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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14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Genesis 14

创世记第14章

导论 创世记第14章导论 本章记述了一场战争:一方有四王,另一方有五王,双方交战并展开争斗,也交代了这场战争的缘由和结果;这些是圣经所提到最早的一批王,这也是圣经所记载的第一场战役,见创世记14:1。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所多玛的财物,都被得胜者掳去带走;亚伯兰听见这事,就武装家丁追赶他们,追上并击败他们,救回了罗得和他的财物,也救回了其他人,然后返回,见创世记14:12。随后所多玛王和撒冷王出来迎接他,为他的胜利向他道贺,见创世记14:17;他与这些尊贵人物之间所发生的事,记在创世记14:20

第1节 当暗拉非作示拿王的时候,……示拿就是巴比伦,照着《昂克罗斯译本》的说法,也是宁录开始建国的地方,见创世记10:8。犹太作者大多说这人就是宁录本人;但更可能是宁录的孙子、尼努斯和塞米拉米斯之子尼尼亚斯;或者更可能只是巴比伦王属下示拿地的一个小诸侯或代理总督。因为虽然他名列第一,却不是这场战争中的主帅,而是在以拦王之下作战,只是他的盟友和辅助者。也可能当时巴比伦国尚未强盛广大,关于尼努斯、塞米拉米斯和尼尼亚斯的那些故事不过是虚构而已。事实上,圣经从这时起直到犹大王希西家年间、巴比伦王巴拉但的儿子米罗达巴拉但之时,才再次提到这个国家和它的君王;亚述国和其君王,也直到以色列王米拿现年间的亚述王普勒时才见于经文。因此,大可怀疑这些王国是否直到那些时代才真正兴盛起来。虽然也有人认为这里的示拿,不是迦勒底或巴比伦的示拿,因为那里离亚伯兰太远,而是美索不达米亚的示拿,那是一座大城,位于山脚下,离曼西尔三天路程,今阿拉伯语称为辛贾尔,托勒密称之为辛加拉。

以拉撒王亚略……照约拿单他尔根,是特拉撒,即赛37:12所提、美索不达米亚的一地,为伊甸子孙所居住。司提反努斯也提到在空叙利亚、靠近阿拉伯边境有一城名叫埃拉斯,这位王或许就是那城的总督;或者更可能,他是一个名叫以拉撒利人的民族之王,托勒密把其地置于阿拉伯。若真把尼尼亚斯看作暗拉非,那么这王倒很像阿里亚乌斯,即阿拉伯王,或其同名之子;狄奥多罗斯引述克特西亚斯说,他曾是尼努斯的盟友。

接着是以拦王基大老玛。武加大译本作“以拦人的王”,即波斯人的王,参见使徒行传1:9。这使狄奥多罗斯说,摩西所说的战争,就是波斯人与所多玛人争战。这人看来是当时最强盛的君王,因为所多玛等五王曾臣服他十二年,如今却背叛了;于是他率领另外三位盟王出来,再次征服他们,见创世记14:4。但若以拦就是波斯,正如这词常有此义,或是以利买,即波斯的一部分,那么当时那个国度不可能像后世那样广大强盛;否则基大老玛就不需要联合其他君王,去对付所多玛等这样的小王。也很难相信他会从波斯出发,穿过亚述、迦勒底、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并经过阿拉伯和迦南的一大部分地区,只为使这五座小城小镇臣服于他;正如沃尔特·罗利爵士所说,他必须如此行。而且,他所掳去的那些财物,若相较而言,不过区区小物,实不足抵偿如此长途远征的花费。因此,更可能这是迦南地附近某处地方的名称,由闪之子以拦的后裔所建,并以祖先之名命名;也可能是在那一带的以拦殖民地,而这位王就是其首领。

又有戈印王提达。也就是说,或者是统治前述各国之外的别国,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或者如他也指出的,这是一个省份的名称。又或者像拉希和本·米勒所说,是一个叫“戈印”的地方名,因为许多来自不同民族和地域的人聚集在那里,立一人作王,其名叫提达;正如后来的一个加利利地区因同样缘故,被称为“外邦人的加利利”。沃尔特·罗利爵士猜测,腓尼基和巴勒斯坦附近既有许多小国,如帕尔米拉、巴塔尼亚、老底嘉、阿帕米亚、卡尔基斯、卡西奥提斯和刻利波尼提斯,这些也许都归在这人之下。照异教作家欧波勒穆的说法,这几位王都是亚美尼亚人,他们与腓尼基人交战并胜过他们,罗得就是被他们掳去的。约瑟夫为了迎合希腊史家,也为他们辩护,甚至说当时亚述人统治全亚洲,派出四位将军率兵出征,使所多玛等王向他们纳贡;后来那些王背叛,他们又在这四王率领之下再次出征,征服了他们。但那时亚述帝国似乎不太可能如此广大;即便真是如此,约旦平原上这五个小王,地盘还没有我们今日米德尔塞克斯郡那么大,正如罗利所说,也许连其中人口的四分之一都不到,断不敢与如此强大的敌手交战。

第2节 这几王都与所多玛王比拉交战……所多玛是约旦平原上的一座城,与下列四城合成“五城联盟”,即平原五城。斯特拉波说,此地古时有十三座城,其都城是所多玛,周长仍有六十弗隆。照莱特富特博士之见,它应位于亚斯法提海的南端,而地图上通常把它画在北边。

又与蛾摩拉王比沙交战……这是约旦平原上的另一座城,索利努斯称之为Gomorrum。

押玛王示纳,……同一平原上的第三座城。

洗扁王善以别,……平原上的第四座城,其名似乎来自其地势宜人。

比拉王,就是琐珥王,……后来罗得称其为琐珥,因为它是一座小城,见创世记19:20;先前则叫比拉。其王的名字未被记下,因他无足轻重,而他的城也小。

第3节 这些王都在西订谷会合……或作“田野之谷”或“耕地之谷”,是一个多产的山谷,盛产五谷;或如约拿单和耶路撒冷他尔根所说,是花园或乐园之谷,满有园圃和果树园,像主的园子,就是像伊甸一样,见创世记13:10。不过亚本以斯拉认为,它的名字来自其中盛产石漆或沥青,见创世记14:10。上述五王都住在平原上,因此结盟,在这谷中会师,联合兵力抵挡前来攻打他们的四王;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有利地点,或许不止一方面如此。他们就在这里等候敌人,与之交战,见创世记14:8

这就是盐海……这名称不是当时就有的,否则那时不适合作军队列阵交锋之地;而是在摩西时代才这样称呼,因为这美好的山谷后来变成了沥青湖,因湖水咸涩,或因附近有盐城,即“米拉城”,故得名,见约书亚记15:62

第4节 他们已经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就是事奉以拦王。他出于闪的后裔,因此挪亚的预言开始应验:迦南必作闪的奴仆,见创世记9:26。因为所多玛等王及其臣民,原是含在迦南这一支系中的后裔,他们以强暴占据了原分给闪子孙的那部分土地;因此,基大老玛既是闪的后裔,就主张自己的权利,使他们向他纳贡,他们这样持续了十二年。

到十三年就背叛了……拒绝再向基大老玛效忠,也不再向他纳贡。

第5节 十四年,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都来了……不是像拉希所说,是在他们背叛他后的第十四年,而是自从他们成为其附庸起算的第十四年。

他们在亚施他录·加宁击败利乏音人……这地方在前往所多玛等地的路上,很可能与那五王结盟。他尔根和七十士译本都将此词译作“巨人”,正如申命记2:11;但他们原是迦南人的一个民族或支派,见创世记15:20。他们的名字或者来自希伯来文“拉法”,意为健壮有力,因为这些人或许如此;或者来自利乏,即司提反所说的任番,见使徒行传7:43,也叫基云,见阿摩司书5:26;坎伯兰主教认为,这与迦南之父克罗诺斯或含有关。亚施他录·加宁是在巴珊的一处地方,见申命记1:4;优西比乌说,离亚得拉或以得来约六英里。次经《马加比二书》12:26提到一处名叫加尼翁的地方,那里有亚他加提斯庙;亚他加提斯就是腓尼基神祇,正如亚施他录或亚斯他录一样。

这城最初的名字来自克罗诺斯或含的妻子亚斯他录,坎伯兰主教认为,她的名字也可能保留在“加宁”一词中。又因桑科尼亚托说,亚斯他录把王权的记号,即牛头带角,戴在头上,所以这也可能是她的另一称号,留存在这城名中。确定的是,她是腓尼基女神,被称为“西顿人的女神”,见列王纪上11:5;桑科尼亚托又说,腓尼基人称亚斯他录就是希腊人所谓阿佛洛狄忒或维纳斯。路西安称她为“腓尼基的维纳斯”,西塞罗称她为“叙利亚的维纳斯”。若她与狄安娜或月神为同一位,如有人所想,她也可能因“两角”而得“加宁”之名,因为此词正有此义。我们的英国诗人似乎也是这样理解的,他提到亚斯托列就是腓尼基人的女神。总之,这地的居民属于迦南人,首先遭这四王攻击并被击溃,但并未尽灭,因为后来还提到他们,以及以下提到的人。

又在含地击败苏西人……《昂克罗斯译本》和约拿单译本都作“Hemtha”,这地名显然来自迦南之父含,位于迦南地或其附近,并且邻近前述地点;因为很难认为这里指的是埃及地,尽管埃及有时也称“含地”。拉希认为这些苏西人就是申命记2:20中的散送冥。昂克罗斯、约拿单和七十士译本都将这词译作强壮有力之民。

又在沙微·基列亭击败以米人……这民又大又多又高,像亚衲族一样,也被看作巨人;后来摩押人称他们为以米人,见申命记2:10。因此摩西在这里也用这名,乃因他们使人惊惧恐怖,所以三种他尔根都把这词译作“可怕的人”。他们住在基列亭,即流便支派中的一座城,是从亚摩利王西宏手中夺来的,似乎位于平原上,见约书亚记13:19

第6节 又在他们的西珥山击败何利人……就是住在西珥山的何林人,此山因何利人西珥得名。他们一直住在这里,直到后来被以扫或以东的子孙赶出;从此他们的地又称以东或以土买,见创世记36:20申命记2:12

一直打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何利人居住直到那里,四王把一路上遇到的人都击打到此地。这里或是巴兰的平原,或是巴兰的橡树附近,靠近同名旷野,就是阿拉伯旷野,以色列人在去迦南的路上曾在其中飘流四十年。

第7节 他们回转来到隐·密巴,就是加低斯……他们追击得胜直到旷野边的伊勒巴兰,途中已经越过了亚玛力人的地区;所以他们“回转”,即折回攻打他们。他们来到一处名叫隐·密巴的地方,意即“审判的泉源”。这并不是它后来才有的名字,像拉希所想,因为他认为在那里,摩西和亚伦将因那泉水的事,就是米利巴水而受审判;约拿单他尔根也这样说:“他们回到那地方,就是先知摩西因争闹之水的泉所受审判之处。”但看来这原是那地古名,而摩西写作时它又叫加低斯,所以他补充说:“就是加低斯”;也就是说,这地方现在叫加低斯,因为主在那里显为圣,那里的磐石被击打,水就涌流出来。它是以东边界尽头的一座城,见民数记20:1;似乎古时也是听讼断案之地。《昂克罗斯译本》将其意译为“判决审断的平原”;而拉希自己也解释说:“就是本省众人聚集办理一切审判之地”,即听理各样案件并作出判决之处。

又击打亚玛力全地……照约瑟夫所说,其地从埃及的佩鲁西乌姆一直延伸到红海;他们居住在彼特拉阿拉伯,因为他又说,戈波利提斯和彼特拉的居民都称为亚玛力人。一般人认为,摩西在这里用“亚玛力人”是提前称呼,因为通常的看法是,他们是以扫孙子亚玛力的后代,而当这场战争发生时,亚玛力尚未出生,见创世记36:12。但回教作家则把亚玛力的家谱从挪亚经含一系推上去,说他比亚伯兰早好几代,即:挪亚、含、亚兰、乌斯、亚得、亚玛力。他们还说亚玛力人住在麦加附近,后来被约哈米人赶出。其实,亚玛力人更可能出自含的后裔,因为作为闪后裔的基大老玛曾来击打他们;而且他们与迦南人结盟,又常与亚摩利人、非利士人和其他迦南诸族并列出现,看来是一个比以利法之子亚玛力所能产生的民族更古老的民族。况且亚玛力又被称为“列国之首”,见民数记24:20。并且他们与以东人之间从未显出和睦友好的关系,若他们是以扫家族的一支,似乎应当如此;扫罗灭他们时,以东人也未曾帮助他们,所以他们更像是迦南诸族中的一个支派。斐洛也明确称他们为腓尼基人。

又击打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即以摩利人,见创世记10:16,是迦南诸族中的另一支,出于迦南之子亚摩利或以摩利。他们居住之地名叫哈洗逊他玛,是因为那里生长许多棕树;“他玛”意为棕树,“哈洗逊”来自“砍削”,这部分名称似乎取自砍去棕树顶冠或树头,以取得一种比蜜更甜的汁液。肖博士说,这液体浓度像稀糖浆:把棕树头砍去后,将树干顶部挖成盆状,树液上升时便积于其中,头一两周每天可得三四夸脱,以后每日渐少;六周或两个月后汁液全尽,树便枯干,只能作木材或柴烧。这地方就是历代志下20:2的隐基底,因此《昂克罗斯》和约拿单他尔根在此都译作“隐基底”。普林尼说,此地以棕树林著名。它是一座靠近死海的城,见以西结书47:8;约瑟夫说,它位于亚斯法提湖边,也就是所多玛和蛾摩拉昔日所在之处,并补充说它离耶路撒冷三百弗隆,那里有最好的棕树和香膏。如此一来,这四王已经相当接近所多玛了,因此接下来说:

第8节 于是所多玛王出来……带着武装的人去迎战这四王,因为敌军已逼近,他处境十分危险;若他们站立不住,还可以逃往山中,不至死在城里。

蛾摩拉王、押玛王、洗扁王,……他们的名字前面已提到,见创世记14:2

以及比拉王,就是琐珥王,……如创世记14:2所说。

他们都在西订谷摆阵,与他们交战……这就是那五个迦南王会合之处,见创世记14:3;他们在那里与前来攻击他们的四王争战,这四王的名字再次列出如下:

第9节 就是以拦王基大老玛……这里首先提到他,因为他是战争的主帅,而所多玛等王正是背叛了他。

还有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他们都是他的盟友、同盟者和援军。

四王敌五王……意思是,上述四王与先前所说的五王交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四王攻五王,正如武加大译本、提古里努斯译本及其他一些译本所译。

第10节 西订谷满了石漆坑……或作“石漆井”或“石漆泉”,即沥青,一种带有柏油性质的液体,从泉中涌出,曾被用作建筑黏合剂;巴比伦附近就有这样的泉。因此,这地方天然就预备好要成为后来那样的沥青湖;它后来变成湖时,也因这种石漆或沥青而称为亚斯法提湖,希腊人称沥青为“asphaltos”。布罗卡杜斯说,到他那个时代,这些石漆坑或井仍在湖边,每个坑旁都立有金字塔形标记,是他亲眼所见;其他国家也发现过如泉涌水般喷出沥青的坑,例如希腊。

这山谷既满了这样的坑,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便选择在此交战,在这里列阵,盼望敌军因不知情而跌入其中灭亡,阵形也因此崩溃混乱;但常常人为别人所挖的坑,自己反倒掉进去,这里也是如此。

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因为战事对他们不利,他们敌挡不住仇敌。

就跌在坑里……或作“跌入其中”,就是跌进石漆坑或沥青泉中,许多人急坠其中而丧命;也有人认为他们是出于自保,主动跳进去。不过,这话也可以理解为:在那里有大屠杀发生,因为这词常有此义,见撒母耳记上4:10。这不是指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本人,因为显然他们至少还活着,尤其是所多玛王,后来还再次出现,见创世记14:17;这里说的是他们的士兵。

其余的人都逃到山上去了……就是附近的山,后来所多玛毁灭时罗得曾逃到那里,见创世记19:30。那些逃脱刀剑、或没有掉进石漆坑的人,都逃往那里,认为在那里比留在自己的城中更安全,因为那些城将落在仇敌手中,被他们抢掠,他们在那里也有丧命之险。

第11节 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都夺去了……他们进入这些城,洗劫其中一切有价值、可以携带或赶走的东西,如牲畜等。他们并没有焚烧这些城,也没有占据并驻军其中,这表明他们不过是些小诸侯,此来只是为抢掠,并为其中一王未得贡银而索取补偿。

又把他们一切的粮食夺去了,就走了……就是把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食物和饮料拿去,用来补给军队,然后离开。

第12节 他们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掳去……就是他哥哥哈兰的儿子。按犹太人的说法,那时他五十岁。

那时罗得住在所多玛……或住在所多玛附近的地区,见创世记13:12。因此,他既是所多玛人的邻居,又寄居在他们中间,就与他们一同受罚;这也是对他选择住在这样的人中间的一种公义管教。

他们又夺去他的财物,就走了……把他和他的家人,以及他一切产业、牲畜、财富并各样财物都带走了。异教作家欧波勒穆在记述这场战争时也提到此事,说那些他称为亚美尼亚人的四王战胜了腓尼基人,并掳去了亚伯兰的侄儿。

第13节 有一个逃出来的人来告诉亚伯兰……他既逃脱了敌人的刀剑,也逃脱了石漆坑;这人或者是所多玛居民中的一个,与罗得相识,且与他有交情,也知道他与亚伯兰的关系;或者是罗得家中的一个人,得以逃脱,没有被掳去。并不是犹太人所说的那位“逃脱者”米迦勒王子,也不是他们所说从洪水中逃脱、如今又从这场战争中逃脱的噩;他们还根据申命记3:11推论,噩是利乏音人中唯一剩下的,是暗拉非所杀众巨人中幸存的一人,并臆想他带着恶意来给亚伯兰报信,好叫亚伯兰出战被杀,然后自己娶他的妻子。这些都只是无稽之谈,最初的解释才是正确的。

他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说四王与五王交战,后者战败,其中有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而他的亲族罗得,住在所多玛或其附近,也被掳去,连同一切财物一并带走。亚伯兰被称为“希伯来人”,或者因他从迦勒底越过幼发拉底河进入迦南,七十士译本也据此译作“渡河而来的人”,拉希也说他如此称呼,是因为他从大河那边来;但更可能是因为他素来住在大河那边,那些住在那里的人便被这样称呼。因为很难认为他仅因一次渡河行动就特别得了这个名字,毕竟另有许多人也曾渡河。又或者,为何不从他的出生地来解释“伊伯利”这词呢?按塔木德作者的说法,迦勒底的吾珥曾叫“小伊伯拉”。不过更普遍的看法是,这名称来自他是希伯的后裔;他不但出于希伯的子孙,讲同样的语言,也持守同样的宗教,而这宗教继续保存在其后裔中,以至末世他们都称为希伯来人,有时也称“希伯”,见民数记24:24。这是许多犹太作者的意见,也似乎最为可信。

因为他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见创世记13:18。那里离所多玛约四十英里;而从那里到但,就是他追赶四王、追上并击败他们之处,有人计算约一百二十四英里。幔利,就是那平原或橡树林得名之人,是以实各和亚乃的兄弟。特别提到他们,是因为他们与下文这次出征有关。

这些人与亚伯兰都是盟友……或作“立约的主人”或“立约的发起者”,即他们曾与他结盟,彼此保护对方的人身和产业,免受入侵者、暴君、盗贼和强盗的侵害。在没有神禁止的情形下,为这种目的与不敬虔的人立约,未尝不可;当时神尚未禁止,尽管后来有了禁令。以色列人后来被禁止与迦南人立约,但那是在他们因罪被逐出那地之后,见申命记7:1。此外,这些人也很可能是敬虔之人,与亚伯兰敬拜同一位神,因为在迦南诸侯中也有这样的人,后面要提到的麦基洗德就是一例;而且当时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他们正是出于这个民族。

第14节 亚伯兰听见他侄儿被掳去……这里“弟兄”就是指他的侄儿罗得,如创世记14:12所言。这事违反列国通例,因为罗得只是寄居者,并非所多玛本地居民,因此与诸王之间的争端本无干系;这就使亚伯兰为他动武显得正当。

他就率领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就是那些受他训练的人,在宗教操练上受训,见创世记18:19;也在日常事务和民生工作上受训,懂得照管牛羊,尤其熟习战事。这既合法,也属必要,为要保护他的家业和财产,免受压迫者侵害。

共有三百一十八人,都是生在他家里的……这些都是他的仆人,因此属他所有,听他调遣。对于仆人数目而言,这是相当可观的数字,也显示亚伯兰是何等富有的人,必须拥有大量产业才能雇用这么多人;然而若作军队去迎敌,这数目又很少,因为他要去对付曾经胜过五王的四王。不过他的盟友带了多少人同行,则无从确知。

一直追到但……《耶路撒冷他尔根》作“该撒利亚的但”,指的就是新约时代基督和使徒时期所谓的腓立比的该撒利亚。这地方起初叫利善或拉亿,直到士师时代才叫但,见士师记18:29。因此,若此处所指是同一地方,那么这名字不仅是预先称呼,甚至带有预言性质,因为即使在摩西写此书的时代,它似乎也还未称但。除非认为这是撒母耳或别的受感作者在摩西之后加上的。不过其实并不必这样设想,因为当时那些地方很可能另有一座名叫但的城,或者约旦河其中一个泉源就叫此名;河的名称也许早在创世记13:11就已有。约瑟夫明确说,亚伯兰在但袭击他们;他补充说,约旦的另一处源头就叫但。

第15节 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并与他的盟友一同作战;很可能他们全军分成四队,由四位首领各领一队。这样做,或是为了攻击四王和他们分开的部队,或是为了从营地四面突袭,并制造大军压境的声势,好叫敌人惊惶。亚伯兰似乎很懂军事,也懂得运用兵法;而且当他追上他们时已是夜间,于是就利用黑夜优势,在他们毫无防备之时袭击他们。约瑟夫记载,当时有些人正睡在床上,有些人已经醉酒;他还说,这是亚伯兰得知所多玛之事后的第五夜。

又追到何把,就是在大马士革左边的地方……大马士革是叙利亚名城,后来成了该国的都城,见以赛亚书7:8;其地坐落在谷中,景致极其优美。按约瑟夫的说法,它是由亚兰之子、闪之孙乌斯所建;也有人说是闪自己所建,且至今撒拉森语仍称其为“闪”。它位于巴勒斯坦与空叙利亚之间。何把则在这城左边,也就是北边,正如各他尔根所意译的那样;据说从但到何把约有八十英里,亚伯兰在那里击溃敌军后,又一直追赶到此。

第16节 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就是从所多玛和蛾摩拉夺去的财物,见创世记14:11

连他侄儿罗得也带回来……就是他兄弟的儿子,见创世记14:12;他出兵这一场,主要就是为此。

也把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都带回来……不但把属于罗得的钱财、牲畜等带回,也把所多玛、蛾摩拉一切被掳去的人都救回来了,见创世记14:21

第17节 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诸王回来时,所多玛王出来迎接他……当亚伯兰追赶四王的时候,所多玛王从他和其他逃脱的人所躲避的山上下来,回到所多玛;然后又从那里出来,并非独自一人,而是带着随从去迎见亚伯兰,为他战胜那些王向他道贺。

他们在沙微谷相会……“沙微”意为平坦均匀,是一个极其平直开阔的山谷,正如拉希所说,没有树木和一切阻挡视线与通行之物,因此很适合作会面之地。

这就是王谷……有人说是麦基洗德王的谷,但更可能是所多玛王的谷。《约拿单他尔根》称其为王游乐之处,是他骑马、散步等消遣之地。它未必就是撒母耳记下18:18所说之处,尽管有人主张如此,因为那里靠近耶路撒冷,而他们又认为创世记14:18中的撒冷就是耶路撒冷。

第18节 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约拿单和耶路撒冷两种他尔根都说这人就是挪亚的儿子闪,这也是一般犹太作者以及许多基督徒作者的看法。虽然他那时极可能仍然在世,但很难解释为什么他的名字会改掉,或者他为何会在其侄孙所占之地作王;也难以解释他为何要迎接亚伯兰,并为他杀败自己后裔之一的基大老玛而道贺。尤其不能说他是“无父无母”的,或说他的父母不为人知,因为闪的家世血统早已众所周知。有人以为他不是普通人,而是神的儿子自己,但希伯来书7:3显然把他与基督分别开来。他似乎正如约瑟夫所说,是一位迦南的君王,一个敬虔虔诚的人,被神特别兴起,而其家谱被隐藏,好使他在这事上以及别的方面都预表基督。至于克莱顿博士所说他就是迦南本人,是含第二子麦西尔或麦斯拉音的兄弟,并依桑科尼亚托称其为“塞德克”,则不太可能,因为迦南已被挪亚咒诅。

他所作王的撒冷,上述他尔根都说是耶路撒冷,这也是许多犹太和基督徒作者的意见,我自己从前也持此见,因为诗篇76:2清楚称耶路撒冷为“撒冷”。但从这里看来,这城必须靠近所多玛,并位于大马士革与所多玛之间的路上;而耶路撒冷位置相反,离所多玛将近四十英里。约瑟夫说,所多玛昔日所在的亚斯法提湖离耶路撒冷三百弗隆,约三十八英里。耶柔米则说,撒冷是靠近西拖波利的一座城,在他那个时代仍叫此名,并且人们在那里指给人看麦基洗德的宫殿,那大片废墟显示它当年极其宏伟;他认为这地方就是创世记33:18的示剑附近的沙冷,也是约翰福音3:23所说约翰施洗之地撒琳附近的地方。

这位伟人“带着饼和酒出来”,不是作为祭司献祭,而是作为慷慨的君王,来供应亚伯兰和他疲惫的军兵;所多玛王做不到这一点,因为那地的粮食已被四王掠去,见创世记14:11。并且亚伯兰既因应许而得迦南地,如今又在这地上战胜了入侵者,麦基洗德既明白他对这地的权利,就拿出这地上最好的出产来;如莱特富特博士所说,这是向他象征性交付土地的“占有凭证”。在这事上,麦基洗德预表基督;基督也用自己,就是生命的粮,以及他爱的酒,安慰并使他饥饿困倦的百姓得复苏。麦基洗德的名字和头衔也与基督相合,因为基督是公义的王,也是和平的君,见耶利米书23:5

他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既是祭司,又是君王,正如许多地方的君王兼有二职。因此他在君王和祭司职分上预表基督;基督就是那位坐在宝座上的祭司,既是王又是祭司,见撒迦利亚书6:13。麦基洗德不是腓尼基诸神任何一位的祭司,乃是真活神的祭司;这位神超乎万神之上,居于至高天,又是全地的至高者。是神呼召他担任此职,并赋予他职分,他也在这职分上事奉神。

第19节 他为亚伯兰祝福……麦基洗德祝福亚伯兰,这是祭司职分的一部分,就是为别人求福、祈福,见民数记6:23等。在这一点上他也预表基督;基督真实地赐福给他一切子民,就是赐属灵的福,如救赎、罪得赦免、称义、得儿子的名分和永生。

他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意思就是,愿那位至高的神用各样福分,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赐福给他;或者说,他宣告亚伯兰确实是蒙神赐福的人,事实也的确如此;又或者他是预言亚伯兰将来必蒙福,这也是确定无疑的。

这里又加上神的另一个称号,更充分表明他有能力赐福,因为他是“天地的主”……他是天地的创造者,对其中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事物,都有处置之权。

第20节 至高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他的名得称赞,并为一切属世和属灵的怜悯向他献上感谢,因为一切都从他流出;尤其是为亚伯兰和众人如今借着他所领受的怜悯。因为不论器皿是谁,真正的成因乃是神,一切荣耀都当归给他。

因为他把敌人交在你手里……就是那四王。称他们为亚伯兰的敌人,是因为他们是神和真宗教的敌人,也因为他们伤害了他的亲族;尤其若照犹太作者所说,他们本意是要杀他,只是先从罗得下手,那么就更可称为他的敌人。照他们的解释,这四王又预表四个帝国:巴比伦、波斯、希腊和罗马,这些政权后来轮流困扰亚伯兰的后裔;但在末后的日子,它们要像这四王一样落在他们手中,也要因他们而倾倒。

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十分之一给他……不是麦基洗德给亚伯兰,而是亚伯兰给麦基洗德,这从希伯来书7:4可见。这十分之一不是从所追回来的财物中拿出的,因为那些财物已归还原主;而是从敌人那里夺来的掳物中取出的,这从同处经文也清楚可知。这样做,一方面是回报麦基洗德向他所表达的敬意,另一方面是藉着神的祭司,因神赐他得胜而向神表恩;否则,作为王,麦基洗德并不缺这样的礼物。这也不是为供养他作祭司,或亚伯兰本该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自愿,不是从自己的产业,而是从敌人的战利品中取出,用以表明他对神的感恩。后来异教人也仿效此事;例如他林多人战胜普切提人之后,就把战利品的十分之一送到德尔斐。犹太人说,亚伯拉罕是世上第一个开始献十分之一的人;但他们又说,他把所多玛、蛾摩拉和侄儿罗得的一切十分之一都取出给了挪亚的儿子闪,这却是错误的。欧波勒穆也提到亚伯兰与麦基洗德这次会面;他说,亚伯兰在圣城阿尔加里津受到殷勤接待,那城翻出来就是“至高者之山”(但似乎应是基利心山),并且从在那里作王的神之祭司麦基洗德那里领受了礼物。

第21节 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这是在他与麦基洗德谈话结束之后。

“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这里“人口”或原文“性命”,是指他自己的臣民,就是先前被四王掳去、如今由亚伯兰带回的人;“财物”则是指他和他臣民所有的产业,原被得胜者掠去,如今又追回来。他很愿意让亚伯兰按战争条例将这些归为己有,也作为报偿其劳苦,因此很谦和地只求回那些人,并未否认亚伯兰按得胜者权利本可把他们也留下。这也表明,所多玛王虽是外邦君王,也可能是恶人,但他看重臣民的性命,过于看重自己或他们的财物。“财物”一词包括人的一切产业和所有物:金银、牲畜以及一切动产。

第22节 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回答他的请求时这样说:

“我已经向耶和华举手起誓。”……这既是祷告的姿势,也是起誓的姿势,这里两层意思都可能包括在内。亚伯兰出征时,很可能曾向神祈求得胜,并起誓说,若神使他亨通,他自己绝不从这次行动中取任何好处;或者说,他如今当着麦基洗德的面举手起誓,保证自己丝毫不取回来的财物归己。在这种祷告或起誓的形式中,他采用了麦基洗德刚才对神所用的称号:

“耶和华,至高的神,天地的主。”……他的心因这些对神公正荣耀的描述而受感动,也因对这位荣耀之神的敬畏而战兢,并乐意学习、记住一切能彰显神荣耀的话。

第23节 “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意思是,从缝衣服的线,到系鞋的鞋带,哪怕最微小的东西,他都不取;或者说,从头发上的带子到脚上的鞋带,他从头到脚都不取他任何东西。总意就是:他连最小、最不值钱、最不足道的东西也不取,这一点在接下来的话里表达得更清楚。

“凡是你的,我一概不拿。”……无论是他自己的,还是他臣民的,最小的一样也不拿;理由是:

“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免得他日后以此羞辱他,说他一切财富都得自自己;而其实神已经应许要赐福给他,使他富有尊大,并且已经开始如此行,今后还要越发如此。亚伯兰所信靠的是神,他也愿自己伟大与富足的一切荣耀,都归给神。

第24节 “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众人的分,可以任凭他们拿去。”……“仆人”指他的三百一十八名精练家丁,以及他盟友的仆人;他们既已夺回从所多玛和蛾摩拉居民那里掠去的食物,就理当吃其中一些以补充体力。

至于与我同行之人的分……就是按战争律法他们应得的战利品份额。因此,亚伯兰虽然放弃了自己本可拥有的权利与利益,这原是他可以做的,也显明推动他行这事的不是贪婪,乃是仁厚,并藉此显出他极大的慷慨;但他并没有擅自剥夺别人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因为那样对他们就不公了。

他说的这些人,就是亚乃、以实各和幔利;他们是他的盟友,与他一同追赶仇敌,也帮助他夺回那些被掳去的人和财物。既然他们理当分得掳物中的一份,所以他说:“任凭他们拿去应得的分。”就是从追回的财物和所得的掳物中拿他们该得的。前面提过的异教作家欧波勒穆这样记述此事:亚伯兰在仆人帮助下制服了那些掳掠别人之人,并把士兵们的妻子儿女也掳了来;后来有人带着银钱来求赎俘虏,他却不容战败者受羞辱,只取少年人所需的食物,就白白释放了那些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