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X.(1)这些事以后,主又设立了七十个人。——有些重要抄本作“七十二”,但证据较偏向“七十”的读法。这个数字有三重意义。(1)摩西曾设立七十位长老,帮助他教导并审判百姓(民数记 11:16);又赐给他们预言的灵,使他们与他同担重任。主设立这七十人,可以说是恢复了那久已中断的先知班次或“先知学校”。几乎每一卷书信都暗示各教会中有这样的人存在(如使徒行传 13:1;15:32;哥林多前书 12:28;14:29;帖撒罗尼迦前书 5:20);而保罗等人把“使徒和先知”并列为教会共同的根基(以弗所书 2:20;3:5;4:11;彼得后书 3:2),这使人很可能认为,后者这个称呼与前者一样,起初也是指一个众所周知、界限明确的团体。七十人正构成这样一个团体。
他们虽然不分享十二使徒那特殊的权柄和职分,却同样领受了先知性的能力,并且天国的奥秘也向他们显明了(路加福音 10:21)。(2)公会,即文士、祭司和长老的大议会,共有七十名成员,外加主席;这个数字既是基于他们自认承继摩西所拣选之人的地位,主选用这个数字,就很难不使人想到:这七十个门徒被主安置在与当时公会直接对立的位置上,成为一个不是受人的遗传、而是受直接启示引导的会众。(3)但七十这个数字还带有另一层象征意义,也必然格外引人注意。一方面,创世记第10章中列国名称粗略计算约为七十;另一方面,这数字本身也有神秘的完全之意,因此七十渐渐成了世上万国的代表数字。
所以,在住棚节中,若按任何试图协调福音叙事的安排,这节期几乎必定紧接着七十人被差遣之前(见约翰福音 7:2 注),人们曾献上七十只公牛,为整个人类大家庭中所有非以色列人代求(Lightfoot,《希伯来时注》约翰福音 7章)。想到这一点,又记得主在那节期中曾说过有关“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约翰福音 10:16)的话,就是他来要聚集的,我们便能看出这里所记之事何等意味深长:这是对基督教会未来普世性的一个清楚而正式的见证。按这种看法,主对他们的吩咐里,省去了给十二使徒的那条禁令,即不要走外邦人的路,也不要进撒玛利亚人的城(马太福音 10:5),就格外值得注意。当然,我们会问,为什么这样一次差遣,马太和马可竟没有记载?对此只能给出部分回答。
(1)这次差遣属于主事工的末期,而那一阶段他们的记载比较简略;它又显然限于主当时即将到访的比利亚和犹太一带。(2)按事情本身的性质,这次差遣十二使徒并未参与,所以在那些首先构成前两卷福音叙事来源之人的回忆中,自然占较不显著的位置。
第2节(2)要收的庄稼多。——见马太福音 9:37 注。以下几节,正如从类似情形所能预料的,与主差遣十二使徒时所说的话有许多共同之处。这里如同山上宝训和平原讲论一样,显出主以几乎相同的语言,重复表达同样思想。
第3节(3)如同羊羔进入狼群。——见马太福音 10:16 注。
第4节(4)不要带钱囊,不要带口袋。——见马太福音 10:9-10;马可福音 6:8 注。
第5-7节(5-7)愿这一家平安。——见马太福音 10:12-13 注。路加把马太仅含蓄提到的问安形式明确写了出来。
第7节(7)要住在那一家。——见马太福音 10:11 注。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见马太福音 10:10 注。保罗在提摩太前书 5:18 中一字不差地引用这句话,并称之为“经上的话”,这件事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很有意思。使徒在长期与路加相伴期间,几乎不可能不知道这位福音书作者正在为其伟大著作搜集材料。因此我们几乎不能怀疑,他在这里引用这话,是把它当作主耶稣的言语,正如他在使徒行传 20:35 所引用另一句主的话一样,并赋予它与旧约圣经同样的权威。若照此推论,路加福音至少已有一部分,在教牧书信写成时就已经写成并被承认了。
第8节(8)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这条命令的具体形式是路加所独有的,但其精神与主对十二使徒所说的话完全相同。传福音的人应当接受乐意接待他们之主人所预备的一切,也要避免给人一种他们顾念外在安逸的印象。
第9节(9)神的国临近你们了。——这里这句话的形式同样是路加独有的。这应当成为那些作传道者、严格来说乃是大君王使者之人的信息核心。
第10-11节(10,11)无论进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们。——见马太福音 10:13 注。
第11节(11)你们该知道,神的国临近你们了。——令人十分庄严而深受震动的是:这信息无论对信的人或不信的人,都同样要宣告。如今如同从前,主的先知都必须传讲他们的信息,不管人听还是不听(以西结书 2:7)。
第12节(12)当那日,所多玛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见马太福音 10:15 注。
第13-16节(13-16)哥拉汛哪,你有祸了!——见马太福音 11:21 注,在那里这些话似乎被记为更早时期所说。我们又一次必须在两种看法之间作选择:(1)这些话只说过一次,只是在人的记忆中飘浮着,没有很明确的时间地点标记,因此被一位,或者甚至两位福音书作者放错了位置;或(2)这些话在不同场合重复说过。整体看来,后一种说法远为更可能。
第16节(16)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见马太福音 10:40 注。主教训中的另一段片段,又在与前面相同的条件下出现。
第17节(17)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从这两件事紧接相连的次序,显然可见,正如上文所说,七十人的差遣在空间和时间上都很有限。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更好译作“鬼魔”。门徒说这话时的语气,是一种喜乐的惊讶。他们没有预料到会有这样大而立刻的果效。他们原以为赶鬼的权柄只限于主亲自施行,或十二使徒所领受的,现在却发现他们自己也有能力把人的灵从捆绑中释放出来。对他们而言,正如对别人一样,对新能力的意识也伴随着新的喜乐;在这里,这喜乐表现为高昂的属灵欢腾。
第18节(18)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希腊文第一个动词的时态表示持续的动作:我正在观看撒但坠落……当他们作工时,他们的主在灵里跟随着他们,仿佛注视着他们得胜争战的每一步。他们胜过鬼魔,乃是最终胜过撒但这“鬼魔之王”的开始和凭据。这里或许也略微涉及当时开始在犹太人中流传的一种看法,即撒但在受造之后曾经堕落;但主这话最主要的意思,是说他如今已从那僭取的“天上执政掌权”的地位上被推翻了(参以弗所书 6:12);这“高处”象征人灵魂和心思的属灵领域。这形象后来在启示录 12:9 中又以更充分发展的形式出现。
第19节(19)看哪,我已经给你们……——较好的抄本作“我已经给了”,表示这恩赐已经完整地赐下来了。关于“践踏蛇和蝎子”的权柄,显然是指诗篇 91:13 的话。那里的话紧接着那应许,而那应许曾在旷野的大试探中被试探者扭曲了本意;如果认为这些话与主对那段经历的回忆有关,尤其与马可所说“他和野兽同在一处”(马可福音 1:13)这一事实有关,也并不算过分大胆。如今,借着抵挡试探,那本来若当时屈服便永不能得着的胜利,终于得着了。若从字面应验来看,保罗在米利大岛躲过毒蛇之害(使徒行传 28:3),是唯一记载下来的实例;但这应许与诗篇 91:13 的平行关系表明,字面意义退居其次,蛇和蝎子乃是属灵邪恶势力的象征。单从字面解释会引出两个严重困难:(1)仿佛践踏蛇蝎比赶鬼更伟大;(2)仿佛蛇和蝎子本身不是神所创造的,而属于那恶者的权势。若我们还想到某种字面应验,那也只能视作属灵现实的象征和凭据。应许真正的核心在最后一句:“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而这句话的解释就在于:“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以及“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马书 8:39;8:28)。
第20节(20)然而,不要因这事欢喜。——高过一切行使能力的,是对神圣生命的意识,是知道自己在天上有一位父,并且按人的说法,他已经把他们的名字登记为他国度的公民。这才是他们,也是后来一切信徒灵魂真正的大福分。这话并没有解决这样一个问题:这种登记是否赋予一种不会失去的资格;而旧约一贯的说法——摩西的祈求“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埃及记 32:32),以及出埃及记 32:33、申命记 9:14;29:20 中的警告——倒使人想到,即便在这里,这喜乐也应当带着战兢与惧怕。启示录 3:5 中类似应许再度出现,是作为顺服的赏赐,因此也以顺服为条件;加上书信整体教训的基调(哥林多前书 9:27;加拉太书 2:21;彼得后书 1:10),都证实了这一解释。还可注意:(1)较好的抄本省去“倒要”一词,使第二句突然引入——“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欢喜”;(2)如上所述,这图像的根本思想,是一位君王清点他国中的公民,以区别于外人和寄居者。在诗篇 87:4-5,我们便看见一个令人难忘的例子,既有字面的事实,也有属灵的应用。
第21-22节(21,22)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接下来的话也见于马太福音 11:25-27(见彼处注释),但引出这些话的开头句子是路加所独有的,值得注意,因为这是“欢乐”这个词唯一一次用于描述主在人性中欢腾的感情;同一词也见于尊主颂(路加福音 1:47)。它比其他同义词更能表示属灵喜乐的热忱,并给人一种印象:门徒一定在主的神情举止上看见了某种特别之处。与马太文字上的一致表明,两位福音书作者必定都取材于一个共同来源,不论是书面还是口传。
第22节(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边注中的读法,把“转向门徒”放在本节而不是下一节之前,这恐怕不过是抄写者的错误。
第23-24节(23-24)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又是一个重复说话的例子;马太把这话记在撒种比喻之后(马太福音 13:16;见彼处注)。
第24节(24)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这里与马太的记载有轻微字面差异,马太写的是“先知和义人”。
第25节(25)有一个律法师起来。——关于“律法师”一词,以及它与较宽泛的“文士”之区别,见马太福音 22:35 注。这里如同那里,“试探”并不一定含有敌意。它不过是一个试验性的问题,要看看这位新教师对律法伦理责任的看法是否纯正。这个问题虽然与马太福音 19:16 那位青年人所问的相同,语气却并不一样。那里是一个急切寻求承受永生的人发问;这里则带着某种自觉高人一等的口气,因此需要不同的处理。正如苏格拉底的方法,是使人意识到自己对那些说得滚瓜烂熟的词语其实并不真正明白;主在这里也用另一个问题挡回他的提问,让他重述自己已有的标准答案——这答案本身真实而属神,也正与主自己所给的回答一致(马太福音 22:37)——然后教导他:他对这答案的深度和丰满,其实了解得何其之少。这条诫命“极其宽广”,远超过这位以色列教师所想象的范围。
第28节(28)你回答的是。——主接受这位律法师的答案在理论上为正确,是他教导方法的一部分。随后那句“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乃是一位知道人里面所有光景、洞悉他内心隐秘、并看见其中爱心何其稀少之先知的话。然而,在“你这样行……”这命令中,主所做的不仅是迁就律法主义的观点。爱本来就是真生命,是生命的源头,也是生命的彰显;前提只是这爱必须真实,而它真实性的试验就在行动。
第29节(29)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这问题显出一个半被唤醒、心中不安的良心。很有特点的是,他对自己爱神这一点似乎毫无怀疑;在这里他觉得自己稳妥无虞。但关于第二条诫命,他却有所不安;并且仿佛觉得主的回答中带着责备的口气,于是便借着发问“谁是我的邻舍?”来为自己辩护。他想,谁也不能控告他忽略了对那些住在同一村庄、上同一会堂、与他一样是法利赛人,或者至少同为以色列人的人所当尽的本分。
第30节(30)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去。——更好译作“正在下去”。在这里,我们进入一连串比喻中的第一个;这些比喻与马太所记的不同,更像真实的人间故事,用以说明真理,而不仅是为说明而构造的单纯类比(即通常意义上的“比喻”)。显然,没有理由不相信这些叙述本来就可能是实际发生过的事实;有一处提到专名似乎就暗示了这一点,例如路加福音 16:20 的拉撒路。这些事情在主周游传讲天国福音时,可能曾进入他的观察。由耶路撒冷到耶利哥。——路程约二十一英里,大部分经过岩石丛生、荒凉的地带,那里有许多洞穴,当时常有强盗出没,后来不同时代也多少为掠夺成性的阿拉伯人所盘踞。到耶柔米的时代,这条路因这类罪案频繁而被称为“红路”或“血路”。落在强盗手中。——更好译作“强盗”,与别处一致。
第31节(31)偶然……——新约中只有这一处出现这个词。主似乎带着一点我们在别处称为讽刺的意味来使用它。在那些忽略机会的人看来,这事总像是偶然发生的;然而在神的旨意中,这正是各人品格和人生受试验的时刻。有一个祭司下来。——更好照前文译作“正在下去”。当时耶利哥是一座祭司之城,所以这位祭司从耶路撒冷下来,仿佛是结束了一周在那里供职的祭司班次而归,这细节极有生动自然之感。他也像那个发问的人一样,按他自己对本分的尺度,已经在向神尽责。就从那边过去了。——这祭司退避,可能是因为(1)不愿惹上麻烦和危险,去管一个刚被强盗袭击的人;(2)怕在走近前,若那人可能已经死了,自己一接触便沾染礼仪上的污秽。因此他“从那边过去了”,不只是道路的另一边,也是道路所经过的山谷另一边。
第32节(32)又有一个利未人。——这段经文值得纪念,因为这是福音书中唯一一次提到利未人。这里把他说成既比祭司好,也比祭司差:好在他并未完全转身离开,而是“来到”近前观看;差在他第二个念头与第一个念头相反,而且第二个念头战胜了第一个。若他有更多亮光,他也更深地违背了那亮光。他也可能像那祭司一样,正从圣殿一周服事结束后回来。
第33节(33)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关于撒玛利亚人及其与犹太人关系的主要事实,见路加福音 9:52 注。这里用词的改变颇值得注意。那个可憎的外族人不太可能是从耶路撒冷下来;他的行程大概是往伯特利和基利心,或从那里来。他不像前两人那样,离一个可以把受伤者带去的家很近。这里,一个在外表上卷入异端和分裂的人,却表现出真实的人性之情;主把这一点指出来,认为它远远胜过那有敬虔外貌却没有敬虔能力的形式。
第34节(34)就上前。——每一个细节都与上一节所描绘的温柔怜悯完全一致。他把一切来自强盗或罗马警察的风险之惧都放在一边;后者甚至可能把他误认作强盗。他把为自己旅途舒缓所预备的“油和酒”慷慨拿出来,按当时原始外科的方法使用:酒用来清洗伤口,油用来舒缓炎症。他把自己的牲口(更好译作“驴”,如马太福音 21:5;彼得后书 2:16 所译)让出来,自己步行;他把伤者带到客店,在那里照顾他。带到店里。——这里的词与路加福音 2:7 的“客店”不同,表示西方式的旅店,由店主供给客人所需;而前者所指的是东方的客栈,旅客在那里只是得着住处,饮食则自己安排。
第35节(35)拿出二钱银子——即二得拿利。按马太福音 20:2,这是工人两天的平均工钱;或者照马可福音 6:37 的估算,足够二十五个人吃一顿饭。因此,这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需要,已经是充足而慷慨的预备。然而,在这撒玛利亚人的判断中,这还不够,于是他又留下空白委托,凡另外需要的都由他负责。
第36节(36)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这个问题的形式中有一种微妙的辨别力。当时讨论的焦点,是犹太人该把谁看作自己的邻舍。这个问题借着叙事被间接回答了,因为叙事显明了谁向那犹太人表现出邻舍之爱。撒玛利亚人比那正统文士更好地解释了这条诫命。他甚至在犹太人身上认出了自己的邻舍。因此,犹太人也应当在撒玛利亚人身上认出邻舍。从人的角度看,主在他自己不久前才被同族撒玛利亚人拒绝(路加福音 9:53)之后,仍把撒玛利亚人拣选为卓越美德的典型,这里面有一种高贵;而且在他最近还被人辱骂说自己是撒玛利亚人(约翰福音 8:48)之后,这样做也显示出勇气。还可注意,他“暗暗地”上住棚节去(约翰福音 7:10)的旅程,很可能是经过撒玛利亚,而极可能他在节期的第一天就是在那地度过的。(见约翰福音 8:48 注。)
第37节(37)你去照样行吧。——这就是主对那律法师问题实际上的回答,虽然不是形式上的直接回答。若他按撒玛利亚人的精神去行事,就不需要那种斤斤计较、细细权衡“谁是、谁不是我邻舍”的诡辩式分别了。同属一个人性,以及任何哪怕偶然短暂的接触,都足以构成邻舍之爱的根据。对这样的问题可以说:Solvitur amando,问题在爱中得解。我们去爱,问题便不再困难。没有什么应当使我们偏离对这比喻主要教训的承认。然而,对它还有另一种应用,在一定范围内也完全正当,作为思想的发展,它已获得古今许多虔诚心灵的赞同,因此至少值得一提。有人说,基督自己正是那种宽广、普世之爱人的大典范;他以最高形式活出了这比喻所教导的功课。
我们岂不能想到,他就在这好撒玛利亚人的形象中被预表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接受了那原本是人出于轻蔑加给他的称呼?若从这个思想出发,细节便奇妙地贴合起来。那旅行的人代表整个人类。旅程是从耶路撒冷,就是属天之城、人起初境地的乐园,往耶利哥,就是那邪恶且受咒诅之城(约书亚记 6:17),象征人因顺从试探而进入的罪中。强盗是邪恶的权势,剥去他无辜和纯洁的袍子,重重打伤他,使他在更高的生命层面上半死不活。祭司和利未人代表律法在献祭和礼仪方面的功用,但它们没有能力解除或拯救。基督来到,在它们失败之处施以帮助。他所骑的牲口是道所居住其中的人性;而正是在这人性里,他吩咐我们得着安慰和扶持。客店代表可见的基督教会,店主则代表其中的牧者和教师;甚至那两钱银子,也许可视为托付给教会的礼仪与恩典媒介。
所有这类应用显然都有一种流于奇想与不真实的风险;但平行关系的主线,至少对敬虔的解释者来说,即便未必完全说服理性,也足以吸引想象。
第38节(38)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接下来两个人名的一致,再加上与这些名字相关的人物性格也一致,几乎不给人留下怀疑的余地:这里所说的村庄就是伯大尼。(见马太福音 21:1 注。)路加不提这村名,原因很可能与前三卷福音书对拉撒路一家表现出的特殊缄默有关。马太(马太福音 26:7)和马可(马可福音 14:3)都记述了抹膏的事,而我们从约翰福音 12:3 知道那是马利亚所行的,却都不提她的名字。路加在这里记下两姐妹的一个典型轶事,却隐去了她们所住村庄的名字。前三卷福音书都不提拉撒路,尽管似乎有理由相信前两卷记述了一件他扮演重要角色的事实(见马太福音 19:16 注),而第三卷则以一个特别指向他的方式提到这名字。
(见路加福音 16:20 注。)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由于属灵方面,也许还有社会方面的原因,耶路撒冷门徒中对于伯大尼这家人,一度普遍维持着缄默;而路加在较晚时期来到,又因自己作为医生得以进入敬虔妇女的圈子中,便记下了一件似乎特别有意思的事实。(见导论及路加福音 8:1 注。)马大。——这名字旧约中没有出现,它是亚兰语而非希伯来语。在世俗历史中它也有对应点:曾有一位叙利亚女先知,在罗马将军马略征讨努米底亚时伴随左右,也名叫马大。这个名字作为 Maran(主)的阴性形式,其意义相当于希腊文 Kyria,因此令人想到:拉撒路的姐妹有可能就是“蒙拣选的夫人”Kyria(或“蒙拣选的女士”),也就是约翰写第二封书信时所致书的对象。(见约翰二书 1:1 注。)
第39节(39)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较好的抄本作“在主脚前坐着”。几乎没有读者不会注意到这里的人物性格与约翰福音 11、12 章中那些完全独立的叙述何其一致。那里马大也是积极行动的(约翰福音 11:20),并在服事上特别显眼(约翰福音 12:2);马利亚则沉思而富于感情,把整个灵魂倾注在一个爱的行动里(约翰福音 11:31;12:3)。
第40节(40)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按字面是“被搅扰、被牵扯开”,被彼此冲突的挂虑拉来拉去。伺候的事多。——我们大概可以由此推知,主是作为尊贵的客人被邀请来的,而马利亚也被请来与他相会;就这一点而言,这叙事与约翰福音第11章所暗示的伯大尼这一家的社会地位是相吻合的。路加福音 12:42 中使用了一个相近的词,这提示我们:这里这词也可能从抽象意义转为具体意义,不只指服事的行为,也可指拥有许多仆人的家务安排。进前来。——希腊文暗示一种匆忙动作,仿佛要打断主平静连贯的讲论。随后的急躁而激烈的抱怨,与这种动作完全相符。叫她帮助我。——更直译是“叫她一同来帮我”。
第41节(41)耶稣回答说。——较好的抄本作“主回答说”。(见路加福音 7:13 注。)马大!马大!——我们注意到,在这名字的双重呼唤中有一种特别温柔的责备;这一点和路加福音 22:31 的“西门!西门!”一样,是主在地上事工中有记录可查的话语里仅有的例子。(参使徒行传 9:4 的“扫罗!扫罗!”)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这里的动词就是马太福音 6:25 中“不要忧虑”的那个词,也有助于说明那短语的意义。
第42节(42)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有些较好的抄本有一个很特别的异文:“需要的东西不多,甚至只有一件。”显然,这既可以按字面理解,也可以按属灵理解。它可以表示:(1)那说话的主以及与他同来的其他人,并不需要马大所忙碌的许多东西,只需少数几样,甚至一道菜,就足以满足所需;或(2)人的真实生命只需要少数几样,例如信心、顺服、敬畏神,甚至只需要一样,就是马利亚此刻所表现出来的虔诚专注之爱。后一个解释显然更符合主一贯的教训,尽管前一个解释在本章路加福音 10:7 的教导中也有某种平行之处。主很可能是有意使用了既有外在含义、又有内在含义的话,后者主要是为那些“有耳可听”的人预备的。
这里对马大所说的话,与那位少年官所听见的话“你还缺少一件”之间,有一种奇特的一致;我们已看到有理由把那少年官认作她的兄弟。(见马太福音 19:16 注。)公认经文省去了“少数几样”这几个字,可能是出于愿意把更高的属灵意义独自凸显出来。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这里的希腊名字与浪子在路加福音 15:12 所说“家业中的分”非常接近;这里那上好的分,正是神所赐的永生。这里我们也许还能看见一种近乎半带机趣的手法,把“分”这个词的高义和低义混合在一起;七十士译本曾用这个词既指便雅悯所得的食物分量(创世记 43:34),也指神作为他子民所得的“分”(诗篇 73:26)。即便假设主说的是亚兰语而非希腊语,这种双关也同样可能成立。
这两姐妹后来常被看作分别代表宗教生活中积极与默想的两种形式;这种看法当然有一定程度的真实。另一方面也必须记得,马大那种伴随许多纷扰的忙碌,并不是基督徒式的行动;而马利亚的默想,在时机来到时,正如约翰福音 12:3 所见,也转化为充分而强烈的行动。这里真正的对比,与其说是行动和默想的对比,不如说是专一的心与雅各所称“心怀二意”(雅各书 1:8)之人的对比,也就是感情分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