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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 第 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Malachi 3

第1节 三、(1)我要差遣……—或作:我差遣。这是用分词表达的预言性现在时。(比较玛拉基书 1:11 注。)我的使者。—希伯来文作“玛拉基”,意即“我的使者”或“我的天使”,这里对先知的名字有一层双关。在玛拉基书 2:7,他称祭司为耶和华的使者或信使。几乎毫无疑问,他选用这个词,也受到自己名字的影响(见导论)。这位“使者”,因“他必预备”等话明显引用了以赛亚书 40:3,显然就是那位[第二以赛亚]先知预先听见呼喊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的那一位。而且,从他的使命性质也可证明,他与玛拉基书 4:3 的“以利亚”是同一位。这些话首先,若非完全,也至少初步应验在施洗约翰身上(马太福音 17:12)。主。

—这个“主”字,带定冠词的形式共出现八次,但除这里外,每次后面都跟着神的名:即出埃及记 23:17,后接“耶和华”;出埃及记 34:23,后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以赛亚书 1:24;3:1;10:33;19:4,后接“万军之耶和华”;而在以赛亚书 10:16,后接“万军的主”。这里和别处一样,必是指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要来到“他的殿”,又说他就是“你们所寻求的”那一位,即“公义的神”(玛拉基书 2:17)。就是。—即“也就是”,因为希伯来文连词“和”常有此用法,例如出埃及记 25:12撒母耳记上 28:3。立约的使者(或天使)。—这个说法仅见于本处。既然这里他被认定与“主”相同,那他就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神的儿子,就是道成肉身显现为弥赛亚的那一位。

“约”这个词,也许多少指向“新约”(耶利米书 31:31),但其意义不可局限于此。所喜悦的。—不如译作:所切慕的。

第1-18节 对不信实的责备。预告主的降临(玛拉基书 2:17 至 3:18)。(17)预言的新一段从这节开始。先知如今把责备转向百姓,指出他们因神荣耀所期待的彰显没有立刻发生,就心怀不满,并且不信神的应许。因为作恶的人似乎兴旺,百姓便说神喜悦他们;或者,若不是这样,“公义的神在哪里呢?”意思是说,他并不出来刑罚他们。(比较诗篇 73 篇等。)

第2节 (2)主来到他的殿,这件事本身就成为一个严峻的试验(比较路加福音 2:35);因此,百姓在如此热切、急躁地盼望那降临之前,本应认真思想自己究竟预备好了没有。

第3节 (3)利未人。—这里尤其是指祭司,就是亚伦的子孙;亚伦是暗兰的儿子,暗兰是哥辖的儿子,哥辖是利未的儿子(出埃及记 6:16-20);因为审判必须从神的家起首。(比较耶利米书 25:29以西结书 9:6彼得前书 4:17。)“凭公义”更是指献祭者的道德品格,而不是祭物本身的性质,虽然这些祭物本是律法所规定的。当然,这一节和下一节并不意味着在弥赛亚时代还会有物质性的祭祀。先知只是用适合他所处时代的语言说话。(见玛拉基书 1:11 注。)

第4节 (4)古时的日子……先前的年岁。—若一定要界定时期,也许是从摩西时代直到所罗门作王第一年。但这一点并不能确定。略可看出,玛拉基似乎有一种称赞往昔时代的倾向。(比较玛拉基书 2:5-7。)

第5节 (5)这一切罪行都被律法明文禁止:行邪术(出埃及记 22:18),奸淫(出埃及记 20:14利未记 20:10申命记 22:22),起假誓(利未记 19:12),亏负或扣留工价(利未记 19:13申命记 24:14-15),欺压寡妇和孤儿(出埃及记 22:22-24),屈枉寄居者(申命记 24:17;27:19)。(另比较撒迦利亚书 7:9-10;8:16-17。)

第6节 (6)因为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更好译作:因为我耶和华并不改变。正因为这位永恒者的旨意永不更改,要使雅各的子孙,就是他所拣选的百姓,不至作为一个民族灭亡,他才要借着从他们中间除灭恶人来洁净他们,好使余民(即较优的一部分;见玛拉基书 2:15 注)回转,再次忠于他。(比较罗马书 11 章。)埃瓦尔德将这句话译作:“因为我耶和华没有改变;但你们雅各的子孙,岂没有改变吗?”然而最后那个动词并没有“改变”的意思;并且,前一种译法也恰与以斯拉记 9:14-15 祷告中的措辞完全相符。

第7节 (7)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在他们整个历史过程中,他们一直是这样一个百姓(出埃及记 32:9 等);而如今,当受劝勉要悔改时,他们却假装无辜地问:“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你们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比较撒迦利亚书 1:3

第8节 (8)夺取我的供物。—因为十一奉献是献给耶和华的,而后他又将这些赐给利未人,代替产业(民数记 18:24)。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见出埃及记 23:19利未记 27:30-33民数记 18:12;18:21-24;申命记 18:4利未记 3:1-17;7:11-21;7:28-36 注。

第9节 (9)比较玛拉基书 2:2;3:11。

第10节 (10)重点在“全然”一词。仓库。—从希西家时代起(历代志下 31:11),圣所就建有专门为此用途设立的库房;第二圣殿时期也是如此(尼希米记 10:38-39;12:44;13:12-13)。粮。—即供祭司和利未人食用的食物。为你们敞开……—这是照着申命记 11:13-15 等处的应许。关于本节一个实际的注释,可见历代志下 31:10:“撒督家的大祭司亚撒利雅回答希西家说:自从民将供物送到耶和华殿以来,我们不但吃饱,且剩下的甚多;因为耶和华赐福给他的民,所剩下的才这样丰盛。”甚至。—较好译作:直到。甚至无处可容。—这样的译法才表达出原文正确的意思(比较撒迦利亚书 10:10 中类似的说法)。我们不能同意格赛纽斯的译法“直到我的丰盛耗尽”,即等于“直到永远”。

第11节 (11)为你们的缘故。—与玛拉基书 2:3 是同一个词,这里是好的意义,那里却是坏的意义。吞噬者。—即蝗虫等。斥责。—不如译作:败坏。这与玛拉基书 2:3 所用的是同一个词,但句法不同。(本节可比较哈该书 1:6-11。)

第12节 (12)比较撒迦利亚书 7:14;8:13-23;又以赛亚书 62:4但以理书 11:16

第13节 (13)你们用话顶撞我。—更好译作:你们的话对我构成约束;就是逼使我向你们显明,我确是“公义的神”。说。—或更确切地说:彼此谈论。(比较玛拉基书 3:16。)他们似乎常常彼此议论,把神向他们所作的应许与当时的现实景况相比较。神曾应许他们要在列国中成为蒙福的称号;但他们却说,照如今这情形,“我们倒更想称狂傲的人为有福。”(详见玛拉基书 3:15 注。)

第14节 (14)愁苦。—即带着禁食的一切外在记号。(比较马太福音 6:16。)这里所说的禁食,不是指赎罪日的禁食,而是自愿的禁食。我们在这里已经看见一种倾向,虽尚处于较发展的早期阶段,就是把宗教外在礼仪本身当作功德,而不顾内心隐秘的态度;这种倾向在主的时代犹太人大多数人中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尤其是在法利赛人中间。

第15节 (15)如今,就是“于是”“所以”的意思。在这一节,先知转述那些发怨言之人的话。(见玛拉基书 3:13 注。)玛拉基书 3:13 的陈述表明,他们与那些忠心事奉耶和华、却有时在痛苦试探中身不由己地动摇信心的人,性质完全不同。我们在这里可以看见怀疑主义的撒都该主义的种子;而在玛拉基书 3:14,则可见伪善的法利赛主义的种子。(比较诗篇 37 篇、73 篇,以及约伯记、传道书。)狂傲的人……行恶的人。—即外邦人,他们并不自称事奉耶和华。(比较以赛亚书 13:11。)“狂傲的人”在圣经中常用来指擅敢犯罪的人;同一个词也用来指“任意妄为的罪”(诗篇 19:13)。试探。—这里用的与玛拉基书 3:10 中译作“试验”的是同一个词。两处不同,只在于行为性质不同。玛拉基书 3:10 中,犹太人受劝勉忠心遵行律法,以此试验神是否不履行他在圣约中的那一分,即经历神必定履行。玛拉基书 3:15 中,外邦人则借着他们的狂傲和邪恶,试探神施行审判。

第16节 (16)那么你们必……分别。—更好译作:那么你们必再一次看出其中的分别。至于这种结构,可比较撒迦利亚书 4:1。正如从前神曾显明这种分别,照样他还要再显明。比如,可比较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在那奇异黑暗之灾中的不同遭遇(出埃及记 10:23)。

第17节 (17)他们必……属我为特有的产业。—更好译作: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我所要行的那日,他们必归我,作特有的产业。“特有的产业”(出埃及记 19:5)。“那日我所要行的”——同样的说法也见于玛拉基书 4:3。(比较诗篇 1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