚人的任何一座城。并不是说到那里去本身就是绝对违法或有罪的;因为他自己曾进过他们的一座城,他的使徒也曾如此,见约翰福音 4:4路加福音 9:52;而且在他死后也曾在那里传福音。

但他认为在那时、在那阶段,这样作还不适宜,也不合时机;也就是说,在还没有先向犹太人传之前,不宜这样作。因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之间有极大的仇恨,甚至在民事或宗教事务上都不来往。撒玛利亚人虽然自夸出于雅各,却是杂种人,一部分是犹太人,一部分是外邦人,二者混杂,因此与二者都分别出来。并且他们虽然有并持守律法和摩西五经,却在许多地方加以篡改,以迁就自己的目的,并为自己的宗教张目,尤其是为他们在基利心山敬拜辩护。正因如此,犹太人把他们看作背道者、拜偶像者,甚至看作外邦人 f,所以这里把他们和外邦人并列。避免触犯犹太人,似乎就是这条禁令的理由;见吉尔对约翰福音 4:20 的注释。

f T. Hieros. Shekelim, fol. 46. 2. Bartenora in Misn. Taharot, c. 5. sect. 8.\n\n第6节 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这正是他自己被差去的对象,见马太福音 15:24。这里“以色列家”指整个犹太民族;因为这短语若与犹大家对举时,只指十个支派;但在这里是指当时住在犹太地的一切犹太人,其中有各支派的人。这个家中的“迷失的羊”,或者是泛指所有犹太百姓,他们漂流不定,在错误和罪中失丧,而福音外在的职分正临到他们;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指其中神的选民,使徒特别是为他们的缘故被差到他们那里去。

这些人被称为“羊”,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赐给基督去救赎的,是他所看顾、寻找并拯救的;他们被称为“迷失的”,不但因为他们在亚当里失丧,又因自己的过犯而失丧,以致无论他们自己还是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救他们脱离永远的毁灭和沉沦;也因为他们因其牧者,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疏忽与错误而走迷、失落。给他们这样的称呼,一部分是为反照以色列牧人的品格,一部分是为高举神的恩典,因为他竟眷顾这样败坏可怜的受造物;也为激发使徒的怜悯和殷勤,向他们传福音。这里似乎是指耶利米书 1:16。\n\n第7节 你们随走随传,……要走遍犹太各城和其中的街道,从这城到那城,从这处到那处;因为他们是巡回的传道人,不可长久停留在一个地方,而要不断往来,使福音传遍全地,并把各处角落里迷失的羊寻找出来。

你们要宣讲说:“天国近了。”这就是他们传道的主题,是他们要在各处高声宣告的;并且所用的话与施洗约翰和基督自己开始传道时所用的话完全一样,见马太福音 3:2,这表明他们之间有完全的和谐与严格的一致。至于这句话的含义,见吉尔对马太福音 3:2 的注释。剑桥抄本作:“你们要悔改,因为天国近了”等。\n\n第8节 医治病人,……因为他已经赐给他们这样行的能力;这既是为了证实他们的教训,也是为了使众人乐意接受他们。因为,没有什么比医治那些被医生放弃、靠人的医术不能治愈的病人亲友,更能明显证明他们的差遣是出于神,他们的教训是从天上来的;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为人所欢迎。并且他们这样作,不用药物,或只凭一句话,或按手,或抹油并祷告。

特别是“洁净长大麻风的”;以色列中这样的人很多,否则他们无法脱离那病,而且按律法,他们失去了许多别人所享有的特权和便利。尤其是“叫死人复活”;自从以利亚和以利沙的日子以后,直到基督的时候,从未有过这样的事,人人都必须承认这超乎人的能力,需要全能的膀臂。最后,还要“赶鬼”;这些鬼是人类起誓为敌的仇敌,在犹太民族中附在许多人的身体和灵魂上。主吩咐他们行这一切的时候,不可向百姓索取任何报酬;因为“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这既指行神迹,也指传福音。既然这些神奇的恩赐是基督白白赐给他们的,不是他们自己本有的,也不是他们付出任何代价、花费任何成本得来的,更不是像西门行邪术那样妄想用钱买来的;那么他们就应当白白运用这些奇妙的能力,去解救受困的人,不可坚持索取,或接受任何报酬。

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从前就因这种作法被定罪。至于福音,既然认识福音是基督白白传授给他们的,使他们有资格传讲福音的恩赐,也完全是出于他的恩典和良善,那么他们就应当把福音传给人,而不可借敬虔牟利,也不可显出丝毫贪婪的心。我们的主似乎留意到犹太人关于教导口传律法的一条常被反复灌输的规条 g,大意是:“若某地教导成文律法可以收取报酬,那么教导成文律法收报酬是可以的;但教导口传律法收报酬却是禁止的,正如经上说:‘看哪,我照着耶和华我神所吩咐的,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见申命记 4:5

正如我是在 בחנם,即‘白白地’学来的,你们也是在 בחנם,即‘白白地’从我学来的;所以当你们教导后人时,要‘白白地教他们,正如你们从我白白学来的一样。’”犹太人把这条规矩应用于他们的遗传,基督却把它应用在福音上;他的意思是,在传讲福音这件事上,他不愿门徒落在他们后面。既然他们是白白从他口里领受福音的,他们也当白白地,并且忠心地传给别人。这并不与百姓供养福音执事相矛盾;它只是禁止借着福音积聚财宝,或为卑鄙的利益、污秽的贪财之心而传道。因为另一方面,福音传道者应当靠福音养生,这本来就是基督自己的定规,下面几节也证实了这一点。

g Maimon. Talmud Tora, c. 1. sect. 7. T. Bab. Nedarim, fol. 36. 2. & 37. 1. & Becorat, fol. 29. 1.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Nedarim, c. 4. sect. 3. & in Pirke Abot. c. 4. sect. 5.\n\n第9节 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也就是不要带任何“钱”,正如马可和路加都说的。因为当时的钱币和现在一样,是由这三种金属铸成的,这就包括一切种类的钱。所以他们在上路时,不可预备、取得、携带金钱;既不可带金银,或任何数量较多、较有价值、能长期派上用场的钱,也不可带铜钱,如半便士、法新之类最小、最不值一提的零钱。

主禁止他们把任何一种钱带在“腰袋里”;或译作“在你们的腰带里”。犹太人旅行时习惯把钱放在腰带中;他们穿着旅行服装时,不可带着这些进圣殿。关于他们的这种装束,曾如此描述 h:“人不可带着杖,或穿着鞋,也不可 בפונדתו,即‘带着他的腰带’,上殿山。”Maimonides 说 i,פונדא,即 phunda,是穿在里面用来挡汗的衣服,其上缝有像袋子一样的中空之物,人可以把想带的东西放在里面。另一些解释者 k 则说,它是 אזור חלול שנותנין בו מעות,即“中空的腰带,人把钱放在其中”。罗马人 l 也有这习惯,土耳其人 m 直到今日也是如此;这里就是影射这种做法。

h Misn. Beracot, c. 9. sect. 5. i In ib. & Celim. c. 29. 1. & Sabbat, c. 10. 3. k Bartenora & Yom Tob in ib. Gloss in T. Bab. Beracot, fol. 62. 2. & in Sabbat. fol. 92. 1. & 113. 1. & 120. 1. & Nedarim, fol. 55. 2. l Gracchus apud A. Gell. Noct. Attic. 1. 15. c. 12. Sueton. in Vita Vitellii, c. 16. m Bobovius de Peregr. Meccan. p. 14.\n\n第10节 行路不要带口袋,……犹太人称这东西为 תרמיל,即“tarmil”;他们的注释者 n 说,这是一种大皮袋,牧人和旅客把食物和别的东西放在里面,挂在脖子上随身携带。

因此,门徒不但不可带钱,也不可带旅途所需的粮食。“也不要带两件褂子”;就是不要一件穿着赶路,另一件到了住处再换上。他们不许带替换衣服,要么因为这是多余的,要么因为太讲究,不适合作这样的使者穿戴,或因为携带起来太累赘。“也不要带鞋”;马可却说只准带凉鞋。因为鞋和凉鞋是有区别的,这从一个人拒绝娶兄弟之妻时脱鞋的规条可以看出来 o:若脱的是“鞋”,就算数;若脱的是“凉鞋”,便不算。这是旧有的传统,虽然习俗后来与之相反。凉鞋所用的皮比鞋更硬 p,有时也用木头外包皮革,并钉上钉子,使之更耐穿 q;有时则是用灯心草、棕树皮或软木做成 r,走起来很轻便。

拉比 Bar bar Chanah 说 s:“我看见尼尼微的以利亚撒拉比在公众禁食日出去,穿的是 בסנדל שעם,即‘软木凉鞋’。”门徒被允许穿哪一类凉鞋旅行,不太确定。“也不要带棍子”;就是说,不可带超过一根杖,一根已足以在旅途中扶持和倚靠。因为按马可的记载,带一根是允许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带旅行杖,却不可带多根棍棒作为防身或争战之用;见马太福音 26:55。主禁止他们带这些东西,一方面因为这些都会使他们旅途沉重;另一方面因为他们出门不会太久,很快就要回来;尤其是为教导他们靠神的护理而活、倚赖神的护理。既然他们既不可带钱,也不可带食物,并且还要白白传福音,他们也许会合理地问:那么我们如何得供给、如何得维持呢?

主在这里暗示,他们不必为此忧虑;他必照顾他们,使他们得着适当的供应,并感动和安排那些他们所要服事之人的心,叫他们为门徒预备一切所需,而门徒自己无需操心或花费。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这似乎是一句俗语。基督借此表明,他们是他葡萄园里的工人和劳工;只要他们忠心尽职,就有权得着食物、衣服和生活所需的一切。拥有这些本是他们应得的;供给他们不过是公道而已,他们也可放心依赖这一点。所以,这整段经文非但丝毫不反对百姓供养传道人,反倒最有力地确立了这一点;因为若使徒不可带任何钱财或粮食来养活自己,就清楚表明,基督的旨意是要他们靠福音而活,靠那些他们所传道之人的供给,正如下面的话所显示的。

虽然他们不可藉福音牟利,也不可为污秽的利而传道;然而,他们完全可以期待从他们所服事的人那里,得到舒适的生活供应,而百姓也有责任这样供养他们。

n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Sheviith, c. 2. sect. 8. & in Celim. c. 16. 4. & 24. 11. & Negaim. c. 11. sect. 11. o T. Hieros. Yebamot, fol. 12. 3. T. Bab. Yebamot, fol. 102. 1. & Menachot, fol. 32. 1. p Gloss. in T. Bab. Yebamot, fol. 101. 1. & Bartenora in Misn. Yebamot, c. 12. sect. 1. q Misn. Yebamot, c. 12. sect. 2. Maimon. Bartenora in Sabbat, c. 6. sect. 2. & Edayot, c. 2. sect. 8. r T. Bab. Yoma, fol. 78. 2. Gloss. in ib. Maimon. Hilch. Shebitat. Ashur, c. 3. sect. 7. s T. Bab. Yoma, fol. 78. 2. Juchasin, fol. 81. 1.\n\n第11节 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基督既教导了他们应当怎样行路,也指示他们该到哪里去,在各城各乡该向谁打听,并住在谁家里。

意思是,他们一进任何城镇或乡村,首先就要打听“谁是配得的”。这不是像阿拉伯译本所读的那样,说谁“配得他们”;也不是说谁配得他们所传的福音,或配得神的恩典,因为没有人配得这些。况且,若这样发问,谁又能回答呢?在任何一城一村中,谁能告诉他们,哪些人配得基督、配得他的福音、配得他的执事呢?在他们来到之前,彼此都是陌生人。这里也不是指一个在敬虔和宗教上有名的人,或敬畏神、敬拜神的人;而是指一个好客的人,一个极其慷慨、乐意接待客旅的人;因为他们既没有钱也没有食物,所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人。在希伯来语中,这个词既有“配得”的意思,也有“施舍”的意思;因为在犹太人看来,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就是极配得的人。他们以施舍为有功德之事。

基督在这里是按以色列诸师傅惯常的说法讲话;举一两个例子即可:“拉比约拿说:施舍给穷人的人有福了;经上不是这样写,乃是‘眷顾贫穷的有福了’;他察看那穷人,看自己怎样可以 לזכות עמו,即‘施舍给他’。”稍后又说:“‘神使这与那相对’,意思是,当灾祸临到你的朋友时,你要看自己怎样可以 לזכות בו,即‘向他施舍’,并养活他,好叫你得着赏赐的恩赐。”又有一人对邻舍说:זכי בי,即“请施舍给我”;同一处后来又说:זכי בההיא איתתא,即“请施舍给那女人” t。可见,使徒无论到哪里,都要打听这样一个慷慨施惠、善待穷人、善待客旅的“配得的人”;找着了这样的人,就要“住在那里,直到离开”。就是直到离开那城或那村,往另一城或另一村去。

因为他们若频频换住处,就会落下坏名声,好像他们难以取悦,不满足于别人所供给他们的;这也会显得他们更追求服事自己的肚腹、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过于追求人的灵魂得益。再者,离开一个慷慨接待他们的人家,也可能让人误会那家待他们不好,所以他们才离开。总之,基督的意思是:他不愿门徒挑剔、讲究,或反复无常,而要满足于别人为他们预备的东西;不要再去寻求别的、更好的住处,也不要担心自己在所住之处成了麻烦。t Vajikra Rabba, sect. 34. fol. 173. 3, 4. & 174. 4. Midrash Kohelet c. 11. 1. fol. 82. 2.\n\n第12节 你们进他家里去的时候,……就是进那户好客之人的家;一经打听,若找到了,就要“问他安”。

意思是向家中的人问安;或如波斯译本所说,是向全家的人,尤其是家主问安。有些抄本加上“说:愿这一家平安”,正如路加福音 10:5 所记;拉丁武加大译本和闵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书也如此。这样读,正是对“问安”极为恰当的解释;因为犹太人平常问安的形式就是这样的话,关于这一点可参见路加福音 10:5 及以下。这里所指的是各样的幸福与亨通,包括今生的、属灵的和永远的。\n\n第13节 这家若配得,……若这一家,尤其是家主,在这样的问安之下显出彬彬有礼、温和友善、乐于款待,预备接待他们并供应他们,“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或说,“平安将临到那家”,这是祈使语作将来语用法,并不罕见;叙利亚译本和拉丁武加大译本也这样读。意思是,使徒在问安中所求的平安,必要临到并停留在这一家。

这里所指的不是和平的福音和福音的传讲,而是问安本身,或者说问安中所求的那些福分;这些都要蒙应允,这家也要因他们的慷慨和好客而得福,仿佛得着赏报。“若不配得”,就是若事实证明并不像人所说、也不像使徒所盼望的那样慷慨、宽厚、乐善好施;反倒粗鲁吝啬,轻忽他们的问安,不把他们为其福祉所发的善愿当一回事,且露出不愿接待他们之意,甚至把他们拒之门外,“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或“平安将归你们”。意思是,他们所求的福并不会临到那家;使徒的祷告和善愿,对那家而言要落空、毫无效验;而这些福分反要成就在使徒自己身上,并且他们也将被引到另一家,在那里找到更慷慨、更乐意接待他们的人。

\n\n第14节 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就是不肯接他们进家中,不肯以友善的态度款待他们、供给他们;“也不听你们的话”,就是轻看他们的问安,对他们为自己求福的话毫不在意,反而藐视;并且也轻看他们所传福音的教训,要么不肯听他们讲道,要么虽听了也不信他们所说,反而讥笑拒绝。“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是因他们傲慢地弃绝你们,不得不转往另一家或另一城时,“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保罗和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也这样作;当时犹太人反对并亵渎他们所传的福音,逼迫他们,把他们赶出境外,见使徒行传 13:51。基督吩咐这一礼节,甚至对那些轻看并拒绝使徒职分的犹太城邑也要实行。

这样作,或者是为表明他们到这些人那里去,并不是抱着属世的目的,也不是想为自己积攒财富,甚至连脚上的尘土都不愿带走;他们纯粹是为这些人的属灵与今生益处而来。或者是为了向他们作证,证明使徒确实到过他们中间,而使徒从脚上跺下的那尘土,也要在审判时起来作见证,宣告福音已经传到他们中间,而他们却拒绝了;这要加重他们的定罪。更可能的是,藉此说明他们是何等邪恶,连他们土地上的尘土都被这种邪恶所感染,所以使徒把尘土跺去,好像那尘土会污秽他们一样;正如犹太人认为外邦土地的尘土会污秽人。因此,这个动作表示,他们不愿再和这些人有任何关系,也不愿再对他们说什么;他们把这些人看作像任何外邦城邑或国家一样不洁、不圣。这里似乎影射犹太人关于外邦土地尘土的一些格言和习俗。

他们说 u:“因为六种疑难,要焚烧举祭,其中包括疑似有坟墓的田地,以及疑似 עפר הבא מארץ העמים,即‘从外邦之地带来的尘土’等。”Bartenora 对此注释说:“凡从外邦之地带来的尘土,我们都看作死尸腐烂之物;至于‘外邦之地’和‘有坟墓的田地’,律法规定,凡触摸或搬运它们的,都会受玷污。”又说 w:“有坟墓的田地的尘土,以及从以色列地以外连着草一同带来的尘土,都是不洁净的。”Maimonides 对此评论说:“有坟墓的田地的尘土,以及从以色列地外带来的尘土,凡触摸或搬运就使人不洁;或者当它挂在草根上,人从这种田地里把草拔起来时,也是不洁的。”因此,他们不容许把外邦地的菜蔬带进以色列地,免得连尘土一并带来。

“一位米示拿教师教导说 x:他们不把菜蔬从以色列地外带入本地,但我们的拉比却准许。二者有什么分别?

耶利米拉比说:他们顾惜它们的尘土;这就是分别。”对“顾惜它们的尘土”这句话,旁注解释说:“恐怕连着它带来 מגוש ארץ העמים,即‘外邦之地的尘土’,这种尘土会在帐棚里使人不洁,并玷污以色列地的纯洁。”u Misn. Taharot, c. 4. sect. 5. Vid. c. 5. 1. &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w Misn. Oholot. c. 17. sect. 5. x T. Bab. Sanhedrim, fol. 12. 1.\n\n第15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这还不是对那些轻看基督福音和其执事之人的全部刑罚;他们所受的不只是失去使徒所祝愿的平安和亨通,并被宣告与外邦城邑和国家同列。他们在来世还要受永远的刑罚。

基督在这里用最强烈的口吻断言说:“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之所以特别提到所多玛和蛾摩拉那地的居民,是因为他们既是极其臭名昭著、可憎恶的罪人,他们所受今生的刑罚也广为人知,极其显著而可畏;不过这里所着眼的不是那个刑罚,而是他们将来的定罪。犹太人对此并不怀疑;他们说 y:“所多玛人于将来的世界无分;正如经上说:‘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他们在今世是‘恶人’,在来世是‘罪人’。”意思是,这节经文表明他们在今世和来世所受的双重惩罚。但虽然他们的刑罚极其可怕,并且也要如犹大书所说承受“永火的刑罚”,他们所受的刑罚仍要比那拒绝神恩典之福音的城中居民轻一些、容易一些。正如犯罪有轻重之分,并非一切罪都一样,尽管斯多亚学派不承认;照样,受苦也有程度之分。

蒙福音光照的人所犯的罪,比只有自然之光的人更重,所以他们的痛苦也更大。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虽然违背了自然之光,轻看罗得的劝告和警戒,又恶待天使;但他们所受的刑罚,仍要比那些拒绝基督和他的福音、轻看他的使徒和执事的邪恶犹太人轻一些,因为他们所抵挡的光和恩典途径,并不像这些人那样多;见耶利米哀歌 4:6。他尔古姆对该处这样意译,也很适用于基督时代的犹太人:“我百姓会众的罪,比所多玛的罪更大;所多玛是一时倾覆的,并且其中并无先知居住,向它说预言,使它悔改。”这里“审判的日子”所指的,不是耶路撒冷被毁这件事,虽然那是临到那百姓极严厉的审判;而是世界末了普世的大审判,那日子是神所指定并定下的,只是天使和人都不知道。

这个说法是犹太式的,在他们著作中屡见不鲜,而且用法相同;尤其在《佐哈尔》 z 里提到 יומא דדינא,即“审判的日子”,说那时圣所里不再有污秽。y Misn. Sanhedrim, c. 11. sect. 3. Hieros. Sanhedrim, fol. 29. 3. z In Gen. fol 13. 3. & 16. 1.\n\n第16节 看哪,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这一节以及下面几节,主要是指基督死而复活以后,使徒将遭遇的艰难、患难、逼迫和受苦;那时他们的使命被扩大,基督又重新差他们去传他的福音。他预先忠实地把这些事告诉他们,好叫他们有所预备,事情临到时不致惊奇。

他把他们比作“羊”,因为他们心里柔和谦卑,生活行为无害、无犯;他们软弱,不能保护自己,并且是被他差出去的,毫无武装、毫无防卫。至于他们的压迫者和逼迫者,他比作“狼”,因为他们像狼一样凶猛狂暴、贪婪吞噬、残忍害人,尤其对羊更是如此。因此基督给他们这条极有益的劝告:“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神似乎也曾这样论到以色列 a:“拉比犹大奉拉比西门的名说:圣而可称颂的神论到以色列说,在我面前,他们是 כיונים תמימים,即‘驯良像鸽子’;但在列国中间,他们是 ערומים כנחשים,即‘灵巧像蛇’。”蛇是极其敏锐、狡黠的动物,为保存自己,特别是保存自己的头,会运用各种技巧和策略。

基督的跟随者要效法它的地方,是要用一切合宜的方法保全自己,免遭人的攻击和狂怒,不要无谓地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并且尽自己所能,不给人任何正当的冒犯理由,不刺激、不惹动他们恶待自己,也要躲避别人为他们设下的一切网罗与陷阱。同时,又要保持鸽子的无害和纯良,远离一切邪恶的诡诈和狡猾,没有怨恨、恶意和忿怒;不图谋报复,只以柔和谦卑待人,过无可指摘的生活,在所蒙召的道路上继续前行,虽然难免受许多凌辱和压迫。a Shirhashirim Rabba, c. 2. 14. fol. 12. 1.\n\n第17节 你们要防备人,……就是要防备前面所说那些可比作狼的人。

这句话颇不寻常,也很有力,所指的不只是一般的恶人、世界上的人、福音的仇敌;更主要是那些在其中有地位、有权势的人,就是百姓中的宗教和民事官长、文士、法利赛人、长老、祭司长和其他掌权者。主给使徒的忠告是:要谨慎,免得轻易进到他们中间,落在他们手里;因为他们会寻找一切机会和借口来害他们,并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对付他们。“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这里指的是各类公会,共有三种:一是大公会,由七十一人组成,只在耶路撒冷设立;二是小公会,由二十三人组成,设在每一个至少有一百二十个以色列人的地方;三是在人数不足的地方,就只有三人组成的小审判席 b。“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因为那三人审判席就是在会堂中开庭的。

凡金钱案件,以及偷盗、损害、赔偿、奸污和诱奸处女、毁谤之类的案子,都归它审理;还有脱鞋礼、拒绝娶兄弟之妻、第四年的果子、价值不明的二次什一、圣物及财产估价,也都归它审理。此外,按手礼、砍母牛犊的颈项,乃至“鞭打”,都是“三人审判席所处理的” c。执行鞭打的方法如下 d:“他们把受罚者双手绑在柱子两旁;会堂的执事抓住他的衣服,若扯破了,就任其破裂;若从缝口裂开,就一直撕到露出胸膛,因为不可隔着衣服打他,正如经上说‘要打他’,不是打他的衣服。然后在他后面放一块石头,执行鞭打的执事站在其上;手里拿着一条白皮鞭,两折再两折,共四层,并加上两条驴皮条上下垂着。鞭子的宽度是一掌,长度可达肚脐;握柄长一掌。行刑的人双手举鞭,却用一只手尽力抽打。

总共三分之一打在前面胸膛、两乳之间;三分之二打在后面,一部分在这一肩,另一部分在那一肩。行刑者既不站直,也不坐下,乃是弯着身子;正如经上说:‘审判官要叫他伏地,在自己面前受打。’审判官的眼要一直看着他,不可看别的,免得打偏;因为每一下都不能算作一下。大法官在整个鞭打过程中不断诵读这些经文:‘你若不谨守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以及‘耶和华必使你的灾殃奇特……’等。他打算把经文正好与鞭数一同读完;若没有读完,就再从圣经开头读起,一遍又一遍,直到鞭打结束。第二位审判官数鞭数,第三位则向执事说:打!执事每打一鞭,都要听他命令。”既然这刑罚是由 chazan,也就是会堂执事,一个类似会堂差役的人执行的,所以也就在会堂里施行。

照着我们主在这里和马太福音 23:34 的预言,这些事都应验了:前者,就是“交给公会”,部分应验在使徒身上,见使徒行传 4:1;后者,就是“在会堂里鞭打”,则既应验在保罗曾这样待人上,见使徒行传 22:19,也应验在保罗自己所受的刑罚上,见哥林多后书 11:24。以彼法尼乌还告诉我们 e,有个犹太人约瑟,在自己家里读福音书时被犹太人抓住;他们便把他拖到会堂里,在那里“鞭打”他。既然这些事并不是在基督死前临到使徒,而是在他死后才发生,就显然可见,这段经文所指的不是他们第一次受差,而是后来的差遣。

b Maimon. Hilch. Sanhedrim, c. 1. sect. 3, 4. c Misn. Sanhedrim, c. 1. sect. 1, 2, 3. d Maimon. Hilch. Sanhedrim, c. 16. sect. 8, 9, 10, 11. Misn. Maccot, c. 3. sect. 12, 13, 14. e Contra Haeres. 1. 1. Haeres. 30.\n\n第18节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诸侯”指的是罗马巡抚;保罗就曾被带到迦流、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因为有关生死的审判权本要从犹太公会手中拿去,也确实已经拿去了;照他们自己所说 f,这事发生在第二圣殿被毁前四十年左右,也就是大约基督受死的时候。

所以他们所剩下的权力,只限于较轻的案件和较轻的刑罚,如打人和鞭打。若他们想取人性命,就必须把案件提交罗马各省的巡抚,也就是这里所说的“诸侯”。“君王”则如希律、亚基帕、尼禄、多米田等,使徒中有人曾被带到他们面前。使徒被带到这些人面前,不是因为作了贼、凶手、叛徒或煽动叛乱的人,也不是因伤害了任何人的人身财产;纯粹是“为我的缘故”,就是因承认信靠基督,并传扬他的福音。这些事他们本没有什么可羞愧的,他们也没有羞愧;因为这是“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

意思是,他们因此得着机会,为福音真理作见证;这见证或者会使许多外邦人以及犹太人知罪归信;或者这见证将在另一日成为控告他们的证据,不论是那些控告、控诉、把使徒带到外邦君王和巡抚面前求他们处死的犹太人,还是那些与犹太人一同拒绝福音、又因使徒传福音而把他们处死的外邦官长和其他人。这样,他们便无可推诿、无可借口;因为福音已经清楚忠实地传给了他们,而他们却轻看了,并恶待传福音的人。这进一步证实前面所说:这段经文所指的是后来的差遣。

f Hieros. Sanhedrim, fol. 18. 1. & 24. 2. Juchasin, fol. 26. 2. & 51. 1. Maimon. Hilch. Sanhedrim. c. 14. sect. 13.\n\n第19节 你们被交的时候,……使徒听见自己将被交给公会,被带到巡抚和君王面前,心里也许会担忧:我们该怎样行?在这样的大人物面前,能说什么为自己和真理辩护呢?他们平日并不习惯与身居高位的人交往;他们是没有学问的人,也不善辞令;出身卑微,生活低下,多半是贫穷的渔夫。所以他们也许担心,因着这些缘故,福音会因为缺少能在世上尊贵人面前为之辩护的人而受亏损。

为除去他们这些惧怕与异议,坚固安慰他们的心,我们主吩咐他们:当那样的时候来到,就是犹太人把他们交给罗马官长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不要焦虑,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表达方式上,都不必忧心。他们无需像演说家那样劳苦预备,不必绞尽脑汁去写一篇经过推敲的、辞藻华美的讲章,也不必装饰以一切修辞花样,用最有力、最动人的论据,并配上最恰当优雅的措辞;因为他们既不会缺少言辞,也不会缺少论据。“因为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即时的帮助必临到他们,不论是由父,或由主自己;更确切地说,是由那位有福的圣灵而来。圣灵必立刻把最合宜的话题提示给他们,也帮助他们用最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

凡神的灵所帮助人说出的论据,才是最有说服力的;凡神的灵帮助人说出的言语,才是最好的口才;这些远远超过人的艺术和天然能力。这一点在彼得和约翰这两个贫穷渔夫身上,以及在首位殉道者司提反身上,都得了极大的印证。\n\n第20节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这并不是说他们不用开口;他们确实要说,也确实说了。但他们所说的内容,连同说这些内容时所用的言词,都不是出于他们自己,乃是神的灵所提示、所默示的。正如他们“心中的预备”是出于主,照样,他们“舌头的应对”也是出于主。圣灵是主动的、有效的原因,他们不过是器皿;不是他们自己凭自己说话,或者说,不是他们这么多,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或“借着你们说的”。

他们当说的话,不是由自己的灵或天然悟性来决定,也不是由天使指教,乃是由神的灵指教;称他为他们“父的灵”,因为他从父而出,与父同一性情,并且这也是他赐给他们的根据。以这样的称呼提到他,也足以坚固他们对他和他所应许之帮助的信心,因为他乃是那位与他们有父子关系、对他们怀着慈父之爱的神之灵。\n\n第21节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基督既用前面神圣感动和帮助的应许坚固了门徒的心,就进一步、更详细地说明忠心传讲他福音的人所必须预期的忧愁、艰难和患难。也就是说,基督真实的跟随者不但要被陌生人逼迫、出卖,并交在官长手里;甚至连至近的亲属、弟兄,这些本应因血缘亲近而彼此最有情分、最当保全彼此财产和性命的人,也会把他们交在掌权的逼迫者手里,为要致他们于死地。

几乎没有什么比这更野蛮、更违背人情了;然而接下来的例子更甚:“父亲要把儿女,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父亲放下对自己亲生儿女天然的爱,这儿女是他所生、所养、所深深照顾、所喜爱的,也许还是他唯一的儿子、后嗣;但只因儿女信了与自己不同的信仰,他盲目的热心与顽固,就使他突破一切父子之情,把儿女交在邪恶官长手里,任人处死。反过来,儿女也忘记了自己所受的养育之恩和对年迈父母所当尽的本分,竟起来反对父母,或亲手杀害他们,或作见证攻击他们,并甘心同意夺去他们的性命;甚至是那些把他们带到世上、又把他们抚养成人的父母。由此可见,人性的败坏何等可悲,它对基督福音的仇恨,以及撒但对基督和他国度的积怨恶意何等根深蒂固。

类似的话,犹太人自己也说过,认为这是弥赛亚时代将要发生的事;他们说,在弥赛亚来到之前不久,或在“大卫之子来到的时代”,“儿子必轻慢父亲,女儿必起来攻击母亲……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那一代人的面貌如同狗脸;儿子也不尊敬父亲” g。g Misn. Sota, c. 9. sect. 15.\n\n第22节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这句话更特别是对使徒本人说的;前面所说的更多关乎一般基督徒。这将是使徒的命运:他们不但会像别人一样,被近亲好友恶待,因为那些人的爱会转为恨;并且他们还要成为众人恶意和忿怒的箭靶。所谓“众人”,就是大多数人,或犹太人中绝大多数不信并弃绝弥赛亚的人,也就是一切邪恶之人。

经文不应当毫无限制地按最广义来理解,这一点是确定的;因为必定也会有人藉着他们的职事归正,信靠基督,因此爱他们、尊重他们、敬重他们,视他们为属灵的父亲和引路人,也视他们为基督的门徒和使徒。他们所遭遇的这恨,不是因着人对他们本人有什么私怨,也不是因着他们犯了什么恶事或不道德的行为;纯粹只是“为我的名”,就是为他们所信、所称、所承认并热心传扬的基督。这一点思想,既足以使他们心中保守平安宁静;主又进一步加上鼓励的话:“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这话表明,基督门徒所遭受的艰难和逼迫,虽然因恶人恨他们而来,却不会永无止境;总有一个尽头。这个“尽头”或者指时间和生命的终结,或者指耶路撒冷的毁灭,那时他们的仇敌要被剪除或挪去,不能再继续加害他们。

并且,凡为基督的缘故,耐心忍受人的恨恶和各种逼迫的人,乃是有福的;他们不因所受的患难动摇,反而在信仰上站立得稳,持守所承认的道,继续走基督徒的道路,并坚持到底;这样的人必要得救,不但像耶路撒冷毁灭时的基督徒那样得着暂时的拯救,也要得着永远的救恩。\n\n第23节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或者说,无论他们到哪一座城传福音,若有人在那里逼迫他们,不容他们继续作工,他们也不应停止,乃要去别处,在那里盼望得着更好的接纳,停留更久,并因此行更多善事。“就逃到那城里去”,与其说是为自己的安全,虽然按事情的处境,这样作也是合法的;不如说是为福音更广地传播。这劝勉并不是叫他们设法逃避逼迫,或从逼迫中脱身;而是催促他们在逼迫下仍要坚持。

意思是,他们不可因一地受逼迫就灰心丧志、停下脚步;反而要把福音带到别的城去,继续尽传道的职分。这似乎也是鞭策他们赶紧在犹太地完成传福音的使命;他们无须担心自己走得太快,以致没有地方可讲,因为“我实在告诉你们”,这是一个确定无疑、不容争辩的真理,由真理本身郑重宣告:“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或者说,还没有“走完”它们,就是说,他们还没有完成那次巡回,也还没有完成在其中的职事和福音的传讲,“人子就到了”。

这里不是指他第二次来施行审判;而是指以下几件事之一:或者是指他从死里复活,那时他被宣告为神的儿子,他得荣耀的过程也从此开始;或者是指五旬节圣灵浇灌下来,那时他的国度更显明地开展,他被立为、或显明为主和基督;或者是指他来向那些不愿他作王、又逼迫他仆人的人报仇,就是在耶路撒冷被毁的时候。\n\n第24节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不仅不能高过,反而在知识上、名誉上、品格上都低于先生;因此他不能指望人把同样的尊荣和同样的敬重给他,如同给他的先生一样。所以,如果他的先生没有被人以应有的体面和合宜的方式对待,他就不应觉得自己若受同样的对待,有什么难以忍受。我们的主借此要坚固门徒的心,使他们面对世界一切的辱骂和逼迫时能站立得住;他提醒他们,自己曾受怎样的待遇。

所以,如果连他这位他们的先生,一位从神而来的教师,讲论从未有人像他这样,原配受人极大尊崇的人,尚且被人毁谤、恶待;那么作为他门徒的人,就理当预料会遭受这样的凌辱,并忍耐承受,因为他们不可能指望得到比他更好的待遇。下一句“仆人不能高过主人”所表达的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两句话似乎都是俗语。犹太人有一句与之很相似的话 h:מרבו אין העבד זכה,即“仆人不会比主人更配得”。基督很可能采用这样通俗而众所周知的说法,好叫人更容易明白,也好用最亲切的方式,把他的意思传进门徒心中:既然他是他们的主,他们是他的仆人;若他更高的身份和尊荣尚不能使他免遭世人的诽谤和侮辱,那么比他低的人自然更不应认为自己可以免去这些。

h T. Hieros. Maaser Sheni, fol. 55. 1.\n\n第25节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门徒若所遭遇的不比自己的先生更坏,就该觉得自己已经很不错了,应当完全满足,甚至深深感恩。若他所受的尊荣与先生一样,那已是他所不配盼望的;若他所受的恶待也与先生一样,他也不必惊怪,只当用这个思想安慰自己:这并不是别的,也并不比先生先前所受的更坏。对仆人和主人而言,同样也是如此。正如前面一样,这些话原是犹太人常说的俗语,我们的主乐意采用并适用于当前的目的。成为 כרבו,即“像他的先生”,或 דיו לעבד שיהא,即“仆人只要像他的主人,就够了”,这是他们著作中屡见不鲜的话 i。

我们的主就用它来推论说:“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家主”指的是他自己;他是天地间这家的主人,是治理自己家中的儿子,是神家中的大祭司,是全体信徒之家中的主与统治者;他照顾、供给并保护所有属神家里的人。可是,尽管他身居这样崇高的职分,有这样伟大的益处,却仍未能逃脱邪恶犹太人舌头最厉害的鞭打;他们把他们所能想到最羞辱的名字都加在他身上,其中之一就是“别西卜”;见马太福音 12:24。这原是以革伦人的神,见列王纪下 1:2。这个词的意思是“苍蝇之主”,或“飞虫之主”;七十士译本在那里也称他为 βααλ μυιαν,即“巴力苍蝇”,是以革伦人的神。

这个偶像之所以这样称呼,或者因为它本就是苍蝇的形状;或者因为它四周有许多苍蝇,因祭物众多,而它却不能赶走这些苍蝇,所以犹太人轻蔑地给它起了这个名字。他们还指出 k,在圣殿里,尽管所献的祭极多,屠宰场中却从未见过一只苍蝇。或者,这个神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人求告它驱赶苍蝇;这就相当于普林尼 l 所说的 Myiodes,即苍蝇之神,或同一作者 m 所提到的 Myagros。宙斯也被称为 απομυιος,即驱蝇者;赫拉克勒斯 n 也有类似称号,一些民族因此敬拜他们。在大多数抄本中,以及阿拉伯译本中,这名字作 Beelzebul;一般译作“粪堆之主”或“粪神”。

人们通常认为,犹太人是故意用这个名字轻蔑地称呼以革伦人的神;因为他们惯常把偶像的庙称为 זבול,即“粪土”,把拜偶像称为 מזבל,即“粪污” o。但我必须承认,我倒更倾向于认为,正如腓尼基人的神 Beelsamin 与以革伦人的神 Beelzebul 是同一个神一样,它们的意义也相同。因为 בעל שמין,即“Beelsamin”,意为“天之主”;Beelzebul 也是这个意思,因为 זבול,即“Zebul”,可以表示“天”。这字在哈巴谷书 3:11 中用过:“日月都在本宫停住”,原文作 זבלה,即“在它们的居所中”;正如一位犹太作者 p 所指出的,הרצון בו השמים,即“意思就是天”,因为天是日月的居所。又见以赛亚书 63:15

在他们所列举的天的七个名称中,这也是其中之一 q。现在,犹太人把一切外邦神明都看作鬼魔;既然别西卜是其中的首领,他们就认为,再没有比这更羞辱基督的称呼了。我们的主的意思是:既然这家中的大主人尚且被人这样辱骂,那么家中较低位的人若也被人这样污蔑,就不应成为绊脚石或叫人跌倒。若基督徒被人用再难听的名字相称,甚至被称为鬼魔,也不该因此烦乱;因为他们的主和先生尚且被称为鬼魔之王。

i T. Bab. Beracot, fol. 58. 2. Bereshit Rabba, fol. 43. 3. Juchasin, fol. 93. 1. Tzeror Hammor, fol. 64. 2. Aben Ezra in Hos. i. 2. k Pirke Abot, c. 5. sect. 5. l Nat. Hist. 1. 29. sect. 6. m lb. 1. 10. c. 28. n Pausanias, 1. 5. p. 313. & 1. 8. p. 497. Clement. Alex. ad Gentes, p. 24. o T. Hieros. Beracot, fol. 13. 2. p R. Sol. Urbinas in Ohel Moed, fol. 100. 1. q T. Bab. Chagiga, fol. 12. 2.\n\n第26节 所以,不要怕他们,……意思是,不要怕人,也不要怕他们的辱骂和毁谤。

我们的主暗示,这些事对门徒的伤害不会超过对他的伤害,并且很快一切都要被洗净。时间会把一切显明出来;那些人的邪恶会暴露,他们的恶谋会被看穿。如今这些恶谋还披着圣洁、宗教热心和荣耀神的美名作掩饰;但他和门徒的无辜与正直终必显明。无须把这里的话解释到那大审判之日,仿佛那时一切隐藏的事都要被带到光中;它主要是指福音将要更公开地被人认识、被人接受,并且胜过一切敌挡的时候。到那时,这一切羞辱性的名号和定性都会清楚显出,其来源不过是嫉恨与恶意。这里也可应用那些常见的俗语:“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人可以暂时以最好的名目遮掩自己的恶意和邪恶,但不久之后,一切都要显露出来,叫他们大大蒙羞受辱。

基督跟随者的无辜,或许一时不被看见,他们也可能被诬蔑为最坏的人;但久而久之,事态会发生变化,他们的品格便会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光景显明出来。福音也是如此:它虽然有时不为人知,仿佛隐藏着,又披着羞辱;但到了主所定的时候,它的光就必发出,它的大能也必随着而来,并且向人的良心显明出来。\n\n第27节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基督因此进一步鼓励门徒公开、坦率、忠信地传扬福音,不要惧怕人的脸色和怒容。关于福音,他的意思是:凡从前隐藏、遮蔽的,如今都不应继续如此,乃要被揭露、被传开,而门徒正是要作这事的人;他把福音传给他们,本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他说他曾“在暗中”告诉他们,并不是说他用黑暗隐晦的方式教导;因为虽然他对别人讲比喻,对他们却把天国的奥秘讲明了;即使他有时向他们说比喻或难懂的话,后来独处时也会为他们解释。这里主要的意思是:他在私宅里、当他们独处、无人看见听见的时候,把这些事告诉他们;相对于别人而言,那就是“在暗中”。而他们则要“在明处说出来”,就是在会堂、圣殿、城中的高处、街市、田野,凡有群众聚集之处,公开讲明;不要隐藏遮掩任何事,只要清楚、分明、完全地说出来,不保留一丝一毫,也不加上任何遮掩真义的晦暗。“你们耳中所听的”,就是我作你们先生时对你们耳语、低声告诉你们的。基督这里影射犹太教师的习俗:每位教师都有一个传话解释的人,他把教训先低声说进那人的耳中,然后由那人传给众人。

正如文献 s 所说:“Rab 到了拉比 Shilla 的地方,他没有传话的人站在旁边;于是 Rab 站在旁边替他解释。”旁注解释说:“教师讲道时,有一位解释员站在前面;教师用希伯来话 לוחש לו,即‘低声向他说’,然后他就把意思翻给众人听,用他们懂得的语言。”又有一处 t 说:“他们对犹大·巴·拿哈玛尼,就是 Resh Lekish 的解释员说:站起来作他的传话人。”旁注说:“使会众听见他的讲解,就是他所要对你 שילחוש לך,即‘低声告诉你的’。”显然,传话人或解释员必须忠实地转达教师所说的话;不过有时似乎并不如此。

文献 u 赞扬拉比 Aba 的温柔,说:“他讲一种意思,而他的传话人却讲另一种,他也不发怒。”旁注说:“他的传话人,就是他讲道时,把他 לוחש לו,即‘低声告诉他’的话,翻给众人听的人。”有时,一位教师也被说成把某事“低声告诉”另一位教师,就是当他教导他、把事情告知他的时候。拉比约哈南 w 就曾 באודניה,即“在耳中”,低声告诉拉比约书亚。犹太人还有一种观念,认为律法就是这样赐下来的;所以他们解释以赛亚书 3:3 的“巧妙的演说家” x 说,这是那位适合接受律法之话的人,因为律法是 שניתנה בלחש,即“借着低声耳语而赐下的”。照样看来,福音似乎也是以同样方式由基督传给门徒的。有一个人可以让别人站在旁边听他耳语、并替他发言,被视为极大的尊荣,也是师长威严的象征。

所以,有人讲述自己的梦,说看见一头驴站在枕边鸣叫,得到的回答就是:你将作王,也就是作学堂的首领;并且“一个传话人”或“解释员”将站在你旁边 y。我们的主完全有权承担教师、夫子和命令者的身份,并郑重嘱咐门徒,把他向他们所提示的,清楚、大声、忠心地宣告出来。“你们要在房上宣扬。”因为他们的房顶不是斜脊式的,而是平坦的,可供站立和行走;并且照申命记 22:8 的律法,四周还有女墙,防止人跌落。许多宗教活动都在房顶进行:彼得曾上房顶祷告,见使徒行传 10:9;人有时也在上面坐着读书。因此米示拿 z 有这样一段话:若有人 קורא בראש הגג,即“在房顶上读书”,书卷从他手中滚落等等。

有时,人们也从房顶宣告节期和严肃的日子,尤其是宣告安息日;他们吹号角,好叫百姓停止田间工作,关闭城中店铺,并点起灯来。这种用号角宣告的事,由会堂执事从房顶吹六次来完成;并且据说,城中最高处有一个 גג מיוחד בגובה העיר,即“特别设立的房顶”,他就在那房顶中央吹号 a。我们的主就是照着这个意思,吩咐门徒吹响永远福音的号角,把他所启示给他们的一切恩典真理和奥秘,大声宣告给众人。

s T. Bab. Yoma, fol. 20. 2. t T. Bab. Sanhed. fol. 7. 2. u T. Bab. Sota, fol. 40. 1. w T. Hieros Kiddushin, fol. 65. 4. x T. Bab. Chagiga, fol. 14. 1. y T. Bab. Beracot, fol. 56. 1. z Erubin, c. 10. sect. 3. a T. Bab. Sabbat, fol. 35. 2. & Gloss. in ib.\n\n第28节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这是对那些流血逼迫者的一种迂回说法;他们不满足于辱骂、鞭打和监禁,还要用最残酷、最折磨人的方式把基督忠心的执事置于死地。

然而,使徒也不可因此惧怕他们,以至灰心丧胆、偏离自己重大职分的履行;因为正如路加福音 12:4 所说,“以后他们不能再作什么”。在神许可他们把暴行加到圣徒身上达到最极端时,他们所能作的也不过如此而已;这是撒但和他们邪恶的心所能推动他们作的极限,也是他们手中能力所能达到的极限。夺去好人的生命,对这些好人本身并无损失;反而使他们更快离开这烦扰的世界,回到父家,享受永不止息的喜乐。因此,他们完全不必惧怕最凶狠的仇敌,反倒应当勇敢坚定地继续服事他们的主,公开地、自由地、忠心地、完全地执行自己所蒙召的工作。因为失去肉身的生命,对他们并不是损失;他们的灵魂死后仍活着,在永恒的福乐中;不久以后,神还要使他们的身体复活,使之与灵魂重新联合,二者一同永远享福。

这真是一个高贵的论据,主用来激励门徒,尽管有人敌挡,仍要公开而殷勤地传讲福音;因为仇敌纵然发尽恶意,也只能夺去这脆弱、短暂、必死的生命,而这生命即便他们不夺去,过不了多久也会自然结束。“惟有不能杀灵魂的。”灵魂是不朽的,不会被刀剑、火焰、柴堆或任何暴力工具所伤害;它是不朽的,在身体死后仍然存留,处于分离状态,享受幸福和福乐,而身体则处于死亡之中。“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这指的是神和他的能力;他能作人所不能作的。人所能作的,乃是在神许可下杀死身体;但神却能“灭绝”,就是在地狱永火中刑罚灵魂和身体。灵魂和身体并不会被消灭成无有;虽然神有这种能力。前半句表明灵魂不朽,后半句则预设身体复活;否则身体怎能在地狱里与灵魂一同受刑、被“灭”呢?

这位可畏的存在,能够而且必要把一切邪恶、懒惰、不忠心、不结果子、胆怯、妥协的仆人和执事,灵魂和身体一同扔在烧着硫磺火的湖里;这位,才当受敬畏,才当顺服。残暴逼迫的人根本不当惧怕;唯独神才应成为我们的惧怕和战兢。虽然这个论证似乎是由小及大,但“惟有”这个词的意思乃是:神不只是主要地、最重要地当受惧怕,而是唯独他当受惧怕。有些译本,如阿拉伯译本、埃塞俄比亚译本和闵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书,甚至把“惟有”这个词都省去了。\n\n第29节 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

……“一分银子”在犹太人那里是一种很小的货币;按他们的算法,其中含有四粒银子 b,是一“舍客勒”或一先令的九十六分之一 c;有时他们又把它算作与意大利小铜钱同值,因为他们说 d,它值八个“prutahs”;而一个“prutah”是一个意大利小铜钱的八分之一。在米示拿 e 中,它被用作表示极小之物的谚语:“若律法论到一条轻如 כאיסר,即‘一分银子’的诫命,也说‘使你得福’,那么对律法中重大的诫命就更不必说了。”Bartenora 将其解释为“极小之物”。因此,在闵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书中,这里被译为 טבע קטון,即“一小块钱”;而两个麻雀的通常价钱就是如此。我们的主把这件众所周知的事拿来请门徒自己承认其真实性。照着路加的问题,五个麻雀卖两分银子,这样看来就更便宜了。

这表明它们何等微不足道。“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有些抄本加上“在天上的”几个字;意思是,若没有神的知晓、旨意和喜悦,其中一只也不会被打落、被杀死。基督的用意是要确立护理的教义,就是神的护理达到一切受造物和一切事,甚至最微小、最不值一提的。他并不是以人为例,也不是以田野的走兽为例,而是以天空的飞鸟,且是其中较低等、较无用的麻雀为例;甚至可译作“小麻雀”。它们的价钱低到必须两只合起来才值最少的一点流通钱;然而神的护理仍顾念其中每一只,以致没有一只落进网罗、被石头打死、或在飞翔时、停坐时被射下,不是出于神的旨意。由此可以强有力地推出: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对于神而言,并无所谓偶然之事,虽然对人、就第二因而言,可以这样说;万事都由神的旨意坚定地命定,并由他的护理智慧地安排。

我们主进一步的目的,也是借着这个思想鼓励门徒,为了他的缘故不顾惜性命,仍自由、公开、不断地传扬福音;因为既然他们在天上的父凭着护理看顾最卑微、甚至最没有理性的受造物,以致其中一只的生命若非出于他的旨意也不能被夺去,那么他更要看顾他们;他们宝贵的生命若非出于他的旨意和喜悦,也绝不会失落。犹太人也采用非常类似的推论,他们说 f:צפור מבלעדי שמיא לא יבדא כל שכן בר נשא,即“鸟儿若没有神尚且不致灭亡,何况人呢”;另一个地方 g 又说:“鸟儿若‘没有神’尚且不会被捕获,何况人的灵魂怎会离开他呢?”又说 h:“鸟儿若‘没有神’尚且不会飞走,何况人的灵魂呢?”利未记 14:4 中,用两只鸟,也可译作两只麻雀,来洁净长大麻风的;一只被杀,另一只放到田野里。

对人来说,哪只被杀、哪只得存似乎是偶然的;但对神来说却不是。有人认为这里就是影射那件事。b Maimon. in Misn. Peah, c. 8. sect. 1. c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Maaser Sheni, c. 4. sect. 3. d Ib. in Misn. Eracin, c. 8. sect. 1. e Cholin, c. 12. sect. 5. f T. Hieros. Sheviith, fol. 38. 4. g Bereshit Rabba, fol. 69. 3. h Midrash Kohelet, fol. 81. 2. & Midrash Esther, fol. 89. 3.

Matthew 10 (part 2/2)

第30节 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这是一句谚语式的话,表明神有完全的知识,并且在护理中对他一切受造物,尤其是对人,特别是对他亲爱的儿女和忠心的仆人,施以何等细致的看顾;正如一只麻雀不会落在地上照样,一个人头上的一根头发若没有神的知道和旨意,也不会落下:这种说法有时用来表示,一个人不会遭遇丝毫伤害或损失;参见撒母耳记上 14:45

这段经文的措辞在犹太人中也被使用,并且众所周知;因为他们这样描写神说 i:“难道我不数算各样受造物的一切头发吗?” 我们的主把这话特别应用在他的门徒身上,其意思是,他们没有理由惧怕人,或惧怕任何因向他作忠心见证而临到他们的事;因为他们宝贵的生命是在神圣护理特别而独特的看顾之下;不仅他们一生的日子、月份和年岁都在神那里,并记在他旨意和定旨的册上,既不能缩短,也不能延长;不仅他们身体较主要的肢体,甚至一切肢体,都写在他护理的册上,并且受特别看顾;就是连那些附属之物、更细微的部分、在他们自己看来无甚价值的“头发”,甚至他们头上的“所有”头发,也不仅被知道,而且都被“数过”,都被记下了;并且这事已经做成,不是将来才做;这是极有力地阐明神圣护理教义的一种方式:犹太人对这教义并不陌生,他们说 k:“人的遭遇,和临到他的变故,הכל בידי שמים,‘都是借着’,或‘都在神的手中’”;又说 l,“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万事都是 בכונת,‘有旨意的’”;或者如他们别处所说 m,“人在下边连手指碰伤一下,他们在上边也会为此宣告”;也就是说,正如注释所解释的,גזרו עליו,“这是为他定下的”;这与这里所用的话极其接近。

i Pesikta, fol. 18. 4. apud Drusium in loc. k Piske Tosaphot ad Cetubot, art. 119. l Kimchi in Ps. civ. 4. m T. Bab. Cholin, fol. 7. 2.

第31节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所以不要惧怕,既不要怕人,也不要不信神的护理;因为若这护理临到最微小的受造物,就是麻雀,并临到在人看来最无足轻重的事,就是人头上的一根头发;那么它就更必顾念人的生命,而门徒的生命尤其如此;他们是蒙召并受差去传永远福音的人;这工作如此关乎神的荣耀、基督的利益,以及不朽灵魂的益处: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两只麻雀不过值一个大钱;若要把它们与任何一个人相提并论,必须有极多才行:事实上,它们整个物种与一个人的生命都无从比较,更不用说与羔羊的使徒相比了。任何人,就其为人而言,都比许多麻雀更贵重;基督徒更是如此,使徒更是如此。因此这论证是:若神看顾麻雀,并眷念它们的生命,他就更必看顾他忠心的仆人,不容他们的生命被夺去,直到他们完成主的旨意和工作。

第32节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这里所说承认基督,特别所指的,与其说是那种较不公开、但每个信基督的人都必须作出的承认,不如说是更公开的承认;因为单单心里信他还不够,还必须口里承认他;这承认在于把全部救恩都归给他,将荣耀归给他;向别人宣告自己对他的信心,以及他为自己灵魂所作的事;并顺服他的圣礼,与他的教会和子民相交。这种承认既当在言语和行为上作出,也当出于真心诚意,并且还是可见的、公开的、在人面前的。

我说,这些都可以包括在这话的意义里;但它们主要所指的,是他的仆人在公开传讲福音时对基督的承认;他们应当公开、勇敢地承认并宣告,基督真实而本质上就是神,是神永恒的儿子,是神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是失丧罪人的救主和救赎主;唯有借着他的血,罪才得蒙赦免,这是照着恩典的丰富;唯有借着他的公义,人才能在神面前称义;唯有借着他的祭和补赎,罪才得以赎除;他为他百姓而死,代替他们而死,为使他们称义而复活,奉他们的名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长远活着替他们代求,并且还要再来审判活人死人。凡属他的一切仆人,都应当在人面前,不顾地上和阴间一切的狂怒与敌挡,自由公开地这样承认基督;这样的人,基督必留意并报答;因为他自己说: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正如他完全认识他们,并以深情爱他们;他也必公开承认他们是他的仆人,并称赞推崇他们的工作和劳苦;尽管这些工作是借着他所赐给他们的恩赐、恩典和能力完成的:他要把他们带到父面前,向父推荐他们,使他们得父尊荣、赐福并得荣耀。

第33节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不认他是基督的门徒,不认基督是自己的主和主人,行事与他相反,说出与他的心意和旨意相抵触的话;在犹太人看来,门徒向师傅这样做是极重的罪:“如果(他们说 n)拉比约哈难,יכפור,‘不认’他的门徒拉比以利亚撒,他却不会‘不认’他的师傅拉比雅奈。” 这里也许对彼得后来不认基督有所关涉,并可加上这样一个保留:“若不是他悔改”,正如彼得所做的。此外,不认基督,就是丢弃或反对那些关乎他位格、职分和恩典的真理;或者因惧怕、羞耻或怯懦而把这些真理向人隐藏遮掩。甚至仅仅因为怕人而不承认他,基督也把这解释为不认他;凡以任何形式,无论在言语还是行为上不认他的,基督说: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他必不认他们是门徒,或不认他们属他;他必不认曾认识他们、爱他们或喜悦他们;他要在父面前宣告他不悦纳他们,并向他们发怒,说他们是作恶的人;不仅如此,他还要把他们从自己面前赶逐,打发他们到永火里去。n Juchasin, fol. 80. 2.

第34节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犹太人以为弥赛亚的日子会有极大的外在和平和兴盛;这观念是建立在旧约若干预言之上,只是他们并未正确理解;基督的门徒也吸收了同样的观念:所以我们的主认为有必要让他们知道事实恰恰相反,他们不可指望他们的事奉会伴随着外在的安逸、平静和属世的安宁;因为虽然他来,是借着他十字架的血使神与罪人和好,也是他百姓属灵平安的创始者和赐予者;而他所带来并差他们去传讲的福音,也是和平的福音;这福音若伴随着他的能力,就会在人的良心里产生平安,并成为培养和维持圣徒彼此和平的手段;然而,“地上的太平”若从今世、属地的意义上来说,无论是就整个世界,还是就犹太地而言,都不可指望成为他降临的结果;非但如此,他反而接着说:我来,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刀兵”可以指福音;福音使基督的子民与世人分开,与他们的原则和行为分开,也使一种亲属关系与另一种亲属关系分开;也可以指由此而来的分裂、纷争和逼迫:并不是说基督来世上的目的和设计是要煽动和鼓励这些事;而是由于人的恶意和邪恶,这在结果上成了他降临的效应和后果;参见路加福音 12:51,那里不用“刀兵”,而用“分争”;因为刀兵能使人分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也照样如此。

第35节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或者说,“使人与父亲分离”。这里我们的主把他所说的刀兵展开并解释清楚,就是内在的分裂、家庭的纷争、家族的冲突,以及城镇、城市和国度中出现的那类冲突;接着又举了别的例子: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情形是这样的:父亲若信了基督,接受他的福音,顺服他的制度,就会被自己的儿子反驳、敌挡、逼迫;母亲也会被自己的女儿如此对待;在这两种关系里,自然的亲情本是把他们连在一起的;而婆婆也会被媳妇如此对待,尽管她们先前相处得十分和平、友善而亲切。这一切都不可归咎于基督,也不可归咎于基督的教义,或这些教义被父亲、母亲和婆婆接受时所具有的自然倾向;而当归因于儿子、女儿和媳妇对一切神圣、属灵、福音之事的天然仇恨,反之亦然。

第36节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就是他的儿女和仆人,就是那些或由他生养长大,或每日在他桌前吃饭、由他供养的人。

这话和前面的例子都取自弥迦书 7:6;福音时代也被描绘成与先知所处时代同样惨淡黑暗的景象;犹太人自己对他们所期待之弥赛亚时代的描述,也大体如此;其话语和事情都如此相合,以至我不能不把它抄录出来:“政权要转向异端(撒都该主义),并且没有责备;会堂要变成淫乱之所;加利利要被毁坏,迦伯兰要成为荒场,边界上的人要从这城漂流到那城,却得不着怜悯;文士的智慧要发臭;敬畏犯罪的人要被藐视;真理要失落;少年人要使老人面带羞愧,老人要站在少年人面前;‘儿子’要轻慢‘父亲’,女儿要起来敌挡母亲,媳妇敌挡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那一代人的脸面要像狗的脸,儿子不尊敬父亲 o。” 这一切特征与基督所生活的世代何等准确相合,是很容易看出的。

o Misn. Sota, c. 9. sect. 15. T. Bab. Sanhedrim, fol. 97. 1. Zohar in Num. fol. 102. 3. & Raya Mehimna in ib. in Lev. fol. 28. 2. Shirhashirim Rabba, fol. 11. 4. Derech Eretz Zuta, fol. 19. 4.

第37节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这话的用意,绝不是要减轻儿女对父母应有的爱,也不是要削弱他们应当给予父母的尊重和敬重:儿女有责任爱父母、尊敬父母并顺服父母;因为父母是使他们来到世上并把他们养育成人的人;基督的任何教义也都没有破坏自然的纽带和责任,或丝毫废掉任何天然宗教的本分:但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要表明,正如基督无限高于一切受造物,他也当被爱过于最亲近、最宝贵的亲属和朋友;因为他是统管万有、永远可称颂的神,也是救主和救赎主;单就这一点,就使他比一般的父母更可爱、更可亲。

因此,凡把父母置于基督之上,把父母的教训和命令置于基督的真理和圣礼之上的人;凡为讨他们喜悦而违背基督的命令,拒绝他的福音,或不认他,或不承认他的人,我们的主说,这人不配我;或者,如闵斯特的希伯来文福音所写,他是不“适合归我”的,ראוי לאותי;这种人提基督的名、称为属他的人、被算作他的门徒,都不合宜,也不适当;他不适合作地上基督教会的成员,也不适合进天国,反而应当被他弃绝,并永远从他面前赶逐:因为若从别的意义上说,无论一个人行为多么端正,他本身都不配与基督有关系,不配在他里面有分,也不配得他的恩典、公义、同在、国度和荣耀。

下面这句话也是同样的意思:爱儿子或女儿过于爱我的,不配我:凡为满足儿女而放弃承认基督、弃绝他的福音、忽略他的命令的人,都不适宜承受基督之名,不应被算作属他的人,也不应被如此对待;反而应当完全相反。

第38节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这里的“十字架”,原是罗马人的一种刑罚,罪犯借此被处死;这里是指各样的苦难、羞辱、逼迫,甚至死亡本身;尤其是指近亲和朋友的恶意、仇恨与逼迫;凡忠心为基督作见证的人,都必须预料到这些。每一个基督的仆人,或承认他名的人,都有“他自己”的十字架,就是神为他指定并由基督加在他身上的特殊苦难;他应当为基督的缘故,甘心背起,并忍耐承受。这里是借用那些被判钉十字架的人自己背十字架的习俗,正如基督背自己的十字架,后来古利奈人西门替他背;我们的主在这里或许也是指着这事说的,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将要怎样死,也知道他的一些门徒也会死同样的死。所以基督说:跟从我。就是受他的榜样引导,去传讲或承认福音,顺服其圣礼,并在被召时,为其缘故甘心受苦。若一个自称是基督门徒的人,不愿这样行,反而为逃避这些,就迁就朋友,效法世界,并转身离开基督;对这样的人,基督完全可以说,他不配我;他不宜站在他的门徒和跟随者中间。

第39节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那设法借着对朋友和世界作有罪的妥协,并借着不认基督或不承认基督,来保全自己生命及今生享受的人;即便神的护理并未使他失去今生的福乐,也未让他死于羞辱之中,虽然这两种情形有时也会临到这样的人;但他终究必定在来世失去自己灵魂和身体那幸福而永远的生命:因此,现今在这样有罪的条件下得着生命,或拥有生命,结果却要成为他无限而无法挽回的损失。另一方面,基督说: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那乐意放弃今生利益,忍受羞辱和逼迫,并为基督和他的福音、为承认他的名而欢然舍命的人,宁可如此,也不肯丢弃、否认、隐藏或忽略他任何的真理和圣礼;这人一旦灵魂与身体分离,便会发现自己的灵魂立刻得着永生;并且在复活的清晨,还要以极大的益处重新得着他身体的生命;且要在灵与身两方面,与基督一同住在至高的福乐中,直到永永远远。

第40节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这话是为安慰门徒,免得他们因听见自己将遇见的忧愁、患难和逼迫,就以为不会有人接待他们和他们的信息;因此基督提示他们,必有人接受他们所传的福音,且会亲切地把他们接到家里,以极其殷勤好客的方式款待他们:为鼓励这些人,就是那些如此行而甘愿冒着失去财物甚至生命危险的人,他让他们知道,接待他的门徒,在他看来就是接待他自己;他们向门徒所行的,他必视为如同亲自向他所行的一样可亲;照样,这也会被他的父如此理解并悦纳: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这与犹太人关于出埃及记 23:22 中那位使者所说的话相合 p:“你若实在听从他的声音,照着我一切所说的去行”;他们注意到,经上写的不是“他要说”,而是“我要说”;这表明,מקבלין אתם הימנו כאלו לי אתם מקבלים אם,“你们若接待他,就等于接待我一样”:这一切也与他们中间一句常见的话相符 q,כמותו ששלוחו של אדם,“人的使者如同他自己”。因此,那位犹太人 r 毫无理由像他所做的那样责难基督和他的跟随者,仿佛基督这话以及基督徒对这话的解释,就是说基督和他的十二使徒不过是一个人。

p Shemot Rabba Parash. 32. fol. 135. 3. q T. Bab. Baracot, fol. 34. 2. Kiddushin, fol. 41. 2. 42. 1. & 43. 1. Bava Metzia, fol. 96. 1. r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sect. 14. p. 404.

第41节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这里的“先知”,不是指预告未来之事的人,而是指福音的传道人;因为“说预言”有时表示讲道,而“先知”就是指道的执事。

“接待”他,不仅是接受他的教训,也是在慈爱慷慨中款待他;凡这样行的人,是“因为先知的名”接待他,不是因为他奉另一位先知的名而来,而是基于这个缘故,并出于这个考虑,就是因为他自己是先知;像这样的说法,לשם,“因着某事的名”,或“为了某事的缘故”,在《米示拿》的著作中常常这样使用 s:凡看重这样的人,并以殷勤接待来向他表示尊敬,不是因为他按肉身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也不是因为他品行良好、性情特别、学问渊博、口才出众,或有伟大的天然才干和能力;而是因为他是基督福音忠心的仆人;这样的人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或者是从先知本人得赏赐,他会为他讲解圣经,向他传福音,更充分地领他进入真理,并引导他更真实、更清楚、更分明地明白圣经;对他那样恩待先知而言,这已经是丰盛的报偿。

或者,这赏赐就是神为那些接待他先知的人所指定、预备并应许的赏赐;而这事实上并不是别的,正是先知自己将要得着的,就是那产业的赏赐,那从创立世界以来所预备的国度;这是恩典的赏赐,不是债务的偿还;因为双方都在各自的方式上服事主基督。又说: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

凡善待任何好人,无论他是不是福音的执事,只要看得出他心灵上有恩典的工作,并借着基督的公义得了称义,且因此盼望永生;若有人纯粹因为他身上有基督的形像,并且有基督的公义归算给他,而尊敬他,不是出于任何天然、属世或世俗的缘故;这样的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或者从那好人本人得赏赐,因为义人必不停止为恩待自己的人祷告、祝福,并在其基督徒道路上尽其所能帮助他;照着他基督徒经历所能供应的,尽量劝勉、安慰、教导他;或者得着义人自己将得的同样恩典赏赐,就是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所赐的永生。s Misn. Zebachim, c. 1. sect. 1. 2, 3, 4. & 4. 6. &. 6. 7. & 7. 1, 2, 3, 4.

第42节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我们的主逐步从先知讲到义人,又从义人讲到他们中间最卑微、最低微的一类;这些人的恩典分量最少,属灵的亮光和知识也最少;在外表上,他们是世人眼中最贫穷、最卑贱、最可轻看的;并且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也是“小”的,甚至是圣徒中最小的。无论谁只留意这“小子”中的“一个”,把他接到家里,哪怕只是给他一杯凉水喝,也被主看重;这是一种用来表达最微小恩惠或利益的说法。

“迈蒙尼德说 t,有人请朋友与他一同吃饭,朋友拒绝了;他便起誓或许愿,不让那人进自己的家,也不给他喝一滴凉水,טפת צונן。” 此外,说这话也是为防止人因这些对象所处的卑微低下境况而提出异议,不去接济有需要的人;因为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即使不能做更多,这也蒙悦纳。如今,无论谁留意并恩待基督子民中最卑微的人,虽然所给的只是像一杯凉水这样小的恩惠;但若这是因门徒的名而做的,或因那穷人是基督的门徒,基督实在说,我告诉你们,他断不能失去他的赏赐:到那日,这事必被基督记念;因为凡做在他最小弟兄身上的,他都看作是做在自己身上的。

犹太人也说了许多称赞款待 תלמיד חכם,“智慧人的门徒”的话;他们并指出 u,凡在自己家中殷勤接待这样的人,使他吃喝,并与他共享家中的财物,就有理由相信,他所得的祝福要远超过俄别以东之家因约柜所得的祝福,因为约柜既不与他吃,也不与他喝;这可以拿来与这里这段经文相比。t Hilchot Nedarim, c. 8. sect. 10. u T. Bab, Beracot, fol. 63. 2. & 6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