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出埃及记 第 27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Exodus 27

出埃及记第27章

引言

本章论到燔祭坛,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见出埃及记27:1;又论到帐幕的院子,其两边的帷子,以及与之配套的柱子、卯座和钩子,见出埃及记27:9;最后以吩咐以色列人拿清橄榄油来,为圣所的灯使用作结,见出埃及记27:20

第1节

“你要用皂荚木做坛”,……这坛与会幕未建以前所造的土坛不同,见出埃及记20:24;也与香坛不同,见出埃及记30:1。此坛是用来献燔祭的,安放在会幕门口,就是百姓的院中,他们在那里把祭物交给祭司,由祭司替他们献上。它立在露天之处,这样安排原是合宜的,使祭牲的烟气可以上腾并散开。这坛并不是预表人的心坛;虽然众圣徒的确都是祭司,他们所献的一切祭也都当出于内心,特别是爱,因为爱比一切燔祭更美;但人的心并不是这能承受神忿怒之火的铜坛,因为无人能忍受那火;人的心也不能使礼物成圣,因为它本身并不洁净。它也不是预表主的桌子,或摆设主晚餐的桌子;那是桌子,不是坛;是筵席,不是祭;它并不大于礼物,也不能使礼物成圣。

它也不是预表基督所死其上的十字架,或基督在其上担当祂百姓之罪、并用自己的血使他们成圣之物;乃是预表基督自己。按祂祭司的职分说,祂的人性是祭物,祂的神性是坛;祂就是信祂之人有权可以吃的那祭坛,见希伯来书13:10。祂的神性大于人性,是人性的支撑,使人性作为祭物得以成圣并具有功效,也使祂百姓一切的祭都蒙神悦纳。这燔祭坛说是用“皂荚木”做的,这木头不朽坏且耐久;基督按神性说,是从亘古到永远;按人性说,祂虽曾死过一次,如今却活到永永远远,且从未曾、也绝不会见朽坏;祂的祭司职任是永不更改的祭司职任,并不从这人转到那人;尤其祂的献祭有持续不断的能力与效验。

“长五肘,宽五肘;坛要四方的”:就其长宽相等来说,按一般对一肘的理解,各为两码半。外邦人的祭坛也是仿照此坛而造的,也是四方的。保萨尼阿斯曾提到一座狄安娜的祭坛,说它是“四方的”,显著地高起。这个形状也许表明基督之祭的完全,以及其持久不变;虽然所罗门圣殿中的坛,以及以西结异象中的坛,都大得多,而且也都是四方的,见历代志下4:1。基督的祭广大而丰盛,为祂所有百姓并他们一切的罪成就了满足;祂这祭坛也足够广大,使他们一切的祭都可以借着祂蒙神悦纳。

“坛高三肘”:这是适合人供职的高度;因为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一般人的身高不过四肘,所以人在坛前供职时,会高出坛一肘,即半码,便能从容办理坛上一切当作的事。

第2节

“要在坛的四拐角上做四个角”,……这些角或者是为装饰,或者是防止放在坛上的东西掉下去,或者是用来拴住祭牲;也是罪犯逃去求庇护、抓住不放之处。这可以表明基督的大能;祂是拯救的角,保守祂的百姓不至最终跌倒,不致落到毁灭与沉沦之中;也表明祂保护那些逃到祂那里避难的人。这些角设在坛的四角,也许还指向天下四方,灵魂从那里来到基督这里,得着永远的救恩。

“角要与坛接连一块”:即与坛本身同用一种木料制成,因此也可引申出同样的含义。或者可译为“从坛向上突出”,即从坛上凸起,如阿拉伯译本所说;这样祭物就可以拴在其上,见诗篇118:27

“要用铜把坛包裹”:用铜片包裹,好使它能耐火,并保守木头不被烧毁。这不仅可以表明基督如明亮铜一般的光辉、荣美与荣耀,也表明祂在担当祂百姓的罪和他们当受的一切刑罚时所显出的极大能力,就是在承受神忿怒之火时,也不被其吞灭。雅基指出,坛包铜,是因为它要为额上的刚硬赎罪;人的额是“像铜”一样,见以赛亚书48:4

第3节

“要做盆,收去坛上的灰”,……不是在灰落下时接住,乃是用来把灰收聚起来并运走;这事每天清晨约在鸡叫的时候进行,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

“又做铲子”:用来把灰聚拢,好装进盆里。雅基形容这种器具像铜锅的盖子,上有把手;就是我们所说的火铲。

“又做盘子”:用来承接祭牲的血,并从中洒出;照这词的意思,也可译作“洒血的盆”。

“又做肉锸”:不是像撒母耳记上2:13所说从锅里取肉的那种钩子,因为在燔祭坛那里用不着那样的器具;乃是如雅基所说,像弯曲回钩的钩子,用来扎住肉,在炭火上翻动,使它快些烧尽;极可能他们也用它来整理火势和祭牲的各部分,使其妥善焚烧,直至烧尽。

“又做火鼎”:这是一种香炉,用来从燔祭坛取火炭,带到香坛那里去;正如雅基和便革顺所说,见利未记16:12。但因香炉原不属燔祭坛,而属香坛,所以司卡库斯认为,这里所说的是较大的器皿,用来在坛和网子清理炭火与灰烬时,保存那从天降下的火继续燃烧;并且当祭坛从一处搬到另一处时,也用它来保存火种。

“坛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铜做”:因为铜最适合这坛的用途。

第4节

“要为坛做一个铜网”,……或作“筛子”,如阿摩司书9:9所用的词;这是一块带孔的铜板,让祭牲各部分滴下的血,或其灰烬漏过去;因为这是炉床,是放祭物和柴、并在其上焚烧之处。照约拿单他尔根对出埃及记38:4的解释,这网是用来承接从坛上掉下来的炭和骨头的。因此它也可表明基督之祭的纯净,祂是无瑕无疵献给神的;并表明基督作为祭坛,能使我们的供物成圣,除去我们圣物中的罪。

“在网的四角上,要做四个铜环”:借着把链子穿在环中,网子就被系在坛的四角上;这些环的用途,是把网子放下,悬在坛的中间,并在需要时把它提起来。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些环不是“在”网子上,而是“靠着”网子,正如该助词也可这样翻译,即在坛四边稍低一些之处;下面提到的杠就穿在这些环里,祭坛搬迁时也是借此抬走。

第5节

“要把网安在坛四面的围腰板以下,使网从下达到坛的半腰”,……也就是说,这网要放在坛内部四方形的空间里,使木柴和祭物放在其上;

“使网达到坛的半腰”:坛高三肘,这网借着链子挂在它的环上,下垂一肘半;因其深度如此,就能容纳很多东西。

第6节

“要用皂荚木为坛做杠”,……像给约柜做的杠一样,也是为同样的用途;

“要用铜包裹”:用铜片包裹;而约柜的杠则是包金的。

第7节

“这杠要穿在环子内”,……不是穿在网子的环里,如雅基和其他人所说。莱特富特博士认为,这些环从每个角伸出,穿过坛架,悬在框架之外;杠穿在这些环中,就使框架和网子牢牢连在一起,因此二者也一同被抬走。但看来更可能的是:既然网子有它自己专用的环,为的是把它放下、提起,并在盖上紫色布之后抬着它,见民数记4:13;那么祭坛本身在两边也有专属的环,杠便穿在其中。

“杠要穿在坛两旁,用以抬坛”:这表明杠所穿的环不是网子的环,因为网子的环在四角上,是挂在坛四角之上的;而杠却是在坛的两旁,为要把坛从一处抬到另一处,这是利未人所作的。这也预表福音的执事们传扬基督的名,在世上广传祂献祭并满足神公义的道理;这乃是福音主要且根本的教义。

第8节

“要用板做坛,坛是空的”,……坛的框架既然是皂荚木板做成,里面除了那放在其中、垂到中间的网子之外,并无别物,因此便于搬运。虽然约拿单他尔根和其他犹太著作者把这空的理解为里面填满尘土和泥土,以对应摩西先前奉命所造的土坛;但这似乎与此处明确的吩咐全然相反。坛的空,也许表明基督成为祭物时的虚己:祂道成肉身的时候,仿佛倒空了自己一切的伟大、荣耀和丰富,为祂的百姓成了卑微贫穷,使他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见腓立比书2:7

“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做”:或作“照着祂所指示你的”,即神。摩西曾得见这坛的样式,所以他必须谨慎地指教工匠,并确保他们严格按着那样式建造。

第9节

“你要做帐幕的院子;南面要作帷子”,……这是一座为神的居所,就是为那立在院子上端的帐幕,所预备的大院子。它四围有围护,却是露天的;在院中,入口与圣所之间,摆着前面所说的燔祭坛;其一旁又有祭司洗濯用的洗濯盆。以色列百姓得以进入这里,在此带来他们的祭物并敬拜。这院子预表地上有形的神的教会;它虽然是有分别的围场,与世界分开,但其中却由各种自称信仰的人组成,有善有恶,有真实的圣徒,也有假冒为善的人;正如进入这院子的以色列人,也包含各种品格、性别与身份的人。到了大卫时代,它被分为若干院子;后来圣殿建成,与之相应的便是各个院落,如祭司院,祭司在那里献祭;以色列院,以色列男子在那里敬拜;妇女院,妇女另在其中。再后来的时候,又在这些之外另有一处称为外邦人院,外邦人可以进入。这里对这院子的描述,是从那正南的一边开始的。

“院子的南面,要用捻的细麻做帷子,长一百肘”:这是指南边;这些帷子连同四围其余的帷子构成了院子,也就是它的墙。由此可知,院子长一百肘,按通常计算即五十码;虽然如果按这肘比常见所假定的肘多三英寸来算,实际还要多三百英寸。这些帷子、幔子,或帘子,各译本称呼不同,乃是院子的围护。它们由细麻制成,是六股捻成的,却不像帐幕的幔子那样用多种颜色并以巧工绣制。照这词本身的含义,它们带有许多孔眼,像鞋眼,或如网状织成;这样一来,虽然它们阻止人擅自进入,人却可以透过它们看见院中所作的事。这一切也许表明地上有形的神的教会是与世界分别出来的,应当由那些蒙召离开世界、并穿着那洁白细麻衣的人组成;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也就是基督的义;他们兼有里面与外面的圣洁。虽然只有获准成为其成员的人可以有分于其礼仪,但别人也能观看其中所作的事。

第10节

“帷子的柱子要二十根,带卯座二十个,都要用铜做”,……这些柱子是用来悬挂帷子、栏杆或帘子的,这是南边一面的柱子,共二十根;因此它们彼此相距必有五肘,即两码半或更多,因为帷子长一百肘。照犹太人斐罗所说,这些柱子是香柏木做的;但若真是木头做的,最可能也是皂荚木,正如多数人所认为的。然而按经文平直明确的话看来,柱子和卯座都似乎是铜做的。约瑟夫也明确说它们是铜的,这似乎最适合其用途。如今,虽然神的教会本身是柱石,其中每一个真实成员也是如此,见提摩太前书3:15;然而福音的执事们在这里也许更是特别所指的,见箴言9:1。他们是神众教会和宗教利益的主要支撑,被设立是为护卫福音,并在其服事上坚定不移。

“柱子上的钩子和杆子都要用银子做”:柱子上的钩子可能有点像我们用来撑挂布帘的钩子;雅基说,其一端向上弯曲,另一端固定在柱子上。至于这些杆子,他说是缠绕在柱子四围的银线;但这些是在柱子的表面、顶端、还是中间,他承认自己并不清楚;他只知道这词有束缚、捆扎之意。这些杆子不只是为装饰,也可能是用来把帷子系在柱子上的。便革顺也是这样说的:它们是银线,用以把帘子系在柱子上,使风不能把帘子从柱子上吹开。这些银钩与银杆,也可表明福音传道人所施行的道和圣礼,借此他们与众教会之间有了联合、连接和交通。

第11节

“北面也当有帷子,长一百肘”,……因为这院子的南北两边相等,所以北边的帷子长度与南边相同;

“柱子二十根,带卯座二十个,都要用铜做”:这一边的柱子和卯座数量相同,材质也相同;

“柱子上的钩子和杆子都要用银子做”:与南边完全一样。

第12节

“院子的宽处,就是西面,要有帷子五十肘”,……即在西端,也就是院子的上端,靠近至圣所所及之处;

“柱子十根,卯座十个”:其数目与帷子的长度相称,彼此间距与两边的柱子一样,通常计算为五肘,即两码半。

第13节

“院子的东面,宽五十肘”,……这一面就是入口;东端与西端尺寸相同。

第14节

“门这边的帷子要十五肘”,……即院门一边的入口;

“柱子三根,卯座三个”:因此它们彼此的距离,也与其余柱子一样,都是五肘。

第15节

“那边也要帷子十五肘”,……即院门另一边,或入口的另一侧,在东北边,正如前者可视为东南边;这一边帷子的长度也相同;

“柱子三根,卯座三个”:与门这边一样。

第16节

“院子的门,要有帘子二十肘”,……与两边各十五肘合起来,共为五十肘,就是院子东面的总宽,见出埃及记27:13。这帘子比其余的更好,更精美,也更华美;因为它是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以绣花的手工织成的。它与圣所门帘所用的材料相同,见出埃及记26:36。这帘子预表基督,以及祂里面圣灵的恩典,并祂所流的血、所受的苦难和死亡;祂是进入教会并进入教会礼仪的门,也引人进入圣所,甚至进入至圣所,见约翰福音10:9

“柱子要四根,卯座要四个”:这样,这院子四围的柱子总数便是六十根,南北两边各二十根,东西两端各十根。

第17节

“院子四围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银杆连络”,……这一点特别提出来,是因为前面只提到南北两边的柱子要用银杆连络;但既然东西两端的柱子也应当如此,所以这里补充说明。

“柱子上的钩子要用银做,卯座要用铜做”:前文并未提及两端柱子上的钩子,虽然那里与别处一样同样需要这些钩子,所以这里一并概括;又虽提到卯座,却未说明其材质,因此也在这里总括说明。

第18节

“院子要长一百肘”,……这可以从两边帷子的长度推知;

“宽五十肘”:两端都是这样,这也是两端帷子的宽度,四围合起来就构成院子;

“高五肘”:即两码半多一点;其高度只有帐幕的一半,因此帐幕各面都可从院墙上方看见。按坎伯兰主教的计算,它的面积相当于一鲁德、二十一杆又二十七平方英尺,也就是半个埃及亚鲁拉,其面积为一百犹太肘或埃及肘的正方形。

“要用捻的细麻”:院子的帷子是用这材料做的,这里便以其材料来称呼院子,因为严格说来,正是这些帷子构成了院子。

“卯座要用铜做”:所有柱子所立的根基,也就是承托细麻帷子的卯座,都是铜做的。这里似乎重复这一点,是要人注意这院子的根基与帐幕的根基不同;帐幕的根基,即板所插入的卯座,乃是银做的。

第19节

“帐幕各样用处的器具”,……这或者是指属于燔祭坛的器具,因此是重复出埃及记27:3所说的话;但更可能是指支搭和拆卸帐幕时所用的工具,如锤子之类,用来把杠打入环中,或把柱子从卯座中敲出来,等等,正如雅基和便革顺所说。否则,圣所中所用的器皿都该是金的或银的,或包金包银的,不会像这里后文所说的是铜的。

“和帐幕一切的橛子”:这些是什么,不太容易确定;因为在圣所或至圣所里,并没有什么铜制之物,除了那使山羊毛幔子彼此相连的铜钩,以及设在帐幕门口那五根柱子的卯座,见出埃及记26:11。也有可能这些柱子是用铜橛固定在卯座中的;因为那些钩子或扣环似乎很难称作“橛子”。

“并院子里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铜做”:这些乃是铜橛,或说钉在地上的铜桩,围绕院子四周安设;绳索系在其上,再把帷子固定住;如此帷子就拉得紧而稳,风不能吹得它们前后摆动,正如雅基、便米勒和约瑟夫所说;见以赛亚书33:20

第20节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这里开始律法的一个新段落;在交代完帐幕及其各部分并器具之后,接着便说到其中所当进行的各项事奉,而首先提到的是圣所中的灯台。因此,摩西奉命吩咐以色列民,因为供应灯所需的是他们的责任。

“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这是为灯台的光使用,好点亮其各枝上的各盏灯。所拿来使用的油,不可是任何别种油,不可是从鱼中炼出的油,如鱼油,也不可是从坚果中榨出的油,如杏仁油;必须是橄榄树所出的油。而且这油必须纯净,没有渣滓,且必须用杵在臼中捣成,不可在磨里碾磨,好使它十分清澈;因为捣压时,只是橄榄的果肉被压碎,而若在磨里碾磨,连核也会被磨碎,于是油就不那么纯了。雅基和便米勒根据他们的拉比说,头一滴榨出之后,他们再把橄榄放入磨中去磨;但那样的油虽适合献祭,却不适合点灯。便革顺说,他们把捣碎的橄榄放在篮子里,油便自然滴下来,完全不需再压榨;这就是最上等、最适合点灯的油。

所当拿来的分量经文并未明定;但照雅基所说,以色列的智慧人所规定的分量,是每盏灯半罗革;这分量是按最长的夜晚,就是提别月的夜晚而定,因此其他一切夜晚也都照这分量。

“使灯常常点着”:就是昼夜不断地燃烧;这原是理当如此,好使神的殿不致在任何时候陷于黑暗。否则,既然里面没有窗户,神的仆人即便在白天,在香坛旁和陈设饼桌旁供职,也要在黑暗中服事,这似乎并不合理。虽然有些经文似乎表明灯只烧到早晨,然后熄灭,每晚重新点起;但这难处可以借着约瑟夫的记载得到解释并加以调和。他应当是亲眼见过的;他记载说,有三盏灯在白天也在主面前燃着,其余的则在晚上点起。外邦作家赫卡泰乌斯提到金灯台时,也说它的光昼夜不灭,尤其是中间那一盏。古代犹太人和拿赫曼尼德也都说,灯台从未熄灭。

第21节

“在会幕中”,……人通常给会幕这名称的理由,或是因为以色列人会在这里聚集相会,或是因为主曾应许在这里与摩西及其后继者相会,见出埃及记25:22;但这两个理由都站不住脚。第一个理由不成立,因为灯台所在之处,也是这里说亚伦和他儿子要整理灯的地方,乃是在圣所里,只有祭司才能进去,因此这地方不可能因以色列百姓在那里聚集而称作“会幕”。第二个理由也不成立,因为主应许与摩西相会并和他说话的地方,是在至圣所里,就是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实际上,以色列人是在会幕门口聚集,主也在那里与他们相会,所以整个会幕似乎是由此得名;看来这以外并没有别的缘故,见出埃及记29:42

“就是在法柜前的幔外”:也就是说,在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那幔子外;这幔子是在约柜前面,而律法或见证就放在约柜里。因为灯台是在会幕中那幔子外的一部分,也就是圣所里。

“亚伦和他的儿子,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意思是,他们要留心那些熄灭了的灯重新点燃;并且为使灯保持清洁明亮地燃烧,他们要修剪灯芯,除去灯花;为此也早已有适当的器具预备好了,见出埃及记25:37。这指向神的话;神的话如同照在暗处的光,又是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也指向福音执事不断传讲这道,好在历世历代直到世界的末了,光照世人。

“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帐幕和圣殿的事奉持续期间,供应灯油是以色列人的本分。这也预表教会供养福音的执事,或预表教会元首所赐给他们的圣灵恩典和恩赐;在圣经中,这些常常用油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