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第十三章。参孙的出生。1. 以色列再次背道。士师记 13:2-5。天使向玛挪亚的妻子显现,并预言她将生一个儿子;他要作拿细耳人,也要作拯救者。士师记 13:6-7。她告诉丈夫。士师记 13:8-10。玛挪亚祷告之后,天使再次显现。士师记 13:11-14。他与玛挪亚的对话。士师记 13:15-18。玛挪亚献上一只山羊羔。士师记 13:19-20。天使消失。士师记 13:21-23。玛挪亚的惧怕被他妻子安慰。士师记 13:24-25。参孙出生并开始行动。有人曾试图把此后四章中参孙的事迹排列成一出五幕剧,每幕包含三件事(Ewald);但这种安排是武断的,因为它把士师记 13:25 也算作一件事,并假定在搬走迦萨城门之后偶然遗漏了两件事。
也不能在不作武断拼合的情况下,证明经文记载了他的十二件事迹(Bertheau)。有人试图将参孙的行为与赫拉克勒斯的功业作平行比较(如 Roskoff 所作),这完全没有价值,也并不成功;虽然从士师记 14:6-12;士师记 15:4-14;士师记 16:6 的注释可见,他故事中的某些部分,可能借着腓尼基商人的传播而混入希腊传说;并且他性格中的某些特征,例如天真的单纯和情欲上的软弱,也确实与那位传说中的希腊英雄相似。此叙述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传记性质。它说明参孙分别归神是他力量的来源(士师记 14:15 以下),而他个人的罪与愚昧则是他败亡的根源(士师记 16:0)。第一部分包含六件事:1. 打死狮子(士师记 14:5)。2. 击杀非利士人(士师记 14:19)。
3. 焚烧非利士人的禾田(士师记 15:4-5)。4. 击杀非利士人(士师记 15:8)。5. 挣断绳索(士师记 15:14)。6. 杀死一千非利士人(士师记 15:14-17)。第二部分的主要事件是:1. 迦萨的城门(士师记 16:3)。2. 挣断非利士人的捆绑(士师记 16:6-14)。3. 拉倒大衮庙(士师记 16:22)。参孙比任何一位士师都更显出个人勇力,但他个人的品格却较为低下。
第1节 (1)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士师记 3:7;士师记 4:1;士师记 6:1-11;士师记 10:6。 非利士人。——到此为止,这民族只是偶然被提及(士师记 3:31;士师记 10:7-11);从这时直到大卫作王,他们都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不是迦南人,而是外来的征服者。他们所占据的地区,也就是“巴勒斯坦”一名所由来的地方,原先在亚卫人手中(申命记 2:23)。“非利士人”这名字的意思是“移民”。他们似乎也被称作迦斐托人(耶利米书 47:4),因为他们住在迦斐托,即克里特(Tac. Hist. v. 3);但他们究竟属于闪族(Ewald, Mövers),还是含族(见创世记 10:14),还是雅利安族(Hitzig),并不确定。他们与克里特的关系,是由“基利提人”一名推断出来的(七十士译本作 Kretes)。在亚伯拉罕时代,他们已在巴勒斯坦(创世记 21:32)。 四十年。——这段时期以以便以谢之战结束(撒母耳记上 7:13)。约柜在这场战役前约二十年曾被掳去又送回,参孙的事迹大概就在那二十年之内,所以以利死的时候,大约正是参孙成年之时。
第2节 (2)有一个人……——撒母耳出生的叙述(撒母耳记上 1:1)也是这样引入的。琐拉。——这名字的意思是“黄蜂之地”。在约书亚记 15:33 中,它与以实陶一同被提为示非拉东北部的城镇,归但支派所有(约书亚记 19:41)。罗宾逊认定它就是 Surah,距耶路撒冷十四英里,距雅罗南七英里,在基列耶琳之西。历代志上 11:10;尼希米记 11:29 也再次提到它。它那圆锥形山丘和丰盛泉源,使之成为坚固而便利的地方。属但族的家。——“家族”(mispachath)与“支派”(shebet)之间似乎并无明确区别,因为在士师记 18:1-2;18:11;18:30 中,这两个词可以互换使用。同一个词也用于利未家(撒迦利亚书 12:13)。
不过用于但支派时,这个说法倒也恰当,因为这支派似乎只由书含一家组成(民数记 26:42)。玛挪亚。——这名字意为“安息”,也许表达了以色列人在这些患难日子中的渴望。他的妻不怀孕。——同样的情形也见于撒拉(创世记 16:1)、利百加(创世记 25:21)、哈拿(撒母耳记上 1:2)、以利沙伯(路加福音 1:7)。这里所用的许多词句,也出现在路加福音 1:7;1:11;1:15;1:31;2:23。塔木德(Babha Bathra, 91)说,参孙母亲名叫哈洗列玻尼,或西列玻尼(他们引历代志上 4:3 为据),并且她属犹大支派。西列玻尼意为“影子落在我身上”。没有生育。——这种同义反复的补充,在古代文学形式中很常见。“撒莱不生育,没有孩子”(创世记 11:30)。
“我是一个寡妇,我丈夫死了。”它常采用肯定与否定并列的形式,如“你必活着,不至死”;“是他造了我们,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等。
第3节 (3)耶和华的使者。——关于这个表述,见士师记 2:1。拉比利未本革顺说,这位“主的使者”就是非尼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里和士师记 6:11、创世记 18:10、路加福音 1:11-28 所指的是超自然存在更清楚了。
第4节 (4)清酒。——母亲要暂时分担拿细耳愿的一部分。 浓酒。——Sheekar(七十士译本作 Sikera)指不是用葡萄酿成的醉人饮料(路加福音 1:15)。 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利未记 11 章。这律法适用于所有以色列人,但要玛挪亚的妻子特别谨守,是要使她和这个民族都深刻感受到她儿子分别为圣的身份。
第5节 (5)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拿细耳人的条例记在民数记 6 章;当该章在会堂礼拜中作为 Parashah(即第一课)诵读时,这段关于参孙出生、也是首位有记载的拿细耳人的经文,就作为 Haphtarah(即第二课)诵读。 他必起首拯救。——参孙自身性格中的软弱,使他不适于完成那种由撒母耳实现的完全拯救。在耶弗他和参孙的事例中,以色列人看见个人所许的愿所蕴含的力量,这力量能显出人类精神中隐秘而神秘的英雄气概,并拯救百姓不至陷入最卑下的深渊(Ewald, 2:397)。这誓愿成了那个时代一股新的力量。在耶弗他的情形中,那只是一次孤立的许愿;但在参孙身上,却是一生的献上,并发展出一种不屈不挠的能力与力量。
第6节 (6)神人。——天使总是以人的形态显现,玛挪亚的妻子虽然因这位使者威严的容貌而惊惧,却不知道他不是一位先知。约瑟夫为迎合外邦读者粗俗的趣味,把这位使者描写成一个高大俊美的青年,引起了玛挪亚的嫉妒(Antt. v. 8, § 2)。 甚是可畏。——参马太福音 28:3-4。 我没有问他从哪里来。——七十士译本省略了否定词。
第7节 (7)这孩子必作拿细耳人。——参路加福音 1:15。由于撒母耳也是拿细耳人,我们便看见百姓的苦难已经促使母亲们思想那古老的献身于神之律。在参孙的情形中,这愿从出生起就加在他身上,也许是要给以色列人一个道德上的教训。其他拿细耳人还有施洗约翰和主的兄弟雅各。约瑟也未必不可能是拿细耳人,因为在创世记 49:26 这里用了这个词,虽然英文译本把它译作“与弟兄迥别”。这个等次在后世极受重视(耶利米哀歌 4:7;阿摩司书 2:11)。
第8节 (8)指教我们。——玛挪亚切望自己民族得拯救,因此希望进一步知道当如何养育这孩子;他在士师记 13:13-14 得到了回答。
第12节 (12)我们当怎样待这孩子……?——直译如旁注所示:“这孩子的条例(mishpat;七十士译本作 krima)和他的工作当怎样呢?”
第14节 (14)这信息的目的,似乎只是要使玛挪亚得着确据。 葡萄树所结的都不可吃。——在民数记 6:3-5 中又特别强调说:“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作的醋……也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吃。”
第15节 (15)为你预备一只山羊羔。——直译是“摆在你面前”。这段叙述与天使向基甸显现的叙述极为相似,而所用措辞也有同样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不能确切判断玛挪亚的意思究竟是要献祭,还是要款待来客。动词 gnasoth,与希腊文 rezein(七十士译本作 poisin)和拉丁文 facere 一样,既可意为“做”,也可意为“献祭”。山羊羔是一种特别的美味(创世记 27:9;撒母耳记上 16:20)。(见 Augustine, Quaest., in Jud. vii. 53。)
第16节 (16)你若预备燔祭,就当献与耶和华。——不如译作:“你若要献,就可以将燔祭献给耶和华。”(参士师记 6:20。)天使总是拦阻并责备那种“敬拜天使”的行为(歌罗西书 2:18);这种倾向正是早期诺斯底派的特点(但以理书 10 章;启示录 19:10;22:8)。天使本来也可以吃地上的食物,正如创世记 18:8;19:3 所见。因此弥尔顿说: “这些纯洁的理智性实体,同样需要食物, 正如你们理性的本体一样。”——《失乐园》5:418。
第17节 (17)你名叫什么?——参创世记 32:29;出埃及记 3:13;箴言 30:4。 好叫我们尊敬你。——尤其是借着礼物来尊敬;这是东方人对这个词最常见的理解(民数记 22:17;Jos. Antt. v. 8, § 3)。
第18节 (18)为何问我的名?它是奇妙的。——这里的词是 peli,在以赛亚书 9:5 中译作“奇妙”。这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天使真正的名字。圣经中唯一自己说出名字的天使是加百列。
第19节 (19)行奇妙的事。——这与上一节的 pelî 一词相呼应。(参士师记 6:20-26。)
第20节 (20)从坛上。——士师记 13:19 的“磐石”(tsor)如今已分别为圣,成了一座“坛”(mizbeach)。 俯伏于地。——参利未记 9:24;民数记 14:5;以西结书 1:28。
第22节 (22)我们必要死。——见士师记 6:22。 因为看见了神。——这是“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者”;他们乃是看见了神以人形显现的彰显。“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 33:20)。(参创世记 32:30;申命记 5:24。)
第24节 (24)参孙。——约瑟夫把这词译作“强壮的”(ἰσχυρός),把它追溯到一个词根(shameem),也许并不介意借此暗示参孙与希腊赫拉克勒斯之间的类比。耶柔米把它译作“太阳的力量”,从 shemesh“太阳”和 on“力量”引申而来。它更可能的意思是“像太阳的”或“阳光般的”。以斯拉记 4:8 中有示每这个名字,也许出于同一词根。把“太阳”与力量联系起来是很自然的(士师记 5:31;诗篇 19:5-6)。拉比们说,他“是照着神的名命名的,因为神被称为以色列的日头和盾牌”(诗篇 84:12)。这一次是母亲给他起名。(参创世记 29:32-35;35:18;路加福音 1:60。)Ewald 把它追溯到一个埃及词根,解释为“神的仆人”,以对应他作拿细耳人这件事。 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神有许多不同种类的福分,这里所指的似乎是健康、力量、勇气等恩赐。这些福分绝不能使参孙与撒母耳(撒母耳记上 2:21-26;3:19)或施洗约翰(路加福音 2:80)相提并论。
第25节 (25)耶和华的灵。——士师记 3:10。约拿单的他尔根正确地意译为:“从耶和华而来的勇气之灵。”阿摩司(阿摩司书 2:11)把拿细耳人与先知并列。“他们的行动方式虽然不同,却都同样持守一个信念,这信念把一切能力都绷紧到最高程度:他们是完完全全属耶和华的,是因一种全然特殊的呼召而分别归给他的”(Ewald)。 才感动他。——直译是“激动他”或“催逼他”(paham,创世记 41:8;但以理书 2:1)。这个词表示一种强烈而压倒性的冲动,催促他去行高尚之事(路德译作“fing an ihn zu treiben”);然而这种冲动只是“时常”临到他(士师记 14:6;15:14;16:20)。七十士译本把它译作“与他同行”,是由于误读。 在但营。——不如译作“在玛哈尼但”。这名字无疑起源于这个受压迫之支派的迁徙,那次迁徙记在士师记 18:11-12,但它发生在更早的时候。玛哈尼但和以实陶的地点都未曾确定。就他对本国仇敌的仇恨而言,参孙是希伯来人的汉尼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