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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29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Exodus 29

导论 出埃及记第29章引言 本章记述亚伦和他众子承接祭司职任之礼的形式与次序。为此,摩西奉命取一只公牛犊、两只公绵羊、无酵饼、调油的饼和薄饼,并把这些与亚伦和他众子带到会幕门口,在那里公开举行这礼仪;礼仪先从洗净他们开始,出埃及记29:1;接着给他们穿上前一章所吩咐制作的祭司服,先给亚伦穿上,并膏他,出埃及记29:5;然后给他的众子穿上,出埃及记29:8。之后,要宰那公牛和两只公绵羊,并吩咐如何处置它们的血和各部分,以及那些饼和薄饼,出埃及记29:10;又指示要把这些作为摇祭和举祭,出埃及记29:24;并规定亚伦的圣衣要归接续他作祭司的儿子,出埃及记29:29;还规定承接圣职之礼的公绵羊的肉与饼,只可由亚伦和他众子吃,不可给别人吃,出埃及记29:31。并且,他们供职的坛也要洁净、成圣,并为坛赎罪,出埃及记29:36。此后,在世世代代中,每日早晚都要在坛上献两只羊羔,出埃及记29:38。本章最后以应许作结:主必在会幕门口与以色列人相会,并使会幕成圣,住在他们中间,作他们的神,出埃及记29:43

第1节 “你使亚伦和他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要如此行:取一只公牛犊,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 这就是你要向他们,就是向亚伦和他众子所行的事:要使他们成圣,分别出来,承接圣职;叫他们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这是主为他们所指定的职任,也是他所拣选、呼召并分别出来归他的职分。要取一只公牛犊和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按金基的说法,公牛犊是三岁的母牛;古时献祭也曾用这样的牲畜,参创世记15:9。虽然迈蒙尼德说这是两岁的,阿本达拿也如此说,他的话是:“公牛是两岁之子,公绵羊是进入第二年后三十一日。”便革顺也是这样看。那公牛象征基督的力量、劳苦和忍耐;二者都无残疾,预表他在本性和生活上的纯全无瑕,尤其预表他祭献的完全。

第2节 “并且无酵饼,和调油的无酵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这都要用细麦面做成。” 无酵饼,就是逾越节时所吃的那种。这里既把它与后面提到的饼和薄饼分别开来,就表明这里指的是较大的饼,一块或数块饼,见出埃及记29:3。调油的无酵饼,是用面和油调和,不加酵,比前者更小、更薄。抹油的无酵薄饼,是用橄榄油,就是上等油来抹的,约拿单他尔根和亚本以斯拉都这样说;这种饼更薄一些,有点像我们的薄煎饼;并且是在烤好之后抹上油,形状如希腊字母χ,雅基说,或如圣安得烈十字。要用麦子的细面来做,因为这些要作亚伦和他众子的食物;他们如今将被立在尊贵崇高的职分上,应当按这职分的体统生活。这一切都是无酵的,或可表示他们在尽职时当有的诚实、单纯和正直,而这些在基督里都达到了完全;也表示教义、生活和行为上的纯正,不带假教训、假冒伪善和恶毒的酵;同时也表明在一切圣徒身上同样当有这样的品格,因为在福音制度之下,他们都是归给神的祭司,他们的食物乃是上好的麦子,就是生命的粮基督。

第3节 “这饼要装在一个筐子里,连筐子带来,又把公牛和两只公绵羊牵来。” 你要把这些无酵饼、饼和薄饼都装在一个筐子里。这筐子可以象征福音和福音的职事,因为生命的粮基督借此被带来并分赐给他的百姓。你要把这些装在筐子里带来,并把那公牛和两只公绵羊一同带来;并不是说公牛和公绵羊也要和饼一同放进筐子里带来,而是说在把饼带到会幕门口的同时,也要把这些牲畜带来、牵来或赶到坛前,预备宰杀献祭。

第4节 “要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来,用水洗身。” 你要使亚伦和他众子到会幕门口来,也就是吩咐、指示他们到那里去;不可想象摩西要把他们抱着或扛着带去,也不是强行把他们带去,不管他们是否愿意;乃是要向他们宣告,这是主的旨意,要他们在那里出现。又要用水洗他们,是用后面提到的洗濯盆里的水;那盆立在会幕门口和坛中间。约拿单他尔根说,这洗是用四十细亚的活水或泉水进行的,足够全身浸没;极有可能就是如此。雅基也把这解释为全身浸入,这在他们开始就任时似乎是必要的,表示他们完全的洁净和圣洁;不过后来他们进入服事时,只洗手和脚,见出埃及记30:18,我们的主似乎在约翰福音13:10也提到这一点。这洗表明主的祭司必须有何等的洁净与圣洁,也表明凡抬主殿器皿、在他圣所中事奉的人都当洁净;而这一切在基督里都达到了完全。这样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他圣洁、无邪恶、无玷污,所以能把自己无瑕无疵地献上,也适合作祭牲除去罪,并作他百姓的中保。这也可能指向他的受洗;他在公开开始职任之前顺服地接受了洗礼,而那洗礼也是借着浸入而行。照样,他所有的祭司,就是他的圣徒,也都当如此被洗,不但借着重生的洗,也借着基督的血;这对他们履行祭司职分、亲近神,并与神和基督相交,都是必需的。

第5节 “要给亚伦穿上内袍和以弗得外袍,并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织的带子。” 你要取这些衣服,就是先前吩咐制作、如今已经做好的祭司服,给亚伦穿上内袍,就是绣花内袍、细麻布内袍;这是先穿上的,贴身而穿,因为这些衣服都是照这里排列的次序穿上的。又穿上以弗得的外袍,那袍全是蓝色,下摆有石榴和金铃;这是穿在绣花内袍外面的。又穿上以弗得,那是用金线、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做的;这是一件短衣,穿在以弗得外袍外面。又戴上胸牌,其中有乌陵和土明,或说有十二块宝石,其上刻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胸牌由金链从以弗得的肩带垂在胸前。又用以弗得巧工织的带子束紧他;这带子与以弗得同料同工,把他一切衣服都束得紧紧贴身。这些衣服的意义前面已经说过;若不这样穿戴整齐,他就不能供职,而且这些衣服只在他供职时穿。这里没有提裤子,因为大祭司必定是在来到那里以前私下先穿上的;而这些外衣却是在会幕门口公开穿上的,若在那里再穿裤子,就不那么合宜得体了。

第6节 “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将圣冠加在冠冕上。” 你要把礼冠戴在他头上;这冠冕是用细麻做的,像包头巾一样缠在头上。又把圣冠戴在礼冠上;这圣冠是一块金牌,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这几个字。约拿单他尔根也说:“其上刻着圣名。”礼冠在他头顶,这金牌则在前额上;它在亚伦的额前,从这一耳延到那一耳,后面用蓝细带系住。这像冠冕或王冠一样,表明祭司职分的尊荣与尊贵。基督是在宝座上的祭司,他的圣徒也是有君尊的祭司,既是归给神的祭司,也是君王。

第7节 “就把膏油倒在他头上膏他。” 然后你要取膏油,这油后来吩咐用上等香料、没药、桂皮、菖蒲、桂枝和橄榄油制成,见出埃及记30:23,倒在他头上膏他。照雅基的说法,这也是照先前那样作成希腊字母χ的形状;油抹在头上和两眉之间,再用指头把它们连起来。亚本以斯拉认为这事是在礼冠戴上之前做的,因为头上只是倒油;但拿赫曼尼德认为礼冠包头的方式使头顶中间是敞开的,油就倒在其上。塔木德学者也说,大祭司的头发可以在金牌与礼冠之间看见。不过不论怎样,经文明显表明这次受膏是在礼冠戴上、祭司全套衣服穿好之后进行的;同样清楚的是,膏油确实倒在他头上,流到他的胡须,正如诗篇133:2所说。我看不出有什么困难,不能设想在受膏仪式进行时,礼冠和圣冠可以先取下来。这膏抹表示基督在永恒中被授予职分;箴言8:22说他很早就已受膏。它也表示圣灵在时间中无限量地赐给他;他在道成肉身、受洗、以及升天时,都说是受了膏,因此才有“弥赛亚”这名称,意思就是“受膏者”。照样,他的百姓、他的祭司,也从神受膏,得着从他来的恩膏,得着恩典的油和圣灵的各样恩赐;这对他们受教、将自己献上作圣洁的祭、并使他们配得天上的荣耀,都是必要的。

第8节 “要叫他的儿子来,给他们穿上内袍。” 你要把他的众子带来,就是吩咐亚伦的众子到他所在的地方来;又给他们穿上内袍,就是出埃及记28:40所吩咐为他们制作的那种袍子。

第9节 “给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包上裹头巾,他们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任;又要将亚伦和他儿子分别为圣。” 你要给他们束上腰带,就是亚伦束以弗得的带子和绣工织的腰带,他众子束为他们所做的普通腰带;这一切都表明执行他们职分所需要的力量、勤勉和敏捷。又要给他们包上裹头巾,戴在头上;这与大祭司的礼冠只有缠裹方式不同,正如论出埃及记28:39时所说的。祭司的职分要归他们作永远的定例,也就是说,这职分要在亚伦家中父传子、代代相承,直到弥赛亚来到;他要作另一等次的祭司,成全亚伦祭司职任所预表的,从而使之止息。又要将亚伦和他众子分别为圣,或作“使他们的手充满”;就是用祭物充满他们的手,使他们可以为自己和别人献上,见出埃及记28:39以下。昂克鲁斯和约拿单的他尔根都译作:“要献上亚伦的供物和他众子的供物。”后文还会提到,这也是他们承接圣职的一部分。

第10节 “要把公牛牵到会幕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公牛的头上。” 你要使一只公牛牵到会幕前来,就是出埃及记29:1所吩咐取来的那一只,或同类的那一只。这里指出了要把它带到哪里,并说明要怎样处置它。亚伦和他众子都要按手在公牛头上;不是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亚伦先单独按手,然后他的众子再按手,亚本以斯拉曾提到这种说法;而是如他自己所说,他们一同按手,不分先后。借此表明这是他们的祭,是代替他们的祭,是站在他们地位上的祭,表示他们本该像这牲畜一样死;并且借着这举动,仿佛把他们的罪和过犯都放在它身上,见利未记16:21。这也是把罪归给基督、将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的预表。

第11节 “你要在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宰这公牛。” 你要在耶和华面前宰这公牛。就是说,这事是吩咐摩西来做的;他此时暂时代行祭司职分,因为亚伦和他众子尚未完全进入这职分,也还未彻底完成承接圣职的礼,而这祭正是该礼的一部分,所以他们不宜参与宰杀自己的祭牲。因此,摩西来做这事;并且是在“耶和华面前”做的。耶和华子把这命令给他,要他在耶和华父面前、在他的同在中,把它献给他,求他的悦纳。亚本以斯拉指出,约柜在西边中央,正对着它的是香坛,而与香坛相对的是燔祭坛。在会幕门口,也就是雅基所解释的,在会幕院内、门前;不是指进入会幕院子的外门,而是指通向圣所的门前院内某处,离那里不远立着燔祭坛;这公牛就在那坛旁被宰杀献祭。这一切都可以表示基督这实体如何在主面前、按着主的旨意和许可,并在以色列百姓眼前公开受苦。

第12节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坛脚那里。” 你要取公牛的血,就是宰杀后把血接在盆里。又要用指头蘸盆里的血,抹在坛的角上;不是像某些情形那样用牛膝草洒,而是用指头抹上。坛角在有些人看来,是捆绑祭牲的地方;无论如何,也是遭难之人逃去求庇护、抓住不放的地方。这可以象征基督的血,借着神的灵把这血施用在人身上,就能有效洁净他们的灵魂,赦免他们的罪。其余的血,就是没有抹在坛角上的血,都要倒在坛脚那里。雅基说,坛四围距地约一肘之处有一个承接血的槽,血就是倒在那里。

第13节 “要把一切盖脏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并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烧在坛上。” 你要把一切盖脏的脂油取来,就是包着肠腹的膜,名叫网油,通常有相当多的脂油附在其上;又要取肝上的网子,这似乎指横膈膜,不过七十士译本译作“肝叶”。便米勒说,这应与肝连在一起解释,因为他说要连同网子取下一小部分肝。又要把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取来,烧在坛上。约拿单他尔根译作“把它们摆列在坛上”。脂油有时取善意,有时取恶意,因此这里焚烧脂油究竟象征什么,并不容易断定。若脂油常象征最好的部分,那么把它烧在坛上,可能表示最好的要归给主,我们当用自己最好的来尊荣他,并将之献给他的事奉。或者,脂油也使人迟钝麻木,使人沉重,倾向属肉体和邪恶的性情,而内脏与腰子又是属肉体欲望、情感和私欲的所在,那么这也可能表示人的里面实在充满邪恶,本性中的内在败坏、属肉体的情欲和肉欲私欲都当被治死、被毁灭,至少其权势应被制服、受约束。

第14节 “只是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这牛是赎罪祭。” 至于公牛的肉、皮和粪,就是它各部分、各肢体,包括头、腿、脚等等,以及剥下来的皮和它的粪,都要烧掉。亚本以斯拉说,肉包括头和切开的各块;也可以推测说,他先把这些洗净,然后全都焚烧,这代表基督这完整的一位在诸般痛苦的受难中,也承受了羞辱和讥诮。你要在营外用火焚烧;照样,基督这实体也在耶路撒冷城门外受苦,受了极痛苦又极羞辱的死,被人藐视、辱骂,神的忿怒如火倾倒在他身上。使徒似乎在希伯来书13:11提到这一点。这是赎罪祭,为要给亚伦和他众子的罪赎罪;因为律法所立的祭司本有软弱,也需要为自己的罪献祭,这显明亚伦祭司职分的不完全。

第15节 “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这羊的头上。” 你还要取一只公绵羊,就是出埃及记29:1所吩咐取来的两只中的一只。亚伦和他众子要按手在羊的头上,承认自己的罪,认自己有罪,并借此把罪转到这只要作燔祭的公绵羊身上;这如前所述,也是罪归于基督的预表。

第16节 “要宰这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你要宰这公绵羊,像宰那公牛一样,在这件事上同样以祭司的身份行事。你要把它的血接在盆里,然后洒在坛的周围;不像公牛的血那样用指头抹在坛上,而是可能用一束牛膝草,洒在坛的四围和坛的上面并四旁。既然基督的神性就是使各样祭物成圣的坛,那么这可表示他的血正是从那里得着其能力和效验,为人的罪赎罪,并洁净他们脱离罪。

第17节 “要把羊切成块子,洗净五脏和腿,连块子带头,都放在一处。” 你要把这公绵羊切成块子,为的是便于放在坛上的柴上焚烧,因为这要成为全燔祭。又要洗净它的内脏和腿,这表明基督所献祭的纯洁;也表明当他的百姓在爱与热心的火焰中把自己完全献给神作燔祭时,他们的情感也当纯正真诚。又要把这些与它的肉块和头放在一处,摆在一起,使它们可以一同完全烧尽。这表示基督在灵魂与身体两方面都成为献给神馨香之气的祭物;他为神殿的尊荣和神名的荣耀所发的热心吞灭了他,正如神烈怒的火也临到他一样。照样,我们整个的灵、魂、体,也都当献给主,作圣洁、活着、蒙悦纳的祭;下一节更强烈地表达了这一点。

第18节 “要把全羊烧在坛上,是给耶和华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你要把整只公绵羊烧在坛上,所以它的头、肉块、内脏和腿都要一同摆在坛上。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燔祭,是献给他的,也蒙他悦纳。它是馨香之气,或作“安息之香气”;神因此得着满足、安息,并喜悦其中。七十士译本说,是“馨香之气”。使徒也用这话来指基督的祭,见以弗所书5:2。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既被火焚烧,就向上升到主面前,成为蒙他悦纳的祭,正如他自己的儿子在烈火般的受苦和死亡中所献上的祭一样,为他所悦纳。

第19节 “你要将那一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羊的头上。” 你要把那另一只公绵羊牵来,就是两只之中剩下的那一只,见出埃及记29:1。亚伦和他众子也要按手在这只羊的头上,正如他们曾对另一只所行的一样。

第20节 “你要宰这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然后你要宰这公绵羊,像宰另一只一样,并取它的一部分血,就是接在盆里的那血。要把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也抹在他众子的右耳垂上;照雅基说,这是耳朵里面中间那块软骨,但撒阿底亚更正确地说,这是与耳轮相连的柔嫩部位。血抹在这里,是要使这部位成圣,洁净藉此而来的罪,并教导大祭司要留心听从主向他说的话,好忠心传达给百姓。照样,我们的大祭司的耳朵也被开通、被唤醒,像受教者一样听;凡有耳可听这喜乐佳音、并以此为乐的人,都是有福的,他们听觉上的罪,也借着他宝血得洁净。又要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就是照雅基所说,在拇指中间的关节上;还要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手和手指是行动的器官,脚和脚趾是行走的器官,这表明主的祭司在生活与行为上都当纯洁圣洁;而他们的预表实体也确实如此。并且,既然圣徒一切行动、甚至他们最好的义中也有不完全,他们的行事为人并非没有罪,所以他们需要被羔羊的血洒净,连他们生活上的衣袍也需在羔羊的血中洗白。又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像对那另一只公绵羊的血所做的一样,见出埃及记29:16

第21节 “你要取点膏油和坛上的血,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们和他们的衣服就一同成圣。” 你要取那在坛上的血,不是指已经洒在坛上的血,因为那种血不可能再收集起来大量再洒;而是指那放在坛上的盆中的血,就是宰羊时接在其中的。又要取膏油,就是日后要制成、并且亚伦一穿上衣服就用来膏他的那油。这与倒在他头上的那次受膏不同;这里是把油洒在他的衣服上。要把血和油一同洒在亚伦身上,也洒在他的衣服上。亚本以斯拉注释说,是在亚伦衣服里面和衣服上,也就是内外都洒。又要洒在他的众子和与他同在之众子的衣服上。看来在亚伦第一次受膏时,他的众子并没有受膏;但如今他们和他们的衣服都同样受了血和油的洒,这表示主的祭司既因基督的血称义,也因圣灵成圣,并且他们的人和他们的行为,都需要藉着这两样得洁净。这样,他和他的衣服,并他的众子和众子的衣服,都要成为圣,都是在礼仪意义上分别归圣、归于圣用和圣职,见诗篇45:8

第22节 “你要取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并盖脏的脂油与肝上的网子,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并右腿,因为这是承接圣职所献的羊。” 你还要取这公绵羊的脂油和肥尾巴,就是其上的脂油。亚拉伯和犹大附近的羊,以尾巴大而著称;照劳沃尔夫所说,这尾巴有半掌厚、一掌半宽,而且极肥。非洲和埃及的公绵羊也常有大尾巴,重达二十磅。亚里士多德也提到叙利亚的羊,尾巴宽达一肘;希罗多德提到阿拉伯有两类羊,一类尾巴长三肘,若拖在地上就会磨破,因此牧人给它们做小车来托着;另一类尾巴宽一肘。瓦尔托马努斯也记述阿拉伯有肥羊,其尾巴重十一、十二、十七,甚至四十四磅,长达一肘。还要取盖脏的脂油、肝上的网子、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又要取右腿。至于这右腿后面还要说明如何处理。因为这是承接圣职之礼的公绵羊,或作“充手之羊”。雅基说,经文表明这“充手”之祭是平安祭,因为它使坛、使供职的人、也使祭物的主人都得平安;所以胸是那供职之人理当得的分,这里那人就是摩西,因为他在这承接圣职的礼中供职;其余的由亚伦和他众子吃,因为他们是祭物的主人。

第23节 “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里,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饼,一个薄饼。” 又要取一个饼,就是无酵饼中的一块,正如出埃及记29:2所说。便米勒指出,这里指的是大饼,因为其余的是饼和薄饼。又要取一个调油的饼,就是用面和油调和而成的;再取一个薄饼,就是从装无酵饼的筐子里取的,按犹太作者的说法,这薄饼是抹了油并作成交叉形的。那筐子是“在耶和华面前”的,因为装无酵饼、饼和薄饼的筐子摆在会幕的院子里,所以说是在主面前;既然是照主的吩咐带到那里,也就归他随意指定用途。

第24节 “都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你要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和他众子的手中。这就解释了承接圣职时“充满其手”这句话的来由,见出埃及记29:9;因为公绵羊上述的部分,以及饼、饼和薄饼,都放进他们的手中,表示他们受职、得了职分。与神的荣耀和他百姓的益处有关的一切,都在基督手中;他的百姓在他手中,给他们的一切恩典和福分也都在他手中;他作为祭司执行职分的委任也赐给了他。既然他也应当有所献上,所以他的手也是充满的,他有充足的供应来成全此事,正如亚伦和他众子所拥有的一样,见希伯来书8:3。又要把这些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作摇祭;就是前后、东西、南北摇动,照雅基所说,是向着那拥有天下四方之风的主而摇。这是摩西和亚伦一同做的;因为按同一位作者的话说:“摇祭是祭物主人和祭司一同摇的,如何呢?祭司把手放在主人的手下而摇;在这里,亚伦和他众子是主人,摩西是祭司。”

第25节 “要从他们手中接过来,烧在坛上的燔祭上,作为在耶和华面前馨香的火祭。” 你要从他们手中把这些接过来,就是在这些东西被放在他们手中、他们摇过之后接过来。然后烧在坛上,放在燔祭上;这里不是指公绵羊的肉,因为后来吩咐要把那肉煮了给亚伦和他众子吃,而是指前面所述的脂油,并那筐子中的一个无酵饼、一个饼、一个薄饼。这是要在耶和华面前作馨香之气,使其成为神所喜悦、所悦纳的祭;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第26节 “你要取亚伦承接圣职所献公绵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 你要取亚伦承接圣职之羊的胸。羊既已被宰并切成块,这一部分要特别处理。要把它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作摇祭,就是照先前所说的方式。这样,这就归你作分,就是归摩西作分,因为他这时担任祭司的职事。后来我们也确实看到,这部分祭物是归祭司的,见利未记7:31

第27节 “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就是承接圣职所摇的、所举的,是归亚伦和他儿子的;这些你都要成为圣。” 你要把摇祭的胸分别为圣,为的是在后来的世代中归祭司使用。举祭的腿也要如此。胸是从这手摇到那手,或从一人手中摆到另一人手中;腿则是向上举起,再接住。这也要分别出来,归祭司使用,见利未记7:32。这胸是摇过的,这腿是从承接圣职之羊中举起来的;胸被摇过,腿被举过。这些都是归亚伦和他众子的,正如平安祭中的这两部分原本就是归他们的一样。

第28节 “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亚伦和他子孙从以色列人所得永远的分,因为是举祭。” 这要归亚伦和他的众子,作永远的定例,由以色列人给他们。这里似乎特别指那腿,虽然胸也是他们的,只是当时给了摩西,因为他行祭司职分。这在亚伦祭司职分存续的各世代中,都是永远的律例,直到弥赛亚来到使这职分止息。以色列人也总当把这分给祭司。给他们肩腿,是因为亚伦在耶和华面前把他们的名字担在肩上作记念;给他们胸,是出于类似的缘故,因为他在审判胸牌上把他们的名字担在心上,并常在耶和华面前担着他们的判断,见出埃及记28:12。因为这是举祭,是向耶和华举起来的,所以就归他的祭司。这也要作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的举祭,归给耶和华;既被举起来并给了祭司,就算是献给主的祭,也蒙他悦纳,成为平安祭。这也是一个象征,表示他们向神举起心灵,表示他们灵魂的情感与愿望向上升到他那里,也表示他们以心灵和诚实事奉敬拜神;因为神是个灵,是他们在天上的父,所以他们的眼目、心灵和双手都当向他举起。

第29节 “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圣职。” 亚伦的圣衣要归他以后接续他的儿子,就是那接续他承继祭司职分的儿子。因为祭司职分在亚伦家中是承继的,由长子作大祭司,直到后来这职分落入外邦君王之手,才借关系或金钱取得。如今,虽然内袍和裤子可能在亚伦死前就穿旧了,但以弗得外袍、以弗得、其带子和胸牌却可能保存下来,由父传子,尤其是胸牌,甚至可以传到后世,见民数记20:26。这样,他的儿子可以穿着这些受膏,并借此承接圣职。这只应当理解为大祭司职分,以及受膏、受任去担任大祭司的事;因为只有大祭司受膏,而接续他们作大祭司的儿子也会受膏,并像亚伦一样借着洗濯、穿衣、受膏和献祭来承接圣职。

第30节 “那承接他作祭司的子孙,进入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 那接替他作祭司的儿子,约拿单他尔根译作:“要从他儿子中兴起,不是从利未人中。”因为大祭司必须出自亚伦家,是他的后裔;仅仅属于利未支派还不够,还必须从亚伦而出,不论是以利亚撒这一支,还是以他玛那一支。这样的人要穿这圣衣七天,也就是下一任继承者要连续七天穿着这衣服。他进入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就是在会幕院中燔祭坛上献祭,在香坛上烧香,修理灯台上的灯,并把陈设饼摆在桌子上。

第31节 “你要将承接圣职所献公绵羊的肉煮在圣处。” 你要取承接圣职之礼的那只公绵羊,因为另一只已经切块全然烧了。你要在圣处煮它的肉;这里不是指会幕中狭义上的圣所,以别于至圣所和会幕院,因为那里并不便于煮肉;而是指会幕院中,甚至在会幕门口,正如利未记8:31所说。

第32节 “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羊的肉和筐内的饼。” 亚伦和他众子要吃这公绵羊的肉。这预表基督的肉;他的肉真是可吃的,且要凭信心来吃,借此就成为属灵的食物,既美味又滋养人,这对主的一切祭司,也就是那些被立归给神的人,都是如此。又要吃筐内的饼,就是出埃及记29:2所说的无酵饼、饼和薄饼;其中剩下的一块饼、一个饼、一个薄饼,曾被放在亚伦和他众子的手中,又从他们手里收回焚烧,见出埃及记29:23。这可以象征生命的粮基督在道的职事中被陈明出来,供信他的人吃用。这装饼的筐子是在会幕门口;雅基说,整个院子都可以这样称呼,因为百姓通常都在那里聚集,主也在那里与他们相会。因此,这也可指向公开的圣礼,在其中基督被陈明为灵魂的食物。

第33节 “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好承接圣职,使他们成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 他们要吃那些藉以赎罪之物,就是为亚伦和他众子的罪所献的,因为他们本是软弱的人,也需要为自己的罪献祭。在这一点上,作为他们实体的基督远胜过他们,因为他自己没有罪,不需要先为自己献上,再为别人献上;而亚伦和他众子这预表却需要如此行。他们吃这赎罪祭,表示凭信心领受基督祭所成就的赎罪,并享受随之而来的福分和恩惠;如此,他们就得以承接圣职、得以成圣,也就是得以充足、合宜,被分别出来归于祭司的职分,在其中事奉。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些是圣物。这里所说的外人,不是别国的人,而是别家族的人,即便是以色列人也不行。约拿单他尔根译作“凡俗和普通的人”,就是平民,不是祭司的人。这样的人虽然也是以色列的后裔,但既不是亚伦的后裔,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解释的,就不可吃上述之物,因为这些已经归于圣用;所以惟有那些已经成圣、分别出来归于圣职的人,才可有分于这些。

第34节 “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和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是圣物。” 如果承接圣职之礼的肉或饼有剩下留到早晨,因为比祭司们所能吃的更多,那么你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烧掉,免得被人轻慢地使用,或滥用于迷信用途。这与逾越节剩余之物的条例相同,见出埃及记12:10。它不可再吃,因为是圣物。这也是前面说外人不可吃的理由;并且既然留到次日早晨,就吩咐要烧掉,免得那时还被人吃。既不可给外人,也不可丢给狗,因为它已经归于圣用。看来,连祭司自己第二天也不可再吃,因为他们应当靠每日为他们预备的分生活。

第35节 “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 你要这样待亚伦和他众子,为他们承接圣职,就是为他们洗身、穿衣、膏抹,把血洒在他们和他们的衣服上,并为他们献祭。要照我一切所吩咐你的去行,一样也不可省略。后来我们看见,这一切都被谨慎而准确地遵行了,见利未记8:1以下。你要为他们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这些礼仪和程序要持续七天,使他们充分熟悉穿上圣衣和献祭之事,如他们所看见摩西所行的一样,并在各方面都预备妥当,可以执行自己的职分。犹太作者通常说,之所以规定七天,是为要让一个安息日经过他们。

第36节 “每天要献公牛一只为赎罪祭,为坛赎罪;你洁净坛的时候,坛就洁净了;且要用油抹坛,使坛成圣。” 你每天都要献一只公牛作赎罪祭,为赎罪,也就是在承接圣职的七天中天天如此。这表明基督的祭对罪所成就的完全、圆满的赎罪;这些祭牲本身并不能真正得着这赎罪,所以必须反复献上,在此甚至重复七次。这个数字在预表上指出那位赎罪救主对罪所成就的完全除净;他不但被立为赎罪祭,且因归算,也成为他百姓的罪。你为坛赎罪的时候,也要洁净坛。坛虽然本身不能犯罪,也没有道德上的罪责,但既然要作圣用,并且要摆上赎罪祭,就需要在礼仪上为它作赎罪和洁净,除掉以色列人之污秽在其上的玷染,见利未记16:18。这坛预表基督;信他的人有权享用这坛。虽然他自己并无罪,没有那类罪责需要赎除,也没有污秽需要洁净,但因他承担了他百姓的罪责,穿上他们污秽的衣服,背负他们的不洁,借着献上自己,他把罪从自己和他们身上除净,自己也因此称义、得以洗清,他们也都在他里面得洁净。又要用油抹坛,使坛成圣;正如后来用圣膏油抹坛,使之分别出来归于圣用。就这点而言,坛也是基督的预表;他受喜乐油,就是圣灵的膏抹,超过同伴,并且被分别出来,归于祭司的职分,在其中他既是坛、又是祭物、又是祭司。

第37节 “要洁净坛七天,使坛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 你要为坛赎罪七天,并使它成圣,使它彻底适合承受所献上的祭。这样,它就成为至圣的坛;基督也是如此,他被称为至圣者,也说是受膏的,见但以理书9:24。他在位格、本性和职任上都是圣的,比天使或人更圣;他与主神、与他父以色列的神一样圣洁;那位神在圣洁中有荣光,无人能与他相比。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也就是说,凡照律法献在其上的礼物或祭物,凡与坛有关、或适合坛用的,都成为圣;至于别的东西,并不是一挨着坛就成圣,见哈该书2:11。约拿单他尔根把这话用在人身上,意译说,凡“属亚伦子孙的”都当为圣;至于其余百姓,不可擅自近前,免得从圣物中出来的烈火把他们烧灭。但我们的主把这话用在坛上的礼物和供物上,因为他似乎在马太福音23:19正是指着这一点说的。因为基督就是那使人、也使其服事成圣的坛;他百姓祷告和赞美的祭,也借着这坛蒙神悦纳而上达;然而他们最好的本分和服事,也仍需要靠基督的祭和宝血得赎罪与洁净。

第38节 “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 如今,这就是你要献在坛上的祭。坛已经奉命建造,且已被分别为圣并得洁净;祭司也已经被设立并承接圣职来事奉这坛。这里说明每日在坛上所要献的祭,此外还有偶然献上的和其他定期所献的祭。要天天不断献上两只一岁的羊羔。这预表基督,神的羔羊;借着他宝血的功效和他祭献的能力,而这些功效能力总是一样的,他天天除去他百姓的罪。羔羊是很合适的预表,因为它象征无辜无害、温柔谦卑、忍耐,也对食物和衣服有用,尤其适于献祭。这些是一岁的,可以表示基督的柔嫩;他像嫩苗成长,也像柔嫩的羔羊一样,虽有软弱的形状,却凡事与他百姓相同,只是没有罪。而且这些羊羔按民数记28:3都要无残疾,这里七十士译本也如此表达,因此也指向基督的纯洁;他是神的羔羊,无瑕无疵,把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神,成为最合宜的祭,除去人的罪。

第39节 “早晨要献这一只羊羔,黄昏的时候要献那一只羊羔。” 这只羊羔你要在早晨献上。在这以前不可再献别的祭,所以它被宰、被献得很早;但又不准在天亮前宰杀,因此人们十分谨慎,免得犯规。据说:“管理这服事的人常对祭司说:你们出去看看,宰祭的时候到了没有。若到了,出去看的人就说:有闪光了,或有亮光了。撒母耳的儿子玛提提亚说:东边直到希伯仑,整片天面都发亮了吗?他说:是。为什么必须如此谨慎呢?因为有一次月光升起,他们以为东方发亮了,也就是天亮了,便宰了祭牲。”那另一只羊羔,你要在黄昏的时候献上,或作“两晚上之间”献上。关于这说法,约瑟夫说,每日祭大约在第九时,就是下午三点献上。米示拿的博士说,是在八个半时,即下午两点半宰杀,在九个半时,即下午三点半献上。

他们尽可能拖到最后才献,因为在它之后,除了逾越节祭外,不可再献别的祭。又据说,早晨的羊羔是在坛的西北角宰杀,晚上的羊羔是在东北角宰杀;理由是早晨太阳在东边,光线照向西边;而傍晚献每日祭时,太阳在西边,光线照向东边。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实际应验在基督身上,至少就宰杀和献上每日祭的时间而言是如此;因为他在第三时,就是上午九点被钉十字架;到第六时,就是中午十二点,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第九时,他才断气;那就是下午三点,正是宰杀并献上每日晚祭的通常时间,见马可福音15:25。这也可以表示基督之祭的广阔效力,从世界的早晨直到世界的晚上。

世界的早晨,他就在神的旨意与应许中被杀并被献上,也在人的各样预表性祭礼中、在其百姓仰望他为赎罪救主的信心中,以及在他宝血的功效中被献上;这功效从起初就及于一切圣徒,为赦免并赎除他们的罪。而在犹太世界和国度的末晚,基督又真实地被献为赎罪祭,而其功效要持续到世界的终结。基督是神的羔羊,持续不断地除去世人的罪;他的血也持续洁净一切罪,并且他永远活着,为罪人代求。善人常常犯罪,他们也不断需要赦罪的恩典和怜悯应用到自己身上;有夜间的罪,也有白日所犯的罪,除了基督的血和祭,再没有什么能赎这些罪。这些祭每日早晚重复献上,表明它们本不能真正、完全地除罪;而它们的止息,则是基督完全赎罪的记号,使这些祭变得不再需要,也失去用处。

这也教导我们,祷告和赞美的祭应当在早晨和晚上献上;早晨我们应为夜间所蒙的怜悯感恩,并祈求白日继续蒙怜悯;晚上我们应为白日所蒙的怜悯献上赞美,并祈求夜间的怜悯;而在这两个时候,我们都当求基督赎罪之血和祭再次新鲜地应用在我们身上,除去我们夜间和白日的罪。

第40节 “和这一只羊羔同献的,要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与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奠祭。” 与这一只羊羔同献的,要有十分之一伊法细面,正如雅基和亚本以斯拉所说,这是伊法的十分之一,也就是一俄梅珥,大约相当于一个人一天所吃的分量,或更多一些,见出埃及记16:18。要把这细面与一欣四分之一的捣成油调和。这是同每日祭一起献上的素祭,或更准确说,是饼祭,预表基督作他百姓的食物;他好比一粒麦子,是上好的麦子,是从天降下来的神的粮,赐人生命、食物和滋养。那“捣成的油”可能表示圣灵在他里面的恩赐,以及这些恩赐在他所经历的许多试炼和苦难中所表现出来的运行;这就使他作为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成为他百姓甘美的食物。又要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奠祭。

亚本以斯拉说,“欣”是埃及的量器,但他如此说的根据并不明显。按安斯渥的算法,四分之一欣约是一品脱半;按坎伯兰主教精确计算犹太量器的结果,则是一夸脱多半品脱。这酒是倒在坛上的。雅基说,坛顶有两个银盆,其上钻有像两个小鼻孔一样的小孔;酒倒在其中间,便顺着那些孔流出,落在坛顶,再从那里流到底下。这所倾倒的酒,可能表示基督所流出、倾出的血,为使罪得赦;也可能表示基督在为人献上自己时极其丰盛地显明出来的爱,以及他在神面前的蒙悦纳。并且,既然祭物被称为神的食物,仿佛神以此设筵,欢喜地享用,那么就需要有酒来完成这筵席;因此,士师记9:13说酒能使神和人都欢喜,这显然是影射祭中的奠酒。

第41节 “那一只羊羔要在黄昏的时候献上,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礼办理,作为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 那另一只羊羔,你要在黄昏的时候献上;并且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条例来办理。也就是说,与早晨祭一同所献的素祭和奠祭,在品质、分量和做法上都一样,也要与每日晚祭一同献上,作馨香之气,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因为这两只羊羔都要在坛上用火焚烧,所以在下一节就都称为燔祭。

第42节 “这要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和你们说话。” 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就是在摩西制度存续的整个时期中,日日早晚献上,直到那位来到并借着献上自己而止息这一预表的人。地点是在耶和华面前,会幕门口,也就是在立在那里的燔祭坛上,见出埃及记40:29。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并在那里和你说话,也就是悦纳他们所献的祭,进一步指示当行的事,并在重大疑难之事上回应他们向他所求问的答案。雅基指出,有些拉比由此推断说,圣而可颂的神在会幕立起之后,是从铜坛那里对摩西说话;另一些人则说,是像出埃及记25:22那样,从施恩座上说话。

第43节 “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会幕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 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不只是与摩西,或与亚伦及其继任者相会,也要与百姓自己相会;就是借着在公共敬拜中赐给他们他恩惠的同在,给他们他喜悦他们并悦纳他们供物的凭据,垂听他们自己所献上的祷告,或藉着祭司为他们代求的祷告,接纳他们因所蒙怜悯而献上的感谢,并藉他祭司的口教训他们。会幕也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也就是因他的舍基拿,或神圣威荣的荣耀居住其中,而成为圣。或者也可以补作“以色列人要成为圣”,就是因他荣耀的同在在他们中间,而使他们被分别出来、与众不同。约拿单他尔根译作:“我必因我的荣耀,在他们的首领中得荣耀为圣。”

第44节 “我要使会幕和坛成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 我要使会幕和坛成圣。这似乎表明上一节中所说要成为圣的,可能不是我们所补出的“会幕”,而是别的;或者这里不过是对同一件事的重复,以资确认。会幕和坛都要被成圣,也就是分别出来归于圣用,并且也借着祭物得洁净、得赎。我要使亚伦和他的众子也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就是说,以礼仪的方式使他们成圣,把他们从以色列众人中分别出来,借着洗濯、穿衣、膏抹,并借着悦纳他们所献的祭,使他们成圣。这不是指里面成圣的恩典;虽然亚伦有这恩典,他后来许多儿孙也有,但并非人人都有;而且执行祭司职分也并不以此为必要条件。虽然对于一切有君尊祭司身份、并且被立作祭司又作君王归给神的人而言,这恩典都是有的;因为他们是圣洁的国度,是以圣召蒙召归给神的,且在内在和外在两方面都成为圣洁。

第45节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就是住在那为我建造、建成后安置在以色列营中央的会幕里。耶和华在这里像君王住在自己的宫中,亲近地帮助、保护、护卫他的臣民,并供应他们一切所需,见申命记4:7。又要作他们的神,就是作他们立约的神,作他们的王和他们的神,因为他们的政体乃是神权政体;又作他们因国民身份被收纳而有的神和父。只要他们继续顺服他的命令,凭着这些命令所规定的条件,他们就持守自己民事和宗教上的权利与特权,并可从他那里盼望一切美物。

第46节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借着他与他们同在,借着他赐给他们的福分,借着他对他们的眷顾和恩待而知道的。那位把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是为要住在他们中间;他领他们出来,不只是要他们住在迦南地,更是要他自己住在他们中间,这远比别的怜悯都更大。他领他们出来,也不只是要使他们脱离那使他们极其困苦的捆绑和苦难,更是要使他们在他们的王和他们的神亲自在他们中间的保护之下,成为自由的百姓。这一切都极大地鼓励他们去参与圣所的事奉,并在主一切所吩咐和将来所要吩咐的事上顺服他。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他已经借着为他们所行的事给出了充分的证明和凭据,并且还要给出更多。得以有主作我们的神,是人所能享受的最大福乐,见诗篇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