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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19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Psalms 19

诗篇第十九篇

第十九篇引言。本诗在诗篇 19:7 处节奏突变,思想似乎也随之转折,这提示它可能是由原先两首不同的作品编成。诚然,这种看法并没有任何古代文本或译本支持;而在近代学者中,仍有一些卓越人物坚持其原初统一性。他们主张,这篇诗不过重申了神权政治的基本原则,就是旧约自最早时期便明确见证的:启示之神与宇宙创造主乃是同一位神。但这对本诗的解释很不充分,甚至难说正确。因为第二部分并不是把道德律当作神向人所赐的启示,而是当作向人启示其本分的启示,并且暗示人不断需要蒙赦免,因为他会不断偏离正道。若说一位诗人因默想诸天的荣耀而进入宗教情感之中,于是自然转向律法,因为在那里他已经预备好了信仰生活中的引导和帮助,这样的说法更合乎旧约的精神。然而,从两部分原先分离这一点来看,无论韵律、语气,还是诗意情感,都在为此作证。

不过,当它们被联合起来时,那是一个受感的时刻,因此表达出一条深刻的真理:人对神旨意的顺服,虽不像诸天那样坚定不移,反倒多有摇动、时常失败,却属于更高的层次,并且比神外在作为中一切能力与威严的证据,结出更高贵、更尊荣的赞美。完成此诗的人,也许并未清楚意识到有意识的顺服高于无意识的顺服这一荣耀,但这思想已潜藏其中。太阳从东方的帐幕中跃出,在其辉煌的白昼中燃烧前行;它并不知道神的仆人在努力遵行神旨意时所经历的自我质问与惧怕。唯有借着大胆的隐喻,华兹华斯才能把责任的观念与那“使众星不致出错”的律连接起来。更契合本诗所唤起之情感的,是另一位诗人借大自然之口,为那因看见天地安然服役而羞愧于自己“挣扎而受命的道德生活”的人魂所发出的安慰: “啊,孩子,”她喊道,“那神圣的争战, 它从何而来?

因为它并不属于我。我额上没有劳苦; 我不挣扎,我不哭泣; 我与迅疾的群星同奔,并在喜乐中发光, 并且当我愿意时,我便安睡。” 马修·阿诺德。本诗前半部出于大卫之手,这几乎无可置疑。

第1节(1)诸天述说。更好译作:诸天正在述说。诗人此刻正凝望天空,不是在就一个熟悉的自然现象进行哲思,也不仅仅是在欣赏美景。不仅他的审美能力得到满足,他的心灵、他的宗教本性也被激动了。他当下就领会神,对神有一种直觉性的把握。他注视着清晨的新鲜景象,而他所看见的一切都在述说神,把神摆在他面前。这构成了希伯来诗歌大部分作品的精髓。这就是以色列诗人的灵感,一种宗教性的灵感。较低层次的审美之感,随时都准备转化为较高层次的宗教情感。凡真正伟大的诗歌都分有这种高拔,希伯来诗歌更是如此,且达到最高程度。柯勒律治《沙穆尼山谷日出前的圣歌》中的几行诗,不仅提供了一个近代例证,也说明了其中所包含的道德过程,或者更确切地说,属灵过程: “哦,可畏而寂静的山哪!我凝视着你, 直到你虽仍呈现在肉身感觉之前, 却从我的思想中消隐;我在祷告中出神, 单单敬拜那看不见者。” (参见《解经者》1881年3月号中〈自然与历史中的神〉一文。)

第2节(2)发出。原文直译是:涌出,或使之涌流,如泉源一般;无疑是指光辉倾流而出。传明。原文直译是:呼出;也许是指东方极受欢迎的傍晚凉风。(见雅歌 2:17 注。)请注意,这里并不是诸天在向人述说神的荣耀(如诗篇 19:1),也不是像艾迪生那首著名圣诗所说向“倾听的大地”传讲;而是白日把信息告诉白日,夜晚向夜晚低声细语,如同父传子一般,把这大好的消息传递下去。

第3节(3)无言无语。直译是:不是言语,不是话语,听不见它们的声音。对此可作如下解释:(1)英文译本(《圣经》本和《公祷书》本)以及若可理解的话,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译作:“没有言语、没有语言,使它们(诸天)的声音不被听见(即不被明白)。”但这给 davar 一词赋予了不可接受的意思,因为它不是指“语言”,而是指说出来的话。况且,诗人也不大可能会想到,诸天的神圣传统既传遍全地,便会在各处都被理解。(2)“这不是那种声音听不见、因而不能理解的言语,不是那种话语;相反,这乃是向全世界的显明。”但平行结构反对这种解释。“听不见它们的声音”不过是“没有言语,也没有话语”的节奏性回响。(3)因此,我们还是紧扣字面译法:没有言语,没有发出的词句,听不见它们的声音;意思是说,诗人方才想象中诸天所宣告的创造主荣耀,以及日复一日所传递的故事,并不是借着可听见的话语表达出来的。天空的传达充满雄辩,却是无声的;它的声音是对心灵和情感说的,不是对耳朵说的。正如艾迪生所言: “纵然它们在庄严寂静中, 都环绕这黑暗的地球运转; 纵然在它们明亮的轨道之间, 并无真实的声音或响动; 但在理性的耳中,它们都欢呼, 发出荣耀的声音, 它们一面照耀,一面永远歌唱: 造我们的手乃是神圣的。”

第4节(4)量带。希伯来文 kav,意为绳索,可指准绳(撒迦利亚书 1:16);也可指量度的绳子(耶利米书 31:39,其中也用了相同的“延伸出去”这一动词)。在以赛亚书 28:10 中,这词在伦理意义上指界定或法则。但这些意思在这里似乎都不十分合适。这一节所需要的是“声音”或“言语”,而这种意思的字眼实际上出现在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辛马库斯译本、耶柔米译本和叙利亚译本中。保罗在罗马书 10:18 中对这句话的运用,既自然又有力。真理的进展向来被比作光的传播。但若依据该引文作寓意解释,把诸天看作教会,把太阳看作福音,就失去了使徒应用时的力量与美感。在其中设立……这句话不仅应当正确地连于诗篇 19:4,而且构成这一诗节的结尾;《英王钦定本》下一节中的关系代词破坏了真正的句法结构。帐幕。指太阳在完成一天行程后退入其中、并在早晨从其中出来的帐棚居室;按希腊神话,是曙光女神拉开帷幕让它出发。这样的观念自然是各民族共有的。对一个以“有晚上,有早晨”为一天开始的民族来说,诗人先注意日落的现象,再转向日出的景象,是极其自然的。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把它译成“他在太阳中支搭了帐棚”,完全破坏了这幅图画。

第5节(5)如同。更好译作:他乃是。东方日出的突然性,在掀起帐幕、光辉英雄显现的形象中被极其细腻地捕捉到了(“勇士”,希伯来文 gibbor;参士师记 5:31)。没有曙光的渐进,没有为那最高时刻作静默铺垫,这正是东方日出诗歌与西方诗歌的区别。这里没有“一队队静默而变幻的云彩”在集合,没有“光明的前驱”,没有“灰线撕裂云层,作白昼使者”的描绘。毫无预告,毫无宣示,太阳就在一切光辉中跃然而出,一如脸上仍带着婚娶之日喜乐的新郎;又如冲上征途、奔向得胜与荣耀之路的英雄。与此所唤起的情感相比,弥尔顿笔下那“披着灰色披肩、以朝圣者步伐”而来的晨曦,或莎士比亚那“身披褐衣、行走于东方高山露珠之上”的早晨,所暗示的情绪是何等不同。内室。希伯来文 chuphah,指婚房或婚床(约珥书 2:16)。在后期希伯来文中,也指罩在新人头上的华盖,甚至可指婚礼本身。欢喜。直译是:跳跃欢腾。奔路。更好译作:他的路程,即他每日的运行或旅程。

第7节(7)律法。即便在英文中,耳朵也能听出节奏的变化,这变化与主题的转变一样明显。前几节是自由抒情的流动,到这里突然进入最精致的教训诗样式,具有整齐的格律,不仅思想平衡,措辞也平衡;原文之中,这平衡如此完美,以致诗篇 19:7-9 每个分句的字数都相同。每个分句中,律法都以其诸多名称与面向之一受到称赞,先说它本身的性质,再说它产生的结果。律法……法度。这些都是总括性的词语,从不同角度涵盖犹太律法体系中的全部律例与诫命。律法,tôrah,本义是“训诲”,因此也可用于先知性的教导(以赛亚书 1:10;8:16);但在这里无疑是取其通常且较狭义的用法。法度一词来自一个意为“重复”的词根,暗示神命令的庄严恳切与反复叮咛。“全备”与“确定”这两个描述,提示律法所规定的崇高理想,以及希伯来人可以把它作为行为准则而加以倚赖。“愚人”这个词通常带有负面意义,但这里保持其本义,即“敞开的”“坦率的”“容易受影响的”,既容易被引向愚昧,也容易被引向智慧。

第8节(8)正直。这里仍保留其本义,即“直的”,或“径直的”。这是由敏锐的道德洞察所生出的一个精妙笔触。当本分之路清楚明白、毫不含糊时,即使它艰难而危险,也会激发一种喜乐感。 “严厉的立法者啊,然而你却披戴着 神性中最仁慈的恩典; 我们不知还有什么比这更美, 就是你脸上的微笑。 花儿在你的脚前于床榻上欢笑, 香气也踏着你的脚踪而来。” 引自华兹华斯《责任颂》。 使眼目明亮。这里不像诗篇 13:3(见注)那样是身体方面的,而是道德方面的(参诗篇 119:105);凡活在真理之光中的人,他整个人性都被照亮了。

第9节(9)敬畏耶和华。这里显然不是指个人的一种道德品质,而是像箴言 15:33(参申命记 17:19)那样,指宗教,指律法所要求的事奉;这事奉既“纯净无玷”,便得以长存,而列国拜偶像的虚假制度却都灭亡了。它建立在神审判所体现的永恒公义原则之上,因此既然那些原则是永恒的,它也就是永恒的。

第10节(10)蜂房。(见旁注。)从蜂房滴下来的蜜,是最上等、最纯净的。

第11节(11)警戒。更好译作:被光照,被教导。

第12节(12)他对律法的颂赞并不是法利赛式的,也不是徒具形式的,因为诗人立刻表达出自己无力遵守律法的感受。若先前我们想到的是保罗所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 7:12),那么这里便令人想起他在同一章中所记述的属灵经历:“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谁能知道。原文中这个问题的突兀感极为明显,也极有意义。错失,谁能察觉呢?求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也就是宣告我为无罪,而不是《英王钦定本》所译的“洁净我”。

第13节(13)任意妄为的罪。这个希伯来词源自“沸腾”“泛溢”之意,从语法上说本为阳性,而且在别处总是指骄傲狂妄的人。(辛马库斯和亚居拉都是这样理解。)因此这里可解释为:“求你拦阻仆人,不与狂傲人结伴,免得他们辖制我,把我从你的律法中引开。”大罪。更好译作:一件大罪;虽然即便没有冠词,也可能是特指拜偶像这项罪。

第14节(14)默念。希伯来文 higgaîon。(见诗篇 9: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