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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Romans 5

第1节

(1)我们既称义了。——因此,本章就与上一章连结起来了。基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给人,又为使我们称义复活了。“这样,我们既称义了”,等等。这个开头具有一种奇妙的美,中心在于基督徒关于平安的观念。前面几章充满阴暗的回顾,而在这里乌云破开,亮光轻柔地洒在景象之上。这不仅仅是风暴平息,更有一种炽热而迫切的盼望如今被唤醒,向着荣耀的未来前瞻。

我们有。——手稿权威明显占优势,迫使我们这里读作“我们当有”,虽然较旧的读法似乎在意义上更佳。这样就在经文中引入了一种劝勉性的因素,这似乎并不十分恰当自然地属于此处。也完全可能曾有一个极早期的抄写错误,后来又被正确地改正了(在两份最古老的手稿,即梵蒂冈抄本和西奈抄本中,钦定本的读法似乎就是作为校改出现的),而这一改正乃是出于推测。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可总是假定作者实际所用的表达,必定就是在我们看来他最自然应当使用的那个。“我们当有”的意思就是“让我们进入并拥有”。

平安。——与神和好的状态,并由此状态流露出来的一切那种有福的安宁与和谐之感。“平安”是耶稣留给门徒的特别遗产(约翰福音 14:27约翰福音 16:33);这个词也带着深意地用于那些伴随着赦罪的医治神迹之后(马可福音 5:34路加福音 7:50)。博斯威尔记载了约翰逊关于这个词的一段评论:“他用希腊文极有力量地向兰顿先生重复我们救主关于抹大拉的马利亚蒙赦免时那句充满恩慈的话:‘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路加福音 7:50)。他说:‘这种遣散的话语方式极其动人。’”(《约翰逊传》第4章,1780年条下。)关于基督徒生命这种至高而独特阶段的其他例证,我们可以转向考珀的圣诗,尤其是那些以“Sometimes a light surprises”“So shall my walk be close with God”“Fierce passions discompose the mind”“There if Thy Spirit touch the soul”开头的诗节;或者转向《天路历程》中的一些描写。

第1至11节

五、(1-11)描写因称义的意识所带来的宁静而有福的状态。信心带来称义;称义带来(让我们看到它确实带来)平安——借着耶稣的中保而与神和好的平安。正是因着这中保,基督徒在现今得着恩典或蒙悦纳的地位,并在将来怀着得荣耀的凯旋盼望。不仅如此,这凯旋现在就开始了。它甚至从患难开始,因为患难循序渐进地引向那经过试验并蒙认可的恒忍,而这种美德与盼望最为相近。这样的盼望并不欺骗人。它建立在称义之爱的意识上,而这爱藉着基督受死这奇妙的献祭向我们得了确据。那惟一重大而艰难的一步,就是使有罪的人与神和好;至于他得救过程的完成,则顺理成章地容易接续而来。知道这一点,我们方才所说的那种意识就带着凯旋的光辉。

第2节

(2)借着他。——更准确地译,应为:“借着他,我们也已经得以进入”(埃利科特)。“已经得以”,指我们初信成为基督徒的时候,并且如今仍然如此。

进入这恩典中。——即这蒙神悦纳、得神恩宠的状态,也就是称义的果子。

欢欢喜喜。——这词在别处是“夸口”的意思。基督徒也有他的夸口,但并不是建立在自己的功德上,而是对未来一种喜乐而凯旋的确信,不但内心感受,也表明出来。

神的荣耀。——就是“国度之子”在弥赛亚永远掌权开始时,要与弥赛亚自己一同有分的那荣耀。

第3节

(3)不但如此。基督徒的夸耀并不限于未来;也包括现在。它甚至延伸到人们原本自然会认为最不可能成为夸耀根据的事上——就是我们作为基督徒所必须忍受的逼迫。(特别参太 5:10太 5:12,“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林后 11:30林后 12:9-10,“夸自己的软弱”;徒 5:41,“欢欢喜喜地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彼前 4:12-13,“不要以为所遭遇的火炼是奇怪的,总要欢喜”。)这里有人提到培根的一句格言:“顺境是旧约的福气,逆境是新约的福气。”这是基督启示中一个极其深刻的方面。

第3至4节

(3,4)这里是一个层层递进的高潮,提出越来越高层次的刚毅与恒忍。

第4节

(4)经历。——即“蒙认可的品格”,也就是经过试验并被证实的性质。忍耐的结果是试验、坚固并炼净信心中较佳的成分。由此反过来生出盼望。盼望既是起点,也是终点。起初,基督徒是因知道为他存留的是什么,才得到力量去忍受;而这种持久的忍受,又使他获得一种稳定、平静的把握,这不再是初学者的把握,而是老兵的把握。

第5节

(5)盼望不至于羞耻。——这种基督徒的盼望并不使人失望,也不欺骗人。它对自己的对象极其确定。结局将证明它有坚实根基。

因为神的爱。——这盼望之所以确定,乃是由于对称义之爱的意识。信徒感觉到神的爱(即神对他的爱)浇灌在他心里,因此便确信神的应许不会落空。

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一般认为,神将自己传达给人,乃是借着圣灵的工作。(参罗马书 8:15-16加拉太书 4:6。)

所赐给我们的。——不如译作“已经赐给我们的”,即我们初信的时候。(参使徒行传 8:15使徒行传 19:2哥林多后书 1:22哥林多后书 5:5加拉太书 4:6以弗所书 1:13以弗所书 4:30。)

第6节

(6)因我们还……的时候。——本节开头的读法有疑问。梵蒂冈抄本的读法很有吸引力:“若果然如此”,即“若正如我们所知的事实,基督为……死了”,等等。但可惜的是,这一读法在外部证据上并无太多进一步支持。若保留通常读法,我们就必须译为“因为,而且”,或者也可以设想这里混杂了两种句式,因此译作“还”的那个词后来被重复了。

软弱。——无力成就自己的救恩。

按所定的日期。——或作“在适当的时候”。钦定本这样译是对的。正当神的宽容(罗马书 3:25)到了尽头的时候,他的爱借着基督的死介入,把罪人从他们应得的灭亡中拯救出来。

为不虔敬的人。——这里介词的力量是“为了其益处”,而不是“代替”。诚然,保罗持守基督代赎牺牲的教义,但这乃是用罗马书 3:25 的“挽回祭”、以弗所书 5:2 的“为我们献上供物和祭物”,尤其是提摩太前书 2:6 的“万人的赎价”这类词语表达出来的,而不是借着这个介词的用法。

第6至11节

(6-11)说明神的爱为何有如此强大的说服力。这爱在基督的死上显明出来。并且请思想那死究竟是什么。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死,原已极为罕见——即便是为一个善人也是如此。基督死,不是为善人,乃是为罪人,而且是在他们还是罪人的时候。这样看来,如果他的死有能力把我们从刑罚中救出来,那么相信他的生命要引我们进入荣耀,就并非难事。

第7节

(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正确读法无疑应是“因为”而不是“少有”。

为善人。——字面是“为那善人”,即上文所说的那义人。也有可能把“为善”理解成中性而不是阳性,意思是“为着一件善事”。也有可能给这里译作“善”的词一个特别意思,即“施恩者”——“人也许会为他的恩人而死”。但如果本意如此,本可以表达得更清楚;综合来看,还是按英文译本的理解最好。正如英文一样,希腊文里译作“义”和“善”的两个词也有轻微差别。作“义人”是指意志遵循一个外在标准;作“善人”则是具有天然的善良,尤其是性情上的慈爱或仁厚。但这里并未着重坚持这一区别,这两个词几乎可以互换使用。

第7至8节

(7-8)基督的牺牲之所以显得如此反常,乃是因为它是为罪人而承受的。即便是为一个义人,要找到另一个愿意舍命的人,也已经极其少见;不过这样的人的确也有。但基督之死最不寻常、最足以将神在其中所显出的爱衬托出来的一点,乃是他为作为罪人的人而死,而且正是在他们四围仍不断犯罪的时候。

第8节

(8)显明。——英文这个词很幸运地涵盖了希腊原文的双重含义。同一个词既可用于事物,意为“证明”或“确立”,如此处和罗马书 3:5;也可用于人,意为“推荐”,如罗马书 16:1

他的爱。——严格地说,是“他自己的爱”。神的爱和基督的爱都包含在赎罪之中。其终极原因是神的爱,这里所讨论的正是这一点。基督的爱由他受死这一事实显明;神的爱则由基督的爱显明出来。

向我们。——这几个词究竟应像英文译本那样理解为“他向着我们的爱”,还是更应当与“显明”连在一起,译为“向我们显明”,主要是一个异文问题,因为不同权威文本中这些词的位置并不相同。证据彼此相当接近,但也许仍可保留现有译法。

罪人。——显然,这个词与上一节的“义人”“善人”形成鲜明对照,因此这里带着强调。

第9节

(9)脱离忿怒。——即脱离那忿怒,神圣的忿怒,或将来的忿怒。

第10节

(10)从为仇的状态到和好的状态,其间隔是很大的;从和好的状态到得救的状态,其间隔却是很小的。然而二者仍有区别。和好是起始的行动,是罪责重担的除去,也就是称义。救恩则是基督徒生命历程以及成圣过程的终点。称义特别被看作是由于基督的死;成圣则更是借着他作为复活并被高举之救主继续不断的工作而成就。复活的救主如今与个别基督徒之间所保持的关系,在罗马书 6:4 以下,罗马书 8:34哥林多前书 15:22 以下,哥林多后书 4:10-11腓立比书 3:10 中有更充分的发展。

第11节

(11)不但如此。——必须从前一节补出像“既然已经和好”这样的话。“我们将因和好而得救;但我们的光景不只是和好而已。我们的状态不仅是被动的,也是主动的。我们在神里面欢喜夸耀,因为神借着基督把这和好赐给了我们。”

如今。——在现今这时候,在我们现今的光景中。现在的和好,就是将来荣耀的预尝。

第12节

(12)所以。——接下来的思想线索,是由刚才提到的赎罪、和好而引发的。这里我们再次看见使徒喜爱超越性的神学,喜爱展开神对待人那更深奥秘的事。这类观念以极快速度涌入他的脑海,以致打断了他句子原有平稳的流动和结构。

借着一人。——这一句“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本应当由“照样,恩典和生命也是借着一人进入了世界”来回应。但一开始就遇到一个困难。怎么能真正说罪和死是借着亚当进入的呢?因为没有律法,罪就不存在,而律法直到摩西才来到。然而我们又有证据证明,那时罪一定已经存在;因为它的结果,也就是死,在这段律法尚未赐下的时期一直掌权。事实是,那时盛行并造成如此广泛而灾难性后果的罪,乃是亚当的罪。所以,把他的堕落与救赎的行动相比较,是完全正当的。严格地说,罪与死确实是借着一人进入了世界,正如生命和恩典借着另一人进入一样。在两种情形中,结果都是由一个人的行为带来的。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不如译作“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即不是凭他们各自个人的行为,而是在亚当的过犯里隐含地犯了罪。他们在他里面被总括起来,并且包含在他这人类的元首和代表之中。

第12至21节

(12-21)亚当的罪所引进之死的掌权,与基督的赎罪所引进之生命的掌权,两者形成对比。次序是:先有罪,然后有死。如今,那临到人类的死,起源于亚当的罪。严格说来,在有可违背的律法以前,不可能有个人性的罪。但在亚当与摩西之间,也就是在律法制度设立以前,死亡却在世上掌权,这就证明某处必然有罪。其解释是:这里所说的罪,不是各个犯罪者各自的个别罪责,而是亚当那一次单独的过犯。这里便形成对比:那一人亚当的一次罪,使死临到全人类;那一位救赎主的一次行动,却除去了许多过犯——同样也是为着万人。在旧约制度下,律法进来,使这恶更加厉害;照样,在新约制度下,恩典进来,使益处得到增强和增多。于是,补救的体系与定罪的体系,范围彼此相当,彼此相对,而前者完全取消了后者。

第13节

(13)这一点我们可以看见;从历史的简单事实来看,从亚当以后,罪就在世上。但这里困难来了:既然有罪,为什么就有罪责?为什么又有死这罪责的刑罚?摩西以前的人确实犯了罪,但在有律法清楚告诉他是非分别以前,似乎不能公正地因其罪而被定罪。应当注意到,这里并未把自然律(罗马书 1:19-20罗马书 2:14-15)纳入考虑。在上述经文中,保罗提到自然律时,只把它应用于与他同时代的人,或比较近代的人。他并未把它的作用追溯到世界原始的时代;对于那时人作为道德行为者究竟承担多少责任,他也没有作出判定。这与“是非意识乃是逐渐形成的”这一学说是相符的。固然不能说保罗恰恰预见了归纳学派伦理学家的教导;但他们体系中的许多东西,至少是他们似乎正走向的那些结论,却显得很容易并且和谐地与使徒的教导发生关系。

第14节

(14)不与亚当犯一样的罪。——即“并非像亚当那样公然违背神明确的命令”。他们并没有像亚当那样招致公正的刑罚,然而他们还是死了。为什么?因为亚当的罪,而这罪的影响延及他们所有人,正如基督之死的影响也延及众人一样。

那乃是……的预像。——更好译作“预表”。这样就在罗马书 5:12 所省略的平行关系上作了暗示。亚当是基督的预表;他的罪及其影响,是基督之死及其影响的预表。毫无疑问,单从修辞的角度看,这一点引入的方式是有缺陷的。然而保罗远远高于关心修辞的层面。并且还必须记住,他这封信是口授写成的,而且很可能从未校阅过书记员所写下的内容。沃恩博士(第三版序言,第22页)极其正确地强调了这一事实:“当我们阅读这封深奥的《罗马书》时,必须在脑海中描绘这样一幅图景:一个满有思想的人,双手此刻也许正忙着缝补帐棚布,一句一句地口授给身旁默默无闻的德丢,只在必要时停下来给写字留出时间,从不回头查看,也许也从不听人重读,最后才亲手拿起笔来,加上末了几句充满深情的祝福。”

第15节

(15)现在开始陈述那延续到接下来五节的对比。相似点使差异点更显突出。也许最好用下面的纲要来展示:

行为中的人物: 一人,亚当。 一人,基督。

行为本身: 一次过犯。 一次顺服的行动。

就其与人的堕落和救恩之关系而论,这行为的性质: 那一次重大的起初过犯,或对神律法的破坏。 那已经成就的伟大恩典之工,或公义的恩赐。

受该行为影响的人: 全人类。 全人类。

该行为的直接结果: 许多过犯涌入。 许多过犯被除去。

该行为更远的结果: 死。 生命。

过犯。——也许更好译作“过失”或“过犯”,以凸显其与基督顺服之间潜在的对照。(埃利科特)

一……许多。——在这一整段中,都应译作“那一人”“那许多人”。“那许多人”是指“一般人类”“众人”。莱特富特博士引述本特利论这一改动的重要性:“由于这个准确的译法,有关局部救赎和绝对遗弃的一些有害误解本可幸运地被防止。这样我们的英文读者就会看见,正如几位教父所看见并作证的那样,在与‘那一人’相对时,‘那许多人’在罗马书 5:12 中等同于‘众人’,包括整个人类的全体,只把那一人排除在外。”莱特富特博士又补充说:“换言之,基督顺服所带来的益处,在潜在意义上延及众人。惟有人自己的意志,才给它的运行设下界限。”

更要。——因为神更愿施行怜悯和慈爱,胜于严厉;更愿赦免,胜于刑罚。

神的恩典,并因恩典所白白赐的礼物。——神的恩典是推动的原因,其结果则是那礼物(即罗马书 5:17 的公义),因他恩慈的行动被归给那许多人。

第16节

(16)审判是由一件而来。——那审判、裁决或判语,从单一案件出发,结果成为定罪;而另一方面,那白白的恩赐,却是从许多罪而起,结果成为称义。前一种情形中的判决是“有罪”;而另一种情形中,它(更准确地说,是取代它的那白白施恩之举)则是无罪释放的判决。

第17节

(17)进一步证实亚当之罪的结果与基督赎罪之间的对比。前者产生了死的统治,后者将产生生命的统治。

第18节

(18)如此说来。——总结刚才所说的话。

因一次过犯。——不如译作“一次过犯”。

审判临到。——这些字是英文译本补出来的,但多少有些过于意译。最好只译作“结果便是”;这个说法同样也可用来替代下文的“恩赐也临到”。

第19节

(19)众人成为罪人。——那许多人,或整体而言的人类,被置于罪人的地位上。

顺服。——这个词的选择是与亚当的悖逆形成对照。基督的顺服是赎罪中的一个要素。(参腓立比书 2:8,那里说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又参希伯来书 10:7,“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特别是与赎罪有关的上下文。)但如果我们要以保罗自己的话来解释保罗,我们就不可把这看作惟一的要素,而排除罗马书 3:25以弗所书 1:7以弗所书 5:2提摩太前书 2:6 所说的“挽回祭的牺牲”。

第20节

(20)律法本是外添的。——这是一个生动的比喻说法:“来到已经存在之罪的旁边”;仿佛“站到”罪的“旁边”,与之联合力量,因此大大增加了罪的范围和权势。

显多。——在本节钦定本中出现三次的这个词里,这个词应只保留给最后一次。前两处原文不同,意思是“使其增多”或“使其增加”——即使罪更多,并且更坏。

第20至21节

(20,21)使徒先前已经(罗马书 5:13-14)提到律法的介入。现在他回到这一主题,为要完成他对罪如何借着亚当而来、又如何借着基督得赎这一历史性考察,他思考律法对前者发生了什么作用,以及这作用又如何被后者所应对并抵消。人类已经因亚当被引入罪中。律法进来,使局势更糟。它以有意识的罪代替了无意识的罪,因此加重了其罪责。但这一切都被恩典绰绰有余地补救了。

第21节

(21)在死中。——不如译作“在死中”;死仿佛是罪施行王权的领域。

在这最后一段中,我们似乎仍可看出迦玛列学派的影响。看来,犹太教师也把普遍的死亡归因于亚当的堕落,并把他的罪视为包含其余全人类的罪。(关于这一整段,参附论 F:论圣保罗对于人类宗教历史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