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149
引言 CXLIX。历史为这首诗篇提供了可怕的注解。“在一种错觉之下,以为它可以不经任何属灵的转化而当作祷告来使用,诗篇 149:0 就成了最骇人错误的口号。正是借着这首诗篇,卡斯帕尔·斯科洛皮乌斯在其《圣经经典号角》一书中,正如巴基乌斯所说,那书不是用墨写成,而是用血写成,煽动了罗马天主教诸侯发动三十年宗教战争;而在新教教会中,托马斯·闵采尔也借着这首诗篇鼓动了农民战争”(德里慈希)。于是,那些本应更为开明时代中的狂热与残酷,就被犹太人所留下的宗教热忱与爱国热忱交织的记录所滋养。最有可能产生这样一首诗篇的时代,无疑是马加比时期;而诗篇 149:6 与马加比二书 15:27 之间的巧合,或许正表明了那一连串事件:虔诚派在一场又一场战斗中,口中唱着赞美诗,手中握着两刃的刀,声称并赢得了向耶和华仇敌施行报复的荣耀。其综合式平行结构十分鲜明。
第 1 节 (1)新歌。参看诗篇 33:3。会众。显然,这首诗使我们想到马加比时代,那时“虔诚派”已经成为爱国党派的正式称号。
第 3 节 (3)跳舞。更确切地说,照旁注,应译为“吹箫”。在下一篇诗篇中,这词显然出现在一份圣殿所用全部乐器的清单里,仅这一点几乎就足以决定它的意思。但有一种可能的词源,确实支持这样的译法,叙利亚译本也将它译作一种至今叙利亚仍可见的笛子的名称。并且,它与手鼓或鼓相连(比较英语中的 pipe 和 tabor),正如其同源词 chalil 在撒母耳记上 10:5;以赛亚书 5:12 中那样相关联,也都指向同样的意思。(见《圣经教育者》卷一,第 70 页,以及雅歌 6:13 注。)铃鼓。参看出埃及记 15:20;《圣经教育者》卷一,第 314 页。琴。参看诗篇 33:2。
第 4 节 (4)他要使谦卑的人美丽……更确切地说,他以救恩妆饰受压迫的人。不但那带来受苦百姓得蒙拯救的胜利使他们得着释放,而且他们在世人眼前赢得的尊荣,也如同一件华美的衣袍;这无疑是由得胜者实际的凯旋服饰,或他们战后所披戴的掳物所启发的形象。(比较以赛亚书 55:5;60:7;61:3;士师记 5:30。)
第 5 节 (5)这两句彼此直接平行:“愿虔诚的人因荣耀欢呼;愿他们在床榻上高声歌唱。”或者这欢乐一直延续到夜间深处,当这蒙福的百姓退去安歇时,又重新放声歌唱;或者(见何西阿书 7:14),这些床榻更可能是设筵席时所用的卧榻。
第 6 节 (6)高声赞美。直译是“颂赞的高举”,即赞美的诗歌。口。更确切地说,是“喉咙”。
第 7 节 (7)外邦……列民。更确切地说,是“列国……万民”。
第 9 节 (9)所记下的审判。倘若我们知道产生这首诗篇的确切处境,也知道那些被擒贵胄和首领的名字,我们就很容易猜出这“所记下的审判”的内容;它也许是某一项特别的命令,而这里所庆贺的正是执行那命令;或者我们也可以想到那些在圣书中此处彼处所记载、因而按先例成为合法的对列国所施行的审判,如对迦南人、亚玛力人等的审判;或者我们还可以赋予这词组一个更普遍的意义,如以赛亚书 65:6 所说:“看哪,这都写在我面前;我必不静默,必施行报应,必将报应归到他们怀中。”然而,我们岂不应当将这节读作:“向他们施行审判。这是所记着的。他的一切圣民都有这荣耀。”这荣耀。这里的以色列被看作神向外邦人施行公义审判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