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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 26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Deuteronomy 26

引言 申命记第26章引言 本章论到要把初熟之物装在筐里带来献给主,并要同着它作出认信,见申命记26:1;又论到在第三年,就是十一奉献之年,所当作的声明,以及附带的祷告,见申命记26:12;并论到神与以色列民之间以庄严方式所立的圣约,见申命记26:16

第1节 “你进去得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这里指迦南地,就是他们当时已经来到边界、正要进入的那地。“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这话屡次提起,是要说明他们得享那地,不是因自己的功德,乃是因神的赏赐;在这里尤其是为要加强以下关于初熟果子的筐之条例。“得了那地居住”是说,不只是进入了那地,而且已经占有并安居其中。正如雅基所说,这表明他们并不是一进地就必须献初熟之物,乃是等到他们征服了那地、分好了地业之后,才负此责任。

第2节 “就要从耶和华你神所赐你地上,将所收的各种初熟土产取些来……”这初熟之物的献祭,与逾越节时大麦收割所献的初熟禾捆、五旬节时所献的两个细面摇饼,以及初熟面所作的饼,都不相同;见利未记23:10。那些只是一类,这里却是多种。只是,正如雅基所说,并不是所有果子的初熟之物,或一切种类果子的最先成熟者,都要带来;因为并非所有果子都负有初熟之物之责,只有七样,即这里所称“地上的出产”,并特别记在申命记8:8中的那些。至于他们怎样察看、分别并收取初熟之物,同一位作者记载说:“一个人进到田里,看见一枚成熟的无花果,就用草把它系起来作记号,说:看哪,这是初熟之物。若看见一串葡萄或一个石榴,比其余的成熟,就也照样行。”弥示拿中也是这样说的。

“你要从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里带来”;既然那地是神赐给他们的,又是如此肥美丰饶,他们就不该吝惜把其中的初熟之物带到主面前。至于所带的数量,律法并没有明定;这是留给他们甘心乐意的心。不过照传统,他们应当带六十分之一。迈蒙尼德说:“初熟之物在律法中并无定量;但按智慧人的话,一个人当分别六十分之一。” “装在筐子里”,是为便于携带,也为更体面地将其一同献上并摇一摇。富人用金银筐盛初熟之物,穷人则用剥了皮的柳条编筐来盛。七样初熟之物都放在一个筐里,不是各自分开,也不是有几样就用几个筐。

不过,正如前面所引的作者所说:“他们不是混杂着带来,乃是把大麦放在最下面,小麦放在其上,橄榄再放其上,枣子放在橄榄上,石榴放在枣子上,无花果放在器皿最上面;每一样之间都有叶子之类的东西隔开;无花果外面又围着葡萄串。” “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去”;照后来事实显明,就是耶路撒冷城。从全国各地都要把初熟之物带到那里。这一切都可以教导我们:当用我们出产中的初熟之物尊荣神;无论在什么事上,并为着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当感谢神;我们的怜悯与恩惠应当在公共敬拜之处公开承认;我们一切赞美的祭都当凭信心献上,这或可由盛初熟之物的筐来表明,因为没有信心就不能讨神喜悦;这筐一路扛在肩上,也可表示对神的敬畏,并记念从前的境况,正如这可能使以色列人想起他们在埃及扛重担的情形。

第3节 “你要到当时供职的祭司那里去……”就是轮到他在主面前事奉的祭司。不过照约拿单的他尔根,这里他们所要去见的是大祭司;亚本以斯拉也说,这律法在有大祭司的时候一直有效,仿佛没有大祭司时就不具约束力,一切都系于他。在这事上,大祭司乃是基督我们的大祭司的预表;我们必须把赞美的祭带到他那里,并借着他献上,就是嘴唇的果子,因神一切的怜悯而向神献感谢。“对他说”,就是以下的话;那时初熟之物的筐一直扛在肩上,即便是君王也是如此。“我今日说明……”因为这事一年只行一次,不行两次,正如雅基所说。“向耶和华你的神”是说,他的这番话虽是对祭司说,却是向神所发的认信。“我已来到耶和华向我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我们的地”;不但来到,而且已经占有,并享受这地的出产;他肩上所扛的初熟之物之筐,就是这一点的凭据。

这些初熟之物对以色列人的自然与道德用途,以及他们把这些带来的行动,就是借此承认并认定神是迦南地的真正主人;他们是从神领受这地,并且是从神手中持有这地,因此初熟之物就像他们献上的少许地租;同时也表明神信守了他向他们列祖所起的誓与所应许的话,他们便以极大的谦卑和感谢来承认这一点。其预表的用途,则是指向基督自己,就是在他里面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从死里首先生的那一位,是他百姓复活的凭据与保证;也指向神的灵和他的恩典,这些乃是荣耀的凭据;又指向福音初期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最先归信的人;并指一般的基督徒,他们乃是归于神和羔羊的初熟果子;也指他们借着基督向神所献的赞美和感谢之祭,这些祭因着基督而蒙悦纳;借此他们荣耀神为一切怜悯的赐予者,所以他们应当把最好的、并首先的,带到他面前;见哥林多前书15:20

第4节 “祭司就从你手里取过筐子来……”雅基说,这是为要摇一摇;祭司把手放在物主的手下,一同摇动。如此向地的四方来回摇动,乃是承认主是这一切的主人。 “放在耶和华你神的坛前”,使它带有一些祭物的样式,也成为属灵赞美之祭的合宜象征;这祭是在坛基督上蒙悦纳的,因为他使一切礼物成圣。

第5节 “你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应声说……”要大声说出来,如雅基所解释的,是扬声而言;或者说“回答”,就是回答祭司可能会问的话:“你带来的是什么?”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既然这话是在会幕里、在耶和华的祭司面前说的,也等于在主面前说,所以就记作在主面前所说的话,内容如下: “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指的是雅各。他虽然生在迦南,但他的母亲是亚兰人,而他的祖父亚伯拉罕出于迦勒底,就是叙利亚的一部分;雅各又在叙利亚娶了两个妻子,除了便雅悯以外,他所有的儿女都生在那里;并且他在那里住了二十年。有时人不仅按出生地,也按居住地得名;例如基督虽生在伯利恒,却因住在拿撒勒而被称为拿撒勒人,见马太福音2:23

又如亚本以斯拉所说,益帖虽是以色列人,却被称为以实玛利人,也许是因他曾住在那族中间,见历代志上2:17。雅各之所以可说是“将亡的”,是因为他为逃避哥哥以扫而逃命,并且到拉班那里时贫穷一无所有;前述作者就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还可以补充说,在拉班家服事时,他饱受寒暑之苦,工价也屡次被改;后来他不得不逃离拉班,又被拉班追赶,存心要害他,若不是主阻止了拉班,结果就更危险了。认信中的这一部分,是要表明他们享受迦南地,并不是因为他们出身的祖先何等伟大;那些祖先的境况本是卑微的,乃是出于神的恩赐和良善。

照样,每一个有感觉的灵魂,当他因神的怜悯,特别是属灵的怜悯,而向神献上赞美之祭时,也会坦然承认自己按本性是失丧将亡的光景;这样做,为的是更加彰显神施行救恩之恩典的丰盛,使基督作为救主更显宝贵,也使自己保持谦卑,并生发感谢。“后来他下到埃及去”;并不是立刻下去,而是在先前那些困苦境况过了若干年之后。约拿单的他尔根说:“这些事以后,他下到埃及去。”就是说,在他于叙利亚遭遇濒危的处境之后,并且当他在迦南因饥荒而极其困迫的时候。“在那里寄居,人数稀少”;照雅基所说,就是七十个人。“在那里竟成了又大又强、人数很多的国民”;以致埃及王对他们心生嫉妒,惟恐一遇有利形势,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就会离开埃及;因为他们出埃及时,单能拿兵器的男子就有六十万,还不算妇人和孩子。

第6节 “埃及人恶待我们……”他们先命收生婆杀死他们的男婴,又另下诏令,要百姓把男婴投在河里淹死。 “苦害我们”,是派督工辖制他们,把重担加在他们身上。 “将苦工加在我们身上”,就是叫他们做和泥、做砖,并作各样田间的工,以严酷的手段使他们服事,叫他们的性命因这些苦工而愁苦;见出埃及记1:9以下。

第7节 “于是我们哀求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他们的确因苦工而哀求,见出埃及记2:23。 “耶和华听见我们的声音,看见我们的困苦、劳碌、欺压”;他以怜悯同情的眼目看顾他们,听见他们的呼求,应允他们的祈求,并差遣一位拯救者给他们,见出埃及记2:25

第8节 “耶和华就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过了一段时间之后。 “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就是借着他全能的权柄;他当时所行的事,已充分证明这一点,见申命记5:15。 “并大可畏的事”,就是借着降在法老和他百姓身上的灾殃,特别是最后击杀长子之灾,使他们惊惧,见申命记4:34。 “又用神迹奇事”,就是借摩西和亚伦的手所行的,那常被如此称呼的十灾。

第9节 “将我们领进这地方……”就是经过四十年旷野的行程之后。 “把这流奶与蜜之地赐给我们”;这是对迦南地一贯的描述,因为那地极其肥沃,物产丰盛;见出埃及记3:8

第10节 “耶和华啊,现在我把你所赐给我地上初熟的土产奉了来……”这里他说话的对象不再是祭司,而是直接对主自己说;承认自己所得的那分地业,以及所享用的果实,都是神赐给他的,因此出于感恩,就把初熟之物带来献给主。 “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这是摩西或律法的话,指示那人接下来当作什么。雅基认为,这表明祭司摇过筐子以后,那人又把筐子接过来,手扶着它,一边宣读认信,一边转身摇动。 “在耶和华你神面前下拜”;就是以恭敬谦卑的态度在他面前俯伏,感念自己对他的亏欠与所蒙之恩,并认识自己对他的依赖。

第11节 “你和利未人,并在你们中间寄居的,要因耶和华你神所赐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欢乐。”就是说,要因神以他良善的护理所赐给他们的一切生命中的祝福和怜悯而欢喜。“耶和华你神赐给你和你家的”,是说赐给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使他们得着舒适的供应。“你和利未人,并在你们中间寄居的”,由此看来,不只是带一筐初熟之物来献给主,那是祭司所得的分;似乎还有别的东西也一并带来,或者用钱在耶路撒冷买来,摆设成一种宴席,使利未人和寄居者或入教者与物主一同享用;见申命记12:11。虽然雅基认为,这里是指利未人和寄居者也有义务带初熟之物。他说,利未人虽然在分地上无分,但在自己城邑中的植物初熟之物上仍有责任;同一作者又说,寄居者可以带初熟之物,却不可宣告,因为他不能说“就是他向我们列祖起誓赐给我们的”,见申命记26:3

不过另有说法称,若他的母亲是以色列女子,他便可以宣告;迈蒙尼德甚至根据创世记17:5关于亚伯拉罕的话说,亚伯拉罕乃是全世界的父,所以也可以宣告;参罗马书4:10。因这里提到欢乐,所以由此推断,正如雅基所说,初熟之物的宣告只在欢乐的时期进行,就是从五旬节直到人收藏五谷、果子、酒和油的那个节期;从那节期以后,仍可带来,却不可宣告。弥示拿也同样说:从五旬节到住棚节,人可以带初熟之物并作宣告;甚至从住棚节到圣殿奉献节,也可以带来,却不可宣告。西弗利给出的原因是:宣告只应当在欢乐的时候进行,而一年的欢乐到住棚节结束时就完结了,正如利未记23:40所示。

第12节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照迈蒙尼德的说法,这是指那使一切十分之一都处理完毕的节期,也就是逾越节。 “第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即每逢七年之中的第三年,那时土地尚未休耕。每年都有一份十分之一给利未人;除此之外,还有第二个十分之一,要带到耶路撒冷在那里吃;而每第三年,这一份则改在家中、在乡间自己的城镇里,与利未人、穷人和寄居者一同享用,所以称为“穷人的十分之一”。因此约拿单的他尔根在这里称这一年为“穷人十分之一之年”;第六年也是如此。照犹太作者所说,这一年的计算要到下一年的逾越节才算完全结束。 “又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就是指第三年的穷人十分之一,这些人要与物主一同在城门内吃用,见申命记14:28。虽然犹太人通常把利未人和其余几类人区分开,认为这里既包括头一个十分之一,也包括第二个十分之一:前者给利未人,后者给其余的人;约拿单的他尔根和雅基都是这样解释的。 “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因为这是一顿相当可观的款待,可以说是一种筵席,无论如何总是吃饱的一餐。因此,正如雅基所说,由此推断,他们给穷人的谷物不可少于半卡布的小麦,折合超过三品脱。

第13节 “你就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说……”要像在他面前一样作出以下声明;因为这声明并不是在耶路撒冷的会幕或圣殿里发出的,因为十分之一是要在物主城门内与穷人同吃的,正如申命记26:12所说。 “我已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亚本以斯拉和昂克罗斯把这解释为十分之一,但看来除此之外,还包括一切分别出来用于圣用途的东西,无论是什么;在这时候,都应从人的普通财物中分别出来,按其被指定和分别为圣的用途而使用,特别是那些应当给穷人的东西。 “又给了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都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就是按律法所指示的,把各样东西分给各人。约拿单的他尔根和雅基仍照前述的意思来解释,就是把头一个十分之一给利未人,把第二个十分之一给其余的人。 “你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既没有故意违犯,也没有因疏忽、怠惰或忘记而遗漏,反倒留心准确而周密地遵行。

第14节 “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因为这些东西应当在喜乐中吃用,见申命记16:11;尤其在因亲人去世而哀伤的时候,这样的人不可吃圣物;见利未记10:19。特别是关于十分之一,虽然有话说:“那疑似未取十分之一的东西,守丧的人可以吃”;但一个人要到死者埋葬之后,才不再算作守丧的人。

迈蒙尼德也说:“守丧的人不可吃圣物,正如经上所写的,申命记26:14;所谓守丧的人,是指有亲属去世、负有哀悼义务的人;因为只要死者还停在地上、尚未埋葬,律法就称他为守丧的人;埋葬的那一天也是如此。” “也没有拿出来作不洁净的用处”;或说作普通用途,或任何非其所指定、所分别为圣之用途;也可能指给不洁净的人用,因为按律法那样的人不可吃这些东西;或如雅基所解释的,是说他没有因某个不洁净的人而把这些东西挪走,不让人吃,好像说:因为我不洁净而他洁净,或他洁净而我不洁净。“也没有为死人送去一点”;就是没有把它用于死人的需要,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雅基更具体地说,没有拿去为死人置办棺材和裹尸布;约拿单的他尔根也解释为给死人作裹尸布。耶路撒冷他尔根则说,是给那些因死人而沾染污秽之人的衣服。

这也可能与为死人埋葬时设立的追思宴或丧宴有关;虽然亚本以斯拉说,有些人认为这是指拜偶像,因此这里说话的人是否认自己曾用任何圣物去尊崇偶像,也就是那些被神化的死人;也有人认为,上述一切都可能与偶像崇拜的习俗有关。“我听从了耶和华我神的话,都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就是说,他遵守了神的话,紧紧依从,没有偏离,乃是在前面所提的一切事上都照着去行。

第15节 “求你从天上你的圣所垂看……”这是那位作了上述声明之人所附上的祷告,求神从天上他圣洁的居所,以慈爱、喜悦、欢欣的眼目垂看他和他所有的百姓;虽然他们在地上,本身又是不圣洁的人,尤其与神相比更是如此;见以赛亚书57:15。 “赐福给你的百姓以色列”;赐给他们今世和属灵的福。 “与你所赐给我们的地”,使其有肥沃和各样美物的丰盛,好叫它正如你向我们列祖所起誓的,成为“流奶与蜜之地”;见以赛亚书57:15以下。

第16节 “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这些律例典章……”亚本以斯拉 rightly指出,这些是摩西的话,不单指前面刚提到的这些律法,也指他在本书中重申的、或耶和华借着他所吩咐要遵守的一切律法。虽很可能摩西已用了数日重述旧律并向他们说明新律,但因为这是最后一天,全部交代都在这一天完成,所以说这些律法是“今日”所吩咐的;而且虽是这一天所吩咐的,却是要天天遵行。因为,正如雅基所说,每一天都当看作新的一天,好像律法就是在那一天吩咐他们的一样。 “所以你要尽心尽性谨守遵行”,就是要由衷地、乐意地、甘心地、诚实地、恒常地,并尽他们所能地去遵行。

第17节 “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就是说,他们以最庄严的方式说出、确认、宣告并郑重声明:耶和华是他们的神,而且唯独他是他们的神;他们不再有别的神,也不敬拜、事奉、顺从别的。耶和华作为创造者和保守者,原是全人类的神;而对以色列民而言,他又有特别的意义,因为他们是在万民中蒙他拣选、救赎、并被赋予特权的;尤其是在万国中属基督的选民,更是如此,他爱他们,分别他们归自己,并定意要拯救他们;他收纳他们为儿女,重生他们,为他们预备,保护并保守他们,在今世赐给他们恩典,在来世赐给他们荣耀。他在基督里作他们的神,是凭着在基督里与他们所立的恩典之约;他们在有效的呼召中,因圣约之福分实际临到他们,就知道他是他们的神;神的灵也向他们证实这一点,因此他们宣告自己在他里面有分,并承认他是他们的神。

“又要行他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他的话”;就是说,这就是他们当时的决心和定意,是他们的声明和认信,要在神所指示的一切道路上,无论私下或公开,都行走其中;并遵守他所赐的一切律法,不论礼仪的、道德的、或司法性的,因为这些乃是他们行事为人的准则;也要把他借先知和仆人所启示的一切都当作他的旨意来留心遵从。一个人既知道自己在圣约中与神有分,就最有理由靠着神恩典的大能留心遵行他的旨意;对这样的人而言,再没有比圣约中的爱、恩典与怜悯更大的激励了。

第18节 “耶和华今日照他所应许你的,也认你为他的子民,特作自己的子民……”就是说,神确认并宣布他们是他在地上一切民族之上特别属于自己的百姓,是他所看重、视为珍宝和产业的子民。 “照他所应许你的”,就是以他们顺从他为条件,正如他在出埃及记19:5所说的那样。 “又叫你谨守他的一切诫命”;与此同时,神也声明这是他的旨意,要他们遵守他一切的训令;因为他既把特别的恩惠和独特的特权赐给了他们,他们就更有责任如此,见申命记7:6。 他尔根把这两节都解释为:以色列民今日拣选并立耶和华作他们的王,而神也作他们的王;所以这也涉及他们那种特殊的政体形式,即神权政体。 在基督里的主民,乃是“属他的子民,特作自己的子民”;他们与万民有分别,并蒙他特别看顾;他们是他特别之爱的对象,也从他领受特别的恩惠;他既拣选并救赎了他们,又以特别的恩典呼召他们,并借着圣灵向他们见证他们与他特殊的关系;这恩典就使他们乐意顺服他的命令,也激励他们这样行。

第19节 “又使你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他所造的万民之上……”因为列国中没有一国像以色列这样,在如此意义上以耶和华为他们的神和王;也没有一国像他们这样,在如此特殊的意义上作他的百姓;也没有一国得着像他赐给他们那样的律法和典章;这些事使他们超越于万国之上。 “使你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他所造的万民之上”,就是说,那些国家也许因疆域、财富、丰富和人数众多而有称赞、美名和尊荣;然而因着上述种种,以色列仍被高举在他们之上。 “并照他所说的,使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神作他们的神、并使他们作他子民的目的,不仅是要使他们高过万民,更是要使他们比别国更圣洁;就是把他们分别出来归自己,作一群专属他敬拜和事奉的圣民,正如他所定意、所宣告的,见申命记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