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列王纪上第9章引言
本章记述所罗门在基遍第二次所得的异象,在其中他得到了对前一章祷告的回应,见列王纪上 9:1;又记述他与推罗王希兰之间的往来,见列王纪上 9:10;所罗门所建造或修造的地方,见列王纪上 9:15;那些成为他服苦役的迦南人,以及他在以色列人中所设立的官长,见列王纪上 9:20;法老的女儿迁入为她建造的宫室,见列王纪上 9:24;所罗门对宗教礼仪的留心,见列王纪上 9:25;以及他所使用的船队,为他带来极大的财富,见列王纪上 9:26。
第1节 所罗门建造耶和华殿和王宫,并一切所罗门愿意建造的都完毕了,……耶和华的殿是七年建成的,见列王纪上 6:38;王宫,就是他自己的宫室,是十三年建成的,见列王纪上 7:1;以及所罗门一切所喜悦建造的,就是他其余一切建筑,包括为法老女儿所建的宫室、黎巴嫩林宫,也可包括他为享乐所造的葡萄园、园囿、果木园和水池,见传道书 2:4;在这一切事上他都成功亨通,见历代志下 7:11。
第2节 耶和华第二次向所罗门显现,……朱尼乌斯和特雷梅利乌斯把本节连同以下直到第九节都作为插句,并将这句话译作“因为耶和华曾向他显现”;皮斯卡托尔则译作“而且耶和华向他显现”,仿佛这是与前文不同的一段叙述。的确,若这些话要像我们译本那样与前文相连,这次显现就必须是在圣殿建成十三年以后,这不大可能;更可能是在献殿后的那一夜,当时神回应了所罗门在前一章中的祷告。因为若说这回应拖延了十二三年,实在不合理。这次显现是同样种类、同样方式的第二次:正如他先前在基遍向他显现一样,是在梦中、异象中,并且是在夜间,见列王纪上 3:5,也见历代志下 7:12。
第3节 耶和华对他说:你向我所祷告祈求的,我都应允了,……就是带着喜悦与悦纳垂听了;所指的是前一章所记的祷告。我已分别为圣你所建的这殿;这是借着荣耀的云充满殿宇,以及火从天降、烧尽其中所献祭物而显明的,见历代志下 7:1。要使我的名永远立在那里;就是在那里赐下他的同在,只要纯正的敬拜持续在其中。故他尔根补充说:“若我的旨意常在那里得以遵行,我的舍基那或神圣威荣便住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里;就是他护理的眼要眷顾那殿,看守并保护它,也看顾其中敬拜他的人;并且他要由衷悦纳在那里所献的祭,以及献祭之人的人,只要他们以正当的方式、为正当的目的而献。
第4节 你若效法你父大卫,存诚实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他虽然一生中犯了许多罪和过失,然而在敬拜神的事上却是真诚正直的,从未背道离弃,也未陷入偶像崇拜;这里主要所指的就是这一点。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谨守我的律例典章;就是遵守神一切的律法,包括道德律、礼仪律和司法律。
第5节 我就必坚固你在以色列中的国位,直到永远,……就是在你的后裔中连续不断,直到弥赛亚来到。正如我应许你父大卫说:你的子孙必不断人坐以色列的国位;就是你的后裔中必不断有人坐在其上,见撒母耳记下 7:12。
第6节 倘若你们和你们的子孙转去不跟从我,……就是离开对我的敬拜,如他尔根所说;或指所罗门及其继承者,或指以色列民及其后裔。若他们转背离开神和对他的敬拜,这并不是指偶然一次,或在小事上稍有偏离;而如原文所说,“你们若转而又转”,也就是彻底、完全地离弃他和他的敬拜,去归向别神,如下文所说:不守我摆在你们面前的诫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别神;弃绝神的旨意和敬拜,转入拜偶像的行为,正如所罗门自己后来所行的那样。
第7节 我就必将以色列人从我赐给他们的地上剪除,……任凭他们被掳到别国,正如十个支派被掳到亚述,两支派被掳到巴比伦一样;这在历代志下 7:20 被称为连根拔起。我为己名分别为圣的这殿,也必从我面前丢弃;正如后来被尼布甲尼撒焚毁时所发生的那样。以色列人在万民中必成为笑谈和讥诮;既因他们的罪,也因他们的苦难,见申命记 28:37;在历代志下 7:20 也说,这殿或圣殿必成为笑柄。
第8节 这殿虽然甚高,……有人译作“至高者的殿”;它既因建在高山上,也因其声望与荣耀而为高,并且它本身高一百二十肘,见历代志下 3:4。他尔根译为:“这高大的殿必被毁坏。”凡经过的人必惊讶;因看见圣殿和耶路撒冷城的荒凉废墟,而这些原是何等华美。又必嗤笑;带着轻蔑讥诮以色列民,因他们的败亡而欢喜。人必说:耶和华为何向这地和这殿如此行呢?或说,为什么容许它被这样毁坏,以致如此荒废破败?这地曾被说成是他所喜悦、从岁首到年终所眷顾的;这殿也是他所居住的所在;所以他们暗示,造成这一切的缘故,必定非同寻常。
第9节 人必回答说,……那些在别人被掳去后仍留在当地的人,例如尼布甲尼撒所留下的一些人,他们能作出以下回答:因为他们离弃了耶和华;就是离弃了耶和华他们神的敬拜,如他尔根所说。那领他们列祖出埃及地的主;特别提到这一点,是要加重他们罪的分量。他们却去亲近别神;就是外邦人的神,如他尔根所说;那些不认识真神之人的神。又敬拜事奉它们;就是金银木石的偶像。这表明他们被任凭陷入司法性的瞎眼;他们原是蒙神启示之恩的人。因此耶和华使这一切灾祸临到他们;他们的偶像崇拜就是原因,而再没有什么比这更惹动神发怒的了。
第10节 满了二十年,……就是从所罗门开始建造起计算;那时所罗门已经建成两座宫室,就是耶和华的殿和王宫。前者建了七年,后者建了十三年,总共二十年。
第11节 那时推罗王希兰曾照所罗门所愿的,资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这些木料是为建造他的两座宫室所用,见列王纪上 5:8。至于金子,前文未曾提及;这里说明所罗门的金子从何而来。若他没有使用他父亲留下的金子,如有人所认为的那样,见列王纪上 7:51,那么他便用这些金子包裹圣殿若干部分,并制造其中若干器皿。希兰与俄斐通商,从那里得金;在他派船队前往那里以前,他就能并且确实为所罗门提供金子。于是所罗门给了希兰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就是说,在加利利地边上或附近,因为这些城并不在迦南地内;若是在迦南地内,所罗门就不能随意处置,因为那些地已分给以色列某个支派,是耶和华产业的一部分。它们乃是在边界地带,尤其若约书亚记 19:27 的迦步勒可以看作就是这些城,那么它们就在亚设边界附近。虽然有人认为,所罗门并不是把这些城的占有权给希兰,而只是把它们的税收和收益给他,直到债务偿清;但这些城更像是赠礼,是完全赏赐给他的,也可能是大卫从古居民手中征服夺来的城市,因此所罗门作为父亲所留给他的产业,有权处置它们;因为显然到那时为止,这些城还没有以色列人居住,见历代志下 8:2。有一位犹太作者错误地说这些城有二十二座。
第12节 希兰从推罗出来,要看所罗门给他的那些城,……这些城既在加利利地内或附近,离推罗并不远。他看了不喜欢;有人以为是因为城邑失修,见历代志下 8:2;或因土地贫瘠不毛。但这不大可能,因为那些城靠近的地区原是极其肥沃的。更可能是这些地方不合他的心意,不适合他和他的人民的性情;他们擅长的不是农耕,而是贸易。而这些城附近的地需要费很大力气耕种,这不是他们所习惯的。
第13节 他说,……是写信对所罗门说:我兄啊,你给我的是什么城呢?他这样称呼所罗门,不仅因为彼此相邻,也是因二人结盟友好、立约相交。他说这话,并非抱怨,也不是轻视,说这些城不配他接受;因为像所罗门这样慷慨的君王,绝不会向一位自己深受其恩的王献上卑贱可鄙之物。只是这些地方不适合他而已,虽然它们本身也许很有价值,或对别人颇有益处。于是那些地方直到今日都称为迦步勒地;或者这些话更应作无人称译法:“那些地方被称为迦步勒。”因为希兰不可能给它们起这个名字直到本书作者的时代;也没有理由认为他会给它们起任何名字,更不用说一个通常被看作带轻蔑意味的名字,因为他既不愿接受它们。有人将这词解释为“闭塞”“不结果子”“沙地”“污泥地”“黏土地”;在塔木德中也说那是一片沙地,之所以叫迦步勒,是因为人的脚会陷入其中,直到脚踝,并被描绘为不毛之地。约瑟夫说,在腓尼基语中,这词的意思是“不喜欢”,这与希兰在列王纪上 9:12 所说的话相合。希勒鲁斯则解释为“如同无有”,意思是对希兰来说,这些地方如同无物,对他没有用处,尽管对别人可能有用;因此他又把这些城归还所罗门,见历代志下 8:2。这看来是这词最好的意思。它们就是马太福音 4:25 所说的低加坡里,因为那里有十座城而得名。
第14节 希兰给王送来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不是在得到那些城之后才送,而是在之前;也可译作“曾送来”。这就是他为圣殿所提供金子的总数,见列王纪上 9:11。按布雷尔伍德的计算,这相当于我们的钱五十四万镑;按另一位作者所说,若每他连得折合一万二千二百二十杜卡特金币,则总数达一百四十六万六千四百杜卡特金币。
第15节 所罗门王挑取服苦的人,乃为这个缘故,……既包括作工的人,见列王纪上 5:13,也包括为支付费用而征收的钱财。是为建造耶和华的殿;就是圣殿;以及王宫;也就是宫殿;并米罗;那是他所修造的地方;以及耶路撒冷的城墙;正如亚巴巴内尔所说,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因为那里有三重城墙,一重套一重;又有夏琐;这是拿弗他利支派中的一座城,曾是迦南人的王城,见约书亚记 11:1;米吉多;在玛拿西支派境内,见约书亚记 17:11;还有基色;在以法莲支派境内,先前也是迦南人的王城,见约书亚记 10:33。
第16节 先前埃及王法老上来攻取基色,用火焚烧,……埃及地势低于迦南,所以说法老“上来”攻取它。他为什么这样做并不确定;或者是自己被激怒,或者是受了娶其女为妻的所罗门的请求;无论如何,他确实这样行了,夺取了那城,并把它焚烧了。又杀了住城内的迦南人;因为这城虽然分给以法莲支派,以法莲人却不能把迦南人赶出去,这些人似乎一直住在那里,直到此时,见约书亚记 16:10。法老把城赐给女儿所罗门的妻作妆奁;不是作为陪嫁,而是作为赠礼,也许是在婚后过了一段时间才给她的。
第17节 所罗门建造基色,……即重建这城,因为它至少大部分已被法老攻取时焚毁;又建下伯和仑;上伯和仑也一并修建了,见历代志下 8:5。这些城属于以法莲支派,位于以法莲与便雅悯之间的边界上,见约书亚记 16:3。
第18节 又建巴拉和国中的旷野他玛,……“他玛”是经文正文读法;我们按照旁注读法读作“他玛珥”或“达莫”,因此托勒密也写作 Thamato。有人认为这就是以西结书 47:19 的他玛,耶柔米在那里说那就是帕米拉。Tamar 的意思是棕树,因此这城得名 Palmyra,其地理位置也与此相合;所以我们在托勒密和普林尼著作中都读到“帕米拉旷野”。它的遗址至今仍可见,有人这样描述:三面被长长的山脊环绕,山势向东逐渐开阔,约有一小时骑程之遥;南面则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空气良好,但土地极其贫瘠;除园中少数棕树,以及城镇周围零星可见的几棵之外,看不见任何绿色植物。我的作者说,我认为正是因这些树,这城在希伯来语和拉丁语中都得了其名。从现今遗址所占的范围看,这地方原来相当广大;但已看不出任何城墙痕迹,因此无法判断古代城邑的形状。现今居民既贫穷、悲惨又污秽,他们把自己约三四十户人家关在一座宽大院落之内,用泥土搭成小屋;而这院墙原是围着一座极其壮丽的异教神庙。图德拉的本雅明说,这城位于旷野,远离任何有人居住之处,距离前面提到的巴拉有四天路程;他认为那巴拉就是黎巴嫩谷中的巴勒贝克,是所罗门为法老女儿建造的。按阿拉伯地理学家的说法,巴勒贝克位于黎巴嫩山脚下;而他玛珥似乎是在哈马琐巴境内,见历代志下 8:3。
第19节 所罗门所有的积货城,……就是储藏粮食、兵器和军需的仓城;这些城建在哈马,见历代志下 8:4。又有屯车的城;就是战车城,停放铁车,在太平时期备作不时之需;所罗门共有一千四百辆车,见列王纪上 10:26。又有马兵的城;他的骑兵有一万二千。以及所罗门在耶路撒冷所愿建造的一切;除了前面提到的圣殿和王宫之外,见传道书 2:4;并在黎巴嫩所建造的;就是黎巴嫩林宫。朱尼乌斯在列王纪上 7:2 注释中认为,这是他在攻取哈马琐巴这座黎巴嫩的王城之后建造的,见历代志下 8:3;或者是他在黎巴嫩山上所建的堡垒,那里是他国度的北界;并在他统辖全地所建造的一切。为了作这一切工程,才征发人力与财力;至于征用的是哪些人,下文接着说明。
第20节 至于国中所剩下不属以色列人的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那些在约书亚时代或以后并未被灭绝、而是从那时起一直住在以色列地各城中的人,见士师记 1:1;他们并不是以色列人,不是本地原生的以色列人,虽然其中至少有些人可能成了归信者。
第21节 就是这些民族的后裔,仍留在这地,……他们是那些在约书亚时代未被完全制服之人的子孙。以色列人也不能把他们灭尽;在后来的时代也是如此。虽然现在有人认为,这并不是因为没有能力,而是因为他们曾与这些人立约,正如与基遍人所立的那样,因此不能杀灭他们,因为那样便是违背圣约,见历代志下 8:8。所罗门向这些人派服苦的劳役,直到今日;不是征收银钱的税,因为他们贫穷无力缴纳,而是征用劳役;这种劳役一旦加上,就一直持续到本书写作之时。
第22节 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作奴仆,……因为这与律法相违;他们可以作雇工,却不可作奴隶,见利未记 25:39。他们乃是战士;就是领薪常备军,即使在太平时也维持着,以防敌人来侵或突袭。又作他的臣仆;就是在他家中和朝廷里任职服役的人。又作他的首领;即国务大臣、谋士、城邑长官等。又作他的军长;军队中的军官。又作车兵长和马兵长;就是统辖战车和骑兵的人,见列王纪上 9:19。
第23节 所罗门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监管作工的人,……这些人是负责建造上述宫室和城邑的首领。历代志下 8:10 说他们只有二百五十人。对此,正如犹太作者所说,可以注意到,这些督工分为三等:最下一级有三千三百人;其上一级有三百人,监管那三千三百人,与他们合计共三千六百人,见历代志下 2:18;最高一级有二百五十人。这里把中间一级和最高一级合起来说,所以总数是五百五十。亚巴巴内尔这样调和两处经文:那二百五十人只是监管圣殿工程的人;而这里的五百五十人则是监管全国各处工程的人。
第24节 法老的女儿从大卫城搬上来,……所罗门起初娶她时,把她安置在那里,直到自己的各项建筑完工,见列王纪上 3:1。工程完成之后,就把她从那里迁到为她建造的宫中。这样做的原因,不仅因为那里是大卫的宫室,也因为约柜曾在那儿一段时间,所以那地方算为圣;因此他认为让自己的妻子,一个埃及女子,并且在她有时不洁净的时候住在那里,并不合宜,见历代志下 8:11。那时所罗门才建造米罗;这里特地重复列王纪上 9:15 所说的话,又紧接着提到法老的女儿,因此许多犹太作者便推断,她的宫室是建在米罗;事实上,若不这样设想,就很难理解为什么这里要特别提起这事。历代志下 8:11 的他尔根称她名叫比提雅。
第25节 所罗门每年三次在他为耶和华所筑的坛上献燔祭和平安祭,……就是铜坛、燔祭坛,设在祭司院中,也是借着祭司来献的。这三次就是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历代志下 8:13 有明说;并不是说这些是他惟一所献的祭,或一年只在这些时候献祭;因为按照摩西律法,他还献其余一切祭,并在其余一切规定的日子献祭,如安息日和朔日,正如上述经文所说。又在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烧香;就是香坛,设在圣所内,紧靠至圣所,那里有约柜,作为神同在的象征。并不是所罗门亲自烧香,而是借着祭司,由他供应香料;因为君王不可烧香,乌西雅的事就足以说明这一点。这样,他就完成了这殿;这里所指的不是殿宇建筑本身,因为那早已说过,而是指殿中的事奉;因为他既预备了一切器皿用具,供其陈设与使用,又预备了燔祭坛所需的祭物、香坛所需的香、陈设饼桌所需的饼,以及灯台所需的油;又安排祭司、利未人和守门者的班次,各尽其职,使殿中一切事奉完整周备,见历代志下 8:14。
第26节 所罗门王在以旬迦别制造船只,……这地方是以色列人曾驻扎的一站,靠近汛的旷野或巴兰旷野,见民数记 33:35。其名意为人的脊梁,有人说这港口前的岩脊形状正像脊背,涨潮时被海水淹没,退潮时则呈一直线露出许多尖点。约瑟夫说,在他那个时代,这地方称为贝勒尼基;梅拉把它安置在希罗波利湾与斯特罗比鲁斯角或法兰之间。有人相当合理地认为,这就是阿拉伯人称作 Meenah-el-Dsahab,即“黄金港”的地方,也就是申命记 1:1 所说的底撒哈;它位于阿拉伯湾岸边,离西奈山约两三天路程。不过另一些人则认为它就是阿拉伯人称作 Calzem 的地方,那里有大量适合造船的木材。经文进一步描述说,它靠近以禄,在红海边,以东地;当以东被大卫征服后,这港口便落入他手中,也就在所罗门掌握之下。由于附近木材充足,又是红海港口,所以所罗门选它为造船的适当之地。邻近的以禄,就是以拉尼湾得名之处。罗马皇帝图拉真也曾在红海组建舰队,以便借此侵扰印度边境;看来所罗门的船队也正是往那里去的,见列王纪上 9:28。
第27节 希兰差遣他的仆人,就是熟悉泛海的船家,与所罗门的仆人一同坐船,……并且根据历代志下 8:18,还包括船只本身。不过,他如何能把船从位于地中海的推罗送到上述红海港口,而不必绕一个极大的圈子,实在不易理解。也许正如古塞廷所猜测的,希兰在红海本有一处港口,为着东方航运建造并派遣船只,因此他从那里把船和人派到所罗门在同一海域的港口。若拉比雅弗所说属实,即红海借着 Rhinocurura 河与约帕海相通,正如一位博学者所提及并加以赞同,认为不该像莱特富特博士那样予以斥责;若这一点能成立,困难就解决了。亚巴巴内尔也声称,尼罗河有一支流入红海,另一支经过亚历山大流入地中海。这是我们所读到的第一支船队;无疑在造船以及航海技术上,推罗人对所罗门的仆人帮助极大,这从下文可见。他们被说成是最早使用船只的人;而普林尼则把大型载货船或商船的发明归给推罗人希普斯。推罗人以贸易著称,没有航运,他们就无法与外国往来经商,见以赛亚书 23:8。希兰差来加入所罗门船队的仆人,都是懂海事的船家;他们熟悉海岸与港口,知道如何在海上驾驶管理船只,也掌握那时人所知道的整个航海术;推罗人正以此闻名,见以西结书 27:3。他们与所罗门的仆人同行,是要教导并帮助他们办理海务,因为他们原不习惯这些事。
第28节 他们到了俄斐,……关于这地方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非洲东岸、靠近巴别曼德海峡的一座小岛索科特拉;有人认为是锡兰;有人认为是非洲的索法拉;有人甚至认为是美洲的秘鲁;瓦塔布鲁斯则认为是西印度群岛中的伊斯帕尼奥拉岛,也就是哥伦布发现的地方,而哥伦布自己也以为他找到了俄斐地,因为那里金子很多;有人又认为是阿拉伯南部。但我所引作者说,最合理的看法是:这是一片位于马六甲的富饶地区;马六甲是“真正的红海”即分隔亚非两洲的那片海洋上的一个半岛,素有“黄金半岛”之称,这与约瑟夫的看法相合。在离马六甲十二里格之处,有一座极高的山,当地人称之为俄斐,据说现在或从前都盛产黄金,虽然如今只开采一些锡矿。
基歇尔说,“俄斐”是科普特语或埃及语,古埃及人用这词称呼那片印度地区,其中包括马拉巴尔、锡兰、黄金半岛,以及其所属诸岛,如苏门答腊、摩鹿加、爪哇和其他附近的产金岛屿。瓦雷里乌斯也认为,包括勃固、马六甲和苏门答腊在内的那整片海岸都是俄斐;这些地方除了黄金,还盛产大象、猿猴和鹦鹉。现今在苏门答腊岛,特别是在亚齐,仍大量出产黄金,那里有一座名叫“金山”的山,靠近矿区。雷兰则认为,俄斐是东印度一个名叫 Oupara 或 Suphara 的城周围地区,即今日果阿所在之地,这地方如今仍是全印度最著名的商埠之一,所罗门运去贸易的许多货物都能在那里得到。尽管如此,也许起初在印度并无一个真正叫“俄斐”的地方;只是从那里运来的金子与阿拉伯俄斐的金子相似,因此人们便把取得金子的地方称为俄斐,见约伯记 22:24。
他们从那里运来金子四百二十他连得,带到所罗门王那里;按布雷尔伍德的计算,这相当于我们的钱一百八十九万镑;按另一位作者所说,则是五百一十三万二千四百杜卡特金币。亚巴巴内尔说,一他连得金子等于一万二千三百威尼斯杜卡特。历代志下 8:18 说带到所罗门那里的金子有四百五十他连得;或许其中三十他连得花在航程上,或付给希兰仆人为工价,正如一些犹太作者所说;又或者如格劳秀斯所言,原矿或原重是四百五十他连得,炼净后只有四百二十他连得。无论哪种解释,都足以消除难处;虽然也有人认为,这里和那里所说的是不同航次。圣经中屡次提到俄斐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