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马可福音 第 9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Mark 9

第1节 第九章(1)他又对他们说。——章节的划分显然不当。这一节应当像在圣马太和圣路加那里一样,与前面的讲论直接相连。现在这样的安排,可能是为了把它与登山变像联系起来,视之为那应许的成就;但若果真如此,这种安排至少是建立在一种可疑的解释之上。(见马太福音 16:28 注。)圣马可所记的话,与圣路加所记“直等到他们看见神的国”,比与圣马太所记“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更相合。带着能力临到。——希腊动词所表达的意思,不是他们要看见它“正在来到”,而是看见它已经完整地来到。

第2-8节(2-8)过了六天。——见马太福音 17:1-8 注。

第3节(3)发光。——也许译作“闪耀”更好。极其洁白如雪。——最后这两个字在最好的抄本中没有。把那明亮的衣服比作刚经过漂布匠或漂白者之手的衣服,这种朴素而生动的描写,是圣马可所独有的。

第5节(5)拉比。——圣马可照他一贯的方式,用希伯来文“拉比”来对应圣马太的“主”和圣路加的“夫子”。

第7节(7)这是我的爱子。——应当注意,圣马可省略了“我所喜悦的”这几个字。

第9-13节(9-13)下山的时候。——见马太福音 17:9-13 注。

第10节(10)门徒将这话存记在心。——我们再次注意到一种可称为其特有的笔触,即分析门徒对于夫子教训时的心理状态。

第13节(13)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这句话是圣马可独有的,很可能是指向:(1)玛拉基书 4章 关于以利亚将来的特别预言;(2)施洗约翰的生平与这位提斯比先知生平之间的平行关系。那写在前者身上或为前者而写的事,就是大胆责备罪恶并因此为真理受苦的记载,在后者身上得了应验。

第14-29节(14-29)耶稣到了门徒那里。——见马太福音 17:14-21 注。这里圣马可的叙述成为三卷福音中最详尽的。例如,仅他提到本节中有文士和门徒辩论;下一节中群众“跑上去”并“问安”迎接从山上下来的主;以及马可福音 9:16 中主问争论的缘由。

第15节(15)都甚希奇。——只有圣马可记下了这件事。我们没有被告知原因。是否还有些残留的荣光,或某种属天喜乐的神情,其光辉几乎不亚于荣光本身,以致门徒和众人觉得,这与他近来言语和神色中所显出的忧伤大不相同?(马可福音 8:30-33

第17节(17)哑巴的灵。——这一点同样是圣马可所独有,下一节中的“咬牙切齿”和“枯干”或“衰残”也是如此。

第20节(20)倒在地上,翻来覆去,口中流沫。——又一个只有圣马可才有的生动画面。

第21节(21)耶稣问他父亲。——这个问题似乎是要更强烈地显出这附鬼情形由来已久、因此看来毫无盼望的性质;这是本福音书独有的。那屡次“掉在火里、水里”的细节性描写也是如此。

第22节(22)你若能做什么。——这话几乎是带着绝望的语气说出来的。门徒既已失败,这位夫子还能得胜吗?

第23节(23)你若能信。——更好的抄本省去了“信”字,所以整句话可看作表达一种惊异而忧伤的语气。我们的主用忧伤的口吻重复这父亲半信半疑、半带绝望的话:“你若能……”一个来到他面前求医治的人,怎么能这样说呢?这样的人必须学习那伟大而首要的功课:信的人,凡事都能;先前失败的原因,至少一部分在于他自己信心的缺乏,也在于那些文士和门徒曾徒然施行赶鬼之术时同样缺乏信心。

第24节(24)孩子的父亲立时喊着说……——整节都是圣马可所独有。更好的抄本省去“流泪地”。这父亲的回答表明,信与不信之间的争战仍在继续;但两者的相对位置已经往较好的方向转变,信心开始占上风了。

第25节(25)耶稣看见众人都跑上来。——这一事实以及耶稣对“又聋又哑的灵”的斥责之语,都只见于圣马可。再不要进去。——我们可以注意到,这句话是我们的主仅在此案中所用,乃是对那父亲软弱信心的一种温柔体恤。他见过太多次旧病复发,而且后来的景况比先前更坏,所以他很难领会这次医治将是完全而永久的。

第26节(26)重重地抽疯。——这个动词与马可福音 9:20 的“重重地抽疯”是同一个字,表示一种像出于惊骇的痉挛,使全身都剧烈震动。那孩子像死人一般倒下;许多人(更准确地说,“大多数人”)说他死了;我们的主拉着他的手;以及门徒后来所问的问题,这些都为圣马可所独有。

第29节(29)总要祷告禁食。——更好的抄本省去最后两个字。这两个字也许像马可福音 9:24 的“流泪地”一样,是后来加上的,为要加强原本所说的话,把那种已被发现能带来属灵意志更强烈、从而也带来更大能力的操练加入其中;借此把人从污鬼使他们陷入的疯狂和绝望中救出来。在哥林多前书 7:5 也有把“禁食”加在祷告上的类似增补,显然也是出于同样的禁欲倾向,见该处注。圣马太记有这两个词,但一些最古老的抄本却把整节都省去。然而总体看来,证据仍偏向支持它们;并且,如马太福音 17:21 注所示,它们所教导的内容与我们主和使徒其他部分的教训是一致的。

第30-32节(30-32)他们离开那地方。——见马太福音 17:22-23 注。他不愿意人知道。——我们注意到圣马可加上的这句话,表明自从喂饱四千人以来,我们的主在行动上所显出的那种看似回避公开的倾向仍在继续。

第32节(32)门徒却不明白这话。——这些话再次带有一种对门徒思想作心理分析的性质,圣马太没有记,圣路加却有。这表明马可福音 9:10 所描述的困惑仍在持续。

第33-37节(33-37)他们来到迦百农。——见马太福音 18:1-5 注。来到迦百农这一点,圣马太是与半舍客勒圣殿税的叙述连在一起记载的,在他的福音书中,那段叙述正紧接在我们现在所读的这一段之前。只有圣马可记下门徒先前的争论,以及那使争论暴露出来的问题。

第34节(34)谁为大。——更简单地说,谁是最大的。

第36节(36)就抱起他来。——原文用一个分词表达这一动作,这个词只出现在这里和马可福音 10:16。它既可表示孩子被耶稣抱在怀里,也可表示耶稣用双臂环抱着他。后者略为更可能一些。

第37节(37)凡接待。——圣马可省去了圣马太所记的一部分:“所以凡自己谦卑……”并且与圣路加一样,加上最后一句:“凡接待我……”这层层推进,使真理达到完全。当我们奉基督的名爱一个小孩子,就是为他的缘故并照他的方式去爱时,我们就有分于他的灵;而当我们爱或接待那与父原为一的主时,我们就进入与那至高永恒之爱的相交中。(参约翰福音 14:10约翰福音 14:23

第38节(38)约翰对他说。——接下来这件事,圣马太没有记载,圣路加却在同样的关联中记下了。这表明一种与想叫火从天降下来烧灭那些不肯接待主的撒玛利亚人之热心相似的心态(路加福音 9:52)。这些话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我们主先前所说之话的“回答”,因为它们正是由那些话引发出来的。这个门徒想要表明,仿佛是在为自己辩护,他不仅“接待”了自己的夫子,而且也不愿“接待”那些不公开跟从主作门徒的人。他所说的这件事,在历史上很有意义,因为这表明我们主工作的一个结果,就是激发并唤醒了那些在围绕主的门徒群体之外之人的属灵能力。他们信他,否则就不会使用他的名。他们是与他同工的,因为他们正努力把人的灵魂从疯狂和绝望中救出来。他们的信心是有功效的,因为从叙述看来,他们不仅声称有赶鬼的能力,而且也确实赶出了鬼。显然,这种情形与使徒行传 19:13-14 里士基瓦之子的情形完全不同,后者乍看之下似乎与此相似。

第39节(39)异能。——更好译作“大能的作为”或“能力的工作”。轻易。——字面意思是“很快地”。这些话的范围十分广阔。基督真正的门徒,不可拦阻任何真正做他工作的人。正是他们做这事的事实,本身就会带来敬畏与同情。他们不会很快就被发现站在那些毁谤人子的行列中。从前摩西也曾这样回答约书亚的请求,就是要禁止伊利达和米达在营中说预言:“惟愿耶和华的百姓都受感说话。”(民数记 11:29)保罗也照样因基督无论如何被传开而欢喜(腓立比书 1:18)。同样,教会及其教师常常没有照此行,当人们以或多或少不合常规、或信心或多或少不完全的方式,做着基督的工作、抗拒邪恶、解人所需时,他们往往没有如此行。在这一切情形中,我们都需要记得这些话:“不要禁止他……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

第41节(41)凡给你们一杯水喝。——见马太福音 10:42 注。在如此不同的语境中重复这一应许,乃是极有意义的;这显示出我们主教导的方法,就是一再重申祝福和智慧的话,直到它们深深铭刻在听见之人的心中。

第42-48节(42-48)凡使……跌倒。——见马太福音 18:6-9 注。这几节近乎逐字、或几乎逐字的重现,表明它们在门徒心中所留下的印象之深。然而也应注意,圣马可省去了圣马太所记“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的话,而那句重复三次、极其强调的话:“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却只见于圣马可。不过还应指出,在一些最好的抄本中,马可福音 9:43马可福音 9:45 的“入那不灭的火里去”都被省去;同样的抄本以及其他一些抄本,也把马可福音 9:44马可福音 9:46 一并省去,只留下马可福音 9:48 作为对欣嫩子谷的唯一描述。

第43节(43)地狱。——更好译作“欣嫩子谷”,以区别于另一个也被译作“地狱”的词“阴间”。(见马太福音 5:22 注。)

第44节(44)在那里,虫是不死的。——这句话几乎是直接取自以赛亚书最后一节(以赛亚书 66:24),在那里它是耶和华得胜之描写的一部分。真正敬拜的人要在他的殿中不断事奉;他们要出去观看那些悖逆者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这幅景象像以赛亚书 63:1-6 一样,是从地上战争后的屠杀场面取来的;先知在异象中因那些腐烂的尸体和焚烧它们的烈火而欢呼,并且想着这一景象要一直延续到永远。这样,这种意象早已为人所熟知,并且自然地与欣嫩子谷的观念结合在一起。也许欣嫩谷作为耶路撒冷的大污秽沟渠,不但接纳液体污物,也接纳固体污秽、腐臭的废物,并有火焚烧它们,因此成了那看不见之欣嫩子谷的可见表征;但现有权威根据还不够明确,不足以断言它确曾呈现这样的景象。

这些象征的解释并不难找寻,因为按字面接受这些话显然是不可能的。几乎所有基督教思想家都在那啃噬的虫里看见无尽懊悔的痛苦,即对过去罪恶的记忆。火则照常保留其既有的力量,作为神公义的表达(希伯来书 12:29);这公义以其全部可畏之性显现在罪人的意识中,凡有一点愿意并因此有能力得洁净的人,它就洁净他;但它本质上的性质永不改变,正如那火“总不灭”一样。就公义报应的法则而言,这些话明确宣告了这么多。它们并没有绝对排除这样的思想:这火也许会吞灭或毁坏它所不能洁净的;更没有断言它必然如此。

第49节(49)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这一节无论在经文读法还是解释上,都有相当大的困难。许多最好的抄本省去后半句;而其中一个最好的抄本又省去前半句。仿佛抄写者觉得,任一半句单独看来都比两句并在一起更容易理解。若总体上接受这两句都有足够的经文根据,我们就必须处理它们的意义。(1)对于前半句,最普遍的解释,是把“盐”的作用中洁净或防腐的观念排除出去,只把它看作延续不朽的象征。

如此理解,这句话就成为对将来刑罚无穷无尽的强烈断言,正如基布尔诗句所说:“用火当盐腌,似要显明 沉沦之灵虽在无尽苦楚中 仍可不朽地活着。”然而,对此可以提出异议:(a)它武断地把句中的“各人”限制在那些最终被定罪、被扔进欣嫩子谷的人;(b)很难设想同一个“腌”字会在同一节经文中以如此对立的意义来使用;(c)“盐”的一贯象征意义,是那洁净并保守不受污秽侵染的属灵因素(见马太福音 5:13路加福音 14:34歌罗西书 4:6利未记 2:13),这都反对如此使用。我们必须问,“火”是否也以类似的象征意义出现,并且其适用范围像本节一样普遍。

答案部分可见于施洗约翰所说的“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 3:11),以及我们主教训中“已经点起来的火”(路加福音 12:49),还有哥林多前书 3:13 所说“要试验各人工程怎样”的火,和彼得前书 1:7 所说试炼人信心的“火”。在这些经文中,毫无疑问,“火”代表神的公义彰显为刑罚和管教,换言之,就是受苦的操练。关于这种操练,我们的主说,“各人”都要有分。这样,他就要“被火当盐腌”,因为这火的趋向、它所代表之苦难的目的,就是洁净洗濯。即使火以最可畏的形式显现,仍然是真的:那些“行事公义、说话正直”的人,可以与“永火”同住,也就是与神完全而焚烧一切的圣洁同住(以赛亚书 33:14)。(2)后半句显然简单得多。

“祭物”使我们回想到利未记 2:13 的礼仪规定,即每样祭物都要加上盐,作为不朽坏的自然象征。在这里,我们的主讲的是每个人所献上的属灵祭,就是将身体、灵魂和心灵献上(罗马书 12:1),并宣告这祭必须有“盐”,就是永恒之灵洁净的恩典,才可蒙悦纳。刑罚,就是当我们与火所代表的无限公义接触时所感受到的痛苦,或许能做成部分工作;但若要完全,还需要更多。祭物必须“不但用火腌,也要用盐腌”。换用另一幅图画来说,除了火的洗,还必须有圣灵的洗(马太福音 3:11)。

第50节(50)盐本是好的。——见马太福音 5:13 注。不过在那里,这话首先是指向信徒有形的群体,就是基督的教会,因它保存世界不致败坏。这里,这话主要是说到里面的恩典,而盐正是这恩典的象征;唯有这恩典,才能使教会成为它当有的样式,作“世上的盐”。你们里头应当有盐。——接下来的话,“彼此和睦”,似乎是指向马可福音 9:33 的争论,而这部分主的教训正是从那争论开始的。由“盐”所象征的、脱离自私目的之纯净,乃是和平的主要或唯一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