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申命记第16章引言 本章论到每年三大节期:逾越节,即当在何时、何地献什么祭,如何预备,并以何种方式吃,见申命记16:1;五旬节,即从何时开始,在何处并如何守,见申命记16:9;住棚节,即在何时、何地,并守多久,见申命记16:13。每年这三次,所有男丁都要朝见主,不可空手而来,见申命记16:16。又吩咐在地上设立审判官,施行审判,见申命记16:18。本章末了又警戒人,不可栽种树林,也不可设立偶像,见申命记16:21。
第1节 申命记16:1“你要注意亚笔月……”亚笔月有时称为尼散月;相当于我们历法的三月一部分和四月一部分。这是一个当留意的月份,应当加以注意;之所以称为亚笔月,是因为那时谷物吐穗,开始成熟,万物青翠。七十士译本称之为新果之月。就宗教礼仪而言,这月被定为诸月之首;以色列人正是在这月从埃及出来,第一次逾越节也是在这月守的,所以尤其值得重视;见出埃及记12:2。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在亚笔月夜间领你出埃及。”虽然他们直到早晨天亮才起行,并且经上也说他们是在白日出来,但主确是在夜间为他们行了奇事,正如昂克鲁斯译本对这句话的意译:他击杀了埃及一切长子,并越过以色列人的房屋,因为那夜所宰的逾越节羊羔之血洒在门框上,所以这是一个极当记念的夜晚。而且法老也是在夜间起来,准他们离去;从那时起,他们就不再在他的权下,从那时起也可算为他们脱离奴役之始;见出埃及记12:12。
第2节 申命记16:2“你当向耶和华你的神献逾越节的祭……”就是在亚笔月,并在他们出埃及的那月之夜,就是该月十四日晚上、两黄昏之间,正如约拿单塔古姆所说;所献的是羊羔,预表基督,就是为我们被献的逾越节羔羊,见哥林多前书5:7。“牛群羊群中……”意思是,你们也要献无酵节七日中所献的祭,这些祭包括羊和牛,见民数记28:19,并且在历代志下30:21中明确称为逾越节祭和平安祭。因为严格来说,真正的逾越节祭只取自羊群,是羊羔,不是牛群中的公牛。亚本以斯拉说,有人认为在埃及时只可用绵羊羔或山羊羔,如今也可以用公牛;但他指出这并不正确。这里“逾越节”一词或许确是一个总称,包括整个逾越节的庄严礼仪,以及七日中的一切祭物。
犹太人通常把这句话理解为节期祭,即十五日、无酵节第一日的筵席祭;约拿单塔古姆也这样说:“次日要献羊和牛。”有人这样区分:羊群是为逾越节本身的本分,牛群则是为平安祭;亚本以斯拉如此解释。或者如拉什所解释,羊群指绵羊羔和山羊羔,牛群则是为节期祭。在《塔木德》中也是这样说的:羊群,这是逾越节;牛群,这是节期祭。阿本达拿也如此说。十四日也有节期祭,与羊羔一同带来,先吃,好使人数太多而羊羔不够吃的那一班人可以吃得饱足;但这并不算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过他们有责任在十五日献上节期祭。“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立他名的地方……”就是在耶路撒冷,正如后来事实所显明的。所以我们读到,我们主的父母每年都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见路加福音2:41。
第3节 申命记16:3“你吃这祭,不可吃有酵的饼……”约拿单塔古姆明确说,是与逾越节同吃;就是说,与逾越节羊羔同吃,事实上,也不可与任何逾越节祭或平安祭同吃;见出埃及记12:8。 “七日要与你所吃的无酵饼同吃……”即与逾越节同吃;这清楚表明,前节中的“逾越节”并非严格仅指逾越节羊羔,因为羊羔只在本月十四日夜间一次吃完,不是连续七天都吃,因此这里必是指整个节期的庄严礼仪及其一切祭物,包括十四日的羊羔、十五日的节期祭,以及其余各日的平安祭,这些都要与无酵饼同吃。 “就是困苦饼……”之所以这样称呼,或者因为它本身性质粗重成团,不合口味,也不易消化,连续七天都吃,未免令人难受和受苦;或者更可能是因为它的用途,正如拉什所说,是为使人记念他们在埃及所受的苦。 “因为你曾急忙出了埃及地……”他们当时没有时间把面发起来,所以起初因着不得已,只能吃无酵饼;后来则因神的命令,为记念这事而吃;见出埃及记12:33。 “叫你一生一世记念你从埃及地出来的日子……”记念那时他们的景况,记念他们怎样带着未发酵的面团匆忙出来。为叫这件事深印心中,逾越节时,家主照例会掰开一块无酵饼,说:这是困苦饼,等等;或者说,这是贫穷人的饼,因为穷人常吃掰开的饼,所以这里也是掰开的饼。
第4节 申命记16:4“在你四境之内,七日不可见有酵的物……”因为在逾越节以前,他们必须仔细查找家中每一间屋子,每一个角落和缝隙,确保任何地方都不留下一点酵;见出埃及记12:15。 “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这既可理解为逾越节羊羔的肉,如亚本以斯拉根据出埃及记12:10所说;也可理解为羊群牛群的肉,或节期祭的肉。照拉什的看法,这段经文说的是十四日的节期祭,不可留到节期第一日(十五日)的早晨,更不可留到第二日(十六日)的早晨。
第5节 申命记16:5“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各城中,你不可献逾越节的祭……”或作“在你的任何城里”,约拿单塔古姆如此译。这些地方称为“城门”,因为城通常有门,公共事务常在那里处理。但在这些地方都不可宰杀并吃逾越节祭,也不可献其他逾越节祭物;惟独在主所选择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才可以这样行。 “就是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指在迦南地,就是神所赐给他们的地。
第6节 申命记16:6“只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就是设立约柜和施恩座,并其上的基路伯之处,神使他的舍基拿,就是神圣威荣,住在那里;这地方就是耶路撒冷,所罗门在那里建造了圣殿。 “你当在那里献逾越节的祭……”即宰并吃逾越节羊羔。 “晚上,日落的时候……”羊羔是在两黄昏之间被宰,在日落前;随后在夜间被吃。约拿单塔古姆说:“在晚上,日落的时候,你们要吃它直到半夜。” “就是你出埃及的时候……”或如同一塔古姆所说,“就是你们从埃及得救赎开始的时候”;那时法老在半夜起来,准他们离去;他们的救赎从那时开始,虽然他们直到早晨才实际起行。
第7节 申命记16:7“你当把肉烤了吃,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这里“烤”这个词也有“煮”的意思,这样用是正当的,昂克鲁斯在这里也这样译,七十士译本更兼译为烤和煮。但确定无疑的是,逾越节羊羔不可用水煮,因为出埃及记12:8明令禁止。因此有些人认为这里指的是节期祭,和在这节期所献的其他祭物。约西亚时代也是这样:他们照着神的定例,用火烤逾越节祭;至于其他圣物,则用锅、釜、盘煮熟,迅速分给众民,见历代志下35:13。但从本节与前文的联系看,这里显然仍是指逾越节羊羔。所以拉什指出,这里虽然用这个词,意思仍当理解为用火烤。 “早晨就回到你的帐棚去……”并不是指十五日早晨,在十四日晚上宰了并吃了逾越节祭之后就回去;而是指无酵节七天结束之后,到了早晨才回去。虽然有人认为,他们若愿意,在守完逾越节之后便可回家,无须继续留在耶路撒冷守无酵节,只需返回自己的城邑即可;亚本以斯拉也提到有人这样说,说人在节日里可以回家回乡;但他说,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并且从其他同样长的节期来看,百姓直到整个节期完毕,才回自己的帐棚;见列王纪上8:66。约拿单塔古姆也与此一致:“在节期结束后的次日早晨,你就回去,到你的城邑去。”不过拉什却把这句话解释为第二日。
第8节 申命记16:8“你要吃无酵饼六日……”别处吩咐他们要吃七日,见出埃及记12:15;这里并不是说只有六日。第七日也要像其余各日一样吃,只是这里把它从前六日中分别出来,因为那一日另有特别的事奉,并不是说那天可以免吃无酵饼。犹太人似乎把这里理解为制饼所用谷物的不同,而不是饼种类的不同。约拿单塔古姆说:第一日你们要献上一捆庄稼,就是大麦初熟的供物;其余六日,你们就开始吃新谷所做的无酵饼,拉什也如此解释。 “第七日要向耶和华你的神守严肃会……”就是圣会,当专心从事宗教敬拜;并且照这个词的含义,百姓应禁止一切劳碌的工作,如下文所说。 “不可做工……”就是不可做他们职业上的事,不可经营贸易和制造业;他们必须禁戒一切工作,惟有预备食物所必需的除外;在这一点上,它与安息日不同;见出埃及记12:16。
第9节 申命记16:9“你要计算七七日……”然后另一个节期就要来到,因此称为七七节,有时也称五旬节,因为这是第五十日。 “从你开镰收割庄稼时算起……”就是从献摇祭的一捆庄稼开始,也就是大麦初熟的供物;这是在逾越节那一周安息日的次日所行,从那时起计算七个七日,也就是五十天,第五十日便是这里所吩咐守的节期。约拿单塔古姆说:“从收割那一捆庄稼以后,你们就开始计算七个七日。”见利未记23:15。
第10节 申命记16:10“你要向耶和华你的神守七七节……”就是五旬节;圣灵也是在这时降在使徒身上的,见使徒行传2:1。 “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那时应当献上两个摇饼,又要献七只羊羔、一只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为燔祭,并同献相应的素祭和奠祭,还要献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两只羊羔为平安祭,见利未记23:17。此外,还应当手里带着甘心乐意的奉献,因为这是所有男丁都要朝见主的节期之一,谁也不可空手而来。 “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福于你的……”律法并未规定固定数额;这是自由的奉献,应按各人的能力,或按主所赐给他的福分而定。
第11节 申命记16:11“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就是要预备丰盛的筵席,欢欢喜喜地守节,在神面前,就是在他所居住的地方,感恩承认他一切的怜悯和恩惠。 “你和你的儿子、仆人、使女,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就是住在同一城中的人,他们都要与他一同上耶路撒冷守这节,并与他一同分享这筵席。 “以及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孤儿、寡妇,就是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立他名的地方……”这些人在那时也应在耶路撒冷。
第12节 申命记16:12“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作过奴仆……”如今却从那奴役中得了释放;想到这一点,就应使他们在甘心祭上慷慨,在所预备的筵席上宽厚,并对寄居者、寡妇和孤儿满有怜悯。 “你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就是关于逾越节、无酵节、五旬节,以及与之有关的平安祭和甘心祭等律例。没有什么比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得蒙救赎,更能有力地激励他们遵守这些条例了;正如没有什么比我们藉着基督得着属灵和永恒的救赎,更能激励人行善,见哥林多前书6:19。
第13节 申命记16:13“你把禾场的谷、酒醡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住棚节七日……”住棚节是从提斯利月十五日开始,大约在九月;见利未记23:34等处。因此它有时也称收藏节,见出埃及记23:16。大麦收割始于逾越节,小麦收割始于五旬节;而在住棚节开始以前,葡萄采收和橄榄收聚都已经结束,其他一切夏季果实也都已收藏完毕。
第14节 申命记16:14“守节的时候,你要欢乐……”就是在住棚节和收收藏地上出产之节时,为着神赐给他们的恩慈和良善,以感恩的记号欢喜快乐。约拿单塔古姆补充说,要用笛和箫,以器乐增加这时的喜乐。 “你和你的儿子……”等等。
第15节 申命记16:15“你要向耶和华你的神守节七日……”这里仍是指住棚节。 “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城。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在你一切的土产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要赐福与你……”就是在他们田地、葡萄园、橄榄园的出产上,也在他们所从事的各种手工业、买卖和职业上赐福;亚本以斯拉把“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解释为贸易和制造业。 “所以你总要欢乐……”就是要极其、由衷、真诚地欢喜,不可不在这事上表达喜乐,并藉着向主献上丰盛的甘心祭,以及为自己、家人、朋友和别人预备慷慨的款待,把这喜乐显明出来。
第16节 申命记16:16“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神面前朝见……”这件事前面在出埃及记23:17已经提过,这里再重复,是为说明他们应当朝见的地方,因为此前尚未说明;事实上,本章重述各节期,主要也是为此。 “在他所选择的地方……”虽然没有明说,但现在意思已经很清楚。 “就是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也就是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至于从各地上来守这些节的人数之多,新约中已有例子:上来守逾越节的,见路加福音2:42;守五旬节的,见使徒行传2:5;守住棚节的,见约翰福音7:2。 “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亚本以斯拉说,这意思是说,不可手里没有甘心奉献之礼物;拉什则更详细地解释为朝见时当献的燔祭和节期的平安祭,或与之相当的钱数。按《米示拿》的规定,燔祭至少为一枚银币,节期祭则为两枚银币,重三十二粒大麦。
第17节 申命记16: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律法并没有定下具体数额,不过如论到申命记16:16时所说,智慧人曾对此有所规定;但主把这事留给百姓的慷慨,只给出这一条总原则:他们应按自己的能力,并照主使他们兴盛的程度来行;见哥林多前书16:2。拉什也说:“凡有许多食物和许多财物的人,就当献上许多燔祭和许多平安祭。”
第18节 申命记16:18“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审判官是固定在公会或审判庭中的,那些有诉讼案件的人要到他们面前;官长则是掌棍杖和鞭子的,站在审判官面前,出入市场、街道和店铺,整顿度量衡,并责打一切作恶的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奉审判官的命令,迈蒙尼德如此说。关于百姓所选立的审判官应具备什么资格,他这样描述:无论大小公会,只设立智慧聪明、精通律法智慧、大有知识的人;并且还要懂得其他一些学问,如医药、算术、天文、占星,以及巫术、占卜、邪术之道和偶像崇拜的虚妄,好叫他们知道如何审断这些事。公会中只设立有家谱可考的祭司、利未人和以色列人;不可设立老人、阉人、君王;但大祭司若有智慧,也可设立。他们必须没有身体缺陷,身材相貌端正,懂得多种语言,不靠翻译来听案。
虽然三人组成的小公会未必要求如此完备,但他们每个人也都当有这些特质:智慧、温柔、敬畏神、恨恶钱财、喜爱真理、爱人,并有好名声。“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各城里……”就是说,在每一座城里,昂克鲁斯和拉什都是这样解释。审判庭通常设在城门口。迈蒙尼德又指出,他们只在以色列地设立审判庭,不在境外设立。他还问:以色列共设立多少审判庭,每个由多少人组成?他的回答是:首先在圣所设立大审判庭,称为大公会,共七十一人;又设立两个二十三人的法庭,一个在院门口,一个在殿山门口,《米示拿》也是这样说。并且在以色列每一座有一百二十人或一百二十户以上的城里,设立一个较小的公会,坐在城门口,共二十三位审判官;若城里不足一百二十人,则设立三位审判官,因为法庭人数不能少于三人。
“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就是在一切呈到他们面前的案件上,按神的律法和公正公平的准则,作出正确公义的判决。
第19节 申命记16:19“不可屈枉正直……”就是不可歪曲审判,作错误的判决,或行事违背公义;这是对审判官说的,以下的话也是如此。 “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因人的外在情况和关系而偏袒,比如仅因那人富有,就偏帮富人而反对穷人;或偏帮近亲密友而反对外人;审判应当不偏私、不徇情。拉什解释说,审判官对前来争讼的双方,在言语和举止上也不可有所区别;不可对一方温柔客气,对另一方严厉苛刻;也不可让一方站着、另一方坐着。 “也不可受贿……”不可收受贿赂,以致作出错误判决。狄奥多罗斯记载,在埃及的底比斯,一堵墙上的法庭里有三十位审判官的像;其中居中的为首席审判官,胸前挂着“真理”(似乎是仿效犹太大祭司的乌陵),眼睛闭着,身旁摆着许多书卷。这象征审判官不应收受任何东西,而首席审判官应当单单注目于真理。 “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又能颠倒义人的话。”见出埃及记23:8。犹太人有一句话说:审判官若受贿而屈枉正直,就不得享长寿,或其眼睛未昏花以前就要死去。
第20节 申命记16: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或作“公义,公义”,就是严格的公义,别无其他。 “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意思就是得以继续占有那地。
第21节 申命记16:21“你为耶和华你神筑坛,不可在坛旁栽什么树木作为木偶……”就是任何树木,无论橡树或别样树木;这并不是说种树和栽树林本身不合法,而是不可作宗教或偶像用途,尤其不可栽在耶和华你神为自己所筑的坛旁。外邦人常在他们的坛旁这样做,免得人以为这也是出于同样迷信和偶像崇拜的用途。犹太人有时在邪恶君王的时代也陷入这恶事中;但那些良善敬虔的王又将其除掉毁坏;见列王纪下18:4。异教史家赫卡泰乌斯也记述耶路撒冷城说,那里没有偶像,没有树木栽种,没有树林,也没有类似之物。
第22节 申命记16:22“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无论是人的、兽的、鱼的,还是鸟的雕像或铸像;这词的意思是“柱像或石柱”,是为偶像崇拜而设立的。正如亚本以斯拉所说,若不是为拜偶像而设立,就不在禁止之列;比如为纪念某一行动或重大事件而立的,见约书亚记22:10等处。 “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神恨恶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以及一切趋向偶像崇拜的事,因为这与他的本性、完全和荣耀全然相反;所以人不应作任何类似的事,因为这在他面前极其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