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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第 10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Hebrews 10

导论 希伯来书第10章导论

本章中,使徒继续推进他的论证,说明利未祭司职分的软弱与不完全,并显明基督祭司职分更卓越的美善;最后又以合宜的劝勉作结,劝人信靠基督这唯一的大祭司,并恒常持守对他的承认。利未祭司职分的不完全,可从以下几方面证明:设立它的律法不过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每年所献的祭并不能使前来的人得以完全,也不能洁净敬拜者的良心,除去罪;若这些祭真能达到上述目的,就早已停止,不会继续不断地献上(来10:1)。相反,这些祭每年重演,反倒使人的罪再次被记念;而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被杀牲畜的血断不能除罪(来10:3)。此外,使徒又借着诗篇40:6的神圣见证证明这类祭物的不足,由此可见,它们并不合神的旨意,并且被神弃绝为无用(来10:5)。

这便引出使徒论述基督之祭优于它们的卓越之处:那些祭被废去,基督的祭取而代之;那些祭既不合神的旨意,基督的祭却正是成全神旨意的;它们虽不能赎罪,但借着基督的身体一次献上,他的百姓便得以成圣,也就是他们的罪得了赎除(来10:9)。随后,使徒又把律法之下的祭司与基督加以比较:他们人数众多,基督却只有一位;他们天天献同样的祭,基督却只献一次祭;他们的祭不能除罪,基督借着自己的献上,已经完全赎除了他百姓的罪;他们天天站着供职,工作永无止境;他却坐在神的右边,等候仇敌作他的脚凳,因他已经把工作作得完全(来10:11)。

至于律法中的祭既已止息,不可再用,这也由圣灵借耶利米书31:33关于恩典之约的见证得到证明;在这约的应许中,有赦罪这一项,因此使徒合理地推论:哪里既有赦罪,那里就不再需要为罪献祭了(来10:15)。

由此,使徒转入对恩典操练与本分实行的劝勉,并且从基督的祭司职分及其功效大力催促他们。首先,他劝他们尽祷告的本分,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亲近神。他要他们亲近神的方式,是以真诚的心、充足的信心,并在灵魂与身体的洁净中来亲近;激励他们这样做的缘由,在于他们借着耶稣的血,得以凭信心坦然进入天上,把祷告带到那里;又因为借着基督的肉,他们有了一条新而活的路;并且他们有这样一位治理神家的大祭司(来10:19)。接着,他劝他们恒久坚定地持守所承认的信仰;又以那位应许之神的信实激励他们,因为他绝不撇下也不离弃自己的百姓(来10:23)。

然后,又要他们在教会关系中彼此顾念,激发彼此行爱心和善工(来10:24);并且不可停止他们公开的聚会,像有些人的惯例一样,反而要彼此劝勉,更加殷勤参加,尤其因为他们可以看见大患难的日子临近了(来10:25)。为要阻止人离道反教,这种离道表现为人在领受并承认真理的知识之后仍故意犯罪,使徒指出,这样之人的灭亡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再不会有另一种赎罪祭献上,所以他们所剩下的,只能是可怕的审判等候,和神的烈怒,这怒如同吞灭的火,要烧灭基督的敌人(来10:26)。这种刑罚的公义,是由小及大地论证的:若干犯摩西律法的人,在有充分见证定罪时尚且不得怜悯而被处死,那么那些极其粗暴地轻慢神儿子的位格、轻视他宝血、又极其藐视圣灵及其恩典的人,岂不更该受更重的刑罚吗(来10:28)?

而且这样的人确有理由预期神的报应会临到他们,因为神的话已经如此警告他们(申32:35);落在他手里,真是可怕的事(来10:30)。

但为鼓励这些信主的希伯来人坚持到底,使徒提醒他们起初的光景,叫他们记得自己开始得多么好,先前表现得多么勇敢:他们亲自忍受患难和凌辱;与那些受苦受辱的人同有交通;在使徒被捆锁时怜悯他;并且想到自己在天上有更美长存的家业,就甘心忍受财物被夺(来10:32)。因此,经历了这一切以后,若竟丢弃信心并放弃信仰的承认,实在是极其错误、极不相称的,因为那承认原本要领他们进入大赏赐之中(来10:35)。并且既然忍耐是必须的,那么为基督受苦时操练忍耐就是应当的,一则因为这是遵行神的旨意,二则因为行完之后,人就要得着所应许的福乐;而更能激励他们忍耐的是,不过还有一点点时候,基督就要来,结束他百姓一切的苦难(来10:36)。至于信心应当操练,这也由哈巴谷书2:4的神圣见证得到证明;信心必蒙神喜悦,而与之相反的退后则极为神所憎恶(来10:38)。最后,为免这些信主的希伯来人因此以为使徒怀疑他们会走向背道,他便表明自己的确信:他和他们都不属于那些沉沦的背道者,乃是属于信而得救的人(来10:39)。

第1节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便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这里所说的律法,不是道德律,因为道德律并不是将来福分的影儿,而是一整套诫命;它所吩咐的,不是象征性的,乃是真实良善的;也不是隐晦难明的,反倒清楚易懂;更不是像影儿一样转瞬即逝,乃是持久长存的。这里指的是礼仪律;它乃是“影儿”,是真实、实体之事的表征与写照;虽幽暗模糊,却也含有并发出一点微光;并且像影儿一样短暂易逝。它又是美事的影儿:既指基督自己,他是这影儿的实体、总和与实质;也指借着他将要来到的美事,如罪得赎除、平安与和好、使人称义的公义、罪得赦免、永生等。这些被称为“将来”的,是因为在先前的安排之下,当礼仪律仍然有效、那影儿尚存而实体尚未来到的时候,它们还属于将来的事。

所谓“不是本物的真像”,意思是说,礼仪律不但没有这些事物本身,也没有作为这些事物实体的基督;它也不像福音那样把这些事清楚启示出来,更不像画像那样把它们明确描绘出来;它不过对将来的美事稍作简略、幽暗的提示,并未准确陈明。所以,那些年年不断所献的祭,就是赎罪日所献的公牛和山羊,从设立那日直到本书写成,世世代代年复一年所献的这种祭,断不能叫前来献祭的人得以完全,无论是到殿里来、把祭物交给祭司代为献上的百姓,还是亲自献祭的祭司,都不能。叙利亚文和埃塞俄比亚文作“使献祭的人完全”;若不能使这一方完全,也就不能使另一方完全。律法下的祭不能彻底赎罪,因为祭物与罪之间并不相称;它们也不能及于一切罪,充其量不过是预表性地赎罪;更不能叫人称义、洁净脱离罪。

与此相反,犹太人说:“以色列人在圣地的时候,他们中间没有罪孽,因为他们天天所献的祭为他们赎罪。”但属灵的献祭者和敬拜者,是藉着另一种方式得蒙赎除、称义和洁净,就是借着基督的血;这血在神的旨意、应许和预表中,自创世以来就已被视为被杀,而他们每一次献祭时的信心,所仰望的正是这血。

第2节 若不然,那些祭物岂不早已止住不献了吗?康普卢顿版、叙利亚文和拉丁通行本都删去了“不是”一词,而上下文的意思也的确要求这样理解:若律法中的祭真能叫人得完全,它们早就停止了;因为若先前所献的已能使人完全,后来的祭就毫无必要,连重复献同样的祭也不必了。正因这些祭不能使人完全,所以才每年重新献上。除非把这句话读作反问,像阿拉伯文那样:“那它们岂不早已停止了吗?”当然是会停止的;如今它们确已停止,但这不是由于这些祭本身有效,而是由于基督和他的祭。因为年年所献的祭,不但为新犯的罪,也为从前的罪,正如下文所表明的。因为敬拜的人若一次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敬拜者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后者是在灵和真理里敬拜神的人。但这里所说的是礼仪上的敬拜者;若他们真借着律法的祭和各样洁净礼从罪中得了洁净,他们就不再有罪的良心,也就不必再重复这些礼了。正如属灵的敬拜者一旦借着基督的血和祭从罪中得洁净,并不是说他们不再有罪,不再感觉到罪,或良心麻木,或永不因罪自责,或不再需要承认自己的罪;而是说他们已经脱离了罪咎,不再因罪被定罪,并且借着基督之血实际临到他们,就与神和好,且在圣灵里有平安和喜乐。

第3节 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阿拉伯文作“但在其中”,即在律法中;而叙利亚文像我们一样补出“在这些祭物中”,就是指每年赎罪日所献的那些祭。这里说每年都再次记念罪,是指过去一年所犯的一切罪,甚至包括那些借每日献祭仅仅预表性得赎的罪,以及别的曾经为之献祭的罪;这就证明这类祭的不完全和不足。神那里有对罪的记念,因为山羊被带到他面前、血被洒上、百姓得洁净时,罪仍被记起(利16:7);百姓那里也有对罪的记念,因为那一天他们要为罪刻苦己心(利16:29);大祭司那里也有对罪的记念,因为他把这些罪承认出来,归在羊头上(利16:21)。这就表明:这些罪是真实犯下的;它们当受死亡和律法咒诅;其赎罪由另一位担当,山羊只是其预表;这赎罪尚未真正完成,所以还没有真正的赦免,只有藉着这些祭而来的预表性赦免;罪仍然存留,仍需要一个更完全、尚未献上的祭。律法中的祭非但没有使人忘记罪,反倒使罪被记起,并且成了对罪的一再承认。虽然犹太人斐罗持相反看法,认为祭牲的心和脑没有被献上,是因为“若献祭不是使人忘罪,反使人记罪,那就太愚妄了”。

第4节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罪若不被除去,就必被记念,人也必有罪的良心,并且必须为罪交账;否则罪就仍被记录,律法的咒诅和刑罚就必临到。但公牛和山羊的血绝不可能除去罪,这里指的就是赎罪日所流的血。罪是对道德律的违犯,而这些祭物却属于礼仪律;礼仪律在神面前尚且不如道德本分蒙悦纳。罪是干犯神的,带有对象上的无限性,因此绝不能借着这类受造物的血得到赎。罪在心思和良心上留下污点,而这些血触及不到那里;再者,这血既不是犯罪之人自己的血,也不是同类之血;若这种血真能除罪,那它所成就的甚至会超过人自己的血所能成就的。这样的血绝不能满足律法刑罚、满足神的公义,或维护神圣洁的尊荣。但这些牲畜的血做不到的,基督的血已经做了,并且仍在做:它使罪在公义的眼中被除去,也从圣徒的良心中被除去。可比较七十士译本耶利米书11:15:“我所亲爱的在我殿中行可憎之事吗?祷告和圣肉岂能除去你的罪恶?你岂能因此逃脱吗?”

第5节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此话见于诗篇40:7。这是大卫说的,却不是指他自己和他的时代,因为在大卫的时代,祭物和供物仍是神所要求的;他自己也不能如此行神的旨意,以致成全律法、废去礼仪祭祀;他也没有作保承担这事;经卷上记着要来完成这事的,也不是他。并且他所说的是另一位尚未来到、却将在日期满足时来到的人;这里称他为“到世上来”的,就是耶稣基督。这里不能理解为他来到犹太地或耶路撒冷圣殿,或从隐居生活进入公开生活;也不是他进入来世、进入天上、进入永生,像他古姆对诗篇40:7所作的解释那样,因为他在地上完成工作后才进入那里,而“世界”一词单独使用时从不指来世;基督进入天上不是“进入世界”,反倒是“离开世界”。

此外,这个说法一向表示进入这个地上的世界,正如人出生时来到世上一样,因此这里必须理解为基督的道成肉身;这显出他极大的爱、降卑和恩典。他这样来的原因,正是要成就律法和公牛山羊的血所不能成就的事。下文说:“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也就是你并不喜悦、不以之为乐,正如诗篇40:6所用的希伯来词所表示的。这里不是指恶人的祭,或那些不凭信心仰望基督而献的祭;乃是指神自己设立、并且按最好方式献上的礼仪祭。然而这话并非仅仅作比较性的表达,像何西阿书6:6那样;其真正意思乃是:这些祭原是暂时加上的,如今期限既到,神不要它们再继续下去;也不愿把它们当作公义、赦免、平安与和好的条件、原因而接受;他所要的是他的儿子亲自献上自己,成为供物和祭物,向他献上馨香之气。

“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或作“为我配备了身体”,就是一个真实自然的身体,这里身体代表整个人性,并且特意如此说,是要表明人性本身不是一个位格。这身体是在神旨意和预定之书中、在恩典之约的筹划中被预备的;到了时候,又由圣灵奇妙形成,好叫神的第二位格,就是神子,披上这身体,正如叙利亚文所说:“你给我穿上了身体。”如此,他才能住在其中,并在其中遵行神的旨意,完成人的救赎之工。诗篇40:6原文是“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开通”即挖开、穿通,用耳代表全身,因为若没有预备好的身体,就不会有耳朵被开通。此外,这个说法也表明基督取了奴仆的形象,这在他成为人的样式时得以实现(腓2:7);也显明他是自愿作仆人,并且欢然顺服,因为开耳朵或穿耳朵是一个记号(出21:5)。

因此,借着为他预备了真实的身体,又给了他甘愿献上的心志,他就成了合宜的祭。

第6节 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燔祭和赎罪祭是律法下几种主要的祭。神“不喜欢”,不只是相对而言,不像道德本分或赞美、感谢这类属灵祭那样更蒙悦纳;更是说神并不因这些祭本身而悦纳献祭之人,也不把它们当作馨香之气。因为这些祭不能满足他的公义、平息他的忿怒、也不能赎罪;即使在它们最有功效、按最合宜方式献上的时候,神之所以喜悦它们,也不过是因为它们预表并指向他儿子的祭而已。希伯来文本作“你没有要求、没有索取这些”,因为到了基督当进入世界的时候,它们的时期已满了。

第7节 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基督既看见律法中的祭不蒙神悦纳,又有身体为他预备,并且神的书上已记着他要来,而今时候到了,于是他带着郑重而令人惊叹的语气,因这事极其重大,就欢然表示自己立刻来到,毫无勉强,是他自己来,不是别人来。经卷上已经记着我了。这里的“书卷”,照他古姆和金基对诗篇40:7的解释,是指律法书;也可以泛指整本旧约圣经,因为“书”常用来指整本圣经,又有话说,全部律法,也就是全部圣经,都称作“卷”。因此,旧约一切著作中,无论律法、先知还是诗篇,都有关于基督的记载。雅基把它解释为摩西的律法,因此也可以特指摩西五经;其中有若干处都记着基督,尤其在创世记,也就是这五卷书之首、之开始、之前端,特别是创世记3:15,很可能就是这里主要所指的。古时书卷写在羊皮卷轴上,因此称为“卷”。他来的目的,接着便说出来:为要行你的旨意,神啊。基督来了之后,就以极大的喜乐、殷勤和忠信着手去行,借着传讲福音、行神迹、在人的身体和灵魂上施恩,并完成人救赎的大工;这正是父旨意的主要内容。他借着完全成全律法的诫命和刑罚,借着把自己当作祭献给神,借着受死,就是十字架的死,又借着毁灭他和我们一切仇敌,而成就了永远的救恩。

第8节 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些都是按着律法献的。这里重述前文,列举各样祭物,是要表明它们全都不完全、不充足,并且已经废去。废除它们的话说得非常强烈,就是神不要它们,也不喜悦它们。“这些都是按着律法献的”这一句,是要把这些祭同福音之下蒙神悦纳的属灵祭分别开来;也要防备有人因它们既是照律法所定就反对其废除。虽然它们确实出于律法的规定和命令,神却仍不要,也不接纳它们。

第9节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这里的意思,或者是神废去了律法,为要建立福音;或者是使前约渐渐消逝,好为第二个、即新约腾出地方;或者是变更并废除了亚伦的祭司职分,为要坚定基督那永不更改的祭司职分。更确切地说,他乃是除去了前面所说的祭物、礼物、燔祭和赎罪祭;这些都被他挪去、弃绝为无足轻重、毫无功效,好立定第二样,就是神的旨意。而这神的旨意,无非就是基督照着神的旨意所献上的祭,并借此神的旨意得以成全。

第10节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就是说,借着基督的祭,我们得以成圣;这祭是他自己甘心献上的,也是照着神的旨意献上的。按神旨意的定意,基督该被钉十字架、被杀;按神旨意的命令,他该为自己的百姓舍命;并且神也乐意、喜悦他的魂被立为赎罪祭。原因就在于,借此神的百姓得以成圣:他们的罪被完全赎除,完全赦免得以成就,他们的人在神面前完全称义,他们的良心也从罪中得洁净。“借着耶稣基督的身体一次献上”,这话并不是把他的灵魂排除在外,而是指他整个人性,并且是与他神圣位格联合的人性;这里特别提到“身体”,是要对应律法中的祭牲之身,这些都是他的预表,也呼应前文所说父为此给他预备了身体(来10:5)。此外,他顺服父旨意最明显地表现在身体上;这身体被献在十字架上,而那赎罪、洁净罪的血,也是从这身体里流出来的。并且这献祭是“一次而永远”的;因此它优于利未人的祭,也推翻了索西尼派所谓基督在天上不断献上自己的说法,并驳斥罗马教弥撒中献基督身体的错误。

第11节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亚历山大抄本、司提反版本之一、康普卢顿版,以及叙利亚文和埃塞俄比亚文都作“凡大祭司”;若他愿意,大祭司也可以天天事奉。但由于日常祭一般由普通祭司献上,所以这里更可能是指普通祭司。使徒从赎罪日大祭司所献的周年祭转到每日早晚所献的羔羊,以及其他每日因别事而献的祭,并表明这些祭同样不能除罪。他几乎所用的每一个词,都显出亚伦祭司职分的不完全,并用来映衬基督祭司职分的卓越。他说“凡祭司”,表明不止一位祭司;事实上他们不仅前后相继人数众多,同时也有许多祭司一起服事,各有不同职任。每一个都“站着”在坛前,表明他们的工作尚未完成。这里用现在时,是因为这封书信写作时,献祭在事实上尚未停止,虽然按理本该停止。

他们“天天站着事奉”,日日如此,有时一天多次,而晨祭晚祭更是不断(出29:38)。祭司总是站着供职(申18:5)。因此犹太人说,一切服事都必须“站着”;也许这里还暗指那些“值班的人”,就是常驻耶路撒冷、代表远方的人献祭的人。他们“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早晨一只羊羔,晚上另一只;若是燔祭、赎罪祭、妇人洁净祭,或洁净痲疯者之祭,也总是那几样。如此频繁并且不断重复献同样的祭,正表明这些祭“永不能除罪”;因为即便经过如此多而反复的献祭,旧约圣徒的罪仍需由基督来真正赎除(参罗3:25)。

第12节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这里的“这位”就是耶稣基督;他是真正的人,却不只是人;也就是那位来遵行神旨意、并且一次献上自己身体的大祭司。“献了一次赎罪祭”,就是把他自己,连身体带灵魂,献上,并且只献一次。“就在神的右边坐下”,表明他的工作已有效地完成,并且蒙了悦纳;因此他被安置在神的右边,作为尊荣的标志,在那里享受安息、舒畅和喜乐,并且永远如此。这一切都与律法之下的祭司形成对比:他们有许多位,他只有一位;他们献许多祭,他只献一个祭;他们常常献,每天都献,他却只一次;他们站着供职,他却坐下;他的祭能除罪,他们的祭却不能。

第13节 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这是照着神在诗篇110:1对他的应许和宣告说的。

第14节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里的“一次献祭”仍是指前面所说的,就是献上他自己,身体和灵魂。这解释了为什么他坐下并永远坐着,也解释了他为何等候仇敌作脚凳:因为他借着一次为罪献上的祭,已经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里的“得以成圣的人”,即被父神分别为圣的人(犹1),就是在永恒拣选中从世人中分别出来归自己使用、服事和荣耀的人,他们在今生进入恩典和圣洁的状态,在来世进入福乐。这并非专指他们在基督里被分别为圣,虽叙利亚文作“在他里面得以成圣”;也不是专指他们藉着圣灵成圣,虽这对同一批人都是真实的。基督借着自己的祭使这些人完全:为他们完全成全律法;完全赎了他们的罪;得着他们一切罪的完全赦免和完全的救赎;使他们永远从一切事上得完全的称义。这显明基督之祭对历世历代一切蒙拣选之人的持续功效,也显出他们救恩的丰盛与长久。因此,基督借着一次献祭,完成了律法和一切祭祀所不能完成的事(来10:1)。

第15节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见于耶利米书31:33。这一句为下面的引文作前言,表明旧约圣经是出于神、具有神圣权威;写作旧约的人是受圣灵默示的;圣灵在旧约时代就已存在;他是真正而且完全意义上的神,是在以下经文中说话的主,也就是耶和华;他又是一位有别的神圣位格,并且是恩典之约的立约者。他在那约中所说的话,为前面所传讲的真理作见证,就是:律法祭祀不足且已废去,而藉着基督的血与祭,罪得完全赦免。因为他既已先说:以下一节所引的就是他先前所说的话。

第16节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此处照前文所引。

第17节 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里引用这话,与耶利米书原处的用途不同;此处主要是要指出神应许“不再记念罪”,而这无非就是赦罪。这与律法中的祭并不相容,因为在那些祭中,罪是年年被记念的(来10:3)。因此,既然这新约已经生效,律法中的祭就必然已经废去,正如使徒在下一节所论证的。有一份贝扎抄本在本节开头加上“然后他说”,这似乎与15节末句更加对应。

第18节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这里的“这些”就是前文所说的那些罪;而这些罪已得赦免,这从刚刚提出的新约应许中显而易见,也从神对赦罪恩典的宣告、从基督为此流血、从他被高举在父右边赐下赦免、从福音对赦罪的宣讲、以及许多蒙此恩之人的实例中都看得出来。因此,“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可以有别的祭,如赞美和感谢的祭,但不再有赎罪祭。叙利亚文作“没有需要”,阿拉伯文作“不再要求”。既不需要重复基督的祭,他也不会再被献上;也不需要重复律法中的祭,这些祭也不该再继续下去。犹太人自己也说:“将来的时候,也就是弥赛亚的日子,一切祭都要止息,惟有赞美祭仍存。”他们中又有人说,当“大卫的儿子弥赛亚王作王时,就不再需要赎罪,也不再需要拯救或昌盛,因为这一切都将具备”。

第19节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使徒称他们为“弟兄们”,不但按天然和民事关系而言,因为他们和使徒同为希伯来人;也按属灵关系而言,因为他们是信基督的人。这样称呼,既表明他对他们的爱,也为要引起他们对以下职责的重视,特别是弟兄相爱的本分,并指出他们对下面所说的特权享有共同和平等的权利。这里“得以坦然进入”的地方,就是天上;称为“至圣所”,是对应会幕中的至圣所,后者乃是它的预表,无论是因其神圣与不可见,还是因其中所存放、所进入或被带进去的事物皆然:如住在其中的舍基拿,即神的威荣;一年一次进入其中的大祭司;带进其中的祭牲之血;馨香的香;内有律法的法柜;以及施恩座。这一切都预表基督,他的位格、宝血、祭、义、代求,以及藉着他而来的恩典与怜悯。

人犯罪被赶出伊甸园时,天在象征意义上向人关闭了;赎罪日大祭司进入至圣所,则在预表上象征天被开启。基督已经藉着自己的血亲自进入天上,并为他的百姓开了路;信他的人如今也可以“进入”,当他们向着在那里之基督操练恩典,并借着他向神献上祷告和赞美时,就是如此。他们现在就实际有权利进入那地方本身,将来还要亲身进入。他们现在进入的方式,是“坦然无惧”地进入;这表明他们对那里的权利,是神所赐给他们的自由,也表明他们有时在自己心里所经历的那种自由、勇气和无畏。这种坦然,是从罪得赦免的感受而来,从这些话与前文的联系便可看出,也为经验所证实。而这种坦然并不与敬畏、谦卑和顺服相冲突。

进入的途径乃是“靠耶稣的血”;正是这血赐下进入和坦然,因为借此罪既从神眼前被除去,也从信徒的良心中被除去;人与神和好,并得蒙宣告;赦免得着,律法与公义得到满足,因此都不必再惧怕;永远的圣约也借此得以坚立。

第20节 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这里“新而活的路”就是基督,这位神人中保。他被称为“新”的路,并不是说这路在神的筹划中、在启示中,或在使用上是新近才有的;因为它在创世以前就已被设计,在堕落后立即向始祖启示,并且旧约众圣徒都曾使用;而是相对于行为之约那条旧生命之路而言,也因为如今启示得更清楚、更明白(参来10:8),并且这路常常是新的,永不会陈旧,也绝不会有另一条替代的路。有人把它译作“新近被杀的路”,因为耶稣刚刚被杀、他的血不久前才流出,而人也正是借此得以坦然进入。

基督又是一条“活路”,与被杀牲畜的尸体及律法那使人死的字句相对;基督把生命赐给一切属他的人,凡行在他这道路中的人都活着,并且走这条路的人一个也不会死亡;这路引到永生,并且必然把人带到那里。“他给我们开了这条路”,或可指父神,因此就是指父把基督指定为通向生命与福乐的道路,并为此装备他,给他预备身体,就是为他预备人性,并用圣灵膏他,立他进入祭司职任,这种设立也称为“成圣”或“分别为圣”(来10:28)。也可以指基督自己,于是就是指他顺服父的旨意,把自己献身于这项服事;他借着流血、进入天上,并在福音中更清楚显明这道路,而预备自己成为道路;借这福音,生命和不朽都彰显出来了。这条路是“从幔子经过”,也就是“他的身体”。

基督的人性,被比作会幕的幔子(出26:31);借着这人性,通往天上的路才得以开启、更新并分别出来。那幔子的材料是捻的细麻,犹太人说其线是六股合成;这或许象征基督人性的圣洁、在一切忧患苦难中的坚强勇毅和坚定,以及他义的纯洁与长久。幔子的颜色有蓝色、紫色、朱红色,或可象征他人性的受苦、他宝血的宝贵、以及他位格的尊荣和王权,因为君王常穿紫色朱红色。幔子是巧匠所作,或可指基督人性被奇妙塑造,并被圣灵诸般恩赐所装饰;上面绣有基路伯,指向天使对基督及其百姓的服役。幔子的柱子可象征基督的神性,是他人性的支撑,使他的人性在其中有位格上的存有;柱子用皂荚木做,或指他的永恒;包金则指他的荣耀;钩子和座也可象征他里面两性的联合。

第21节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神的家就是神的教会;基督作为先知、祭司、君王,并且作为儿子和家主,治理这家。希腊文作“一位伟大的祭司”;弥赛亚在撒迦利亚书6:12的他古姆中也被称为“大祭司”。他确实如此,乃是那位伟大的大祭司,比亚伦和他一切儿子都更大。

第22节 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这里“来到神面前”,或者是来到至圣所,就是圣徒得以坦然进入之处;或者是来到已经进入那里的大祭司基督;或者是来到神的家,就是他作大祭司所治理的家;但更准确地说,是来到神自己面前,也就是来到天上至圣所中施恩座上的神。这样“来到”乃是祭司性的行动,是一切被立为祭司归给神的圣徒共同享有的;它包括一切敬拜,尤其是祷告。信徒之所以受鼓励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因耶稣的血,得以自由坦然进入至圣所;因为基督是那进入其中的新而活的道路;又因为他是治理神家的大祭司。来到神面前的方式,是“存着诚心”,不是仅用身体,而首先用心;是一颗被更新、与神正直、单纯诚实、切切渴慕、并且目的正直的心。

“充足的信心”乃是指对父、子、圣灵的信心;人若没有信心,亲近神既不能蒙他悦纳,也于人无益。并且对于所亲近的对象、对于亲近他的道路、对于靠着基督得蒙悦纳、以及所献上的祈求必得应允,都有充足的确信,这对信徒十分安慰,也极其合乎他们的身份,并且蒙神喜悦。“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这里的良心可能是昏瞎、迟钝、偏私、麻木或带着罪责的;唯有基督的血被神的灵洒在良心上,才能洁净死行,洗净一切罪,并向良心宣告平安与赦免。这样的人就可以自由坦然、甘心乐意、并带着敬畏敬虔的心来到神面前。“身体用清水洗净了”,这里不是指洗礼的水,而是指圣灵的恩典,这恩典在圣经中常被比作水。身体和灵魂一样,都需要洗净和更新;内在恩典会影响外在行为,叫宗教得着装饰;没有这一点,身体也不能圣洁地献给神。

这里是暗指犹太人的习俗:他们祷告时必须洗净身体,使之洁净。亚本以斯拉在创世记35:2上说,每个以色列人到固定的地方祷告时,都必须“身体洁净,衣服洁净”。祭司即使本身洁净,在进入院内供职之前,也必须全身洗净;这里所指的正是祭司性的举动。

第23节 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这里所说,或者是坚守信心的恩典或真理,也可以是坚守对二者的承认。因为应许者是信实的;这里主要指神,虽父、子、圣灵都是真实信实的,但更特别所指的或许是父神。他是一位应许的神,他的百姓也知道他是如此;他乃是卓越而绝对意义上的“应许者”,一切其他许诺者及其承诺,与他相比都不足轻重。神的应许极其宝贵、极其伟大,且极其古老、白白赐下、并非附带条件,不可撤销、也不改变;又奇妙地适合他百姓各样的处境,并且必定一一成就。应许里包含今生、属灵和永恒之事:今生的,如他的百姓必不缺乏、患难要叫他们得益处、并且他必在各样患难中扶持他们;属灵的,如他要作他们的神,这包含他对他们永远的爱、恩慈的同在和保护;又包含他要在他们里面成就一切恩典,把各样恩典的福分赐给他们;永恒的,如永远的荣耀与福乐。永生的应许在创世以前就存在神心中,在圣约中立定,交在基督手中,并在福音里宣告。神对这一切应许都是信实的,绝不会失败,也不会欺哄;他全知全智,预知万事;他从不改变心意,也不忘记自己的话;他有能力成全,并且是诚实的神,断不说谎;他从未在任何应许上失信,也绝不容自己的信实失落。所以,这是坚守信仰告白的强有力理由。

第24节 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圣徒彼此相顾,首先当把对方看作人,知道他们只是人,与自己一样有性情和软弱;要留意他们各自不同的脾气秉性,也要体谅他们在世上的外在处境。又当把彼此看作圣徒,是同蒙一样恩典的人:他们都在同一份爱中被爱,在神永恒拣选恩典的胎中被构想并生出,都与同一个圣约有分,被同一宝血救赎,拥有同样的恩典与特权,并对荣耀享有同等权利;他们有同一位灵、同一信心的恩典、同一公义、同一可洗濯的泉源、同一可领受的丰满、同一可来到的施恩宝座、同一将承受的产业。还要把彼此看作教会肢体,留心彼此的恩赐和恩典,留意他们在教会中的年岁和地位,以及彼此作为弟兄的关系;又要顾念那些正在受苦、忧伤、患难、试探、被神掩面、灵性衰退,或被各样软弱和罪所缠累的人。这样相顾的目的,是“激发爱心”,也就是激发弟兄之爱,挑旺那容易冷淡的爱,使之重新燃起,并发出炽热的火焰。因为这是基督的新命令,是联络全德的,是重生的凭据;它使圣徒的相交变得甘甜可喜;若没有它,宗教的承认就是徒然的。又要“勉励行善”,不是为了在神面前称义、也不是为了赚取救恩,而是为了叫神得荣耀、福音得装饰、反对者的口被堵住、信心向世人显明、对神恩惠的感恩得以表露,并且使同受造的人和同为基督徒的人得益处。

第25节 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这里的“聚会”原文是“彼此的大会”,用来区别于犹太会堂,也表明犹太人与外邦人在一个教会状态中的联合,并表达圣徒归聚于基督;参帖后2:1,也指他们在某处聚集,一同参与他的敬拜、聆听他的道并领受他的圣礼。所谓“停止”这样的聚会,表示极少同众圣徒一同聚集,东飘西荡、到处游走,甚至最终包含完全的背道。圣徒有责任为公开敬拜而聚集:就神而言,因为这是他所设立、所悦纳并关乎他荣耀的事;就圣徒自己而言,因为他们可以因此得喜乐、得苏醒、得安慰、得教导、得造就并得完全;就别人而言,因为他们也可因此知罪、归正,并被领到对基督的知识和信心里;并且这也合乎最初圣徒的榜样。

所以,不可停止这样的聚会;因为这等于离弃神,也离弃自己的怜悯,而这样的人往往也会被神离弃;并且人不知道自己因此失去了什么。停止聚会乃是走向背道的第一个外在可见步骤,且常常最终就落入背道。“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即这在这些犹太人中已成风气,可能出于轻看外邦人,或惧怕羞辱和逼迫。在我们的时代,这样的恶习有时出于自以为不需要圣礼,有时出于过度爱世界,有时出于恩典操练的大幅衰退;其后果极其不好。犹太人甚至把“离开会众之道的人”列在那些下地狱、灭亡、在来世无分的人中,也就是那些不尽会众本分、不与会众同在、会众禁食时自己不禁食之类的人。

使徒说“倒要彼此劝勉”,就是劝彼此祷告、参加公开敬拜、留心一切宗教本分、持定基督并持守对他的承认、思想他并继续行在他里面;也可作“彼此安慰”,借着私下相聚,交通经历和恩典之道,借着彼此提说神对公开敬拜所给的应许,并互相提醒主荣耀的日子将临。“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这里或者指死亡的日子,或末日审判,更可能是指耶路撒冷毁灭的日子;这封书信写成时,那日子已经临近,对这些希伯来人关系重大,他们也能从各种迹象看出其迫近。因此,这尤其成为他们殷勤尽本分的重要理由。若也可扩而论之,则末世黑暗、不信、亵渎的日子之后,将接续而来的是后来的荣耀日子。

第26节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里并不是指偶然的一次犯罪,而更是指一种持续犯罪的道路;也不是指人在试探下软弱所犯的罪,甚至也不是指较粗重的行为上的罪,而是指自愿的罪;并且不是一切出于意志参与的罪,而是指那种存心故意、决绝顽梗地犯的罪;这也不是指一般不道德行为,而是指败坏的原则以及照这些原则行事。它所指的,乃是违背亮光和证据、并带着顽梗的全然离弃真道。所谓“得知真道以后”,可以是对耶稣基督、圣经、福音,或某项特别教义的知识,尤其是福音中最主要的一项,即藉着基督得救;这种知识可能只是观念上的,而不是经历上的;并且是领受在头脑里,不是领受在心里。

使徒这里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并非主要把自己包括在内,乃是把别人包括进去,使他所说的话更有分量、更容易被接受,因为他们会看出,使徒并没有对他们存严厉或猜疑的心,而这对真正有恩典的人会造成很大困扰。况且,使徒们常用这种说法,虽并不把自己算在其中,而是指那些在同一外在信仰告白之下、属于同一信徒群体的人;参彼前4:3徒22:3。此外,这些话本身也只是一个假设,并不能证明真信徒会、应当会、或真的会这样犯罪;而且来10:38已明确把真信徒与这类人区分开来。所谓“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并不是指预表性的祭;因为虽然基督死时,日常祭按理就应当停止,但事实上直到耶路撒冷毁灭才终止。

这里乃是指基督的祭,这祭永不重复;基督不再死,他的血不再流,他的祭也不再重演;此外也不会再有别的祭被献,因为不会再有别的救主,在别的里面没有救恩,天下人间也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有人错误地用这话来证明,人受洗后若再犯罪,就不可因悔改而恢复教会交通;又把它理解成故意犯下的道德行为之罪,因此使许多在信主以后犯过罪而良心沉重的人大受困扰。

但这整段真正的意思是:人若已经接受并承认福音的真理,尤其承认其中这重大真理,就是耶稣基督借着自己的血和祭是人唯一的救主;之后却违背一切证据、违背自己良心的亮光与定罪,故意否认这真理,并顽固坚持这种否认;既然再没有别的祭、没有别的救主,也没有别的得救之路,那么这些人的处境就必然绝望;他们既无帮助,也无盼望,因为他们借着这种罪,在原则和实践上都把救恩之门向自己关闭了。下文便是如此。

第27节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这里或者指今生某种可见的外在审判,有时也会临到这类人;或者指死后立刻来到的个别审判;或者指复活之后的普遍审判,以及那时将要宣告并立刻执行的可怕定罪判决。那审判必要由基督施行,按真理并严正公义来施行;它是确定的,无人能够逃脱,因为它是普遍的。人在今生都对将来的审判有所预感;而恶人,尤其是前面所说的这种人,当良心被唤醒时,对那审判的期待乃是可怕的、令人战栗的,甚至难以言喻的可怕。“烈火”就是“要吞灭那些敌对者的”;这里不是指炼狱之火,因为据罗马教说,炼狱是在审判之前,而这里是在审判之后;并且这里的火是吞灭,那里的火只是洁净;这里是为敌人预备,那里的火则假定是为朋友预备。

这里更可能是指某种带有神忿怒与烈怒之意味的火一般的审判,如临到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火、临到亚伦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火、以及临到与可拉一同起来攻击摩西和亚伦之人的火;更准确地说,乃是地狱之火。这火并非有形有质的物质之火,乃是神的忿怒倾注在良心里;由此显出罪之可憎、神公义之严厉,以及将来刑罚之不可忍受。说它“吞灭那些敌对者”,不仅指公开的敌人,也指暗中怀敌意的人;原文正有此意。像前面所描述的那类背道者,就是这样暗中敌对神、基督和圣灵;敌对福音及其教义、纪律和圣礼;也敌对神的儿女和他们里面敬虔的能力。他们要被神忿怒之火吞灭;不是被毁灭到归于无有,乃是灵魂和身体都要永远灭亡,也就是受永远的刑罚。

第28节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这里指的是人故意、擅敢违犯摩西所传的律法;那律法是摩西所传授的,不是他自己发明的;并且这里是泛指神借着他所赐的整套律法。之所以举这事为例,是为了拿摩西和基督、律法和福音作比较,并说明当前所讨论的问题。一个人若完全否认那律法,或擅敢违背其中某一条诫命,就“不得怜恤而死”;这是肉身的死,没有赎罪,没有祭物,也不容向他施怜悯(申13:8)。所谓“凭两三个见证人”,就是那些在过犯发生时“站在旁边”的人,像阿拉伯文所译的那样;或像埃塞俄比亚文所说,那些“控告他”的人,就是反对他的证人,他们清楚充分地证实事实(申17:6)。

第29节 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这里所说的刑罚,比摩西律法违犯者所受的肉身之死更重。使徒让希伯来人自己作判断:这样的人当被看作配受何等更重的刑罚?首先,他是“践踏神的儿子”的人;这似乎比来6:6所说“把他重钉十字架”更强烈。这里并不是说他们事实上真做了这事,而是说在意志上如此;若遂其所愿,他们就会把基督从宝座上拉下,用脚践踏。这是一个表示极端藐视、轻蔑和恶待的说法。凡否认他的神性和永恒儿子身份、使他的职分变得无用、轻看他的祭、藐视他的义、剥夺他位格、职分和恩典之荣耀的人,都是如此。并且这种恶行之所以更重,是因为被这样对待的乃是“神的儿子”;他为人的缘故成为人子,高过众人,并与神同等。

其次,这人“将那约的血当作平常之物”,也可译作“普通之物”;就是把它看得和公牛的血一样,甚至至多照叙利亚文所说,“像别人的血”;甚至把它当作污秽可憎之物,如极恶之人的血一样。这又因它是“约的血”而加重其罪;它是恩典之约的血,因为这约是借它得以立定和坚固,其中的福分也是藉它而来,并且人也是藉它得以成圣。这里“使他成圣”,或者是指那背道者本人:他藉着外在的宗教告白而从别人中分别出来,把自己交给教会,在福音的圣礼中与之同行;也曾受洗、领主餐、喝“新约之血”的杯;虽在圣礼中没有属灵地分辨基督的身体和血,只把饼和酒这些表征当作平常之物;或他自称、别人也以为他真是被圣灵成圣、并因基督的血称义,其实并不真是如此。

更可能的是,这里所指乃是神的儿子自己;他被分别、被圣化、被分别出来担任祭司职分,正如亚伦和他的儿子藉着被杀牲畜的祭而被分别为圣一样。照样,基督献上自己、流出宝血,藉此恩典之约得以坚立;又藉着这同样的血,他从死里被带回,并显明自己是大有能力的神儿子;坐在神右边之后,他永远活着替人代求,这就是他祭司职分的另一部分,而他乃是借着自己的血得以分别出来完成这一切。“使他成圣”这句话在亚历山大抄本中缺少。第三,这人还“亵慢施恩的圣灵”,就是否认圣灵的存在、神性和位格;把他大能的工作看作狂热;把他非凡的恩赐当作幻象;把基督的神迹归给撒但,又把由他所默示的福音说成神话或谎言。

这里又因他是“施恩的圣灵”而使罪更重;因为一切恩典都是由他所赐、所施与、所应用给圣徒的,因此人最不该轻慢他,反而该极其尊崇敬重他;这种冒犯绝不会不受刑罚。

第30节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这里所说“我们知道”,所指的是神;使徒和这些希伯来人所认识的,不仅是借着创造和护理之工认识他,更是借着他们所蒙赐的圣经认识他;这圣经也使他们与外邦人有别,借着圣经他们认识了他的存在、本性和属性。特别是,他们知道他所说的,他都能成就;他对于自己所说的一切话都真实信实,尤其是申命记32:35所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主说。”报应属于神,不是就情感说,好像他里面有人的激情;而是就结果说,就是他发出的作为,产生了与人中那种情感相应的效果,也就是刑罚。对罪的刑罚属于神,因为罪是干犯他的;不属于异教诸神,虽然其中有一位甚至名叫“报应”(徒28:4);也不属于撒但及其恶天使;更不属于个人私下报复的人。

虽然民事官长作为神的代理,按神的律法,可以在公共领域施行刑罚。并且有充分理由相信,主在这里所说“我必报应”,或说我必为罪施报,是一定会实行的;这可从他对罪的恨恶、从他的纯洁、圣洁与公义、从他对自己话语的信实、从他的全能、从他对自己百姓的罪也以管教惩治的方式加以注意、以及从他既已把报应倾倒在作他们中保的自己儿子身上这些事实推知。又一次,在申命记32:36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那些真正属他的人,就是他所拣选、立约、救赎并呼召的人,他以父亲般的方式管教他们,免得他们与世界一同被定罪;他也治理并保护他们,为他们伸冤辩屈,并向他们的仇敌施报。

或者,也可指那些只是名义上属于他的人;他要在他们身上写上“非我民”,把他们与真正属他的人分别出来,并在他们和他真正的百姓之间施行审判,要定他们的罪;他们的宗教告白并不能使他们逃避他的忿怒和报应。

第31节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这里这话不是从好的意义上说的。从一般意义说,全人类都可说是落在神手里或在神手中,因为他们是他手所造的、受他护理的照顾、服在他的主权之下。特别地,信徒的时日和他们的人也都在神手中,这说明神极爱他们,他们与他亲近,从他得扶持并蒙他保护;他们宁愿落在作为管教之父的他手里,而不愿落在人手里;临终时也把自己交托在他手中。但这里是从坏的意义上说,意思是像罪犯一样被公义拘捕,被带到神的审判台前,领受定罪的判决;那时这样的人将感受到他手的重压和他烈怒的凶猛。这真是“可怕的事”:落在那些被你伤害、被你冒犯、又有权势且毫不施怜悯的人手里,已经很可怕;落在神今生审判的手里,更是极其可怕。对将来审判的预感,本已令人恐惧;审判临到时的场面,也必极其震撼、惊人。

但若带着罪站在审判者面前,赤身露体、毫无义可披,哑口无言,无人为其辩护;听见那可怕的判词,并感受神忿怒倾倒到底,那将是何等恐怖!其可怕之处还在于:这样的人所落入的不是人手,也不是受造物之手,而是“神”的手;这位神无所不知,洞悉一切伪装;无所不能,无人能凭强力从他手中救出;无所不在,无处可逃;又公义信实,不受贿赂,不可挽回,不改变,也不可更动。并且他是“永生神”,与外邦无生命的神祇及必死的人相对;这也显出他的永恒,从而显出那落在他手中之罪人所受刑罚的长久。

第32节 你们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后,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这里的话,可以看作陈述他们已经做过的事,意即“你们确实还在追念”;也可以看作劝勉,叫他们记念自己与主订亲的日子,就是起初归正的时候。使徒这样说,一方面是要缓和前面那些严厉警告可能带给他们的惊惧,另一方面也是要加重退后的羞耻,因为他们在先前的日子曾表现得那么勇敢;同时也为鼓励他们对神的信心和倚靠。“蒙了光照以后”,就是藉着神的灵看见自己的污秽、无能和不义,看见自己天然本性中迷失、可怜的景况;也看见基督以及在他里面的救恩;并且对福音的教义,以及另一个世界的荣耀,也有了一些光照。叙利亚文和埃塞俄比亚文把它译作“受了洗”;而通常情形是,人在归正以后,作出公开的信仰承认,并顺服基督的圣礼,就立刻会遭遇一种或另一种的羞辱和逼迫。

基督也是在受洗之后,就被带到旷野受魔鬼试探。撒但是怀恨而恶毒的;神也许可患难临到他的百姓,为要试验他们的恩典,并叫他们及早习惯艰难,正如这里所说:“你们忍受了大争战的各样苦难。”这可能是指他们从自己同胞那里所受的一次猛烈逼迫,或者是在司提反殉道时,彼时尚未归正的使徒自己也参与其中;更可能是指使徒归正之后另一段艰难时期,似乎与帖前2:14有关。这些希伯来人既然在基督这救恩元帅旗下当兵,就很快投入争战,被召出来打这苦难的仗,而且是一场很大的仗;而他们却以忍耐、勇气和无畏承受了下来。

第33节 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所谓“成了戏景”,就是被带到戏台、剧场上,成了世人、天使和人的观看对象(林前4:9);“被毁谤,遭患难”,就是在名誉和人格上受损,也在身体和财物上受害;“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就是他们继续与这些人有交通,在他们患难中扶助他们,并与他们一同哀痛。

第34节 因为你们体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在天上。这里或指他们在使徒于耶路撒冷被千夫长吕西亚用两条锁链捆住时体恤他(徒21:33),或指他在别处被捆锁时;他们在心里与他表同情,为他祷告,给他写信,并送给他供给和帮助。亚历山大抄本、司提反本中的两份、拉丁通行本和叙利亚文作“体恤那些囚犯”,或“那些被捆绑的人”;可以泛指一切囚犯,照着“与被捆绑的人同受捆绑”的心态记念他们;也可特别指那些为基督和福音的缘故被囚的人,其中甚至可能有一些曾在使徒未重生之时被他亲自下在监里的人。“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就是他们家中的器具和世上的产业被逼迫者夺走;但他们安静、忍耐,甚至欢喜地接受,因自己配为基督的缘故忍受财物被没收而快乐。

他们之所以这样快乐,是因为“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在天上”。为圣徒存留在天上的,乃是“家业”;它被称作房屋、城邑、国度,埃塞俄比亚文这里也把它译作“国”;它又被称作真实、荣耀、持久的财富,称作宝藏和产业。这家业比世上一切都“更美”:就其品质说,它是属天的;就其数量说,它包含万有;就其所在地说,它“在天上”,虽然这一句在亚历山大抄本、拉丁通行本和埃塞俄比亚文中缺少;就与谁一同享受说,则是在光明中的圣徒中间;并且神自己就是他百姓的分。这家业又是“长存”的;圣徒自己不能把它耗尽,别人也不能从他们夺去,它本身也不会朽坏,而圣徒也将永远享受它。

因此可以说他们“有”这家业:因为它已经应许给他们,已经为他们预备;他们有权利得着它,也有它的凭据和先尝;并且他们已在基督这位元首和代表里面拥有它,所以无论从哪方面看,对他们都是稳妥的。他们“自己知道”这一点,是从自己心里所发现、所经历的事,从圣灵的印证和凭据,并从基督在马太福音5:10所给的应许中知道的。

第35节 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这里“勇敢的心”与来10:19所译的“坦然无惧”是同一个词。这里也可像那里一样,指圣洁的祷告胆量,不带奴仆般、羞怯的灵;这种胆量表现为向神说话的自由,并且确信祷告得蒙垂听。因此,祷告本身不可停止,其中的自由、坦然和信心也不可松懈或搁置。或者这里也可指信仰的承认;这种承认应当自由公开、刚强勇敢、坚定恒常,绝不可放弃。还可以指信心的恩典本身,尤其是在完全确据中,对自己在神里的分,就是神作立约的神和父,并在他的爱里;也对自己在基督里的分,在他的恩典里的分,以及对那荣耀产业,就是更美长存家业的权利,有确据。这信心之盾绝不可丢弃;士兵若失去或丢弃自己的盾牌,会被看作可耻丑闻;在希腊人中,这甚至是死罪。使徒可能就是暗指此事。

信徒有两种:名义上的和真实的;信心也有两种:一种是历史性的信心,缺乏神恩典的人和鬼魔都可能有;另一种是真实无伪的信心,与救恩相连。前一种信心可能被丢弃、失去;后一种虽然在操练上会松弛、软弱,却不可能全然和最终地失落。这里的劝勉可以看作是神保守人继续持守并在其中恒忍的一种手段。后面给出理由:“因为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祷告中的自由和胆量有其赏赐,因为凭信心祈求的人必要得着;坚定恒常的宗教承认也有赏赐,因为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在基督里真实而有力的信心也是如此,永远的救恩与之相连,承受产业的赏赐也随之而来。

这赏赐乃是神自己恩典所给的酬报;并且它极其伟大,是大神之爱与恩典的果子;甚至无非就是神自己,他是他百姓极大的赏赐;也是基督和他的荣耀,以及其中的丰富;这赏赐远远超过人的一切配得,也超乎人一切思想和言语。

第36节 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这里并不是说他们没有忍耐的恩典;因为神既是诸般恩典的神,也是忍耐的神。凡蒙恩典呼召的人,都被模成基督的形象,其中也包括在忍耐上像他;凡从圣灵生的,都有圣灵的果子,这也是其中之一;对那些神的道在他们身上发生功效的人,这果子就被生发出来,因为神的道也是忍耐的道;凡被领进基督国度的人,也就在耶稣的忍耐里。哪里有一种恩典,那里就有各样恩典。圣徒一开始就被召去受苦、受试炼,而这些都需要忍耐;没有忍耐,人也无法安然自处。这里的意思乃是:他们需要忍耐继续存留、不断操练并且增长。

总的来说,他们需要忍耐去奔跑摆在前头的赛程,忍受从神手里来的患难,以及从人来的羞辱和逼迫;当神掩面时等候他,当祷告迟延得答复时等候他;在试探下站立得住,不至沉没;并在恒常盼望天上福乐中生活。特别地,以下这件事更需要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神有他旨意的定旨,这由他自己成就;又有他关于人得救的启示旨意,这由他的儿子成就;也有他的诫命旨意,要人去遵行。人若正确地遵行,就是照着神话语的规则,凭着信心、出于爱心、靠着基督的能力、借着圣灵和恩典的帮助、以神的荣耀为目标,并且不倚靠自己所做的。并且神的旨意不仅关乎“做”,也关乎“受苦”;因为圣徒也是蒙召去受苦的,而这更需要忍耐。“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就是得着永生;不是指应许本身,因为他们已经领受了应许,而是指所应许之物。

这个词在本书中常有这样的意思(来6:12)。它之所以称作“应许”,是要表明这不是靠行为得来的,因为应许与功德并不相合;而是出于恩典,所以必定得着,只是需要耐心等候。

第37节 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这里所说的那位,显然就是主耶稣基督,这可从此处所引哈巴谷书2:3的预言、从“那要来的”这一称呼(太11:3)、以及雅5:7等平行经文看出来。这里不是指他第一次在肉身中的降临,因为他在肉身中已经来了;虽然哈巴谷的预言确实指向他的第一次来,但不止于此,也包含他的第二次降临。这里更直接地说,是指他在国度和权能中来毁灭耶路撒冷,并因犹太人弃绝他而向他们施报。基督开始传道时,他的国度就近了;他升天之后,这国度显得更加明显;但圣殿仍旧矗立,那个敬拜制度还在持续,而这正拦阻了他国度荣耀的显明;在这段时期,圣徒受了许多苦。

然而,从这封书信写作算起,不过短短一些时候,那位要来的果然来了,大约十年之内就显出他的权能和荣耀,拯救他的百姓,毁灭他的仇敌;参太16:28。此话也可以应用于他在百姓急难时来帮助他们;圣徒的患难很多,都是有定期的,也不过是暂时的;基督已应许要来探望他们,而他也常常、迅速并适时地这样做。又可以应用于基督藉着死亡来接他的百姓归自己;在这个意义上也可说基督要来,而且他必定会来;这也是在不多的时候,因为人生不过数日,死亡是确定的,也当忍耐等候。还可以合宜地用于基督末日审判时的降临;他必来,这是确定的,可由预言,尤其以诺的预言、由他自己的话、由天使的见证、由主餐的设立“直等到他来”、以及众圣徒普遍的期待证明。

并且他的这次来是可切慕的,因为那时是羔羊婚娶的时候,是圣徒得赎的时候,也因为那时恩典与荣耀都要带给他们,并且他们将永远与他同在。这个来临是快的,乃是在一点点时候之内,相比于他第一次降临之前已经过去的长久岁月,以及此后随之而来的永恒而言是如此;纵然在人看来似乎很久,但在神那里不过片刻,因为在他那里千年如一日。无论如何,既然他必定会来,并且不会超过所定的时候而迟延,人就当操练忍耐。

第38节 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这里的“义人”,不是仅在外貌上、而是在真实中为义的人;他不是因自己遵行律法而为义,乃是因基督的顺服而为义;并且他藉着圣灵和藉着信心显明自己是如此。他也是那种过谨守、正直生活的人。这里所说他现在所活、并将继续活的生命,不是永生本身;虽然他将来确会活那生命,但这里并不是指那个,因为这里所说的是“因信得生”,并且是发生在基督降临之前的。这里所指的是属灵的生命:在基督里称义的生命,与基督相交的生命,从基督而来的圣洁生命,并借着他享有平安、喜乐和安慰。这义人活着的方式乃是“因信”,不是靠他的信心本身作为根基,而是靠信心所指向的对象基督;并且像哈巴谷书2:4所说,是“因他自己的信”,不是因别人的信;或者也可说,是因基督的信。

叙利亚文这里译作“因我自己的信”,即因那位说话者基督的信;而基督正是信心的创始者和对象。亚历山大抄本和拉丁通行本作“我的义人必因信得生”。并且这生命是在目前、在等待基督来到的期间所活出来的,也正因为他必定会来。至于“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哈巴谷书2:4中的希伯来字,七十士译本以及使徒在这里都译作“退后”。照大卫金基的解释,它表示心中的骄傲高大;照所罗门雅基的解释,它表示厚颜无耻;摩西金基则认为它与“高台、堡垒”那个词相同,指一个人为求安全而躲进某个堡垒,不去寻求神的拯救。

因此,这样的人似乎是指:在自己的义上心高气傲、满有自信;把自己躲进某种自筑的堡垒求安全;因惧怕羞辱和逼迫而离开圣徒的聚会;压抑真理,不敢宣告或维持对真理的承认;在宗教上假冒为善、行事诡诈;简而言之,就是最终彻底背离信心的教义和其承认的人。对于这样的人,神从来不喜欢,也永远不会喜欢;相反,他们是神所憎恶的,必要落在他严重的不悦之下,并亲身感受那忿怒的尖锐。这种人与那义人恰成对照;义人乃是凭信而活,谦卑与神同行,不倚靠自己的义,只倚靠基督的义,并且在其中脱离定罪,稳妥蒙受神的眷爱。因为这里所说的退后,并不是假设义人会如此,而是像我们连同埃塞俄比亚文正确补出的那样,指“任何人”;也就是那些外在承认宗教、却离弃圣徒聚会的人(来10:25)。而真正的义人在下一节中则被明确排除在外。

第39节 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这里的“退后”有一种并不至于沉沦的情形:人可能有许多不信,可能对福音的圣礼很冷淡,可能落入大罪,也可能严重退步,却仍能被恢复,像大卫、彼得和别人一样。另有一种退后却是“退后入沉沦”:就是弃绝基督作为唯一的救主;不再持守他为元首;接受假道理和该死的异端;并且退后之后永不回转,也不能被挽回,这样的背道是全然并且最终的。但真信徒不会、也不能以这种方式退后;因为他们被永远的爱之绳索和膀臂牢牢持住,被神拣选得救,被赐给基督,并在他里面得保障;他们是他所救赎、所买来的;他们与他联合,并建造在他上面;他们在他的代求和预备中有分;他们是他的珍宝,是他的产业;他们已被神的灵重生、成圣、内住并盖印;又有神的应许和大能站在他们这一边。

“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或作“属乎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这里不是指行神迹的信心,也不是指历史性的信心,而是指那种神选民的信,是神所赐的,是他的灵运行出来的;借着这信,人的灵魂看见基督,来到他面前,抓住他,把一切托付给他,并从他那里期待一切。这与退后正相对,因为人是凭信而活、凭信而行、凭信而站立;并且灵魂得救与这信相连,与沉沦相对。并不是说信心是救恩的原因,而是说它是神所指定领受救恩福分的途径,这与神的恩典完全相合。既然救恩与信心如此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以致有其一者必有其二,那么结论就是:真信徒绝不会灭亡。下一章还要更详细论述这恩典的性质和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