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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 第 3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1 Kings 3

引言《列王纪上》第3章引言 本章记述所罗门与法老的女儿成婚,见列王纪上3:1;又记述他的敬虔与虔诚,见列王纪上3:2;并记述他为智慧与聪明所献的祷告,这祷告蒙神悦纳,神应许赐给他所求的,并且额外加添,见列王纪上3:5;又记载一个事例,证明他所得的智慧,就是他审断两个妓女在他面前所争的一件案件,这极大地提高了他的声望,使百姓都敬畏他,见列王纪上3:16

第1节 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带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法老是埃及诸王通用的名称;从摩西时代直到这时,圣经都没有提到埃及王,这似乎有些奇怪,因为那国是强国,又靠近迦南地;但在这段时期,埃及是由一系君王统治的,正如狄奥多罗斯·西库路斯 i 所说,并没有什么值得记述的事。照异教作家欧波勒穆斯 k 说,这位法老名叫瓦弗列斯;因为他说,大卫与这王缔结友好,并记述了他与所罗门往来的一些书信,内容是请他差遣工匠来建造圣殿,这些书信至今仍保存着;但卡尔维修斯 l 认为他是塞索斯特里斯。至于这种亲属关系是什么,下文就说明了: 娶了法老的女儿:就是与她成婚。

照本·革顺的说法,她先归信了犹太教;这极有可能,否则很难想象所罗门会娶她。诗篇第四十五篇,诗篇45:1,以及通常认为是在这事上写成的《雅歌》,似乎都可作证。此外,她似乎从未引诱或带领所罗门陷入偶像崇拜;因为在众妻妾引他去敬拜的诸偶像中,并未提到任何埃及神祇。犹太人说 m,罗马建城的那一天正是所罗门娶法老女儿之日,但这并无根据。她并不是所罗门的第一位妻子;他在作王以前就已经娶了亚扪女子拿玛,因为罗波安比他登基早一年已经由她所生;所罗门只作王四十年,而继位的罗波安登基时年四十一岁,见列王纪上11:41。带她进入大卫城:就是锡安的保障。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这宫建了十三年,如今看来已经开始兴建了,见列王纪上7:1。和耶和华的殿:就是圣殿。

照犹太人的年代记 n,圣殿是在他娶法老女儿以前开始建造的,共建了七年;因此这桩婚事必是在他登基第四年,因为那时他开始建殿,见列王纪上6:37。事情也必是如此,因为示每在耶路撒冷住了三年才被处死,而这桩婚姻是在那之后,见列王纪上2:37。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这一切工程都是他向百姓征用劳役建造的,见列王纪上9:15;等这些建筑完成以后,他又为妻子建了一所宫殿,但在此期间她住在大卫城。i 《藏书》1卷42页。k 见优西比乌《福音预备》9卷30、31、32章。l 《年代学》191、192页。m 巴比伦塔木德《安息日篇》56页2栏;《公会篇》21页2栏。n 《大编年纪》15章41页。

第2节 当那些日子,百姓仍在丘坛献祭,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 只是百姓仍在丘坛献祭,……在他们房顶上、山冈上、山岭上献祭,尤其是在基遍的丘坛那里,因为会幕在那里: 因为还没有为耶和华的名建殿,直到那些日子;后来他们就必须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去献祭,正如主所吩咐的,见申命记12:5

第3节 所罗门爱耶和华,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只是还在丘坛献祭烧香。 所罗门爱耶和华,……照他拉古姆的说法,就是爱耶和华的敬拜;这一点显在他 遵行他父亲大卫的律例:就是他父亲所行的律例,这些律例原是耶和华的律例;或者是大卫劝勉他所当遵行的,那也就是同样的律例,见列王纪上2:3。 只是还在丘坛献祭烧香:除了基遍那处之外,似乎大卫并没有这样做。

第4节 王上基遍去献祭,因为在那里有极大的丘坛;所罗门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 王上基遍去献祭,……那里离耶路撒冷约有四五英里;:-; 因为那是极大的丘坛:并不是说那地方本身比别处更高,而是因为那里有摩西的会幕和祭坛,所以那地方更尊贵,也因这些而更为神圣。 所罗门在那坛上献一千牺牲作燔祭:就是在那里那座铜制燔祭坛上;并非一次献上,而是在连续几天内献上的,虽然雅基说是在一天之内;这数目极其惊人,除非在圣殿奉献之时,从未见过类似的,见列王纪上8:63

第5节 在基遍,夜间梦中,耶和华向所罗门显现。神对他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 在基遍,耶和华夜间在梦中向所罗门显现,……这不是平常自然的梦,而是超常的、神圣的、超自然的梦,是先知性的梦,是夜间异象,正如神常借此向他的先知说话;在梦中他完全使用自己的理性能力,受神的感动,灵里也在属灵的光景中,并且在恩典的操练之中。这并不是说主只是出现在他的梦念之中,而是真实地在他睡着作梦时,以某种方式显出自己的荣耀向他显现: 神说,你愿我赐你什么,你可以求:他并不是梦见神这样说,而是神真实地这样说;吩咐他求所愿的,就必赐给他。神知道自己定意要赐什么,但他仍要人向他祈求;正如神也愿意他的百姓就他所已经定意并预备要为他们成就的事来求问他。既然他已经应许要赐下,这就足够鼓励他们祈求了。

第6节 所罗门说:你仆人我父亲大卫用诚实、公义、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为他存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 所罗门说,……是在梦中;并不是他梦见自己说而实际上没有说,乃是他真实地这样说: 你向你仆人我父亲大卫大施怜悯:就是赐给他许多恩惠与福分,无论是属世的还是属灵的。 因为他在你面前凭诚实、公义和正直的心与你同行:就是在教义与敬拜的真理上,照着神所启示的旨意和话语而行,并且极其谨慎地遵守,过着谨守、公义、敬虔的生活;虽然并非没有失败和不完全,但却大有正直与真诚。然而他这圣洁的行走并不是神向他施怜悯的原因,也不是按着那行走的比例而有的;相反,那是出于已经向他显明之怜悯的感动。 你又为他存留这大恩,赐他一个儿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样:就是赐给他一个儿子作继承人,所指的正是他自己;这是在一切恩惠之外所加添的恩典,是预先保留着,如今到了时候便显明并赐下。

第7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如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应当怎样出入。如今,耶和华我的神啊,你使仆人接续我父亲大卫作王,……大卫已经死了;我是在神的任命和他统管万有的护理之下接续他作王的,尽管曾有人试图阻止这事,所以他把这一切都归给神: 但我不过是个幼童:不是指年龄和身量,而是指知识和聪明;因为虽然他父亲称他为有智慧的人,别人也这样看他,而且他实际上也确是如此,但按着他自己的看法,由于他的谦逊与卑微,他在治理国家所需的心智能力方面,不过像个孩子。

有些人把这理解为年龄;犹太人通常说他受膏作王时只有十二岁,他们这样推算:他是在暗嫩玷辱他玛的时候出生的;两年后就是押沙龙剪羊毛的时候,那时押沙龙杀了暗嫩,随后逃到基述,在那里三年,共五年;他回来后在耶路撒冷住了两年,共七年;他后来叛逆被杀;之后又有三年饥荒,共十年;次年大卫数点百姓,这事花了九个月或十个月;再下一年大卫死去,那是他在位第四十年,总共十二年。雅基和金基都是这样计算的;异教作家欧波勒穆斯 n 也明确这样说:大卫作王四十年后,把国交给他儿子所罗门,那时所罗门十二岁。这必是从犹太人的传统中得来的。古代教父中也有几位这样说,如伊格那丢 o 和耶柔米 p。但这不可能是事实;因为若如此,他的儿子罗波安就必须是在他只有十一岁时生的;:-。

因此,最好还是把这话解释为他对自己悟性薄弱和治理无能的自觉,下一句正是这样说明的: 我不知道怎样出入:即不知道如何处理政务,履行君王职分;这是借用牧人的说法,因为君王有时也被称为牧者,在羊群前出入。n 见优西比乌前引处,《福音预备》9卷30、31、32章。o 《致马格尼西亚人书》141页,Voss版。p 《致鲁菲诺与维塔利书》24、25页,第3卷。

第8节 仆人住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多得不可胜数。 你的仆人在你所拣选的民中,……这民是在地上一切人民之上被拣选作神特别属他的子民;这话不是按地理位置说的,虽然耶路撒冷和他的王宫是在国中的中间;而是指他职分的实行,因为他被设立在百姓之上、在他们中间,照管并监察他们: 这是众多的民,多得不可数,不可胜计:人数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正如从前所应许的。

第9节 所以求你赐我仆人聪明的心,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所以求你赐仆人一颗聪明的心,判断你的民,……不是求属灵之事的悟性,也不是求自然之事的知识,虽然这些后来也都赐给了他;他所求的是政治上的智慧,就是关于民事治理的智慧,好使他能以最好的方式审判并治理以色列民: 使我能辨别善恶:不单是分辨道德上的善恶,这种分辨他原已有;更是指在人与人之间的一切案件和争讼中,能分辨是非曲直,好作出正确的判决,向各人施行公义: 因为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他们人数极多,有许多案件需要听审,其中很多又十分复杂困难,所以若不是主赐人超过寻常的才能,没有人足以承担这样艰巨的工作。

第10节 所罗门因为求这事,就蒙主喜悦。 这话蒙主喜悦,因为所罗门求的是这件事:就是求治理国家事务的智慧;因为他所看重的不是自己的私利与好处,而是他所治理之民的益处,以及设立他在他们之上的神的尊荣和荣耀,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的民,而他不过是神的代表而已。

第11节 神对他说:你既然求这事,不为自己求寿、求富,也不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单求智慧,可以听讼, 神对他说,……当时仍是在梦中: 因为你求了这事:就是求治理所需的智慧; 没有为自己求长寿:这是人自然所渴望的,也常被视为极大的属世福分,尤其是对于生活在极大荣华中的君王,更是所愿得的; 也没有为自己求富足:用以维持他的威荣;因为虽然他父亲大卫留下很多财物给他,但那不是供他自己挥霍,而是为建殿用的; 也没有求灭绝你仇敌的性命:就是求胜过他们,并有权随意取他们性命;这是君王,特别是暴君、野心家、骄傲而报复心强的人所常盼望的; 只为自己求智慧,可以辨明审判:知道案件的公理在哪一边,好作出正确的判断,宣告公义的判词,不致伤害任何人。

第12节 我就应允你所求的,赐你聪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像你的。 看哪,我已经照你的话行了,……就是照他所求的;神不但应许要赐给他,而且事实上已经这样做了,或者至少已经开始这样做: 看哪,我赐给你智慧和聪明的心:就是极大地增添了他在政治事务、民事治理上的智慧与聪明;也赐他自然方面的知识,就是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这从列王纪上4:33可以看出;并赐给他各种技艺与学问: 甚至在你以前没有像你的,在你以后也没有兴起一个像你的:有人把这限制在君王身上,或限制在以色列诸王身上;就是说在他以前的王,如扫罗和大卫,在智慧上都不如他;在他以后的犹大和以色列诸王中,也没有一个像他。但这也可以包括世上万国万民,因为经上说他比众人都更有智慧;并且别国和别国中有名的智慧人也都明确被说成不如他,见列王纪上4:30。不过这必须理解为堕落以后的人;因为亚当在无罪状态中,所拥有的知识和聪明无疑比所罗门更丰富;同时这还必须限制在政治与自然知识方面。至于神圣的知识,金基把摩西例外;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基督的使徒在属灵与福音知识上列为例外;至于我们的主,就是所罗门所预表的那一位,他在各样知识上都比所罗门更大,因为智慧和知识的一切宝藏都藏在他里面,见马太福音12:42

第13节 你所没有求的,我也赐给你,就是富足、尊荣,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 我也赐给你所没有求的,……就是说,我原本就有意赐给你,如今既应许,也将要赐下: 就是富足和尊荣:前者是借着周围列国的馈赠与进贡,以及他与外国贸易而来;后者主要是借着他的智慧而来,因为他的名声传扬各处: 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没有一个能比你的:就是说,在他活着的时候,在周围列国的君王中,没有一个能在富足与尊荣上与他相比;虽然在后世可能有王像克罗伊苏斯、亚历山大等人比他更富,但在尊荣上却不如他;所以把这两者合在一起说,无论在他以前或以后,都没有王像他,尤其若把智慧也加进去,如历代志下1:12所说。

第14节 你若效法你父亲大卫,遵行我的道,谨守我的律例、诫命,我必使你长寿。 你若行在我的道中,……就是行在我话语所规定和指引的道中, 谨守我的律例和我的诫命:无论礼仪的、道德的、还是司法的律例; 像你父亲大卫所行的一样:这正是所罗门自己在列王纪上3:6所承认的,也是值得他效法的行走; 我就使你延长年日:前面关于富足和尊荣的应许是绝对的,但长寿的应许是有条件的,取决于他是否圣洁行事为人;因此,犹太人因他后来在这点上有亏缺,就认为他并未得享高寿,说他死时大约五十二岁。这是建立在一个错误假设之上,就是认为他登基时只有十二岁,而他作王四十年,如前所述。

第15节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献燔祭和平安祭,又为他众臣仆设摆筵席。 所罗门醒了,不料是个梦,……并不是说那不过是一个自然的、虚空的梦,而是一个神圣、超自然、带有预言性的梦,正如犹太人所称的先知之梦;这是一个真实的梦,并且在他身上真得了应验;他一醒来就察觉这事的真实性,因为他发现自己拥有了从前所没有的那样多的智慧与知识,这就引出了接下来所表达的感恩与喜乐: 他就回到耶路撒冷:从基遍回来,并有大臣仆从陪同: 站在耶和华的约柜前:约柜在那里,是在大卫为它支搭的帐幕中,见撒母耳记下6:17;他带着圣洁的敬畏站在那里,如同站在主面前,也如同主的仆人要服事他,并如同敬拜他的人,心里满了感恩,因为主已经为他行了大事,又向他应许大事: 献燔祭和平安祭:为感谢主使他平安稳固地坐在国位上,也为感谢主在基遍向他显现,并感谢主已经赐给他的和应许要赐给他的: 又为众臣仆设摆筵席:是为上述之事欢喜快乐。这筵席或许就是他所献平安祭中归给献祭者与朋友同吃的那部分;也可能是在王宫中另外专为朝臣所设的宴席。

第16节 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于是有两个妇人,是妓女,来到王面前,……照亚巴宾内勒的看法,这事就发生在同一天,即耶和华前一夜向所罗门显现之后。此事的发生出于神的护理,为要立刻显出并证明耶和华所赐给所罗门的智慧和聪明。这两个妇人,照他拉古姆说,是卖饭食的,或是旅店老板;本·革顺也认为她们是像喇合那样卖食物的,虽然他也承认她们也可能出卖自己。可以为她们说句公道话:一般妓女通常不常生养孩子;即便生了,也不照顾他们,对他们没有感情,更不会像这两个妇人这样爱恋自己的孩子。但另一方面,经文没有提到她们的丈夫,她们又单独同住一屋,且显得放肆、争吵、好诉讼,所以很使人怀疑译本与其他译本给她们的这个身份是正确的: 站在他面前:为把自己的案情陈明在他面前,各自为自己辩护。也可能这案子先前已在别的法庭审过,却未能断定,因此带到王这里;若是如此,所罗门的智慧在他所作的判决方式上就更显明了。

第17节 一个妇人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这一个妇人说,……她是原告: 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指着站在旁边的被告说: 我在房中生了一个孩子,她也在那房里:她当时在场,似乎只有她一人在场。

第18节 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事情是这样:我生了孩子以后,到第三日,……正如前文所说, 这妇人也生了孩子:又生了另一个孩子;而且两个都是同一性别,后来可知都是儿子;因年纪极其相近,所以很难区分; 我们同住:房中除了我们二人之外,并没有别人;所以在这场审判中,双方都拿不出证据来。

第19节 夜间,这妇人的孩子死了,因为她压在孩子身上。 这妇人的孩子夜间死了,……并不能确定是不是生下来的次夜; 因为她压在孩子身上:或作伏在孩子上面;她因熟睡而身体沉重,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就翻身压住了孩子,把孩子闷死了。因为这孩子先前并无病症,也没有任何疾病的痕迹可以解释其死因,所以人们就以为它可能是被压死的,而且或许还有一些外在迹象可见。

第20节 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又把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她半夜起来,……觉察自己所做的事,知道自己压死了孩子;她或许是怕因这种疏忽受罚,或是怕因此蒙羞,因为她没有更好地照料自己的孩子,所以就用了下面这个诡计: 趁婢女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儿子抱去:这让案件变得更加难断,因为她既然睡着了,又怎能知道对方做了什么呢?这点她无法证明,不过是推测; 放在她怀里,又把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所以早晨她醒来时,就发现死孩子在自己怀中;但问题仍在于,有什么证据表明那死孩子是另一个妇人的,而不是她自己的呢?

第21节 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早晨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这是她惯常所做的: 不料,孩子死了:起初她以为死的是自己的孩子: 但我早晨细细地察看:她起来给孩子吃奶时,是在将近天明或刚破晓的时候,那时发现孩子已经死了;但等到大白天,晨光更亮时,她更仔细地查看,凭着孩子的面貌,或她曾注意过的一些记号, 不料,不是我所生的孩子:她便完全确信这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别人的。

第22节 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那另一个妇人说,……就是被告: 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她否认对方所说的,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这一个说:原告便用同样的话回答说: 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但也无法再加上任何足以证实自己供词的话: 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上述的话,双方都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所以极难判定活孩子究竟属于谁。

第23节 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于是王说,……作为审判官,他把双方所说的话总结起来,因为那些不过是没有证据的空口陈述;一方肯定,另一方否认;另一方否认,前一方又肯定: 这妇人说:活着的是我的儿子,死的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的是你的儿子,活着的是我的:他重复这些话,是要叫在场的人都看见,单凭双方所说的话无法作出判断,必须采取别的方法。

第24节 王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王说,拿刀来,……这用意一开始在朝廷中未必显明;人们可能觉得奇怪,并且非常惊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人就拿刀来,放在王面前:王命立刻得到执行。

第25节 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王说,……对其中一个臣仆说: 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他并不是真的要这样做,虽然起初人们可能以为他真有此意,因此使一些人心中惊骇,而那亲生母亲更是如此;但他这样吩咐,是要试验这两个妇人的心肠,由此得知事情的真相。也有人认为,他从她们的面容和说话方式早已知道真相,只是愿意在场的人也亲眼看见,并因此满意: 一半给这妇人,一半给那妇人:因为二人都声称那孩子是自己的。

第26节 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儿子心里急痛,就说:我主啊,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于是那活孩子的母亲对王急忙说,……因为她怕执行的人立刻动手: 她的心为自己的儿子激动:不能忍受看见孩子被夺去性命: 她说,我主啊:或者作“归我吧 q,我主”;愿这罪、愿我所说的谎都归在我身上,也愿那罪所当受的惩罚临到我;她宁可被看作说谎的人,也宁可承受这样罪所该受的一切处罚,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被劈开: 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她宁愿放弃自己对孩子的权益,也不愿看见孩子被杀: 但那另一个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只管劈了吧:因为她知道这孩子不是她自己的,所以对他毫无感情,也不想得着他;她宁愿免去抚养照料的花费,又借着孩子被杀来报复把案件带到王面前的对手。q בי,“归我”,Montanus;亚巴宾内勒亦如此。

第27节 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于是王回答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就是说,给那位请求不要杀孩子、宁可给没有权利之人也要保全孩子性命的妇人: 她实在是他的母亲:这从她对孩子所发的怜爱之心、她竭力恳求保全孩子性命的急切,以及另一个妇人的冷漠,甚至她主张把孩子劈开的残忍与野蛮,都可以有力地推断出来。

第28节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以色列众人听见王所断的这判断,……就是上面那件案子的判决;这事传遍全地,到处都传扬他的名声: 就都敬畏王:尊敬他是一个有智慧、有判断、忠心的君王,并且惧怕去行任何犯罪的事,因为他们看出他极其敏锐、洞察入微,必能很快发觉,并使人蒙羞受罚: 因为他们看见神的智慧在他里面,可以施行审判:神把超过寻常的智慧放在他里面,使他能对来到面前的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以最公正、公平的方式了结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