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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38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Genesis 38

引言

创世记第38章引言 本章全部记述与犹大有关的事。犹大是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太人由他得名,基督也由他而出。本章论到他娶了一个迦南女子为妻,并且由她生子,以及这些儿子的品行和结局,见创世记38:1;又论到他在不知情之下与儿媳乱伦,见创世记38:12;又论到他听见她怀孕时向她发怒,并在发现那孩子原来是自己所生时的羞愧,见创世记38:24;又论到她给他生了一对双子,名叫法勒斯和谢拉,见创世记38:27

第1节 那时,…… 有人把这事归到雅各从巴旦亚兰来到迦南的时候,就是他到示剑之后不久、底拿事件之前;但对此可以提出异议:那时犹大的年龄似乎还太小,不足以及早成婚;他离开众弟兄,自己又有羊群可牧,这些似乎都与前面的历史不相合。因此,更好的是把这事与约瑟被卖到埃及的历史联系起来。因为从此到雅各下埃及不过二十三年;约瑟此时十七岁,到他站在法老面前时是三十岁,其后又有七个丰年和两个荒年,那时雅各下到那里,并带着犹大的两个孙子希斯仑和哈母勒,见创世记46:12,这样人数就对得上了。然而这一切仍是说得通的:在约瑟被卖、也是犹大成婚后的第十八年,犹大的长子珥十七岁,便可能娶妻;阿南在十九年时同样也可于此年龄成婚;再算她玛为示拉等候两三年,就有时间使她与犹大私通,并一次生下两个儿子,然后雅各才下埃及。

至于他的两个孙子,也可以说是下到埃及去了,正如便雅悯的儿子是在父亲腰中同去的一样,因为他们是在雅各住埃及期间怀上的。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不是像本·米勒所说,从多坍下到亚杜兰,好像这次分离就发生在卖约瑟的时地;更可能是他和弟兄们回到父亲那里,报告并一同哀悼约瑟之死之后,从希伯仑下到那里。经上说犹大“下去”,是因为像亚本·以斯拉所说,他是从北往南行。至于他离开弟兄,是因约瑟事件而与他们误会争执,还是因别的缘故,并不确定。转到一个亚杜兰人那里:就是亚杜兰城的一个居民。这城后来归犹大支派,到了大卫的时候,那著名的洞也因此得名。此城在伊流特罗波利东边十英里,西南距耶路撒冷八英里。他“转到”那里,或作“支搭开来”;也就是他的帐棚同羊群一并延展到亚杜兰,正如本·米勒所解释的;并且与这人来往,他名叫希拉。

犹太人荒诞地说,此人就是大卫、所罗门时代推罗王希兰,又说他是尼布甲尼撒母亲的丈夫,活了一千二百年。

第2节 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 昂克鲁斯和约拿单译本,以及雅基和本·革珥顺,都把这里解释为“商人”的女儿,为的是减轻他爱上并娶迦南女子的羞辱,因为他的祖先亚伯拉罕和以撒都禁止这样做,他父亲也避免如此。 她父亲名叫书亚:这并不是他所娶女子本人的名字,而是她父亲的名字,这从创世记38:12可见;而且这人很可能是当地有名望的人。 他就娶了她:作自己的妻子,是经她和她父亲同意,不是强取。 与她同房:作为夫妻与她同住。

第3节 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 这名字的意思是“看守者”。但约拿单他尔根给这名字的理由是:“因为他要无子而死”;仿佛这名字与“亚利利”,就是“无子”一词相同。

第4节 她又怀孕生了儿子,…… 几乎是一能生育就又怀了孕。 她给他起名叫阿南:头一个儿子是犹大起名,这个却是他妻子起名;这名字有忧愁、悲伤之意。按上面的他尔根所说,起名的原因是:“因为他父亲要为他哀伤”;他是个“便俄尼”,见创世记35:18,他的罪和夭折都带来忧伤。

第5节 她又生了一个儿子,…… 第三个儿子。 给他起名叫示拉:这名字有安静、平稳、和平、亨通的意思,并且与“示罗”同根;那位著名将由犹大而出的子孙,见创世记49:10。按他尔根所给的理由,是“因为她丈夫忘记了她”。 她生他的时候,正在基悉:基悉是地名,有人认为就是亚革悉或伊革底,今名西布,见弥迦书1:14;似乎是犹大支派中的一座城。耶柔米说,在他那个时代,亚杜兰附近、伊流特罗波利边界上,有一处荒凉之地名叫基悉。她为什么在生产时在那里,以及为何特别记下这情形,都不确定。

第6节 犹大为长子珥娶妻,…… 就是替他拣选一位女子,带给他看,得他喜欢后便娶了。 她名叫她玛:这名字的意思是“棕树”。约拿单他尔根说,她是闪的女儿;但闪的女儿在这时还活着、并且年轻到足以生育,这完全不大可能。更可能的是,正如一位阿拉伯作者所说,她是犹大弟兄利未的女儿;但更有可能的,仍是她乃住在同地的一个迦南人的女儿,只是这人的名字没有提到,见创世记38:11

第7节 犹大的长子珥在主眼中看为恶,…… 就是极其邪恶,正如这句话在创世记13:13中的意思一样;他犯了极重的罪,只是经文没有说明是什么罪。按约拿单他尔根和雅基的说法,他的罪与他弟兄阿南在创世记38:9所犯的一样;据说他这样做,是怕妻子怀孕后失去美貌。但若真与阿南所犯一样,经文也会像记阿南那样明说。一位阿拉伯作者说,他与妻子同房,不照自然的常道,而是用“所多玛式”的方式。 主就叫他死了:主亲手立刻击杀他,像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被击倒一样,见使徒行传5:5;或是主使某种疾病临到他,迅速取去他的性命,以表明对他罪的愤怒。

第8节 犹大对阿南说,…… 是在他哥哥死后过了一段时间。 你进去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娶她为妻:摩西在这里用了一个不常见的“娶”字,乃是专指按后来律法娶兄弟之妻。这显明在那以前这已是个风俗;当弟兄无子而死时,为着多多繁衍后裔,照着神的应许,族长可能已蒙主指示如此行。到了摩西的时候,这就成了律法,见申命记25:5。 给你哥哥立后:使这后裔承他的名,并承受他的产业。因为这律法或风俗,一方面具有政治性,是为使父业留在家族中;另一方面又有预表性,是指向那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的基督,见罗马书8:29;他在凡事上都该居首位,见歌罗西书1:18。这并不是从犹大当时所住的迦南人那里学来的,而是从古代族长传下来的;他们无疑是由神启示得知,并在闪的学堂中受教,再由父传子。至于后来的埃及人也有此法,并延续到奥古斯都芝诺的时候,极可能是他们从犹太人那里取去的。

第9节 阿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 就是那头一个儿子不算他的,而算他哥哥珥的儿子;这里只该理解为长子,后来所生其余的儿女,仍算实际生父的儿女。这表明这在当时是通行而众所周知的习俗,并非特殊个案。 及至与他哥哥的妻子同房的时候:就是他照父亲吩咐娶了她,作为夫妻与她同居。 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免得他所娶的哥哥之妻因他而怀孕,生一个算作他哥哥名下、并承受他哥哥产业的儿子。这就是后来由他得名而称为“阿南的罪”的罪。此罪不仅被神的话语定罪,也被自然之光所谴责;它既大大有害于人类,也惹神不悦,如下所见。

第10节 阿南所作的,在主眼中看为恶,…… 因为他这样做,是出于嫉妒哥哥,又因对哥哥之名的记念毫无情爱;也可能出于贪心,想把哥哥的产业归到自己手里。尤其是,他这样做破坏了娶兄弟之妻这一制度的目的;而这制度既后来成了神明定的律法,就显明本来就合乎神的旨意。再者,这样做不只是拦阻亚伯拉罕后裔照所应许的增多,而且弥赛亚还要从犹大而出;他尽其所能地阻挡这事。 所以主也叫他死了:与杀他哥哥一样,见创世记38:7

第11节 犹大对儿妇她玛说,…… 是在他两个儿子先后娶了她、又都死去以后。 你仍住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是犹大的第三个也是最小的儿子,虽然也许只比阿南小一岁左右;但出于下文的缘故,犹大可能不愿让他像哥哥们那样早婚。按这娶兄弟之妻、为无子而死的兄长留后之风俗与律法,她接下来本该作示拉的妻子;因为如果有很多兄弟,他们就轮流娶这样的寡妇,直到其中一个给她生了后裔,见马太福音22:25。犹大既知道这点,至少表面上是假意答应把她给自己儿子作妻子,只是要拖延到他成年,或更长大些;所以就叫她不要另嫁别人,并回到父家住,直到那时。这样做,也是为防止他们之间发生私情,免得儿子在他不愿意的时候被引诱提前娶她,而她也催促此事。 因为他心里说:不是对她玛说,而是在心里想。 恐怕他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由此看出,他并不知道两个儿子真正的死因,只以为或者是他们成婚过早,或者是这女子命运不祥;他甚至可能根本无意让示拉娶她,只不过眼前找个借口罢了。 她玛就去住在她父亲家里:她在前两个丈夫活着时住在犹大家中,如今照他的话回到自己父亲家。她父亲很可能住在同一个地方,而且仍然健在,接纳了她,她也一直与父亲同住,见利未记22:13

第12节 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就是书亚的女儿,死了,…… 书亚是他妻子的父亲,那女子是迦南人,见创世记38:2。她本人叫什么名并不确定,她死的确切时间也不清楚;总之是在她玛被送回父亲家后过了一段时候。有人认为,犹大妻子的死,是神对他亏待儿妇、没有把她给自己儿子、甚至根本无意如此的惩治与责备。 犹大得了安慰:他为妻子的死按当时当地的风俗哀悼了一阵,后来就除去哀悼的标记,忧伤渐渐止息,又开始见人并与朋友来往。 就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亭拿是犹大支派中的一座城,见约书亚记15:57,据说离犹大所住的亚杜兰六英里。他在那里有羊群,或者至少这里被看作剪毛、洗羊的合适地点;而一年中的这个时节,也常是设宴的时候。犹大上那里去,不只是察看他们工作的情形,也是为了摆设宴席款待他们,见撒母耳记上25:3。 他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一同去:他带上这个朋友作伴,并一同享受宴席。

第13节 有人告诉她玛,…… 可能是她的邻舍,或犹大家中的人。 说,看哪,你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这消息也许本是平常话,并无特别用意;但她留心了,并由此得着她一直想要的机会。

第14节 她就脱了寡妇的衣裳,…… 由此可见,在那些时代和地方,寡妇通常穿与别人不同的服装,特别在守丧期间;后来别国和我们今日也有这样的习俗,常称为“寡妇服”。又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自己:或是用这帕子,或用一件外衣,或类似的衣服;如今阿拉伯人把这种衣服叫作“hykes”。她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人认出她,并不是为了把自己装作妓女;因为那些地方的妇女出门通常都蒙着面。相反,不论这里在这么早的时候风俗如何,后来别国的娼妓常是不蒙面的,任人观看。虽然犹维纳利斯描写皇后梅萨丽娜,说她用夜帽遮住自己,又把黑发藏在黄色帽子或假发下面,为的是装作妓女进妓院;如今阿拉伯的妓女和别的妇女一样,在街上也蒙面,但在埃及,她们却常坐在门口或不蒙面走在街上。

她坐在亭拿路上的一个开敞处:七十士译本作“坐在伊乃门口”;有人认为这是地名,并照亚本·以斯拉的意见,说它因路旁两股泉水、如同门户而得名,犹大回家时要从那里经过。犹太人斐罗在创世记38:21也这样读:“那在路旁伊楠的妓女在哪里?”耶柔米说,从那里往亭拿去有一个地方叫伊楠,如今已成荒场,靠近大村庄亭拿,在亚利亚与底阿斯波利之间,也就是耶路撒冷和吕大之间;那里有泉,所以得名。约拿单他尔根把它意译为:“在众眼所看的岔路口。”因为这词既有“眼”也有“泉源”的意思;看起来是指两条或多条路相交之处,这地方不但显露在众人眼前,而且行人也必须留心观看,思想当走哪条路;也许还立有路标供人察看指引。她玛就在这里安坐,正如妓女常做的那样。

因此,卡图卢斯把公开卖淫的女子称作“路边的淫妇”;相反,那种较隐秘、不那么暴露的娼妓,贺拉斯称作“偏僻处的妓女”。旁经中也说:“那些妇女腰间系着绳子,坐在路旁,烧麸皮作香;若其中有一人与过路之人同寝,她便责备她的同伴,说她不如自己有价值,绳子也没有像自己的那样被折断。”(巴录书6:43)其中把淫妇描写成坐在道旁、腰束芦苇绳子,任过路男子拣选;这与希罗多德所记巴比伦维纳斯庙中的妇女相似。她玛便采用了这个办法。因为她见示拉已经长大:至少已经到了她前两个丈夫结婚时的年纪,若不是更大些。这也许是在他哥哥死后两三年;因为经上说“过了许久”,就是许多日子加增之后,犹大的妻子死了,而如今他的哀悼已经过去,见创世记38:12

还没有娶她为妻:不像犹大曾使她有理由期待的那样,见创世记38:11,也不像通常应当行的那样。

第15节 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 是因她的姿态和所坐的地方。 因为她蒙着脸:以致他认不出她来;这里并不是说他因她蒙脸才以为她是妓女,真正的原因是她坐在公共道路边;只是因她把脸遮住,他不能辨认她是谁,所以便由前一情形断定她是妓女,坐在那里向过路人卖淫。

第16节 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 就是转向通往她的那条路;他从自己原来要走的路上偏到她所坐之处。她坐的地方很可能离正路稍有一点距离,所以他转到那里去;一看见她,情欲便被挑动起来。也许他把亚杜兰人希拉留在一边,打发他先走,自己则犯下下面这罪。 说,请你容我与你同寝:就是与她同房。 他原不知道她是自己的儿妇:历史作者提出这一点,是要说明若知道,他就不会向她提出这样的事;但虽然这能使他不算故意乱伦,却不能使他脱离淫乱的罪。因为他以为她是妓女,且明知她不是自己的妻子,本不该如此与她有染。 她说,你要给我什么,才与我同寝呢?也许她故意压低声音说话,免得他从声音认出她来;她像个妓女一样索取价钱,并以此为同意的条件。她认识犹大,犹大却不认识她,因此她不能免于故意乱伦之责。有些人确实减轻她的罪,说她虽是迦南人,却因嫁入犹大家而成了真宗教的归信者,并知道弥赛亚要从雅各一族而出;所以渴望自己作那位大人物的母亲,至少作他的祖先,因此才采取这办法。既然不能得儿子为丈夫,就想得着父亲,不是为放纵情欲,乃是因盼望那应许的后裔。照此,她在弥赛亚的家谱中也确有其位,见马太福音1:3

第17节 他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 或者从亭拿,就是他羊群正剪毛的地方送来;但更可能是从他所住的亚杜兰送来,因为此时他大概正从亭拿回来;他在那里与剪羊毛的人宴饮作乐,所以正处在容易犯这种事的状态中。 她说,趁着未送来,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她对这工价或礼物本身并无异议,只要求先给个抵押或保证,直到实际收到为止。这正是她索取工价的本意:若她后来因此怀孕,就可以拿出东西来,向他证明孩子是谁的。

第18节 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 为了满足情欲,他什么都愿意舍弃。 她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她把这些都要来,是因为若有一样丢失,或不足以作证,还有别的一样可以补足。七十士译本把第一样译作“戒指”,就是他手上的带印戒指,是他右手的印。昂克鲁斯和本·米勒也这样解释。第二个词似乎译作“带子”不大妥当,因为镯子通常是女人戴而不是男人戴。雅基把它理解为他所披的衣服;本·米勒和他尔根也说是外袍,但她不大可能要求他脱去衣服。它看来更可能是头上的包巾,像土耳其人所戴的亚麻巾,或者是他口袋中的手巾。至于他手里的杖,或是行路的杖,或是牧人的杖。 他就给了她:把上面这些都交给她作抵押。 就与她同寝:不是在公共道路上,而是在稍远一点的隐秘地方,他们退到那里去。迈蒙尼德说,在律法未赐下以前,若有男子在街上遇见女子,双方同意,他就给她工价,与她同寝后离去;这样的人就称作“克德沙”,即后来用于她玛的“妓女”一词。 她就从犹大怀了孕:这次她就有了身孕。

第19节 她玛起来走了,…… 立刻回到父亲家;又恐怕那带山羊羔来的人寻见她,使事情败露,所以尽快离开。 除去蒙脸的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免得人知道或怀疑她曾外出过。

第20节 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 这朋友曾陪他往亭拿去,知道这一切恶事,也替他保守秘密;但若他劝阻犹大不犯此罪,才更算朋友、更算忠诚。犹大差他送去所许诺的山羊羔,而不是差仆人,为的是更保密。 并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就是他的印、带子和杖,不论那些究竟是什么。 却找不着她:因为她已经离开原先坐着、或与犹大退到私处的地方了。

第21节 他就问那地方的人,…… 或作“问她那地方的人”,即问那女人所在之处附近的人,以为她住在那一带。 说,从前在路旁公开坐着的妓女在哪里?就是不久前很公开地坐在那里的那个女人。“妓女”这个词来自另一个表示“分别出来归圣用”的词;妓女之所以如此称呼,或是反语,因为她们并不圣洁;或如雅基所说,因为她们是被分别出来、专门供人行淫的;又或是因为她们乃是献给维纳斯、作其崇拜者并在她和其他异教神庙里卖淫的人。但那时是否已有这种做法,还难说。 他们说,这里并没有妓女:他们并不知道最近有妓女常在那地方出没;而且她玛在那里停留的时间太短,也没有被他们注意到。

第22节 他回到犹大那里说,我没有找着她,…… 就是那亚杜兰人回来告诉犹大,他尽力细细查问,也找不着那个妓女,无法把山羊羔交给她并取回抵押。 并且那地方的人也说,这里并没有妓女:由此看来,她玛所在之处附近有一个镇或城,而且那地方竟如此没有这类臭名昭著的人,以致城中并没有一个以这种身份为人所知的人,至少没有公开这样卖弄自己的。若许多别处也能这样说就好了。

第23节 犹大说,就让她留着吧,…… 就是让她留着那些抵押,不必再追查她了。 免得我们羞辱:犹大因犯奸淫而蒙羞,因为即便在外邦人中间,至少在那时代,淫乱也被看作羞耻之事;也免得人笑他竟把这样贵重的东西交给一个妓女,反被她骗了去。至于他的朋友希拉,也会因纵容这罪、又为这等差事奔走而一同蒙羞。 看哪,我打发了这只山羊羔去,你竟找不着她:若将来有需要,这话也可证明他对自己的许诺并未失信。

第24节 约过了三个月,…… 就是前面那件事发生之后;这时她玛的怀孕开始有些显出来,因为妇人怀孕大约到这时候就会明显一些。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她玛作了妓女:有人看见她怀孕了,或是家里人,或是邻舍;又知道她并没有与示拉同居,而按风俗示拉本该作她的丈夫,因此便断定她与别的人有了不正当的关系,于是殷勤地来告诉犹大。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这在他们看来,分明证明她确实犯了淫行。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并不是说犹大在这个迦南异教城市里作民事官长,可以立刻对她宣判,或在自己家里掌握生杀大权;况且她玛也不在他家,而在自己父亲家里。意思似乎是,犹大在邻里间有声望和影响,就主张把她从父家带出来,在民事官长面前受审,并先下在监里,等生产以后再处置。

因为若她已胎动而有孕,就把她活活烧死,不但残忍,也违背律法和自然之光。但在孩子生下来以后,按那地方的习俗,她确可被烧死。我们也见到后来外邦人中,奸淫曾用这种死刑惩治,见耶利米书29:22;埃及在第二个西索斯特里斯时代也是这样。意大利克罗吞的王子撒拉图斯也立法,要把奸夫淫妇活活烧死,路西安有记载;皇帝马可里努斯也曾规定,犯奸淫的男女要身体连在一起一同焚烧。她玛的这罪被看作奸淫,是因为按当时通行的风俗或律法,她在权利上本是示拉的妻子。约拿单他尔根暗示,她之所以被判该受这种死刑,是因为她是祭司的女儿;就像在摩西时代,利未记21:9中的律例一样。有人照雅基所转述,说她是闪的女儿,也就是至高神的祭司麦基洗德。

犹大急于叫人判她的罪并尽快执行,原因不但在于她给家门带来羞辱,也在于她若一死,他儿子示拉就可免去娶她的责任;而这是他本不愿意的,所以很高兴借此机会阻止此事。

第25节 她被拉出来的时候,…… 是从她父亲家里带出来,不是带到刑场预备焚烧,而是带到审判之处,预备受审。 她就打发人去见她公公,说,我所怀的孕,是从这些东西的主人来的:她差一个使者去,把那印、带子和杖,不论究竟是什么,都交给他;这些正是犹大为所应许的山羊羔给她作抵押的。她又吩咐那使者,在把这些东西给他看时,告诉他,她所怀的孕正是属于这些东西之人的。这样把罪归到他身上,方式极其含蓄,却又极其有力、令人无法否认。 她又说:是借她所差的使者说的。 请你认一认,这印、这带子、这杖,是谁的:这些都是在她收到那只山羊羔、也就是她与他同寝所得工价以前,他交给她作抵押的。

第26节 犹大认出来了,…… 他认得这些东西,也承认是自己的。 就说,她比我更有义:他的意思不是在他们所犯污秽之罪上说她更有义;在这方面,她其实罪更重,因为她不但坐在路旁引诱他,而且明知他是谁,还故意与他乱伦;而他所想所知的不过是普通的淫乱而已。这里是就他们彼此相关的事情说的:她依照他的吩咐,一直守寡,盼望被给他的儿子示拉为妻;但他却没有尽自己的本分,没有履行承诺,没有把她给自己的儿子,而照当时的习俗,他本该如此,也曾向她表示自己会这样做。正是他在这事上的失责,成了他们这次罪恶私通的原因和机会。这也是他自己说明她“比我更有义”的理由。 因为我没有把她给我的儿子示拉:就是本该给却没有给,虽曾答应如此。 从此以后,他不再与她同寝:就是在肉身关系上再没有重复这罪,而是止住了,想必他对此确有真实悔改。虽然雅基说,有些人把这句解释成“他并没有停止认识她”;本·米勒也说,有些抄本作“他没有停止亲近她”,于是推断他把她娶来作妻子,认为这在摩西律法以前可像别的事一样算是正当;但这不大可能。并且看来他后来再没有另娶妻子,或者即使娶了,也没有再生儿女,因为我们读到的儿子只有示拉和她玛为他生的双子。示拉看来也没有因此娶她玛,因为既已与她犯了这样的乱伦,他后来显然是从别的女子得了儿女,见民数记26:20

第27节 到了她生产的时候,…… 就是她临盆日期已到,阵痛发作,接生婆也在旁边的时候。 看哪,腹中是一对双子:接生婆在其中一个出生以前,就能察觉这一点。

第28节 到生产的时候,…… 她的产痛来得又急又猛。 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这表明她这次生产很可能艰难而危险;分娩不像通常自然次序那样进行,这也可看作对她罪的一个惩戒。 收生婆就拿一根朱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一个是头生的:她把线系在他的手腕上,好认得是哪一只手,也就知道谁是长子。弄清楚这一点很重要,因为长子有一些特殊而独有的权利。

第29节 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 就是又收回母腹中。 看哪,他哥哥生出来了:从母腹中出来,因此实际首先出生。 收生婆说:也可能是她玛说的,但更可能是接生婆说的。 你为什么抢着出来呢?她对此非常惊奇,因为从未在接生经验中遇到过这样的事。按理说,先前伸手的那一个挡在路上,离产门最近,她想不通这孩子怎么竟能先出来。 你这突破归在你身上吧:如果母亲或弟兄因此受损害,这话里就带着一点咒诅的意味;又或者更可能的是,为了把这样奇特的事保存下来,她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人永远记得。 所以给他起名叫法勒斯:或作“所以他给他起名”;就是犹大照接生婆所说的情形,给他起名法勒斯。弥赛亚从他一脉相传而出,就是那位“突破者”法勒斯,见弥迦书2:13;本章整段历史看来就是为此而记载的,见马太福音1:3

第30节 后来,他兄弟出来了,手上带着朱红线,…… 由此可知,按某种意义说,他确实先露出来了;这更证明了他哥哥出生的奇异,因为哥哥后来竟反而抢在他前头。 就给他起名叫谢拉:这名字通常被解释为“升起”,或像旭日东升那样出来;但更可能是因为他把手缩回去,好像又回到母腹中一样。因此照希勒鲁斯的意见,“谢拉”是由“Chazar”,即“返回”,经字母转置而来。不过雅基认为,他得名是因那朱红线在手腕上的鲜明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