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二十.(1)于是到了……——更好可译作:以色列人到了(或:已经到了)……;因为前几章所记之事与本章之间相隔多久,并不可知。在正月。——人们通常以为,这里是指第四十年的正月,那时以色列人被认为第二次来到加低斯。然而,也有人认为,这次行程与民数记 12:16 和申命记 1:19 所提的是同一次;因此,到达加低斯是在第三年的正月,就是离开西奈山后的那一年;而离开西奈山是在出埃及后第二年二月二十日。百姓就住在加低斯。——显然,在加低斯停留的时间相当长;无论加低斯是否自出埃及后的第二年或第三年起,一直到他们进入迦南地那一年为止,都是百姓的大本营。参见申命记 1:46,那里摩西用“许多日子”来形容他们在加低斯停留之久;他在民数记 20:15 也用同样的话形容他们在埃及地寄居之久。然而,单凭这里译作“住”的这个词,并不能推断第四十年初在加低斯的停留一定很长(参见士师记 11:17,同用此词)。因此,不能根据这个词的用法,就对本节究竟是指出埃及后第三年初还是第四十年初到达加低斯,得出合法的结论。(见 20:14 及注。)
第2节 (2)会众没有水喝……——加低斯可能包括了寻旷野相当大的一部分,因此这一区域有的地方有水,有的地方缺水;或者,供水不足以满足如此众多百姓的需要;又或者,在利非订所赐的神迹性供水,一直持续到此时,期间或多或少时有间断,而现在忽然止住,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的信心。
第3节 (3)巴不得我们弟兄死在耶和华面前的时候,我们也死了。——这里似乎是指可拉叛乱之后所爆发的瘟疫。发怨言之人的话,与民数记 16:14 所记的话非常相似;本节两次使用的 gava(死,或断气)一词,也见于民数记 16:26、民数记 16:28,与可拉、大坍、亚比兰的历史有关;而在摩西五经最后四卷中,这词只在另一处出现,即民数记 20:29。有人根据本节“弟兄”一词推断,那场瘟疫应是比较近时发生,而不是与此次怨言相隔将近四十年。通常人们认为,到本章所记之事发生时,与可拉叛乱后瘟疫同时代的那一代人几乎已经灭绝,因此有人说,比起“弟兄”,“父亲”更适合称呼那些死去的人。还可进一步注意到,“你们为何把我们从埃及领出来呢?”这话若看作是那些成年时出埃及、并把出埃及视为近事之人的言语,就更自然;若看作是出自一代多数人生在旷野、其余人也已在近四十年前离开埃及的人之口,就不那么自然。然而,这些考虑似乎并不十分有力。会众中年长的一部分人,自然会作发言人;他们称那些在可拉叛乱中死亡的人为“弟兄”,无论那事是否发生在不久前,都是说得通的。而那句译作“你们为何把我们领上来……?”的话,也同样可以妥当地译作“你们为何曾把我们领上来……?”(参民数记 20:16 及注。)
第8节 (8)拿着杖。——有人根据民数记 20:9 所说,这杖是“从耶和华面前取来的”,便以为这里是指亚伦那根“放在法柜前”的杖(民数记 17:10)。另一方面,更自然的推测是,这杖就是先前在埃及所行若干神迹,以及在红海和利非订所行神迹时所用的那根杖。这一推测也因以下事实而得到印证:本节提到杖时还没有提到亚伦的名字;而且民数记 20:11 说摩西“用杖”击打磐石。
第10节 (10)难道我们为你们使水从这磐石中流出来吗?——在利非订先前的神迹中,磐石只用希伯来词 zur 来表示(出埃及记 17:6)。而在这次叙述中,磐石一概用 sela 一词。在诗篇 78:15-16 中,似乎同时提到这两次神迹,因此两个词都用了。
第12节 (12)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在民数记 14:30 中,迦勒和约书亚被提为普遍被排除在外之判决中的仅有例外;那判决是针对从埃及出来、年满二十岁以上的一代人所宣告的。然而,从那段经文并不能看出,对摩西和亚伦所宣告的判决当时是否已经发出,因为那次说话的是他们二人;并且他们属于利未支派,而民数记 20:29 所提到的人数统计并不包括该支派。
第13节 (13)这水名叫米利巴水。——即“争闹”之意。(参出埃及记 17:7 及注;又参民数记 27:14,那里加上“在寻的旷野加低斯”这些字,以区别这次神迹与先前那次。)在申命记 32:51 中,这水被称为“加低斯米利巴的水”。他就在他们中间显为圣。——“在他们中间”这几个字,似乎或者是指“水”,因为希伯来文中“水”是复数;或者更可能是指以色列人,其中也包括摩西和亚伦。有人认为,这地方之所以叫加低斯(或更全称加低斯巴尼亚,民数记 32:8),是来自与本节及前一节中“显为圣”所译同源的那个动词。正是在加低斯,普遍排除百姓进入应许之地的判决被宣告了(民数记 14:22-23);对摩西和亚伦个人的判决也是在那里宣告的;主正是这样在对待这些犯罪之人时显自己为圣。若这地方“加低斯”之名确是由这些事件而来,那么创世记 14:7 就是预先地用这名称呼此地了;这种看法与那节经文提到此地的方式完全一致:“隐密巴,就是加低斯。”
第14节 (14)摩西从加低斯差遣使者去见以东王……——本节及以下诸节所记之事发生的日期,并没有说明。从士师记 11:16-17 似乎可以推断,给以东王和摩押王的信息是在出埃及后不久发出的,而他们的拒绝导致了在加低斯的长期停留:“于是以色列住在加低斯”(士师记 11:17)。然而,那里的记述过于简略,不能就时间作出确定推断。创世记 36 章把以东描述为由族长或首领(alluphim)治理,而这里却说有王,这并不构成困难。政体可能已经改变;或者,就像米甸统治者的情形一样,同一批人,在一处被称为王,在另一处则被称为族长、首领或领袖。参民数记 31:8,那里的五个米甸统治者被称为王;又参约书亚记 13:21,同一批人却被称为首领或族长。你兄弟以色列这样说。——以东人是以扫的后裔;以扫得名以东(创世记 25:30),因此他们与雅各的后裔关系密切。
第15节 (15)苦待我们。——更好可译作:恶待我们。
第16节 (16)差遣一位使者。——参出埃及记 3:2;出埃及记 14:19。领我们出来。——更好作:把我们领出来。
第17节 (17)我们要走大道。——一般认为,这条军用道路经过宽阔的瓦底伊勒古维尔谷,以优良牧场和众多泉源著称。(见 Keil 于本处注。)
第19节 (19)我只求从那里经过,别无所为……——直译是:只是——这算不得什么——让我步行经过吧。
第22节 (22)以色列人……——更好可译作:他们从加低斯起行;以色列人,就是全会众,都到了何珥山。“全会众”这几个字,像民数记 20:1 一样,大概表示百姓在旷野生活的大部分时期中是分散的,只有在某些特别场合才聚集在一起。到了何珥山。——不能根据这里的话就推断,靠近彼特拉、今称哈伦的何珥山(见 Stanley《Sinai and Palestine》,第 86 页),离加低斯只有一天路程。民数记 10:33 清楚表明,安营地点彼此之间可能相隔数日路程。有人认为,“何珥”这名称不过是希伯来文 har(山)的另一种形式。民数记 34:7 也有一座山同名;有人认为它是黎巴嫩山的一支。(见该处注。)
第24节 (24)归到他列祖那里。——这表达并不是指埋葬之地。(参创世记 25:8 及注。)
第26节 (26)把亚伦的圣衣脱下来。——这样一来,当初给亚伦穿上圣衣的手,如今也奉神明确的命令,把圣衣从他身上脱下。亚伦祭司袍服的除去,可看作预表将来他祭司职分的废除;因为那时必有一位照着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兴起。“祭司职分的承继,”Stanley 院长说(他引用 Ewald 的《Geschichte》5:13),“是借着一个奇特的做法来完成的;这个做法甚至一直保留到犹太祭司制度的末期,就是把已故大祭司的礼服和外袍转交给活着的继任者。”(《Lectures on Jewish History》1:182。)
第27节 (27)他们上了何珥山……——有人将此译作“上到山顶”,并认为这与下节“上到山顶”那句话等同;但同样的词语也见于下一章第 4 节,在那里显然不能这样理解。在全会众眼前。——百姓安营之处,在民数记 33:30 称为摩西录,在申命记 10:6 则称为摩西拉。
第28节 (28)亚伦就死在那里,死在山顶上。——我们从民数记 33:38 得知,亚伦死的日期是在出埃及后第四十年五月初一;他的年纪是一百二十三岁(民数记 33:39),这与出埃及记 7:7 的记载相符:“摩西八十岁,亚伦八十三岁,他们对法老说话的时候就是这样。”这兄弟二人死时境况的差异,颇为显著。摩西和亚伦都因犯罪被排除在应许之地之外;二人也都死在山顶。但摩西是在孤独而庄严中死去,他的葬地无人知道;亚伦却是在“众民眼前”上山,并在摩西和以利亚撒面前死去。亚伦之死,表明利未祭司职分并不完全。“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惟有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希伯来书 7: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