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第十四章。士师记 14:1-4。参孙想娶亭拿的一个女子为妻。士师记 14:5-7。他在路上杀了一只狮子。士师记 14:8-9。他在狮子的尸体里发现了蜜。士师记 14:10-11。婚筵。士师记 14:12-14。参孙的谜语。士师记 14:15-18。他妻子用诡诈把谜底套出来。士师记 14:19-20。他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以此偿付赌注。
第1节 (1)往亭拿去。——这城的遗址至今仍保留着 Tibneh 这个名字,也许就是创世记 38:12 所说的那个亭拿;不过那里所指的若是犹大山地的一座城,则未必如此,因为那里说犹大是“上去”,而这里却说“下去”。约书亚记 15:10 把它划归犹大,但后来似乎又转给了但(约书亚记 19:45)。这名字的意思是“分得的一份”,也见于亭拿西拉,就是约书亚埋葬之处(约书亚记 24:30)。非利士人的女子。——这违背了律法的精神,因为律法禁止与迦南人通婚(出埃及记 34:16;申命记 7:3-4)。后来的结局显明这律法的智慧(哥林多后书 6:14)。
第2节 (2)你们当给我娶来为妻。——这类安排通常都由父母办理,并由他们支付聘礼(创世记 34:4-12)。比较士师记 12:9;尼希米记 10:30 等。
第3节 (3)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这在以色列人口中是带着特殊仇恨意味的称呼(撒母耳记上 17:36)。玛挪亚和他妻子看这婚事何等可憎,可从西缅、利未与示剑人的故事看出(创世记第34章)。她在我眼中看为正。——直译是“她在我眼中是正的”(士师记 14:7;列王纪上 9:12)。
第4节 (4)这是出于主。——这话所能表达的,不过是说神在这婚事上掌管事件的进程,使之推进祂自己的旨意。祂甚至使人的软弱与暴烈都归于赞美祂。比较约书亚记 11:10;历代志下 25:20。罗波安愚昧的故事中也有同样的话(列王纪上 12:15)。以利沙在列王纪下 6:33 说:“这灾祸是从耶和华那里来的。”这是一种对神圣统治极强的感受,连异教作家中也可见到,所以荷马开篇就说:在人一切罪恶与情欲之中,宙斯的旨意正在成就。 “阿基琉斯之怒啊,你这给希腊带来无数灾祸的祸根,天上的女神,请歌唱吧: 这怒气把无数勇士的魂抛进阴暗的冥府, 他们的肢体未得埋葬,暴露在荒岸之上, 任凭吞食的狗和饥饿的鹫撕裂; 自伟大的阿基琉斯与亚特柔斯之子争竞以来, 至高者的定命如此,宙斯的旨意也是如此!” 他找机会。——有些注释家把“他”解释为耶和华,这似乎极不可信。“机会”一词更确切地说是“争端”(七十士译本作“报应”或“报仇”)。
第5节 (5)亭拿的葡萄园。——巴勒斯坦这一带,尤其是邻近的梭烈谷(士师记 16:4),向来以葡萄著名(以赛亚书 5:2;耶利米书 2:21)。犹大的山岭在当时一直人工修筑梯田直到山顶,如同意大利山谷两旁的山坡一样,特别适宜种葡萄园(创世记 49:11)。如今经过数世纪的剥蚀,山地已变得荒凉光秃,但若肯下工夫,仍可再度变得秀美而多结果子。少壮狮子。——直译是“狮子中的狮子”,正如“山羊羔”(士师记 13:15)。那时巴勒斯坦仍常见狮子和别样野兽,这一点从直接的记载(列王纪上 10:19;列王纪下 17:25 等)、从显明此事实的事件(撒母耳记上 17:34;撒母耳记下 23:20;列王纪上 13:25;列王纪上 20:36),以及从地名如 Arieh(列王纪下 15:6)、Lebaoth“母狮子们”(约书亚记 15:32)、Beth Lebaoth(约书亚记 19:6)、Shaalbim“豺狼”、Zeboim“鬣狗”等,都可看出。
第6节 (6)耶和华的灵。——这里是指勇气和力量骤然临到。译作“大大感动”的动词,字面意思是“充满、贯穿”,如士师记 14:19,15:14;撒母耳记上 10:10。比较撒母耳记上 18:10,那里说恶灵冲到扫罗身上;七十士译本作“跳到他身上”;武加大译本作 irruit。将狮子撕裂。——约瑟夫为使他的希腊读者想到赫拉克勒斯和尼米亚狮子,说参孙是“扼死了它”。当然,这是极英勇的壮举,但并非绝无仅有。保萨尼阿斯在《伊利亚卡》(见 Suidas 词典 Polydamas 条)记载,运动员波吕达马斯年轻时曾徒手在奥林匹斯山杀死一头巨大强壮的狮子,时间约在主前400年。也有阿拉伯人做过类似事迹的记载。大卫(撒母耳记上 17:54)和比拿雅(撒母耳记下 23:28)也被归以类似勇武之举。他没有告诉父母。——这种缄默表明他丝毫不爱夸口。
第7节 (7)与那女子说话。——他的父母似乎先他一步到了那里,办妥了订婚的安排;不然按东方习俗,他是不被允许与她交谈的。这句话不能像罗森缪勒所说那样解释为“谈论那女子”。
第8节 (8)过了些日子。——经文并没有说明这段时间有多长。订婚可能持续一年。士师记 11:4 用同样的短语“过了些日子”时,是指许多年以后。去娶那女子。——即婚筵之后,把她带回自己的家。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狮子的尸体内。——有人质疑这件事,因为蜜蜂确实厌恶一切腐烂和分解,而古人以为蜜蜂会从腐烂的牛尸中生出来(如维吉尔《农事诗》第4卷等所载),这实属俗见之误。但他们忽略了,这里的“尸体”是指“骸骨”(叙利亚译本如此译)。东方炽热的太阳会极快地把死尸的一切液质晒干,使之化为骸骨;而蜜蜂并不厌恶把干骨头当作筑巢之处。希罗多德(5.114)记载,阿马图西亚人砍下围攻他们的奥涅西卢斯的头,挂在城门上,后来有一群蜜蜂把蜂房和蜜装满在那头骨里。罗森缪勒又引医师阿尔德罗万德的见证,说 1566 年维罗纳圣十字教堂埋葬的两姐妹骸骨之间,曾有蜂群在那里筑巢。比较普林尼《博物志》11.24;瓦罗《论农业》3:16。
第9节 (9)就用手取了些。——除非他认为骸骨不能算作死尸,否则他这样做就违反了拿细耳人愿的明文条件(民数记 5:6)。没有告诉他们。——也许出于他一贯寡言的性格;但更可能是因为他父母在礼仪上的污秽问题上,比他更严谨,不会吃任何碰过尸体的东西。也可能他心里已经构思好了那个谜语,不愿给人任何线索。
第10节 (10)下去见那女子。——正式地说,是为给他儿子要求她作新妇。在那里设摆筵宴。——这是历代通行的习俗(创世记 29:22;启示录 19:9)。七十士译本加上了“七日”两个字。比较创世记 29:27。
第11节 (11)他们看见他的时候。——为什么要加上这一句,意思有些不甚明朗;这也许就是七十士译本和约瑟夫没有根据地把它译作“他们惧怕他的时候”的原因,那样就牵涉到改动原文了。他们带来了三十个陪伴的人。——为了婚筵的体面,必须有这些傧相(shoshbenim,或称“陪伴新郎的人”;马太福音 9:15)。参孙一个也没带,似乎证明他这桩婚事在本国人中极不受欢迎。不过三十这个数目仍是极不寻常的。
第12节 (12)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Chidah,“谜语”,源自动词 chud,“打结”。在筵席上出谜语,古时在犹太人中(列王纪上 10:1 等)和希腊人中(Athen. x. 457;Pollux, vi. 107 等)都极其古老。犹太传说讲了许多所罗门与示巴女王、所罗门与希兰之间交换谜语的故事(Dius 见约瑟夫《古史》8.5.3);而且由于常常有大笔财物系于是否能猜出答案,这性质很像打赌。一个名叫 Abdemon 的机灵少年曾帮助希兰,正如希腊贤者 Bias 据说帮助亚玛西斯解答埃塞俄比亚王的谜语,否则便会遭受重大损失。底比斯传说中的斯芬克斯会吞吃解不出她谜语的人。欢宴与谜语也与赫拉克勒斯的礼仪相关(Müller, Dorians, ii. 12)。里衣。——边注译得更准确,是“衬衣”;但这里指的是细麻布做的内衣(sedinim;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作 sindones),这是富人才穿得起的(以赛亚书 3:23;马可福音 14:51)。参孙开出的条件本来相当公平,因为若他输了,每个傧相只需出一件细麻衣和一件外衣;若他们猜中他的谜语,参孙却要拿出三十套。
第14节 (14)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这个对偶并不完全工整,但我们不能像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那样,硬把“强者”解释为“苦的”。约瑟夫把这谜语写成:“那吞吃万物的从自己生出甘甜的食物,自己却毫不甘甜。”(《古史》5.8.6)埃瓦尔德把参孙的一生描述为“一幅迷人的诗意图画,其中穿插的诗句如同环饰上最明亮的珍珠”。必须承认,这谜语并不十分公平,因为它所指的事情极不寻常;若无任何线索,无人能猜出来。因为: “蜜蜂很少离开蜂房, 去住在死去的腐尸里。” 莎士比亚:《亨利五世》第二幕第四场。卡塞尔引述北德传说中一个有趣的平行故事:法官们答应一位女子,只要她能出一个他们猜不出的谜语,就饶她丈夫一命。她去法庭途中,发现一匹死马的尸体里有只鸟筑巢,孵出了六只雏鸟,她就把它们拿走。
她的谜语是(我姑且粗略翻译这粗朴的古句): “我往这边赶路时, 从死的里面取出活的; 六个因此脱离第七个: 列位大人,请解我这谜。” 法官们没有猜出,她丈夫便得以免死(Mullenhof, Sagen, p. 506)。三日之内。——若直到第七日(士师记 14:15)他们才采用不公正的手段逼参孙的妻子透露秘密,就很难看出这里为何提到“三日之内”。赫维主教很有可能地推测,我们当读 shesheth“第六”,而不是 shelsheth“第三”。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读作“第四日”;而字母 ד(7)与 ד(4)很容易混淆。
第15节 (15)到第七日。——就是他们绝望的时候。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事实上他们后来也果然这样做了(士师记 15:6)。如果说参孙在本章中显得并不很可取,那么非利士人则显得极其卑鄙、奸诈而残忍。你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希伯来文的说法更强烈,是“要把我们抢光”或“使我们成为穷人”。后面的“不是吗?”是为了显出问话的激烈。
第16节 (16)在他面前哭。——参孙的谜语,使这桩不祥婚姻中的整个婚筵,成了新郎所遭遇过的最苦涩、最不快乐的婚宴之一。这是对他放纵私欲的公正惩罚,虽然神仍掌管其结果,以成就祂自己的旨意。一个哭哭啼啼、纠缠不休、叫人烦躁的新妇,加上一群闷闷不乐的宾客,本可作为警告,说明非利士人的婚姻并不适合以色列的子孙。
第17节 (17)那七日。——边注认为这也许是指七日中其余的日子。若不如此,那就只能表示,从一开始参孙的妻子单因女人的好奇心,就不断缠磨丈夫,要他说出秘密。到第七日。——也许参孙盼望这样还能防止她找到机会泄露秘密。他就告诉了她。——“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怀中的妻提说。”(弥迦书 7:5)她极力催逼他。——即她使他十分烦扰(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如此)。她把谜语告诉本国的人。——即便没有受威吓,她也可能会这样做;但如今她有了一个借口,就是他们用暴力恐吓她。
第18节 (18)有什么比蜜还甜呢?——他们的回答与谜语本身一样,也是用诗体节奏说出的。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许多注释家跟随拉比利未本革珥雄,认为这句谚语式的话暗示参孙怀疑他妻子犯奸淫;但这看法并无充分根据。
第19节 (19)往亚实基伦去。——他大概是趁着大衮的某个盛大节期,甚至另一个婚礼的机会下手,因为细麻衣和华美衣裳并不是日常穿用的。夺了他们的衣裳。——希伯来文 chalitsah 在撒母耳记下 2:21 译作“军装”(七十士译本作 panoplia);而亚兰文塔古姆在士师记 14:13 似乎也把它理解为“成套的铠甲”。把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他们并不知道他从哪里得来偿付赌注之物。当然,这行为在道德上的评判,只能从那个时代的立场来看。
第20节 (20)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即众傧相之首(新妇引导者;七十士译本如此),“新郎的朋友”(约翰福音 3:29)。因此,即便对士师记 14:18 中参孙那句话的怀疑是不成立的,也很清楚这里确有诡诈和暗中的敌意在活动。奔森把这句话译作:“归给他的同伴,就是她所爱的朋友(am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