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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 第 11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Judges 11

引言 士师记第11章引言 本章记载以色列另一位士师耶弗他的事,述及他的出身与品格,士师记 11:1;又记基列的长老如何请他作元帅,率军攻打亚扪人,以及他与他们所立的约,士师记 11:4;又记他差人去见亚扪人之王的信息,因此引起他与亚扪人之间关于约旦河那边之地的争论,那地是以色列人所占有、亚扪人所声称的;耶弗他为以色列对此地的权利作了辩护,且清楚加以证明,盼望藉此止息争端,不必流血,士师记 11:12;但亚扪人不理会他的话,他就预备与他们交战,在此以前他许了一个愿,然后前去争战,并得了胜,士师记 11:28;本章末了又记耶弗他回家以后,因他所许的愿及其履行而陷入的困境,士师记 11:34

第1节 士师记 11:1 基列人耶弗他是个大能的勇士…… 耶弗他被称为基列人,或是因他父亲名叫基列,或是因他生于基列这城这地;后一种更可能,所以他与前一位士师同属一地。他是个大有力量和勇敢的人,也许他因率领一班人袭击以色列的仇敌亚扪人,靠所夺的掳物度日,而显出他的英勇。 “他是妓女的儿子”;他尔根译作旅店老板娘的儿子;金基按拉比之说,认为她是妾,而有人把妾看得与妓女无异,但通常并不如此称呼。又有犹太作者说她是别支派的人,是他父亲本不该娶的;也有人说她是别国人,是外邦女子,约瑟夫亦如此说。按 Patricides 的说法,他是撒拉森妇人的儿子。但这些都不足以证明她就是妓女。 “基列生了耶弗他”;他确是基列的儿子。此人乃玛拿西之子玛吉之子基列的后裔,并按其远祖之名得名。c Antiqu. l. 5. c. 7. sect. 7. d Apud Selden. de Success. ad leg. Ebr. c. 3. p. 32.

第2节 士师记 11:2 基列的妻也生了几个儿子…… 看来在耶弗他出生之后,基列又娶了合法的妻子,那妻子给他生了儿子。 “他妻所生的儿子长大了”,到了成年。 “就赶逐耶弗他”,把他从父家赶出去;他的父亲大概已经死了,否则不会容许这事发生,后文也表明他父亲已死。 他们对他说:“你不可在我们父家承受产业”;若他真是妓女之子,或是别支派女子之子,或是妾所生,也许按他们看他无权承受;不过金基引拉比的话说,这样女子所生的儿子仍可承受,只要其母不是婢女或外人。看起来这事做得并不公正,耶弗他是被弟兄们冤枉对待了,这也是他后来所抱怨的。 “因为你是别的妇人的儿子”;或作“另一个女人的儿子”,即不是他们父亲合法妻子的女子;或如他尔根所说,是别支派的女子;或如别人所说,是别国人。妓女常到外邦谋生,以掩藏家族的羞耻,因此“外女”与“妓女”有时同义,见士师记 11:1。e אשה אחרת “mulieris alterius”, Pagninus, Montanus; “exterae”, Junius Tremellius, Piscator so Tigurine version. f “Pro uxore hanc peregrinam”, Terent. Audria, act 1, scen. 1. l. 118.

第3节 士师记 11:3 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 他既受他们恶待,又是个有志气有胆量的人,不能忍受轻蔑,也不愿倚赖别人生活,因此另谋出路。 “住在陀伯地”;金基和 Ben Gersom 认为这是那地地主的名字;亚巴宾内把它解释为“美地”,因“陀伯”有“好”的意思,他尔根也如此;别人则认为这是城或地区之名,并猜想可能与伊施陀伯同地,离亚扪人不远,因为他们曾往那里求援,撒母耳记下 10:6。耶柔米把它看作耶弗他所住的一国,却未多说。Junius 说它在阿拉伯旷野入口处。次经说:“我们在陀比地方的弟兄都被杀了,他们的妻子儿女也被掳去,财物被夺去,在那里杀了约一千人。”又说:“他们从那里起行七百五十斯他底,到了加拉加,就是那些称为陀边人的犹太人那里。”由此那里的居民被称为陀边人或土边人。 “有些匪徒聚集归耶弗他”;不是邪恶的人,而是空虚的人,即囊中空空的人,按亚巴宾内的解释,就是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耶弗他也一样;因他是勇士,他们便投在他手下。 “并跟着他出入”;不是去作恶抢掠,乃是靠打猎谋生,或更可能是侵入仇敌之地掠取财物而活。约瑟夫说,他自费供养他们,并给他们工价。g De loc. Heb. fol. 25. A. h Ut supra. (Antiqu. l. 5. c. 7. sect. 7.)

第4节 士师记 11:4 过了些日子…… 就是耶弗他被逐离父家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因军事才干和战功已出了名;或是在亚扪人压制以色列十八年将满之时;或是在以色列人聚集于米斯巴之后几天。那时基列的民和首领正预备与亚扪争战,也在想谁可作他们的统帅。 “亚扪人攻打以色列”;他们不仅再过约旦,在基列安营,也开始在某处攻击他们,至少已威胁要如此,并作出进军姿态。

第5节 士师记 11:5 亚扪人攻打以色列的时候…… 即他们正在预备,并已在附近集结军兵,也开始对以色列有所举动之时。 “基列的长老到陀伯地去,要将耶弗他请来”;他们没有只差使者去,而是亲自前往,一来表示更大的尊重,二来也盼望更有成功,因为知道他会提出异议,这些异议他们亲自比使团更容易回答。

第6节 士师记 11:6 对耶弗他说:请你来作我们的元帅…… 就是作他们军队的将帅,统领他们的兵力;他们没有提议立他为王,因为亚比米勒的作为已叫他们确信那样做是错的;他们也没有提到让他作士师,因为他们眼前只想应付当前危急;并且士师不是百姓拣选的,乃是神兴起的,这尊荣后来才临到耶弗他。 “好与亚扪人争战”;他们是盼望凭着判断、勇敢和成功去打仗;他们这样请求,不是为免自己参战,乃是要得着一个精于军务的人作首领,教导他们战事,按着正轨带领他们,并用自己勇敢的榜样激励他们。

第7节 士师记 11:7 耶弗他对基列的长老说…… 他回答他们的请求;他虽然并不推辞与他们一同作战,却认为此时应当借机责备他们从前对他的无情。 “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出离父家吗?”看来这些长老中至少有些就是他的弟兄;因为除了他们,还有谁会恨他,并因恨他而把他赶出父家呢?他们在基列长老中也并非不可能,考虑到他们的家世便可知。诚然,城中的官长也许曾协助耶弗他的弟兄赶逐他,或至少纵容此事;而按耶弗他的看法,他们本该保护他,确保他得公道;因为即便他是私生子,也应得供养。 “你们遭遇急难为何到我这里来呢?”这话表明,使他们来求他的,不是爱与尊重,而是不得已;既然他们曾这样恶待他,就无理指望他还顾念他们。

第8节 士师记 11:8 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 这是对他异议的回应。 “现在我们到你这里来”;就是承认曾亏负他,并且后悔,此番回来便是证据;他们来,是要除去先前加在他身上的羞辱,借着尊荣他,立他作首领。 “是要你同我们去,与亚扪人争战,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他们来,不只是带他回本地去抵挡亚扪人,保卫本国,也是要他作独一的统治者;不是管理全以色列,而是管理住在基列地、约旦河外的各支派。除此之外,他们不能应许更多;虽然耶弗他后来竟作了全以色列的士师。尽管以色列律法规定,私生子不可入会众,也不可任公职;雅典人也有法律说,若人不是父母双方皆为公民所生,就当算为私生子,不得有分于政权。见士师记 11:2。i Aelian. Var. Hist. l. 6. c. 10. l. 13. c. 24. “Suidas in voce” δημοποιητος.

第9节 士师记 11:9 耶弗他对基列的长老说…… 因想到从前他们怎样待他,以及他自己背负的名声,又想到人情善变,用人之时一过就转脸,所以愿与他们立稳妥的条件。 “你们若领我回去,与亚扪人争战”;就是说,若他同意随他们回去,为他们打仗。 “耶和华若将他们交在我面前”;他把得胜的盼望寄托于耶和华,不倚靠自己的胆量勇力和军事才能。 “我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不仅在战争期间作军队元帅,也要在战争结束后作他们的首领。

第10节 士师记 11:10 基列的长老对耶弗他说…… 他们同意了他的条件,不但给了口头保证,而且起了誓。 “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证,我们若不照你的话行,愿祂鉴察”;就是使他作他们的领袖。他们诉诸全知的神,请祂见证他们所立的约,并指着祂起誓必履行;若不履行,就愿耶和华为此向他们追讨,以某种方式惩罚他们违背这约和誓言。约拿单他尔根作:“愿主的道在你我中间作见证。”

第11节 士师记 11:11 于是耶弗他同基列的长老回去…… 从陀伯地回到他的本乡基列地。 “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领袖,作元帅”;确认并坚立长老所应许他的,并由众人一致推举,任命他作军队统帅,也作他们的治理者。他们这样做,虽然他是妓女的儿子;按申命记 23:2 的律法,这样的人本不可作民间官长;但这是紧急情形,而且无疑他们是受主引导,主能豁免自己的律法。再者,在他们定下任何具体人选之前,已经议定:谁先起来攻打亚扪人,谁就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所以当他们在米斯巴聚集时,就按他们自己的表决和定令受约束,很可能他们在那里求问主,并在祂引导下行事,士师记 10:17。下面这句话表明此事在那里又得了确认。 “耶弗他在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以色列会众聚集在那里,撒母耳和金基都说,舍基拿即神圣威荣也在那里居住;不是约书亚记 11:3 所说的米斯巴,而是约旦河东、基列地的米斯巴。总之,这是严肃的聚会,主在那里;耶弗他就在主面前复述他与基列长老之间的一切经过,并且无疑也向神祷告,求祂表明认可并坚立他们的约,又赐他成功去攻打亚扪人。

第12节 士师记 11:12 耶弗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 如今他既被立为约旦河外众支派的独一首领,就以其身份行事,差使者去见亚扪王,要知道他侵入以色列地的缘故;他愿意以和平方式调停,避免流血。在这事上他显明自己是善人,与勇士并不矛盾。 “你与我有什么相干?”就是:你为何侵入我的地,扰乱我的民?我或他们做了什么给你这种借口? “竟来攻打我的地呢?”他以首领的口吻说话,显出他关心本国福祉,并决意维护其权利与自由。

第13节 士师记 11:13 亚扪人的王回答耶弗他使者说…… 经文没有说这亚扪王是谁,但他确实回了话,大意是: 他所以侵占此地、把战争带进来,是因为“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时夺了我的地”;不是刚出埃及时,而是在三十九年多以后,就是他们进迦南之前不久。他们所夺的地其实不是亚扪人的,而是在亚摩利王西宏和噩手中;不过在西宏征服以前,这地原先曾在摩押人和亚扪人手里,而他们或为联盟,或同属一王,所以现在亚扪王代为索取。 “从亚嫩河直到雅博河,直到约旦河”;亚嫩河是摩押与亚摩利人的边界,雅博河是亚扪人的边界,民数记 21:13。所声称之地南界是亚嫩,北界是雅博,西界是约旦河,东界则是旷野,见士师记 11:22。 “现在你要好好地将这地归还吧”;这就是他要求或提出的和平条件;若不如此,就不能避免战争。

第14节 士师记 11:14 耶弗他又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 他愿尽力给对方一切解释,若可能,也愿与他和睦,避免流血。

第15节 士师记 11:15 对他说…… 借着使者说:“耶弗他说”,用的是以色列治理者庄重的语气。 “以色列并没有夺取摩押地,也没有夺取亚扪人的地”;神曾吩咐他们不可夺取这些地方,他们也确实没有夺取任何属于这些国家,或当时在这些国家手中的地,申命记 2:9。他们所夺取的是西宏和噩手中的土地,那地乃是他们征服得来的,因此已不再属摩押或亚扪。

第16节 士师记 11:16 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的时候…… 是为去迦南地;那地高于地势低洼的埃及。k χθαμαλος αιγυπτος Theocrit. Idyll. 17. ver. 79. “经过旷野到红海”;这不是指他们刚出埃及时走到红海,那时他们确曾来到以倘旷野边缘,到红海,在海中如行干地,进入书珥旷野、汛旷野和西奈旷野;后来离开西奈山后,进入巴兰旷野,在那里住了三十八年。这里所指的正是那片旷野;他们经过那里,来到红海边的以旬迦别,民数记 33:35。 “来到加低斯”;不是打发探子去的加低斯巴尼亚,而是以东边界上的加低斯,后来他们从那里打发使者去见以东王,如下文所说。

第17节 士师记 11:17 以色列人打发使者去见以东王…… 其事可见于民数记 20:14 以下。 “说:求你容我从你的地经过”;就是从南到北穿过以东地,按雅基的说法,这是去迦南最近、最短的路。以色列人非但没有侵占别人产业,甚至连经过别国土地也不肯未经许可;他们谦卑求准,并应许不伤害任何人,路上所吃所喝都愿付价。 “以东王却不应允”;拒绝他们从本国通过。 “又照样打发人去见摩押王,他也不肯”;不肯让他们通过他的地。雅基说,摩押地在以东地尽头,位于其西,并在迦南之南。虽然我们别处未读到他们差使者去见摩押王以及他拒绝的事,但此事并不值得怀疑。犹太释经家说,摩西在申命记 2:29 已清楚暗示:“住西珥的以扫子孙和住亚珥的摩押人怎样待我”,他们解释说:以扫子孙既不容以色列经过其地,摩押人受同样请求时也同样不容。 “于是以色列住在加低斯”;安静和平地住着,并未强行通过这两国,只在加低斯暂住,考虑该走哪条路,并等候神的指引。

第18节 士师记 11:18 后来他们经过旷野…… 就是沿着以东边界的巴兰旷野。按雅基所说,他们从西往东,沿着以东和摩押的南界行走。 “绕过了以东地和摩押地”;即绕过以东全南境与摩押全南境,向日出之地去,正如民数记 21:11。 “在亚嫩河那边安营”;按雅基说,亚嫩河在摩押地东端,从那里开始就是西宏和噩的国土。 “并没有进入摩押的境内”;可见他们远不是想从摩押王手里夺地,虽然摩押待他们不好。 “因为亚嫩河是摩押的边界”;它分隔摩押人与亚摩利人,民数记 21:13

第19节 士师记 11:19 以色列人打发使者去见亚摩利王西宏,就是希实本王…… 希实本是他的京都,有王宫和朝廷,所以特别提到;并且此城原是他从摩押人手中夺来的,也正是当时争议之地的一部分。以色列人打发使者时,西宏不但占有这地,而且以此为其王都,故被称为那地的王。 “以色列人对他说:求你容我们从你的地经过,到我们自己的地方去”;即到迦南地去。至高者为万民分地时,已为他们预备并保留了那地;主也应许给他们的列祖和他们自己,并赐给他们,因为祂是统管万有的主。以色列人所求于西宏的,只是从他的地经过前往那地,也像对以东王一样作出同样应许。其事见民数记 21:21

第20节 士师记 11:20 西宏却不信任以色列人,不容他们从他的境界经过…… 因为怕他们占据他的国土不还;他越发惧怕,也许因为知道自己的百姓是迦南七族之一,而以色列人正要去得那七族之地,并毁灭他们。 “西宏却招聚众民”,在某地集合武装,然后以敌对姿态出到旷野攻击以色列人。可见他才是先动手的,因此以色列不该受责备;他们不但正当自卫,而且战胜之后占据其地也属合理。 “在雅杂安营,与以色列人争战”;双方在那里交锋,胜利归于以色列。见民数记 21:23

第21节 士师记 11:21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将西宏和他的众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 既然西宏、他的百姓和国土,都是因耶和华赐胜而落在以色列手中,那么他们对现在争议之地便有神所授予的权利。 “以色列人就击杀他们”;照着神吩咐灭绝迦南七族之一的亚摩利人,申命记 7:1。 “这样以色列就得了亚摩利人的全地,就是那地居民的地”;藉着这次胜利,他们合法正当地拥有了当时属于亚摩利人的全地;那时居住那地的是亚摩利人,并非别人,因此亚扪人对其毫无权利,也直到如今才提出要求。

第22节 士师记 11:22 他们得了亚摩利人的全境…… 且安然享有,无人质疑其权利,也无人争辩其地契,更无人扰害他们。 “从亚嫩河到雅博河”;这是南北的长度,从摩押边界亚嫩河直到亚扪边界雅博河,所以并不包括当时属于摩押或亚扪的任何地方。 “从旷野直到约旦河”;这是东西的宽度,从阿拉伯旷野直到约旦河。

第23节 士师记 11:23 这样看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祂百姓以色列面前赶出了亚摩利人…… 这是祂所行的,不是以色列人自己的作为;是祂赶出了亚摩利人,把他们的地交给以色列人,所以他们凭着正当凭据享受这地。 “你竟要得他们的地吗?”以色列人因神赐福于他们的刀兵而征服所得、并由神为他们安定下来的地,你反而要占有吗?难道是他们打下来,给你去占吗?是他们的神把这地交在他们手里,好让他们转交给你吗?是他们为你收复失地、使你重新得着吗?岂不是他们为自己而战,而他们的仇敌和土地因此落在他们手中,并按列国通行之理归他们所有吗?你又怎能盼望占有呢?有何道理呢?

第24节 士师记 11:24 你的神基抹给你的地,你不是得为业吗?…… 基抹是摩押人的偶像,见民数记 21:29;这使一些人认为,当时这亚扪王也兼作摩押王,所以也坚持那原属摩押的一部分地方应归还他,正如原属亚扪的地一样。既然他们现在所住的地,以及他们失去的一些地,原也是从别人手里夺来的,申命记 2:10,且他们把这归功于自己偶像的帮助,并以为那地是偶像所赐之业;耶弗他就在他们自己的原则上与他们辩论,以小喻大。 “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面前所赶出的人,我们就必得他们的地”;我们藉征服所得、并由耶和华我们的神赐给我们的地,当然不比你们自以为你们偶像所赐给你们的地更少权利。无论如何,我们既如此得着,就决意占有并守住。

第25节 士师记 11:25 难道你比摩押王西拨的儿子巴勒还强吗?…… 这论证似乎加强了一种推测:当时这王也是摩押王,而巴勒是其前任之一。耶弗他是在问:你自以为比他更有智慧、更懂得什么是自己应得的吗?还是你比他对争议之地有更好的权利,或额外的根据?还是你以为自己更有能力夺回原属你的地方? “他曾与以色列争竞吗?”因以色列夺了从前属于摩押、后来为西宏所得之地,他曾向他们索要过吗?曾提出争辩、诉讼吗?完全没有。 “或曾与以色列争战吗?”若是为这缘故,也没有;他只请巴兰咒诅以色列,并设法保卫自己所占有的国土,因为见以色列离他很近而觉得危险;但他从未以“以色列承受了从西宏和噩所得之地,伤害了我”为借口来与他们争战。

第26节 士师记 11:26 以色列人住希实本和属希实本的乡村…… 希实本是主要城邑,原属摩押人,后来被西宏夺去;西宏被以色列打败后,这城落在以色列手里,从那时直到如今,他们都住在那里和邻近的城邑中。见民数记 21:25。“又住亚罗珥和属亚罗珥的乡村”;这是另一座城及其村庄,也是那时一并夺来的,自那以后一直由以色列人居住,后来甚至由迦得支派重修;它靠近亚嫩河。见民数记 32:34。“并住沿亚嫩河一切的城邑”;这些城邑都在那条河旁,那河分开摩押与亚摩利国。“以色列人住了三百年”;在这期间,无论摩押王巴勒,还是他的后继者,都从未对这些城邑向以色列的权利提出异议,也没有因这些城邑向他们发动战争;以色列人就这样平安地享有它们长达三百年。

犹太年代表如此计算:约书亚治理以色列二十八年,俄陀聂四十年,以笏八十年,底波拉四十年,基甸四十年,亚比米勒三年,陀拉二十三年,睚珥二十二年,再加上亚扪人压制以色列十八年,连同耶弗他的六年,刚好三百年。照此算法其实差六年,但因为相近,所以用了整数。“你们为什么不在那段时间把这些地收回去呢?”意思是:若你们真有权利,早该在很久以前提出要求并设法收回,而不是拖到现在。因此耶弗他在这里提出时效上的抗辩;久而久之,此理应当成立,否则世界必充满无穷争端,列国永无宁日,各国也不能确知并安享其自己的疆域。z Seder Olam Rabba, c. 12. Vid. Jarchium & Kimchium in loc.

第27节 士师记 11:27 这样我没有得罪你…… 我没有伤害你,没有亏负你什么,也没有从你手里夺去你国中的任何地方。这是耶弗他代表他所治理的全以色列说的。 “你反倒攻打我,恶待我”;意思是,你并无公义理由向以色列开战,反而行了不义之事。既然此事不能和平解决,只能诉诸刀剑,他便把案件交给主,并向祂申诉。 “愿审判人的耶和华”,就是全地的审判者,全知的神,知道万事,知道每件事的是非,知道真理与公义在哪一边。 “今日在以色列人与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并不是说他盼望争议就在那一确切日子了结,而是从现在起,主将藉着把成功赐给在这争战中有理的一方,显出祂的判断。

第28节 士师记 11:28 但亚扪人的王不肯听耶弗他打发人说的话。 他不理会耶弗他的论证,至少不愿显出自己被说服,也不理会他向大而可畏的耶和华所作的庄严呼吁。

第29节 士师记 11:29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 就是能力的灵,照他尔根所说;也是刚强的心志、非凡的英勇和胆量,并为神、为以色列、反对仇敌的热心。这种灵常赐给那些被主非常兴起作士师、拯救者和解救者的人。因此,耶弗他既先前已被百姓选为约旦河外各支派的元帅和首领,如今又被主兴起并装备作全以色列的士师;耶和华的灵临到他,便是充分的凭据。 “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就是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所属之地,至少是从他当时所在直到亚扪人之地的那一带。 “又经过基列的米斯巴”;这地在基列或迦得支派之地的北面。 “从基列的米斯巴直往亚扪人那里去”;他没有等亚扪人把战争带到基列地来,反而先发制人,把战事带入亚扪人的地。由此看来,虽然亚扪人先前曾在基列安营,士师记 10:17,但因某种缘故后来已撤营,退回本国;不过他们仍威胁以色列,并继续备战。

第30节 士师记 11:30 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 是在他出发往亚扪地与他们交战以前;他盼望这样敬虔的心态会蒙耶和华垂顾、悦纳,并使他的事业得成功。 “说:你若果然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虽然他确信自己的事业公正,也确信自己蒙召去打这仗,但他心里似乎仍有一点不十分确定,至少对结果未完全笃定。

第31节 士师记 11:31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 若“迎接我”这句话是有意加上的,那么所指的只能是人,是儿女、仆人,或别的人;因为别的活物不会带着迎接他的意思出来。但若这是从事情结果上说,指任何可能遇见他的东西,而不是有意来迎接,那么也可包括别的活物;不过必是首先出来的那一个,正如武加大译本所说,否则那时许多东西都可能出来。 “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就是自己平安,并且已战胜亚扪人,为以色列恢复太平的时候。 “那就必归耶和华”;要归给祂,供祂使用,或按赎价赎回,以其价值服事祂。 “我也必将它献上为燔祭”;就是说,若那对象是律法许可献上的,如牛、羊、公绵羊或羔羊。有些人把这句话分开读:“或我必将它献上”等等;即它或者照律法中人或物所当有的方式归给耶和华,或者若适合献祭,就当作燔祭献上。约瑟、金基、大卫金基、Ben Melech、亚巴宾内等人都如此解释;但也有人反对这种分读,说用一个较一般的句子和一个较具体的句子来分成两个独立陈述,并不妥当,也显得可笑。

第32节 士师记 11:32 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 正如士师记 11:29 所说,在他许了上述之愿以后。 “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两军会战时,胜利在耶弗他这一边;主与他同在,赐他成功,因此这一切理当归功于主。

第33节 士师记 11:33 他就大大击杀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 亚罗珥是在亚嫩河边、摩押边界附近的一座城,申命记 3:12。 “直到米匿”;这地方似乎以小麦闻名,以西结书 27:17。David de Pomis 说,那是出产上等麦子的地方。耶柔米说,在他那时代,人们仍能看见一个叫 Mannith 的村庄,离以实本或希实本四罗马里,通往非拉铁非的路上。约瑟夫称其为 Maniathe,也有人以为它就是托勒密所记阿拉伯彼特拉境内的 Anitha。 “共二十座城”;就是他追击并攻取的城邑数目。 “直到葡萄园的平原,大大杀戮他们”;或作亚备勒基拉明。耶柔米说,在他时代还可见一个叫 Abela 的村庄,种满葡萄园,离非拉铁非七罗马里。 “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以致他们再不能压迫以色列。a Tzemach David, fol. 81. 3. b De loc. Heb. fol. 93. E. c Antiqu. l. 5. c. 7. sect. 10. d Geograph. l. 5. c. 17. e De loc. Heb. fol. 88. K.

第34节 士师记 11:34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 那里正是他从前在耶和华面前陈明自己与基列长老所说之话的地方,也是他出发去攻打亚扪人的地方;如今他战胜归来,也回到那里。看来他在米斯巴有家,家人也住在那里;因为他既从陀伯地被请回来,便把家属带来,安顿在米斯巴,自己则出征攻打亚扪人。“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她与一群年轻女子同行,手拿鼓作乐,边走边舞,表示她们为他战胜亚扪人而欢喜,并向他道贺。“她是他的独生女”;因此格外为他所爱,他一切关于后裔的盼望都寄托在她身上。“此外无子无女”;有人读作“她没有儿女”;意思是她若因这愿而被处置,不论如何理解,都将无后而死。但希伯来文作“他自己没有”;就是他没有别的儿女。

虽然他后来娶的妻子或许从前夫得有儿女,在耶弗他家中长大,好像他的儿女一样;但那些并非他亲生,不是他自己所出的。他除了这个女儿再无别人,因此这试炼对他越发沉重。据斐罗说,她名叫 Seila。f ממנה Targum apud Kimchi. Vid. Masoram in loc. “ex ea”, so some in Vatablus. g ממנו “ex se”, Pagninus, Montanus, Junius Tremellius so Noldius, p. 614. No. 1641.

第35节 士师记 11:35 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 因为她是第一个映入眼帘的人,且站在拿鼓跳舞的童女们前头。“说:哀哉,我的女儿,你使我甚是愁苦”;使他精神沮丧,极其低沉,几乎如我们所说要跌入地里。方才他还凯旋而归,众民欢呼,正处荣耀巅峰,被人高举,或许心里也略有自得;忽然一见女儿,心志便大受打击,几乎支持不住,甚至要昏倒死去;他一切尊荣仿佛归于尘土,于他都成了虚空。“你也成了叫我愁苦的人之一”;或作:你在使我受苦的人中,并且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他曾受弟兄之苦,被赶出父家;也曾因要制服亚扪人而受战争之苦;但如今最苦的,就是这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儿。照他的愿,他要失去她,于是从她而来的一切未来安慰、盼望和指望都失去了;因此他把她列在使他受苦的人中,并且放在最前。

“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但心里起意,更是口里明说了。“不能挽回”;就是不能撤回。他自以为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必须履行;无论此愿具体为何,他在这事上的观念看来都有错误。若他的愿是要把女儿献祭,如有人所想,他并无此义务,因为这与神的律法相违,也是神所憎恶的;而且,凡归给主或奉献给主的,按律法都可以赎回,女子的赎价是三十舍客勒,利未记 27:2。若他的愿只是要使女儿与男人隔绝,永不出嫁,那么照犹太民族神和人的律法,父母也并没有这样辖制儿女的权柄。所以无论怎样,他所该做的是为这轻率之愿悔改,在神面前自卑,而不是履行它,以罪加罪。

第36节 士师记 11:36 她对父亲说:我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 “若”字可以不译,因为原文并没有;她父亲既然已告诉她自己向耶和华开了口、许了愿,也必向她说明那愿是什么,虽然经文未明说。她知道这愿与自己有关,因为事情的结果已落在她身上,后来她的请求也证明这一点。 “就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吧”;这是儿女顺服父亲的一个非凡例子。也许她与父亲一样,错误地认为这愿不能更改;因此她一方面出于敬虔的心,一方面出于儿女本分,才这样说,并且接着说: “因为耶和华已经为你向仇敌,就是亚扪人,报仇。”她具有这样的公共精神,也对神的良善满怀感恩,因为神赐下对以色列仇敌的胜利,把百姓从他们手中救出,并向他们施行报应;因此她不顾自己将如何,反而愿所许的愿得以成就。

第37节 士师记 11:37 又对父亲说:求你容我这件事…… 她只向父亲求一件恩惠,并且认为这并不违背所许的愿。“容我去两个月”;她求在愿实现以前,给她这一段时日。她之所以敢望父亲答应,一是因为愿中并未规定履行日期,二是她所求的时间不长,三是她所求的目的也不无道理。“让我上山去,和同伴哀哭我的童身”;或作“登上山去”。耶弗他的家在米斯巴,位置比那些山更高;或者如金基和 Ben Melech 所说,在米斯巴与山地之间有谷,她先下到谷中,再上山,见士师记 9:25。她选择山中作为居所和游行之地,因为那里最适宜退隐和独处;在那里她可以专心默想、祷告,并与同去的童女交通,因而更被带到顺服父亲旨意和她所认为之神旨意的地步。“哀哭我的童身,我和我的同伴”;就是她的童女同伴。

她和同伴在这段独处时光中所要思想的,正是这件事。更可能因为这正是愿中的内容:既然她是童女,就要一直如此。如此一来,她不能成为增添以色列人数的快乐器皿,也不能作弥赛亚家谱中的祖先;在那些时代,无后而生、无后而死,被看作极大的苦楚和羞辱,因此值得哀哭。h וירדתי על ההרים “et descendam super montes”, Pagninus, Montanus; “descendamque ad montes”, Tigurine version.

第38节 士师记 11:38 耶弗他说:你去吧…… 他立刻答应了她的请求。 “就打发她去两个月”;正如她所求的。 “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的童身哀哭”;共两个月。犹太释经家提到他们中间一位作者的寓意解释,说“山”指公会,她本想去那里,也许他们能为这愿找到解除的途径;但那时以色列是否已有这样的法庭都成问题。即便有,若她或她父亲去求问,在此情形下祭司也必会指出当如何行,尤其若这愿涉及献女为祭;就连若仅仅涉及她的童身,她父亲也无权强令她如此。所以毫无疑问,当取字面的意思。i Tanchuma.

第39节 士师记 11:39 两个月满了,她回到父亲那里…… 她所求并非为逃离父亲之手;她既做完自己计划做的事,到期就回到父家,把自己交给父亲。“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但他究竟怎样行,是个难题,不易断定。有人认为他确实把她献为祭,这是出于对利未记 27:29 的误解;他们解释说,耶弗他长期过军旅生活,住在偏远地区,又处在以色列偶像崇拜空前盛行的时代,连将儿女献给摩洛这样的支派也必然流行。耶弗他也许以为,虽然异教那样做有罪,但把这样的祭献给耶和华或许蒙悦纳;尤其在他看来,自己的愿已把他捆住。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例子是否鼓励了他,无法断言。持此见解的有约瑟夫、他尔根作者约拿单·本·乌西雅,以及其他一些犹太作者;基督教古代许多教父和近代许多不同宗派作者也持此说。

有人甚至认为希腊神话中伊菲革涅亚的故事,即 Capellus 所说与“耶弗他之女”同名的 Jepthigenia,被她父亲亚伽门农所杀,因与本处有许多相似情节,就是取材于此。类似的故事也见于克里特王伊多墨纽斯:他在特洛伊毁灭后回国途中遇风暴,许愿若得救,就把回国后首先遇见的人献给诸神;结果第一个遇见的是他儿子,于是便献了他;或如另一些人说,他本要如此,却被国民阻止,且因此被逐出国。但也有人认为,耶弗他“照愿而行”的意思,是把女儿关起来,使她与男子隔绝,终身不嫁,所以经文才说她“哀哭童身”。金基和 Ben Melech 说,他在城外为她建了一所房子,使她独居,不认识男人;父亲供养她,要她终身如此。亚巴宾内甚至认为,罗马教会修女院的做法就是从这里学来的。

Ben Gersom 也把这愿解释为:把她从男子中分别出来,奉献给神服事。许多基督徒释经家也持此说。然而,耶弗他并无权强迫女儿守终身童身;他的愿也并未把他束缚到那地步。因为奉献给主的人,并不因此必须禁绝婚姻;我们在那些时代看不见修道生活的实例,犹太人中后来也没有。但既然他确实做了某件不当之事,而他以为这是愿所逼迫的,那么出于对他的宽容,人更愿相信在两害之中他选择了较轻的一害;因为若她被处死,就必须由官长、祭司,或耶弗他自己来执行,而这三种可能都不大可信。“她也没有亲近男子”;就是说,她从未出嫁,终身为童女而死。“在以色列中有个规矩”;他尔根补充说:“人不可像基列人耶弗他那样,将儿子或女儿献为燔祭;他没有去求问祭司非尼哈。若他求问祭司非尼哈,就必可按价赎她。”雅基也按利未记 27:4 如此说。

但按犹太人的说法,双方都顾惜体面:耶弗他以自己是王,不肯去见非尼哈;非尼哈以自己是大祭司、又是大祭司之子,也不肯去见平民;于是两边一僵,这少女就失去了。这里的“规矩”是引出下文。

k Antiqu l. 5. c. 7. sect. 10. l Bereshit Rabba, sect. 60, fol. 52. 3. Vajikra Rabba, sect. 37. fol. 176. 4. m De Voto Jephthae, sect. 12. n Alex. ab Alex. Genial. Dier. l. 3. c. 22. Servius in Virgil. Aeneid. l. 3. col. 693. in l. 11. col. 1634. o Bereshit Rabba Vajikra, ut supra. (l) Midrash Kohelet, fol. 81. 3.

第40节 士师记 11:40 此后以色列的女子每年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有人认为她们是为她的死哀哭,也有人认为是为她的童身哀哭。不过这里所用的字 p 也可以表示与她说话、同她交谈、安慰她,正如金基和 Ben Melech 所解,就是给她带消息,告诉她一些可解闷的故事,在她独居时使她心里舒畅。De Dieu 指出,这个字在阿拉伯语中有“称赞”或“赞美”某人某事的意思;而且在本书中似乎也确有此义,见士师记 5:11,“传扬”就是带着赞美和感谢,传扬“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因此,以色列的女子每年到耶弗他的女儿所在之处,称赞她,赞美她那种英勇的精神,就是她如此甘心顺服父亲的愿,又同时因以色列战胜仇敌而表现出那样的感恩和喜乐。

她们这样做,或者是在她生前、当着她的面,为要鼓舞她;或者是在某个公共场所,甚至在她死后,为纪念她、颂扬她。以彼法尼乌说,在他那个时代,在从前称为撒马利亚的塞巴斯特,人们把耶弗他的女儿神化,每年还为她守节。以色列女子这聚会,只要这习俗仍持续,便是一年四天;但究竟是连续四天,还是每季度一天,并不确定;后一种似乎更可能。

p לתנות “ad alloquendum”, Pagninus, Montanus; “ut dissererent”, Tigurine version; “ut colloquerentur”, Vatablus; “ad confabulandum”,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q Contr. Haeres. l. 2. Haeres.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