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利未记第3章引言 本章包含平安祭的条例,并说明这祭由什么构成,以及其中所用的各种礼仪和仪式:如公牛,以及与之相关的礼仪,见利未记 3:1;又如绵羊,以及其特有的礼仪,见利未记 3:6;又如山羊,以及属于它的礼仪,见利未记 3:12。本章最后以一条律法作结,永远禁止他们在各住处吃脂油和血,见利未记 3:17。
第1节 “人献供物为平安祭……”翁克洛斯和约拿单的他尔古目都译作“圣物之祭”或“成圣之祭”;这样称呼,并不是因为它们比别的祭更圣,因为这些祭乃是犹太人所谓较轻的圣物,与至圣之物有别;素祭之类才是至圣的,见利未记 2:10。但正如安斯沃思所说,也许是因为除圣洁的人以外,谁都不可吃这些祭物,见利未记 7:19;虽然这一点在别的祭中也有吩咐;或者是因为借此神的名被分别为圣。这些祭或是为感谢所蒙的恩惠,或是出于甘心乐意,或是为还愿而献,并且为求献祭的人和其家得健康与平安、和平与昌盛,见利未记 7:11;这些正是原文字所含的意思。七十士译本把这些祭称为“救恩之祭”或“健康之祭”,因为或是为感谢所得的救恩、健康而献,或是为求享受这些而献。
又或者,这些祭是为成就和平与和解而献,因此称为平安祭;它们确是为此目的而设,这从以西结书 45:15 可以确定。革顺也说,它们所以得名,是因为它们使神与人之间得平安。它们仿佛是神、祭司和献祭之人之间一种和平的筵席,并且预表基督;祂借着自己的血和祭,为我们成就了和平。罪在神面前是极其可憎的,因为罪违背祂的律法,也与祂的性情和旨意相反,触犯祂荣耀的眼目,当受忿怒,甚至该死;因此,罪不但使人与神疏远,也在二者之间造成仇敌关系。所以,平安祭就成为必需。人自己所献的这类祭,不能蒙神悦纳;因为无论是他的悔改,还是他的善行,都不能成事;惟有基督把自己献上为祭,借此为罪和罪人成就了和好,并为他们得着与神和好的平安;其结果就是今世属灵的平安,以及来世永远的平安。
因此,这祭照希伯来文直译,可以称为“诸般和平之祭”,而基督正是这类祭恰当的原型和完全的应验。“若是从牛群中献的”,就是指公牛;“无论是公的,是母的”,都可以献。有些人认为,这表明在基督耶稣里、在福音教会中、在福音时代之下,就福分和特权而言,并无男女之分,见加拉太书 3:28;或者照另一些人的看法,这是表明基督里面既有刚强,也有软弱:在祂的顺服上有刚强,在祂的受苦上有软弱;祂作为神右手边的人,是神使祂刚强的,然而祂又是因软弱被钉十字架。“要在耶和华面前献上没有残疾的”,这表明基督平安祭的完全与纯洁,在神眼中毫无瑕疵。“在耶和华面前”,照革顺的说法,这是在院子的西边。c Misn. Zebachim, c. 5. sect. 7.
第2节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约拿单的他尔古目说:“用右手用力按上”;或许是两只手都按上,因为七十士译本和阿拉伯译本都用复数“手”。这与燔祭中所用的是同样的礼仪;这可以在院中任何宰杀祭牲的地方进行,只是有一点不同:照迈蒙尼德的说法,在平安祭上按手时,并不认罪,却说称赞的话。“宰于会幕门口”,看来宰杀的不是祭司,而是那带来祭物、按手在祭牲头上的主人;前述作者也说,外人宰杀平安祭是可以的。照他和别人所说,这祭物可以在院中任何地方宰杀;不像燔祭那样,必须在北边宰杀,见利未记 1:11。“亚伦的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方法与燔祭的血一样,只是用两次洒血,而算作四面都洒到了;见利未记 1:11。这预表基督的血,就是“所洒的血”。d Maaseh Hakorbanot, c. 3. sect. 15. e Misn. Zebachim, c. 5. sect. 7. f Misn. ib.
第3节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就是说,献祭司要献上的不是全部,而是下面所提到的那一部分:“就是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既包括遮盖内脏的脂油,也包括附着在内脏上的脂油。脂油既是上好的,所以归给主,献与祂;这也表明基督就是那肥壮的牛犊,祂的祭是最美好、最卓越的。亚伯所献上的祭正是这事的预表;他献上羊群中头生的和脂油,并且凭着对基督之祭的信心献上,因此比该隐的祭更美,见创世记 4:4。
第4节 “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意思或者是指那靠近腰旁的两个腰子,或者是指其上、靠近腰旁的脂油。这些,以及焚烧它们,都可以表示基督为祂百姓所有炽热的热心、火热的爱和情感;这些催促祂,也驱使祂把自己献上,为他们作平安祭,见诗篇 16:7。“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一概取下。”这里的“网子”是指包着肝的一层薄膜或皮;他要连同肝,与腰子一起,从其余部分分出来,好焚烧,至少是连同肝的一部分一起焚烧。雅基和革顺都解释说,应当把肝的一小部分和那网子一并取下。实际上,有人认为这里译作“网子”的字,是指肝的一部分,就是希腊人所说的“桌子”,即较宽阔、像桌子的那一部分。塔木德学者也保留了这个词,他们提到“肝的桌子”;雅基在出埃及记 29:13 的注释中,也把“肝上的网子”解释为同这里一样。g T. Bab. Cholin, fol. 46. 1.
第5节 “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上……”就是把前面所说各部分的脂油焚烧;这表明基督的受苦,我们的平安借此得成,我们也借着祂的死与神和好。异教徒也用焚烧祭牲内脏脂油的礼仪;直到今日,拜偶像的印度人仍保留这习俗。h“要放在燔祭上”,照革顺所说,这是指每日清晨常献的燔祭,它是诸祭中最先献的;雅基也说:“我们由此得知,常献的燔祭先于一切别的祭。”这是对基督之祭一个显著的预表。“就是在火上的柴上”,意思是,那燔祭放在火上的柴上,而平安祭的脂油则放在燔祭上。“这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基督的祭也是如此,见以弗所书 5:2。h See the Abridgment of Mr. Brainerd's Journal, published in 1748, p. 30.
第6节 “人向耶和华献平安祭,若是从羊群中献……”这也是可以的;“无论是公的,是母的”,都可随他的心意;“必用没有残疾的献上”;见前。
第7节 “若献一只羊羔为供物……”这羊羔属于羊群,并且必须是一岁的。迈蒙尼德立下一条规则,说律法中无论何处用了这个字,都是指一岁的牲畜。“就要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就是把它带进院中,交给祭司。i Maaseh Hakorbanot, c. 1. sect. 14.
第8节 “要按手在供物的头上……”约拿单的他尔古目在这里像前面一样加上“用右手用力按上”。“并要在会幕前宰它”,就是在院中,无论哪一处都可以;因为照革顺所说,所有地方对此都合宜。带来祭物的人自己宰杀,或者像约拿单他尔古目在这里、以及利未记 3:2 所说的,是屠夫来宰。“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就是洒在坛的四角上;见利未记 3:2。
第9节 “从平安祭中,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就是说,是祭司亚伦,或他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来献。“就是要献火祭给耶和华”;即那部分要用火焚烧的祭物。在羊的平安祭中,比公牛或接下来所说山羊的平安祭,多出一样东西:“就是脂油和整肥尾巴,要靠近脊骨处取下。”这里不是说臀部或尾巴本身,而是说尾巴上的脂油;原文里并没有连接词“和”。因此亚本以斯拉说,高昂把它读作“脂油”和“整肥尾巴”,像我们如今这样读,是错了;应当译作“它整条肥尾的脂油”,或“尾巴的脂油”。在东方各国,有些羊和羊羔的尾巴非常大,也非常肥,最小的也重十或十二磅,最大的超过四十磅;为了方便和保护,人们把它们放在小车上,见 Gill “Ex 29:22”。如今,那些“完整的”、完全的、没有残疾的尾巴,照这字的意思说,其上靠近脊骨的脂油,要从带来作平安祭的羊身上取下。“并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与前面一样;见前。k Vid. Ludolf. Hist. Ethiop. l. 1. c. 10. sect. 14.
第10节 “并两个腰子……”这里关于平安祭公牛所给的指示,同样也适用于此;见前。
第11节 “祭司要把这些烧在坛上……”就是尾巴的脂油、内脏的脂油、两个腰子和肝上的网子。“这是献与耶和华火祭的食物”;或作“饼”。这被焚烧的一部分归耶和华,是祂的食物,也是祂所悦纳的,因此别处称为神的食物,见利未记 21:8。
第12节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这也是可以的,也属于羊群中的祭牲;“就要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地点和方式都与公牛和羊羔一样,见利未记 3:1。
第13节 “要按手在山羊头上……”照约拿单的他尔古目,像前面一样,是用右手。关于宰杀它,以及洒其血的条例,与献公牛和羊羔时所给的一样。
第14节 “从所献的祭中,把供物献给耶和华……”关于从各部分取下脂油的规则,与献公牛为祭时所规定的一样;只是这里没有像论到羊羔时那样,提到肥尾和尾巴上的脂油。
第15节 见前。
第16节 “祭司要把这些都烧在坛上……”这表明被焚烧的不只是脂油,也包括内脏和腰子;迈蒙尼德也说,祭司把这些部分加盐,烧在坛上;而祭司在这些部分焚烧以前,不得取得归他们的胸和腿。l“这是火祭的食物”,就是耶和华所领受、所悦纳的;“作为馨香之气”,这是预表基督那馨香的祭,神极其喜悦;“所有的脂油都归耶和华”,就是说,在各样平安祭中,凡在上述各部分上的脂油,都要取下焚烧。虽然犹太人的作者把这话理解为泛指一切脂油,因此也这样解释接下来的律法。l Ut supra, (Maaseh Hakorbanot) c. 9. sect. 11.
第17节 “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就是说,直到摩西制度结束、弥赛亚来到、祂的祭被献上、祂的血流出来的时候为止;直到那时,在各世代中都当如此。“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他们住在哪里,这都是当遵守的律法:“无论是脂油,是血,都不可吃。”犹太人的作者认为,这不可只限于祭牲的脂油和血,因为这些并不是在他们住处献上,而是在会幕和圣殿中献上;因此他们把它解释为一般一切的脂油和血。但这里所说的是哪些脂油和血,可见利未记 7:23。约拿单的他尔古目又加上一句:“但在坛顶上,当奉献给耶和华的名。”这似乎把它限定在祭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