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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3 章 · 查尔斯·埃利科特

英语读者注释 · Commentary for English Readers · 原作公版

Joshua 3

第1节 III. 过约但河(约书亚记 3:1 至 4:18,含)。约书亚记 3:1-6,预备事项;3:7-4:14,百姓的过河;4:15-18,约柜本身的过河。(1)他们离开什亭。参看约书亚记 2:1 注。什亭可称为以色列出埃及的最后一站,“照他们所出的次序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民数记 33:2)。从什亭到约但河的行程,是他们在约书亚带领下的第一次行军,也是他们“进入”之旅的第一站。

第2节 (2)过了三天。参看约书亚记 1:2

第2-6节 (2-6)预备性的命令。祭司要抬约柜。这通常是哥辖族利未人的职责;但在过约但河和攻取耶利哥时,抬柜的是祭司。百姓必须自洁,正如他们在西奈山领受律法之前所预备的那样(出埃及记 19章)。而约柜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也取得了一个新的位置。以色列队伍的前头与约柜之间要留出二千肘的距离,好叫众人都能看见它。直到这时,在整个出埃及过程中,他们一直是由云柱火柱引导。自从离开西奈以后,约柜就一直行在前头(民数记 10:33-34)。但由于云彩运行在约柜上方,众民都能看见,所以队伍前头可以尽量紧跟约柜,并无不便。现在云彩已不再与他们同在。那是神同在的可见记号,特别赐给摩西;随着摩西而消失。如今约柜要成为唯一的引导,因此必须被安置在更显眼的位置上。

约书亚记 3:4 所说“因为这条路你们向来没有走过”,似乎正表明了这种安排上的不同。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你们正在走从未踏过的地”;但若如此,这话用于此次行程,并不比用于许多先前的行程更合适。它也可以理解为“你们从前未曾这样行进”,而这种解释似乎更切题。在这里可以思考一下,约书亚时代赋予约柜的位置究竟有何实际意义。约柜是什么?它是一个柜子,里面放着十条诫命,是神用指头写在摩西所预备的两块石版上的(申命记 10:1-5出埃及记 34:1;34:28)。但约柜是为律法而造的,不是律法为约柜而设。上面的施恩座是律法的遮盖,是这律法与百姓之间的屏障。在构成施恩座的基路伯之间,是耶和华的宝座。但那居于中心、不是人手所造、并且仍存留在柜中的,乃是“神用指头所写的律法”。

如果我们要准确描述眼前的情形,就必须说:以色列人进入约但河时,是由神所写成的律法引领的。同样这部成文的律法,后来被抬着绕行耶利哥城墙时,也成了向迦南人施行报应的工具;事实上,后来当人轻率地对待或援引它时,它也成了对以色列人的报应,如在以便以谢(撒母耳记上 4章),又如在伯示麦(撒母耳记上 6章;参撒母耳记下 6章);对非利士人也是如此(撒母耳记上 5章)。约书亚的军队一到迦南中部,这同一部律法就被写在那地中心的大石头上,并成了那地的律法。结合我们先前所注意到的(约书亚记 1:1)摩西与约书亚之间的区别,在摩西之下百姓跟随云柱,在约书亚之下则跟随神成文的律法,这是一致的。

但这是一幅奇特的图画,也足以唤起我们敬虔的惊叹:以色列人过约但河、攻打迦南人时,竟有十条诫命在他们前面被抬着,仿佛为他们开路。征服迦南的直接目的,不正是要使神的律法不仅有一群百姓来遵行,而且有一片国土,使其运作得以向列国展示,成为那地的律法吗?

第7节 (7)耶和华对约书亚说,今日我必使你在以色列众人眼前尊大……参较约书亚记 4:14,“当那日,耶和华使约书亚在以色列众人眼前尊大。”这些话标明了本段的起始与结束。约书亚记 4:15 及以下的细节,似乎是作为附录补充加上的。过约但河既是主要事件,便单独加以陈述;至于伴随情形的其他细节,则另行分别记述。约书亚记 10章中似乎也采用了某种类似的安排,不过这两段叙事的结构乍看之下都稍显复杂,不太明晰。这里说明,过约但河对于约书亚,正如西奈山颁布律法对于摩西一样,“又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 19:9)。但确立约书亚权柄的能力,所藉着的是成文的话,而不是口传的话。

第11节 (11)圣约的约柜。在整段叙事中,十条诫命都被呈现为圣约。正如出埃及记 34:28 所说,“圣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必须记得,一切诫命之前先有一个应许:“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其后这“十句话”,乃是对那位吩咐立约之主品格的见证。(见 Silver Sockets,第28页。)约但河分开的这一事实所显明的,确实以一种约书亚追随者几乎无法领会的方式,把律法显为圣约。但若要明白预言,历史必须先于预言。

第12节 (12)你们现在要拣选十二个人。这些人是预先拣选并预备好的,为使他们所要做的工作不致耽延(约书亚记 4:3)。

第13节 (13)祭司脚掌。请注意,抬柜的祭司并不是站在河床中央,而是站在涨水的边缘。他们无须再往前进。只要他们的脚一“落”在泛滥的水中,“约但河的水就断绝了”。从北方流下的水仿佛退缩回去,收拢起来,立起成为“一垒”。

第16节 (16)远远地,在撒拉但旁的亚当城那里。经文写本作“在亚当”,但马所拉学者读作“从亚当”。这种读法对事实本身并无影响。这两个介词,“在”和“从”,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水堆仿佛在亚当那里立起。从亚当到以色列人过河之处,河床都是干的;那一堆水远及亚当,但因为它并非真的在城内,所以“在”很可能被改成了“从”。较难的读法“在”,很可能反而是较好的读法。关于撒拉但,见列王纪上 4:12;7:46。亚当作为城名,别处未再出现。关于这一事实的意义,华兹华斯主教在此处已有很好的指出。撒拉但在耶斯列之下,但尚未确定其遗址。有人认为亚当是在三十英里外的达米耶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