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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 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Luke 3

第1节 这里所提出的难题,至少可以有三种解释: (a) 约瑟按生身说可能是雅各的儿子,按过继说是希里的儿子;或者相反。(b) 雅各和希里可能是同母异父的半兄弟,他们的父亲分别是玛坦和玛达;或者这两个名字只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形式。两兄弟中的一个也可能无后而死,另一个便娶了他的寡妇,为兄弟立后。按照这两种设想中的任何一种,两份家谱记载的都是约瑟的世系。这已经足够,因为正如马太所记,马利亚的儿子因此处在大卫家后嗣的地位上。然而,按此理论,我们仍须解释:为什么约瑟家中会保存两份不同的家谱?通常提出的解释也相当自然。

有人说,马太记的是君王承继的谱系,就是那些一个接一个成为王室继承人的名字;路加记的则是约瑟天然的家世,虽然同样以大卫为始祖,却是经由拿单这一支;当王室那一支断绝时,这一支便因过继而进入王室的承继线。从大卫到撒拉铁,马太给我们的是诸王的世系,而路加给我们的是王系之外之人的世系,这一点相当有利于这个假说。(c) 第三种看法,而且在本文作者看来更为可能的,是这里所记的不是约瑟的家谱,而是马利亚的家谱;“(人以为)是约瑟的儿子”这句话是插语,而第一环所连接的是耶稣(希里的后嗣,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是希里的儿子)。

按此假说,童贞女和约瑟一样,都是大卫的家和族系;我们的主不但是按过继,而且也是实实在在“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马书 1:3):就母系说,是经由拿单这一支;就被认为的父系说,是经由所罗门那一支。这个看法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充分说明了为什么会出现两份不同的家谱。并且,正如我们在导论中所见,凡路加福音前三章的材料,都指向一个结论:那是借着围绕在耶稣母亲身边的一群敬虔妇女传给路加的;若是如此,还有什么比她们保存并传给他那份作为她自称出于大卫家系依据的文书更自然呢?

第2节 名字数目的不同,并不构成真正的困难。我们已经看到(见马太福音 1:9 注),马太在列王名单中省略了三个名字,为的是使其适合每组十四个名字的记忆格式;他既然在一处这样做,也很可能因同样理由在另一处也这样做。

第3节 在马太名单中出现耶哥尼雅(如历代志上 3:17),而在路加名单中出现尼利作撒拉铁之父,这里确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过,一个充分、虽然必然带有推测性的解答,并不难找到。若假定两份名单中的撒拉铁不是同一人,那只是把结砍断,而不是解开。可是应当注意,在与历史上的撒拉铁有关的较早名录中,就是那位所罗巴伯之父、带领犹太人从巴比伦归回的撒拉铁,显然存在复杂情况。历代志上 3:19 说,所罗巴伯是毗大雅的儿子,而毗大雅是撒拉铁的兄弟。耶利米书 22:30 的措辞,至少暗示耶哥尼雅是无嗣而终。因此,看起来较为可能的是:从所罗门传下来的王系在耶哥尼雅处终止了,而尼利的儿子撒拉铁,作为拿单一系的代表,接替了他在承继线中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时代撒迦利亚的预言中,拿单家首次在犹大历史上显出特别的尊荣(撒迦利亚书 12:12)。名字数目的差异,也可按前述同样方式解释。

第3-9节 “他就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路加的这些话,比马太和马可所说“百姓从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出来到他那里去”,更生动地描绘了约翰的传道工作。把这两方面合在一起,图画才完整。“悔改的洗礼”——见马太福音 3:1-11马可福音 1:4-6 注。关于洗礼的描述,路加在措辞上与后者完全一致。

第4节 这里较小的差异,很可能是在将一份亚兰文文献抄写成希腊文的过程中自然产生的。通行本中的“亚兰”,大概是为了使家谱与马太的记载一致而作的订正。

第5节 (a) 家谱一直追溯到亚当,这一点原本可能就在路加所翻译的文献中,并无特别意义;但它至少与本福音整体的特色相契合,就是要彰显福音的普世性,为在基督里全人类彼此为弟兄的真理预备道路。它把基督表明为第二个亚当,正如马太的家谱把祂表明为亚伯拉罕的后嗣。(b) 在沙拉与亚法撒之间插入该南,这与创世记 11 章所有已知希腊文译本的经文一致。这可能意味着曾有一个比我们现有文本更早的希伯来原文;但另一方面,既然现存所有七十士译本的抄本都是供基督徒使用的,也有可能是为了使创世记 11 章中的家谱与路加所给出的家谱一致,而把这个名字插进去。武加大译本、叙利亚文译本、撒玛利亚五经本在这里都没有这个名字;而新约最好的抄本之一(贝扎抄本)在此处也缺少这个名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再走得更远了;说到底,这本身只是极其细微的小事,对任何更重大的问题都没有直接影响。最后还可以注意,像马太和路加所记这样的家谱,在几乎每个犹太家庭中都很常见。被掳归回后编成的历代志、以斯拉记、尼希米记都表明那时已有这些记录。约瑟夫在《生平》第一章中,从公共档案抄录了自己从哈斯摩尼人或马加比祭司统治者时代起的家谱;又在《驳亚比安》一卷七章中说,不但在犹太地,在亚历山大、巴比伦以及犹太人散居的各城,都保存着祭司家族出生与婚配的记录;副本会送往耶路撒冷;这些记录可上溯两千年。现代犹太人中“科恩”(即“祭司”)这一姓氏的普遍存在,也表明祭司谱系上有同样的谨慎。大卫家的人,在保存自己世系记录这件事上,几乎不可能比亚伦家的人更不谨慎。

文士希列就以属大卫后裔而闻名,必定有某种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后来,被掳之民之君,就是统治巴比伦犹太人的那些首领,也以自己是大卫子孙而要求他们效忠。

第6节 “神的救恩”——这里所用的词与路加福音 2:30 相同,见该处注。

第7节 “约翰对众人说”——较好的译法是“对许多群众说”。在马太福音中,“毒蛇的种类”这些话,大概更准确地记为专门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的。关于问题本身,见马太福音 3:7 注。

第10节 “众人问他说……”接下来的这些问题,是路加所独有的。这些内容很有意思,因为它们表明施洗约翰的工作不只是单单传讲悔改。悔改的人自然会认罪;而认罪之后,同样自然地就需要对良心的引导。路加作为灵魂的医生,很可能乐于把这个真正属灵治疗学的实例记载下来。

第11节 “有两件衣裳的”——在这种情形下,补救的方法既简单又实际。自私是罪恶的根源。胜过它,不只是借着宗教情感,也要借着无私的行动。“有食物的”——原文这个名词是复数,包括各种食物。

第12节 “又有税吏来……”——其他福音书在叙述施洗约翰的工作时没有提到这一类人的出现,但马太福音 21:32 已经含有这个意思。

第13节 “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在罗马帝国所采用的包税制度下,这正是一切税吏最容易陷入的试探,因此也就自然导致“税吏”这个名称不仅在犹太地,在别处也带上恶名。(见路加福音 19:2 注。)

第14节 “又有兵丁问他说……”——原文没有定冠词,而且是一个分词。较好的译法是:“又有兵丁在行军的时候问他。”这些话大概是指安提帕的军队沿约但河谷南下,要去攻打亚哩达,就是那位分封王所休弃之妻的父亲;因女儿受了这样的亏负,他便兴兵作战(参哥林多后书 11:32 注)。罗马兵丁不大可能来听施洗约翰讲道。“不要以强暴待人”——这个希腊词正相当于拉丁文 concutere(英语 concussion 即由此而来),指的是不正规部队用暴力勒索钱财或粮饷的行为。“也不要讹诈人”——这个词在撒该的认罪中再次出现(路加福音 19:8)。据说它起初是用来指那些告发人从亚提加输出无花果的人,因为那时这项贸易被禁止。

这些人据说被称为“sycophants(谄讼者、告密者)”,虽然并没有现存实例能证明这个词确曾如此使用。随着时间推移,这个词被用来泛指告密者;后来又发展为现代意义,指那些靠控告别人以求取君王宠爱的人,就是 delatores(告发者)。在当时帝国朝廷中,这一类人十分显眼,而分封王的宫廷正是仿照那个样式建立的。“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较好的译法是“军饷”。这个词起初主要指兵丁的“口粮”,后来指代替口粮所领的钱。在新约中,这个词几乎总是带有兵丁所得报酬、而有别于普通工人雇价的意思。(参罗马书 6:23哥林多前书 9:7。)

第15节 “百姓指望基督来的时候,心里都猜疑……”——路加所记下的这个猜测,马太和马可都没有记载;但它与我们在约翰福音 1:19 所见的相符,也解释了为什么其他福音书中突然提到那“能力比我更大的”一位。关于约翰的回答本身,见马太福音 3:11-12 注。路加的记载包含了马太和马可记述中的主要特点,但省略了马可那种很生动的说法,即“弯腰”为祂解鞋带。

第17节 “他要扬净……”——较好的抄本作“要彻底扬净,并要收聚”。

第18节 “约翰又用许多别的话劝百姓,向他们传福音”——这在某种程度上原是事情本身所必然包含的;但特别强调施洗约翰教训范围更广的,只有路加。为他提供路加福音 3:10-14 信息来源的人,大概也把许多同类材料告诉了他;但他与另外两位福音作者共同记下的,可以说就是全部信息的主题和核心。

第19-20节 “只是分封的王希律……”——见马太福音 14:3-5 注。路加在这里提前叙述施洗约翰事工的结局,是一种很有意思、显然经过刻意安排的写法。他认为在这里完成对约翰职分的叙述,比以后再把下监的事当作插曲带出来更好。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与约翰福音的安排一致(约翰福音 3:24)。“因他所行的一切恶事”——与希罗底的婚姻固然是这位分封王一项显著的大罪;但这个人的纵欲、诡诈性情,以及他那狐狸般的本性(路加福音 13:32),必然使任何关于“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的讲道,对他都像对腓力斯一样成为切身责备(使徒行传 24:25),也使他战兢。

第21-22节 “众百姓都受了洗……”——见马太福音 3:13-17 注。路加的记载是前三卷福音书中最简短的,但他在这里和后来记述登山变像时一样,加上了一点:当神为祂的儿子身份作见证时,我们的主正在“祷告”。(见导论。)

第22节 “形状仿佛鸽子”——这些词是路加所独有的,并倾向于证实传统的象征解释,即以鸽子为圣灵的表号。至少,这些话与这种看法很自然地相合;不过,另一种解释也并未被排除,就是圣灵照着鸽子的样式降下,先盘旋后停住,并且是以某种有形的形体(虽然未加界定)显现。

第23节 “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利未人到了这个年龄才正式承担全部职任(民数记 4:23民数记 4:30民数记 4:35),而试用期则从二十五岁开始(民数记 8:24);甚至到了后期,因工作较轻,也有从二十岁开始的(历代志上 23:27)。祭司职分开始的年龄并没有固定,先知工作的开始年龄也没有;但可以相当合理地推断,三十岁被看作人成熟完全的时候,因此我们可以相信,我们的主在进入公开事奉以前,以忍耐谦卑的心等到了这个年龄。“(人以为)是约瑟的儿子”——这里我们必须面对把这份家谱与马太福音 1 章中的家谱相比较时所引出的许多问题。关于这个主题,已经写了许多卷书。在这里只需把以往研究所得的结果加以概括。

第38节 “是神的儿子”——整份家谱的形式使我们把这些话应用在亚当身上。作为直接创造行为结果的人类,本来就是神的后裔(使徒行传 17:28);而天使的话(路加福音 1:35)也表明,正因为我们主的人性同样起源于一种创造性的作为,所以它不仅因与永恒之道的儿子身份联合而被称为神的儿子,也同样因此有资格被称为神的儿子。第二个亚当所有的这一点,在第一个亚当身上也部分是真实的,只是程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