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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迦书 第 6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Micah 6

第1节 VI. (1)“你们要听耶和华的话。”——弥迦预言的第三部分,以庄严的呼吁万有来听主与他百姓辩论而展开。类似的呼召见于申命记 32:1:“诸天哪,侧耳,我要说话;愿地也听我口中的言语。”

第4节 (4)“因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这里似乎有意留下一个停顿;但以色列满面羞愧,仍然默不作声。于是主继续申辩:“你并不作见证告我吗?不;因为我曾向你施行极大的怜悯:我将你从埃及、为奴之家救赎出来。”这里提到摩西、亚伦和米利暗,是因为他们是一家中的三位重要成员,神将执行神圣旨意的事托付给他们。

第5节 (5)“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在这场“辩论”中,这件事被提出,作为神掌管大能的显著例证;神曾以 unmistakable 的方式为以色列人行事。巴兰本有他所能设想的最强烈动机去咒诅以色列人,却被迫为他们祝福。他也曾向巴勒解释,这并非出于他本意。就人类历史而言,再没有比这更确凿的例子,显示人的意志被控制,以致做出与自己原本意图完全相反之事。最好在“回答他的话”之后停顿。下一句记载的是另一个神为以色列干预的独立事例:“也要记念从什亭到吉甲所发生的事。”什亭是摩押平原中一个山谷的名字(约珥书 3:18);约书亚正是在从那里差遣两个探子去窥探耶利哥,随后众人过约旦河到了吉甲,情形如约书亚记第四章所记。公义——这个词在这里更应当理解为慷慨、仁惠。

第6节 (6)“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一些注释家认为,这是巴勒向巴兰提出的问题,而巴兰在弥迦书 6:8 作出回答。斯坦利院长以他一贯生动的笔法写到:“这段短短的对话并不是由摩西史家保存下来的,而是由先知弥迦保存下来,它同时展现了那位君王的痛苦,和那位伟大先见高超的观念”(《犹太教会》,第8讲)。但若从上下文看,把这理解为犹太百姓在先知奉主名向他们提出控诉之后,由某位恳切的发言者所代表发出的惊惶、良心受责的回答,更为协调。

第7节 (7)“我身所生的果子”——神会要求我献上这样宝贵的所有物,像以撒之于亚伯拉罕那样,来为我的罪过赎罪吗?这里或许暗指人祭,例如亚哈斯献给摩洛的祭,或摩押王米沙所行的事;他“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

第8节 (8)“行公义……爱怜悯”——神“看重怜悯,过于祭祀”。传道书也是这样说:“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

第9节 (9)“向这城”——即耶路撒冷,犹大财富与罪恶的都城。“有智慧的人必看见你的名”——即留意它。这句话可以作为插入语,就像那句警告:“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他也必看出,在这些因罪而来的惩罚中有神的手。

第10节 (10)“那不义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直译是“瘦小的、可憎的伊法”,即分量不足。犹太人很习惯于伪造度量衡。他们“使以法小,舍客勒大,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阿摩司书 8:5)。

第11节 (11)“我岂可算为清洁吗?”——不如译作:“我用诡诈的天平,岂能算为无罪吗?”律法中关于法码和量器的规定,无论正面还是反面,都表达得极其严厉。例如利未记 19:35-36:“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码、公道升斗、公道秤。”又说:“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法码……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升斗”(申命记 25:13-14)。

第12节 (12)“城里的富户”——即城中的富人。抢夺和欺诈的罪,是由那些连贫穷困苦这一点可怜借口都没有的人所行的。

第14节 (14)“你的倾倒”——这个希伯来词只出现在这里。它出于一个未使用的词根,意思是空虚、空乏,因此可以译作“饥饿”。“你必挪去”——你必为逃难而收拾财物,想要从仇敌手中保全它;但也是徒然,终必被掳去。

第15节 (15)“你必踹橄榄”——即像在禾场上踹麦子一样。油被看作个人舒适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在约坦所讲树木商议要立王的比喻中,橄榄树的评价居首,甚至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之前。

第16节 (16)“暗利的恶规”——犹大百姓不但没有殷勤遵守主的诫命,反倒效法暗利家,就是亚哈那拜偶像王朝创立者之家的条例。他们重演了北国的诸罪;而且因着他们所蒙的特权,他们的行为就更显严重。因此,他们所受的羞辱之大,应当与他们本应作为神子民所享有的荣耀之大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