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第九。 (1)第二年正月。——本章所记逾越节的守法,按时间次序是在《民数记》第 1 章所记人口统计,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事件之前。先前并没有为在旷野守逾越节作出规定。因此,为此特别需要一条命令。若不是百姓背逆,原先埃及的逾越节之后的下一个逾越节,本应在迦南地守;而原先所作的规定也只是为那一次而设(出埃及记 12:25)。
第 3 节 (3)黄昏的时候。——希伯来文作“两晚上之间”。(见出埃及记 12:6 注。)要照这节的一切律例,按这节的一切典章。——更好译作:要照这节的一切律例和典章。显然,有些关于埃及逾越节的指示在旷野中无法遵守。因此,这里所指的必是那些关于逾越节、具有永久约束力的律例和典章。(参民数记 9:12,在那里关于守节时间的条例必然不包括在内。)其中有些记在《出埃及记》第 12 章,另一些较晚的则记在《利未记》第 17 章和《申命记》第 16 章。有人提出异议说,三个祭司(因为拿答和亚比户已经死了)不可能把必须宰杀的大量羊羔之血都洒尽。然而必须记住:(1)在这一次并没有关于洒血的明确命令;(2)祭司在此时大概也像我们明明知道在希西家和约西亚所守的逾越节中一样,在履行某些职责时得到了利未人的协助(历代志下 30:16;35:11)。
第 5 节 (5)他们就在十四日守逾越节……——这里没有提到照出埃及记 12:18 的吩咐守七天无酵节。要为这么多百姓预备足够七天食用的面粉,也许并不现实;但要从米甸或别处取得够吃一顿的数量,或许倒不困难。
第 6 节 (6)有几个人……——有人认为这里指的是米沙利和以利撒反,他们似乎就在这时埋葬了他们的表兄弟拿答和亚比户(见 Blunt《Script. Coincidences》, 第 66、67 页,1850 年版)。如果亚伦和他儿子的承接圣职是从正月初一开始(出埃及记 40:2;40:12),而拿答和亚比户之死直到第八日才可能发生(利未记 9:1;9:12;10:19),并且因接触死人而有的污秽要持续七天(民数记 19:11),那么若这条律法那时已经生效,就可以得出结论:埋葬拿答和亚比户的人在正月十四日必是不洁净的。这样一来,撇开布伦特教授根据前后两次统计中其他支派人数相同这一点所作的可疑推论不谈,他由此断定死者必定出自未被列入人口统计的利未支派;单就这一情况本身,也完全可以视为圣经中许多无心相合之一。还可进一步注意到,凡有疑难之事,自然都会求问摩西;而最可能带着民数记 9:7 所载问题来求问他的,正是那些奉他吩咐(利未记 10:4)去埋葬拿答和亚比户的人。利未记 7:21 所载的律法似乎被理解为适用于一切献祭的筵席。那使以色列人不能参与逾越节的礼仪性不洁净,可以看作预表那使人不配参与主餐的道德和属灵上的不洁净。
第 7 节 (7)供物。——更好译作:那供物,或祭物。
第 10 节 (10)在远路上。——或作:在远方行路。这是摩西五经中十处之一,其中一个或多个词上加有一些点,称为 puncta extraordinaria(特别标点)。这里这些点加在 rehokah(远)一词上。拉比的解释是:这个词或者是多余的,因为民数记 9:13 没有这个词;或者不应按字面意义解释,而应按较有限制的意义来理解。
第 12 节 (12)照这一切典章。——这里译作“典章”的词是单数:照这一切条例(或律例)。主要所指大概是关于逾越节羊羔的律法。按照犹太人的传统,这个节期只守一天而不是七天,也不必除去酵。
第 13 节 (13)必担当他的罪——即:必被处死。(参利未记 24:15;民数记 18:22。)
第 14 节 (14)若有外人……——关于外人的律法记在出埃及记 12:48-49。
第 15 节 (15)云彩遮盖帐幕,就是法柜的帐幕。——更好译作:作见证之帐幕的帐幕,或属于作见证之帐幕的帐幕。出埃及记 40:34 在记述会幕竖立之后说,云彩遮盖会幕,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帐幕。因此,没有充分根据可假定云彩只是停在会幕中存放两块法版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至圣所。相反,出埃及记 40:35 说,摩西不能进会幕,因为云彩停在其上;那里并没有提到建筑中的某个特定部分。然而,耶和华的同在确实是特别从施恩座以上显明出来的;并且祂是在安放法柜的至圣所中与摩西相会、和他说话(出埃及记 25:21-23)。这里重复记述云彩遮盖帐幕的事,是因为下面的历史关系到帐幕在同一片云彩引导下的起行,而这云彩正是在帐幕竖立时遮盖它的那一片云彩。到了晚上。——云彩阴暗的一面在白日提供可喜的荫凉,云彩明亮的一面在夜间供应光亮。参诗篇 78:14:“他白日用云彩引导他们,终夜用火光照他们”;又参尼希米记 9:12:“并且白昼用云柱引导他们,黑夜用火柱照亮他们当行的路”;又参以赛亚书 4:5:“耶和华也必在锡安全山,并各会众以上,使白日有烟云,黑夜有火焰的光。”
第 16 节 (16)白日云彩遮盖帐幕。——没有必要补上斜体字所表示的词。在整个旷野行程中,始终是同一片云彩“常”在帐幕以上。夜间有火的形状。——更好译作:夜间有火的样子。(参出埃及记 13:21-22。)
第 17 节 (17)云彩几时从帐幕收上去……——只记载过一次人忽视这样以神迹赐下之神圣指引的事,就是在民数记 14:40-42。以色列的众军必须常常处于警醒状态,随时准备立刻顺服神旨意所赐给他们的指示;这就成了基督教会一个鲜明的预表和榜样,教导教会无论整体或个人,都要寻求并跟随其神圣元首的引导;祂的应许是:“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第 19 节 (19)遵守耶和华所吩咐的。——同样的说法用于利未记 8:35 中的亚伦和他儿子,也用于民数记 3:7 中利未人的职分,就是遵守亚伦和会众所吩咐的。历代志下 23:6 论到百姓守耶和华的班次或“看守”时,也用了这说法。它可能表示百姓要从事宗教敬拜的行为;或者也可泛指遵守神的命令和典章,如以西结书 48:11。
第 20 节 (20)有时是这样……——更好译作:有时……,即有些时候或场合是这样。民数记 9:21 也是如此。
第 21 节 (21)或昼或夜。——从这一节显然可知,白天和夜间都必须一直有守望的人在观看,他们的职责是在云彩挪去时发出通知。(参诗篇 134:1。)
第 22 节 (22)或经一年。——直译是:日子。(参创世记 4:3;40:4 及注释。)如果钦定本译作“一年”是正确的,而这大概是正确的,那么这些话就必定不是在第一次到达加低斯之前写的(民数记 13:26),并且大概也不是在旷野飘流结束之前写的。这里陈述并以几乎相同的措辞反复重申,其细致周密,显示出作者极其看重神对以色列人所施行的看顾,也极其看重他们对所赐神迹引导的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