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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书 第 2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Zephaniah 2

第1节(1)你们应当聚集。——这个译法几乎没有什么可取之处。这里所用这个难解的动词,有两种可能的译法:你们要筛净自己,是的,筛净自己——即把那些激起耶和华怒气的罪筛出去;或作:你们要屈身,是的,屈身。我们更喜欢后者。这里是劝这顽梗悖逆的国,在主的审判显明之前,先在耶和华面前屈身顺服。不知羞耻的国。——更好译作:不知羞愧的国——即对神的威吓毫不羞愧;这无耻、悖逆的国;七十士译本亦如此。

第1-3节 第二部分。(1-3)劝人趁着神报仇之日尚未显露,寻求神。

第2节(2)趁命令没有发出。——即趁着神的命令或法令,就是他们所冒犯的那命令,还没有生出西番雅书 1章所预言的咒诅。没有必要把这里的“命令”认作约西亚改革时被发现的律法书(见导论 II)。趁日子过去如风前糠。——也许更好作插句:因为那日正像糠秕一样飞逝。悔改的时候,正如被风卷去的糠秕一般迅速消逝。

第3节(3)遵行他的典章。——或者更确切地说,执行他的判语——就是照着他所启示的旨意行事,远离上文所列举的那些罪。

第4节(4)在“迦萨(Azzâh)必致见弃(â zab)”以及“以革伦必被拔出(âkar)”这些话中,有双关语,与弥迦书 1:10 及以下相似。正午。——即这城必衰弱、毫无防备,以致不需要在夜间偷袭它;它必“在午间被毁灭”(耶利米书 15:8)。值得注意的是,被阿摩司(阿摩司书 1:6-8)和耶利米(耶利米书 25:20)所斥责的,正是非利士五城中的这四座。另见撒迦利亚书 9:5。主前332年,迦萨被亚历山大大帝围困两个月后攻取,后又重新有人居住。主前198年,因它忠于托勒密事业,被安提阿古毁灭。后来它被亚历山大·雅拿乌斯夷为平地,但又被重建,并且在安提帕特时期似乎仍是一座重要城市。罗马人把它划归希律王国,希律死后又归叙利亚行省。现代的迦萨被描述为“规模相当可观之地,比耶路撒冷还大”。

古代亚实基伦的情况所知不多,但后来这城上升到相当重要的地位。据说安提帕特曾以许多丰厚礼物笼络“迦萨人和亚实基伦人”(约瑟夫,《古史》xiv. 1 § 3)。主后361年,其居民与迦萨人一同犯下某些可怕的暴行。亚实基伦人被描述为十字军“最残暴的仇敌”(hostes immanissimi)。亚实突,即希腊文的Azotus,被马加比家族毁坏,直到罗马征服后,加比尼乌斯才于主前55年重建。希律死后,它被分给撒罗米。以革伦在圣经之后的历史中几乎不再被提及。这预言似乎只是概括指出:非利士人作为一个民族将被涂抹,而犹大的余民将被高举。非利士民族的这种消亡,大概在基督纪元以前就已发生。最后一次提到非利士人作为一个民族,是在《马加比一书》3:5。

第4-7节(4-7)对非利士人那些大坚城的判决。

第4-15节(4-15)耶和华对外邦势力的惩治。这些神圣的眷顾与刑罚似乎插入得有些突然。其联系也许在于:这些作为是要引导神的百姓悔改,并信靠那位掌管全人类命运的主。又因这些惩罚临到敌对的民族,对以色列是有利的,因此也当激起感恩。尤其重要的是,它们都是通向耶和华至高权柄得以建立、外邦人被纳入他在地上国度中的步骤。(比较西番雅书 2:11;3:9及以下。)神这部分的判语分为三段,每段四节,即:惩罚非利士(西番雅书 2:4-7);摩押和亚扪(西番雅书 2:8-11);古实和亚述(西番雅书 2:12-15)。

第5节(5)基利提人。——也许是克里特人。参见撒母耳记上 30:14以西结书 25:16,那里同样用这词称呼非利士人。“迦南”原意是“低洼之地”。这里指非利士人居住的沿海低地平原。

第6节(6)牧人的住处和羊群的圈。——更好译作:牧人放牧之处。在 c’ rôth(最好看作 car 的复数,“牧场”)与西番雅书 2:5 的 c’ rêthîm 之间,有双关语。“海边”(直译“海的地带”)一词,在此与西番雅书 2:5 一样,是指沿海的非利士地。这片土地被描绘成遭受蹂躏、人口稀少,只适合作为羊群漫游的牧场。后来(西番雅书 2:7),犹大被恢复的被掳之民要在那里牧放群羊。犹太民族凌驾于非利士民族之上,这件事实际上确已发生,乃是显然的。这里提到犹大被掳及其终止,颇为值得注意。“若不是那位把人心握在手中的主,谁能预见犹大会像十个支派一样悖逆、被掳,然而虽然其罪与以色列一样甚至更甚,却不像以色列那样不得恢复,反倒得以复兴呢?”(Pusey)在西番雅书 2:7 开头几句话里,或许还有另一重双关,因为 chebel(在西番雅书 2:6 译作“海边”)也可意为“分得的产业”;故这里的话也可译作:“这地必归犹大家余剩的人为产业。”

第7节(7)眷顾他们。——是为拯救他们,不是为惩罚他们。上下文清楚表明这一点;不过这样使用这个动词是较少见的。

第8节(8)毁谤。——即辱骂的话,或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冒犯图谋。巴勒对巴兰所说“来为我咒诅这民”,便立刻使人想到这一点。诗篇 83篇所描述的同谋,也可作为摩押与亚扪联合敌对的例证。

第8-11节(8-11)对摩押和亚扪,就是罗得的后裔、也是神百姓的仇敌所宣告的判决;即便在被掳归回之后的时期,他们仍是如此。比较尼希米记 2:19;4:1;4:3;4:7。)

第9节(9)荨麻生长之处。——更好译作:荨麻的产业。用平原诸城的命运来说明摩押和亚扪的结局,更显恰当,因为这两族的祖先罗得曾住在所多玛,并且险些与其一同灭亡。主前582年,尼布甲尼撒曾蹂躏摩押和亚扪,这大概是为报复他所立的总督基大利被杀之事(约瑟夫,《古史》x. 9 § 7)。但这里所指的,是后来某种更持久、更彻底的毁灭工作。摩押和亚扪这两个民族的国家存在,似乎早在基督纪元以前便已终止。约瑟夫声称(《古史》i. 11 § 5)在他那个时代,摩押人仍是“一个非常大的民族”,这简直令人难以理解。摩押境内极多荒城废址的现象,已被所有近代探险者注意到。

第11节(11)使其消瘦。——照边注直译是“使瘦弱”:即“使其消失”。各人在自己的地方。——很难接受凯尔所说的那种“含蓄结构”,即“各人从自己的地方前来”:就是来到耶路撒冷。因此,这段经文乃是极少数预言耶和华的敬拜将在圣地之外也找到中心之处的经文之一。通常的预言则是描写归信的列国“流归”耶路撒冷。海岛。——更好译作:海岸地带。

第12节(12)古实要在神高举自己百姓的旨意执行中,被刀剑所击打。把古实与亚述并列,大概是受那鸿书 3:8及以下较早经文的启发。除了先前遭受亚述侵略者之害外,古实在迦基米施战后,作为埃及的盟友,也许又遭了灾。它大概曾被尼布甲尼撒侵略;见以西结书 30:4。随着玛代势力的兴起,又有新一连串灾难临到。居鲁士的继承者冈比西斯,于主前525年使这国陷入附庸地位;到了薛西斯时代,古实人还必须向对希腊人的战争提供一支部队。

第13-15节(13-15)对北方亚述所宣告的判决。这事早在主前625年就已应验,那时尼尼微被玛代人与巴比伦人攻取并毁灭。人必记得,这场灾祸正是那鸿预言的主题。这里用与那鸿书 3章相似的语言来描述其后果,西番雅显然心中想到的正是那段经文。

第14节(14)鹈鹕和箭猪……——更好译作:鹈鹕和刺猬都要宿在她柱顶之上,因为那些柱顶散落在地。它们的声音。——更好译作:鸟的声音要在窗内歌唱。“在荒凉之中,在刺猬的静默和孤独鹈鹕那忧郁的寂寞里,沉思的旁观者忽然被某种鸣禽欢快的歌声惊动;它并不知道,自己正栖息在那曾令世界因其名而战栗之人的窗内。”(Pusey)这种荒凉的景象,甚至延及无顶之墙上的香柏木镶板,因为这些都要暴露在风雨之中。

第15节(15)本节前半无疑是根据以赛亚书 47:8:“你这专好宴乐、安然居住的,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又见以赛亚书 23:7,并比较启示录 18:7 的话语。)本节其余部分使人想起耶利米书 50:23那鸿书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