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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第 5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Galatians 5

引言

加拉太书第5章引言

在本章中,使徒劝勉人要在基督徒的自由中站立得稳,并警告人不可滥用这自由;又指导人避开各种恶行,鼓励人操练多样的恩典,遵守多种本分;最后以虚荣、激怒人与嫉妒人的警戒作结。由于他在前一章后半部分已经表明,在福音时代之下的信徒已经脱离了律法的奴役,所以他在本章一开始就劝勉他们要继续坚定持守福音的自由;何况这自由原是基督为他们得来的,也是他赐给他们的;并且要谨慎,不可再被带到礼仪律的奴役之下,尤其是割礼的轭之下,加拉太书5:1。接着他劝阻他们接受割礼,因为这样做会使基督于他们无益,加拉太书5:2;也会使他们承担遵守全律法的义务,加拉太书5:3;并且会使基督对他们完全失去功效;凡想借着顺从礼仪律而得称义的人,就是从神恩典的福音中背道的人,加拉太书5:4

他又指出,这也与众圣徒一般的信心和盼望相违背;因为他们所仰望、所期待的永恒荣耀与福乐,不是借着律法的行为,而是借着在圣灵感动之下对基督的信心,加拉太书5:5。并且无论受割礼还是未受割礼,都毫无功效;惟独那借着爱向基督并向他子民显明出来的真信心才有功效,加拉太书5:6。他也借此提醒他们,在初次归信时,他们起步是何等美好,前进也是何等顺利;并没有人拦阻他们顺从真理,因此如今再退回到他们原先已经离弃的那贫乏小学,乃是可羞耻的,加拉太书5:7。他们如今所接受的意见,并不是出于那召他们的神,也不是他们当初蒙恩有效被召时所领受的,而是后来才采纳的,加拉太书5:8

又有人也许会反驳说,这不过是在礼仪律上的单独一条,并且也只是少数人所持守的,因此不必在意;使徒就提醒他们一句俗语: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因此不可姑息,加拉太书5:9。不过,为了稍稍缓和责备的严厉,他表达了对他们的好评和信心,相信他们经过成熟的思量之后,不会持别样的心,而仍会像从前那样,或像他现在这样;并把一切责任都归到那些搅扰他们的假师傅身上,这些人必要担当自己的审判或定罪,加拉太书5:10。又有人暗示说,使徒自己也曾宣讲割礼是得救所必需的;他就指出,若真是如此,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受逼迫,犹太人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因他的讲道而被冒犯,加拉太书5:11。然后,出于对神荣耀的热心,以及对加拉太人的真切爱心,他愿那些用败坏教训搅扰他们的假师傅,不是被主剪除,就是从教会中被除掉,加拉太书5:12

接下来,他指导他们正确使用蒙召所得的基督徒自由,并警戒他们不可滥用这自由;不可把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反倒要凭爱心彼此服事,加拉太书5:13;理由是,爱就成全了律法,加拉太书5:14。与此相反的灵和行为,只会带来败坏的后果,甚至彼此毁灭,加拉太书5:15。因此他劝他们顺着圣灵而行;圣灵的果子就是爱,这样他们就不会成全肉体的私欲,加拉太书5:16。因为肉体和圣灵彼此相敌,圣灵拦阻肉体私欲的实行,加拉太书5:17。并且,那些把自己交给圣灵引导、被圣灵带领的人,就不在律法之下,不在其奴役之下,也不受其咒诅,加拉太书5:18。既然已经提到肉体和圣灵,他就论到二者的行为和果子,借此可以认出它们来。

至于肉体的行为,他说是显而易见的,并列举了其中“十七”项;又为要使人惧怕这些行为,宣告说,凡活在这些事中的,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5:19。至于圣灵的果子,属灵的人也都熟知,其中特别提到了“九”样,并且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拉太书5:22。最后他总结说,凡真实信基督、被他的灵引导、并结出这果子的人,已经把肉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加拉太书5:24。最后,本章以几项劝勉作结:要顺着圣灵而行,不要贪图世俗的尊荣,也不要彼此惹气、彼此嫉妒,加拉太书5:25

第1节 所以要站立得稳,在自由里……这里所说的自由,有恩典的自由,也有荣耀的自由;这里所指的是前者。这自由在于脱离罪,不是脱离罪的内住,而是脱离罪的权势、罪责和定罪的能力;脱离撒但的掳掠和暴虐,虽然并非脱离他的试探和攻击;脱离律法,就是礼仪律,不再受其如同条例字据、严厉苛刻师傅和中间隔断墙的辖制,也脱离其一切繁重的礼仪制度;又脱离道德律作为行为之约,并脱离它藉着摩西的施行;也脱离其咒诅和定罪,脱离它的奴役和严厉索取,不再指望借着遵行律法得生命和公义;但这并不是脱离对律法的顺服,因为律法在基督里被陈明,仍是行事为人的准则;也脱离司法律,就是那些涉及犹太人作为犹太民族的律例。

此外,这自由也在于自由使用中性的事物,例如不分种类地吃各样食物,只要是凭信心、存感谢神的心、适度节制地去做,并且不伤害弟兄姊妹的平安和造就;也在于自由使用福音的礼仪,那些与众圣徒同国的人本有权利享用这些礼仪,但并不是可以随意把它们撇下或忽略,因为那样不是使用自由,而是滥用自由。再者,这自由的另一部分是,藉着中保、在神圣灵的感动下,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亲近神;此外,还可以加上脱离对肉身之死的惧怕。对没有基督的罪人来说,死是惊吓人的王;它也曾使旧约圣徒终身处于奴役之下;至于永远的死,或第二次的死,基督所释放的人确信自己必不受其害。

如今,在这自由中,自由妇人的儿女,就是福音时代之下的信徒,极其恰当地被劝勉要站立得稳,这与他们的身份相称,也由他们的身份所要求;也就是说,他们应当像人珍视公民自由一样,高度珍惜、尊重这自由;并在任何风险之下维护并捍卫它;在其教义上坚定不移、毫不畏惧;无论它的任何部分遭谁反对、毁谤或辱骂,都不可放弃;并且要借着从心里顺服这教义、作公义的仆人、常常来到施恩宝座前、不断遵守基督的礼仪,来持守其实践;随后还要谨防一切侵害这自由的事,例如人的教训和诫命,尤其是因行为称义的教义,以及各样迷信和私意敬拜。

之所以更当如此,乃因为这自由与基督大有关系,“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我们并不是生来自由的,反而像以法莲一样,是家生的奴仆;而且这自由在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我们凭自己的功德、公义、行为或行为之总和所得着的,乃全然是基督为我们取得的,既是藉着代价,也是藉着能力;借此他把我们从一切属灵仇敌,就是罪、撒但、律法和死亡的手中赎出并拯救出来;这自由也是他在福音中所宣告的,并藉着他的灵所应用的;他把这位自由的灵差进我们心里,使我们认识这自由并引导我们进入这自由;他又在我们里面运行信心,使我们像别人一样抓住并领受这恩典的福分。并且“不要再被奴役的轭挟制”。这个比喻取自牛被套在轭下,与轭纠缠在一起,无法自行脱身。

这个教会中的一些成员原是犹太人,从前在律法的轭下,如今似乎又想回到从前受奴役的境地,因此使徒劝阻他们,所以用了“再”这个词。或者,他也可能是指他们作为外邦人,在归信以前所处的败坏和偶像崇拜的奴役;并暗示说,如果他们去遵守犹太人的礼仪和规条,就是再次把自己卷入奴役的状态。因为他所说的“奴役的轭”就是指律法,犹太人常把它称为“诫命的轭”;尤其是礼仪律,如割礼;彼得在使徒行传15:10把它说成是难以承受的轭;还有守日、守月、守节期、守年岁;以及众多祭祀,这些都不能除去罪,反而宣告人的罪责和应受刑罚的义务,是攻击他们的条例字据,因此他们被拘束、被辖制。

摩西所传的道德律也是这样的轭,它要求完全顺服,却不给人顺服的能力,也不指示人能力从何而来;它只显明人的罪和惨状,于是在人的良心里生出忿怒,却丝毫不指明一位救主,也不指明藉着别人可得生命和公义;它控告、宣判有罪、咒诅并定罪。因此,凡藉它寻求公义的人,都可怜地受其辖制,悲惨地被这轭捆住缠绕。凡人的教训和制度,都是不该顺服的奴役之轭;不仅如此,任何以宗教方式实行、为要得神悦纳并获得神恩宠的行为,并且人据此判断自己的光景、因此向自己说平安与安慰,或反过来定自己罪的,也都是奴役之轭。比如一天固定若干时间祷告,每天读圣经若干章,每周禁食若干次,等等。这样一来,那些原本是基督徒自由之组成部分的事,例如常常向神祷告、阅读圣经得教训与安慰、自由使用受造之物,反而被变成了奴役的轭;这是应当防备的。

第2节 看哪,我保罗告诉你们……使徒接着提出一些理由和论据,以加强前面的劝勉和劝阻。第一条是以“看哪”这个提醒注意的词引出来的,因为他将要说的是极其重大而紧要的事;他又提到自己的名字,表明他自己就是这话的主张者。这或者因为他的名字是他们所熟知的,尤其是因为他使徒的权柄;也为表明他对这件事十分确信,并且毫不畏惧,也毫不以此为耻;他们若愿意,尽可以告诉任何人,说使徒保罗曾这样断言:“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这里所说的割礼,不是指它还是神所设立的条例之时,而是指它如今既已被基督废去之后的割礼;也不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单独施行的割礼,因为他自己就曾为着犹太人的缘故给提摩太行割礼;而是指把割礼当作得救所必需、或为得救而行的割礼,这正是假使徒所教导,而这些加拉太人正准备接受的。

如今,在这样的考虑和目的之下接受割礼,就会使基督于他们无益,使他的死归于徒然,使他的祭毫无功效,也使他的公义失去用处。此外,基督要么是一位完全的救主,要么就根本不是救主;在称义和得救这件事上,把任何事与他和他的公义并列,就是被他看作轻看和忽略他,等于把他撇在一边;对于这样的人,他便毫无益处。若基督于他们无益,那么他们所有的和他们所行的一切,也都毫无益处;财富、财物,甚至整个世界,即使都得着了;他们的行为和公义,无论在人前显得怎样,神都已经宣告说,这些都不能使他们得益;而信靠这些,就使基督于他们无益了。这与犹太人的观念正面相反;他们以为自己必因割礼得救,并且割礼会保他们不下地狱。他们说,没有受割礼的人不会下地狱;凡受割礼的都要承受那地;然而,没有义人就不能承受那地;但凡受割礼的,都被称为义人。

所以在他们看来,割礼就是他们的义,他们因此盼望天国和福乐。

第3节 我再向凡受割礼的人作见证……这是一种起誓的形式,就是请神作见证,指着永生神起誓,并且仿佛在神面前向各人宣告,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不管是谁:凡“受割礼的”,也就是为了得救、把割礼看作必需而受割礼的,“都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正是这一点使割礼成了难以承受的轭;因为割礼本身或许可以承受,八日大的婴孩也承受了;但是遵行全律法,却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然而,凡为要获取公义和生命而受割礼的,都有义务遵行全律法;因为只有当他遵行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并照主所吩咐的去行时,律法才算是他的义;若做不到,就要被宣告受咒诅。这也证明了前面所说的话:基督对这样的人毫无益处;因为他们弃绝了他和他的公义,并且尽其所能地使他的顺服、受苦和死亡归于无效。因此,同样的意思虽然不用同样的话,在下一节又重复了一遍。

第4节 你们与基督隔绝了……或作“你们从基督那里被废弃了”;也有人用一种“换置修辞”来读这句话,作“基督对你们被废弃了”。因为他们既然藉着自己的行为寻求称义,对他们而言,就等于没有基督,也没有在他里面的公义,也没有藉着他的救恩;他们与他无关,他也与他们无关。“你们这靠律法称义的”,就是那些想靠顺服律法得称义,或自以为已经称义、信靠自己为义的人;因为若按律法的行为,没有一个活人能称义。“是从恩典中坠落了”;这或者是指他们从自己所承认拥有的那恩典中坠落了,因为这些教会里可能像别处一样,也有一些只是名义上的基督徒和形式上的信徒;他们曾宣称自己看见自己是失丧灭亡的罪人,毫无公义可言,并承认单单信靠基督得公义和力量;如今却转而信靠自己和律法的行为。或者,这也可以指他们离开了那关乎人整个救恩的恩典体系;这个体系决不容许行为掺杂其中;要么是这一种,要么是那一种,不可能两者并存。所以,他们既然站到行为一边,就显明他们已经完全丢弃了恩典的体系。或者,这也可指他们离开了神恩典的福音;他们在假师傅的影响下,从那里被挪移开了;尤其是离开了神白白恩典称义、藉着基督公义得称义的教义;而他们藉着律法行为寻求被建立,恰好把这一教义完全废除了。凡站在这样根基上的人,就可说是从恩典中坠落了。

第5节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这里的“我们”是指那些已经信了基督的人,一般的基督徒,特别是使徒和与他同在的弟兄们;他们也是生来作犹太人,并照犹太人的方式长大的;然而他们并不是藉着割礼或律法的任何行为来仰望和期待天国与福乐,而是藉着凭信心所领受、并在神的灵感动和见证之下的基督公义;既然如此,外邦人就更不该如此。

“所盼望的义”并不是指信徒称义的义,好像那还是将来、是他所等待的;因为这义已经由基督成全并带进来,他是律法的总结,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这义在福音中显明出来,本于信以至于信;又由神的灵向圣徒显明并施用于他们;父把这义披戴在他们身上,并归算给他们;他们现在拥有的不是盼望中的义,而是手中的义;他们的信心已经领受了这义,作为他们称义的义;无论生或死,他们都要一直在这义中被寻见。这里所指的乃是永恒的荣耀和福乐,之所以称为“盼望”,是因为它是盼望的对象,是人所盼望的;它是未见的,正如一切所盼望的事一样;它是将来的,是以后才享受的,因此才被盼望;它是确定的、可得的,虽然获得并不轻易;这就给盼望留下空间,也操练并试验这恩典。盼望它的根基和鼓励,乃是基督的位格、宝血、祭和公义;他就是我们的盼望。

所以它被称为“义的盼望”,因为只有义人才能享受它;并且他们之所以得享这荣耀,是因为他们因基督的公义而被称义,这公义赐给他们享有它的资格;所以他们盼望它,并且要在公义的基础上,同时也是在恩典和良善的基础上享受它。“等候”这事,表示它是真实、坚固、充实、宝贵、值得等候的;而当人得着它时,必会满有极大的喜乐,并且全然满足;也表示等候它的人对它有所认识,至少盼望自己有分于它,并且极其看重珍视它,心思定在其上,相比之下轻看今生和感官之物。等候它的方式,是“靠着圣灵”和“凭着信心”;叙利亚译本作“借着那出于信心的圣灵”;也就是说,借着因信所领受的圣灵;参看加拉太书3:14。但最好把这两者分别来看。

信徒是在神的灵的感动和鼓励之下仰望并等候天国的;圣灵是那使他们仰望天国之信心的作者,也是与之相连之盼望的作者;圣灵又是那向圣徒启示并施行基督公义的那一位,这公义正是他们盼望的根基;并且圣灵将天上荣耀的一些预尝赐给圣徒,向他们显明自己有分于那荣耀,为他们的儿子名分作见证,因此也为他们的嗣子名分作见证;他又是他们产业的凭据和定金;这一切都大大坚固并鼓励他们的信心,因此他们也藉着信来期待那荣耀,不但相信其真实存在,也相信自己有分于其中;于是就凭着信心所见的景象而行,直到得着那信心的结局。

第6节 因为在基督耶稣里……阿拉伯译本作“在基督的宗教里”;在摩西的宗教或犹太人从前的制度之下,后面所说的这些事尚有某种分量和考虑;但在基督教、在福音时代之下,它们就毫无价值了。受割礼与不受割礼,在基督的教会中并无区别,也不是彼此相交的障碍;也不会改变基督对他子民的爱和恩宠,因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基督都是他们的一切;这二者对救恩也毫无影响,因为基督对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都是同一位救主;它们也不能证明或反证一个人是否在基督里,是否有分于他。“受割礼原没有什么功效”;如今它不再是神的命令和条例,因为已经被基督废去;也不再作为预表,因为它已经在基督和他的子民身上成全;也不再作为特权,在任何方面都不能使犹太人高于外邦人;它在救恩的事上毫无分量、毫无作用。

“不受割礼也没有什么功效”;它并不妨碍人享受福音、进入福音教会的状态,或领受其中的礼仪;也不妨碍人分享恩典的福分,如称义、赦免、得儿子的名分和永生。“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信心在称义和救恩上确有关系,但不是以因果效力的方式,而是因为它是那领受基督公义的恩典,藉此我们得救,并蒙神的大能保守,直到得救;然而,不是任何一种信心都如此,乃是那有作用的信心,就是伴随着善行的信心;这信心藉着爱向神、向基督、向他的子民、向他的道路、敬拜、真理和礼仪显明出来。叙利亚译本把它译作“因爱得完全的”,意思是:它因此显明自己是正当、真实、纯正的;参看雅各书2:22

第7节 你们向来跑得好……是在基督徒的赛程上;他们刚开始承认信仰的时候,就接受并持守福音的真理,热切地依附于它;他们在恩典上向着其正当对象活泼运用,又极其殷勤地尽本分;他们在属神之事的知识上大有长进,并在基督的道路上、在真理和圣洁的路径中欢欢喜喜、不觉疲倦地奔跑。这个比喻取自赛跑的人;参看哥林多前书9:24。到这里为止,这是对他们的称赞;但他们本该继续这样奔跑。“有谁拦阻你们呢?”不是使徒,也不是他的任何同工;绝不是,他们都鼓励他们前行,并尽其所能帮助他们向前;而是那些假使徒拦阻了他们,他们竭力要把他们迁到另一个福音去,使他们偏离正路。“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就是不顺从福音的真理,尤其是不顺从因基督的公义而称义这真理;他们如今对这真理的接受不如从前那样欢喜,对它也不如从前那样尊重;参看加拉太书3:1。使徒说这话,不是为着询问,而是表达埋怨和忧虑;同时也对那些拦阻他们基督徒长进的人表示某种义愤,并盼望若有可能,挽回这些加拉太人。

第8节 这样的劝导不是出于那召你们的。这就是说,他们被劝服去相信的那种意见;叙利亚译本译作“你们的信服”。这不是出于神,因为神已经召他们进入基督的恩典;也不是出于基督,因为基督已经召他们认识他自己,并与他相交;也不是出于基督的灵,因为他曾用圣召召他们,并且仍继续召他们悔改;也不是出于任何忠心传福音的仆人,因为他们曾作为工具参与了他们有效的蒙召。这里所指的,就是他们被劝服去接受这样的观念:割礼和律法的行为是得救所必需的,并且这些还必须与基督的公义结合起来,才能得称义。这样的想法绝不可能出于神,也不可能出于任何福音的仆人,而必定是出于撒但,或出于他的差役,也就是那些假使徒。

第9节 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这是一句犹太人常用的俗语;参看哥林多前书5:6。它既可用于人,也可用于事。这里是回应、或预先防止一种可能提出的反驳,或是别人可能为这些教会所说的话:他们的情形并没有使徒所说的那么糟,也没有那么危险;因为传播这种观念的人不过是少数,而真正接受、至少彻底接受的人也不多;而且即便这是错误,也不过是一个小错误,只涉及一个礼仪,或律法中的几个礼仪而已。对此,使徒回答说,即便姑且假设而不承认事情真是如此,因为他们其实已经普遍偏离了,而且这错误也绝不是轻微的;那么,正如一点酸酵会影响并发酵一大团面,使它与那酵同质;照样,教义上一点似乎很小的错误,也会越来越不敬虔,如同毒疮一般蔓延;即便起初只有少数人参与传播,也只有少数人受其感染,这少数人也很快会把这种传染散布到整个群体。所以,无论错误和假师傅看起来多么微不足道,都应当防微杜渐,在起头时就加以遏止。

第10节 我在主里很信你们……虽然使徒说过许多话,听起来似乎粗重严厉,但他对他们仍然存着盼望,认为他们还没有走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仍然可能被带回来;他在这里就表达了自己对此的信心。这种对他们的信心并不是信德意义上的信靠,因为人是不能信赖的,即便最好的人也不能;这乃是出于爱德,或出于爱,因为爱是凡事盼望、凡事相信的;并且这爱建立在他深信他们里面仍有一些善工的基础上;因此他就相信,那在他们里面开始了善工的,必要成全这工,不会容许他们最终、完全地被恶人的谬误所带走。这信心是“在主里”有的;或者说,是借着主的灵,因为引导人进入一切在耶稣里的真理,乃是主之灵的职分;而且正是他把这事启示给使徒,使他有了这样的信心,所以这并非使徒自己的猜测或幻想,而是主之灵给他的指示。

或者,也可指借着主耶稣基督,或“在主里”,即在基督里;意思是,因着他们是在基督里,这是使徒所盼望并相信的;既在基督里,他们就安全稳妥,不至于最终、完全地被迷惑。他深信,不管他们现在看起来如何,事情终究会转向另一个方向。“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而仍会像他一样,也像他们起初福音传给他们、他们接受福音时那样;尤其是在因基督的公义称义这项正受到质疑和争论的教义上如此。

“至于那搅扰你们的”,他似乎是特别指某一个人,就是那些假师傅中的首领,在学问、知识、恩赐和才能上最有名望,也最可能在他们中间造成最大祸害的人;他是搅扰神以色列民的人,也是搅浑圣所纯净水流的人;他使他们心神不定,叫他们在摩西与基督、律法与福音、因行为称义和因基督公义称义之间摇摆不定;前者带来真实坚固的平安和安慰,后者却引入混乱、痛苦和惧怕。使徒威胁他,并宣告说,他“必要担当自己的罪罚”,或作自己的定罪、灭亡,就是在今世或来世受自己的刑罚。因为那些引进害人的异端和败坏谬误之人的审判或定罪并不迟延,他们的灭亡也不打盹,不久就要临到他们;既然他们弃绝基督作担当罪并成就赎罪的救主,也弃绝他的公义作称义的公义,那么照着他们自己的教义,他们就只能自己担当自己的刑罚;这刑罚必是难以承受、直到永远的。

并且,无论“他是谁”,都不能逃脱;无论他多么有知识、有学问,才干和能力如何,或在人中间如何出名,被人如何高举为极好的传道人,都不能免去。

第11节 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使徒曾被假师傅毁谤,说他自己在某些地方也传割礼;他们这样做,一部分是要表明他是个摇摆不定、自相矛盾的人,在这地方传一种道理,在那地方又传另一种,因此不值得听从;另一部分则是借着他的权威,把别人拉进他们的体系里。给他们这种口实的,或者至少被他们利用来达到此目的的,可能就是他曾给提摩太行割礼;但他虽然这样做,只是把它当作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并且为了犹太人的缘故,叫他们容易接受;他自从归信以后,从未传讲过割礼,更不曾像这些人一样,把它说成是称义和得救所必需的。他藉着提出以下问题来驳斥这个诽谤:“我为什么还受逼迫呢?”显然他确实在受逼迫,而且正是因为他反对割礼、并宣讲反对割礼的道理。

使徒所忍受的大部分逼迫都来自犹太人,而且就是因为他到处教训在外邦中的犹太人离弃摩西,不给儿女行割礼,也不照本国的规矩行;这就清楚表明他并不传割礼。若他传割礼,这方面的逼迫就不会追着他;而且若他一面传割礼,一面又因这事受逼迫,那他就太软弱了,也绝不可能凭着无亏的良心这样行。阿拉伯译本把这句话转成很不同的意思,却仍然提供了对这毁谤的回答:“我为什么逼迫那行割礼的人呢?”意思是说,若我是割礼的传道人,我为什么又如此热烈而猛烈地反对那些接受割礼的人呢?这两件事截然相反,根本无法调和。埃提阿伯译本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接着说,“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前述译本读作“基督的十字架”,亚历山大抄本也是这样。

这里所指的,不是患难、羞辱和逼迫的十字架,就是基督吩咐每个跟从他的人都要为他背起的那十字架,这对属肉体的人是冒犯的;也不是他受苦的那个十字架,或十字架上的苦难;而是指借着被钉十字架的基督而得救的教义,这在犹太人看来是绊脚石和冒犯。如今,若使徒曾传割礼是得救所必需的,那么另一项教义就必然被放弃,因此人对它的冒犯也就止息了;但事实上并没有止息。叙利亚译本用问句来表达:“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止息了吗?”没有。因此事情很清楚,使徒并没有传割礼,而只是传一位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是得救所必需的。此外,那些信主的犹太人若他二者都传,他们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因他的讲道而大受冒犯;他们所反感的并不是他传基督钉十字架,而是他传说,基督的十字架已经把割礼和礼仪律的其他规条废掉了。

第12节 恨不得那搅扰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这些话是使徒针对那些假师傅所发出的严肃愿望,或说是求神审判他们的咒诅;愿他们被神亲手从活人之地剪除,使他们不再继续祸害基督的众教会。他这样说,并不是出于对他们本人的仇恨,而是出于对神荣耀和他子民益处的关切。这里所用的词对应希伯来文中某个词,而犹太人在郑重的咒诅中常用它。我们读到,有一位义人说“愿我剪除我的儿女”;注释说,他每逢发出某种咒诅时,常说:“愿我剪除我的儿女”;意思就是愿他们死去,愿他们被神的手剪除,而我来埋葬他们。

拉比塔风也说:“愿我的儿女被剪除,若这些异端者的书卷落到我手里,我必把它们烧掉。”同一位拉比又说:“愿我剪除我的儿女,或愿我的儿女被剪除,若这条判语或条例被废除,或竟至灭没。”这个词还有另一种用法,在这里也可能适用,因为它有时表示驳倒某人、驳斥其见解。拉比们有一个传说说,拉比梅厄去世以后,拉比犹大对门徒说:“不要让拉比梅厄的门徒进来,因为他们好争辩;他们来不是为学习律法,乃是为要驳倒我。”注释解释说,就是要显明他们多么尖锐,叫人无法抵挡他们;要藉着他们的判语和条例驳斥并胜过我。

因此,使徒在这里也可能是愿这些假师傅的口被堵住,他们的意见被驳倒,使他们不再给众人带来搅扰;阿拉伯译本也与此一致:“我愿那些搅扰你们的人哑口无言”;或者说,他们的口应当被堵住,因为这样空谈的人本来就该如此;参看提多书1:10。或者,使徒的意思是,他愿这些人被从教会的交通中剪除;带着这样的想法,他才在加拉太书5:9提到那句俗语;可参看哥林多前书5:6。又或者,他是愿他们自己与这些信徒分离,离开他们,弃绝他们,正如这些人有时所做的那样。

第13节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他称他们为“弟兄们”,是要表明他对他们的爱,并提醒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要求彼此相爱;这是他接下来要极力劝勉的事。他断言他们“蒙召”了,不只是外在地蒙召,乃是藉着神有效的恩典,在内里被召,脱离罪、撒但和律法的奴役,进入福音和神恩典的自由;就是基督所赐给他们的那自由,加拉太书5:1。他这样说,是出于爱心的判断,对他们仍抱有良好希望。“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这里的“肉体”指败坏的本性,它在未重生的人里面,受着神怜悯和忍耐等最美善之事的鼓动,反而加以恶用;它不仅因律法禁止罪而得着机会,发动并激起各样的私欲;也会因福音及其教义,例如永恒的拣选、白白称义等,而得着机会。

虽然这些教义乃是一切真实圣洁的源头、泉源、屏障和保障,但在撒但的影响和煽动之下,却被邪恶的心思用来达到卑鄙的目的。虽然重生的人不在肉体里,也不照着肉体活着,但肉体仍在他们里面,他们仍有向罪倾斜的倾向;撒但又窥伺一切可乘之机来攻击他们;所以这种警戒极有必要,就是叫他们不要藉着纵容肉体及其私欲来误用基督徒的自由。肉体很容易抓住机会去养大自己的私欲,尤其在得着放任的时候更是如此。基督所释放的人不应这样做,因为那样做就是羞辱基督徒自由的教义,反而把自己缠入奴役,而不是正确使用自由,并且给仇敌留下亵渎的把柄。

基督徒自由的教义确实可能被滥用,成为放纵肉体、成全其私欲的机会;例如,人打着自由的幌子,以为自己可以不服从民事官长,这就是把自由当作恶毒的遮盖;或以为自己不必顺服神的律法,作为行事为人的准则;或不必服从福音的礼仪;又或者,人使用神赐给他们可以自由使用的受造之物,却不存感谢,也不知节制;又或者,把不是中性的事物当作中性之物,或使用中性之物却损害别人;这样,他们的自由就成了软弱基督徒的绊脚石;使徒在这里似乎非常顾及这一点,所以他补充说:“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武加大译本作“借着圣灵的爱”;有些抄本也是这样。

福音的自由与服事圣徒丝毫并不矛盾;他们既然照着基督的新命令、自己的信仰告白和彼此的关系,应当彼此相爱,也应当藉着服事显明他们的爱;例如彼此并为彼此祷告,担当彼此的重担,在今生和属灵的事上彼此同情、彼此分享;彼此包容、彼此饶恕;在有需要时,以温柔、慈爱、弟兄般的方式彼此劝戒;彼此教导,在至圣的真道上建立对方;又彼此激发,去行各样私下和公开的宗教本分。

第14节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这里说的不是礼仪律,因为怜悯、恩慈和爱心的行为与礼仪律是相对、也是有分别的;这里说的是十诫中的律法,就是神在西奈山赐给摩西、再由他传给犹太人的律法。它或者只是指后半部,因为这里只提到爱邻舍;也或者指全律法,包括前后两块法版,因为这里说的是“全律法”;而基督把它归纳为两个总纲:爱神和爱邻舍。虽然前者在这里没有明说,却作为因果关系而隐含在后者之中,因为爱神是爱邻舍的原因,也是其证据;没有前者,就不会有后者。律法的两块法版由“十句话”组成,犹太人通常这样称呼它,我们则称之为十诫;然而它们却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就是说,可以把它们浓缩为这样一个提纲,归并在这样一个总纲之下;或如使徒在平行经文中所说的,可以简要地总括在这句话里,罗马书13:9

犹太人把律法中的诫命算得很多,但最终也把它们归约为一条,正如使徒在这里所做的。他们说:“六百一十三条诫命赐给了摩西……大卫把它们归纳为十一条,诗篇第十五篇;以赛亚把它们归纳为六条,以赛亚书33:15;弥迦把它们归纳为三条,弥迦书6:8;以赛亚又把它们归纳为两条,以赛亚书56:1;阿摩司把它们归纳为一条,阿摩司书5:4;但有人反对后,他们又说,哈巴谷来了,把它们归纳为一条,哈巴谷书2:4”,就是信心;而这里使徒则把它们归纳为爱。“就是‘要爱人如己’。”这句话取自利未记19:18。与使徒同时代的拉比亚基巴也说,这句话是“律法中伟大的总原则”。

爱的对象“邻舍”,并不仅仅像犹太人在那处所解释的,是指本族的人,或归入他们宗教的入教者;而是指各种各样的人,无论在天然、社会还是属灵关系上;无论是善待我们还是亏待我们的,无论朋友还是仇敌。爱的尺度或准则是“如己”;这并不是说感情的程度完全相等,而是说果效的相似;也就是说,要向别人行出与我们希望别人向我们所行同类的爱。这就是律法的成全;也就是说,一个人爱得有多正当,在那一部分上他就成全了律法;但这并不是说他做得完全,因为人在堕落的状态中做不到,律法的要求极其广阔,不仅追到言语行为,也追到思想、欲望和倾向;而且,被称作成全律法的这个爱本身也是不完全的。

因此,由此不能得出因爱心行为称义,更不能得出因人的任何服事称义,因为这些在最好的情形下也仍是不完全的;并且这些也不是靠他们自己力量、离开神恩典而行的;除了基督之外,没有人能说自己已经完全成全了律法;所以我们必须仰望他,才能得着称义的公义。这些话构成了一个劝勉彼此相爱、彼此行各种爱心之工的理由;因为这是律法中一件主要而核心的事,整个律法都可归结于此。

第15节 你们若相咬相吞……另一个劝勉彼此相爱的理由,是从相反之灵与行为所带来的害处而取的。这里的比喻是猛兽彼此扑咬吞吃;狼或狗撕咬羊群并不奇怪,但羊若彼此伤害,却是不合本性的。使徒并没有说,若有残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而是指出,若是他们自己彼此扮演豺狼的角色;这显然是指他们围绕律法和割礼,以及这些对称义和得救是否必要所发生的争辩。这些争辩进行得极其激烈而苦毒,引发了很大的纷争,也威胁到他们之间的分裂、结党和派系;又伴随着嫉妒、恶意、辱骂的话、刻薄的讥刺、恶毒的谩骂和伤害性的行为,其后果必然很坏。所以他又说:“总要谨慎,免得彼此消灭。”意思或者是,要谨防彼此个人的平安和安慰被毁坏;因为这种情形常常如此,尽管一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也许仍是稳妥的。或者,是谨防他们整个教会的状态被毁坏、归于无有;因为爱是维系教会的胶结,一旦松动,就威胁到教会的解体。正如任何一个分裂的社会群体,无论公的私的,都不能长久站立;照样,任何一个宗教团体也是如此。若没有爱,主就威胁要挪去灯台,而且有时也确实挪去了。

第16节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使徒认为合宜并要他们遵守的劝勉,就是“顺着圣灵而行”;意思或者是照着神的灵而行:以他所默示的话语为行为的准则,因为这话语既是信仰的标准,也是行为的标准,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又以圣灵自己为向导,他不仅引导人进入一切真理,也引导人走在圣洁、公义、通向正直之地的道路上;并且在整个行事为人的过程中,依靠他的恩典和能力得帮助。或者,也可以指在操练神的灵所赐的诸般恩典中行走;例如凭着那由圣灵所赐、对基督的位格和恩典所运用的信心而活;又在爱神、爱基督、爱彼此中而活,这爱是圣灵的果子;又在谦卑、心里柔和、温柔、俯就中而活。所有这些都叫作顺着圣灵而行,或属灵地行,也都加强了使徒此处论到爱心的论证。

他又藉着这样的话鼓励他们:“你们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他并不是说,若他们属灵地行,里面就不再有肉体,也不再有肉体的私欲;也不是说,肉体就不再在他们里面活动运行;或者说,他们就再也不会犯任何罪;这一切惟有在基督身上才完全真实;相反,在所有真实的基督徒身上,即便再属灵,也都能发现这些事实。使徒的意思乃是,他们不会“成全”或“实现”肉体的私欲;不会把自己完全交给肉体的权势和支配,叫自己受它辖制,听命于它,作它顺服的仆人和奴隶。因为惟有在这个意义上,属灵的人才“不犯罪”;他们不是以犯罪为业,罪不是他们惯常的职业,也不是他们生活的一贯道路。

第17节 因为肉体和圣灵相争……这里的“肉体”,并不是指圣经属肉体、字面的意思,这是俄利根的解释,说它与圣经属灵的意思相争;也不是指人感官的部分反叛其理性能力;而是指那仍存在于重生之人里面的败坏本性。之所以称为“肉体”,是因为它借着属肉体的生育传下来;它所追求的是属肉体的事;它的私欲和行为都是属肉体的;并且虽然它的座位在心里,却在身体的肉体和肢体中表现出来,这些肢体常被献作不义的器具;它也使人并显明人为属肉体的,甚至信徒本身在它占上风的程度上也是如此。这里的“圣灵”,是指重生之人里面恩典的内在原则;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其作者乃是神的灵,它承着他的名,因为这是他的工作;也是因其所在和承载之处乃是人的灵魂或灵;还因为其本性是属灵的,是新心和新灵;它所对象的是属灵的事,也思想、品味并喜悦属灵的事。

这里说一方“贪恋”另一方、与另一方相争,这种争战是双向的,因此接着说,“圣灵和肉体相争”;意思是,一方的意志、选择、欲望和爱慕,都是与另一方相反的。于是,肉体或旧人,就是重生之人里面属肉体的“我”,会立志、选择、渴望并喜爱那些与圣灵或灵魂中恩典原则相反的属肉体之事;反过来,圣灵或新人,就是属灵的“我”,也会立志、选择、渴望、赞同并喜爱那些与败坏本性相反的属灵之事。东方译本加强了这一解释。

叙利亚译本作:“肉体所想望的是那伤害圣灵、或与圣灵相反的;圣灵所想望的是那伤害肉体、或与肉体相反的。”阿拉伯译本也大致如此:“肉体想望那与圣灵敌对的,圣灵想望那与肉体敌对的。”埃提阿伯译本也同意这种表达,译作:“肉体想望圣灵所不要的,圣灵想望肉体所不要的。”其原因在下一句已表明:“这两个是彼此相敌的”;就像光明与黑暗、火与水,或任何两种对立之物一样;它们在本性、活动和结果上都是相反的;彼此之间不仅有抵触,而且持续不断地进行战争、冲突和搏斗。肉体就是肢体中的律、罪的势力,它与灵魂中的律、恩典原则的力量和权能交战;这两者就像书拉密女身上可见的两军对垒,彼此交锋。

犹太人也说到善意向和恶意向,也就是这里所说的这两者,说它们像亚伯拉罕和罗得一样;并且“虽然他们是弟兄,同在一个身体里,却彼此为仇敌。”因此接着说:“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这既可理解为恶事,也可理解为善事。前者似乎是使徒的主要意思;因为整段经文都在说明,为什么那些属灵而行的人不会成全肉体的私欲:因为他们里面有一个有力、掌权的原则,就是圣灵或恩典;虽然肉体贪恋、抵挡它,但它也起来抵挡肉体,并且常常拦阻肉体去行其行为和私欲。在重生之人里面,确实有一种趋向犯罪的倾向,有一个属肉体的“我”,它会意欲并渴望罪,也希望一有机会就去行;一旦机会来到,肉体就强烈地引诱人去行;但圣灵,或恩典的内在原则,却抵挡这冲动;像另一个约瑟一样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这样满有爱和恩典的神呢?

这声音就在信徒后面,甚至在他里面;当他受试探要偏左偏右时,这声音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它不容许他与作孽的人一同走弯曲的道路。于是,罪就不能辖制他,因为他是在恩典这掌权原则之下;旧人也不能行他所愿行的恶,因为他受着大能恩典的约束。这是使徒主要的意思,也最适合上下文中的论证;但既然这两个原则的贪恋和对抗是互相而双向的,那么另一层意思也可包含在内:就是,因败坏本性的势力和内住之罪的权能常常占优势,重生的人有时会行他不愿行的恶,也不能行他愿意行的善;因为他总愿意行善,除此之外别无所愿,甚至愿意像天上的天使那样去行;但他不能,因为有这个与之相反的原则,就是肉体。

第18节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这里的圣灵,就是神的灵,他是他百姓的向导和引领者。这个比喻取自引导瞎子;人在归信以前就是这样,神的灵引导他们走自己不认识的路,行自己不知道的路径。或者,这比喻也取自引导孩童、教他们行走;圣灵也是这样引导重生的人,教他们凭着对基督的信心而行。这个“引导”的动作预设被引导者里面有生命,因为死人不能被引导;圣灵必须先作为从基督而来的生命之灵,然后才作引导者。它也预设人里面有一些力量,虽然同时也有很大的软弱;若没有从基督而来的属灵力量,他们就不能被引导;若没有软弱,也就不需要引导了。这是大能而有效的恩典运行在他们身上的一个例证,但并不违背他们的意志;他们虽然被引导,却不是被强迫;他们是在被引导中甘心前行,因为这实在大有道理。

神的灵总是为着他们的益处和好处引导他们,也为着他们灵魂属灵的喜乐、愉悦和安慰而引导他们;他引导他们离开罪的道路,也就离开败亡和毁灭;离开西奈山,离开一切对律法和道德公义的倚靠;他引导他们到基督那里,到基督的位格里去得遮蔽、安全和救恩;到他的血那里去得赦免和洁净;到他的公义那里去得称义;到他的丰满那里去得各样恩典的供应;他引导他们进入神的同在,进入神的家和他的礼仪;他引导他们进入恩典之约,进入其中的祝福、应许和中保;他引导他们进入一切在耶稣里的真理,进入信心和真理的道路,也进入公义和圣洁的路径;并且总是在正路上引导他们,虽然有时这路很崎岖,最终却到达他们居住的城;他引导他们从一个恩典的程度进入另一个程度,最后进入荣耀。

并且,这一切他都是渐进地做成的;他一点一点地引导人认识自己的罪性,一点一点地看见自己有分于基督,又按着次序引导人逐步明白福音的教义和三个位格永恒的爱;并且按着他所赐的力量,照着他们所能承受的程度来做。

如今,这样的人就无须惧怕神的律法:“你们就不在律法以下。”这样的人不仅事实上已从律法中得释放,而且在自己的领会中也知道并经历这事;律法对他们不再是可怕的律法;它不再在他们里面生发忿怒;他们藉着引导他们的神之灵,脱离了使人惧怕的奴仆之灵;他们也不在律法之下,也不需要律法像一种催逼强迫人的律来督促他们尽本分;他们喜爱律法,并且在爱的催促下甘心事奉它,而不是在惧怕中被迫服从;至于律法的控诉和指控,对于那些被圣灵引到基督那里、到那位使人得公义之律法总结的面前的人来说,是不该理会的,也无需理会;他们已经完全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和定罪,虽然他们仍在律法之下,并愿意在基督这众圣徒之王所陈明的律法之下;并且在圣灵的感动和引导之下,对它献上欢喜且合乎福音的顺服。

第19节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这里的“肉体”如前所述,是指败坏的本性;其“行为”不仅指外在的罪行,也指内里的私欲;因为这里在其行为中也提到“仇恨”“忿怒”“嫉妒”等。内里的和外在的行为都这样称呼,是因为它们出于肉体或败坏的本性,是肉体所催促、所引诱、并由它做成的,也是用来表明人、显明人为属肉体的。这些事之所以说是“显而易见的”,并不是说它们总是公开进行、叫人都看见;因为它们是暗昧的行为,常常秘密进行,虽然对察验人心的神来说总是显明的,并且在审判之日都要显露出来;而是说,人多少藉着本性的光,并尤其藉着神的律法,知道这些都是罪;而且很明显,这些事与圣灵相反,无论是与神的灵相反,还是与他在心里所形成的恩典原则相反;凡活在这些事中的人,就表明他们不是被圣灵引导,也不在他恩典的感化之下。

“就如奸淫”;虽然武加大译本、叙利亚译本、埃提阿伯译本以及亚历山大抄本都略去了这一项;奸淫是玷污婚床,是两个人所犯的不洁之罪,其中至少有一方处于婚姻状态;它被神的律法和本性的光所定罪。“淫乱”;虽然许多外邦人把它看作不算罪,或是极小的罪,这里却把它列在显而易见、必须避免的肉体行为之中;它是在未婚状态中所犯的不洁之罪。“污秽”;这是一个总称,指一切在思想、言语或行为上的不贞洁;这里尤其可以指一切反常的情欲,例如鸡奸、自污等等。“邪荡”或“放荡”,就是一切淫荡的调情,凡导向污秽行为、或伴随着污秽行为的一切事,如污秽的话语、下流的动作等等。

第20节 拜偶像……有些人把它理解为贪婪,因为贪婪也被这样称呼;但这里更是指敬拜别神,或敬拜雕刻的偶像。“邪术”;就是任何真实或假托与魔鬼结盟来往、求问交鬼者、为要得非法知识、或要伤害同类受造物的事;这既是把尊荣归给撒但,也减损神的荣耀,因此恰当地接在拜偶像之后;其中包括咒术、占卜、招魂和各种魔法,在这里都一并被定罪。“仇恨”;内里对任何人的仇恨,甚至对我们的仇敌,也都是被禁止的;原文作“仇敌关系”;属肉体的心思本身就是与神和基督为仇,与律法和福音为仇,也与一切善人及一切良善之事为仇。“争竞”,或作“纷争”;就是凭着可耻和辱骂的话彼此争斗、争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谩骂。“忌恨”,或作“热心”;不是好的热心,而是坏的:是看见别人得尊荣、享福分时,里面情绪和激情的沸腾上涌。

“恼怒”,或作“诸般忿怒”;就是心里剧烈的激动,促使人报复,寻求伤害别人、加害别人。“结党”,或作“纷争”;就是无休止的反驳和吹毛求疵,不论是用言语说出来,还是在心里运作;因为这种纷争也可能是在人的心里,正如雅各书3:14所说的。“分争”,或作“分裂”;就是在家庭、社会和宗教事务中的分门结党、争执不和。“异端”;就是在教义上的坏原则和错误主张,这些都推翻福音和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它们是人自己发明出来的,是他凭自己选择出来的,在神的话里却毫无根据;这些也都是肉体的行为,因为它们出于败坏属肉体的心,并且是以属肉体的目标传播的,如求取众人的喝彩、世上的利益、以及放纵肉体的私欲。

第21节 嫉妒……这是心灵中不安而折磨人的痛苦,因为见别人得好处,别人竟与自己相等,或比自己更好,就因此忧愁。“凶杀”;就是夺去人的性命,而这常常是前面那些恶事的结果。“醉酒”;就是在饮酒或烈酒上过度,以致胃被充满,心智昏醉,身体衰弱,不能履行其功用;这常常是前面所说许多、甚至一切肉体之事的源头。“荒宴”;就是饮食过度,夜间在吃喝、跳舞、歌唱、同房和淫荡上的放纵。叙利亚译本把它译作“淫荡的歌唱”,阿拉伯译本则译作“歌曲”,这些都是夜间狂欢的一部分。“以及类似的事”,就是同样性质、同样类别的事。

使徒就这样结束这一番列举,因为若要把一切肉体的行为一一列出,未免太过冗长;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凭着这些事,人就可以判断其余的;并且说不定也不那么合宜,因为属肉体的心反而会因提到这些恶事而更感欢喜,更受刺激。“关于这些事,我从前告诉过你们”;是在审判者来到、那可畏的审判开始以前说的,那时这些事都要显露出来,各人都要照自己的行为受审判。使徒这样做,是要提醒他们这些事的邪恶本质,并且向他们保证,若不是恩典阻止,必会有可怕的后果跟随而来。“我从前也告诉过你们”;就是他初次在他们中间传道,警告他们逃避将来的忿怒时,他就已经把这些事的邪恶本质和其可怕后果摆在他们面前,并指明除了藉着基督,没有别的拯救。

“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这里所说的是天上的荣耀,之所以称之为“国”,是因为那境界的尊荣和华美;之所以说“神的”,是因为这是神所预备、所赐予的,是他借着恩典召他自己的人所得的,他也把他们带进去承受,并且他在那里掌权,且要永远掌权,彰显他威严的荣耀。这是以承受产业的方式拥有的,这表明它是天父的遗赠,是他白白恩典的赏赐,不是靠律法行为或人的功德得来的;而是属于神儿女、并专属于神儿女的,他们之所以是儿女,是因着收纳的恩典。

如今,那些行前面所列诸般肉体之事的人,也就是那些生活一直在做这些事、整个人生都耗费在这样的行为中,并且活着死去都处于这种状态中、没有向神悔改、也没有信靠基督的人,永远不能享受永生与福乐;虽然那些曾经做过这些事的人,若被带到认识这些罪,又被带到基督的血和公义里去得赦免和称义,得生命和救恩;那么这些人,尽管从前做过肉体的事,也要因神白白的恩典和基督赎罪祭的功效,承受神的国和荣耀。

第22节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不是本性或人被罪败坏之后的自由意志所生的,因为没有好果子能从那里长出来;它或者是指里面恩典的原则,那在加拉太书5:17中被称作“圣灵”的;但更可能是指圣灵自己,正如埃提阿伯译本所读的。圣灵所赐的这些恩典被称为“果子”,而不像肉体的动作被称作“行为”;因为这些恩典之所以存在,是由于神圣的感动、能力和丰盛,正如地上的果实一样,这正是这里的暗示;而不是由于人自己,或由于本性的能力和原则。又因为它们是从种子生发出来的,要么是从内在恩典那不朽坏的种子生发,这种子在萌芽状态中包含了所有恩典;要么是从那住在信徒里面的蒙福圣灵生发出来,因为他就是那存留的种子。

又因为人在操练这些恩典时,藉着基督就蒙神悦纳,也为基督自己所喜悦、所欢欣,因为这些是“他佳美的果子”;这些果子既然是从基督而来,因他是其作者,所以也在圣灵的感动下,以基督为对象而被操练。再者,这些果子对拥有它们的人是有益的,因为今生和来生的应许都附着于它们;而由它们所生出的善行对人也是有益的。还可以再说,正如肉体的行为是不结果子的暗昧之工,也使人成为不结果子的人,因此不能恰当地称为果子;相反,这些既是果子,也被正当地称为果子,并且使人结果、使人富足于属神的事。其内容如下:“仁爱。”使徒先把它提出来,因为它是律法的成全,是全德的联络;没有它,任何信仰告白都毫无意义。

这里可以理解为爱神;因为人在重生以前,心里完全没有爱神之心,反而是与神为仇;直到被神的灵重生时,他把神的爱浇灌在人的心里,而这爱就成了人真实爱神的基础和原因。这里也可包括爱基督;属血气的人对基督毫无感受,直到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在认识基督上开他的眼睛,看见基督位格的可爱、他恩典、公义和丰满的相称,以及仰望他得生命和救恩的必要。也可包括爱众圣徒;属肉体的人在被圣灵更新以前,对这爱是陌生的;圣灵在重生他的时候,教导他爱弟兄;这爱就成为他已经出死入生的证据,是借着神大能恩典而有的。此外,爱神的殿、爱神的敬拜、爱福音的真理和礼仪,也都可包括在圣灵的这第一样果子里;因为人天然都厌恶这些事。接下来的是“喜乐”,就是在圣灵里的喜乐,以圣灵为其作者。

它的对象是神,不是作为绝对的神,而是作为在基督里的立约之神和父;是作为救恩的神,作为给人披上他儿子公义袍子的神,作为赦免罪孽、过犯和罪的神,因为基督的祭已经成全了完全的赎罪。基督自己也是这喜乐的对象,表现在他的位格、丰满、公义、职分、关系上,并且当他在交通中被看见、被接受、被享受的时候,这喜乐就更显明。再者,这由圣灵所产生的喜乐是在属灵的事上,出于对这些事有分的一种领会或美好的盼望,例如称义、赦免、平安、得儿子的名分和永远的荣耀;并且这喜乐是那些有圣灵之人所特有的,因为外人不能插手这喜乐,也不能对它作出判断;甚至信徒自己也难以言传。

此外,因为接在爱之后、又位于爱与平安之间,这里也完全可以把它理解为因别人得好处而喜乐,不论是同受造的人还是同作基督徒的人,不论他们在外在还是内在的兴盛中,在今生、属灵或永恒的福分中;这既是圣灵的恩典,因此很可以看作这词在这里至少部分的意思。接着是“平安”,也是圣灵的果子:它既指人在自己良心里与神和好之平安,这平安是神的灵在人的心里产生的,是因基督的血已经成全和平而来的;也是借着蒙福的圣灵把基督的血施用于有知觉的罪人身上,使他得赦免,又把基督的公义施用于他,使他得称义,其结果就是内心的平安、安静与宁静;它也指与人和睦,尤其是与圣徒和与一切人和睦;因为凡在神的灵工作之下、受他感动和引导的人,都追求那使弟兄间和睦与彼此造就的事;若有可能,也愿意与众人和睦同居。

由此可见他们里面还有另一种恩典,就是“忍耐”;这里所指的,不大是借着圣灵忍耐等候将来的美物、更多的恩典和荣耀,而是喜乐地忍受和承当当前的恶事,因为他们藉着圣灵的大能得着力量,照着他荣耀的权能而刚强起来;他们不轻易发怒,乐意饶恕伤害,容忍冒犯,彼此包容、彼此忍让。通常还伴随着“恩慈”、仁厚、和蔼、谦恭,在言语、举止和行动上都表明出来;效法基督的温柔,也符合那属天的福音智慧,因为经上说,这智慧是温良柔顺的。随后又加上“良善”;从神良善的灵,就是在人灵魂里成就恩典善工的那一位,还能生出别的什么呢?

这良善使人的灵魂倾向于向人行良善的事,无论是在天然、社会、道德、属灵或福音性的方面,都是为着灵魂和身体的益处;这里应当如此理解;并且当这良善在接下来那样恩典的操练中实行时,就蒙神喜悦,就是“信实”或“信心”;虽然这里也可能指言语和行为上的忠诚,这对福音和对信仰告白都是很美的装饰;然而,不应像一般解经家那样,把对基督的信心排除在外;因为这信心不是出于人自己,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它是神的恩赐,是他能力的运行,也是他圣灵的工作,所以圣灵被称为“信心的灵”;因此,这信心必定在圣灵的果子中占有一席之地。它的所在和表现,就是信靠基督得救,拥抱福音的教义,并作出相应的信仰告白,这也被称为“信心的告白”;凡这些是真的,都是出于神的灵。

第23节 温柔……就是心里的谦卑和柔和;基督在这方面是杰出的榜样和典范;圣灵从基督那里把这种品格描摹到重生之人的心里。这表现为对自己有卑微的看法,在神面前谦卑而行,承认每一样恩惠,为每一项祝福感谢神,并倚靠他的恩典;又在人中间以谦逊和卑微待人。圣灵果子的最后一项是“节制”,或作“自守”;它既指贞洁,也指清醒,尤其指吃喝上的节度。应当注意,这些圣灵的果子是与肉体的行为相对的。爱与仇恨相对;喜乐与嫉恨、嫉妒相对;平安与纷争、结党、分裂相对;忍耐、恩慈、良善和温柔与忿怒、凶杀相对;信心与拜偶像、邪术和异端相对;节制与奸淫、淫乱、污秽、邪荡、醉酒和荒宴相对。“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意思是,对于这样的果子、恩典和善事,没有律法反对;因为这些完全符合神的律法,而律法本是圣洁、公义、良善、属灵的;这些事非但不被律法禁止,反倒极受律法看重并称许。或者,这也可指拥有这些果子的人;因为这些人显然是在圣灵里,并且是被圣灵引导的;因此他们不在律法之下,对律法这可怕、控告、咒诅、定罪的律法也无须惧怕。肉体的行为和属肉体的人,才是在律法注意和鞭打之下的;圣灵的果子,以及那顺着圣灵而行、并有分于其果子的人,却不是如此。

第24节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这里所说的,并不是一切在隐秘里属基督的人,就是那些在他里面蒙拣选、又由父在圣约中赐给他、并被他用宝血买赎、被他看作自己的百姓、自己的羊、自己的儿女的人;因为这些人虽然事实上是属他的,但还未蒙他的恩召,因此下面的话目前还不能说在他们身上。所以这里必是指那些公开显明属基督的人,就是那些他在有效恩召中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人抓住了的人;他们有他的灵,作为重生和成圣的灵;他们真实地信了基督,也把自己献给了他。“把肉体连同邪情私欲钉了十字架。”这里的“肉体”不是指天然身体,要靠禁食、儆醒等去苦待折磨;而是指败坏的本性、旧人和属肉体的心。

武加大译本作“他们自己的肉体”;叙利亚译本和埃提阿伯译本也如此,因为他们所要对付的是自己的败坏、情欲和私欲,而不是别人的。“邪情私欲”所指的,不是灵魂天然的情感和欲望,而是其卑劣而失序的情感、败坏的倾向、邪恶的欲望和诡诈的私欲;这一切首先都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正如阿拉伯译本所说的;参看罗马书6:6。藉着基督的祭,这些败坏在他的百姓身上那使人灭亡的权势已经完全除去、废掉并毁坏了。又因为罪身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所以当他在十字架上完成并终结了它之后,罪连同它的情欲和私欲,也就在重生和成圣中被神的灵钉上十字架;于是,它失去了统治的权势,不再像从前那样作王掌权。

当然,这并不是说肉体或败坏本性连同其邪恶情欲和属肉体私欲已经不存在、已经死了;它们仍然存在,也仍然活着;就像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仍可能活着,虽然他不能像从前那样行动移动,因为他受了限制;照样,旧人虽然被钉十字架,又处在大能恩典的约束之下,不能像从前那样作王掌权,但他仍然活着,也仍然行动、运行,并且常常还有很大的摆布和影响;然而,因为他被夺去了掌权的能力,所以就说他是被钉十字架了。并且,虽然这行为归在属基督的人身上,却不是说他们凭自己力量做成的,因为他们连一种败坏都不能独力对付;乃是在基督恩典的影响下,并借着他圣灵的能力而做成的;参看罗马书8:13

第25节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或作“凭着圣灵”,因为凡属灵活着的人都是如此。罪不仅给人带来了肉身的死亡,并使人该受永远的死;也使人陷入属灵的、道德性的死亡;他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自己不能使自己活过来,也没有任何受造之物能赐他们生命;不是福音的执事,也不是天上的天使;惟有蒙福的圣灵是从基督而来的生命之灵;他进入人里面,把人从罪和死的律中释放出来,并在他们里面栽种属灵生命的原则,使他们因此过一种信靠基督的生活、从他而来的圣洁生活、并与他交通的生活。使徒就用这一点作为论据,劝勉信徒顺着圣灵而行:“就当靠圣灵行事”;或作“凭着圣灵”;借着他的帮助和扶持,照着他话语的规则,并在他作为引导者的感动和指导之下而行;关于这一点,他先前在加拉太书5:18已经劝过他们了。

第26节 不要贪图虚名……就是野心勃勃地想被人看作比别人更有智慧、更富有、更有价值;想在一切事务的处理上居首位;想得人的尊荣、称赞和众人的喝彩。这实在可称为“虚名”,因为它不过是在外在的事上,如智慧、财富、力量和尊荣上;并不是在神,就是赐下这些、也能轻易把这些收回的那一位身上;所以这荣耀不过是暂时的,很快就过去,也不过是建立在人们的看法和口气之上而已。“彼此惹气”;不是激发爱心、勉励善行,那样才是对的;而是惹动怒气和忿怒,这与基督徒的爱心、或真实的爱相反;因为爱既不轻易发怒,也不会激动别人去作恶。叙利亚译本把它译作“彼此轻看”或“彼此藐视”;阿拉伯译本则作“彼此侮辱”;这些恶习是人,甚至同一团契中的基督徒弟兄,也很容易犯的。“彼此嫉妒”;嫉妒彼此的恩赐和才能,无论天然的还是属灵的;也嫉妒彼此在世界上或在教会中的地位和身份。这些很可能正是加拉太人容易陷入的罪;凡这些罪盛行的地方,就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因此必须谨慎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