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140
导言 CXL。本诗的写作日期丝毫没有指明。它与诗篇 58、64 的相似之处,无须多言。“这三篇诗篇的结尾都颇为相似;它们都使用罕见的表达形式,而且当它们针对仇敌发言时,其语言在风格与音调上都变得异常晦涩可畏。”除了拉比们推测作者为大卫,又因叙利亚文增补了“当扫罗掷枪的时候”这句话而进一步发挥之外,玛拿西在位时期、被掳归回后不久,以及马加比时代,都曾被认为是本诗产生的处境。若把以色列看作一个群体在说话,或看作一个把自己命运完全与国中较善部分认同的个人在说话,就最符合本诗的情感。诗中无疑抨击了外邦压迫者和外来影响,而忠于宗教与民族传统所伴随的福分,则供应了本诗结尾那种欢欣而自信的语调。其节奏优美而富于变化。标题——见诗篇 4:0。
第 1 节(1)恶人——本节宾语用单数,不可因此以为本诗只是表达对一个仇敌的个人感受,因为紧接着就转为复数。强暴人——见旁注。
第 2 节(2)图谋……——或作:谋划,设计。聚集——这个译法是依照诗篇 56:6 的类比。也有人译作“与争战同住”。但更可取的是把它看作出于一个“煽动”之意的词根:“他们不断挑动争战。”这正是诗篇 120:7 以及其他多处经文所描述的处境;以色列愿意和睦,但内外总有人试图把她卷入患难之中。
第 3 节(3)比较诗篇 64:3;58:4;52:2;10:7。虺蛇——这个希伯来词仅见于此处。格赛纽将其解释为由两个词合成,表示“那盘卷自己、伏着埋伏之物”。“除了眼镜蛇和角蝰之外,叙利亚还有若干别种毒蛇很常见;我们可以把这个名称泛指或特指为蝰蛇。其中两种,即 Vipera ammodytes 和 Vipera euphratica,我们发现都十分常见。前一种林奈早已知道其栖息于巴勒斯坦。它们是颜色朴素的蛇,头宽而平,尾巴骤然收细”(特里斯特拉姆,《圣经博物志》,第 275 页)。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作“asp(毒蛇)”。(比较罗马书 3:13。)
第 4 节(4)倾覆我的脚步——直译是:把我的脚步推开。本节是诗篇 140:1 的重复,但稍有变化。
第 5 节(5)网——这是对“网罗”这一常用意象的进一步发挥。(诗篇 9:15。)这个比喻频繁出现,很能表明以色列所遭遇的危险,乃是由于国中许多人自己倾向于外来影响。
第 7 节(7)争战的日子——直译是:兵器的日子,即他武装起来要作战的时候。神遮蔽战士的头,也就是供应“救恩的头盔”(以赛亚书 59:17)。(也比较诗篇 60:9:“我头的力量。”)不过,也有人跟从七十士译本和《英王钦定本》,把“兵器的日子”理解为战斗之日。
第 8 节(8)心愿——这个希伯来词的形式虽不规则,意义却是确定的。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将首句作:“不要因他们自己的私欲,把我交给仇敌;”这话也许可能在保罗写罗马书 1:24 时曾浮现在他心中。不要再——本节后半的经文显然已经受损。《英王钦定本》跟从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在最后一个词之前加入一个否定词。这两个译本也把译作“恶计”的那个词看作动词,因为别处找不到这种形式的名词:“他们图谋害我;求你不要离弃我,免得他们自高。”辛马库以及俄利根所引的另一希腊译本也如此。照现有经文,我们必须译作:不要助长他的图谋——他们高举。若看下一节“围困我的人的头”,立刻就会想到,“高举”这动词本当属于那一节:“不要助长他的图谋。那些围困我的人,他们抬起头来。”这种安排无视了“细拉”,并且也迫使我们怀疑,在诗篇 140:9 首句之后有一句脱落了——这一怀疑也为节奏所证实。[20] [20] 伯吉斯改作:“不要助长他的图谋,使他高升。”
第 9 节(9)头——伊瓦尔德坚持现有经文,却把 rôsh 理解为毒物(见诗篇 69:22 注):——“愿那围困我之人的毒物,愿他们被自己嘴唇的祸患遮盖。”这样就使诗篇 140:8-9 与诗篇 140:4 协调起来。但上面所给的校正更好。
第 10 节(10)本节也有一个语法难题;旁注所作“愿有炭火落在他们身上”,代替正文的“愿他们把……带到他们身上”,并没有解决问题,因为下一个动词的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第一个动词通常被视为非人称用法,如七十士译本所示;在翻译“火炭”时,实际上也应跟从该译本(直译是:伴随着火的炭,或如火一般的炭),于是就得到这样一个稍嫌拗口、却可理解的句子:“愿人把火炭落在他们身上;愿他把他们丢在坑里,使他们不能再起来。”但只需作极轻微的改动,就能得到一个语法清楚的句子,并把主语从上一节承接下来:“愿它(祸患)把火炭落在他们自己身上;愿它把他们丢在坑里,使他们不再起来。”(伯吉斯)“坑”这个词只见于此处。格赛纽从一个“沸腾涌起”之意的词根出发,将其译作“漩涡”;这就像诗篇 66:12 一样,把“水”和“火”并列作为不能逃脱之危险的象征。但辛马库、狄奥多田和耶柔米都译作“沟渠”,而这也得到德利茨施所引一条拉比文献的支持:“先在坑中焚烧他们;肉烧尽之后,再收集骨头,放在棺木中焚烧。”
第 11 节(11)恶舌的人——直译如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所作,是“舌头的人”;(比较《便西拉智训》8:3;约伯记 11:2;旁注“嘴唇的人”。)几乎无法抗拒这样的暗示:这里指的是某个具体的人,以言语喧嚷或猛烈著称。祸患必猎取……——比较箴言 13:21 和贺拉斯《颂诗》第三卷第二首,康宁顿译本:“虽说报应步履迟缓,却很少放过那被她追逐其逃窜脚步的恶人。”倾倒——希伯来文是一个名词,出于“推撞”之意的词根,字面上可指“归于毁灭”,或“被急速追赶”。有人译作“接连不断地冲击”;但这不太像狩猎的比喻。
第 12 节(12)比较诗篇 9:4;9:16。
第 13 节(13)诚然——或者,也许在这里只能保留这助词的本义。居住——关于这一思想,比较诗篇 11:7;16:11。在危险和似乎被离弃之后,神再次证明圣约的应许是真实的;那些外邦人想从这地驱逐出去的人,终必在这地上,在耶和华同在与恩宠的光中,得着稳妥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