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使徒行传 第 1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Acts 1

使徒行传 1:1 “提阿非罗啊,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第1节。 “前书我已经作了”:“前书”是指传道人路加所写的福音书;因为他正是从那里转到这里,在那里停下的地方从这里接续写起,也就是从基督升天之处开始;见路加福音24:51。“提阿非罗啊”:见路加福音1章的注释。“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这是对他前书,就是福音书的总述;那书记载了基督开始所行并且所行成的事。不是记他一生中寻常、私下的举动,也不是记他一生中无论公开还是私下所做的一切;因为除了他十二岁时同博士辩论那件事以外,路加并没有记他在约三十岁以前所做的事。所记的,乃是他非常之作为,就是他所行的神迹;也不是全部每一件都记下,只记了许多,且这些已足以证明他是弥赛亚。尤其是记他一切与拯救他百姓有关的事:他全部的顺服、他对礼仪律的遵行、他顺服受洗、他圣洁的生活与言行,以及他对律法完全的符合;又记他的受苦和受死,说明他借此为罪成就了完全的赎罪,引进了永远的公义,并为他的百姓得着了永远的救赎。并且,路加在福音书里不但记了这些行为,也记了他许多极美的讲论、比喻和讲章,无论是对众人讲的,还是专门对门徒讲的。既然那是前书的主题,那么这后书所要论述的,正如本书所见,就是基督的使徒开始所行所教训的事。

使徒行传 1:2 “直到他借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

第2节。“直到他被接上升的日子”:就是升到天上。历史作者的意思是,他前书包含了耶稣所行所教训那些主要、首要的事,一直到他升天的时候为止。“他借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我们的主凭着自己白白的恩典和良善拣选了十二个人作使徒,并不是按他们的价值和功劳;在升天前不久,他更明确地吩咐他们当往哪里去,就是往普天下、到万国去;又吩咐他们当传什么,就是全备的福音、借着信他而得的救恩,特别是悔改与罪得赦免;又吩咐他们当要求信徒遵守哪些圣礼;并指示他们自己在事奉中该如何行事为人。

“借着圣灵”这句话,可以像武加大译本、阿拉伯译本和我们现有的译法一样,与“吩咐”连读;意思就是:基督赐给使徒的这些命令,不单单是他作为人的命令,也是圣灵同他一同所关切、并且从他作为神而出的命令,因此带着神圣的权柄;并且他把这些命令赐给他们的时候,也向他们吹入圣灵,使他们对他的教义和圣礼有更清楚的认识,更有资格去施行;此外,也借此向他们暗示,他们还要领受更大的圣灵恩赐。

或者,这话也可以与后一句“所拣选的”相连,正如叙利亚译本和埃提阿伯译本那样;意思就是:就在他被接升天之前,他向那些借着圣灵被拣选进入使徒职分的人,发出特别的命令和指示;并不是出于他里面的人情偏爱,也不是按他们有什么配得之处,而是在圣灵影响之下拣选的;因为他作为人,是无限量受圣灵膏抹的,并且把圣灵的恩赐和恩典分给门徒,使他们适合所蒙召的服事。或者,“借着圣灵”也可以连于“使徒”,意思是他们不仅被基督差遣,也是被圣灵差遣。

使徒行传 1:3 “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确据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

第3节。“他受害之后,也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他们看”:就是在他受苦和受死之后。至于他确实受了许多苦,最终甚至经历了死亡,这是确定无疑的:犹太人自己也承认,他们在逾越节前夕把他处死;福音书的记载也证明这一点;兵丁没有打断他的腿,而把同钉十字架之人的腿打断,因为他已经死了;又有兵丁用枪扎透他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来,此后他绝不可能仍然活着;还有那看守他的百夫长的见证,彼拉多曾差人去问他基督是否已经死了,并且死了多久;再加上他的埋葬,以及在坟墓中停留了那么久。尽管如此,在这一切之后,“他将自己显为活着”;他使自己从死里复活,并藉此大有能力地显明自己是神的儿子,这是别人所不能说的。

也曾有人死后又活了,如撒勒法寡妇的儿子、睚鲁的女儿、拉撒路、拿因寡妇的儿子;但他们不是像基督这样“将自己显为活着”,因为他们不是凭自己的能力活过来。基督却多次向使徒显现:先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又向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显现;接着向十个门徒显现,那时多马不在;之后又向他们众人显现,那时多马在场,并使他确信自己复活的真实;后来又在提比哩亚海边向七个门徒显现;又向众使徒显现;又在加利利山上一次向五百弟兄显现;又单独向雅各显现;又在与他们分别升天时再向他们众人显现。因此,他们是他复活合宜而充分的见证人。

并且,他用“许多无误的凭据”把自己还活着这件事证明给他们看;也就是用许多记号和证据,都是最确实、最无可争辩的论据,证明他确实活着,比如他与他们一同吃喝,自由亲密地与他们同行谈话,向他们显明手、脚和肋旁,让他们看见钉痕和枪伤留下的痕迹;这不但证明他真的复活了,也证明他是在受苦的那同一个身体里复活,好叫他们摸他、捏他,知道他不是灵、不是幻影、不是单单的显现,而是真真实实地复活并活着。“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不是说他连续四十天不断给他们看见,而是在四十天这个期间,于若干时刻向他们显现;因为在他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显现之间,还插入了许多别的显现,时间就这样延续下来。

所以,这不是一次突然、短暂、使他们惊愕的显现,而是多次显现,并且彼此之间隔着相当的时间,持续了可观的一段时期;因此,他们有机会反复思想这些显现,充分确信事情的真实。“四十天”这个数字在圣经里很特别。洪水临到地上四十昼夜;摩西在山上与神同在四十昼夜;探子窥探迦南地四十天;歌利亚向以色列军队叫阵四十天;以利亚靠着天使所预备的食物之力走了四十昼夜;以西结先知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也是这么长的日子;约拿向尼尼微宣告毁灭的期限也是这样;基督在旷野禁食、受试探,也是四十天。犹太人声称,在耶稣被处死前四十天,有人领他出来,前面有呼喊的人宣告说,谁若能为他作无罪见证,就可以出来;但无人为他出头。这是假的。真实情况是,基督在复活后四十天向门徒显现,并借着证明自己复活的真实,证明了自己的无辜和正直。

若加拉提努斯所引“圣师拉比”的见证可靠的话,犹太人似乎也有一种关于弥赛亚复活后四十天与门徒交谈的观念;他们说:“弥赛亚复活之后,要与义人交谈,他们要听他‘四十天’的训诲,与他在被杀之前于旷野苦待己心的那四十天相对;这些日子完了之后,他要升天,坐在神的右边,如诗篇110:1所说。”不过,这看起来更像某个基督徒出于敬虔的伪造,而不像犹太人的话。尽管如此,他们也确实说:“弥赛亚的日子是‘四十天’,如诗篇95:10所说:‘我四十年之久厌烦那世代。’”他们把那句解释为“我岂要因这世代忧烦吗”;暗示弥赛亚的世代和旷野中的世代很相似,同样使神忧伤;并像主对那一代人所作的那样,以一日当一年,见民数记14:33

基督与门徒同在的这四十天,也可以作为从他死到他再来向犹太民族施行报应那四十年的预表;因为从那时到耶路撒冷被毁,正是这么长的时间。并且,在这四十天里,门徒不但在若干时刻看见他,也听见他对他们说话;因为下文接着说,他“讲说神国的事”。这“神国”就是弥赛亚的国,也就是福音时代;包括他们将要传讲的福音教义、将要施行的各种圣礼;包括神的教会,其性质、次序、职分,以及治理它的法则和规矩;包括恩典之国,它由什么构成,其本质为何;也包括荣耀之国,人如何配得进去、靠的是他自己的恩典,以及进入那国的权利乃在于他自己使人称义的公义。这些事他们先前也许知道得很少;或许这些就是他先前还有话要告诉他们、但他们当时不能承受的话;如今他不再亲身与他们同在,便把这些教导他们。

d T. Bab. Sanhedrin, fol. 43. 1. e 同上。f Gale Razeya apud Galatin. de Arcan. Cathol. ver. l. 8. c. 23. g T. Bab. Sanhedrin, fol. 99. 1.

使徒行传 1:4 “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

第4节。“与他们聚集的时候”:是在伯大尼,或橄榄山上他们最后一次会面的时候,那是按预定的安排。有些人像武加大译本那样,把这话译作“与他们一同吃饭”;这也是他证明自己活着的凭据之一;叙利亚译本译作“与他们吃饼的时候”,埃提阿伯译本译作“与他们同席用餐的时候”;这事他或许不止做过一次,见约翰福音21:12。这里只是最后一次,那时他吩咐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这并不必然表示他们那时就在耶路撒冷;因为他们可能并不在那里,看起来更像是在伯大尼或橄榄山上,之后才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并且,他们受命不可离开那里,就是那流了基督之血、他最强大的仇敌所在之处,也是门徒本不会乐意前往、更加不愿久住之处。

然而事情必须如此:一方面,是为使基督得荣耀,因为他的灵要浇灌在使徒身上,而那地点正是他受最多羞辱之处;另一方面,是因为福音、主的话,照以赛亚书2:3的预言,要从这里传出去;并且也因为一间福音教会要在这里建立,会有大批灵魂归正并加添其中。因此,他们被吩咐往那里去,且不要从那里挪动,而要“等候父所应许的”,也就是圣灵的浇灌;这乃是基督的父、也是他百姓之父的神所应许在末后的日子赐下的,见约珥书2:28;也是基督从父向门徒所应许的,见约翰福音14:16。“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或译“从我而听见的”“出于我口所说的”,正如武加大译本、埃提阿伯译本及别撒最古老的抄本所读的;这是指上文所提的那些经文,或指下文。

主特别提起这一点,是要使他们确信此事必定成就;因为这既是父的应许,而父一切的应许都是“是的,也是阿们”;又是主自己曾告诉过他们的事,这两方面的话都绝不可能落空。

使徒行传 1:5 “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第5节。 “约翰固然用水施洗”:或作“在水里施洗”,正如约翰自己在马太福音3:11所说的。约翰的洗礼是水洗,就是把人浸在水里;他是首先施行这礼的,因此这里特别提名说到他。约翰的洗与圣灵的洗彼此对照,因为除了约翰之外,还有别人也用水施洗,例如基督的门徒。这些话不能理解为主借着约翰的口所说、而门徒曾听见的话,因为当约翰在马太福音3:11说那些话时,他们还没有被召;而且那里的话其实也不完全与这里相同。这里乃是基督自己的话,是使徒亲口从他那里听见的,这一点从使徒行传11:16可以清楚看出,虽然四福音书并没有记下;而且路加重复福音书未记之主的话,也不是仅此一次,见使徒行传20:35。“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就是要由基督自己施洗;因为用圣灵施洗是基督的特权,正如约翰预先论到他所说的。这是指一种非常特别、非常丰盛的圣灵恩赐,多到可以称为“洗”;到五旬节那日,使徒们仿佛要被浸没在其中,被这圣灵四面包围。正如耶路撒冷的居里禄所说:“那浸在水里受洗的人,是被四面的水围住;照样,那完全受圣灵之洗的人,也是如此。” “不多几日”:也就是十天之内;因为这些话是在主死后第四十天说的,那时正值逾越节之后;再过五十天就是五旬节,这应许就在那时应验。h Cateches. 17. sect. 8. p. 247.

使徒行传 1:6 “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第6节。“他们聚集的时候”:就是指基督和他的十一个使徒;这里不是指后面所说的一百二十个门徒,也不是指基督曾一次向其显现的五百弟兄,而是指使徒,这从1:2可以看出来。“他们问他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王国在一段时间以来已经从犹太人手中被夺去,犹太地已被降为罗马的一个行省,实际上正受罗马巡抚统治。整个民族都热切盼望:弥赛亚来到时,他们就会脱离罗马人的轭,而大卫的子孙要作他们的王。基督的门徒也吸收了同样的观念,对他们的夫子要建立一个属世国度怀着同样的期待,这从马太福音20:21可见。

虽然他的受苦和受死大大使他们的精神消沉,几乎摧毁他们的盼望,见路加福音24:21;但他从死里复活,又对他们讲说神国的事,并吩咐他们在耶路撒冷这国都等候一件特别的事,这些又使他们的盼望复苏,也鼓起勇气向他提出这个问题。

犹太人这种普遍的盼望,也正是用这里相同的话表达的:“弥赛亚的日子,就是‘国度要归回以色列’的时候;他们要回到以色列地,那王要极其伟大,他国度的宫室要在锡安,他的名要被尊大,他的声名要比所罗门王更充满外邦;万国都要与他和睦,万地都要服事他,因为他大有公义,也因为他要行奇妙之事;凡起来抵挡他的,神都要毁灭,并把他们交在他手中;圣经所有经文都见证他的昌盛,也见证我们与他同享的昌盛;并且将来一切都不会与现在不同,惟一不同的是:‘国度要归回以色列。’” i Maimon. in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1.

使徒行传 1:7 “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第7节。“他对他们说”:就是对门徒说。“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时候或日期”:意思不是说,从亚当到基督以前的年代你们不可知道,例如世界存续了多久、洪水何时来到、所多玛蛾摩拉何时被焚毁、以色列人何时出埃及、何时赐下律法、以色列国何时开始、犹太人何时被掳又何时归回、权杖何时离开犹大、但以理七十个七何时结束;也不是说一年中的节令、栽种耕犁播种收割的时候等不可知道;而是说,人子何时、哪日、哪时来到,以更荣耀的方式建立他的国,使世上的万国成为他的,或者说以色列国何时恢复,这不是他们所当知道的。

犹太人说,这乃是向人隐藏的七件事之一:“有七件事向世人隐藏:死的日子、安慰的日子、审判的深浅、人不知道邻舍心里有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将得什么报应,又不知道‘大卫家的国何时归回’,以及波斯的国何时倾倒。” “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这些事不在任何受造物的权柄之下,连天使也不在内;见马太福音24:36。因此,对这些事,或对将来的时候日期,如人的死期、世界的末了、基督第二次降临,起一种好奇的查究,既是徒然的,也是有罪的;惟独那些神已经启示出来,并放在人可借着殷勤查考而知道范围内的事,才是人当探究的。拉比西缅说:“血肉之人并不知道‘自己的时候和时刻’,所以理当为那位知道时候和时刻的至圣者加上空白。”k T. Bab. Pesachim, fol. 54. 2. 等。

l Apud R. Sol. Jarchi in Gen. ii. 2.

使徒行传 1:8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第8节。“但你们必得着能力”:就是从上头得着能力,正如路加福音24:49所说,使他们被能力披戴。这里是指圣灵的能力,就是从圣灵而来的力量,使他们能传福音,并行神迹来证实所传的道;又赐他们胆量和伟大的心志,使他们在一切辱骂和逼迫之中,仍能面对并抵挡仇敌,承认基督的名,持守他的真理和圣礼,突破一切拦阻和困难,把福音传遍全世界。主在这里使他们明白,他们所该期待的,并不是属世的安逸、尊荣、财富和 riches,而是劳苦、服事、患难和试炼;这些都需要能力和力量,而他们必得着。“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之后”:就是从上头、从天上降临,正如后来所发生的那样,以分开的舌头如火焰显现并停在他们身上;于是他们被知识和热心充满,也被力量和胆量充满,并领受一切适合他们工作所需的恩赐和才能。

“你们要作我的见证”:为基督的位格作见证,见证他的神性和儿子的身份,见证他的道成肉身、他的职事和神迹、他的受苦和受死、他的从死里复活以及升到天上。这才是他们的工作,是他们所当关切的;不是去追问一个属地国度及其建立,并其时候日期。其事务乃是为基督的受苦和随后而来的荣耀作见证,传一个被钉十字架的耶稣,作为失丧罪人惟一的救主。“并且在耶路撒冷”:就是民族的京城,并且首先在那里作见证;因为那里住着许多曾参与钉死基督的人,其中许多人要蒙恩召并借着他们的职事悔改归正。“在犹太全地”:就是与撒马利亚、加利利和约旦河外有别的那片以色列地;后来教会果然在那里建立,见使徒行传9:31。“和撒马利亚”:基督先前曾禁止门徒去那里;但如今他们的使命扩大了,也被差往那里。

后来腓利因耶路撒冷教会遭逼迫而去到那里,成功地传讲基督,许多人因此归正;彼得和约翰后来也到那里为他们按手,使他们得坚固,见使徒行传8:5。“直到地极”:就是到全世界;使徒的声音和言语果然传到了那里,见罗马书10:18

使徒行传 1:9 “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

第9节。“说了这话以后”:就是在告诉他们那些时候日期不是他们所当知道、而是父要保守为隐秘的;又告诉他们当住在耶路撒冷,几日之内要受圣灵的洗,并由此得着这样的能力、本领、力量和胆量,不但在那里、也在全世界为基督作高贵的见证;又在重新赐给他们使命、告诉他们该往哪里去、该传什么、该行什么神迹,并且为他们祝福之后。“他们正看的时候”:东方各译本都补了“他”,即正是他们定睛看着基督的时候;他们专心留意他对他们说的话,所以并非在睡觉。基督在升天之前并没有在他们眼前变得不可见,也没有先消失后升天,而是在升天的过程中一直为他们所看见;因此,他们是这件事的目击见证人。

“他就被取上升”:路加在福音书里说“被带上去”;很可能是借着天使,因为他们不但陪伴他升天,而且也是主的车辆,他正是在其中升上高天;见诗篇68:17。这一点绝不与他真正的神性相冲突,也不与他本来能够凭自己的神能使自己上升相冲突;因为纵然不借别人的帮助他也能做到,但这样更显出他威严的荣耀。“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这部分是为同一个目的,就是增加基督升天的庄严和荣美;也部分是要制止门徒的好奇,防止他们继续凝视他。那朵云彩也许不过是一大群以这种形态显现的天使;正如以利亚被接升天时,也有以火车火马形态显现的天使。

这里这样理解似乎更有道理,因为基督升天时,确实有大批天使陪伴他,诗篇68:17已经说明;若云彩不是指这些天使,那么这里提到的便只有两个天使,而且还是留在后面与门徒说话,并不是跟随基督而上。再者,基督是被那朵降下来迎接他的云“接去”的;这云与他汇合后,就护送他进天。即便那是一朵真实的云,也仍很可能其中有许多天使陪伴他进入天上的境界;因为实在难以设想:在他降生进入世界时,天兵天将大队降下来歌唱荣耀归于神;而当他完成自己来世的工作,要离开世界升到自己的神和父那里,坐在宝座右边时,反倒没有同样大群的天军用欢呼和赞美来陪伴他。见诗篇47:5。埃提阿伯译本还补了一句:“他升到天上去了。”

使徒行传 1:10 “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

第10节。 “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虽然云彩已经把他接去,使他们看不见,他的门徒仍继续向上望,想看看是否还能再见到他,或还能再看见他的一点踪影。“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就是两位取了人形的天使;天使以人的样式显现是常有的事。他们忽然出现,站在地上,就在门徒旁边;不过埃提阿伯译本译作“站在他们上面”,仿佛是在他们头顶空中。其所穿的白衣,正如马太福音28:2坟墓那里出现的天使一样,是他们纯洁圣洁以及光辉荣耀的象征。埃提阿伯译本说他们“披着闪电”,即他们以如此耀眼的形态显现,仿佛披着电光;正如基督复活时出现的那位天使,其面貌如同闪电一般。这必然立刻吸引门徒的注意,并使他们惊异,因此前面加上“看哪”。他们由此知道,这不是普通平常的人,也不仅仅是人,而是以这种形态显现的天使。

使徒行传 1:11 “说:‘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

第11节。“又说:‘加利利人哪’”:他们这样说,不是为责备他们的籍贯,而是部分要让他们知道,自己认得他们是谁、从哪里来;也部分是要表明神丰富而分别为圣的恩典,竟拣选这样卑微、受人轻看的人成为基督的使徒,并作他威荣的见证人。“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 这是责备他们出于好奇,用肉眼追看基督;因为基督不再是人可以继续这样看见的,而应当用信心的眼睛看见;也是责备他们留恋他肉身的同在,因为他们不应继续盼望这种同在;也仿佛他们以为他马上就会回来似的,其实他要到世界的末了才回来。此外,他们也不应停留在那个地点,一味站在那里仰望;他们应当照基督的吩咐往耶路撒冷去,住在那里,直到他们以一种特别方式领受圣灵;然后就该传讲一位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宣告他已经从死里复活,已经升到天上,并被立为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这同一位耶稣”:不是另一位,乃是同一个位格、同一个有身体有灵魂的主。“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就是那位在云中离开他们的眼界、被接入天上的主;他要一直留在那里,直到万物复兴的时候。门徒也许会因失去他肉身的同在而忧伤;但他们更应当因此喜乐,因为他是往父那里去,也是作他们的先锋去预备地方,并为他们代求。“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他要以同样的肉身、同样的人性而来;他要驾着天上的云而来,并有大能的天使随同,正如他如今升天时一样;他要亲自降临,正如如今亲自升上去;并且正如他上升时有欢呼和号筒的声音,见诗篇47:5,将来他降临时也必有呼叫的声音、有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而且,他很可能要降临在他升上去的同一地点,见撒迦利亚书14:4

犹太人还有一种看法,说以色列人的复活将从那里发生;他们说:“当死人复活时,橄榄山要裂开,以色列所有的死人都要从山下出来;甚至那些在被掳之地死去的义人,也要经过地下洞穴,从橄榄山下出来。”m Targum in Cant. viii. 5.

使徒行传 1:12 “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第12节。“于是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在天使告诉他们主必照样再来之后,他们就大大喜乐地回去。“从那名叫橄榄山的山上”:这山在耶路撒冷东边,基督常到那里去,也正是从那里升天。列王纪上11:7说它“在耶路撒冷前面”;雅基也相应地把那话解释为橄榄山;撒迦利亚书14:4更明确地说它“在耶路撒冷前面朝东”,因此我们主坐在那里时,就说他是“对着圣殿”,见马可福音13:3。它因其上长着许多橄榄树而得名。犹太作者有时称它为“橄榄山”,有时称“油山”,意思就是出产橄榄油之山,因为其上的橄榄可以榨油。有人说,在这节经文拉丁译本的某个古本中,它被称为“三光之山”;理由是:其西边夜里有圣殿祭坛常燃的火光照耀;其东边又比城里更早得到日光;并且山上盛产橄榄,用以维持灯火之光。

约瑟夫记载,乌西雅年间地震时,这山西边的一半裂开,向东滚了四弗隆,堵住了道路和王的园囿。“离耶路撒冷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叙利亚译本译作“约七弗隆”,也就是将近一英里;虽然约瑟夫却写说橄榄山离耶路撒冷只有五弗隆。现存约瑟夫的抄本这里也许有误,因为金口约翰在本节注释里引用约瑟夫时,读的是七弗隆,这正与叙利亚译本一致。按犹太人的说法,“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离城邑二千肘,他们常称之为“安息日的界限”;部分根据民数记35:4推导出来,并解释说:“一千肘是城的郊区,二千肘是安息日的界限。”这些肘按通常步数计算;他们又说:“步行二千个中等步数,这就是安息日的界限。”他们也从约书亚记3:4推论出这是适当的距离,因为那是百姓行军时与约柜之间的距离。虽然这并不是律法明定的,却作为长老的遗传被严格遵守。

因此,当路得要作归信者时,塔古姆在路得记1:16插入拿俄米对她说:“我们受命守安息日和佳节,不可走过二千肘。”因为那样更远就算亵渎。又有话说:“人用手作工、用脚走过二千肘以外,便是亵渎安息日。”甚至这还可以用鞭打处罚:“人在安息日可出城向四方各走二千肘;但若走过二千肘,就要以悖逆者之鞭责打他。”不仅如此,人不但不可从自己所在的城镇走超过这距离,甚至无论身在何处,规则也是如此:“若有人在路上睡着,不知道天黑了、安息日已经开始,那么他四围可走二千肘。若人在旅途中天黑了,他认得一棵树或一道篱笆,说:‘愿我的安息日坐处在那树下’,这样说等于没说;但若他说:‘愿我的安息日在树根那里’,那么他可以从自己脚所站之处走到树根二千肘,再从树根走到家里二千肘,因此在天黑后就可走四千肘。

若他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熟悉步行规则,只说:‘愿我的安息日在我现在所在之地’,那么他就从该地向四方各有二千肘可走。”因此,有些抄本在这里加注说:“这就是犹太人可以步行的距离。”他们称二千肘为一“里”;若橄榄山距耶路撒冷有七弗隆,那几乎就是一里;若只有五弗隆,则略多于半里。真正的距离也许是六弗隆,因为约瑟夫又说,第十军团奉命在耶路撒冷六弗隆外、城东对面的橄榄山扎营;与此相符,曾是犹太人、后来生于巴勒斯坦的以皮法尼乌也说:“安息日走路,超过六弗隆是不合法的。”n 至 b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13 “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犹大。”

第13节。“他们进了城”:阿拉伯译本作“进了那城”,即进了耶路撒冷,并进入城中某所房屋;至于是哪一所房屋,探究也是无益,因为无法确知。有人以为是使徒约翰的家,就是他把主母马利亚接去的地方,见约翰福音19:27,这并非不可能;也有人以为是约翰马可之母马利亚的家,就是后来彼得下监时门徒聚会祷告的地方,见使徒行传12:12;也有人说是西门长大麻风者的家,但那家在伯大尼,不在耶路撒冷,见马太福音26:6。还有人猜是尼哥底母或亚利马太的约瑟的家;不过总的看来,最可能的不是私人住宅,而是圣殿,因为门徒立刻就去了圣殿,并持续在那里,见路加福音24:52使徒行传2:46。“就上了楼房”:若是在私人房屋里,他们可能选它是为安静和隐密;也可能就是他们先前吃逾越节筵席的那间楼房;叙利亚文手稿注释者就是这样说的。

楼房本来就常作敬拜和属灵交谈之处;见本章及别处。但这楼房也可能是圣殿中的一间房间,因为不仅根据圣经关于圣殿的记载,圣殿四围有旁屋也有楼上的房间,见列王纪上6:5,其中一间还叫作基玛利雅的屋子,巴录曾在那里念耶利米的预言,见耶利米书36:10;并且从犹太著作看,常提到帕勒赫德林室,是大祭司在赎罪日前七天被带去的地方;还有谋士室、公议会坐的加锡室、亚比提尼之家之室、木屋、痲疯病人之室、油屋、盐室、帕瓦室、洗濯者之室,以及其他许多房间。门徒很可能就是借着他们当中的约瑟巴拿巴,因他是利未人,得以进入圣殿中的某个房间或楼房;见使徒行传4:36。他或许掌管那里,因为他们被说成常在殿里,见路加福音24:53

“在那里有彼得、雅各、约翰”:武加大、叙利亚和埃提阿伯译本作“彼得、约翰、雅各”;亚历山大抄本亦然。这三人是基督特别亲近的门徒,故常一同首先被提名。随后是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和马太;叙利亚和埃提阿伯译本把马太放在巴多罗买之前。又有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兄弟犹大;东方诸译本都作“雅各的儿子犹大”。这里把使徒都列了出来,唯独不包括卖主的犹大,因为他已经死了;这表明,虽然其中一个曾不信基督的复活,另一个曾否认他,其余的也都曾离弃他而逃跑,但如今他们又都重新聚集在一起,在基督的信仰上坚定稳固,等候圣灵的浇灌。c 至 g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14 “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

第14节。 “这些人都同心合意,恒切地祷告祈求”:是为着基督所应许、使他们有理由盼望的圣灵;也求自己蒙保守,不被仇敌所害,对主仍然忠心;又求自己在传扬福音的事上大有装备,并得着果效;也求他们的心蒙安慰,在爱里联络得合一。他们在所求的事上同心,因此处在蒙垂听的应许之下;并且在这工作上他们恒常不懈,殷勤不倦,迫切恳求。武加大、叙利亚和埃提阿伯译本都省去了“祈求”一词,亚历山大抄本也如此。“同着那些妇人”:就是那些从加利利跟随基督,到过十字架下和坟墓旁的妇女,其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革流巴的妻子马利亚、以及西庇太的妻子撒罗米。有人把这话译作“同着他们的妻子”,即使徒们的妻子;凡有妻子的,毫无疑问也都与他们同在;这也是必要的,好使她们在基督的信心上得着坚固和确认。别撒最古老的抄本还加了“和孩子们”。“以及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听见她的消息;她此后又活了多久,并不确定。她与基督的使徒同在,显出她的虔诚和敬虔,也有助于她信心的增长和属灵的安慰。“并耶稣的弟兄”:见相关经文注释。

使徒行传 1:15 “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

第15节。“在那些日子,彼得站起来”:就是在基督升天之后、五旬节之前,门徒正在等候圣灵应许的某一天。埃提阿伯译本作“就在那一天”,仿佛就是他们首次回到耶路撒冷、进入楼房的那一天;这也颇有可能,因为拣选一人代替犹大,事不宜迟。彼得之所以起来,不仅因为他素来性情积极,遇事常是首先行动发言的人;也是因为他愿意显明自己对基督的热心,因为他不久前才否认过主;又因为在场者中他年纪较长,并且是受托向受割礼之人作工的执事。他像要发表演说的人那样站起来,也以此向所讲话的人表示尊重。“在门徒中间”:不只是其余十个使徒,而是整整一百二十人。亚历山大抄本及其他一些抄本作“在弟兄中间”,武加大译本也如此;埃提阿伯译本作“在他自己的弟兄中间”。彼得接下来就说了下文所记的话。

历史作者在叙述前,插入一句括号说明:“那时聚会的人,数目约有一百二十名。”这里“名字的数目”就是人的数目,见启示录11:13;有些抄本作“男人的数目”,武加大和叙利亚译本也如此。“都聚在一处”:或译“合在一起总共”;也可指他们在同一处聚会,或在同一信仰和判断上彼此一致;阿拉伯译本作“在那里有一群人,他们的名字和意愿在同样的意见上是一致的”。他们既在同一个地方,也同心合意;其总数约有一百二十人,其中包括十一个使徒和七十个门徒,共八十一人,因此另外还有三十九个人在这群体中。当然,不能据此认为当时在耶路撒冷所有信基督的人只有这些;但这些人是聚集起来、组成教会状态的一群,他们不仅把自己献给主,也照神的旨意彼此相联。他们的名字既被记下并注册,历史作者就称这为“名字的数目”,虽然实际上是指人的数目。

这个人数在犹太人中颇有名望:以斯拉时代公会,称为“大议会的人”,就由一百二十位长老组成,最后一位是西面义人;并且任何地方要设立公会,也需有这样的人数。他们问:“一座城中有多少人,才适合设公会?”回答是:“一百二十人。”虽也有人说要二百三十人,但最终定案仍是一百二十。因此他们又说:“在以色列凡有一百二十人或更多的城中,设立小公会;若不足一百二十人,就设三位审判官,因为公会不能少于三人。”h 至 k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16 “说:‘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第16节。“弟兄们”:彼得这样说,不主要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谦逊、卑微和弟兄之爱,或仅因为他与听众之间有属灵的关系;更因为这本是常用的称呼方式,见使徒行传7:2。这里所对话的一百二十人,似乎并未把妇女算在内;叙利亚译本就称其为“男人的数目”,除非把妇女视为包含在其中。“这经上的话必须应验”:或作“必定应验”,所指的可能是诗篇41:9,但更可能是下面所引用的诗篇69:25和109:8。它必须应验,这种必要性与神的预知、他的旨意和定旨,以及圣经的真实完全一致;但这种必要性丝毫不能成为犹大之罪的借口,因为他是按自己内心的邪恶自由行事,并不是被这经文强迫。使徒提出这一点,也可能是要使门徒在这可畏的护理之下得着安慰,因为这事原不是别的,正是预先所说的。

“圣灵借大卫的口预先说的”:是在事情发生前几百年就说了;这表明圣灵的全知,因此也显明圣灵的神性,并显出大卫诗篇的神圣权威;同时也显明给大卫何等尊荣,使他成为圣灵说话的器皿和代笔者。“论到犹大”:他有时被称为加略人犹大,以区别于另一个同名的使徒;而下文所说的足以表明这里指的是谁。叙利亚译本作“论到那犹大”。“就是那给捉拿耶稣的人作向导的”:给带着刀棒来的兵丁和差役作向导,他们来捉拿耶稣,像捉拿贼和强盗一样。犹大走在他们前头,不仅把耶稣所在之地指给他们,也给他们一个记号,使他们知道该抓哪一位,并叮嘱他们要拿住他,牢牢看守,稳稳带走;所以他不仅是引路的人,也是整个事件的指挥者、引导者和操办者。

值得注意的是,彼得并没有掩盖犹大的罪,而是直言说出来;但并非粗暴地夸大其词,而是相当柔和、带着怜悯,虽然并无意减轻他的罪,这从下文可见;这对我们论到别人之罪,也可成为教训。

使徒行传 1:17 “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第17节。 “因为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他与其他人一同被拣选作使徒,也在同一时候被分别进入这职分;并且当提到十二使徒时,他一直算在其中,名列其内。“并且在这职事上得了一分”:原文有“凭拈阄得着”的意思;神的护理照着他永恒的旨意和定旨如此安排,使他不仅被称作使徒,被登记在其中,而且确实在这职事上有一分;他曾传道、施洗、行神迹;除此之外,还管钱囊,作基督家中的司库和某种管家,为其供应日用所需。

使徒行传 1:18 “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第18节。“这人用他罪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这一节和下一节似乎是历史作者路加的话,应当作为插句来读;因为门徒对犹大的死法原已十分清楚,耶路撒冷居民更是无人不知,所以彼得不必向他们解释;若这些话出于彼得之口,那么以“耶路撒冷居民”这种方式说话,在他和听众都正身在当地时,就不太自然;而且也不像彼得会向他们解释他们自己语言中的一个词,尤其还是用他们所不懂的另一种语言来解释。又在短短五六周内,那块田似乎也还不至于已经普遍得了“亚革大马”这个名字。埃提阿伯译本把这块地称作“葡萄园”;它原可既是葡萄园,也同时是窑匠的田。这里有一点难处:马太说是祭司长买了这块地,见马太福音27:7,而这里却说犹大买了。

其实两者都对:犹大两天前从祭司长那里拿了钱,或许不仅打算买,还已经同窑匠为那块地讲定了价;但他后来为自己的罪后悔,没有带钱去成交,反倒把钱扔回祭司长那里,然后吊死;于是祭司长在隐秘的神圣护理之下,用他的那笔钱去买了同一块地。或者也可以说,这地既是用他的钱买的,就可说是他买的。武加大和阿拉伯译本则作“他得了那块地”;这未必是说他亲自拥有使用它,除非他被埋在那里,而这也未尝不可能;若如此,则他那可悲交易所得着的,不过是一小块埋葬自己的地而已。也可以把意思理解为“他使那地被占有了”;因为他把钱还回去,祭司长便用这钱如此处置。“就是用他罪恶的工价”:即那三十块银子,是为他卖主卖师那卑劣行为所得的工价。正如巴兰因占卜所得的报酬,那不义邪恶的行为所得,也被称为“不义的工价”,见彼得后书2:15

“后来身子仆倒,肚腹崩裂”:可能是他从所吊的绞架或树上掉下来,绳子断了,落在石头或树桩上,肚腹裂开崩开;也可能是撒但把他猛然攫到空中又摔向地上,因为撒但住在他里面,并借由肚腹裂开的口从他里面出来;或者他因极深的忧郁,被喉症所塞窒息,然后脸朝地仆倒,如叙利亚、阿拉伯、埃提阿伯译本所译,于是裂开。“肠子都流出来”:就是从所裂开的地方流出。这可悲的结局就是犹大的下场。亚流之死,照亚他那修从在场长老马加里乌所引的说法,情形极为相似:据说亚流曾发誓承认正统信仰,正要被带进君士坦丁堡教会时,在主教亚历山大的祷告之后,他出去如厕,忽然头朝下仆倒,中间崩裂,当场气绝。以皮法尼乌也拿他的结局和犹大相比,说他夜里到下处去,随后像古时的犹大那样崩裂,在污秽不洁之地丧命。

鲁非努也说,他坐下时,五脏六腑都流进了粪坑,于是死在那样的地方,正配得他那亵渎腐败的心。至于福音书作者马太和使徒彼得表面上的差异,可以用前述一种或几种方式调和。看起来最可能的是:犹大不能承受心灵的折磨,就像亚希多弗一样吊死了自己,并不是被魔鬼勒死,也不是病死;之后他从所吊的树上落下来,可能是绳子断了,或树倒了,于是就发生了这里所记的事。或者,他可能因大风被吹下,或因野兽冲撞绞架而坠落;或者如有人猜想,魔鬼在他自尽之后把他摔了下来。又或者,最合理的解释是:他死后,旁人出于自己意愿,或按民间官长的吩咐,不愿让一个自杀的人长久悬挂在那里,而律法也不允许这样,于是他们不温和地把他放下,或干脆割断绳索,使身体坠下,以致如这里所说崩裂。

应当注意,马太说的是犹大自己参与的死亡方式;彼得则报告他死后尸首遭遇的事,其中涉及别人。武加大译本甚至译作:“被悬挂着时,他从中间崩裂了”,好像这事是在未落地之前、就发生在绞架上。l 至 o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19 “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第19节。“这事叫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就是他如何以三十块银子把拿撒勒人耶稣交在祭司长手里;那钱如何成了他罪恶的工价;又如何用这钱买了一块田来埋葬外乡人;以及他如何以这样悲惨的方式死去。耶路撒冷几乎没有一个居民不知道这些事,因此那块田就“按着他们本地的话”被称作某个名字。也可译为“照他们自己的方言”,即“耶路撒冷的方言”;那时那方言就是迦勒底语或叙利亚语;所以下面的词就是这样:“亚革大马”,意思就是“血田”。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那地是用基督之血的价钱买来的。若像有些人所说,犹大是在这里上吊,或被撒但在这里摔下,以致肠子流出,那么也可因其上洒了他的血而得此名。

亚历山大抄本写作“Acheldamach”;耶柔米也常写作“Acheldemach”,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在叙利亚和迦勒底方言中,表示“血”的不是“Demach”,而是“Dema”。彼得称这为耶路撒冷居民的方言,也显示当时他们所说的,与他那加利利口音有所分别;从马可福音14:70显然可见这两种口音确有差异。有人记载,这块田后来由海伦娜皇后下令四面筑墙,像一座塔,塔顶有七个像窗户一样分开的口,可由此把基督徒死者放下去;其宽五十英尺,长七十二英尺。它离欣嫩谷不远,在锡安山南边;耶柔米说,在他那个时代,人还能见到这地方。马修斯也说,耶路撒冷附近有一座很高的山,名叫亚革大马山,得名于旁边那块用基督宝血价银买来、作为埋葬客旅之地的田。p 至 r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20 “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第20节。“因为诗篇上写着”:即诗篇69:25。这是彼得的话,他在此引用自己先前说必定应验、即圣灵借大卫论到犹大所说的经文。“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阿拉伯和埃提阿伯译本作“愿他的城变为荒场”,也许是指耶路撒冷城,后来它果然荒凉,并被彻底毁灭。“无人在内居住”:就是在他的住处里居住。所引这篇诗篇乃是关于弥赛亚的诗篇;新约多处引用其中经文并应用于基督,见约翰福音2:17诗篇69:4对照。诗人对弥赛亚之仇敌总体所说的话,使徒在这里特别应用到犹大身上。

诗篇69:25的希伯来原文里,这些话是复数:“愿他们的住处荒凉,愿无人住在他们的帐棚里”;它指向基督所有的仇敌,就是那些与犹大立约、给他银钱去把基督交在他们手中的祭司长、民间长老、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又把基督交给罗马巡抚,在他们的煽动下基督被钉十字架。这里尤其也可把犹大包括在内,因为正是他把主卖给了他们;所以把这些话应用在他身上非常合宜。当然,这并非要排除其他人,因为他们的房屋也要成为荒场,并且果然如此,正如主在马太福音23:38所预告的。希伯来文里译作“住处”的第一个词,本指非常宏伟的居所;有时译作“营寨”,如创世记25:16;有时译作“宫殿”,如雅歌8:9以西结书25:4;好些犹太作者在这里把它解释为“宫殿”。

所以它也可指基督较富贵之仇敌的居所,如大祭司的府第、公会主席的宅邸、公会成员、祭司长、民间长老、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华屋;这些在耶路撒冷被毁时都成了荒场。另一个译作“帐棚”的词,可指那些下层百姓的简陋居所;他们异口同声高喊要钉死基督,在耶路撒冷毁灭时,他们的住处也同样遭遇同样命运。犹大既是出身较低的人,使徒在应用这段经文于他时,就用了那个通常表示较贫寒居所的词,虽然这词有时也可用于较大房屋,但这里似乎更与后者相对应。因为原文里有两个都表示住处的词,他完全可以任选其一,而他选择了最切合应用于犹大的那个。

不过,犹太人也无权挑剔这种译法,因为塔古姆把两个词都译作“住处”,说:“愿他们的住处荒凉,在他们的住处中不要有人居住。”犹大的住处究竟在哪里,并不确定;但他像使徒约翰一样也有自己的住处,并非不可能,甚至从这里看来似乎相当明显。“愿别人得他的监督职分”:这句话见于诗篇109:8,极其恰当地应用在犹大身上,并已应验在他身上:他不仅以暴烈而臭名昭著的死失去了自己的职分,即监督者的职分;并且另有一人要进入这职分,得着并执行它。因此彼得引用这话十分切题,因为他的目的正是要推动门徒拣选一人代替他。使徒好像把这句话和前一句视作出自同一处经文,其实它们分别在两篇诗里;不过新约作者把不同处的经文并列当作一处来引用,并不罕见,罗马书3:10就是其中一例;这也是犹太人常用的引经方式。

Surenhusius 列举了许多类似例子,见旁注所引文献。这里所引的诗篇,不可按字面理解为说大卫自己和他仇敌之间的事,或他对他们所发的咒诅,不论是像金基所说指多益,或像别人所说指亚希多弗;整篇都更当理解为指弥赛亚,因其内容与他完全相合。邪恶犹太人的口,尤其诡诈法利赛人的口,向他张开;假见证也用谎言的舌头攻击他;他们都用仇恨的话围困他,想除掉他的生命,以极不义、极忘恩的方式待他;他无故受敌挡,明明向他们施爱,无论在灵魂还是身体上,向他们传福音、医治疾病,他们反成了他的仇敌,见诗篇109:2。他所甘心承受的贫穷困苦、他所担当的忧患愁苦、受审问时所经历的疲惫、那时肉身的软弱,以及在十字架上敌人摇头羞辱他,这些都在诗篇109:22以下被生动描述。

而诗中又特别从仇敌群体中单独拈出一人,对那人所说的咒诅之言正适合犹大,也在他身上应验,见诗篇109:6。有一个恶人被立在他以上,正如立在其余犹太人以上一样,就是罗马巡抚彼拉多,一个十分邪恶的人;撒但又站在他的右边,如同他的谋士,按亚本以斯拉的解释,把卖主的念头放进他心里,促使他行此事,随后又为此控告他,把他推入极黑暗的绝望之中;及至这事被带到他自己良心面前,良心审问他时,他就被定罪并自我谴责;在末后的大审判中他也将如此。并且,当时他既找不到蒙怜悯之处,无论怎样祷告恳求,将来也同样找不到。他的年日不多,在壮年就被剪除,这从其他使徒在他死后又活了许多年,可以推知。他的监督职分,或使徒职分,则由另一人接替,就是本章后面所记、被拣选补位的马提亚。

这职分并不是指他的钱财、妻子,或如某些犹太作者所说交托给他的灵魂,而是指基督所赐给他的使徒职任。该词表示监督、照管、托付;希伯来文“פקודה”在民数记3:32也是这样译的,可以泛指任何职分,如神殿中祭司和利未人的职分,见民数记4:16。雅基在这里把它解释为“他的尊大”或“尊荣”,并用西班牙词“provostia”来说明,即一种带有尊贵和权柄的职任;而成为基督的使徒正是这样的职任,在神的教会中,外在尊荣没有比此更大的,因为神在教会中所设立的,第一就是使徒,见哥林多前书12:28。古代教父看得极清楚,这首诗就是指加略人犹大及其事件,所以他们常把它称为“加略诗篇”。有人注意到其中有三十个咒诅,与他卖主所得三十块银子相应;不过我并不看重这种过于巧细的观察。s 至 w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21 “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第21节。 “所以,在这些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既然有这样的咒诅,其性质又带着预言,说明必须有另一人接替犹大的监督职分,或被立为使徒代替他,那么就绝对有必要立刻拣选一人进入这职分;这就是“所以”这个连接词的力量。并且,这个拣选对象应当是“这些人”中的一个,而不是妇女中的一位,这是极其合宜的;因为妇女并不适合承担教会中的职分和权柄,因此说“这些人”,是有意把妇女排除在外。再者,从他们自己中间、并且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中拣选一位,也非常正当而且合理;他们熟悉此人的才能、正直、智慧和圣洁的行事为人。所以又补充说“这些常与我们作伴的人”,就是我们自己群体中的人,不是外人;是我们素常与之亲近往来、其品格为我们所熟知的人。这个原则在拣选较低职分的人,如牧师和执事时,也应当留意:他们应当出自选立他们的群体本身,而且他们的资格应当为群体早已知晓。下文就进一步说明这点:“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即自从基督呼召他们作门徒和跟随者起,便与他们同住,在他们中间尽其职事,治理、引导、教导、训练他们。一个初信的人、新栽种的人、或最近才成为门徒的人,并不适合担任这样的职分;这一原则按比例也适用于其他职分:蒙召担任职事的人,不但需要有较高的恩赐,也需要有一定年日的操练。

使徒行传 1:22 “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第22节。“从约翰施洗起”:不是从约翰第一次施行洗礼的时候算起,因为那时基督尚未如此快地显明出来,也未有跟随者;而是从约翰把洗礼施到基督身上、基督向以色列显明出来的时候算起;随后不久,他就呼召门徒,并开始公开职事。彼得的意思是,应当选立一个从那样早的时候就跟随基督的人,就是曾听见他美好的讲论、看见他神迹、并且坚定恒常地依附于他的人,来代替犹大;这样的人,其对基督的信、对基督的爱,以及坚持跟随他的心志,都已充分经历试验并得了证明;他从主开始事奉起直到那时,一直与基督及其使徒同在。

彼得又补充说:“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就是直到他被天使接起、被云彩接住、升到天上的时候;埃提阿伯译本作“直到他从我们这里升上去”;阿拉伯译本作“直到他自己从我们这里被举起来”;因为正如他凭自己的能力从死里复活,同样也能凭自己的能力从地上升到天上。总意就是:此人必须与他们同在,一直到主升天之时,不论那升天是他自己成就,还是借着天使的服役而成就。“必须立一位”:这有其必要性,一方面是因上文那预言,另一方面是为保全基督所定的十二使徒之数,以对应以色列十二支派和新耶路撒冷的十二门、十二根基。

提出并执行这一拣选和设立的,不只是其余十一位使徒,而是整整一百二十人的全体;因为使徒所说的话,正是对他们说的,阿拉伯译本译作:“你们必须从这些人中拣选一个。”若连这样非常特殊的职分,其拣选和设立尚且是由全体群体来做,那么较低职分的拣选和设立就更应当如此。拣选此人的目的,是“与我们同作他复活的见证”:就是为基督从死里复活作见证。这本身也包含并预设了他的道成肉身和一生,从而也包含了他的顺服、职事和神迹;还包含他的受苦和受死,以及其中一切益处和功效。这里特别提到复活,是因为它不但包含前述诸事,而且是基督教信仰最主要的条目、根基和基础,也是基督给犹太人的记号,用以证明他真是弥赛亚;门徒被拣选,正是要为此作见证,他们职事的重要部分,就是向人见证此事。

既然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和事务,那么就必须选立一位从起初到主升天之时一直与他们、也与耶稣同在的人;并且此人必须亲眼见过主的复活,才能与使徒们一同作见证。

使徒行传 1:23 “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

第23节。“于是他们提名两个人”:彼得的提议被全体会众采纳了;他们表示赞同,于是提出两个人名,准备从中选出一位;这拣选不是由使徒单独作的,而是由全体会众作的。阿拉伯译本作“他提名两个人”,仿佛是彼得一人如此行;这与所有抄本、其他译本及上下文都相反,因为上下文清楚表明,全体百姓都参与了这件事,他们祷告,也投签、表决。所提名的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称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前者有三个名字;别撒某古抄本里他叫“约西”;有人认为他就是使徒行传4:36里称为巴拿巴的约西,一方面因为有的抄本和叙利亚译本在那里把约西写作约瑟,另一方面因为巴撒巴和巴拿巴读音相近。因此,这里的埃提阿伯译本作“那称为巴拿巴的约瑟”,别撒最古老的抄本也如此。

不过,虽然这里的“约西”可理解为“约瑟”的简称,正如犹太人常如此使用,但这人并不是那个来自居比路的利未人约西,而是加利利的约西,是亚勒腓和马利亚的儿子,并且有两个兄弟雅各和犹大已经是使徒了,见马太福音13:55。再者,巴拿巴和巴撒巴虽然音近,意义却大不相同:前者解释为“劝慰之子”,见使徒行传4:36;后者则与“拔示巴”意义相近,前者可解为“女儿”,后者可解为“誓言之子”;有人说是“智慧之子”,有人说是“丰满之子”;我倾向把它看作与“בר סבא”相同,解释为“老年人之子”;因为亚勒腓在约西或约瑟出生时,也许已是老人,而他自己可能是雅各和犹大的弟弟。至于他的别名“犹士都”,这不但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特别常用,在犹太人中也有使用;因此我们常见到名叫“尤斯塔”“尤斯提”“尤斯泰”的拉比。

至于他是否因自己十分公义而得此别名,就像亚里斯提德被称为“公义的亚里斯提德”,又如以斯拉大会最后一位大祭司西面被称为“西面义人”,甚至这约瑟或约西的兄弟雅各也被犹太人这样称呼;也可能他这名字是来自族长约瑟,因为犹太人常称族长约瑟为“义者约瑟”。至于马提亚,他的名字是犹太式的,他毫无疑问也是犹太人;因此我们读到“马提亚本哈拉施拉比”。他的名字与拿但业的名字意思相同,都是“神的恩赐”;因此 Lightfoot 博士猜想他们可能是同一人,但这与他另一处的猜测不合,因为他别处又认为巴多罗买和拿但业是同一人;若如此,马提亚就早已是使徒了。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则认为这位马提亚就是撒该。x 至 c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24 “众人就祷告说:‘主啊,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

第24节。 “他们就祷告说”:既然提名了前面那两个人,而他们自己也不大知道该定哪一个,因为两人都很合适、都配得这项事奉,于是他们不愿不求神指引就自行决定此事;这是凡事都当采取的方法,尤其在重大事务上更是如此。他们祷告的大意,虽然未必逐字如此,却是:“主啊,你这知道万人之心的。”这乃是那独一永活真神所独有的特性;因为除了造人心的神以外,没有谁知道人的心。神知道人一切的思想、谋算和旨意,也知道其中一切的善恶。“求你指明你所拣选的是哪一个”:他们愿自己的拣选受神那永恒心意中的拣选所引导;他们盼望神以某种方式把这事显明出来、指出来,使他们可以确知神的心意和旨意,并照此行事。

使徒行传 1:25 “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第25节。“叫他得这职事和使徒职分的一分”:就是在使徒的职事中有一分,也就是使徒性的服事;这服事包括传讲福音、施行圣礼、建立教会和行神迹。犹大本来也有这分,见使徒行传1:17。“只是犹大因犯罪离弃了这职分”:因为他卖了自己的主,虽是主的使徒,却因此被逐出职分,不再在使徒事奉中有分。“往自己的地方去了”:这可以理解为指犹大下到地狱,作为其罪的公义刑罚。犹太人常把“自己的地方”解释为地狱;例如说拉班“回到自己的地方”,他们就说这暗示他回到了在地狱里为他预备的地方;说巴兰“回到自己的地方”,他们也评论说,他并不是离开恶道归正,反而是回到自己的地方,因此“自己的地方”就是在地狱里为他预备的地方。

又如约伯记2:11说“他们各从自己的地方来”,他们说这不是指各从自己的家或本乡,而是指各从那在地狱里为他们预备的地方而来;因为他们来怜悯约伯,所以得以脱离地狱,并配得来世。这里“他回到自己的地方”,同样就是“那在地狱里为他预备的地方”。另一位作者在同一经文上也说:“他说‘回到自己的地方’,却不说‘走自己的路’,因为他已被赶离自己的道路,下到地狱去了。”照着论到约伯朋友的话,塔古姆在约伯记2:11也作类似的意译;同一塔古姆在约伯记8:4又称那地方为“他们悖逆之地”,即由其悖逆所招致之处。因此,犹大“自己的地方”就是他因自己的罪所赚得、并按公义为他所指定之处。虽然那地方并非他独有,而是所有不悔改罪人共同的结局,但对他这卖主之人来说特别适合。

因为犹太人有一个定见说:“凡把一个以色列人交在外邦人手中的,无论是在其身体上或财产上,都在来世无分。”犹大正是这样把他的主交出去。不过,也有人把这句话不理解为指犹大,而理解为指马提亚,即那位要来补犹大位的人;他们认为“自己的地方”是指前句所说“这职事和使徒职分的一分”,亚历山大抄本作“这职事的地方”;犹大因自己的罪从中坠落,就为别人腾出了路,使马提亚得以进入神在自己旨意和计划中为他定下的地方。叙利亚和阿拉伯译本都可译作“进到他的地方”,即进到犹大的地方,在使徒中取代他的位分;亚历山大抄本甚至作“进到那义的地方”。d 至 h 各文献同原注。

使徒行传 1:26 “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第26节。“于是他们为二人拈阄”:武加大和埃提阿伯译本作“为他们投出签来”,就是为约瑟和马提亚二人;有些人投给这一个,有些人投给那一个;这些签被放在人的怀中,或放在器皿里,总之不过是一种投票方式,因此当把签取出来时,得票多者便被宣告为被选中的人。或者,也可理解为“他们投签”,就是把写有两人名字的签投在坛罐或器皿里;另一个器皿里按设想又放了另外两支签,其中一支写着“使徒”,另一支什么也没写;由指定的人把签取出,若取出的马提亚那支,恰与写有“使徒”的那支对应,就宣告他为使徒。

也可能这与赎罪日为两只山羊拈阄的方式相似,见利未记16:8;犹太人说那仪式是这样行的:院中放一个名叫“Kalphi”的器皿,里面有两支签,可以是木、石或金属做的;一支写“归耶和华”,另一支写“归阿撒泻勒”;两只山羊,一只站祭司右边,一只站左边;祭司摇动器皿,用两手各取一支签,按左右分别放在两只羊上。这样,那得了“归耶和华”之签的羊就被宰杀,另一只则活着送去;同样,这里说签落在马提亚身上。或者,签照上面所说投入器皿后,两个人各自抽取;马提亚若抽出了写着“使徒”的那支,签就落在他身上。

犹太人说,摩西拣选七十位长老时,方式也类似:“摩西取七十二张纸,在其中七十张上写‘长老’,另外两张上写‘分’;他从每支派挑六个人,共七十二人,对他们说:把你们的纸从器皿里取出来;谁手中拿到写着‘长老’的,他就成圣被分别出来;谁手中拿到写着‘分’的,就对他说:主不喜悦你。” “签就落在马提亚身上”:要么是他得到较多票数,因为神的护理如此安排,也许甚至与会众起初的想法和一般倾向相反;因为先提到约瑟,并且他是一个很有名望、拥有多个名字和称号的人;但神知道人的心,也能随己意转动人的心,而众人既向他求指引,他便使他们倾向投票给后者。或者,就是神的护理安排,在投签或抽签时,使使徒职分的签落在他身上。

“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要么是被众人共同的票决选上,因为这里所用的词也有这种意思;但更可能是说,他就在使徒中取得了自己的位子,被登记在他们中间,从此以后一直被算作他们中的一个。别撒古抄本作“和十二使徒同列”,因为人数至此已经完备。i 至 k 各文献同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