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二十六章(1)如收割时下雨。——这在巴勒斯坦极不寻常(比较撒母耳记上 12:17 及下文),当然也极不适于进行收割的工作。愚昧人得尊荣,也是不相宜的。——即,对一个迟钝却自信有智慧的人而言(箴言 1:22)。这只会使他越发自以为是,更加不肯受教。
第2节 (2)麻雀往来,燕子翻飞。——不如译作:鸟(任何小鸟,尤其是麻雀)本是为飞来飞去,燕子本是为飞翔(随意而往)的;照样,无故的咒诅也必不临到。希伯来文旁注作“归到他”,而不是“不”,意思是:无故的咒诅,虽然像飞鸟掠过一般离开视线,终必归到那说咒诅的人身上——这个意思在不止一句英文谚语中也有表达。(比较诗篇 109:17-18;以赛亚书 55:11。)
第4节 (4)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比较箴言 1:22。照他的愚妄。——不要降低自己去与他争辩或理论;他不会领会你的意思,反会以为自己占了上风,甚至可能辱骂你。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主从不回答那些本不该向他提出的问题,而总是把它们搁置一旁(例如马太福音 21:23 及下文;路加福音 13:23-24;路加福音 23:9;约翰福音 21:21-22;使徒行传 1:6 及下文)。
第5节 (5)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要按他的愚妄所该得的来回答,严厉而果断,并且用他所能明白的语言。
第6节 (6)砍断脚。——他想把事情办成,但若差派愚昧人去办,那还不如把使者的腿砍断,因为事情必办不成;不仅如此,他还要“喝下损害”,即因这使者的愚蠢失误而遭受实际的祸害。
第7节 (7)瘸子的腿不相称。——也许更好地译作:瘸子的腿垂挂无用;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也是如此(毫无用处);他们运用箴言来引导自己或别人,正如瘸子不能使用自己的腿一样。(比较路加福音 8:10。)
第8节 (8)将石子包在机弦里的人……——即,石子很快就从机弦中飞出去,再也看不见;同样,尊荣与愚昧人也很快就分离了。总体看来,这似乎是本节最可能的译法。
第9节 (9)荆棘刺入醉汉的手。——不如译作:荆棘丛落在醉汉手中,箴言落在愚昧人口中,也是如此。他们不知道怎样运用,只会借此伤害自己和别人。(比较彼得后书 3:16。)
第10节 (10)造万物的大神,报应愚昧人,也报应过犯人。——如果这段经文真能作此解释,那么可以引用马太福音 6:2 来说明。若愚昧人和犯罪的人一心只想要“豆荚”(路加福音 15:16),而不要神为他儿女所预备的食物,神也并不拒绝他们;他们寻求什么,就得着什么报应。但希伯来文几乎不能得出这个意思。在各种提出的译法中,也许最无可非议的是如下译法:巧匠(通晓自己技艺的人)凡事都亲自作成(借着自己的照管和监督,他亲自确保事情妥善完成);惟有愚昧人雇人代作,并且连过路的人也雇来。也就是说,凡是偶然经过、碰巧遇见的人,不管有无技艺,他都雇用,因此工作就做得很糟。
第11节 (11)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尽管他知道这是愚妄的,也知道这会毁灭自己;但罪恶对他已成了第二天性,即使他愿意,也不能脱离。这对那些沉溺于饮酒或生活污秽的人尤其真实。
第12节 (12)你见自以为有智慧的人吗?——比较罗马书 12:16 和启示录 3:17-18 的警戒。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因此,那些愚昧地远离神的“税吏和娼妓”,听见救主传道,尚且回转归向他;而法利赛人和律法师却“废弃了神的旨意”(路加福音 7:30),自以为并不需要。
第13节 (13)懒惰人说:道上有猛狮……——见上文箴言 22:13 的注释。
第15节 (15)懒惰人放手在盘子里。——见上文箴言 19:24 的注释。
第16节 (16)七个人。——这是一个整数,用来表示多数。(比较箴言 26:25;箴言 6:31;箴言 24:16。)能够陈说理由。——即,对于提交给他们的任何事情,都能作出明智的判断。
第17节 (17)干预纷争。——不如译作:被纷争激动的人。若争吵并为自己报复尚且被禁止(罗马书 12:18-19),那么介入他人的争端就更不可取了。就像揪住狗耳的人。——他理当因自己所受的劳苦而被咬;这通常正是干预争吵的结果。
第18节 (18)火把。——指绑着可燃物的箭,好让它们碰到什么,就把什么点着。
第22节 (22)传舌人的言语如同伤口。——见上文箴言 18:8 的注释。
第23节 (23)火热的嘴唇。——即,嘴里热情洋溢,内里却怀着邪恶的心。银渣包的瓦器。——用银渣上釉的陶器,是一种人所熟知的装饰方法。类似的谚语,可比较马太福音 23:27;路加福音 11:39。
第25节 (25)七样可憎恶的。——见上文箴言 26:16,并比较“七个灵”(马太福音 12:45)与“七个鬼”(马可福音 16:9)。
第26节 (26)怨恨虽用诡诈遮掩。——不如译作:怨恨可以用诡诈遮掩自己,但他的恶(即怀恨之人的恶,这一点已包含在“怨恨”一词中)终必在会中显露出来,也就是公开显明;一旦有了适当的机会去发泄他的怨恨,就会如此。
第27节 (27)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这比喻取自猎人为野兽挖坑设陷阱。诗篇 7:11 及下文也教导同样的报应真理:罪人所行的,必由公义的审判者神归到他自己头上。
第28节 (28)说谎的舌恨它所伤的人。——因为一想起那些人,就会使作恶者想起自己的邪恶。这也是“属肉体的心与神为仇”(罗马书 8:7)的一个原因,因为它知道自己弃绝了神的爱,所以也就恨恶被提醒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