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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 第 12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Nehemiah 12

第1节 第十二章。(1-9)第一次归回的祭司和利未人。(1)西莱雅、耶利米、以斯拉。——第一位是家族名,由耶书亚代表。其余两位,除了本处记载之外,我们一无所知。

第6节 (6)还有约雅立。——这里的“还有”开始列出那些没有在圣约上盖印的人。参见尼希米记 12:19 中类似的“还有”。

第7节 (7)这些是族长。——是按家谱而言,不是按班次而言,因为各份名单中的班次都不完整。

第10-11节 (10, 11)若干大祭司的家谱,后有晚近之人补记。六代延续约二百年——自主前536年至主前332年。

第11节 (11)约拿单。——应作约哈难(尼希米记 12:22);“押杜亚”极可能就是那位迎见亚历山大大帝的大祭司。

第12-26节 (12-26)所罗巴伯时代众祭司的代表名单,在约雅金的日子又补上一份关于当日利未人的记载。其间插入了一段文字(尼希米记 12:22-23)。

第14节 (14)米利古就是尼希米记 12:2 的“玛鹿”,而哈突被省略了。此类不规则之处还有别例,如今已无法说明其缘由。

第17节 (17)米拿民的。——有一个名字脱落了。

第22-23节 (22, 23)利未人。——这里显然有一段插文。作者说,班次首领的记录一直续到押杜亚和大流士·科多曼努斯的时候。

第24节 (24)还有首领。——这里叙述回到利未人,并列出当时圣殿现任职员的名单,其中许多名字与早期相同。

第25节 (25)在门槛那里。——即在各圣殿门旁附设的库房或储藏室那里。

第27节 (27)他们寻找利未人。——这奉献礼不仅要献祭,也要有行列游行和音乐,乃是照着所罗门献殿的样式。

第27-43节 (27-43)城墙的奉献礼。从这里起,尼希米开始用第一人称说话。

第29节 (29)歌唱的人。——正如尼提宁住在俄斐勒,利未歌唱者这一班人大多住在城北的村庄里。

第30节 (30)洁净自己。——在归神为圣之前,必须先除去污秽。这里特别强调祭司和利未人都洁净自己,就是借着献祭和洗濯(参代下 29:15拉 6:20);城门和城墙则是借着洒水而成为洁净。

第31节 (31)首领。——众首领聚集在西南城墙某处,然后分成两队。

第32节 (32)在他们后面。——这些经文表明,圣职人员与平民因素是交错混合的。

第33节 (33)以斯拉。——很可能就是前面提到的亚撒利雅。

第34节 (34)犹大和便雅悯。——这是一个奇特的并列:犹大和便雅悯的平民,前后都有祭司。

第36节 (36)拿着神人大卫的乐器。——礼仪的各部分都没有偏离神圣的先例(参尼希米记 12:27)。文士以斯拉在他们前面。——在歌唱的人和首领之间,是那位在尊荣上最高、虽在职分上居次的人。

第38节 (38)另一队。——将这里的次序与尼希米记 3章比较,读者就能清楚看出第二队的路线。他们所走的路更长,向左前行,绕过北边的“宽墙”,经过羊门,于是靠近监门与祭司那一队会合。他们会合之处,正前方是圣殿,右边是监门,左边是水门。

第39节 (39)以法莲门。——在修造工程的记述中没有提到这门,因为它连同“宽墙”的一部分大致仍保存完好。

第40节 (40)在神的殿里。——他们先站在外面,后来进去献上祭物;但这一天主要的重点,是在露天之下由专业人员所进行的敬拜。

第41节 (41)还有祭司。——如同尼希米记 12:35 中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字一样,这些都是个人名字,在前面的名单中找不到。

第43节 (43)欢喜。——这一节充满喜乐;但在欢喜之前,先有丰富的献祭。

第44节 (44)因为犹大人都欢喜。——不仅圣殿的事奉恢复到近乎大卫时代那样的完备,百姓也在各处乐意支持圣殿的供职,并且充足地供应他们。因此就需要有人管理初熟之物和十分之一的库房。

第44-47节 (44-47)经济上的安排。

第45节 (45)守所吩咐的。——这里应当换一种读法。祭司和利未人遵守他们神所吩咐的,也遵守洁净的礼,并且歌唱的和守门的也是如此,等等。“守所吩咐的”,就是遵守献祭和称谢的定期与节期。

第46节 (46)古时。——这里一贯对古老先例表现出敬重。

第47节 (47)利未人。——在百姓与祭司之间的是利未人;他们收取十分之一,并把属于祭司的“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交给祭司(民数记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