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有人到我这里来;他们是哪里来的,我却不知道。——这是一句谎言;虽然一切谎言都是罪,但显然这并未在喇合的良心上留下污点。雅亿杀西西拉的事也可这样说。神对于罪与圣洁的标准从不改变;但人的良心标准,即使在信心已成为其品格中主导原则的时候,也可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有所差异。在耶稣基督里,“凡信的人都得称义,脱离一切”;但“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称义。”在这里和别处一样,律法的功用不过是叫人发现罪。
第6节 (6)麻秸。——有人指出,麻和大麦都是成熟较早的作物(出埃及记 9:31),而正月(见约书亚记 4:19)正是收割大麦的时候。(参撒母耳记下 21:9。)
第9-11节 (9-11)她对二人说,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这一番认信的话,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值得记念。请注意摩西预言之歌在此的应验,其中有一部分在这里几乎被重述(出埃及记 15:15-16;参约书亚记 2:9-11):“迦南的居民必要消化;惊骇恐惧要临到他们。”但尤其要留意喇合自己信心的表白:“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以色列人的信心比这更进一步吗?他们的信心总是能达到这一步吗?(参约书亚记 24:14;列王纪上 18:21;约拿书 1:9-10。)就是先知自己,也难以宣告更多。若他们能使以色列民承认这一点,便已心满意足。喇合的认信也是一连串认信中的一个。埃及人、非利士人、叙利亚人、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都因与以色列接触,而先后被带到同样的承认上来。其原因已说明在约书亚记 4:24:“要使地上万民都知道耶和华的手大有能力。”
第13节 (13)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无论喇合本人过去如何,她顾念全家的表现都很值得注意。她并没有因此与家人隔绝,或在他们的社会中被贬抑。若我们记得摩西在摩西五经若干经文中所描述的迦南人光景(如利未记 18:24-28;20:22-23),再把那些经文与本章相较,就可以合理地断定:照当时的情形,喇合在道德上并不低于她的同胞,反而高于他们。这使我们想到,当神的话临到那“邪恶淫乱的世代”时,“税吏和娼妓”并不是其中最坏的人。他们信施洗约翰,也是那位真正的约书亚最恒常的听众之一(马太福音 21:32;路加福音 15:1)。
第15节 (15)她的房子是在城墙边上。——这对两个探子倒是万幸。也许他们正是因此选中了那里,因为这样他们离城就不必经过城门。
第16节 (16)你们且往山上去。——耶路撒冷和耶利哥之间的山地,常常给比约书亚这两个探子更坏的人作过避难所(路加福音 10:30)。
第18节 (18)你缒我们下去的这窗户。——几乎无须指出,那条朱红线绳与把二人缒下去的绳子并不是一件东西,原文用的是不同的词。若要求喇合把探子逃脱所用之物挂在窗前,那就太荒谬了;这样便会立刻把事情告诉一切看见的人,而这正是喇合答应不做的事。那“朱红线绳”和房顶上的“麻秸”,大概原都属于同一营生;因此,窗前所挂出来的东西并无异常,然而对那些知情的人来说,却足以作为记号,使他们认出这所房子。
第19节 (19)凡出了你家门往街上去的,他的罪必归到自己的头上。——参出埃及记 12:22(逾越节的记载):“你们要……把盆里的血,涂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你们谁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门,直到早晨;因为耶和华要巡行击杀埃及人。”血之于埃及地以色列人的房屋如何,这窗户上的朱红线之于喇合的房屋也如何。二者都同样预表了“基督的宝血”。
第22节 (22)三天。——也就是,很可能按旧约通常采用的包容计算法,从他们开始执行使命起,直到满了三天为止。
第24节 (24)耶和华果然把那全地交在我们手中。——请注意这次使命所得出的完全令人满意的结果,并将此与约书亚记 2:1 所说的话作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