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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5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oshua 5

第1节 V. (1)亚摩利人……和……迦南人。——这里似乎提到两个主要民族,作为其余诸族的代表。我们。——见约书亚记 5:6 注。

第1-9节(20—5:9)这些经文似乎都属于同一段。约书亚记 5:1 中第一人称“等到我们都过了河”,最自然的解释,是把这节看作约书亚吩咐以色列人对儿女所说之话的一部分。希伯来圣经用马所拉读法来处理这个难点,把“我们”改成“他们”。但较难的读法更应当优先采用。这一段其余部分并没有造成任何困难。

第23节使人可以把过约旦河与过红海相比较。既然新约把前者之一称为“归于摩西的洗”,我们也可以把后者称为“归于约书亚的洗”。比较约书亚记 4:23 的“我们”,与约书亚记 5:1 的“我们”。第一人称也出现在约书亚记 4:6,“他将这地赐给我们”。看来,除了说明立石的缘故之外,以色列人还要向儿女解释吉甲的意义,就是那些石头所在之处;而这个解释直到约书亚记 4:9 末尾才完成。

第2节 约书亚为以色列人行割礼(约书亚记 5:2-9)。(2)你制造锋利的刀。——关于这里译作“锋利的刀”还是“火石刀”,权威意见分歧。就词义而言,前者似乎根据更充分。原文是“tsurim 的刀”。tsur 这个词似乎并不在任何地方与工具的材质有关,而是与其刀刃有关。因此,“锋利刀刃的刀”是更好的翻译。同时,这一次它们也可能确实是石刀。支持这一看法的是《七十士译本》在约书亚记 24:30 加上的一句:“他们把他(约书亚)安放在坟墓里……又把他给以色列人行割礼所用的石刀一同放进去……那些刀直到今日还在那里。”这礼仪既是一种特别的分别为圣,就很可能用特别的器具来施行,而这些器具在此之前和之后都不再使用。比较诗篇 89:43,“你叫他的刀剑的 tsur(利刃)卷刃”;撒母耳记下 2:16,“Helkath Hazzurim”——即“利刃之田”;出埃及记 4:25,“西坡拉就取了一块 tzor”;以西结书 3:9,“比 tzor 更硬的金刚石”。

第4节(4)约书亚行割礼的缘故。——照叙述目前的样子来看,并不十分明显,为什么未受割礼被称为“埃及的羞辱”,因为凡生在埃及的人都受过割礼。未受割礼这件事是附着在那些在旷野、漂流年间出生的人身上的。但从离开加低斯巴尼亚直到回到加低斯之间那段漂流时期(共三十七年半,包括民数记 15-19 章),在出埃及的记事中几乎像一段空白。民数记中属于这段时期的五章,对于时间或地点的进展没有任何记载。百姓“心里归向埃及”(使徒行传 7:39民数记 14:4),那些年一直担当他们背道的羞辱,就是“埃及的羞辱”。他们承受着耶和华“破坏应许”的刑罚(民数记 14:34),似乎也就忽略了圣约的记号,仿佛他们不再是神的子民。过约旦河乃是以色列恢复蒙神悦纳的实际证明,他们也再次被带入与神所立的圣约之中。

第6节(6)我们。——这里使用第一人称,如同约书亚记 4:23;5:7 一样。从约书亚记 4:22 到 5:6 的整段,似乎都是父亲回答儿女的话。

第9节(9)今日我将埃及的羞辱从你们身上滚去了。——比较以赛亚书 25:8:“他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为这是耶和华说的”;歌罗西书 2:11:“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以及哥林多前书 15:54:“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

第10节(10)逾越节。——这是以色列历史上的第三次逾越节。前两次都是在摩西带领下守的:(1)在埃及,那时主拯救了他们;(2)第二次在西奈,那时他已“把他们领到自己面前”。(3)第三次是在约旦河那边,由约书亚带领守的。前两次属于出埃及,即出去;一次属于进入,即进来。比较路加福音 22:16:“我不再吃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国里。”请注意逾越节与割礼之间的联系。出埃及记 12:48 的律法说:“未受割礼的,都不可吃这羊羔。”因此,当他们在旷野漂流时,这一代未受割礼的人就不能守逾越节。

第11节(11)他们就吃了那地的出产。——这个词除约书亚记 5:12 外,别处没有出现。它未必是去年的谷物;事实上,它似乎就是这一季收成的出产。这个词似乎是指“带到他们那里来的东西”,也就是迦南地的“果实”或“出产”,大概是有人带到营中出售的。

第12节(12)他们吃了那地的出产,第二日吗哪就止住了。——这个日期值得注意。十四日是逾越节;十五日,以色列人吃了那地的出产。从那一天起,吗哪就不再降下。也就是说,在他们进入迦南地那一年的正月十六日,就再也找不到吗哪了。而在出埃及第一年的二月十六日,吗哪第一次出现(出埃及记 16:1;16:7;16:13-14)。它一共降了三十九年十一个月,安息日除外。它在整个旷野时期都守安息,就是每周的第七日;最后它停止了,也就是守了安息(希伯来文 vay-yishboth),恰恰就在后来因我们主复活而成为主日的那一天。这样的巧合太显著,不应忽略。取代吗哪位置的正是复活的基督;在他称自己为“从天上来的真粮”的讲论中,他一再把复活指为他所赐生命的终局:“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 6:39-40;6:44;6:54)。到那时,吗哪这旷野中的食物就要安息,因为“他们不再饥饿”。旷野的食物,是以色列人吃却不知道是什么的;而论到那世界,经上写着:“到那时我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第13节(13)有一个人对面站立,手里有拔出来的刀。——这应当与摩西在何烈山所见的异象相比(出埃及记 3章),那时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火焰中向他显现。这两个异象的等同性,由两次都用了同一句命令可得证明:“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出埃及记 3:5约书亚记 5:15)。但两次实际显现的形态却必须加以对比。“荆棘被火烧着,却没有烧毁”,向我们呈现的是受苦的以色列在炉中受熬炼的形象;并且“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并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那手持拔刀的人,则是得胜的记号。耶和华不再与他的百姓一同受苦、在他们里面受苦,而是站出来,手持拔出的刀带领他们。关于这次及更早的神显,见创世记 16章附论。你是帮助我们呢,是帮助我们敌人呢?

(14)他说,不是的;我来是要作耶和华军队的元帅。——也就是说,耶和华要参与这场争战,但不是作为盟友,也不是作为敌对者,而是作为总司令。这不是以色列自己的争端,不是他们可以请求神帮助的一场私战;这是主自己的争战,以色列和约书亚不过是他军队中的一支分队。旧约总是把以色列在迦南的战争表述为“耶和华的战争”。记住这一点很有益处。征服迦南常常被人看作以色列人的事业,他们以极大的残酷手段去实行,并声称得到神的认可。旧约对这件事的呈现却完全不同。这场战争是神自己的事业,人只是被使用的工具,并且完全服从于神的旨意。耶和华不是站在以色列一边,也不是站在以色列仇敌一边;他是为自己的右手争战,而以色列不过是他军队的一部分。“日头停住”,“众星按着轨道争战”,攻击他的仇敌。

“冰雹的府库”也被打开了,就是他“为降灾,并打仗和争战的日子所预备”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