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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25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Genesis 25

引言

创世记第25章导论 本章记述亚伯拉罕又娶一妻,以及他从这妻子所生的儿女和他们的后裔,见创世记25:1;又记述亚伯拉罕怎样处分他的产业,以及他的众子,见创世记25:5;又记述他一生的年日、他的死与安葬,见创世记25:7;又记述以实玛利的子孙、他的寿数以及他的死,见创世记25:12;并记述以撒的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是祷告所结的果子,他们未出生以前有关他们的神谕,以及他们的性情、倾向、行为和举止,见创世记25:19

第1节 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那是在撒拉死后三年,在他儿子以撒已经成婚、而他自己独居的时候;那时他已一百四十岁。她名叫基土拉。她是谁、出于何家,并没有说明。一位阿拉伯作家z说,她是土耳其王的女儿;另一位a说她是拉玛王的女儿;又一位b说她是拉巴王帕克托的女儿;但那时世上并没有这些民族。她很可能是亚伯拉罕家里生的婢女之一,或是他用银钱买来的婢女,也许还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约拿单和耶路撒冷的他尔根都说她就是夏甲,雅基也这样说;但亚本以斯拉驳斥了这种看法,因为经上提到亚伯拉罕的妾,见创世记25:6;而从表面看,他并没有别的妾,只有夏甲和基土拉,所以两者不可能是同一个人;此外,本章把夏甲和基土拉的子女分开列举。异教作家克利奥德慕c也提到基土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之一,并说他从她生了许多儿子,还点名其中三个。

沃尔特·雷利爵士d认为,摩西岳父叶忒罗所属的基尼人,其名是从基土拉而来,他们是米甸人的一支,出于她。z Abul. Pharag. Hist. Dynast. p. 14. a Elmacinus, p. 34.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309. b Patricides, p. 19. in ib. c Apud Euseb. Praepar. Evangel. l. 9. c. 20. p. 422. d History of the World, l. 2. c. 4. sect. 2. p. 157.

第2节 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基土拉若是一个年轻女子,生儿育女并不稀奇;但亚伯拉罕在此以前四十年,身体就已经如同已死,如今竟还能生子,这似乎难以解释,只能归因于他在生以撒时身体所得的那种新鲜活力,而这种活力仍持续着,为要成就神向他所应许的,使他的后裔增多。但若一位近代博学的主教e的看法是对的,就无须诉诸任何非常之事;他的意思是,亚伯拉罕在与撒拉结婚约二十年后,因撒拉不生育,就纳基土拉为妾,那时还远在他纳夏甲之前;只是直到撒拉死后才提起她,为的是不打断叙事的脉络。使这看法显得可能的事有好些,例如她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若她是在撒拉死后、而亚伯拉罕再无别的妻子时嫁给他的,人便不大会这样称呼她。

又因亚伯拉罕未死以前,已经有了她所生的曾孙,而她的后代被数到第三代;至于夏甲,只提到两代,如创世记25:1所示。因此,基土拉似乎是在夏甲之前就被他纳了,甚至当他在哈兰时便如此,而从她所得的儿女,有人以为就是他在那里所得的人口。再者,撒拉死后亚伯拉罕已经一百四十岁,四十年前就被算为老人,此时再娶妻,似乎也不甚可信。莱特富特博士f也认为,亚伯拉罕在以撒结婚以前,或在撒拉死以前很久,就已经娶了她。若果真如此,那么亚伯拉罕仍有生育能力的问题便迎刃而解。基土拉给他生的头一个儿子名叫心兰,由此而有普林尼g所提到的阿拉伯幸福地一族撒马利尼人;基土拉的儿子们大概就定居在这一带,因为亚伯拉罕把他们打发到东方去,就是到阿拉伯一带,那地位于他当时所住之地的东方。

又或许,更确切地说,托勒密h所列幸福阿拉伯、希奈多科尔庇特地区的一座王城撒伯兰,或作撒姆兰,也可能是从这人得名。接着列出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另外五个儿子: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书亚。有人以为第一个就是阿拉伯人所称为他们民族之父的加坦;但那位加坦似乎更应当是希伯之子约坍,见创世记10:25。斐罗斯托尔久斯i说,他那时代有一族名叫荷梅利特人,是出于基土拉、住在幸福阿拉伯的人,他们在第八日行割礼。帕特里克主教又引述九世纪编年史家西奥法内斯的话说,住在阿拉伯腹地的荷梅利特人是从耶坍而出;他猜想这里应作约珊,不过也许这耶坍仍是前面提到的约坍。米但和米甸生出米甸人,圣经中常提到他们;他们的后裔似乎常被混称,因为同一班人有时称米但人,有时称米甸人,见创世记37:28

阿拉伯的一些城镇也许从他们得名,例如托勒密k的莫狄亚拿和玛狄亚拿。至于伊施巴,他的名字无从稽考;除非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说,在撒马利尼人一城Bacascami以及普林尼l提到的Backliltae族名中,还可见一点踪迹;不过尤尼乌斯认为叙利亚老底嘉地区的Scabiosa Laodicea是以他命名的,这似乎不大可能。书亚或书阿的名字,则或可从托勒密m在幸福阿拉伯所列的几座城Socacia、Soaca、Socheher中找到痕迹。也有人认为,这人的后裔就是地理学家所称的Sauchites、Sauchaeans、Saccaeans,他们定居在阿拉伯旷野,而约伯记2:11的书亚人比勒达,就是从他们而出;这并非不可能。另有人却认为,苏伊士城,普林尼称之为Suaza,乃是从这书亚得名;它位于红海尽头。

e Dr. Clayton's Chronology of the Hebrew Bible, p. 83, &c. f Observations on the Book of Genesis in his Works, vol. 1. p. 695. g Nat. Hist. l. 6. c. 28. h Geograph. l. 6. c. 7. i Eccl. Hist. l. 3. sect. 4. p. 477. k Ut supra. (h) l Ut supra. (g) m Ut supra. (h) n See Egmont and Heyman's Travels, vol. 2. p. 184.

第3节 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博哈特o认为,这示巴的后裔就是撒比人,他们住在幸福阿拉伯的入口附近,离拿巴提人不远;斯特拉波p也把他们与拿巴提人并列,说他们靠近叙利亚,常去侵扰邻近民族。因此,有相当理由认为,抢夺约伯牲畜的就是他们,见约伯记1:15。底但则生出底但人,就是以赛亚书21:13与阿拉伯人一同提到的那些人。尤尼乌斯认为,叙利亚帕尔米拉地区的Adada城,是以这人得名,那地也有Aladan或Alladadan山。博哈特q更可能地认为,以东地的底但是从他得名。幸福阿拉伯加撒尼特人境内有一个名叫Adedi的村庄,托勒密r提及此地,似乎也有这人的名字痕迹。底但的儿子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这些名字既然是复数,很多人认为这不是人的专名,而是普通名词,用来描写他们的居住地或职业。

因此,昂克鲁斯的他尔根把他们解释为住营地、住帐棚、住海岛的人;约拿单和耶路撒冷的他尔根则称他们为商人、工匠和民间首领。不过,异教史家克利奥德慕s把亚书利族所称的亚书作为亚述的来源,那就错了;因为亚述和亚述人之名,是从闪的儿子亚述而来,见创世记10:22。o Phaleg. l. 2. c. 9. col. 227. p Geograph. l. 16. p. 536. q Phaleg. l. 4. c. 6. col. 219. r Ut supra. (Geograph. l. 6. c. 7.) s Apud Euseb. ut supra. (Praepar. Evangel. 9. c. 20. p. 432.)

第4节 米甸的儿子如下。米甸是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第四个儿子;他有以下所提到的五个儿子,他们成了米甸五个支派或家族的首领,因此我们读到米甸有五王,见民数记31:8。他们的名字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前两位,克利奥德慕t称为Aphra和Apher,并把他们说成是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儿子,其实他们是孙子;他还说,亚弗拉城和整个非洲都是从他们得名,并称他们曾随赫拉克勒斯到利比亚去,而赫拉克勒斯娶了亚弗拉的一个女儿。以法在以赛亚书60:6与米甸并提;其余的人,圣经别处并无记载。托勒密u提到,在幸福阿拉伯的玛狄亚拿附近有一座山和一个村庄,名叫Hippos,也许是从这人得名。

人们又认为,以弗的名字可能保存在斐罗斯托尔久斯w所说的Taphuron中,那是前述荷梅利特人的都城;阿利安努斯也如帕特里克主教所指出,明确说荷梅利特人的都城名叫Aphar。并且托勒密x还提到一个名叫Tappharites的民族,在荷梅利特人附近。下一位儿子哈诺,人们以为他的名字在托勒密y所列幸福阿拉伯阿德拉米特地区的贸易城Cane,以及普林尼z所说阿拉伯的Canauna地区中仍有痕迹;在Cananua附近,同一作者又提到一个名叫Devadae的岛,斐罗斯托尔久斯a称之为dibous,“Divus”,有人推测这是把亚比大之名后两个音节倒置后留下的痕迹;或者托勒密b在幸福阿拉伯萨哈利特地区所列的Abissa,也可能与之有关。

至于以勒大,帕特里克主教认为这名字已无遗迹,除非在以拉拿城还有一点痕迹;从该城而出的海湾称Elanites,其居民称Elanitae。但人或许会觉得,在托勒密c所列幸福阿拉伯诸城Alata、Lattha、Leaththa中,仍可见其踪影。这些都是基土拉的子孙,就是她的儿女和孙辈。

t Apud Euseb. ut supra. (Praepar. Evangel. l. 9. c. 20. p. 432.) u Ut supra. (Geograph. l. 6. c. 7.) w Eccl. Hist. l. 3. sect. 4. 478. x Ut supra. (u) y Ib. z Nat. Hist. l. 6. c. 28. a Ut supra, (w) sect. 3. b Ut supra. (u) c Ib.

第5节 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就是照着他的遗命和遗嘱;并不是趁着他在世时,亲手把一切都完全交出去,至少他还为自己和给其余儿女的礼物留下一部分。所以他的仆人对利百加的父母和亲友说,见创世记24:35;因此,有人把这里译作“已经给了”d。或者这话的意思是,那时他已经定意并应许要把自己一切所有的都给以撒,而如今他就实际这样做了。d נתן “dedera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第6节 至于亚伯拉罕妾所生的众子。这些妾就是夏甲和基土拉。虽然她们在创世记16:3也都称为他的妻子,但她们其实是妾;基土拉在历代志上1:32也如此称呼。有人把这词译作“妾妻”e;她们是半妻、次等的妻。犹太文士说,她们是许配过的,但不像正式妻子那样有文书;若家中有正妻,她们就居于正妻之下,类似家中的总管婢女,她们的儿女也不承受产业。如今亚伯拉罕妾所生的儿子,就是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以及上面所说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儿子。亚伯拉罕给了他们礼物,就是金银财物;这些他很丰足。约拿单的他尔根称之为产业和动产。由此可见,虽然他曾打发以实玛利离去时似乎并未给什么,但后来仍记念他,也给他和其余妾生的儿子同样的分。又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免得他们给他和他的家带来麻烦,也免得他们为承受赐给以撒及其后裔的迦南地而彼此争竞。亚伯拉罕是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这样做的;不然,若等他死后,要把他们分开就不容易了;但他的权威对他们很有分量。他把他们打发往东方去,到东方之地,就是阿拉伯和附近一带,在亚伯拉罕所住之地的东边。这就是士师记6:3与米甸人并提的“东方人”,他们是从基土拉而出。e הפילגשים “concubinarum uxorum”,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第7节 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如下,就是他所活的岁数:一百七十五岁。这样,以撒此时是七十五岁,因为他生于亚伯拉罕一百岁时;而雅各和以扫此时必是十五岁,因为他们生于以撒六十岁时,见创世记25:26;以实玛利则必有八十九岁。还可以注意到,亚伯拉罕离开哈兰进入迦南地时是七十五岁,见创世记12:4;因此他在这地正好寄居了一百年。

第8节 亚伯拉罕气绝而死。他死得非常从容、甘愿,没有先前的疾病,也没有现时的痛苦,只因年老,自然衰败,以极其安静平和的方式离世。他寿高年迈而终;按数量说,在那时代很少有人活得比他更长;按质量说,这老年并没有一般老年常有的那些不便和弊害,所以不称为恶。又满享高寿;原文只说“而满”。约拿单的他尔根加上“满有各样美福”;无论今生属世的,还是属灵的福气,他都已经充满、满足。或者意思是,他已经活够了,愿意离世,并且满有对另一个更美世界的盼望。他归到他列祖那里。这不是指埋葬,因为那坟墓里原先只有撒拉的身体,与他同葬的并无别人;这话乃是指他的灵魂离开身体时,立刻进入天上的境界,与得完全之义人的灵魂相交。阿拉伯作者f说,他死于尼散月;也有人说是亚达月,世界纪年3563年。但按厄舍主教的算法,他死于世界纪年2183年,即主前1821年。f Elmacinus, p. 34. Patricides, p. 21. Apud Hottinger. Smegma Oriental. p. 315.

第9节 他的儿子以撒和以实玛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以撒虽然是弟弟,却先被提名,因为他是亚伯拉罕合法妻子、自由妇人所生;而以实玛利是妾和使女所生。以撒不仅承受亚伯拉罕属世的产业,也承受那关于弥赛亚的应许,这却不是给以实玛利的;因此在各方面,他都是更尊贵的人。由此可见,虽然以实玛利和以撒之间曾有争端,前者也曾逼迫后者,如今这嫌隙已经化解,他们至少在向父亲尽最后敬意这事上同心。也可见,虽然以实玛利曾被逐出父家,但他离父亲并不太远,父子之间仍有来往;亚伯拉罕也并未忘记他,这从创世记25:6就很清楚;而且他仍存儿子的孝爱。雅基因此断定,他是一个悔改而善良的人。这两兄弟安葬父亲的地方,是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田间的麦比拉洞,见创世记23:8。因此,穆罕默德教徒g所传亚伯拉罕葬在麦加的说法极其虚假;他们现今在那里指示一座所谓亚伯拉罕的坟墓,距殿约十二步,用铁栏围着。g Pitt's Account of the Religion of the Mahometans, c. 7. p. 93.

第10节 就是亚伯拉罕从赫人那里买的那块田。其实是向其中一人以弗仑买的,其余的人作见证,见创世记23:16。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里。撒拉在那地已经安葬了三十八年,这正是他的儿子把他葬在那里的缘故。若他是在别是巴死的,如创世记24:62看来很可能,那么从那里到希伯仑有十六英里h;他被抬了这样远去安葬。h Bunting's Travels, p. 57.

第11节 亚伯拉罕死后,神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就是更多更多地赐给他属灵和属世的福,以此表明,虽然亚伯拉罕死了,神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圣约,就是那要与以撒坚立的约,见创世记17:19。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莱井旁;那井靠近别是巴和巴兰的旷野,以实玛利就住在那里,所以他们彼此相距不远,见创世记16:14

第12节 以下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的后代。或作他后裔的家谱。记下这些,是要表明主并没有忘记他向亚伯拉罕所应许、要使他的后裔繁多的话,见创世记16:10。就是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见创世记16:1

第13节 以实玛利众子的名字如下。以下按着他们的世系,也就是他们出生时所得的名字,照他们出生的次序记载。以实玛利的长子是尼拜约,就是以赛亚书60:7所提到的;由此而有阿拉伯的一族称为拿巴提人,他们的地方称拿巴提亚。约瑟夫i说,从幼发拉底河直到红海的全地,都称为拿巴提地。这人的后裔住在阿拉伯旷野和彼特拉阿拉伯的一部分,直到幸福阿拉伯的入口。斯特拉波k把拿巴提人列在阿拉伯人中,并称彼特拉是彼特拉阿拉伯的都城,称之为拿巴提的彼特拉、阿拉伯拿巴提人的彼特拉;他说他们住在叙利亚附近,并常侵扰其地,又说他们的地方人口众多、牧草丰盛,因此以赛亚书60:7才提到“尼拜约的公羊”。普林尼l也把他们列在阿拉伯,说他们住在名叫彼特拉的城,并与叙利亚接壤。

基达是以实玛利的第二个儿子;这人的后裔和他们的地方,在以赛亚书21:13也被算在阿拉伯之内。他们是如此著名的阿拉伯人,以致在犹太著作中,阿拉伯语最常被称为基达的语言。这些人就是普林尼m所称的Cedrei,他把他们和拿巴提人并列,说彼此相近;事实上他们就住在同一地区,即彼特拉阿拉伯。他们住在帐棚里,以牧放为生,因此有时被称为住棚人;雅歌1:5提到的“基达的帐棚”就是他们。这些就是阿米阿努斯·马塞利努斯n所谓的住棚阿拉伯人,也就是撒拉森人。以实玛利另外两个儿子是:亚德别和米比衫。别处没有提到他们,也看不见他们名字的遗迹,除非托勒密o在幸福阿拉伯附近所列的Agubeni与他们有关。

i Antiqu. l. 1. c. 12. sect. 4. k Geograph. l. 16. p. 528, 534, 536. l Nat. Hist. l. 5. c. 11. & l. 6. c. 28. & l. 12. c. 17. m Ibid. l. 5. c. 11. n L. 22. p. 228. l. 23. p. 250. Ed. Vales. o Geograph. l. 5. c. 19.

第14节 还有米施玛、度玛和玛撒。关于米施玛和玛撒及其后裔,别处并无记载;除非托勒密p安置在幸福阿拉伯附近的Masani,是从玛撒而来。度玛似乎就是以赛亚书21:11所说的那个度玛;而在阿拉伯旷野中,以实玛利一些后裔所定居的地方,托勒密q提到一个名叫Dumaetha的地点,也许正是从这儿子的名字而来。约拿单的他尔根把这三个名字译作“听闻、沉默、忍耐”;犹太人便以此作成一句谚语,用来表示有些事只可听、不可说,并且要忍耐承受。若以实玛利在给儿子起名时是想借此教导这些功课,那么他似乎要比人们通常认为的更好一些。p Geograph. l. 16. p. 528. 534. 536. q Ibid.

第15节 哈大和提玛。从前者而来的,也许是托勒密r所提到彼特拉阿拉伯的Adra城;从后者而来的,也许是阿拉伯旷野的Themma城。或者也可能是幸福阿拉伯的Adari城和Athritae族s。提玛地的居民在以赛亚书21:13被提为阿拉伯人;普林尼t也说到一族名叫Thimaneans的人,他说古人把他们归在拿巴提人中。约伯记6:19的提玛队伍,就是这民族的人。至于约伯记2:11的提幔人以利法,有人认为他并不是以扫之孙提幔的后代,而是出于这人的民族和地方。最后三个儿子是:伊突、拿非施和基底玛。前两位在历代志上5:19被列在夏甲人中,因为以实玛利人有时也如此称呼。伊突生出以土利亚人,普林尼u把他们安置在叙利亚空谷;斯特拉波w也把以土利亚算在阿拉伯一带。

维吉尔x所说善于用弓的Ithyreans也很有名,而以实玛利和他的后裔历代以来也都以射箭闻名,直到今日仍然如此,参历代志上5:19以下。至于拿非施和基底玛的后裔,我们别处没有记载,也看不见他们名字的痕迹;除非耶利米书49:28所谓“东方人”或“基东人”,指的就是后者的子孙。这并非不可能,因为那里把他们与以实玛利第二子基达的后裔并提;而黎巴嫩附近的Nubaeans也许是从拿非施而来。r Geograph. l. 5. c. 17, 19. s Ibid. l. 6. c. 7. t Nat. Hist. l. 6. c. 28. u Nat. Hist. l. 5. c. 23. w Geograph. l. 16. p. 520. x Georgic. l. 2. ver. 448.

第16节 这些都是以实玛利的儿子,就是创世记25:13前面提到的那十二个。这是他们的名字,也是他们各城邑和营寨的名字;他们的城邑和营寨都以他们的名字命名,我们如今隔了这么久,仍能追寻其中若干,正如上面的注释所示。他们按着自己的民族,共有十二个族长;这十二人都是王子或支派的首领,并且一直如此,见创世记17:20;那里是预言,这里是应验。

第17节 以实玛利一生的岁数共一百三十七岁。这样,他在亚伯拉罕死后还活了四十八年,见创世记25:8;虽然他没有活到像父亲那样高寿,但也算达到相当大的年纪了,见创世记25:8以下。后来他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那里。对他所用的这些措辞,与对他父亲所用的创世记25:8中的措辞相同,于是有人据此断定他悔改了,是善终,归到同样的人那里。但这些说法既可用于善人,也可用于恶人。

第18节 他们住在哈腓拉直到书珥。就是说,以实玛利的后裔居住之地从这一处延伸到那一处;并不是像约拿单和耶路撒冷的他尔根所说,从印度直到Chaluza。这里所指的范围,乃是广阔的阿拉伯旷野,其东边称哈腓拉旷野,西边称书珥旷野,所以他们是从东到西居住在那里。就在埃及前面,通往亚述的道上。那最后提到的地方与埃及相对,并接近通往亚述地的那一带。又“他死在众弟兄面前”;就是说,他们在场时他死了,或他与他们和睦同住、凡事亨通。但既然前面已经提过他的死,而这里是在说他后裔的住处,这些话也可以译作:“他的居所落在他众弟兄面前”y;就是他的阄分,或其后裔的居住地,是落在他的弟兄之间,一边是埃及人,另一边是以色列人;或一边是基土拉子孙的东方,一边是以撒后裔的西方。y נפל “cecidit habitatio ipsi”, Schmidt; “cecidit sors ejus”, Aben Ezra, Kimchi, Ben Gersom, and Ben Melech.

第19节 以下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摩西既已记述以实玛利和其后裔的家谱,就回到亚伯拉罕的另一个儿子以撒,因为接下来的历史主要,甚至几乎完全,是关乎他和他的儿女。亚伯拉罕生以撒。为进一步证明他确是亚伯拉罕正当合法的儿子,故又加上这句话。

第20节 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那是在他母亲去世后三年;以撒出生时,撒拉九十岁,所以她死时他必是三十七岁。经文称利百加是巴旦亚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这称呼是为区别于别的亚兰,如大马士革的亚兰等。这里似乎与亚兰拿哈拉音,即两河中间的美索不达米亚,是同一地方,因为那地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之间。雅基引自他尔根说,“巴旦”意为二;但他自己和亚本以斯拉等人则说,在阿拉伯语中“巴旦”意为田野。这里指的是叙利亚的田野或地区,如何西阿书12:12所说。哈兰在叙利亚或美索不达米亚,是彼土利和拉班所住之地,见创世记28:5。有人认为,美索不达米亚的Aphphadana和Aphadana两城,托勒密z把它们安置在那里,或许保留了“巴旦”的痕迹。此外,利百加又称为亚兰人拉班的妹子;拉班是彼土利的儿子,他们二人都称亚兰人,因为那时住在亚兰;其实他们原本是迦勒底人,因为他们出于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而二人都来自迦勒底的吾珥。雅各也因长期住在同一地方,被称为亚兰人,见申命记26:5。z Geograph. l. 5. c. 18.

第21节 以撒为他妻子恳求主。照这词的意思,他为她切切恒常地祈求,正如雅基所指出的;或者可译作“在他妻子面前”a,即她也在场,与他一同祷告。原因是,因为她不生育。这从他们结婚时间之久可以看出来,已经将近二十年了,见创世记25:26。犹太文士b说,过了二十年,以撒带她上摩利亚山,到他曾被捆绑的地方,为她祈祷求孕;并藉此提醒主记念祂在那里所应许、要使亚伯拉罕后裔增多的话,见创世记22:17。主应允了他;因为虽然神定意并应许要为祂的百姓做许多事,祂仍要他们寻求祂,祈求祂成就这些事。于是利百加,他的妻子,就怀了孕;而且一次怀了两个儿子,如下文所说。a לנכח אשתו “praesente uxore sua”, Munster, Fagius. b Pirke Eliezer, c. 32. Targum. Jon. in loc.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3. 1.

第22节 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那是在她有胎动以后、临产以前的一段时间;这不是孕妇通常感觉到的平常胎动,而是一种非常的动静,腹中的两个孩子彼此争斗,仿佛都要争先,想在适当时候以前先出来。这不仅使她心里极其不安,也使身体疼痛。这是将来那两个孩子,以扫和雅各之间差异的预表,也是他们各自后裔之间争竞的表征,又是历代善人与恶人之间仇恨与争战的象征,并且也象征一切善人里面肉体与圣灵的冲突。她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如此呢?”意思可能是:如果我这种情形与别的同样处境的妇人不同,如亚本以斯拉所说,她曾问过别的妇人,她们回答说从未如此;那么,她就说,为什么我会与别人不同呢?或者,如果这两个孩子这样争斗,会彼此致死,或流产并把我害死,那么我为什么还这样渴想怀孕、又为此祈求呢?如雅基所说。

或者,如果事情竟是这样,结果也会这样,“我为什么如此”c呢?我这不幸的妇人,为什么要落在这样的境地,忍受这么多痛苦,却毫无结果?我为什么怀了孕,背负重担这么久,最终却不能生产,或不能生出活着的孩子?我一切的祈祷和痛苦岂不是都徒然了吗?于是她去求问主。约拿单和耶路撒冷的他尔根说,她是到伟大的闪的学舍去求问,雅基也这样说。阿拉伯作者d说,她去问了麦基洗德;按亚本以斯拉的看法,她是问某位先知,或问亚伯拉罕,因为这事发生后他还活了十五年。的确,若她是向某位以敬虔著称、又有先知身份的人求问,那么最可能的就是亚伯拉罕;因为他是神的朋友,与神有极深的亲密关系,神也把自己的奥秘启示给他。

不过,这话也许不过是说,她去到某个合宜而安静的地方,向主祷告,求祂指示她所遭遇之事的缘由;或者她去了某个公共敬拜之处,就是人们常常祷告的地方,并借着在那里事奉的人就此事求问,见诗篇73:17。c למה זה אנכי “cur ego hoc?” Tigurine version, Montanus, Fagius. d Patricides, apud Hottinger, Smegma Oriental. p. 335. Abulpharag. Hist. Dynast. p. 15.

第23节 主对她说。这话可能是借着上面所说她求问的某一位人物传达给她;也可能是主直接感动她的心。你腹中有两国。也就是两个人,而两国要从他们出来:一国是从以扫出的以东人,一国是从雅各出的以色列人。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彼此相争。他们在身体、肤色、生活方式、宗教以及居住地上都彼此不同。这族必强于那族。以扫的后裔以东人曾是极其强盛的民族;在雅各的后裔以色列人尚未在世上成形、仍在埃及为奴之先,他们已经有一连串的族长和君王,见创世记36:1;不过后来以色列人变得更强。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就是说,以扫这长子的后裔,要成为雅各这幼子的后裔的附庸;这在大卫的时候已经应验,因为以东人为他所制伏,见撒母耳记下8:14;在许尔卡努斯的时候更是如此,那时以东人或以土买人,为不致失去他们的土地,宁可与犹太人成为一民,并接受他们的宗教e。这话在末后的日子还要进一步应验,那时俄巴底亚书1:18的预言必得成全。至于使徒保罗如何运用这段经文,见俄巴底亚书1:18以下,俄巴底亚书1:18以下。e Joseph. Antiqu. l. 13. c. 9. sect. 1.

第24节 到了生产的日子,利百加的产期满了。就是自她受孕时起满了九个月;或如约拿单的他尔根所说,她怀胎二百七十天满足了。看哪,腹中是双子。这是接生婆所察觉的;这是一种双重的怜悯,所赐的超过所求的。她大概只求一个孩子,却得了两个。

第25节 头一个生出来,身体发红。或是他的身体发红,或更可能是他满身覆盖的毛发发红。这表明,正如雅基所说,他将成为流人血的人,凶猛残忍,正如他和他的后裔后来所表现的那样。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一般。他全身长满了毛,浓密得好像一件毛衣,这既是他性情粗犷的标志,也显明他身体健壮。于是给他起名叫以扫。是他父母和在场见他如此满身是毛的人给他起的;因为这名字并不是因他的身体或毛发颜色而得,因这词并不表示“红”,而是出于一个“做成”的词根,意思是他是一个“造成了的”人:或者说,他自己先为自己开路,比弟弟先出来;或预示他后来是个积极行动的人;又或者由于他的毛发,他“长成了”或生下来更像一个成人而不像婴孩。因此他尔根加上说:“因为他全然完备,头上有发,脸上有须,且有牙齿和臼齿。”不过主要还是因他的多毛,因为在阿拉伯语中,“以扫”有“遮盖”f之意,正如他被毛所遮盖一样;还有人说,那语言中的一个词也指用骆驼毛做成的毛衣g。f “texit”, “operuit”, Castel. col. 2930. g Vid. Stockium. p. 923.

第26节 随后,他兄弟也出来了。是从母腹中出来,或凭自己力量,或借助接生婆。手抓住以扫的脚跟。为要把他拉回来,自己先出来。这并非偶然,而是出于神的护理,其中有意义,也有奥秘。于是给他起名叫雅各。是他父母和别人因着上述缘故给他起的,因为他抓住兄弟的脚跟,这正是他名字的含义,也是以扫在创世记27:36所提到的。利百加生他们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所以距离他与利百加结婚正好二十年;这段时期,他关于那将从自己而出的应许后裔之信心,长期受了试验,也得了操练。

第27节 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身量长成,强壮,能作事了,并且各自从事不同的职业。以扫善于打猎,是田野的人。意思是他的生活在田地和野外,不是像父亲以撒有时那样耕种播种,而更是喜爱在野地游荡,猎取走兽飞鸟;他在这事上很有本领,善于设陷阱和网罗。这样的生活最合他的性情,因为他主动、凶暴、残忍。照约拿单的他尔根,他还是个猎人,也是杀人的人,曾猎杀宁录和其子哈诺。雅各为人安静。就是正直诚实、心口如一的人;安静,不扰害别人;敬虔、真诚、正直、完全的人,里面有真实的恩典和圣洁,也有他救赎主完全的义披在身上。他常住在帐棚里。就是留在家中,照料家务,正如后来我们见他熬汤,见创世记25:29。或者这更是指他的牧人生活;他是放羊的,所以住在帐棚里,帐棚可以随牧草方便而迁移。雅基的注解是:“在闪的帐棚里,也在希伯的帐棚里。”与约拿单的他尔根相合:“他是闪学舍里的服事者,向主寻求教训。”也就是说,他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做学生,受真理和公义之道的教导。

第28节 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比爱雅各更多,不仅因为他是长子,也因为他猎来的野兽之肉经过烹调,是他爱吃的美味。原文说,“野味在他口中”h,就是进入他的口,使他的口味极其满足。利百加却爱雅各。比爱以扫更多,因为雅各更常在家,性情也较温和;更特别的是,他是敬虔的人,有神恩典在他里面,并且利百加藉着神谕知道,那祝福和应许是属于他的。h כי ציד בפיו “quia venatio in ore ejus”, Pagninus, Montanus.

第29节 有一天,雅各熬汤。或作煮羹;这只是某个时候的事,并非他平常的职业。约拿单的他尔根说,那天正是亚伯拉罕去世的日子。既然这汤是用红豆或扁豆做的,如创世记25:34可见,犹太文士i说这是哀悼者所吃的食物;因此,也可以解释雅各为何在这个时候熬红豆汤。他们k又因此推算,那时雅各和以扫正十五岁;因为亚伯拉罕生以撒时一百岁,以撒生两个儿子时六十岁,而亚伯拉罕活到一百七十五岁,所以以扫和雅各在他死时必是十五岁。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是因为缺乏食物,又因打猎疲乏;也许更加疲乏,因为他劳苦了一场却毫无所得。i Pirke Eliezer, c. 35. k Seder Olam Rabba, p. 3.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5. 1.

第30节 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红的给我喝。”原文作“这红红的”l;他不知那是什么,也不知是用什么做成的,所以只按颜色称呼。这个词重复出现,可能表示它颜色很红;也可能因为他饥饿心急、贪恋那食物,所以急促重复地说出来。这汤是用扁豆做的,我们从创世记25:34得知。埃及盛产扁豆,所以这种食物在埃及人中很常见;尤其亚历山大城因出产此物而出名,并从那里运往别处,正如奥古斯丁m所说。维吉尔n和马提阿尔o都提到埃及一城伯罗新所产的扁豆,那地方正以此著称;塞尔维乌斯p说,扁豆最先在那里发现,或在那里长得最好。米示拿q中也提到一种埃及扁豆,不大不小,正居其中。普林尼r说,埃及有两种扁豆;他又说在一些作者那里读到,吃这种食物使人性情平和、脾气温良、有忍耐。

他并且指出s,扁豆喜生在红土、赭土多的地方,因此可能染上红色;用它煮成的汤也就带这种颜色。肖博士t又说,扁豆很容易煮化成糊,做成一种巧克力色的浓汤,在东方国家十分常见。舍赫策尔u也说,咖啡属豆类,与扁豆相似,煮出来是红色的汁液。这颜色吸引了以扫;阿西奈乌斯w说,这种食物又甜又有滋味;尤其以扫当时饥饿疲乏,就求他兄弟给他一些,甚至喂给他吃。因为我累昏了。就是昏得几乎不能自己吃,至少也急需立刻得着食物,不能等平常所吃的食物另行烹调。因此他的名叫以东。不是因他的红发,而是因这红汤;因为“以东”就是“红”的意思,与Pyrrhus和Rufus这些名字相同。

l מן-האדם האדם הזה “de rufo, rufo isto”, Pagninus, Montanus, Drusius; so Piscator, Schmidt. m Comment. in Psal. xlvi. tom. 8. p. 174. n Virgil. Georgic. l. 1. ver. 228. o Martial. l. 13. epigr. 9. p In Virgil. ut supra. q Misn. Celim. c. 17. sect. 8. r Nat. Hist. l. 18. c. 12. s Ibid. c. 17. t Travels, p. 140. Ed. 2. u Physica Sacra, vol. 1. p. 78. w Deipno Sophist. l. 4. c. 14, 15.

第31节 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这名分附带许多特权,如在家庭中次于父母的尊荣和权柄,双分的产业,有人说还有祭司职分,虽然这一点尚有争议;还有父亲的祝福,尤其包括有关弥赛亚和承受迦南地的应许,而这些又预表天上的产业。利百加藉着神谕知道,这一切都是为雅各预备的,她无疑也把这事告诉了雅各,并劝他遇到机会时与哥哥商谈,让他把长子的名分让出。很可能他们先前已隐约谈过这件事,而以扫对自己的权利也显出某种轻慢,并不怎么看重。如今机会来了,可以趁他有意出让时得着这名分,于是雅各抓住机会,立刻提出买卖,毫不迟延,甚至在给他汤之前就提出,从而利用了兄弟的窘迫。或者,“今日”可作“如白昼一般”x把它卖给我;让这交易像白昼一样明明白白,正如雅基所解释的;就是说,让这买卖用清楚完整的条款订立,好叫日后没有争议,也不能反悔。不过前一种意思似乎更好,因为创世记25:33也用了同样的说法。x כיום “juxta hunc diem”, Fagius, Drusius.

第32节 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或者说,“我正走向死亡”y,就是人人都必走的道路;他这样说,也许是因人本来脆弱必死、生命短暂;或如亚本以斯拉所说,是因打猎时常处于野兽的危险之中;但更可能是指他当时饥饿发昏,若不立刻得帮助,必致于死。莱特富特博士z认为,这时正是下一章创世记26:1所说饥荒的时候。那么,这长子的名分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对一个快死的人,或已经死了的人,又有何益处?若事情如此,其中一切特权自然都要转给雅各。至于有关弥赛亚以及亚伯拉罕和其后裔承受迦南地的应许,这些看起来还很遥远,即使他活得再久,也未必能享受;因此他认为,与其倚靠将来,不如顾眼前利益,得些现成的东西更妥当。这样说,就表明他完全愿意照所提的条件卖掉长子的名分。y הולך למות “vadens ad moriendum”, Montanus. z Works, vol. 1. p. 15, 696.

第33节 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为要使这买卖更稳妥、更确实;借着这誓言,使他有责任让雅各安然享受长子的名分,不可反悔,不可与他争讼,也不可搅扰他对这名分的占有。以扫就对他起了誓,表示他必守这买卖,并永不因此再为难他。借此,他把长子的名分非常稳固地转给了雅各;因为这是呼求神作见证,而神的旨意本就是要雅各得长子的名分、祝福和诸般应许。于是他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了雅各,连同其一切特权和附属权益;而代价不过是一点食物,正如希伯来书12:16所说。

第34节 于是雅各把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这说明那汤是用什么做成的,见创世记25:30;也说明雅各给以扫的比他所求、所议定的更多,不但有汤,还有饼;但在交易成立、起誓完毕、他已经把长子的名分确实拿到手之前,雅各什么都没有给他。以扫虽狡黠,雅各虽显得单纯正直,但后者在这件事上胜过了前者,比他更机巧。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照旧继续他先前的生活方式,并没有任何良心上的懊悔,也没有心里的反省,或为自己所做的事悔改;因为他后来虽然流泪切求那已经失去的祝福,却直到他父亲临终时才如此,见希伯来书12:17。这样,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他把这名分看得如此低贱,卖得如此便宜,而且事后也不悔改;尤其表明他对属灵的福分、对弥赛亚、以及藉着基督而得的天上产业、永恒荣耀与福乐,毫不看重。耶路撒冷他尔根补充说:“他轻看了自己在来世中的分,又否认死人复活。”约拿单的他尔根在创世记25:29还说:“就在那一日,他犯了五样罪:他行了异教敬拜(就是拜偶像),他流了无辜人的血,他玷辱了一个已经许配人的女子,他否认来世的生命(或将来的状态),并轻看了长子的名分。”这就证实了使徒对他的评价:他是淫乱的,是贪恋世俗的,见希伯来书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