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XII.(1)在这里,使徒从本书信思辨性或教义性的部分转入,对读者作为基督徒之生活的实践性劝勉。在本章前两节中,他先用一般性的措辞谈论此事,随后又提出若干特别的训诫,但排列与次序并不十分分明。
所以。——我们很可以相信,使徒在上一章末尾把论证推进到高潮之后,会在口述时稍作停顿,也许直到另一次坐下时才继续。那刚结束的论证,以及此前整封书信的全部内容,在他心中留下的一个主导印象,就是对神怜悯而慈爱的旨意所怀的深切感受;神从看似邪恶之中,只引出最高的良善。这种感受此时仍强烈地存在于他心中,他便以此作为过渡的联系,把随后那些恳切的实践性劝勉与前文连接起来。这种承接既是情感上的,也是推理上的。
你们的身体。——这不只是“你们自己”的一种婉转说法,而是严格意义上的“你们的身体”,就是你们里面那特别容易成为“跌倒之机”的部分。使徒把人性的两大主要部分分别来看:本节论人的身体,下一节则论“心意”,即理智与属灵的官能。
当作活祭。——“身体怎样成为祭物呢?不要让你的眼看邪恶之物,它就成了祭;不要让你的舌说污秽的话,它就成了供物;不要让你的手行不法之事,它就成了全燔祭。但这还不够,我们也必须行善;让手施舍周济,让口祝福那恶待我们的人,让耳常常得空聆听圣经。因为祭只能从洁净之物献上;祭乃是其他行为的初熟之果。所以,我们当从手、脚、口,和一切别的肢体中,向神献上初熟之物。”(金口约翰)
祭所包含的思想就是奉献。我们应当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神。但基督徒的祭与旧日犹太人的祭有此区别:前者是活人的祭,后者是死牲畜的祭。敬拜者必须把自己献在神面前,带着一切活泼的精力与能力,自觉地指向服事神。
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犹太人献祭所要求的条件,是祭牲必须没有残疾、没有玷污。照样,基督徒所献的祭在神眼中也必须圣洁纯净,否则就不能蒙祂悦纳。
理所当然的事奉。——英文译语在这里略显含混,似乎可以理解为“理性所要求的事奉”。然而希腊文的意思并非如此,倒更像是“理性的事奉”,就是由理性所献上的事奉。正如在旧约之下,心灵借着祭祀礼仪来表达其虔敬;如今在新约之下,它的敬拜则采取自我奉献的形式;它的事奉就在于生活的圣洁、节制、谨守和贞洁。
第2节 (2)不要效法……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英文在这里多少会引人误解,使人自然期待希腊文中也有类似的文字游戏;其实并非如此,两处所用的是两个明显不同的词。其差别在于:一个是外在的效法或伪装,另一个则是彻底的内在同化。基督徒不应摹仿现今时代转瞬即逝的风尚,乃应当因着所拣选的那更高存在方式,就是与神旨意完全相合的生活,而全然改变形像。
这个世界。——这里所用的词,并不是例如约翰一书 2:15-17 所用的那个词,而是另一个词,所指更偏向基督降临时世界所处的时代状态,与新近开启的弥赛亚国度相对。“效法这个世界”,就是像别的人那样行事,像不认识神的外邦人那样行事;与此相反,使徒劝勉读者经历一种彻底的改变,使他们更合乎神的旨意。
借着你们心意的更新。——“心意”(即心智能力、理性或悟性)本身是中性的。若受邪恶原则支配,它就成了作恶的工具;若受圣灵支配,它就成了行善的工具。它执行分辨善恶的过程,因此为良心提供材料。这里的“心意”并不严格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谓的“良心”;它更像是良心中理性的部分,而道德性质还必须加于其上。“更新的心意”,或说在圣灵影响下运行的心意,就很接近巴特勒主教使用“良心”一词时的含义了。
察验。——和别处一样,意即“分辨,从而认可”。这里包含双重过程:第一,判定神的旨意是什么;第二,选择并照此而行。
何为神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这里“神的旨意”不是指神具有意志这一属性,而是指神所要人行的事,即正当的行为路线。这些形容词“善良、可喜悦、纯全”,我们该像和合本英译那样视为与“旨意”相连,还是把它们看作同位语:“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旨意,就是那善良、可喜悦、纯全的事”呢?大多数注释家倾向后一种理解,不过前一种也未必不能成立,即“神所要的那善良、可喜悦、纯全的事,或行为路线”。“可喜悦的”,就是说,对神自己而言是可喜悦的。
第3节 (3)使徒既然陈明了应当支配基督徒行为的广泛原则,现在便进一步把它应用于若干细节。首先,他的目的是要在罗马教会众成员中培育一种心态,使他们最能同心合意、有效地行动。
我借着所赐我的恩。——即凭着他使徒职分的权柄。
对你们各人。——比单说“对你们众人”更为尖锐些,是“对你们中间每一个人,各自、个别地”。
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这一句及以下几句在原文中有文字上的呼应,英文既没有保存,也几乎无法保存。意思大致是:“不要心高气傲,过于所当有的心思,倒要照着谨守的心思而思想。”我们的“心思”“高心”等词已相当接近原文之意,就是思想与情感习惯性地朝某一方向倾注。这一点在“照着谨守的心思而思想”这一重复强调的说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也就是不断把心思的谨守摆在眼前,作为一切思想情感所汇聚的目标或理想。
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每个基督徒为自己所立的行为标准,都应与神所赐给他的信心分量相称。信心最强的人,可以采取最高的标准,也可以承担最高的职分;其余的人依次递减。然而关键在于,每个人对自己信心强弱的估计,必须十分单纯真诚,不可受自爱之心左右。使徒假定这会是事实。
第4节 (4)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关于身子与肢体这一比喻,在哥林多前书 12:12-27 中有更充分的展开。
第4-5节 (4、5)在教会中必须有层次、有次序、有分工,各人都作自己最合宜的事,正如在身体中,一个肢体有一个功用,另一个肢体有另一个功用。从整体来看,所有基督徒构成一个身体,而其合一乃由他们与基督的关系所赋予。从个别来看,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天然身体不同肢体与器官之间的关系,如脚与手,或手与眼。
第5节 (5)在基督里。——基督是教会中的统一原则,正如人格或意志是人里面的统一原则。
各人。——希腊文里是一个稍微特殊的说法,在古典作家中并不见这种形式,意思是“作为个体”。
互相联络作肢体。——严格说来,肢体是就其与身体的关系而言称为肢体的,不是就彼此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更会说“彼此同作肢体”。
第6节 (6)按着所赐我们的恩典,各有不同的恩赐。——英文在这里失去了一点原意。“恩赐”这个词特别是指“恩典的赐予”,这里的恩典是指圣灵的运行。不同种类的恩典,以不同的表现形式,赐给不同的人,他们应当照此加以珍惜并运用。
或说预言。——关于说预言的恩赐,在哥林多前书 14章 有较长的论述。从那里详细的描述看,我们知道这是一种有力而受感的讲道;与说方言不同,它严格说来是在拥有此恩赐之人的控制之下。它与使徒行传 11:27-28、21:10-11 所提到预告未来之事究竟有何精确关系,并不明显。
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最好不要把这理解为指客观的信仰准则或教义体系,以及其中应当维持的适当比例;更可能是指那说预言之人里面活跃运行的信心官能。这样它就几乎等同于上文的条件:“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先知应当严格按自己所自觉具有的信心程度来规范自己的话语。内在的感动与外在的表达必须彼此相称,齐步并进,逐步前行。若讲道不守这个比例,就必流于辞藻华丽而不真诚。
第7节 (7)或作执事。——这里所用的词,是执行执事职分的专门术语。此职分的设立见于使徒行传 6:1-5。其目的在于处理教会实际事务,与属灵方面的服事相对。它特别包括分配赒济、照顾贫穷人、病人、寡妇等。执事职分的功能在使徒行传 6:2-3 中称为“管理饭食”,就是按字面意思“供给食物”给有需要的人;在哥林多前书 12:28 中则称为“帮助人的”。
就当专一执事。——英文中这些词是补出来的,意思是“让我们全心投入、专注于我们的服事”。
或作教导的。——参哥林多前书 12:28;以弗所书 4:11;提摩太前书 5:17。从前一处经文(“第三是教师”)来看,教导似乎被视为一种特别的职分,尽管也许并不限于特定的人。
第8节 (8)或作劝化的。——我们会注意到,在使徒著作中,“讲道”这一总概念被分成若干分支,如“说方言”“作先知讲道”(这似乎较多涉及信仰中较深奥的部分或其关联),“教导”“劝勉”。后者这种讲话方式,也许更接近我们所说的“鼓励”,在初代教会艰难的处境中特别需要。
施舍的。——在这一句和以下几句中,使徒从教会职分中那些明确的功用,转而谈到教会一切成员所共有的本分;因此这里的“施舍”应当按广义理解。
就当诚实。——就是动机单纯,只求神的荣耀,并求使施予所针对的对象得益处,而没有任何暗藏的自我抬举之心。人若“故意叫人看见”而施舍,或出于任何自私的动机,就因此耗尽了那行为的功德;见马太福音 6:2 以下。
治理的。——指在教会中居于任何显著或重要地位的人。同一个词也用来指帖撒罗尼迦前书 5:12、提摩太前书 5:17 的“长老”,以及提摩太前书 3:4-5、3:12 的一家之主。
怜悯人的,就当甘心。——这是一个美好的组合,也体现出使徒对人性的鲜活而真实的看法。慈善的仁爱若以愉快亲切的方式施行,其美善便加倍。有一类宗教性的心灵特别容易忘记这一点。喜乐不只是性情的问题,也是当培养的责任。
第9节 (9)爱人不可虚假。——同一个希腊词在哥林多后书 6:6、提摩太前书 1:5、提摩太后书 1:5 中译作“无伪”,在雅各书 3:17 中译作“没有假冒”。后一种译法更为直译,也更显出它与马太福音 23:13 等处的相似。
恶要厌恶。——这一句似乎借着“不可虚假”与前一句连接起来:“让你们的爱出于真实而深切的感情;让你们品格的根基是对恶强烈的憎恨,以及对善同样坚定的依附。”使徒在这里并未进入更难的问题,即那些天生在这些情感上较为薄弱的人应当怎样增强它们。或许再没有比“作基督徒”更简短的劝告了。
第9-21节 (9-21)以下直到本章末尾,是一连串一般性的劝勉,不是针对某些特定的人或阶层,而是针对整个教会。
第10节 (10)爱弟兄。——更好的译法如边注所示:“在弟兄之爱上要彼此亲热。”这里“亲热”一词特别用于家庭关系,因此非常合宜地应用于基督徒家庭中的弟兄情谊。
恭敬人,要彼此推让。——也许更准确地说,是“彼此争先”。基督徒应当主动向别人表示尊敬或敬重,不要等别人先这样对待自己。
第11节 (11)殷勤不可懒惰。——这里更当译作“在热心上”,所指的是属灵生活,不是英文读者可能以为的实际事务生活。
要心里火热。——按字面和词源的意思,是“沸腾”或“滚热”。基督徒的性情好比在火焰上翻腾沸溢的水。
心里。——即不是“在圣灵里”,而是“在你里面那属灵的部分里”。
常常服事主。——一些现存的希腊拉丁抄本,以及俄利根和耶柔米所知的其他抄本,在这里只因元音略有变动而读作“服事时机”;无疑是错误的,虽然该说法也可与哥林多前书 7:29、以弗所书 5:16 等相比。
第12节 (12)在指望中要喜乐。——就是那基督徒的盼望,我们在罗马书 8:20-25 已经更多提到过。
在患难中要忍耐。——这种德行在教会所经历的艰难时代中当然特别需要。同样,在下一节中,使徒所说的“客要一味地款待”,其意义也不止于普通朋友间的接待。这里是指那样一种情形:基督徒可能受逼迫,被迫从一城逃到另一城,并且常常不得不向持守同一信仰的人寻求庇护。
第13节 (13)圣徒缺乏要帮补。——这里“圣徒”只是指“基督徒”。所以在以弗所书 1:1,我们见到问安是写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参使徒行传 9:13;9:13;26:10。这里是指初代基督徒群体众所周知的贫穷状况。
缺乏。——一些希腊拉丁抄本和教父在这里因字母略有变动而读作“纪念”或“记念礼”,于是变成“有分于圣徒的纪念礼”,仿佛这里所指的是后来的教会习俗,即为殉道者举行节期。最好的抄本奇妙地少有这类讹误,即便较次的抄本,这类情形也远比人可能想象的少。其他例子如马可福音 9:29 中插入“禁食”,以及马太福音 6:13 在主祷文末尾加上颂词。
第14节 (14)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这里显然是影射马太福音 5:44。大约就在保罗写这封书信的时候,或至多一两年后,那一系列后来形成我们现今福音书的著作开始出现。不过并不需要假定保罗已经亲眼见过其中某一卷。我们主教训的记录起初无疑是以口传方式在教会中保存并流传的,而保罗似乎就是以这种形式先认识了他在这里所影射的那条诫命。哥林多前书 7:10 也许还有另一处提及登山宝训。这样的引用在雅各书中出现得更频繁,这也是我们所预料的。
第15节 (15)与喜乐的人要同乐。——同情的情感,也许比人所想的更受意志支配。然而它之所以如此,并不主要是靠零星的努力,而是靠对整个人生所给予的一种有意识的方向。本节的命令,或许是现代最充分被实行的命令之一。它已经进入社会规范之中,既属于绅士,也属于基督徒。因此危险就在于,同情的表达可能变得不真实、不真诚。基督徒的动机若在场,这种危险便会被防止。
第16节 (16)要彼此同心。——在每一个基督徒群体中,都应当有一种和谐,这和谐出于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盼望、共同的愿望。
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总的来说,我们的译法大概是对的:“让自己随着那些在身分地位上低于你们的人一同行动;自由地与他们来往;若他们有需要,要随时预备伸手帮助;并且要以单纯亲切的方式这样行;不要让任何社会身份上的自高使你们与他们保持距离。”“迁就自己”或“俯就”当然不是带着任何自觉的、或显出来的纡尊降贵姿态。
另一个译法可以是“俯就卑微的事”,如此一来,意思就几乎相当于基布尔那几句著名而优美的诗:“琐细的循环,平常的工作,足以供给我们所当求的一切;有空间叫我们舍己,有道路使我们日日更亲近神。”学者会注意到,若这样理解本段,经文中的希腊词“俯就”(sunapagomenoi)便不得不稍微勉强一些,至少不像前一种理解那样自然有力。另一方面,在像保罗这样的作者书信中,前面“高大”一词是中性,并不必然意味着“卑微的人/事”一词也必须是中性。
不要自以为聪明。——参罗马书 11:25 和箴言 3:7。谦卑之于基督徒是必要的,不仅在他与别人交往时如此,也是为了使他的心保持敞开、可受教。他看见自己的错误,并从中学习。
第17节 (17)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要让你们的意图是那样,使众人都能看出其中完全的正直。不要参与那些性质可疑的事业,免得不仅使你们自己,也使整个基督徒群体名誉受损。参马太福音 5:14-16;哥林多后书 8:21。
第18节 (18)基督徒只能为自己负责。就他而论,他应当尽力维持和平。保罗自己的经历几乎一直处在冲突之中,这便表明,这一点并不总是可能做到的。
第19节 (19)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最好把这里理解为“神的忿怒”(在希腊文中,如别处一样,藉着冠词显明出来)。你自己只管退在一旁,作个旁观者,让神的忿怒照祂所看为好的,自由施行。另一个似乎最可取的解释是:“给你对头的愤怒留余地;让它自行发泄;不要与恶人作对”等,如马太福音 5:39 所说。至于“给你自己的怒气留时间冷却”这一意思,是无法从希腊文中得出来的。故以前一种见解为优。
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句引文的形式,既不同于七十士译本,也不同于希伯来文,却与希伯来书 10:30 的形式完全相同。这当作为保罗与那卷书作者之间一个相似点加以注意;但若据此作为二者同一的论据,其力量就大为减弱,因为在这一时代的文献中还发现其他显著的巧合,似乎指向这样一个结论:当时流传着某些经文形式(也许只限于少数熟知的引文),只是没有直接的文本见证留传到我们手中。
第20节 (20)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参诗篇 18:12-14,其中“炭火”一语用于指神的报应。这里也是如此,不过是严格按比喻意义来用,意即:“你将以最好、最迅速的方式向他施行报复。”这里也许隐含着一个意思,就是唤起对手羞愧与懊悔的痛苦。
第21节 (21)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这是一句极美的话。施行报复不是力量的记号,反而是软弱的记号。抑制报仇的欲望,就是胜过自己;这种得胜不仅本身更高贵,也会更有功效。它将解除仇敌的敌意,并使他变成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