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九十二篇导论。在这首诗中,我们似乎看见一位曾遭遇那种因看见恶人亨通而生之疑惑的人,在安息日里的默想(见标题注释);他与这疑惑搏斗,最终达到对“那毫无不义的磐石”的坚定信心,尽管在地上有时罪孽似乎兴旺得势。这首诗究竟只是表达被掳归回后以色列人普遍的宗教情感,还是源于某一特别事件,实难断定。在马加比一书 9:23 中,明显可见对诗篇 92:7 七十士译本的呼应或引述。本诗韵律整齐。标题:一篇诗歌;更准确地说,是一首抒情诗篇,即特别为歌唱而作的。安息日用。塔木德证实了这一点,说这首诗是在安息日早晨、献上第一只羊羔之后随之而来的奠祭时所唱的(民数记 28:9)。
第2节(2)慈爱……信实。这二者是神在祂与百姓的圣约关系中所彰显最突出的两个特征。将慈爱或恩典与早晨联系起来,将信实或真理与晚上联系起来,不过是希伯来诗歌风格的结果;然而这样的联系也自有其恰当之处。爱如晨光升起、穿透夜间疑云;而对神毫无差错且公正无偏之公义的思想,则最适合于黄昏,就是白日受试炼的时候。
第3节(3)十弦的乐器。见诗篇 33:2 注。用庄严的琴声。更当译作:伴着琴的乐音。至于这个希伯来词,见诗篇 9:16 注。
第4节(4)武加大译本对本节的翻译,曾被但丁引用在一段优美文字中,用以描写因喜悦于神在自然界作为之美而生的幸福。但这里所指的是历史中的作为,而不是自然中的作为。诗人真正表达的,是他因神为以色列所行奇事而欢喜。(比较诗篇 90:15-16:“求你使我们喜乐……愿你的作为向你仆人显现。”)
第5节(5)意念。更好译作:计划,或旨意。(除边注所引经文外,再比较诗篇 36:6。)
第6节(6)畜类人。这个希伯来词显然出于一意为“吃”的词根,因此是指那种纯凭兽性而活、为口腹之欲而生的人。愚顽人。出于意为“肥胖”的词根,因此引申为“粗鄙的”“迟钝的”。前者是道德意识根本尚未发挥作用;后者则是道德意识被感官情欲压倒,以致属灵的辨识力、对神圣心意荣耀的洞见,都成为不可能。
第7节(7)本节显然引入那感官主义者所不明白的真理,即:恶人的亨通不过是暂时的,并且只会使他们的灭亡显得更加触目惊心。英王钦定本加上第二个连词“当……时候”是不正确的。直译是:恶人发旺如草,一切作孽之人兴盛,乃是要永远灭亡;也就是说,一个邪恶阶层或群体的兴盛,会助长邪恶,看来一时罪孽似乎占了上风,但那不过是为了使那不可避免的毁灭更加昭彰。在诗篇中,以植物生命作表征,见诗篇 1:3-4 注。
第10节(10)独角兽。更好译作:野牛。(见民数记 23:22;诗篇 22:21。)
第11节(11)我的眼睛也。更好译作:我的眼已经看见(能够无惧地看见)那些暗中窥伺我的仇敌;至于那些起来攻击我的恶人,我的耳朵也听见了(却并不惊惶)。
第12节(12)棕树。这是唯一一处以棕树象征道德的正直与品格之美的地方,然而人们常已留意到它适于作这样的比较。(见 Tristram《圣经自然史》384 页,并比较 Thomson《那地与那书》49 页。)雪松则更常被赋予道德上的用法。它既是王者权能的象征,也成为有德行之灵魂帝王般尊荣的表征。(见《圣经教育者》卷三,379 页。)棕树常青的颜色与雪松庄严的高龄,那不是以年而是以世纪衡量的年岁,同那恶人所比拟之草的短暂一日(诗篇 92:7)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正如诗篇 1 篇中空壳与茂盛结果之树的对比一样鲜明。
第13节(13)(见诗篇 52:8 注,并参 Stanley《犹太教会史》卷二,207 页。)
第14节(14)他们仍要结果子。直译是:他们到白发之年仍要发芽;他们必满有汁浆而常青。这是指枣树极其多产,并且这种多产直到最后仍不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