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十三。(1)智慧子听父亲的教训。——或作:就是他父亲的教训,也就是这教训的结果与体现。亵慢人。——见上文箴言 1:22。
第2节 (2)人因口所结的果子,必享美福。——见上文箴言 12:14。必吃强暴。——参箴言 1:31;箴言 26:6。
第3节 (3)谨守口的,得保生命。——参上文箴言 4:23;箴言 12:13。
第5节 (5)恶人令人厌恶,并且自取羞辱。——或也可解作“使人蒙羞受辱”(借着他的毁谤),或“行事卑鄙羞耻”。
第6节 (6)公义保守行为正直的人。——见上文箴言 11:5。
第7节 (7)假作富足的,却一无所有。——参路加福音 12:21,以及启示录 3:17 所给的劝戒。假作贫穷的,却广有财物。——参路加福音 12:33。
第8节 (8)人的资财是他生命的赎价。——在患难的时候,他也许不得不把这一切都拿出来保全性命。其属灵意义,可参路加福音 16:9。但穷乏人却听不见威吓。——或作:威胁。(参约伯记 3:18;约伯记 39:7。)他无须理会;他的贫穷和卑微反倒成了他的保护。
第9节 (9)义人的光明欢喜。——即欢然照耀,如同太阳“如同勇士欢然奔路”(诗篇 19:5)。义人的“光”与恶人的“灯”之间,可以作一区分。前者行在神真理的“光”中,因此他的路越照越明(见上文箴言 6:23);后者却凭着自己“灯”的微光而行,就是凭自己所点的“火”和所燃的“火把”(以赛亚书 50:11),凭自己所设想的幻念而行,因此其结局乃是黑暗。不过,这一区分并不总是严格遵守(参约伯记 18:5-6,那里“光”与“灯”都用在恶人身上)。
第10节 (10)骄傲只启争竞。——不如译作:骄傲所带来的不过是争竞。一个人若骄傲到不肯受劝,必定会与人争执;肯让自己受劝导的人,才是智慧人。
第11节 (11)靠虚浮得来的财物。——照我们的话说,就是“以不正当的方式”得来的,也就是说,借着不诚实而得。
第12节 (12)生命树。——见上文箴言 11:30。
第13节 (13)必致灭亡。——直译是:使自己陷于败坏。或者其意思也可作“仍受其约束”,即便他也许轻蔑地忽视它。参那劝勉(马太福音 5:25):要“快同你的对头和解”,也就是说,要趁着还有时间满足神律法的要求,免得到了审判之日,它竟成了我们的对头。
第14节 (14)智慧人的法则。——或更确切地说,是他的训诲。(参箴言 10:11。)死亡的网罗。——是魔鬼所设下的(提摩太后书 2:26)。
第15节 (15)美好的聪明使人蒙恩。——参“智慧”和“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加福音 2:52)之间的结合。奸诈人的道路崎岖难行。——像申命记 21:4 所描述的山谷那样荒凉崎岖,与诗篇 23:2 的青草地和可安歇的水边形成对比。
第17节 (17)必陷在祸患里。——也把差遣他的人一并带进麻烦;但“忠信的使者乃医人的良药”,对他自己和雇用他的人都是如此。
第19节 (19)但离恶为愚昧人所憎恶……——意思是:虽然他们对恶的依附,拦阻了他们得着那些真正值得渴慕的事物。若将本节解释为“所以这在愚昧人眼中为可憎恶”,其意思便是:“因为所欲的成就,心觉甘甜,所以愚昧人对自己所恋慕的事物,即便是恶,也不肯放弃。”
第20节 (20)必受亏损。——即在道德上走向败坏。
第21节 (21)祸患追赶罪人。——如诗篇 11:6 所说的“网罗、火、硫磺”;而那“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的福分(路加福音 6:38),却等候义人。
第22节 (22)善人。——这与下一行的“义人”相对应;义人就是“向众人尽其所当得的”(见上文箴言 10:2)人,所以这里大概有“慷慨”、“无私”的意思;这样的人得着箴言 11:25 所赐的应许。
第23节 (23)耕种。——严格说,是新开垦的田地,在其上已经耗费了许多劳力。贫穷而勤劳的人,因着神的赐福,得着丰盛的养生之物;许多人(富人)却因忽略正道而败亡。
第24节 (24)趁早。——就是在他还可能受正当影响的时候,在过错尚未在他里面扎根之前。
第25节 (25)义人吃得饱足。——即他所得的足够应付自己的需要。(见上文箴言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