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约伯记第22章导论 本章记载以利法对约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回答;在这次回答中,他指控约伯对自己评价过高,自以为圣洁、公义,以致神因他得益,并因此对他负有义务;其实并非如此,见约伯记 22:1。又仿佛神责备并惩治他,是因为敬畏神;其实乃是因为他的罪,见约伯记 22:4。他随后列举约伯的罪,如不公义、压迫、残忍对待穷人,甚至无神论和不信,因此网罗与惊吓环绕他,各样灾祸临到,见约伯记 22:6。接着他把约伯的道路和生活方式比作上古时代的人,以及所多玛、蛾摩拉的居民,并暗示若不悔改,他的结局也必与他们一样,见约伯记 22:15。最后,他劝约伯借着悔改归向神并加以改革,那时他将再见亨通的日子,享受许多外在和内在的昌盛,并且成为向许多人多行善事的器皿,见约伯记 22:21。
第1节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正如以利法也许因年纪最大、可算最有智慧,而在与约伯的辩论中最先开口一样,在每一轮争辩中也都是他率先发言;而此处,他并不回应约伯的论证和例证,反因极其恼怒,就转而毁谤、责骂,并引出令人厌恶的结论,而不用坚实的理由来使人知罪并加以驳倒。
第2节 人岂能使神有益呢?以利法设想约伯是这样想的,因为约伯如此坚持自己的正直,又抱怨自己的苦难;好像神因他的圣洁和公义而欠他的情,以致不但不该苦待他,反倒应当把尊荣和福乐堆加给他。然而,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使神得益;这本是极大的真理,只是他误解了约伯的话和意思,把它错用在约伯身上。没有一个人,就是最好的人,也不能借着自己所做的最好之事叫神得益。至于恶人,他们对自己和别人都全然无益,更不用说对神有益了;至于善人,他们的“善行并不能达到主”,见诗篇 16:2;他们所有的善都从神而来,本来就是属神的;这对于那位完全、全足的神,并无任何帮助和增益。他们即便做完一切所吩咐的,也当说,而且确实应当如此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见路加福音 17:10。
他们固然荣耀神,也借着善行使别人荣耀神;但他们并没有把神原来所没有的荣耀加给他。他们只是借着恩典和善行的光,显明神的荣耀,正如诸天和其中的光体借着光辉显明神的荣耀一样。他们按所当行的敬拜神;但神并不是“好像缺少什么”而需要他们敬拜,见使徒行传 17:25。得益的是他们,不是神;亲近神、等候神、敬拜神,对他们有益,他们也从其中得着好处。他们一切的祷告和赞美,对神究竟能增添什么呢?其益处都归到他们自己身上。有些人在推进宗教事业上很有用处,或借着财物,或借着适于公众益处的恩赐才干;但他们给神的,岂不都是神自己的呢?大卫说:“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见历代志上 29:14。他们究竟为神做了什么呢?那其实是为他们自己和别人得益,见罗马书 11:35。
有些人借着公开传讲圣道,或在私下借着谈论交通,使人归向神;但这一切所得的益处乃归于人,而不归于神。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叫神成为他的债户,也不能使神对他负有义务;若人真能使神得益,那才会如此。但无论人做什么,不过是尽本分,而神对这一切本有先在的权利;因此,人不能从神手里赚得任何功德,连最小的怜悯也不能。善人之所以成为善人、之所以能行善,都是因着神的恩典。亚兰文意译本将此句释为“人岂能教训神?”布劳顿先生也如此理解;参见约伯记 21:22。智慧人岂不是与自己有益吗?或者可译作“诚然,智慧人……”等。一个有世俗智慧的人,借着积蓄财货,能使自己和家人得益;一个在自然事物上有广博知识的人,能借着知识丰富心思、增添乐趣,并借此在众人中赢得名声和荣耀,也能把知识传授给别人,使别人得益,见箴言 9:12。
一个属灵有智慧的人,或有神真实恩典、在隐秘处有智慧的人,也就是有真正敬虔的人,能得大益处;因为敬虔于他有益,并且凡事都有益处,带着今生和来生的应许。凡在基督这神的智慧里有分的人,实在是有福的,因为其所得之货胜于银子,其利益强如精金。一个有得救智慧、又在信仰告白上有智慧并谨慎行事的人,大有好处;他把救恩建造在磐石基督上,就稳妥可靠;他留心使自己在信仰的灯外,又有恩典的油,因此常常预备迎见新郎;又因谨慎自己的行为,就保守衣服,不叫羞耻显露。照本处原文字义,也可指“教导人的人”,或使人明白的人;这样的人,于自己和别人都有益,见但以理书 12:3。
第3节 你为人公义,全能者就喜悦吗?并不是。主的确喜悦他的百姓,但不是喜悦他们作罪人,乃是喜悦他们在基督里被看为公义;他因基督的义而喜悦,也喜悦这义,因为这义符合他的本性、旨意和律法。神在基督里喜悦他的百姓;他们既被接纳,是因他把他儿子的义归算给他们,所以他们站在他面前无可责备、无可指摘。神也喜悦他亲手在他们里面所作的工,就是他旨意中的美意,喜悦那照着他形象、在公义和真实圣洁中造成的新人,喜悦他圣灵的各样恩典,以及这些恩典的运用,如信心、盼望、爱心、谦卑、敬畏神等。神也喜悦听他们的祷告和赞美,喜悦见他们甘心乐意顺服他的旨意;然而,这一切并没有给神带来什么新的喜乐,也没有在他心中的满足上增添什么。
即便天上从未有过一个圣天使,地上从未有过一个义人,神在自己里面也仍有同样完全的喜乐;他对他们的喜悦,并不是使自己因此更有福,或因此得到什么“利益”或“益处”,下一句正是如此说明。有些人把这句话译作“你自称为义”或“你是义的”,又或“你在自己看来是义的”;自义的人并不讨神喜悦。人若寻求靠自己的行为称义,或把这些行为算作自己的义,神并不喜悦;那承认自己有罪的税吏,在神面前比那称赞自己公义的法利赛人更蒙称义。那些自以为义、藐视别人的人,是神所厌恶的,是他“鼻中的烟”,见以赛亚书 65:5;因为这样人的义,在神看来、照他的律法说,并不是真义,不过只有外表和影儿,并不真实。
况且,人若这样寻求义,就是违背神所启示的旨意,违背那凭着信基督之义、不靠律法行为称义的福音安排;这等于废掉神的义,使基督的死落空、归于徒然,所以绝不能蒙神悦纳。又或者,“你行为完全,于他就有益吗?”没有人的道路在神面前是完全的,就是最好的人,他的工作也有缺欠,行事为人也有过失。有些人的道路在自己眼中确然洁净,在自己看来完全;若以利法把约伯当作这样的人,那他就错了,见约伯记 9:20。还有一些人,在某种意义上在行事为人上是无可指摘的;就是说,他们没有犯明显的罪,却存无亏的良心对待神和人,遵行主一切诫命和礼仪,无可指摘;然而,这对神并无“益处”。这样的人能给神什么呢?他能从神手里领受什么呢?见约伯记 35:7。其实这正是约伯的情形和品格。
第4节 他岂因怕你而责备你吗?也就是说,他岂会因惧怕你而惩治、纠正、苦待你呢?断不会。因为人的善行既不能使他得益,人的罪恶也不能损害他,见约伯记 35:6。君王和官长有时惩办罪犯,不只是为施行公义,也可能因惧怕他们,恐怕若放纵包容,他们会危害国家、倾覆政权;但罪虽然是对神的敌对行为,攻击他的存在和统治,神却丝毫不怕自己会被推翻、被废黜,或失去治理之权,所以他绝不是为这缘故惩治人。也可译作“因你的敬畏”,就是因你对神的敬畏、你的虔诚,或照布劳顿的译法,“因你的宗教”。约伯常说,真敬畏神的善人也会受神苦待,所以他自己的苦难并不能证明他不是那“敬畏神,远离恶事”的人,见约伯记 1:1;以利法在约伯记 4:6 也曾用过这词。
这里他的意思似乎是说,照约伯的看法,神苦待他和别的善人,是因为他们敬畏他;他认为这极其荒谬。其实相反,神惩治他乃是因为他的罪,正如约伯记 22:5 所显示的。不过,神虽不是因人的善而苦待人,乃是因罪而苦待人,但他以父亲方式管教的,正是那些敬畏他、也是他所爱的儿女,见希伯来书 12:6。他岂与你一同进入审判吗?意思是:他岂会因尊重你、顾念你这样的大人物(这是反讽的话),因向你这般重要的人屈尊,就听你屡次所提出的请求,与你对簿,准你在他面前陈明案情、听审并断定这争讼吗?或者,更可能的意思是:他岂不反要指控你、因你的罪定你有罪吗?照此义,这种“进入审判”应当求神不要如此,而不是求他如此,见诗篇 143:2。
第5节 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 必须承认,确实是大,不能否认。其实每个人心里的邪恶都很大,因为人心极其诡诈,满了罪恶,罪在其中极其丰盛;一切恶事都从里面发出,行为上的邪恶也极大。诚然,有些罪比另一些罪更大;得罪神、违反律法前半部分的罪,比得罪人的、违反后半部分的罪更大;有些罪如朱红、如丹颜,是眼中的梁木,另一些比较之下不过是刺而已。然而,所有的罪都很大,因为都是干犯神、违背他的律法;尤其在有知觉的罪人看来更是如此,对他们而言,罪显得极其有罪;他们看见并承认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因此因这缘故求赦免,见诗篇 25:11。你的罪孽岂不是无穷吗?严格说来,除了神之外,没有什么是无限的。罪在某种意义上可说是无限的,因为它是犯在无限的神身上,并且有限的受造物或有限的痛苦都不能为之满足,唯有借着基督宝血的无限价值方可满足。这里的意思是,他的罪孽“不可胜数”,正如一些译本所说,多得无法计算;或者更按字面说,“你的罪孽没有尽头”,多得无法总括。这也可以表示他持续活在罪中;以利法暗示约伯好像一直活在罪里、放纵自己在其中,沿着不义的道路无止尽地走下去,这实在很不慈爱。这里他先总括地控告约伯,接着就列举具体事项。
第6节 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当头, 很难说这是完全无缘无故、毫无任何缘由;也不是说根本没有借贷,就取了当头;而是说那不过是极小、微不足道的钱,几乎算不得什么,不值一提;或者,所借的时间极短,根本不需要取抵押。尤其向弟兄取当头,不论是血缘上的弟兄,还是信仰上的弟兄,不论是近亲、朋友,还是邻舍,都是不近人情的。有些人把这句话译作“你把你的弟兄,或弟兄们,当作抵押品”;就是说,把他们本人当作借贷的担保,为要把他们卖掉,用所得的钱偿还债务,或拘留他们作奴仆,直到还清为止,见列王纪下 4:1。若以利法所说这一切只是猜测,像有人所想的那样,或只是根据约伯的苦难推断这些事或类似的事一定发生在他身上;那么这就违背了那“不计算人的恶、凡事盼望”的爱心。
若这些是对事实的断言,而且看起来更像如此,却只是根据风闻和薄弱证据说出,那就显出他轻易接受对朋友的毁谤和虚假控告,几乎不能免去作假见证的罪,因为约伯在约伯记 31:1 及以下极其庄严地否认了这些事。又剥去贫寒人的衣服;并不是说那些赤身露体、一丝不挂的人,因为他们原本无衣可剥;而是指那些衣着褴褛、勉强遮体、抵御风寒的人,这些人的衣服被剥去,剥去之后就真成了赤身露体、任凭风雨侵袭;这样做是极其残忍、极其冷酷的。也许这还是指前面那些被取了当头的人,他们的衣服就是抵押之物;这并不是少见的事,见出埃及记 22:26。
第7节 困乏的人,你没有给他水喝; 指疲乏口渴的旅客。在那些炎热的地方,凉水最能使人舒畅;而在旷野之处,水并不是随处可得的。富人拥有自己的井和泉源,专供自己使用,若能从他们那里得些水,就是一种恩待和好意。然而,一杯凉水原是给穷人最小的帮助之一;人在困苦中,连这一点也不给他,实在极不近人情,远非约伯的品格。饥饿的人,你没有给他食物;饼能坚固人的心,是生命的杖,没有它人就无法存活。这样东西不应扣留不予,甚至仇敌饿了也当给他吃;若对贫穷的邻舍在这样的景况中不给食物,实在非常残忍。这里的控告是说,约伯连一块饼都不肯给饥饿的穷人吃;这必是假的,因为这与他在约伯记 31:17 所强烈陈述的完全相反。
第8节 然而有权有势的人就得了地土; 意思是说,他得了其中很大的一份,而约伯因他比自己更强大,不能拦阻他享用;否则约伯本会这么做。或者说,约伯任凭他占有所拥有的,并且给他超过他按理所应得的;因为每逢在他作审判官或官长时,有富人与穷人因田地产业争讼,他总把案件判给有钱有势的人,于是那人便得了地土,这就是这里所暗示的。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就是平安、安稳、不受搅扰地住在那里,尽管他并无合法所有权。或者可译作“受人看脸色的人”,就是因外在境况、财富权势而受尊重的人;因此,这里含蓄地指控约伯在审判上徇情面,这是不好的。总的来说,这些话都是说他偏待人,对强者和有权势的人有利,却对贫穷缺乏的人刻薄残忍。
有些人把这一切都理解为指约伯自己:因为他是强人,是“膀臂之人”,他就运用自己的势力和能力,伸出手臂,以强暴掠取别人的房屋、田地、产业,因而成为东方最伟大的人,仿佛全地都归他一人所有;又因他因其伟大和财富而受尊重,就这样被稳固下来,安然居住。或者,更好地说,若按此意理解,这些话可以看作是加重约伯先前和后来被指控之罪的说明:就是说,他既是有权有势、尊贵的人,又既然身在这样的地位,手中本有极大的能力去向穷乏人行许多善事;可他却向贫寒的弟兄取当头,剥夺几乎赤身之人的衣服,连一杯水也不给疲乏的旅客,连一块饼也不给饥饿的人;不仅如此,他还滥用自己的权势,压迫寡妇和孤儿,如约伯记 22:9 所说。
第9节 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 或者是从她们自己的家中把她们赶出去,因为你抢夺、吞吃、剥光、清除她们屋里的一切,就像基督时代的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见马太福音 23:14;或者是她们来到你家求周济时,你这富人让她们空手而去。她们来求帮助,结果仍旧一无所得;若她们缺食少衣,便被打发走,却不给她们任何吃穿;若她们是来到你这里这位官长面前,求主持公道、救她们脱离压迫者的手,她们也得不到任何公义,只好被空手打发。这与约伯记 29:13 何等相反!孤儿的膀臂也被折断;这不是按字面说,好像寡妇的房屋被掠夺、她们被空手赶出去时,孩子们不肯离开,抓住屋里的东西,于是他们的膀臂被强人、被那膀臂之人打断;而是按比喻说,他们赖以维生的产业、财物、父亲留给他们供养自己的所有,被夺去了,因此他们就像膀臂被折断一样无能无助。或者说,他们所倚靠的朋友,也就是供给他们生活的人,不是遭了毁坏,不能帮助他们,就是离弃了他们,不肯援手。诚然,这并没有明确指约伯亲手如此行;但这里暗示这事是在他知情并同意、甘心且认可之下进行的,至少他对此纵容不理,任其发生,虽本来有能力阻止,所以也就归在他身上。然而,这一切与约伯真实的品格何等相远,见约伯记 29:12。
第10节 因此,有网罗环绕你; 这里说的不是那些引诱人犯罪、把人拖入罪中并产生罪果的事,如内里的败坏、撒但的试探和世上的事物,而是说刑罚。因为上文所控告约伯的那些罪,所以种种祸患、灾难和困苦临到他,四面包围他,使他没有任何逃脱之路。这或可指示巴人和迦勒底人夺取并掳去他的牲畜;指从天降火烧灭他的羊群;指大风吹倒他儿女所在的房屋,将他们压死;也指布满他全身的毒疮与脓疮。惊恐忽然使你烦乱;这些事,至少其中一些,正是他所惧怕的,它们又忽然临到,使他极其痛苦愁烦,见约伯记 3:25。并且眼前的惊惧常忽然射入他心中,使他不断受新苦;他既惧怕自己眼下的忧患,也惧怕将来还会有更重的灾难,见约伯记 9:28。也许以利法还认为,约伯惧怕地狱和定罪,惧怕全能者忽然降下毁灭,见约伯记 31:23;参以赛亚书 24:17。
第11节 或有黑暗,以致你看不见; 也可以说,是黑暗围绕着你,你被它包裹。这里可能指审判性的瞎眼、黑暗和心思迟钝;若约伯看不见神的手临到自己,看不见环绕他的网罗,或不因忽然而来的惊惧而忧烦,那情形就必如此。或者也可指苦难与灾祸的黑暗,这黑暗常用来表示患难,见以赛亚书 8:22。护理中的苦难安排有时是如此幽暗,以致人看不出其中的缘由,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带进其中;这正是约伯的情形,因此他求神指示自己,究竟为何与他争辩,见约伯记 10:2。人也不能看见、感受或享受任何安慰之光;他魂里处在里面的黑暗中,被剥夺了神面光之光,同时也处于外在逆境的黑暗中,这是极其难受的景况,正如这位善人当时所处的一样。并且,人看不见苦难的尽头,也看不出脱离之路;这正是约伯当时的处境。并有大水遮盖你;苦难常被比作许多水和洪水,因为其数量之多、冲力之强、来势之急,以及似乎要把人淹没其中。这里的意思就是,极多极重的患难盖过了约伯,使他如被洪涛漫过一般。
第12节 神岂不是在高天吗? 你看众星的高处,是何等高!以利法借此责备约伯,好像约伯说话、行事仿佛神不在高天之上,不观看、也不审察人间的事;其实神是在至高之处,他的居所在高天之上,远超过一切受造之物。他坐在天上,察看地上的居民;众星的高处固然高,但他比它们更高。若如此高高在上的神尚且垂顾地上的事,更何况人不能把自己的道路隐藏起来,以为神看不见呢?
第13节 你说:神知道什么? 他岂能穿过幽暗施行审判呢?以利法在这里把亵渎的话加在约伯口中,仿佛约伯以为神因高居天上、被云彩遮蔽,就不知道地上人的事,不能审判他们;然而约伯从未如此说过,也从未有这样的意思。这实在是不公的指控。恶人的确常这样说,以为神不看见、不审判,但约伯并不在此类中。
第14节 密云将他遮盖,使他不能看见; 他周游穹苍。这仍是以利法所强加给约伯的想法,仿佛约伯认为神只在天上行走,只顾苍穹,不管地上的事;云彩成了遮盖,拦阻他的视线。然而圣经明明说,黑暗和光明在他都是一样,密云和幽暗并不能拦阻他;他既在高天,也无所不在,对一切都有完全的知识。
第15节 你要依从上古的道吗? 那是恶人所行的路。以利法把约伯比作洪水以前的恶人,或与后来所多玛、蛾摩拉的人相提并论,仿佛他正走他们所走的那条古老的恶道。这是在暗示:约伯若继续如此,他的结局也必与他们一样。
第16节 他们未到死期,忽然除灭; 根基被江河冲去。这里说的是那旧世界的恶人,他们在寿数似乎尚未满、未到自然的尽头时,就被突然毁灭;他们的根基如被洪流冲去,意思是他们一切所赖以安身立命的都被彻底扫除。这可恰当地形容洪水时代的人,他们全然被洪水灭绝。
第17节 他们向神说:离开我们吧! 又说:全能者能把我们怎么样呢?这是恶人的口吻,他们厌弃神的同在和治理,不愿意他约束他们,也轻看他的能力,仿佛他不能、或至少不会,向他们施行审判。以利法暗示,约伯的话语和心态近乎如此。
第18节 哪知神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 恶人的计谋离我好远。尽管那些恶人曾这样藐视神,神却仍在相当长时间里以美物充满他们的房屋,以普遍的恩惠厚待他们。但以利法像先前约伯所说的话一样,说“恶人的计谋离我好远”;不过约伯说这话是表明自己不赞同恶人,以利法在这里则似乎借之指责约伯,并把自己和义人摆在恶人对立的一边。
第19节 义人看见他们的结局就欢喜; 无辜的人嗤笑他们。义人看见神对恶人的审判时,会因神公义的彰显而欢喜;无辜的人也会讥诮他们,因为那些从前讥诮挪亚造方舟、讥诮他对他们的劝告的人,如今反被人讥诮。虽然“义人”和“无辜的人”的称呼与挪亚相合,因为他在当代是公义、完全的人,但不一定适用于他所有的儿子;因此,更好还是把这话理解为泛指善人。虽然必须承认,前文所说的确是在描述洪水所灭的恶人。有人在本节末尾补上“说”,于是下一节便成了义人看见恶人毁灭时所说的话。
第20节 说:我们的产业并未剪除; 他们余剩的却被火烧灭。若把这话应用于挪亚和他一家,就是说他们在方舟中得蒙保守,并且为他们和众生畜预备了足够的食物,而恶人所有的一切都被毁灭;但这种解释似乎过于拘泥。也有人认为,这里是以利法和他的朋友把自己列在义人和无辜者中,与他们一同因恶人的灭亡而欢喜,并特别影射约伯的情形及他与他们的差别:约伯的产业被剪除,失去了一切;而他们的产业并未被夺去,仍旧存在,他们也仍完全占有。所以差别的原因,就是约伯是恶人,而他们是义人、无辜的人。另一些人同样把这话看作义人向恶人夸胜之语,却译作:“那起来攻击我们的,不是已经被剪除了吗?”我们的仇敌和敌挡者已经不复存在,不能再害我们,我们也脱离了他的手。
但“他们余剩的被火烧灭”,亚本以斯拉、便革顺等人解释为所多玛、蛾摩拉及其他城邑被火所毁;若被毁的是全世界,像洪水那样普遍,或比洪水更广,以致把世上的恶人余剩都除净,这解释似乎还说得过去;然而那次毁灭不过是几座城而已。更可能的是,以利法仍在暗指约伯与他们不同:当他们的产业未受触动时,约伯余剩的却被火烧灭;迦勒底人和示巴人所剩下没有夺去的,又被从天而降的火烧掉。若以利法知道末日普世焚烧,并是指此而言,那意思会更好;不过他也可能不是指物质之火,而是比喻性的火,就是神忿怒之火,这火要把恶人连根带枝都烧尽,一无所留。
第21节 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 福气也必临到你。这不是叫他去认识义人和无辜的人,而是认识神,正如约伯记 22:22 所显示的。以利法从严厉的控诉和责备,转而提出劝勉和语气似乎温和了一些,也说得更慈和柔缓;只是他的前提是错误的,他误以为约伯是个恶人。若他所劝的对象真是恶人,这些话原可说得极好;即便如此,也并非毫无用处。这第一条劝勉假定人对神是不认识的、与神疏远的;而这正是每个人从母腹而出、处于本性和未重生状态时的光景。人与神真正相识始于归正;那时神不仅被认识为自然之神、护理之神,也被认识为在基督里施恩赐平安的神。这样的相识借着祷告继续保持,因为祷告就是与神交通;也借着参加他的敬拜和礼仪得以维持,在这些事上,人行在他面前,与他相交。
有时这种相识会因试探或罪而中断、暂时放下,于是人因而羞怯退缩,不敢亲近神,直到他呼召并邀请他们带着言语归向他。若人在神面前停止祷告,就不能保持这种与神相识;这正是以利法在约伯记 15:4 所控告约伯的。圣徒若离弃聚会、忽略公共敬拜,或对此渐渐冷淡,也同样不能维持与神的相识;而当人重新祷告,并再次殷勤于上述之事时,这种相识又会恢复。在其中,神和他的百姓彼此频频来往,互通奥秘,建立圣洁的自由、熟悉和坦然,并享受与神的交通。人也可以借着默想神的作为、诵读聆听他的话,以及与善人、传道人等交通,更加认识他。犹太释经家多把这句话解释为“习惯于他”或“使自己惯于与他同在”,就是行在他的道中,遵守他的命令。
“就得平安”;不是说要自己去与神和好,因为受造之物不能这样做;惟有约伯那活着的救赎主能成就此事,而他也已经成就了。这里的意思是,在神苦待的手下安静镇定,平静顺服,忍耐承受,不发怨言;或者如亚本以斯拉所解释的,这是神的应许:“你必得平安”,或“你必有平安”;这可以指外在一切昌盛幸福,因为这词常有此义;也可以指内心的平安,这平安来自神,借着与神相识而来,又来自基督,借着他的血、他的义、他的祭;因为正是借着他,人得以与神相识,并维持这相识。这平安是在尽本分、勤于神的礼仪中得着的,因为这些都是平安的路径;也包括将来的永远平安,到那时,与神的相识不再中断,不再失落,乃要永远持续。
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包括今生所需、合宜的美物,这些应许是附属于敬虔或认识神的;也包括属灵的美福,就是恩典的福分,一切关乎生命和敬虔之事;以及永恒的美福,就是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这荣耀乃是平静忍耐所承受的苦难所成就并带来的。
第22节 你当领受他口中的训诲, 将他的话存在心里。这里所说的不是摩西的律法,因为那时摩西的律法是否已经有了、或约伯是否可能知道,尚属疑问;更可能是泛指一切教训,正如这个词本身所表示的,就是神心意和旨意的一切启示,是古时向列祖显明,并一代代传下来的。这些都当作从神口中出来的话来领受,不当看作人的话,乃当看作神的话;并且当以温柔敬畏、乐意欢喜的心领受,不但留心听,也顺从遵行。又要把他的话珍藏在心里,像极贵重的宝藏,胜过金银宝石,因此收存于箱柜中,免得遗失,保守稳妥,好在合宜的时候可以取用;神的话和圣经的教训也当如此,好用来抵挡撒但的试探、肉体的私欲,并教导自己和别人。因此,我们应当把这些话记在心里,藏在里面,让它丰富地住在我们里面;若只在头脑里,或只挂在嘴上,而不在心里、在那里没有地位,对人益处就很小;但若这些话带着能力进入内心,并在那里有地位,就必大有功效,影响人的生命与行为。这些,约伯原是有的,而且极其宝贵它们;见约伯记 6:10。
第23节 你若归向全能者, 就必得建立。这里假定人先前离开了他;而离开神,就是犯罪得罪他。凡退后的,都应当悔改、认罪,求他的赦罪恩典和怜悯,并归回神。之所以鼓励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乃是“全能者”,有权能赦罪,也能使各样恩典丰盛,并拯救到底。他不是那种人可以祈求、归回,却无力施救的神;他的手并非缩短,他的耳朵并非发沉。他的名“沙代”也有“全足者”的意思;他的恩典足以挽回并接纳退后的人,赦免他们的罪,悦纳他们的人,供给他们的需要,并保守他们安全进入他的国和荣耀。
你就必得建立;就是恢复从前的福乐,一切破口都被修补;你的身体如今像一座失修、正在坍塌的房屋,将重新健壮康复;你的家庭如今因失去儿女并产业而荒凉,也必因再得同样数目的儿女而重建,因为家庭正是借着儿女得建立的,见路得记 4:11;并且你还要得着比从前更加丰富的大量美物。此外,从属灵意义上说,你的灵魂也要得造就、被建立,借着神面光的光照、他爱的显明、他圣灵的安慰、宝贵应许和神圣真理的应用,以及恩典和其福分的分赐。你也要使不义远离你的帐棚;即不自己行它,不对别人行它视而不见,也不容它存在于家中,这话似乎暗示他过去曾如此。或者更好地说,这是一种应许,也是归向全能者的鼓励;就是说,一旦归回,罪和不义的结果,也就是一切祸患灾殃,都必从他家中及其房间里除去,而这些地方如今正充满此类灾祸。
第24节 要将你的珍宝丢在尘土里, 将俄斐的黄金丢在溪河石头之间。也就是你要拥有极多的金子,多得像尘土一般,数不胜数;俄斐的金子,就是上好的黄金,要像溪边的石头那样常见。俄斐大概在阿拉伯,并不是约伯时代尚未为人所知的东印度或西印度。不过,有些人把这句话理解为劝人轻看财富、戒除贪婪,译作“把金子放在尘土上”,也就是把金子踩在脚下,不把它看作什么,正如西弗诺所解释的:看它不过像地上的尘土一样;“至于溪河中的石头,就是俄斐的金子”,就是说,即便是最精选的金子,也只当看作溪石一般。或者可译作:“以金子为尘土,以俄斐的金子为溪边的燧石。”但我更倾向于把后半句译作:“以俄斐的江河为燧石”;或说那些产金的河流,因为史家如斯特拉波等人都证明,金子是从河里淘出来的,西印度史家的记载尤其如此。
第25节 全能者就必作你的保障; 你也必有丰足的银子。就今世而言,神要保守你所拥有的金银财宝,使它们安全,借着他的护理四面环绕保护你,不致再有示巴人、迦勒底人或其他人闯入夺去;就属灵而言,他要保守你脱离一切仇敌、罪、撒但和世界,作你四围的火墙、你的保障、你的高台和避难所;或如别人所译,“全能者要作你的金子”,甚至“你的诸般金子”,因为这里所用的词与约伯记 22:24 相同。意思是:把地上的财富金银看作轻微,惟以神为你真实的财富;珍视他如珍视黄金,并看他比黄金更宝贵,把你的信靠放在他里面。他的恩典可比精金,因其光彩、价值和长久,比那必朽坏的金子更宝贵,见启示录 3:18;基督的义因其卓越,被称为俄斐的金子和锦绣金衣,见诗篇 45:9;而他自己更比俄斐的精金宝贵,从他而来的得益更胜于纯金,见雅歌 5:11。神恩典的教训可与金银宝石相比,甚至更当优于这些,见哥林多前书 3:12。对他的百姓而言,神足以代替一切财富;凡在他里面有分的人,就分享恩典的丰富,也有权承受荣耀的丰富;万有都是他们的。后半句也可理解为:神要成为你“有力的银子”,或代替银子;因为银子常是人所倚仗、以为力量的,无论经营事务还是争战皆然;然而,对神的百姓来说,神远比金银能给人的还要多得多。
第26节 你就要以全能者为喜乐, 向神仰起脸来。你要因他本性的完全、他手中的工作、他的道和敬拜、与他的交通,以及他作为他百姓圣约之神和父所处的关系而喜乐。当约伯更加认识神,更加认识从他口而出的律法或教训、他嘴唇的话,并且全心归向他;又当他的心从一切地上财富转开,看金子如尘土、看俄斐的金子如溪石,而神自己作他的金子和银子时,这种情形就会来到。惟有那时,他才能在神里面有真实的喜乐和满足。你也必向神仰起脸来;西弗诺把这话解释为在祷告中,带着圣洁的信靠、胆量和欢然。信基督的人既披戴他的义,又因他的血良心被洒净,脱离邪恶良心,就能如此来到神面前,向他仰起脸来;这样的人在神面前既无玷污,也不至羞愧脸红,没有罪担压在身上,也不惧怕忿怒、刑罚,或被拒绝,见约伯记 11:15。
第27节 你要祷告他,他就听你; 你也要还你的愿。你要向神祷告,而且单单向他祷告;因为受造之物,无论天使或人,都不当成为祷告的对象。这里所说的祷告,是以恳求、求告的方式祷告,如原文字义所示;不是诉诸功德,而是诉诸怜悯;不是因自己的义献上祈求,而是因主的怜悯,并为着基督和他的义的缘故。按这个字的另一个意思,祷告也当多多地、频频地献上;人应当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这不仅是本分,也是特权;这里正是把它当作一种可享受的益处和福分来陈述。人若能藉着中保基督,带着坦然无惧和信心来到神这位父面前,来到施恩宝座前,在随时的帮助上得怜悯、蒙恩惠,那祷告就是福分,尤其当它随之得到成全时,更是如此。他就听你;凡奉基督的名、凭着信心、在诚实正直中向他祷告的人,他都垂听;他回应他们的请求,成就他们的心愿,把他们所求的赐给他们。因为他是听祷告的神,迟早要按他自己的时间和方式应允他百姓的祈求。你也要还你的愿;就是你曾许愿要向神献上的感谢和赞美祭。若神成就了你心中的愿望,你就当履行所许的愿;因此,这也当看作一种福分,因为重点不在于还愿本身,乃在于神将为你成就足以使你还愿的事,就是你在患难中所求、并作为许愿条件的,如今都要蒙允准;见诗篇 56:12。
第28节 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给你成就; 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严格说来,这话只完全适用于神,因为他的旨意不能被拦阻,他的筹算必立定,他心中的思念存到万代;而在人那里,常常是人定意,神却另有安排。这话可用于约伯,或者指他作官长时,在审判中所定的事既有智慧又公正,以致可以坚定成立;虽在地上制定,却仿佛在天上得到印证,正如基督使徒的教义和决定所说的那样,见马太福音 16:19;又见箴言 8:15。或者指他作为一个私人,在世务上,意思是主必如此引导他、赐他亨通,使他所决定去做的、所筹划施行的,都得实现并坚立;他若把自己的道路交托给主,他的筹算就必成立,见诗篇 1:3。更可能的,是指作为一个祷告的人;这与前文十分相合,就是说他要向神发声祷告,并蒙应允,因此有充分理由赞美神、还愿给神,因为他已得着心中所愿;凡他心里所存、凭信心所求的,都要得着。正如以利亚祷告求不下雨,又祷告求下雨,两样都照着他口中的话、也就是祷告中的“定意”而成就,见列王纪上 17:1。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这就是万事亨通顺利、照其心愿得以坚立的原因。里面有恩典的光照耀他,使他知道并避免罪恶,行那公义良善的事;外面又有神话语的光,作他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指引他前行;特别是神恩宠与祝福的光照在他身上,使他所行的一切都得成功。
第29节 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说,必得高升; 谦卑的人,神必然拯救。这里可指恶人从亨通之境被降为患难之境,处于低微、艰难、窘迫之中;那时你要说:“必得高升”,就是说,就你和属你的人而言,当别人处于逆境时,你却在顺境中;当别人落在极低微困苦的境地时,你却被高举,达到富足兴盛的地步,见诗篇 147:6。或者,意思是当你和属你的一切被压低、被降卑时,你仍可为自己期望恢复与转机,并大胆说,他们必要被抬举、再度兴起,因为神通常高举谦卑的人,降卑骄傲的人,见路加福音 14:11。更可能的是,这里是指那些谦卑之人借着约伯及其祷告所得的益处和好处;可译作:“当他们自卑”,在你脚前、尤其在神面前屈身俯伏时,“你就要说”,也就是为他们向神祈求,使“他们得高升”,从低微中被扶起,而你的祷告必蒙垂听。
谦卑的人,神必然拯救;原文是“眼目低下的人”,就是在自己眼中卑微的人;他被患难压得垂头丧气,只望着地,不敢抬眼,神情沮丧;或者,是那在自己眼中看自己卑微、看别人比自己强、在神面前因觉自己有罪不配而俯伏的人,把自己全然投在神的恩典和怜悯之上。这样的人,神在属灵意义上要从患难与痛苦中拯救他;他不忘记这等谦卑人的呼求,反倒记念他们,成就他们的愿望。并且,神也要以属灵而永远的救恩拯救这些谦卑卑微的人;赐更多恩典给他们,使他们配得荣耀,最终把荣耀本身赐给他们;把他们高举,与王子同坐,承受荣耀的宝座。温柔的人必承受地土,就是那有义居住在其中的新天新地,见雅各书 4:6。
第30节 人非无辜,神且要搭救; 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若按常见译法作“他要救无辜者的海岛”,便很难理解,哪里有这样一个“无辜者的海岛”呢?因此,别人更好地把这句话译作“无辜的人要搭救那海岛”;善人有时借着他们的忠告,尤其借着他们的祷告,成为拯救一个海岛或国家免于毁灭的工具。但这里译作“海岛”的字,本身也是个否定词,如撒母耳记上 4:21 中那样,意思就是“不”;亚兰文意译本也是如此。因此,意思便是:“非无辜的人也必蒙拯救。”雅基和诺尔狄乌斯等人也这样解释。其意是:这里所说的人就是约伯,从下句可见;他不仅借着祷告使谦卑良善的人得益,甚至对恶人,就是那些并非无辜、并不脱离过犯和刑罚、反而有罪、该受忿怒和灭亡的人,也会有益处;这样的人,至少暂时,也会因约伯的祷告和代求而得逃脱。或者说,神要因约伯的缘故、因他的祷告而这样施恩。下半句说,他因你手中清洁,必蒙拯救;或者说,是借着你的善行,立下好的榜样,使人效法,从而避免当前的毁灭;或者更可能,是因你向神举起圣洁清洁的手为有罪之民祷告,而神常垂听这样的祷告,因此搭救他们脱离灭亡。正如以色列人拜金牛犊时,曾因摩西的祷告而蒙拯救,见诗篇 106:19;当然,有时神也不容人为这样的人代求,见以西结书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