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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Numbers 3

第1节 III.(1)以下是亚伦和摩西的后代……——亚伦的名字列在前面,不仅因为他是哥哥,也因为摩西的职分只限于他本人;他的儿子在历代志上 23:14 中不过列在其余利未家族之中,而亚伦的职分却在他后裔身上延续下来。因此,这里没有提到摩西的儿子,只提到亚伦的儿子。这里“后代”一词,正如在创世记(如创世记 6:9创世记 25:19)及别处一样,是指历史;照这个意义,本章和以下几章与其说属于亚伦,不如说同样也属于摩西。或者,这也可能是指摩西和亚伦被立为利未全支派的首领,因此一般来说,利未各家族都同样追溯到他们二人。

第3节 (3)就是他所膏的……——直译是“充满他们的手”。分别为圣的礼仪在出埃及记 29:1-37 中有详细记载,那里叙述了赐给摩西的命令;在利未记 8:1-13 中则记述了实际举行分别为圣礼的时候;当时,所规定的祭物由摩西放在亚伦手中,也放在他儿子们手中。分别为圣的行动,不但施行在亚伦身上,也施行在亚伦众子身上。

第4节 (4)死在耶和华面前。——这事记在利未记 10:1-2;那里无论论到拿答和亚比户献凡火,还是论到他们的死,都用了同样的说法“在耶和华面前”。他们也没有儿子。——无子而死,不但被看作羞辱,也被看作审判。拿答和亚比户尤其如此,因为若他们中一人的儿子,或两人的儿子(如以利亚撒和以他玛的儿子那样),本可以承继大祭司的职分。

第7节 (7)他们要守所吩咐他的。——译为“所吩咐的”这个词,可以指利未人从亚伦那里所领受的吩咐(参创世记 26:5);或者,按这词在本节和下一节中同样用于会众来看,更可能是指加在亚伦和全会众身上、有关神公共敬拜之事的职责。

第9节 (9)他们是完全给他的。——希伯来文是:“给了,给了他。”这个词 nethunim(“给了”)的重复,是为强调。同样的重复也出现在民数记 8:16,那里说利未人是“完全给”耶和华的,代替长子;并且在那章的民数记 3:19,正如本章的民数记 3:12 一样,又说他们是祂赐给亚伦和他儿子的。nethunim 这个词不可与 Nethinim 混淆;后者是后来给基遍人的名称(历代志上 9:2以斯拉记 2:43尼希米记 3:26尼希米记 3:31),他们被立为“为会众和耶和华的坛劈柴挑水的人”(约书亚记 9:27)。在拜金牛犊的时候,利未支派已经证明他们最热心维护主的尊荣(出埃及记 32:26-29);也正是在那时,摩西吩咐他们使自己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直译是“充满你们的手”;参本章民数记 3:3)。所以,拣选这支派有其特别的理由,独立于摩西和亚伦(因而祭司,即亚伦的后裔)都属于这支派这一事实之外。

第10节 (10)你要派定。——或作“数点”。这个词与用于数点以色列人(民数记 1:19)和数点利未人(民数记 3:15)的词是同一个。

第13节 (13)在我击杀一切头生的那日。——关于将头生的,无论人或牲畜,分别为圣或分别出来归主的命令,是在出埃及并设立逾越节之后立刻记载下来的(出埃及记 13:1-2)。然而,从所用的措辞来看,并不十分清楚,这种分别为圣或分别出来,是适用于当时已经存在的长子——这似乎远为更可能——还是像有些人所认为的,仅仅是预先性的命令。以色列全族在出埃及记 4:22 被称为主的长子;而众长子似乎被看作全民族的代表。都是我的:我是耶和华。——或作:“他们必归我,就是归我,耶和华。”(参创世记 4:26:“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直译是“至于塞特,就是他。”)

第15节 (15)从一个月以外……——其余各支派的男子,是“从二十岁以外”被数点的(民数记 1:3)。但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男子,就是利未人所取代的那些,却吩咐要“从一个月以外”数点(民数记 3:40民数记 3:43);后来他们的赎价年龄也定为这个年龄(民数记 18:16)。

第23节 (23)在帐幕后西边。——正如十二支派相对于会幕的位置已经定好,在本节和以下几节中,祭司和利未人的位置也被确定。帐幕东边是摩西、亚伦和亚伦的儿子安营;南边是哥辖人;西边是革顺人;北边是米拉利人。

第25节 (25)在会幕中。——更好译作“在会见之帐棚中”。必须区分 ohel,就是“帐棚”,和 mishkan,就是“帐幕”;后者是帐棚里面用皂荚木建成、并有幔子的构造。本节后半出现的 ohel 一词,显然是指外面的遮盖,正如出埃及记 26:7;那节经文可以直译为:“你要用山羊毛织幔子,作 ohel,盖在 mishkan 以上。”其盖。——mikseh(“盖”)似乎包括出埃及记 26:14 所说的两层盖,就是公羊皮的盖和海狗皮或海豹皮的盖。会幕门口的帘子——即会见之帐棚入口或开口处的帘子。这个帘子是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做的,挂在帐棚的入口处,就是东边、敞开的那一端(出埃及记 26:36)。“门”这个词(pethach,不是 deleth)是指一个开口。后来,会幕在示罗的时候,它有门(撒母耳记上 3:15)。列王纪上 6:31 里这两个词都出现:“又为内殿的入口造门……”等等。

第26节 (26)院子的帷子……——见出埃及记 27:9 及注释。并它一切使用的绳子。——这些代词后缀似乎不是指院子,因为院子的绳子看来是由米拉利人保管的(民数记 3:37),而是指 mishkan 或帐幕本身。或者,后一个后缀(“它的使用”或“其一切使用”)可能是指前面所提的各样物件,因为“为它一切的使用”可以表示:凡与这些物件有关、需要办理的一切事。

第29节 (29)在帐幕的南边。——南方在希伯来文中(Teman)之名出于 Yamin,即“右手”;因为人面向东方站立时,南方就在他的右边。

第32节 (32)祭司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看来由于摩西和亚伦都出于哥辖,哥辖人所得分派的会幕事奉,是最尊贵的一部分;因此,祭司既属于哥辖四家之一的暗兰家,以利亚撒作为亚伦存留的长子,就被选派总管全体利未人。

第37节 (37)院子四围的柱子……——见出埃及记 27:9-19 注释。

第38节 (38)看守圣所的职责……——mikdash(“圣所”)一词似乎比 mishkan(皂荚木建造的帐幕)或 ohel(遮盖它的帐棚)涵义更广;它似乎也包括围绕会幕的院子,正如利未记 12:4利未记 21:12 所示。为以色列人所当守的职责——即办理一切吩咐以色列人去作的事。

第39节 (39)亚伦……——在希伯来文本中,“亚伦”这个词上有一些记号,称为 puncta extraordinaria,表示它应当被看作可疑或可能是后加的。撒玛利亚文本、叙利亚译本和少数抄本都省略了这个词。然而,似乎没有充分理由把它从正文中删去。二万二千。——三项分数的总数,即 7,500、8,600 和 6,200,相加为 22,300。然而,从民数记 3:46 看来,总数正确记作 22,000,因为头生的数目 22,273 比利未人多 273。有人建议,在民数记 3:28 应读 שלש(shalosh,三),而不是 שש(shesh,六),即 8,300 而不是 8,600;或者,如果数字如通常所认为那样,是用字母表字母来表示的,那么抄写员把一个字母误写成另一个字母,也是完全可能的。也有人认为,这三百人本身就是长子,是在分别长子为圣的命令之后出生的,所以没有被计算在这次数点之内。(见 Wordsworth 主教在本处的注释;其中讨论了就这个支派人数与其他支派相比极其稀少这一点,可以提出的理由。)后来的那次人口统计,同样包括一个月以外的儿童,也只显示这个支派人数极小的增加;当时总数只有 23,000(民数记 26:62)。

第41节 (41)你要取利未人归我(我是耶和华)……——或作:“你要为我取利未人,就是为我,耶和华。”关于长子祭司职分转移给利未人的说法,常有人提出,但看来全无根据。因为:(1)族长时代所实行的祭司职分,并不限于长子,而似乎是每个家族的家长都可行使的。(2)这种祭司职分是在出埃及之前就已存在,因此也在吩咐摩西分别长子为圣的命令之前。(3)这祭司职分原不是单单属于长子,而是属于以色列人整体的;从此以后,它就严格限于亚伦一家。亚伦一家承受这职分,并不是作为长子的替代者,而是代替整个民族。

第43节 (43)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长子的数目,与二十岁及以上、六十万男丁的人口相比,也就是与约一百万男子的人口相比,显得极其稀少;这一直是一个困难来源,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还被当作否认这段叙事历史真实性的根据。因为据称,这会得出一个难以置信的结论:每四十四个男子中,才只有一个长子。对于那些以此困难为理由拒绝这段叙事真实性的人,也许只需回答说:很难,若不是不可能,设想一个作者既记录了,或者照那种理论是虚构了,如此之多复杂的计算,却又在其中插入一个明显如此不合情理的数字。针对这个问题,人们提出了许多解法;这些解法不仅消除了长子人数与总人口比例失衡在所谓“不可能”方面的困难,甚至也消除了其“不大可能”之处。

有人主张,按照一切类比原则,我们只能把长子限制为二十岁以下、没有包括在先前人口统计中的那些长子。埃及人长子的毁灭,显然也受到某种类似的限制。法老本人极有可能就是长子;而就一般埃及人而言,每家似乎并不超过死一人(出埃及记 12:30),虽然必定有许多家庭中,父亲(甚至祖父)和儿子都是长子。另一种意见认为,每家中的长子,应理解为每个家庭户中的长子,其中包括妾和奴仆的儿女。若在上述任一假设下,再适当考虑男女平均比例、幼年死亡平均数,以及“长子”一词只限于父母双方都是头胎的那些人,那么就有人主张,长子的数目与以下假设是相符的:以色列人的每个家庭大约有八九个儿女。考虑到据说希伯来妇女生养极多,这个假设不能因其似乎难以置信就被拒绝。然而,对这一困难最可能的解答,似乎还是导论中所给出的那一种。

第45节 (45)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他们的牲畜。——似乎并没有对牲畜进行数点。若不然,就可以根据无法查明牲畜中长子的数目这一事实,提出论据来支持关于数点长子的命令乃是预先性命令的看法。然而,看起来是把利未人全部的牲畜,作为赎价,代替其余各支派一切头生的牲畜。

第47节 (47)你要按人丁,每人取银五舍客勒。——经文没有说明,那 273 个需要缴纳赎银的家庭,是用什么方式确定的。然而,既然长子以五舍客勒赎出的律法从这时起开始施行(民数记 18:16),看起来较可能的是:向那些最近出生的长子征收这笔银子;或者,这件事也可能是借抽签决定的。按圣所的舍客勒。——见出埃及记 30:13;这里首次出现这个说法,并且像本节一样说明了舍客勒的价值。

第48节 (48)你要把那银子……——本节可译为:你要把那银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就是给那些人数超过利未人之人的赎银。

第49节 (49)被利未人所赎的。——即借着以利未人代替他们而蒙赎的那些人。

第51节 (51)那些被赎之人的银子。——更好译作“赎价”或“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