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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5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5 (part 1/2)

第 1 节 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基督先前在撒马利亚,那是四个月以前的事,见约翰福音 4:35;此后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加利利,医好了大臣的儿子,也行了别的大能之事;到了犹太人三个节期中的一个。有人以为是五旬节;也有人以为是住棚节;但更可能是逾越节,约翰福音 4:45 也是这样称呼,因为约翰在记述基督事奉中几次逾越节时非常细致。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这是照着神的律法,因为律法要求所有男丁都要在那时到那里朝见;他这样做,也显明自己顺服并遵行这律法,因为他理当尽诸般的义;他也借此得着机会,在那时从全国各地来的人面前讲论并行神迹。

第 2 节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市”字原文并没有;圣经和犹太人的著作里,也没有这样一个“羊市”的记载;并且在我们主的时候,羊和牛是在圣殿里卖的。因此,这里更应是指“羊门”,尼希米记 3:1 曾提到这门,羊就是从这里被带进城,进入圣殿。又有一个池子。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作“耶路撒冷有一个羊池”;阿拉伯译本也这样解;耶柔米称之为“牲畜池”f。耶利米书 31:39 的他尔根提到一个叫 בריכה עגלה 的池子,莱特富特博士译为“牛犊池”或“母牛池”;不过《伦敦多种语言圣经》和西班牙王圣经都把它译作“圆池”。

有人认为这里的毕士大池,就是犹太人所说耶路撒冷的大池;他们说 g:“希伯仑与耶路撒冷之间,有以坦泉,水由管道流到耶路撒冷的大池。”拉比便雅悯 h 也提到一个池子,说至今仍可看见,古人曾在那里宰杀祭牲,所有犹太人都把名字写在墙上。有人以为它这样命名,是因为献祭的羊在那里洗净;但这只能是在宰前或宰后。不是宰前,因为祭牲在宰杀前并不要求先洗;若在宰后,也只是洗净牲畜的内脏。为此圣殿中另有专门之处,称为 לשכת המדיחין,“洗濯室”;他们说 i,圣祭的内脏就是在那里洗的。所以,这池子更像莱特富特博士所说,是给不洁之人洗浴之用;并且由于下文所说的神奇功效,只有患病的人在某些时候来到这里。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称它为“施洗之处”,并都省去了“靠近羊门”这句话。它究竟在何处、为何物,不易断言。

它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照叙利亚、阿拉伯和波斯译本,这意思是“怜悯之家”“恩典之家”或“良善之家”;因为许多可怜的人在这里得了怜悯和医治。黑格西普斯 k 提到一个“毕士大”,罗马将军西斯提乌斯曾进去把它烧毁;按他的说法,那地方似乎在耶路撒冷城外,所以不是这里所说的地方;并且这里称作池子,虽然周围的建筑显然也同这池子共用一个名称。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误作“伯赛大”;特土良 l 也称其为伯赛大池。这里所说的“希伯来话”是 כתב של עבר הנהר,“大河那边之人的语言” m,即幼发拉底河那边,也就是迦勒底语;它与亚述语不同,亚述语被称为圣而蒙福的语言;前者是古提人或撒马利亚人所用的,后者则是律法书写成的语言 n。

旁边有五个廊子;即有顶的走廊,对那些躺在这里等候医治的病人十分方便,诺努斯也是这样理解。亚他那修 o 提到这池子本身在他那个时代仍然存在,虽然周围的建筑已经坍塌;达维莱 p 也记述说,至今仍留有五个“柱廊”的拱门和部分池盆。如今,这地方可以象征恩典之道、圣言的职事和圣礼:福音传讲之处,神的殿,可以称为毕士大,即怜悯之家;因为在这里,神借着基督白白的、主权的、丰富的、充足的恩典和怜悯被宣告出来,作为罪人盼望的根基和基础;神的怜悯,如同在恩典之约、基督的差遣、借着他成就的救赎、重生、罪得赦免,乃至从始至终整个救恩中所显明的,都在这里摆出来,使忧伤的心灵得安慰。既然这毕士大是个池子,古人中有人认为,它象征并预表洗礼;其神奇的功效被放在其中,是为使那即将施行的圣礼得尊荣并被人信服。

但洗礼并不是重生、归正、医治或洁净的媒介,反倒是这些事先于洗礼而有;因此,它更可以象征基督宝血的泉源,为污秽的罪人开启,使他们可以洗净,这血洁净一切罪,医治一切疾病;而这泉源是在怜悯之家中,借着圣言的职事开启的。或者,更好地说,这里所指的是福音本身及其施行;因为福音有时被比作众水和泉源,见以赛亚书 4:1约珥书 3:18。并且这池子在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又常常表征福音时期基督的教会,所以它很合宜地代表教会中的圣言职事。它靠近羊门,或说羊池,也不是没有意义的;这提醒我们:基督的羊,就是父所赐给他、他也为之受死、并必要招聚进来的那些羊所在之处附近,他就设立自己的道和圣礼,为要把他们召聚进来。

再者,既然有五个廊子,通向或毗连这地方,古人中有人以为这可指摩西五经中的律法;因为人在进入福音的光明、自由和安慰之前,是在律法之下,并在律法之工下的。正如躺在这些廊子里的人在那里得不着医治,照样,行为之约的律法之中也没有安慰、平安、喜乐、生命和救恩。

f De Locis Hebraicis, p. 89. L. Tom. III. g Cippi Hebraici, p. 10. h Itinerar. p. 43. i Misn. Middot, c. 5. sect. 2. Maimon. Beth Habbechira, c. 5. sect. 17. k De Excidio, l. 2. c. 15. l Adv. Judaeos, c. 13. m De Semente, p. 345. Tom. I. n In Chambers' Dictionary, in the word “Piscina”. o Vid. Gloss. in T. Bab. Sabbat, fol. 115. 1. Megilla, fol. 18. 2. & Sanhedrin, fol. 21. 2. p Maimon. & Bartenora in Misn. Yadaim, c. 4. sect. 5. Vid. Gloss. in T. Bab. Megillia, fol. 8. 2.

第 3 节 里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就是患病虚弱的人;他们象征那些在行为之约律法之下、尚未重生的人;他们因罪而衰弱,自己毫无能力,什么也不能做;既不能遵守神的律法,因为他们既无意志也无能力守律法,又不能为自己的违法赎罪;也不能把自己从律法的咒诅中救赎出来,更不能在自己灵魂里开始并推进恩典之工;甚至不能做任何属灵的善;连一个善念、一个善行,照所要求的标准,也不能有。瞎眼的;这些也可以代表天然状态中的人,他们对一切属灵之事都是无知且瞎眼的;对于在基督里的真认识神、借着他得救的道路、自己内心的灾病、罪极其可恶之处;对于神的灵及其在灵魂中的工作;以及福音真理的大能,他们都是瞎眼的。

瘸腿的,或“跛的”;这词有时用来指人在宗教事务上犹豫不决、摇摆于两种意见之间;有时也指圣徒的软弱和他们在宗教操练中的失足。这里则可用比喻表示天然人自己不能行走的无能;即不能到基督这里来得恩典与生命,因为若不是父吸引,没有人能到他这里来;也不能凭信心行在他里面。又说血气枯干的;就是他们的一个肢体或另一个肢体枯萎了:膀臂或腿枯干,筋缩短了,没有根本的湿润,也失去了生命之气自由运行的能力;这可以指出属肉体的人,就是属情欲、没有圣灵的人;他们缺乏神的恩典,没有信、望、爱、知识和敬畏神的心;没有神、没有基督、没有圣灵;处在无生命、无帮助、无盼望、将要灭亡的景况中。等候水动;就是下文所说的那事。

在护理中,这也是一件奇妙的事:许多未重生之人的心竟被引导来留心外在的恩典之道,守候在智慧的门口,观看在她门框旁边。

第 4 节 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这天使不是像哈蒙德博士所想的那样,是公会或祭司差来的使者;他有个奇怪的设想,说这池子是用来洗祭牲内脏的,而逾越节时祭牲极多,池水因混有内脏之血,就有了医病功效;公会所差的使者一搅动池水,谁立刻下去谁就得医治。但这里的天使乃是“主的使者”,正如武加大拉丁译本和贝扎的两份抄本所读;埃塞俄比亚译本也读作“神的使者”。这使者或者以可见的形态从天降下进入池中,埃塞俄比亚译本错误地译为“在池中洗澡”;或者百姓是从水异常的搅动和其后随之而来的神奇功效推断,必有天使降在其中。

这不是时时发生,而是在某个时候;或者像特土良所想,一年一次,在逾越节时;或者每个安息日一次,因为这时正是安息日;也可能没有固定周期,只是在一年中的某些时节如此,因此使百姓常常在此等候。并且搅动那水;使水来回翻动,涨起,冒泡,滚动,如同发酵一般。犹太人有灵扰动水的观念;他们提到某一泉源原有一灵居住,又有恶灵企图取代它;于是发生争斗,他们看见 ערבובייא דמייא,“水被搅动了”,并以为其上有血滴 q。叙利亚作者 r 有一个传说,说“因先知以赛亚的身体藏在西罗亚,所以有天使降下搅动那水。”当水搅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什么病,都得痊愈;由此看来,每到那时只医好一个人,就是第一个下水的人,特土良也是这样想的 s。

犹太人也把医治之效归于米利暗的井;他们说:“有一个患溃疡的人去提比哩亚海中沐浴;恰巧那时米利暗的井涌流出来,他洗了,ואיתסי,就得了医治。”t 如今,这天使可以代表福音的执事,因为这样的人在启示录 1:20 中被称为使者;他们蒙神呼召,被神差遣,把恩典的信息传给世人。福音借着这些人传讲,正可以由水的搅动来象征,正如天地海的震动一样;见哈该书 2:6,对照希伯来书 12:25。尤其当神的灵同在时更是如此;起初创造时,灵运行在水面上;同样,神的灵也借着圣言职事搅动人的心;当先知说预言时,枯骨中就有响声震动,这都是在某些时节发生的。因为正如福音的传讲有一定的时节,神选民的归正也更有一个固定、预定、指定的时候;他们是按着旨意被召,并且是在主所指定的时候。

如今,谁在福音传讲之下被赐能力出来到基督这里、并信靠他,谁就得医治脱离一切灵魂的病患,无论那些病患是什么;他们一切的罪都得赦免,他们的人被称义,并且在基督里得着永远的救恩。正如这医治不是由于水本身的天然功效,甚至也不是由于天使搅动,而是由于超自然的大能;照样,罪人的归正,虽然借着执事,借着他们所施行的道和圣礼,却最终是由于神恩典更高的大能;这大能按着他的时间,临到他所喜悦的人。q Vajikra Rabba, sect. 24. fol. 165. 2. r Vid. Hackspan. Interpr. Errabund. sect. 20. s De Baptismo, c. 5. t Midrash Kohelet, fol. 71. 4.

第 5 节 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他在毕士大池那里,在属于那池的五个廊子中的一个里。病了三十八年;经文没有说他得的是什么病;他是那些软弱病人中的一个,约翰福音 5:7 也是这样称呼他。有人以为他得的是瘫痪;虽说他病了这么多年,却不一定等候医治也等了这么久;不过,他确曾在这里等了一些时候,这从约翰福音 5:7 可见。至于这池中这种超自然的动静和神奇功效持续了多久,也实在无法确知。有人以为它始于尼希米时代,以利亚实修造羊门的时候;特雷梅利乌斯和尤尼乌斯在尼希米记 3:1 就这样解释。也有人以为是在基督降生前几年,并且大约就在这人初次患病的时候。特土良说 u,在基督以前,犹太地有一个治病的池子;伯赛大池(应作毕士大)对于医治以色列人的疾病很有用;但当他们因狂怒、凶暴并持续亵渎主名时,这池就不再有什么功效了 w。不过,它始于哪一年、准确终止于何时,他并没有说。波斯译本在这里加上“并到了一个连动都不能动的地步”。u De Anima, c. 50. w Adv. Judaeos, c. 13.

第 6 节 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就是处在这样无助的景况中;并且知道他病了许久,或如埃塞俄比亚译本补出的“处在这种情形中”,也就是“在他的疾病中”;甚至在基督降生前七年就已如此,这显明基督的全知。这句话按字面可如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叙利亚译本所译:“他已经有很多时间了”;或如阿拉伯译本:“他已经有许多年了”;就是说他已活了很多年,现在是个老人。他病了三十八年,并且从约翰福音 5:14 看来,这病似乎是由某种罪、某种放纵的生活方式,也许是纵欲无度所引起的;所以他初次染病时也许已是中年,如今必然年纪很老了。他对他说:“你要痊愈吗?”这问题并不是怀疑他是否愿意,因为若非愿意,他何必躺在那里等候?而是部分为了激起这人对医治的盼望,也使众人留意这件事。也可能他的意思是:你愿意在今日,就是安息日得痊愈吗?或者:你信不信你要借着这方式,或借着我,得痊愈呢?

第 7 节 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先生”是犹太人常用的一种礼貌称呼,尤其是对陌生人。叙利亚、阿拉伯和波斯译本作“主啊,是的”,这是对问题的直接回答。我没有人;埃塞俄比亚译本作“没有人们”;他没有仆人,诺努斯也是如此理解,或者没有仆役侍候,能把他抱起来抬进池里;他是个穷人,而这样的人正是神喜悦借着恩典拣选并呼召的。水动的时候,把我放在池子里;就是说,当天使一搅动水时,立刻把他先放进去,在别人之前,因为只有第一个人才能这样得医治。但我正去的时候;就是缓慢地去,也许靠拐杖,或者尽他所能最好的方式去。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那人病得没那么重,或动作更敏捷。同样,在等候圣言职事的人中,有些人比别人更早来到基督面前,或更早被他的恩典呼召;有些人长期躺在这里,见一个又一个人来到基督面前,信靠他,承认他的名,被接纳进教会;而他们自己仍留在未蒙召、未归正的状态里。

第 8 节 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就是从你躺卧的床榻上起来,那床就在一个廊子里。这话所带着的能力,与叫拉撒路从坟墓里出来的话是一样的;从其在这人身上所产生的果效就可看见,因为这人本来是瘫弱、无力、无助的。

第 9 节 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那天正是安息日。……基督的话一说出,就有大能随着这些话,使这人恢复完全的健康;他一觉得自己全然好了,便立刻起来,拿起褥子来走了。这也可以表明罪人从罪的床榻上起来,背起十字架,或带着罪与死的身体前行,并照着他已经接受基督的样式,凭信心行在基督里。那天正是安息日;特别记下这一点,是为了下文所要说的事。

第 10 节 那些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他们看见他,无论是在原地,还是在街上走着、背着褥子,就这样对他说:今天是安息日,你难道不知道吗?你显然是忘了自己,否则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律法禁止人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见尼希米记 13:15。因为“从一处拿出或带入任何东西到另一处,被称为工作,而且是主要的工作之一”x;所以律法说“不可作工”,这种事也就被禁止。长老遗传中还有这样的话 y:“凡在安息日拿出任何东西的,无论用右手、左手、怀中,或 על כתיפו,‘在肩头’,都是有罪的;因为哥辖子孙就是这样抬运的。”特别又说 z:“凡在安息日卷起铜匠或补锅匠的床铺的,都该献赎罪祭。”那是一种折叠床,就是补锅匠及那些往来各城做工的人所用并随身携带的床,如注释所言;他们在安息日不但不可带着走,甚至连折起来都不可以。x Maimon. Hilchot Sabbat, c. 12. sect. 6. y Misn. Sabbat, c. 10. sect. 3. z T. Bab. Sabbat, fol. 47. 1. & 138. 1.

第 11 节 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就是那原先瘫痪、如今已痊愈的人回答犹太人:使我痊愈的那一位,对我说,拿起你的褥子走吧;这就是说,那位既有神圣能力使我痊愈,也就有权柄在安息日上作这样的安排,并吩咐这样行;他的命令就是足够的根据和权威,支持我所做的事。因为那为他成就这医治的,他断定必是从神来的;至少是一位大先知,在这一件事上也应当听从、顺服他,正如在别的事上一样。

第 12 节 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谁?”……他们怀疑是谁使他痊愈并给他这命令。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谁?他们丝毫不提这医治,因为他们不愿把任何荣耀归给基督,更不愿把这事传开;他们宁可让它被遮掩、隐藏、不受注意;却抓住他们以为可以用来羞辱和诽谤他的那一点。他们称他为“人”,是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甚至一个恶人,因为他竟吩咐人犯长老的遗传;虽然若只是普通人,绝不可能行出这样的医治。后来犹太人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对这医治本身挑不出毛病,只是在其上加一个“若”,却对吩咐那人拿褥子而行极其不悦:“若(他们说 a)他真行了医治,那固然好;但为什么还叫他拿起褥子呢?”答案可以是:为要显明他真的好了。a Vet. Nizzachon, p. 207.

第 13 节 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他从前从未见过基督,或许连听也没听过,所以不认识他;并且基督也没有给他机会与自己交谈,甚至连问他是谁都来不及;因为耶稣已经退去了;就是一行完神迹就立刻避开了。那里的人多;或作“离开在那里的人群”;并不是说他躲在他们中间,仍旧停留在那里不被发现,而是他穿过人群离开,往圣殿去,在那里他又找到了自己所医好的这个人,正如下节所说。

第 14 节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这也许就在同一天;因为他一回到家、放下褥子,很可能就立刻去了圣殿,在那里献上自己,参与那地方的敬拜,并为神赐给他的这大怜悯而感谢。耶稣对他说:“看哪,你已经痊愈了”;就是那伴随他多年之久的病已得医治;这医治实在奇妙,前面加一个“看哪”是很恰当的;这里只不但是惊叹的记号,也是要他留心下面的话。罪是一种疾病,它在人里面是原始的、天然的、遗传的;它像流行病一样,人人都感染,且感染灵魂一切的能力与机能;它令人厌恶可憎;它本身是致死且不能自医的,惟有大医生耶稣基督能医。神的选民也和别人一样受其困扰;当他们觉察这一点时,就来求基督医治,并且像这人一样得了医治。

因此他对这人说:“不要再犯罪”;这表明,正如身体一切疾病都是由罪而生,他的病也是如此;过去的日子已经足够让他行罪之路;并且他所领受的怜悯使他有义务谨慎防备罪,虽然他里面仍然会有趋向罪的倾向。我们的主并不是以为他以后能活得全然无罪,而是说他不该放纵自己在罪中,不该任凭自己顺着罪而活。照样,灵魂一切疾病都由罪而起;一个人归正之后,就不应像别人那样行,也不应再像自己从前那样行。虽说归正之后仍有趋向犯罪、背离神的倾向,但神的恩典教导人弃绝罪恶,活出公义;虽然不能设想他们竟能完全无罪无过地生活行事,但他们绝不应活在罪中,也不应像从前那样继续走罪的道路。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因为神能使更重的疾病、或更痛苦的患难临到他,比他先前所受的更甚;也能在今世或来世施行更重的刑罚。

若把这话用在好人、归正的人、蒙恩召并蒙基督医治的人身上,那么因罪而临到他的更利害之事,可能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神掩面的痛苦;因为对这样的人,神的同在就是生命,他的离开就是死亡。至于那些只是外表上承认信仰、仅有外在改良的人,若他们犯罪又退后,他们后来的景况就比起初更不好。

第 15 节 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他离开基督,也离开圣殿,并不是因不悦,或因反感基督对他说的话,而是因为他极其欢喜,已经找到自己那位仁慈的恩人和医生;于是或者去了毕士大,就是神迹发生、也有许多人聚集的地方,在那里或许能遇见那些曾问他为什么拿褥子、是谁叫他这样做的人;或者更可能是去了公会;见约翰福音 5:33,对照约翰福音 1:19。并告诉犹太人;就是那大议会的成员,祭司长、文士和长老,他们本有责任辨别谁是先知、谁自称弥赛亚。说使他痊愈的是耶稣;就是拿撒勒人耶稣,那位因其教训和神迹而被众人议论,且被认为可能是弥赛亚的人。他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恶意,要控告并指证基督为犯安息日的人,因为这对他的恩人来说将是极其忘恩负义,甚至野蛮、兽性、魔鬼般的行为;而是出于善意,为要使耶稣得着这医治的荣耀,也使其他受苦的同类知道,应当到哪里、向谁去得帮助;尤其是要使公会因此被引导,相信耶稣是弥赛亚,并宣认、拥护他为弥赛亚。他的目的善良,这从一点可知:他说的是“使我痊愈的是耶稣”,却没有说是耶稣叫他拿起褥子行走;而犹太人所挑剔的,正是这后一点,并不愿意听见医治本身。他以感恩的心向他们指出这个神迹,为的是尊荣那位医生,也叫人知道他实在就是他所是的那一位。

第 16 节 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事。……他们用舌头逼迫他,辱骂、毁谤他,说他犯安息日、废掉律法,是个有罪的恶人;并且想要杀他;或者用暴力,煽动那些打着宗教名义行凶的一类狂热分子去攻击他;或者更可能是用司法的方式,把他传到公会前,要因犯安息日而判他死罪,因为摩西律法规定犯安息日者当死。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事;因为他在安息日医好了这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又吩咐他拿起褥子背着回家。这件事激起他们如此大的愤恨,以致不仅用言语逼迫他,而且想要夺去他的性命;除了流他的血,没有什么能满足他们。

第 17 节 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当他被传到他们面前,被控犯了安息日时,他这样为自己辩护:我父做事直到如今;那是我的父,不是照创造或收养说,而是照本性说。虽然他在第七日结束了一切创造之工,并从所做的工中安息;但他并没有完全停止工作,而是直到如今,安息日也和别的日子一样,仍在作工:托住并治理世界,使各类受造物延续存在,维持万物生存;为它们预备所需,把护理的恩赐分给它们;使日头照耀,雨水降在地上;并看顾、保护甚至最微小的受造物,更何况是人,更何况是他自己的百姓。

我也做事;或如叙利亚和阿拉伯译本所作,“我也同样做事”;意思是,我与父一同作工,作为同工的原因参与护理之工、参与世界治理、托住其中万有、扶持大地的柱石、使万物联结并维系一切受造物;或者,我也是效法他,在安息日向人的身体和灵魂行善,因为我是安息日的主。我所做的不过是我父所做的;既然没有人会说他在那日作工应受责备,那么我也同样不该受责备。犹太人斐罗也说 b:“神从不停止作工;正如火的本性是燃烧,雪的本性是冷却,神的本性就是作工。”他又把多数人所称为“命运”的,称作神圣的逻各斯,即圣言,并把护理中一切事务都归于这位圣言 c。b Leg. Ailegor. l. 1. p. 41. c Quod Deus sit Immutab. p. 318.

第 18 节 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他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他们越发决意要除掉他,更加下定决心,想方设法要成就此事;因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照他们所想是如此,其实他并没有真犯。若他们明白“神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这话的意思,就会晓得他向这可怜受苦之人所施的怜悯并没有犯安息日。而且他还称神为他的父;是他自己的父、他本有的父、按本性说的父,因此他自己也是按本性说神的儿子;他们是从他称“我父”,并宣称自己与父在神圣工作上同工,推知这一点的。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就是与神同有本性,同有完全的属性,作同样的工作。

因为他称神为自己的父,于是说自己是神的儿子;而“神的儿子”这说法,在他们那里乃是指一个神圣位格,这一点他们从诗篇 2:7 就可以知道;又因为他把与父相同的工作归于自己,所以他们正确地理解了他,知道他是在宣称自己与父平等。若他本意不是如此,而他们也不认为他称神为父只不过是像众人一样因创造,或像犹太人一样因收养,那么他们决不会如此恼怒;因为在这种意义上,他们自己也用这话。但他们理解他是宣称自己真正的神性,并与父完全平等;因此就在犯安息日之外,再加上亵渎神的罪名,并因这两项罪意图把他置于死地。照他们的规条,犯安息日的和说僭妄话的,都该用石头打死 d。d Misn. Sanhedrin, c. 7. sect. 4.

第 19 节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他们控告他亵渎神,因为他称神为自己的父,并把自己与神同等;而他的回答非但不是否认,也不是说明他们误会或曲解了他的话,反倒完全承认,并为此辩护:“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没有什么比这更确定了,这话完全真实可信;我就是那真理本身,是“阿们”,是诚信真实的见证者,我郑重地这样宣告: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也就是子不做、将来也不做任何离开父而单独做的事;即没有一件事不是与父有关的;他不做任何没有父知道和许可的事,也不做任何违背父旨意的事;他做一切事都是与父同工,因为他和父有同样的能力、同样的旨意、同样的本性,并彼此平等。

这话并不是表示子有软弱,或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作事;因为他曾用自己大能的话从无中造出万有,又用同样的大能托住万有;他亲自担当百姓的罪,并亲自除净他们的罪,又亲自从死里复活。但这些话乃是表达他的完全:他所做的、所能做的,没有一件是反对父、违背父旨意的。撒但说他自己的话;离开神的恶人也是自己行事,作与神性情和旨意相反的事;惟独子不能如此,因为他与神同一本性,所以从不离开父而行动,也不与父相反,乃总是与父同工,因此他所做的一切都不该受责备。

他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这不是说父先实际做出一件事,然后子照样跟着做,比如创造世界、取了人性、救赎人,或某一个神迹,好像他看见一件完成后才照着做;而是说,子与父同在,在父怀里,知悉父整个工作的计划,在父的本性与无限心意里,在他广大的旨意、谋略和设计中,看见父现在所作和将要作的一切,因此就作同样的事,或者照着那些旨意行事;这更显明并证明他们在本性上合一、在地位上完全平等,因为父心里没有一件事不是子所知道、所看见、所留意、并照此行出来的。犹太人斐罗也说 e,“父最古老的儿子”,他又称之为长子,“既被生出,就效法父,并且看着他的范型和原型,形成万类”;也就是说,他与神心意中原始、永恒的观念相交,并照此而行;若他不是与父同一本性、与父平等,就决不能如此。

此外,子借着与父同工而看见父所作的,因此他所做的无非是他看见父与他一同所做的。还可加上,这话也表明子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盲目的,而是按智慧并知识而做;正如父一样,他也是照着自己的旨意行万事。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子所做的正是父所做的同样工作,如创造、护理,以及治理教会和世界;而且他做这些事的方式也与父一样,带着同样的能力、同样的权柄;这就证明他与父平等,正是犹太人所明白他所宣称、并因此指控他的那一点;而他在这里强有力地坚持了这一点。叙利亚译本作:“父所做的事,子也做同样的事”;波斯译本作:“凡神所做的,子也照样做。”e De Confus. Ling. p. 329.

第 20 节 父爱子,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叫你们希奇。……父爱子;因为他是他的儿子,是他的形像,是他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他本体的真像;又因他与父同一本性,同有完全的属性,所以与父平等。并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给他看;这并不是说子原来不知道,因为他在父怀里,是神的智慧,是全知的神,知道万事;不但知道人里面的一切,也知道神里面的一切,甚至神深奥的事都知道。但这里说父把一切指给子看,是指父与子商议,把自己的计划向他交通,把他当作平等者,并且在自然之工和恩典之工中没有一件事是离开他而做的:和平、和好、救恩的计划是在他里面制定的;世界是借着他造的;神治理世界时也没有一件事不借着他。事实上,父借着做一切事而将一切事指给子看;并且借着子向人显明自己和自己的作为。

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他看;或说,父还要借着他作比这些更大的事:或者比创造之工更大,即救赎选民、借着他的义称他们为义、借着他的血赦免他们的罪、又借着他的灵和恩典使他们重生归正;这些每一件都比造世界更大。或者比旧约时代所做的更大,就是比把以色列从埃及救出来、领他们经过旷野、安置在迦南地、赐给他们律法和典章并在他们中间行神迹更大。因为基督把神的百姓从罪、撒但、世界、律法、死亡和地狱中救赎出来,传扬福音,浇灌圣灵,建立福音时代,这些都比那些更大;并且基督所行的神迹也比摩西或旧约中任何先知所行的更多、更大。

不过,这里更直接的意思似乎是:基督将要显给人看、并亲自行出比他现在所做的更大的神迹;他现在所做的是医治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并吩咐他拿起褥子行走;而更大的神迹,比如叫睚鲁的女儿从死里活过来,叫拿因寡妇的儿子在抬往坟墓时活过来,又叫已经死了四天的拉撒路活过来。叫你们希奇;这并不是这些更大工作被显给人看并由基督行出来的本意;这些工作的目的是要证明他的神子身份、他真正的神性、他真是弥赛亚,坚固跟随者对他的信心,并归荣耀给神;但这些工作的结果是,人有的因此惊奇而信他,有的因此惊愕而困惑。

第 21 节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这可以从属灵意义上理解,就是把死在罪中的罪人从罪死中兴起,进入恩典和圣洁的生命;这样理解更为合适,因为这里用的是现在时“叫……活着”,而不是“已经叫……活过来”。也可以从自然意义上理解,就是使身体死了的人复活、再活过来,如以利亚使撒勒法寡妇的儿子复活,以利沙使书念妇人的儿子复活。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无论属灵的意义,因他是复活和生命,是使人从道德性的死亡进入属灵生命之复活的主;那些死在罪中的人听见他在福音中的声音,就活了。或在自然的意义上,如上述睚鲁的女儿、拿因寡妇的儿子和拉撒路;并且在普遍复活时,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因他的声音和他权能的话出来,有的得永生,有的受永刑。

并且这一切都是“随自己的意思”;他按自己的美意使人活,在属灵意义上,就是使他所喜悦的人活过来,正如父所赐给他的人;他也必在末日照自己的美意使人复活得永生,就是那些交托给他、由他用宝血救赎、并由他用恩典呼召的人。如今,使死人活过来是全能大力的作为,而子像父一样以主权的方式施行这作为,这就显明他的真神性和与父完全平等。这里把死人复活表述为“叫……活着”,正如犹太人常说 תהיית המתים,即“叫死人活着”,来指复活一样。他尔根在撒迦利亚书 3:8 上也说:“在死人复活时,אחינך,‘我要使你活。’”又可参见耶路撒冷他尔根于创世记 29:26

第 22 节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就是说,不是离开子而审判;这又是他们平等的一个证明。因为父确实施行审判;他是全地的审判者,是在地上施行审判的神,也就是与子一同治理世界。旧世界受审判定罪,但不是没有子;子藉着圣灵,或按其神性,去向如今在监狱里的灵传道,就是挪亚时代那些不顺从的人。所多玛和蛾摩拉受审判毁灭,也不是没有子;因为是耶和华子从耶和华父那里降下火与硫磺,把那些城倾覆。以色列民受审判、常因罪受惩治,也不是没有子;因为有他同在的使者在他们前面行。父审判万人,称义并赦免他所喜悦的人,也不是没有子;而是借着子使他们得称义的公义,把那义归算给他们;如此他显明自己是公正的审判者,并且行事正直。末日他也要借着他所设立的子按公义审判世界。

因此,正如子没有一件事离开父,父也没有一件事离开子;这显明完全的平等。犹太人的公会里有一位官,称为 Ab Beth Din,即“审判之家之父”,审理案件、判断裁决属于他的职分。因此,雅歌 7:4 的他尔根说:“anyd tyb baw,即‘审判之家之父’,判断你的案件,在你百姓中是大有能力的。”这里是否有对此职分的暗示,可由人自行思想。但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既指他对教会和百姓的治理,尤其是在福音时代;他借着赐下福音时代特有的制度,如洗礼和主的晚餐,来行使这权柄;又借着制定律法、为自己的家定规章,因他是儿子,治理这家;并且设立合宜的职事在各教会中,在他以下施行这些圣礼,监督这些律法的实行,并赐给他们合宜的恩赐来胜任这些职分。

他也借着保护、捍卫自己的百姓脱离一切仇敌来行使这审判和治理,使他们在他的政权下安然居住。至于末日对全世界的普遍审判,也交给了他;那时神的儿子基督第二次来时,这事都由他来施行。他要使死人复活,使各人按着自己在身内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他要聚集万国在自己面前,大小都站在他的审判台前;他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如同绵羊山羊分开,把这等安置在右边,把那等安置在左边;他要审察各样行为和一切隐秘的事,显明自己是察验人心肺腑的,并且要向万人发出最公义、最决定性的判语。若子不是与父平等的神,他就绝不适合承受这样的大托付、担当这样的大工作,无论是教会的特别治理,还是世界的普遍审判;而这正是他先前所暗示、并在这里为自己辩护时所支持并坚持的。

第 23 节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这就是一切审判、权柄和能力交托给他的目的;就是叫人把当归给他的尊荣归给他。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叫同样的尊贵和荣耀归于这一位,也归于那一位;若他不是与父平等,这事就绝不该有,因为神不把自己的荣耀归给别人,见以赛亚书 42:8。诚然,并不是所有人都照着当得的方式尊敬父;外邦人虽对神有某种认识,却不把他当作神荣耀他;犹太人虽有关于独一真活神的外在启示,这是别国所没有的,却也极大亏缺,以致神抱怨说:“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见玛拉基书 1:6。基督徒所得的关于基督之父的启示更清楚,却也大大亏缺,没有把当归他的荣耀归给他。然而通常而言,人还多少尊敬父,虽然并不完全;父失去尊荣的危险,并不像子失去尊荣那样大。

原因在于:子本有神的形像,与父平等,但他既取了仆人的形像,成为人,就把自己神圣位格的荣耀遮蔽起来,使自己无佳形美容;因此,许多人甚至多数人便把他看作不过是个人。所以,照着神圣安排,那原本同样属于父和子的审判、权柄和能力,如今公开显明地放在子手中,好使他从众人,无论甘心不甘心,都得着当得的尊荣和荣耀。真信他的信徒甘心把这荣耀归给他:承认他的神性,信靠他,把自己的全部救恩和其中的一切荣耀都归给他,并敬拜他。到末日,万人都要尊敬他;他们将不得不如此;因为一切审判既交给了他,他又是万人的审判者,所以万膝都要向他跪拜,万口都要承认他是主,归荣耀给他,也归荣耀给父神;见以赛亚书 45:23。不尊敬子的;就是否认他神圣儿子的身份,或否认他真正的神性;贬低他位格或职分的尊荣;在救恩或顺服上对他毫无敬重的。

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因为父与子在本性和属性、能力、旨意、情感和作为上是如此合一,他们的利益和尊荣又如此紧密相连,所以对其中一位所加的羞辱,就反射到另一位身上。事实上,凡对成为肉身、并在职分中工作的子所行的一切不敬,也都严重地反映在那位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差他以人性来到世上、为百姓成就永远救赎的父身上;正如犹太人常说的一条规则:“人的使者如同其本人。”

第 24 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因为我就是阿们,是真实可信的见证者。那听我话的;这里所说的“话”就是福音;之所以这样称呼,一是因为它由基督讲说,并且首先由他开始传讲;二是因为福音所讲的正是他自己:他的位格、职分、工作,以及借着他而来的平安、赦免、公义、生命和救恩,都是福音的总纲和实质。这里的“听”,并不是指外在地听见而已;因为人可以听见却不明白;也可以在知识和理论的层面明白,却仍得不着下文所说的结果。这里所指的是内在地听见,就是属灵地明白,或对福音有经历上的认识;并且赞同、爱慕、喜悦它;能把它与非基督教训分别开来,感受到它在心中的能力,并以信心的顺服回应它。

因为这里借“听他的话”表达的,其实是对基督自己的信;基督就是福音之道的总纲和实质。与此相连的,是信靠差他来的神他的父;因为父与子同样都是信心的对象,这又进一步证明他们在本性上完全平等;见约翰福音 14:1。又信差我来者的;他没有说“信我的”,虽然按理似乎更应这样说;却说“信差我来者的”,即信父。因为拒绝基督、不接受他话语的人,也是在拒绝差他来的那一位;照样,听基督的话、接受他、信他的人,也是在接受并信差他来的那一位。并且,听基督的话和信基督的父所产生的果效和结果是一样的;这一点对证明他们完全平等并非小事。

这样的人就有永生;不但在神的旨意里、在恩典之约里、在基督手中、并在信心和盼望里有,而且按着福音的宣告,他对永生有权利、有凭据;并且他里面也有永生的原则,就是神的恩典,这恩典要涌流直到永生,是永生的开端并终于永生;他又有与永生相称的预备,也有圣灵这永生的质和凭据,并且必要得享永生。不至于定罪;无论原罪,虽然因原罪审判临到众人而定罪;还是本罪与过犯。因为虽然人人都当受定罪,但即便对这些罪发出无数定罪的判决,也没有一条能执行在那在基督耶稣里的人身上;而信他的人,就公开且显明地在他里面。原因在于,基督的死已成为防止一切定罪的保障;凡信他的人必不被定罪,反得拯救;并且虽然他会受审,却不会被定罪:他将站立在审判中,并且因基督的义,就是他凭信心领受为自己称义之义的那义,而得宣告无罪。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既是从道德性的死进入属灵的生,因为他原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如今被赐生命;也是从亚当后裔按着行为之约的律法本应承受的定罪和永死的刑下,转入按恩典之约所显明的称义状态;因为基督的义向他显明,他也凭信心领受;圣灵又在他良心上宣告称义的判语。所以,那原先在自己意识中按律法看来是个死人,如今却向神活着,且稳妥脱离第二次的死,不受其害。

第 25 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这里和前面一样郑重地宣告,是对同一真理的进一步阐明和证实,也是因上一节末了那句话而引出的,并且继续推进约翰福音 5:21 中关于他与父平等的论证。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这可以理解为身体的复活,并特指一些不久将要发生的个别实例;有些人将处在死人的状态中,基督的声音要带着大能,使他们听见而活,如睚鲁的女儿,他说“大利大,古米”时她就活了;拿因寡妇的儿子,他说“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时就活了;拉撒路,他呼叫“拉撒路,出来”时也活了;这些都充分证明他与那使死人活过来的神平等。

但更可能地,这里应当理解为属灵的复活;因为这种解释更符合上一节;而身体复活则在约翰福音 5:28 用了稍有不同的话语表达,并且似乎与这里区分开来。除此以外,那些个别死人复活的“时候”严格说来当时还未到;也不太恰当地可说他们“是死人”。还可加上,“听见的人就要活了,而且只是他们活”这一说法,更适合属灵意义。因此,这里的“死人”是指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他们与神隔绝,与神的生命疏远,神的形像在他们里面已经败坏;他们灵魂一切能力和机能对属灵的善都死了,没有属灵的气息、感觉、知觉和行动。而“基督的声音”是指他的福音;福音是爱、恩典、怜悯、生命、自由、平安、赦免、公义和借着他得救恩的声音;当这声音带着他的能力而来时,就成为使死罪人活过来的工具。

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听见了”,就是福音不单在言语中临到他们,也在大能中临到,在他们里面有效运行;它对他们成为灵、成为生命,成为神拯救的大能;他们接受它、明白它、信从它、顺服它。这样的人“就要活了”;他们要活得安舒、喜乐、甜美,活出对基督的信心,活出与他相交的生命,并且以后还要与他永远同活。

第 26 节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父在自己有生命;他是永活的神,是生命的泉源,是一切活物生命的作者。或者更确切地说,这里指的是:父在自己的心意、谋略、圣约和手中,为所有蒙拣选的人存有永生,这似乎是此处特别的意思。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他不但把永生的旨意放在子里面,把永生的应许赐给子;甚至把永生本身也交在子手中,并在他里面为他们稳妥保守,见约翰一书 5:11,好叫他把永生赐给凡父所赐给他的人;并且他确实把永生赐给所有属他的羊,使他们一个也不灭亡;这显明他与父原为一,虽然不是位格上同一,却在情感、旨意、能力上合一,也在本性和实质上合一。子在自己有生命,本质上、原初地、非派生地,正如父一样,因为他同样是永活的神,是生命的泉源,也是生命的赐予者;所以这里并不是说父把这种本体性的生命赐给或传给他;而是照着救恩经济中的安排,一位赐下永生,另一位领受这托付。因此,凡在属灵上听见基督声音的人,必永远活着;因为这些话正是前面那句话的理由,并证实其真实性,也显明子与父的平等,因为永生既交托给子,他就必与父平等,才配承受这样的托付。

第 27 节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无论是在现今教会和国度中的审判治理,还是在末日众人都站在他审判台前时的审判,这权柄都赐给了他。因为他是人子;就是真实而完全的人;因为他虽然本有神的形像,与神同等,却成了人,取了奴仆的形像。埃塞俄比亚译本作:“因为神的儿子也是人子”;因此,按和平之约和圣约的安排,执行审判的权柄就交给了他;或者是为使人有一位可见的审判者,或由一个与他们同有人性者来审判他们。

波斯译本也相合地译为:“因为子自己就是那审判世人的。”或者更好地说,这是因为他就是预言中所说的那位人子,尤其是但以理书 7:13 中所说的;按犹太人自己的承认 f,那所指的就是弥赛亚,而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乃是“神的同伴”之人;既如此,他就是全知全能的,足以胜任这样的工作,不然他绝不能胜任。但以理书 7:13。叙利亚译本把这句话连到约翰福音 5:28 开头,译为:“因为他是人子,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不要让这一点拦阻你们相信他能使死人活过来并有权柄审判万有;因为他虽是人子,却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乃是统管万有的神,这从下面归给他的事明明可见。

f Zohar in Gen. fol. 85. 4. Bemidbar Rabba, sect. 13. fol. 209. 4. Jarchi & Saadiah Gaon in Dan. vii. 13. & R. Jeshuah in Aben Ezra in ib.

第 28 节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有人以为这是指那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得医治;也有人像叙利亚译本那样,以为是指神的儿子也是人子;但更可能是指:死人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就活了,并且他有权柄施行审判,治理并保护他自己的教会和百姓,并在末日宣告他们无罪,又在今世和来世向自己和他们的仇敌施行报应,这些事都不要叫你们惊奇。因为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这是指普遍复活。因为义人和恶人都要复活,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复活;虽然并非所有死人都在坟墓里或葬在地里,有些是在海中;但因大多数死人是在坟墓里,所以用这话来表示复活的普遍性。这也证明复活的是同一个身体;因为在坟墓里的除了身体还有什么呢?从坟墓里出来的除了同一身体还能是什么呢?

并且时候正在迅速临近,那时这些身体要得生命,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至于这声音是否与帖撒罗尼迦前书 4:16 所说天使长的声音相同,是否是清晰可辨的话音,或只是猛烈如雷的响声,即神的声音,还是仅指基督大能的施行,就不易断定,也未必有必要深究。可以确定的是,基督这声音必伴随着全能的大力,下面的果效将显明这一点。

犹太人说 g:“世上有三样东西不是借着‘声音’就不来到的:有活物生产的声音,如创世记 3:16 所记‘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又如创世记 30:22 所记‘神顾念拉结’;有降雨的声音,如列王纪上 18:41 所记‘有多雨的响声了’,又如诗篇 29:3 所记‘耶和华的声音发在水上’;还有 קול תהיית המתים,即‘死人复活的声音’,如以赛亚书 40:3 所记‘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但那里所说的是施洗约翰的声音;真正要使死人活过来并复起的,乃是神儿子的声音。g Zohar in Gen. fol. 70. 4.

第 29 节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他们要从坟墓里出来,正如拉撒路因主命令的话从坟墓里出来,又如基督复活以后,圣徒的身体在坟墓开了之后出来一样。行善的;亚当的后裔按天然都不能行善,也不会自己行善。这里所指的是信基督的人;信基督乃是神的工作,也是诸工中最大最好的一件;没有这信,就不能讨神的喜悦;并且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也不能算为善工。善工乃是照神旨意而做、出于爱神、在信心里并以神得荣耀为目的所做的工作;行这样善工的人,必复活得生;就是得着永生、荣耀与福乐。这是第一次、更美的复活;有分于此的人,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众人都要复活,得着不朽坏的生命,不再死;然而只有善人复活是为着享受幸福荣耀的生命;这生命在于与神、天使、圣徒的相交,在于效法基督,也在于永远得见他。

作恶的;就是任凭自己行恶,以作罪为持续的工作,其生活的事务、系列和轨迹都是犯罪的人;他们是罪的奴仆、罪的附庸,实在是作孽的人。否则,没有一个人不行恶,并且天天都行。这样的人,必复活定罪;就是进入永远的定罪、羞辱和可耻之中;他们要被全地的审判者定罪,被宣告为被咒诅的;被命令进入永火,也要进入永远的刑罚;这刑罚既是失丧的刑罚,也是感觉上的刑罚:他们要失去、或说被剥夺神的同在,并在自己的良心里感受他的忿怒。众人都要复活,但有所不同:在基督里的死人先复活,在复活之晨,在那一千年开始的时候;所以这里先提他们。其余恶人直到那日的晚间、直到一千年完了才复活;所以这里后提他们。前者因与基督联合而复活,后者因基督的大能而复活;二者都在听见他声音的时候复活。

圣徒复活时,身体是荣耀的、有能力的、属灵的;恶人虽也有不朽坏的身体,却是卑贱、羞辱的。前者复活得着永远长存、真正可称为生命的喜乐和福分;后者虽然也要复活并永远存活,却是在愁苦与灾祸中活着,这就成了第二次的死,或永远的死。可参看但以理书 12:2,那里的区分与这里似乎有相当的对应。凡其声音能成就这一切的,必定与神平等。

第 30 节 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这是全段论述的结语,是关于子与父平等诸论证的总结,也是将这一切应用到基督自己身上。他先前主要是讲“子”与“父”的关系,好像在谈论第三者;现在他把关于子的那些话应用到自己身上。其意思好像是:我就是那位子,不能离开父、也不能违背父旨意作什么,却凡事都与父同工;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所以我看见他所做的一切,并且与他合作,做同样的事。我就是那位子,父把他所做的一切都指给我看,并且借着我做他所做的一切;他也还要将更大的事指给我看,并借着我作出,作为与他同工的,超过他至今所显出的工作。我就是那位随己意使人活,并且一切审判都交托给我的子,并且我得着与父同样的尊荣。

我就是如今使死在罪中的人活过来、并且将来在末日叫众死人复活的那一位;我也有权柄对全人类执行审判。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不是像人听别人作证那样听,也不是按人彼此提供的证据来判决;因为经上明说,他并不照这种方式施行审判,见以赛亚书 11:3;而是照着他听父。因为他在父怀里,与父原为一;正如他看见、知道父所做的一切、知道父整个运作的计划并照此行事;同样,他也听见、知道,并完全熟悉父一切的旨意、计划和审判的法则,丝毫不偏离。这里的“听见”是指对案件有完全的知识和明白;在犹太人的著作中,这词在司法上遇到疑难案件时也是这样使用的 h:“有三个审判庭:一个坐在殿山门口,一个坐在院门口,一个坐在铺石厅里。

人先到殿山门口那一个,对他们说:我是这样解释的,我的同伴也是这样解释的;我是这样教导的,我的同伴也是这样教导的。若‘他们听见’,就说;也就是某位注释家 i 所解释的:若他们知道律法,并且听见,或明白律法的意义,就把他们所知道的宣告出来;若不然,就到院门口那一班人那里,也照样说。若‘他们听见’,就告诉他们;若不然,就去铺石厅的大公会,从那里律法传到全以色列。”如今基督正站在大公会面前,他就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并以高于他们的审判者身份对他们说。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无论在治理自己教会之事上,还是在末日执行审判时,都是最严格公义的;作为众圣徒的王,他一切道路都公义真实;末日的审判也将在公义和真实中进行。

因为他的判决既是照着他对父旨意的完全知识作出的,而父的旨意又是绝对无误的审判法则,所以他所作的判决必然正确。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说,他不是追求满足一个与父有别、或与父相反的私意;因为他没有私下的目的、独立的利益或个人的好处要追求。既然他所行的是按着父的旨意,而不是按着与父相反的自己的意思,他的审判就必定是公平的,他所发出的判词也必定正确;因为神的旨意无可争辩地就是如此。武加大拉丁译本、所有东方译本、亚历山大抄本和贝扎的两个抄本都省去了“父”字,而丝毫不改变或损害其意义。h Misn. Sanhedrin, c. 10. sect. 2. i Maimon. in ib.

第 31 节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按人的常规,这是不被允许的;并且,一个人为自己的案件作见证,本来也不合宜。照犹太教规,一个人也不能为自己的妻子作见证,因为妻子被视为与自己一体。“丈夫为被掳过的妻子作见证,说她没有被玷污,是不被采信的;因为 שאין אדם מעיד לעצמו,‘人不能为自己作见证’”k。他们又说 l:“一座城若被军队攻陷,城中所找到的祭司的女子都算为不洁,不得再作祭司家的人;但若她们有见证人,无论是仆人还是使女,看哪,这见证都可以采信;唯独人不能为自己作见证。拉比撒迦利亚·本·哈卡察说:我指着这居所起誓,自从外邦人进入耶路撒冷直到他们出去,她的手从未离开我的手。

他们回答他说:‘没有人为自己作见证。’”基督在这里就是按着他们自己的原则、照他们自己的观念来论证:若我为自己作见证,那么,我的见证就不真,即 לא נאמן,不应被采信,不应被接纳为有效的证词;埃塞俄比亚译本也作“不可置信”。这并不是说在本质上是假的,而是说在他此时所站的这种法庭中,它在法律上不算有效;因为照犹太律法,不但人不能为自己作见证,任何事也不能凭单一证词成立,而必须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见申命记 19:15。基督的意思是:在你们的法庭里,单凭我自己的见证,无论多么真实,也算不得什么,所以我不坚持这一点,暂且放下它;因为这里的“真”不是与“假”相对,而是与“法律上无效”相对。

基督的见证本身是真实的,也不可能不是如此,因为它出于那位真理本身、那位“阿们”和诚信见证者;但就作为人的见证、并且是在自己的案件中来看,它不足以作为充分的根据,这一点他也承认。从证明自己与父平等的论证,他转而提出见证;而即便不动用自己的见证,他也有足够多而且有效、真实的见证可用,如下所述。k Maimon. Issure Bia, c. 18. sect. 19. l Misn. Cetubot, c. 2. sect. 9. T. Bab. Cetubot, fol. 27. 2. Juchasin, fol. 56. 1.

第 32 节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这里的“另一位”不是指父,尽管父在位格上确是另一位,与子不同,正如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父和灵都与子不同,并且都为子作见证。有些解经家确是这样理解;但父在约翰福音 5:37 已被特别提到,并且这里整段话语的线索以及逐层上升的次序都表明,这里应当理解为“另一个人”,正如诺努斯的释文所说;即指施洗约翰,下一节就直呼其名为见证人;然后再提比他更大的见证,就是基督的工作,最后提父。我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因为约翰当时还活着,虽然在监里,仍继续为基督作见证;所以主说他“作见证”是用现在时,表明他仍坚持先前所作的见证。基督知道,不但约翰所见证他的事本身是真实的,而且在大多数犹太人看来,约翰的见证也是有效而可信的;他们都以约翰为先知,看他为极有正直和诚信的人,他的话是该被接受的。事实上,基督如今所面对的公会,也不能对约翰的人格或作见证的资格提出异议;他们也不应这样做,因为他们自己从前正是这样判断约翰的;这一点从他们曾差人去见他这件事可知,基督接下来也特意提到这一点。

第 33 节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耶路撒冷的公会曾差祭司和利未人组成一个代表团去见他,要问他是谁,是不是弥赛亚,是不是以利亚,或是不是那位先知,见约翰福音 1:19。若他们不是根据自己对约翰的认识,或别人给他的评价,而把他当作忠信的见证人,他们绝不会如此尊重他,也不会如此费心费钱,差这么一大群人从耶路撒冷远远地到约但河外去见他;我们的主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加强自己所提出的这份证据。他为真理作过见证;就是为基督作见证,因为基督就是真理本身;他为基督的位格和职分之真理作见证;为他的尊贵和永恒性作见证,说他虽然后来来到,却本来在自己以前;也为他神圣的儿子身份作见证,这正是此处争论的焦点,宣告他是神的儿子;又为他的中保职分作见证,指着他说他是神的羔羊,借着自己的血和祭,把人的罪除去。埃塞俄比亚译本则用疑问句:“你们不是曾差人到约翰那里吗?”等等。

第 34 节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他并不需要人的见证,也不把自己神性和神子身份的真实性建立在人的见证上;他还有别的、更大的见证要提出。正如他不需要人将人的事告诉他,他也不需要任何人为他作见证。即便人的见证被接纳,而约翰的见证也不易被反驳,神的见证仍然更大,而他正有这样的见证;所以若是为他自己,他本不必提约翰的见证。但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就是说,我之所以提出约翰的见证,是因为在你们中间约翰是这样有声望的人,盼望你们因着他的见证被引导来相信我是弥赛亚,从而得救,脱离那将因你们拒绝并不信我而临到你们、城和圣殿的毁灭与灾祸。

第 35 节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约翰不是那光,不是那伟大的光,不是弥赛亚,不是公义的日头;然而他是那光的“晨星”,是那光的先锋,并且他自己也是极大的光。他自己对弥赛亚的位格和职分有很多亮光;对信靠基督和向神悔改的教义、对福音时代、对摩西制度的废去,都有亮光;他也把极大的光带给别人,在救恩和罪得赦免的事上光照他们,并成为许多人脚前的引导,使他们走平安的路。他纯正教训的光和圣洁榜样生活的光,都很明显、很明亮地照在人前;并且他对基督和人的灵魂怀着炽热的爱与情感,对神的尊荣和真正的宗教怀着烈火般的热心,又忠实地责备一切罪恶和亵渎,也正为此丧了性命。犹太人常把那些以知识和圣洁生活闻名的教师称为“光”“燃烧的灯”“发光的灯”,或意义相同的话。

比如,拉比西缅·本·约海在《琐哈尔》中常被称作 בוצינא קדישא,“圣灯”;特别有一处说 m:“拉比西缅,כבוצינא דשרגא דאדליק,就如‘上面燃烧的明灯’,也在下面‘燃烧’;借着下面所燃的光,世上一切的人都被光照;当下面的光升到上面的光那里时,世界就有祸了。”拉比阿布胡也被称为 בוצינא דנהורא,“光之灯”n;又说 o,犹大的岳父书亚是 דאתרא בוצינא,“那地方的光”;就是他所住之处的光。注解说,他是城中有名望的人,照亮众人的眼目。并且直到现在,他们称赞某位教师时,还常说他是 המאור הגדול,“大光”,照亮以色列人的眼睛,百姓行走在他的光中 p。哲学家中,色诺芬和柏拉图也被称作 duo lumina,即“两盏明灯”q。

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或作“有一时”,又或“有一个时辰”;叙利亚和波斯译本作“以他的光为荣”或“因之夸口”。当约翰初出现时,他们很喜爱他,甚至以他为荣;他们因有这样一位禀赋不凡、圣洁出众的人兴起来而自豪,并盼望他就是弥赛亚,或是在弥赛亚以前来的以利亚;他们也自娱自乐,以为大有外在尊荣和兴盛的时代正在临近。因此,他们蜂拥到他那里;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都来听他讲道,甚至愿意受他的洗。但当他们发现他不是弥赛亚,也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位先知,却反而为拿撒勒人耶稣作见证,说他才是弥赛亚;并且他的见证又与他们关于属世国度、出身特权和自义的观念相冲突;又警告他们,若不悔改、不信,将在今世和来世遭遇毁灭和灭亡;于是他们就厌烦他,说他是被鬼附的,弃绝了他所宣明的神的旨意,也轻看了他的洗礼。

这就是他们反复无常、变幻不定的表现,基督在这里暗暗地责备他们。他们就像撒在石头地上的听众,又像加拉太人中有些起初极爱保罗的人,先前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他,后来却因他说真理反倒与他为敌。m Zohar in Exod. fol. 79. 1. n T. Bab. Cetubot, fol. 17. 1. o Bereshit Rabba, sect. 85. fol. 74. 4. & Mattanot Cehunah in ib. p Vid. R. David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38. 1. 41. 1. 44. 2. 45. 1. 46. 2. & 47. 1. q A. Gell. Noct. Attic. l. 14. c. 3.

第 36 节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作“比约翰更大”,但这是错误的;因为这里拿来比较的不是基督工作的见证和父的见证与约翰本人比较,而是与约翰的见证比较。意思是说,基督所得的见证比约翰所作的见证更大;波斯译本也这样表达。也就是说,他无须坚持约翰的见证;他还有别的、更大的见证可提出。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比如传福音、成全律法、救赎他的百姓;这一切都是父所指定、交给他去做的,而他也完全成就了。整个福音是借着耶稣基督来到并被传开的;律法也由他完全成全;人的救恩之工也由他成全了。这些都见证他的神性和他神儿子的身份,因为除了神的儿子,没有人能成就这些事。

埃塞俄比亚译本用单数:“我父交给我的这件工作”;若这里只指一项工作,那么最可能就是救赎之工。然而,这些工作不仅包括基督在地上、在卑微状态中所做的,也包括他后来所做并将要做的,即父交给他去成就、而他已经成就或将要成就的工作;比如他自己从死里复活,圣灵恩赐和恩典的浇灌,福音在世上广传并得胜,蒙救赎者归正,被赎之人被召聚,外邦人的丰满数目进入,犹太人的归正,敌基督的毁灭,众死人复活,以及整个世界的审判。不过,这里更特别所指的还是他的神迹;对人而言,证明他神子身份的,主要是这些神迹,而不是他中保性的工作;见马太福音 14:33。我所做的这些事,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也见证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或者说,我们在本性上是一,在能力和荣耀上平等,见约翰福音 10:30

第 37 节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不但那些父交给他做、而他也做了的工作为他作见证,父自己也亲自为他作见证;不仅在摩西的 writings 和旧约先知书里作见证,也曾在基督受洗时从天上发出可听可辨的声音,见马太福音 3:17;那是对基督儿子身份和父在他里面所喜悦之事充分的见证;后来在他山上变像时,这见证又重复了一次,见马太福音 17:5。并且,天上作见证的三位,就是父、道和圣灵,所共同见证的最重要之点,就是基督的儿子身份,见约翰一书 5:7。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因为旧约时代,从伊甸园中最早那一类显现,直到基督道成肉身之前,凡那些归于神或某一神圣位格的声音和形像,要么是借着天使的服事,要么是神的儿子所发出的声音,或他所取的形像;他常常以人的形体显现,作为其道成肉身的预演。因此,父亲自从天上以声音为基督儿子的身份作见证,是很不寻常、很奇妙、很值得注意的;所以这见证理当被留意,并被接受为充足而有效的见证。

第 38 节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有人把这里的“道”理解为基督自己,就是逻各斯或圣言;虽然他如今成了肉身住在他们中间,但不会长期继续与他们同在。不过,这里更可能是指写成的道,即真理的圣经;尤其是其中关于弥赛亚的预言,那些预言并没有丰丰富富地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也没有照所当有的那样默想其中的意义。或者更可能是指神在基督受洗时从天上为其儿子身份所作见证中的那句话;那话并没有在听见的犹太人心思意念中留下持久的印象,这由下文可见。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就是指基督自己。若他们真对神圣的圣言有应有的敬重,或真对基督受洗时从天上来的声音有应有的留心,他们就会接受并拥抱他为弥赛亚、为神所差来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信并弃绝他。

John 5 (part 2/2)

第39节 约翰福音 5:39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你们查考圣经,……就是摩西和先知的著作;这些著作都是出于神的默示,带着神圣的权威。基督和他的使徒常常诉诸这些经卷,来证明他们所传之道的真实;这些经卷也是信仰的准则、教义的试金石,因此应当殷勤查考,好从中得着属神的知识并得益处,也借此试验诸般教训。这句话也可以按陈述语气译作:“你们查考圣经”;犹太人受托保管神圣的圣言,他们阅读这些经卷,不但他们的君王、首领和审判官读,普通百姓也读,并且教养儿女去诵读、教训他们明白。此外,这些著作每逢安息日都在会堂中公开诵读并讲解;尤其是在当时,因为众人普遍期待弥赛亚,这些记载,特别是其中关于弥赛亚的部分,更是被仔细考察。

并且毫无疑问,祭司长、文士、长老,也就是公会的人,对圣经极其熟悉,能立刻指出那些论到弥赛亚的经文;马太福音 2:4 就是一个例子。因为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这不是说他们以为经文本身只包含永生的道理、永生的应许或通往永生的道路,虽然这些的确都在其中,也都由这些经文指明。因为生命与不朽固然是借着福音显明出来,永生的应许原属恩典之约,而藉着基督得生命与公义的道路也是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并不是靠律法;然而这些著作中确有许多福音的内容,也展示了恩典之约及其应许,并且基督这生命之路,也借着生命树、铜蛇和其他事物,以预表的方式被指示出来。但这里的意思是:他们想象,只要手中有这些经卷,并且自己诵读它们、每逢安息日听人讲解,就能获得并承受永生。

因此他们称律法为永生,并且论到诵读律法时说:“那开始在律法书上诵读的人,必须这样祝福:当称颂那位在万民中拣选我们、赐给我们律法的主。那结束的人随后也这样祝福:当称颂那位赐给我们他的律法、真实之律法,并将‘永生’栽植在我们中间的主。”这是他们的一种见解;所以波斯文译本作“因为你们的意见就是如此”。这意见虽然极其虚妄,却也显出他们对圣经何等推崇。如今我们的主就诉诸这些经卷,为自己作见证;按他们自己的原则,他们对此无法提出异议。

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因为圣经见证他的真神性和神圣儿子的身份,称他为耶和华、神、大能的神、神的儿子;也见证他作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职分;见证他由童女成孕降生;见证他的支派、家系和出生之地;见证他将要行的神迹;见证他将从人所受的对待;见证他的受苦和受死;也见证引向这些事并伴随这些事的诸般情形,例如他骑驴进入耶路撒冷,被一个亲近的人出卖,以三十块银子被卖,被人吐唾沫、鞭打,吃的是苦胆,喝的是醋,衣服被分了,里衣被拈阄,并且被钉十字架,夹在两个强盗中间;也见证他的埋葬、从死里复活、升天、坐在神的右边,以及他将来再来施行审判。

第40节 约翰福音 5: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这不是指身体上来到他面前;因为许多犹太人的确在这个意义上来到他那里:有些人为这一件事,有些人为那一件事;有些是为饼来,好吃了得饱;有些是来看他的神迹,另一些则是要得着神迹带来的好处;有些是来听他讲道,另一些则是来伺机挑剔、吹毛求疵。仅仅来听人传讲基督,或仅仅在外面参与并顺服他的礼仪,也不是这里所说的到他这里来,因为永生并不与这些外在之事相连;身体的操练在这方面并无益处。这里所指的,乃是属灵地来到基督面前,或凭着信心到他这里来;这短语在本福音书中,特别是在下一章里,经常这样使用;参见约翰福音 6:35

凡真正来到基督面前的人,都是把他当作独一、有能力、合宜且全备的救主而来;他们也承认自己是罪人,是将要灭亡的人;这样的人,基督都欢然接纳。但这些人并不看自己是这样的人;他们也看不见自己有来到基督面前的需要,因为他们以为在别处已经有了永生。他们对自己和基督是如此无知,对他又怀着如此深的成见,他们的意志又是如此败坏、乖谬、顽梗,以致他们不但没有能力,并且也毫无倾向、愿望和意志来到基督面前;这正是反对人的自由意志、而不是支持它的论据,除非说人只对作恶有自由意志。当人在福音外在事工中被显明出这种不肯来到基督面前的意志悖逆时,这在他们身上是该受责备的,因为这并不是出于神的任何定旨,而是出于本性败坏和邪恶的状态;既然这本性上的败坏本身就是可责备的,那么由它所生出来的结果当然也是可责备的。

而且他们的罪因此更加严重,因为他们有为基督作见证、指向他是生命之路的圣经,却仍然不肯到他这里来得生命。使你们得生命;也就是前一节所说的永生,贝扎所用的古抄本,以及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译本,在这里都是这样读的。这生命是在基督里面;不但生命的旨意和应许在他里面,生命本身也在他里面。他掌管生命,赐人得生命的权利,也赐人与之相称的资格,并赐下由此而来的各样安慰,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应许和福分。凡凭信心来到基督面前的人,都可以并且必定得着这生命;这正是父的旨意,也是他赐下基督、差他并使他来到世上的目的,并且这与信他是不可分开的。

第41节 约翰福音 5:41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并不是说人不当尊荣基督;其实众人都当像尊敬父一样尊敬他。他也确实从众圣徒领受尊荣、荣耀和称颂,就是借着他们向他祷告、赞美他、信靠他并事奉他。但他的意思是:他宣称自己与父同等,并提出这些见证来证明这一点,并不是为了在人中间得着尊荣和喝彩,而是为了表明自己无罪,并荣耀他的父。他刚才说到人应当到他这里来,也并不是怀着这样的意图,要聚集党羽归向自己,把自己立为一位现世的君王,在大大的排场和荣耀中,从人那里接受世俗的敬拜和尊荣,像臣民敬奉他们的君王一样;因为他的国不属这世界,而来到他这里并顺服他,都是属灵性质的事。

第42节 约翰福音 5:42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 但我知道你们,……他既是无所不知的神,不但知道他们这些人,也知道他们的心,知道他们心里的意念;知道他们里面有什么,也知道他们里面缺少什么。特别是,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这种爱本来就不在任何人天然的心里,因为属肉体的心思是与神为仇;人在本性上是恨神的,心里与神为敌,直到这恩典,就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在重生中被栽植在他们里面。爱神是律法中更重的事之一,而犹太人却把这事忽略了;若没有这一点,人一切的行为都毫无意义。他们对此大大自夸,还想叫人以为他们之所以想杀耶稣,是出于爱神,因为他犯了安息日,又使自己与神同等;但他们这样装假的虔诚和虚假的热心,并不是出于喜爱安息日,也不是出于爱安息日的主,而是出于对基督的恶意。他们爱自己,不爱神;他们贪爱钱财,又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这与爱父原是不相容的。况且,他们若爱神,也必爱那从神生的,而不会想要杀他。

第43节 约翰福音 5:43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我奉我父的名来,……就是奉着他的能力和权柄,得着他的同意,照着与他所立的约而来。基督不是出于自己,不是凭着自己独立的权柄和意志擅自而来;他乃是被呼召、被差遣,并且在双方一致的旨意中来到世上。他也带着凭据而来,行完父赐给他成全的工作和神迹。你们并不接待我;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拒绝他作弥赛亚,不肯接受他;甚至毁谤他说他是假冒的,是迷惑人的。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有人把这理解为西门行邪术的,也有人理解为敌基督;但这里更可能是指那些假基督,就是我们的主在马太福音 24:24 所说将要兴起的人。

他们是自己起来的,并不能拿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差遣,也不能作出任何使他们配称为弥赛亚、或基督的事来;然而他们却要把这个名号据为己有。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若有别人奉我的名来”,就是说,自称他是基督,或弥赛亚。你们倒要接待他;因为多年以后,在哈德良时期起来的假基督巴尔科赫巴,确实被他们成千上万的人所接待,甚至他们一些最有名望的拉比,尤其是著名的拉比亚基巴,也接纳了他,并作他的持兵者。很容易看出,尽管他们如此迟疑不肯接待真弥赛亚,对他怀有这么深的偏见,他们对于接受假弥赛亚却总是十分积极;事实上,凡是把自己立作他们现世拯救者的人,他们都愿意跟从。丢大和加利利的犹大等人的例子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参见使徒行传 5:36

他们弃绝基督的真正原因,就是他并没有以外在的排场和荣耀显现,也没有建立一个属世的国,或宣告自己要把他们从罗马的轭下解救出来。

第44节 约翰福音 5: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你们互相受荣耀,怎能信呢?……文士和法利赛人正是如此;他们不但想从百姓那里得着尊荣和敬重,也彼此追求这种待遇。他们所作的一切,都是要叫人看见,好在人中间得称赞;他们拣选筵席上的首位、会堂里的高位,喜爱人称他们“拉比,拉比”;并且盼望弥赛亚那现世的国降临,好叫他们被提升到有大尊荣、大利益的位置上去。这一切都拦阻他们信基督,因为他显得那样卑微,毫无气派;他的教训又那样不合他们属肉体的心意,他的跟从者又那样贫穷卑贱。再者,他们中间还定了一条规矩:凡承认他是弥赛亚的,都要被赶出会堂。因此,许多本来已经确信他是弥赛亚的人,也不敢承认他,恐怕失去从人来的尊荣和敬重;他们看重这些,过于神的称赞。

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武加大拉丁译本作“从独一神来的荣耀”;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译本作“从一位神来的荣耀”。从神而来的荣耀,就是从他而生、作他的儿女,得着那新名;这名比地上最尊贵君王的儿女之名更美。也是在里面得着一切荣耀,披戴俄斐金衣、绣花的衣服、公义的袍和救恩的外衣;也是被迁入基督属灵的国度,借着他成了归于神的君王和祭司;也是与基督同坐宝座,戴上生命和公义的冠冕,享受国度与荣耀;作神的后嗣,并与基督同作后嗣。这一切荣耀,众圣徒都已经有,或将来必要有;但这些人却并不在意。

第45节 约翰福音 5: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就是在父神面前;埃塞俄比亚文译本就是这样读的。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则作反问:“你们以为我要告你们吗?”基督不是控告人的,连最坏的人也不是;参见约翰福音 8:10。他到世上来,不是要控诉人、定人的罪,乃是要拯救人;作控告者并不符合他作为中保、救主、代求者和审判者的身份。这些人有足够多可被控告之处:他们的悖逆和顽梗,不肯到基督这里来得生命;他们没有爱神的心;他奉父的名来,他们却拒绝他;另有一个奉自己名来的,他们反倒接待;他们彼此受荣耀,却不寻求神所赐真实、属灵、永恒的荣耀。然而,虽然他向他们指出这些事,却不要他们以为他要拿这些去向父控告他们。

犹太人有一种看法,认为弥赛亚来到时,会有人控告他们的教师和智慧人。“拉比谢伊拉说,耶利米亚·巴·阿巴奉他说:在大卫之子来到的那一代,必有对智慧门徒的控告。”他们中有一位作者这样解释但以理书 12:1:“那时,米迦勒必站起来”;意思是说,当他看见至圣可颂的神与他争辩,说:我怎能为着以色列的缘故毁灭这样大的一个民族呢?他就要像哑巴一样静默无声。“那必有患难的时候”;在上面的家中必有患难,并且会有对智慧门徒的“控告”。不管怎样,基督没有必要控告他们;因为正如下面所说,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这里所说的,不是指摩西这个人本身。

因为他在世时,是神和以色列民之间的中保,也是为他们代求的人;自从他在天上以后,死人一无所知,他也不知道他们的事务;而且当他在山上与基督同在时,他和基督谈论的也是别的事。这里或者是指摩西的著作,如路加福音 16:29;或者指摩西的教训,如哥林多前书 10:2;更可能是指摩西的律法,如马太福音 22:24。犹太人正是仰赖这律法;他们倚靠它,以它自夸,并且指望因着自己拥有它、每逢安息日听见宣读它、又顺服它,就可以得着永生和救恩。如今,罪既是违背律法,这同一部律法就向他们提出控告,指证他们违犯了其中各条诫命,并在神面前宣告他们有罪;律法咒诅他们,给他们定下罪案;若他们没有在基督里有分,就必按这律法永远灭亡。

因为他们凭行为之约的律法所建立的自己的义,对他们毫无益处;他们所仰赖求生命的律法,将在审判中起来控告他们,作快快作见证的控告者。犹太人有时也这样说律法,就是说律法要作见证攻击以色列民。

第46节 约翰福音 5:46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你们如果信摩西,……就是信摩西的教训,并信他在著作中所说的话;也必信我;因为摩西与基督是一致的。基督是摩西律法的终局,摩西著作中的一切也都在他里面得着成全。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在他所写的书卷中,基督被论到是那要伤蛇头的女人后裔;是那使地上万族都必因他得福的亚伯拉罕后裔;是那万民都必归顺的示罗;也是那位要像摩西自己的先知,以色列百姓都当听从他。摩西也用许多预表写到基督;事实上,正如希伯来书所表明的,整个摩西制度都是基督的预表。因此,不信基督,就是不信摩西;所以摩西必要成为控告他们的人,也是作证反对他们的见证。

第47节 约翰福音 5: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他们相信那些是摩西所写的,也相信那些书是神的话,然而他们却不信其中关于基督的事;或者说,他们看不出来,也不能相信那些话是归于并适用于拿撒勒人耶稣的。因此,当然不能设想他们会相信他、相信他的话。怎能信我的话呢?这并不是说摩西比基督更大,或者比基督更值得相信;摩西固然忠心,但基督配得的尊荣和信赖远超过摩西;摩西不过是仆人,基督却是治理自己家的儿子。这里这样说,是就犹太人而言;在他们中间,摩西极受尊崇和敬重,所以按他们的看法,他们更可能留心摩西所说的话,而不会留心他们所轻看的拿撒勒人耶稣所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