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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 27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Deuteronomy 27

引言 申命记第27章引言 本章吩咐以色列民要把律法写在抹了灰泥的石头上,并把这些石头立在以巴路山上,申命记27:1;又吩咐他们在那里筑一座坛,并在坛上献祭,申命记27:5;摩西和祭司也嘱咐他们要听从主,谨守他的诫命,申命记27:9;随后又指示各支派中哪些要站着祝福,哪些要站着咒诅,以及应当站在何处,申命记27:11;利未人要大声宣告、百姓要回应“阿们”的那些咒诅,也被一一重述,申命记27:14;全章最后以对一切凡不遵行全律法之人的普遍咒诅作结,申命记27:26

第1节 摩西和以色列的长老吩咐百姓,说,……就是那七十位长老,以摩西为首,构成全国的大公会或议会;摩西既已向百姓重述神的一切律法,这些长老就与他一同劝勉百姓遵守顺服:你们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一切诫命;这不是他以自己作为最高立法者的名义说的,乃是奉主的名说的;他们曾承认主是他们的神和王,而这些诫命也是他从主那里领受来的。

第2节 你们过约旦河的日子,……不是指那一天分毫不差的当天,而是指在那个时候前后,就是他们过了那河之后不久,在便利的时候就当如此;因为直到艾城被毁之后,下面的命令才真正执行。诚然,他们一过约旦河,就奉命取十二块石头,他们也照做了;但那些石头立在别处,且有不同用途;见约书亚记4:3。进入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时,你要立起几块大石头;不是像雅基所说立在约旦河中,而是立在以巴路山上,申命记27:4;立在约旦河中的石头,也没有这里所吩咐要写上的那些字。要用石灰抹上;这样就可以把字写在上面,更加显明,也更容易阅读。

第3节 你要将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这石头上,……不是整卷《申命记》,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至少不是其中的历史部分,而只是与神律法有关的内容;也许只是其摘要或纲要,甚至可能只是十条诫命。约瑟夫认为,后来所重述的祝福与咒诅,就是写在这些石头上的内容:你过了河以后;就是指约旦河。好叫你可以进入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那地流奶与蜜;迦南地这样被反复描述,是要把神赐给他们如此肥美之地的极大恩惠深印在他们心中,也要指出他们一进入这地,就有义务遵守那写在抹灰石头上的神的律法。正如耶和华你列祖的神所应许你的;见出埃及记3:8

第4节 所以你们过了约旦河以后,……就是在他们过河一段时间之后:你们要把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这些石头立在以巴路山上;这山靠近撒马利亚的示剑,正如本雅明·都德拉所说,它本身就像石头岩石一般干燥;也许正如有些人所想,它的名字出自阿拉伯语一个词根,意为剥去树叶,而由此派生的词也可指白石和盛产此类石头的山。这些奉命立起的石头要被运到这里,并安放在此;至于从哪里运来,并不确定,也许是从山的某处。这里撒玛利亚译本把“以巴路”改作“基利心”,一般认为这是撒玛利亚人故意篡改,为了偏袒他们建在基利心山上的圣殿。你要用石灰抹上;正如前面在申命记27:2所吩咐的。

第5节 你在那里要为耶和华你的神筑一座坛,……就在同一座山上,虽然不是用同样的石头。雅基注释说:“在那之后(就是立起那些抹灰的石头之后),你要从那里(从约旦河)另取一些石头,在以巴路山上用它们筑坛。”但约瑟夫却把这坛放在以巴路山与基利心山之间,而不是在以巴路山上。他说,这坛奉命要建在向日出之处,离示剑城不远,处于基利心与以巴路两山之间;但经文明明说,坛要筑在立石之处,而立石之处就在以巴路山上,并且坛也确实筑在那里,约书亚记8:30。要用石头筑坛;就是如申命记27:6所说,用完整的石头,不可打碎,不可凿削,只照着从采石场取出来时的样子。不可动铁器在这些石头上;不可用来凿石,使其光滑;见申命记27:6

第6节 要用没有凿过的整石头筑耶和华你神的坛,……约书亚也确实是这样筑的,约书亚记8:31;你要在坛上献燔祭给耶和华你的神;也很可能也要献赎罪祭,因为这两样祭常常一同献上,一样是为罪赎罪,另一样是作为礼物,并借此为前者蒙悦纳而献上感谢;二者都预表基督,那真实的祭物,也是全部律法祭祀所预表的实体。

第7节 你要献平安祭,……其中一部分归给神,要烧在坛上;另一部分归给献祭的祭司;其余的归给献祭的人,他要和朋友一同吃,所以接着说:并且在那里吃,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如今这坛,就是献这些祭的地方,正是在那些写有律法之石头所在之处;这或许表明神已经借着基督为他的百姓预备了恩典,使他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基督在律法上代替他们,站在他们的地位上。那坛是用粗糙未凿的石头筑成,预表他的人性;他就是异象中那块非人手凿出来、从山而出的石头;石头未经修饰,也可表明他外在形貌的卑微,因此被犹太的匠人弃绝;又因不可动铁器在其上,这也可表明,人的任何东西都不可加在基督的献祭、补赎和借他而得的救恩之上。而且这坛设在以巴路山,就是宣告咒诅之处,这显明基督借着将自己献上,为他百姓的罪成就了赎罪,因此救他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他替他们成了咒诅;这一切都成为他们喜乐欢腾的缘由。

第8节 你要将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不是写在坛的石头上,而是写在先前运到以巴路山、立在那里的第一批石头上;那些字是在筑坛以前就已经写上的。不过照《米示拿》的说法,坛就是用这些石头筑成的,律法也是写在坛上的;因为那里说:“他们要把石头带来(申27:2,4),筑成坛,用石灰抹上,并将律法的一切话写在上面。”约瑟夫也同意这一点,他说:“摩西临终前,吩咐人把祝福和咒诅写在坛上,两面都要写。”若这点能够清楚证实,那么就很容易看出这在基督里的应验,因为基督生在律法以下,服从律法,将律法写在心里,遵行其诫命,也担当其刑罚,并承受了其中一切咒诅,因此把他的百姓从这些咒诅中救赎出来。不过,无论律法的话究竟写在何处,都是写得非常清楚;使人容易阅读。

照犹太作家的说法,是用七十种语言写的;他们说这样做是为了使凡愿意学习律法的人都可以学习,因此外邦人也无可推诿;因为他们普遍认为世上有那么多国家和语言。律法写在石头上,表示它的持久性;它不仅在旧约的时代、直到约翰的时候存续,并且在基督里得了成全,而且至今仍然存留;因为虽然基督已经救赎他的百姓脱离律法的咒诅和定罪,但律法仍在他手中,作为引导他们行为生活的准则。福音的任何教训都没有使律法失效,而且没有什么比福音更有力地敦促人顺服律法。道德律在其本性和内容上都是不变的、恒定的、永存的。

这也可能指向人心的刚硬,他们不服律法,也不顺从它;而这些石头被灰泥覆盖,也可作为形式主义者和伪善者的象征,他们就像粉饰的墙和坟墓,马太福音23:27;头脑里有律法的形式,心里却没有;按外面说是犹太人,按里面却不是,罗马书2:28;在人前外表公义,好像严格遵守律法,内里却极其邪恶;在律法的遮盖和外表严守律法的口头宣称之下,却有刚硬、瞎眼和不悔改的心。而这事是在宣告咒诅的同一座山上进行的,也表明这些咒诅正是因违犯这律法而来的。

第9节 摩西和利未祭司对以色列众人说,……就是那些属利未人的祭司,因为一切合法的祭司都是利未人;当时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祭司,就是以利亚撒、以他玛和他们的子孙;他们与摩西一同向以色列民发出以下劝勉,因为他们特别有责任教导百姓认识律法,并监督律法得以施行。说,你要默默静听,以色列啊;要留心将要对他们说的话,也要留心先前已说过的话:你今日成为耶和华你神的百姓了;他们以前就是他的百姓;他已从万民中拣选他们作自己特别的子民;已将他们从埃及救赎出来;领他们经过旷野,在那里供应他们、保护他们,并赐给他们律例典章,使他们照着遵行;这一切都显明他们是属他的子民。但如今他们以一种非常正式、庄严的方式,被他承认并宣告为他的百姓,而他们也郑重承认并宣告他是他们的神和王;照雅基的说法,每一天都该看作“今日”,仿佛就是与他立圣约的那一天。

第10节 所以你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无论他借着自己的话语、借着先知,尤其借着那特别被称为“耶和华之道”的儿子所指示的是什么,都要听从;又要遵行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第11节 当日摩西吩咐百姓说,……就是他发出了上述命令,叫他们立石头、抹石灰、把律法写在上面,并在同一地点筑坛,到了迦南地时要在那里献祭。说;如下。

第12节 你们过了约旦河,就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这山在撒马利亚,与以巴路山相对,两山之间有一道宽一弗隆的山谷;照希勒鲁斯的说法,这名字来自它从那山断裂出来,因为它们似乎原本是一座山,如今成了同一座山的两个山峰;布尔夏德也持此看法。另一些人则认为它的意思是“割草者”或“收割者之山”;也就是草或庄稼,因为它是一座极其肥沃的山。本雅明·都德拉说,在他的时代,基利心山上有泉水和果园;既是这样一座肥美的山,就很适合作为祝福之地。

近代去过那一带的旅行者莫恩德雷尔先生说:“虽然这两座山都没有多少可夸口的秀美景色,但当人从两山之间经过时,基利心看起来比以巴路更显青翠丰饶;其原因可能是,它朝向北方,被自身的阴影遮蔽,不受烈日炙晒;而以巴路朝南,正面承受日照,因此自然更焦枯不毛。”约瑟夫说,基利心在右边,以巴路在左边;这也可加强安斯沃思借此所作的观察:在末后的审判中,右边的人要被宣告为有福,左边的人要被宣告为受咒诅。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这些被派去祝福的,正如亚本以斯拉和许多人所指出的,都是自主母、自由妇人生的儿女;前四位是利亚的儿子,后两位是拉结的儿子,因此他们被用于这最尊贵、最可羡慕的服事。谁又比自由妇人、就是在上的耶路撒冷的儿女,更适合宣告或领受祝福呢?

她是自由的,是我们众重生之人的母;他们借着神的儿子得了释放,实在是自由的,并且有权承受恩典与荣耀的一切福分。

第13节 这些人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诅,……这山干燥、多石,贫瘠不结果,就像那长荆棘蒺藜的地一样,被弃绝,近于咒诅,所以是宣告咒诅的合适地方,也恰好象征那些应受咒诅的人;见希伯来书6:8。流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被指定去宣告咒诅的这六个支派中,有四个是婢女生的儿子,就是迦得、亚设、但、拿弗他利;由于还差两个,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而利亚的儿子又多,于是就取了她的长子和幼子,就是流便和西布伦;流便曾污秽父亲的床,就使自己暴露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西布伦则是利亚最末后、最小的儿子;见加拉太书3:10

第14节 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更准确地说,是“回答说”;并不是利未全支派,因为那支派是站在基利心山上祝福的,申命记27:12;而是这支派中的祭司,他们站在两山之间的山谷里,在以色列众支派都能听见之处,宣告祝福与咒诅,众人都要回应“阿们”;而且为了让众人听得清楚,他们是大声说出来的,清清楚楚,字字分明,如下所述。

第15节 造雕刻或铸造偶像的人,必受咒诅,……祝福及其形式并未记载,因为福不是从律法、也不是借着顺从律法得来的;因此对此有一种深沉的缄默,为的是促使人去别处寻求福,而这些福只能在基督里得着,尤其是属灵的福;不过我们可以推想,祝福也是以与咒诅相同的形式、针对相同的事宣告的,只是完全相反;例如:“那不制造雕刻偶像的人,便为有福”等等。约拿单和耶路撒冷的他尔根都给出了二者的次序。这一咒诅涉及违犯律法第一块法版,也涉及其中一切关乎神的本性和存在、对他的敬拜以及他名的尊荣之事;凡在这些方面行相反之事,尤其是制造无论雕刻或铸造的偶像去敬拜,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因此使人落在他律法的咒诅之下,因为那不过是匠人的手所作的工;所以若把神性归给它,并把它当作神来敬拜,乃是极其愚昧的事。

又把它安在隐秘处;即便不是摆在公众敬拜之处,或是摆在家中让人人都看见的地方,而是放在某个偏僻隐秘之处,在秘密房间里敬拜,或留着私下欣赏;这也会成为试探,诱人陷入拜偶像,所以也是被禁止、必须防范的。可见,即便一个人以最隐秘的方式行拜偶像之事,或行与之相似的事,也仍要承受这咒诅;因为全知的神,就是立法者,知道人在最隐秘之处所行的一切,并且必要追讨、报应一切对他尊荣和荣耀的冒犯与伤害。亚本以斯拉也指出,以下各条都是针对那些暗中所行、民事官长无法察明的事,因此为要阻止人行这些事,就宣告了这些咒诅。百姓都要回答说,阿们;就是这边山上的和那边山上的人都如此,以此认可并赞同所宣告之判语的公义。

第16节 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就是在心里暗暗藐视父母,并以表情动作私下讥诮他们,不叫别人看见,箴言30:17;因为若是公开咒骂父母,那就属于民事官长可审理之事,他当被处死,利未记20:9。接下来提这一条,正如十诫的次序一样,紧接在那关乎敬畏和敬拜神的诫命之后;因为孝敬父母仅次于荣耀作为万有之父的神。百姓都要说,阿们;称许这公义的判语,说:“愿如此。”

第17节 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就是像雅基所解释的那样,把地界偷偷往后挪,借此窃取土地;这种事通常是暗中做的;见申命记19:14。百姓都要说,阿们。

第18节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就是明知故犯地给他错误指引,或者在他路上放绊脚石,利未记19:14。约拿单的他尔根译作:“使旅人走差路的,就像瞎子一样”;因为那人不知道自己的路,正如瞎子不知道一样。雅基把它解释为:“在任何事上使人眼瞎,给人恶谋的”;这会引导人走错路,无论是在民事、道德或宗教之事上;这一切通常都是私下进行的。百姓都要说,阿们。

第19节 屈枉寄居的、孤儿、寡妇之判断的,必受咒诅,……因为他们没有人帮助他们、为他们说话,所以审判官可能更容易受试探而行不义;但神是他们的保护者,凡加害于他们的,他都察看,并且要为这一切报应。百姓都要说,阿们。

第20节 与继母同寝的,必受咒诅,……正如流便所行的,这在利未记18:8中是被禁止的;因为这是揭开他父亲的衣襟;见申命记22:30。百姓都要说,阿们;流便支派也和其余众支派一同这样说。

第21节 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见利未记18:23。百姓都要说,阿们;因为这事令人震惊,为人性所憎恶。

第22节 与姐妹同寝的,必受咒诅,……这是律法所禁止的,利未记18:9;无论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姐妹。百姓都要说,阿们;厌恶这样的污秽。

第23节 与岳母同寝的,必受咒诅,……见利未记18:7。这一切乱伦或兽性的交合,都很可以认为是在暗中进行的。百姓都要说,阿们;因为憎恶这样的乱伦。

第24节 暗中击杀邻舍的,必受咒诅,……就是暗中杀了他,而谋杀之事不为人知;神的咒诅必随着这样的人,迟早追上他们。有人把这里解释为用舌头击打人,即暗中的毁谤和诽谤;约拿单的他尔根就译作:“用第三样舌头击打人的”;也就是虚假的控告。百姓都要说,阿们;因为不赞成并定罪这样的行为,甚至是毁谤,更何况谋杀。

第25节 受贿杀害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或者像刺客一样,为了酬劳而私下谋杀他;或者像法官一样,收受贿赂,把无辜的人判处死刑。亚本以斯拉指出,按有些人的意思这里指的是法官;但他说,照他的看法,是指假见证人;那种为了别人给他的报酬而发誓取人性命的人。百姓都要说,阿们;因为这是极其可憎的罪。

第26节 不坚守遵行这律法之一切话的,必受咒诅,……也就是说,凡不能完全遵行律法的一切要求,并持续这样行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因为律法所要求的是顺服,而且是完全、恒常的顺服;一有亏缺,它就发出咒诅。使徒就引用了这段经文来证明这一点。至于这些经文之间那看似的差别如何调和,也是如此。百姓都要说,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