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第十四章。本书第四大段。约旦河西之地分给九个半支派(约书亚记 14-19 章,含)。
(1)“以下是……以利亚撒……和约书亚……所分给的地业。”——这里我们进入约书亚伟大工作的第三部分记载。他曾经:(1)领以色列过约旦河;(2)征服那地;(3)把地分给各支派。
“以利亚撒……和约书亚。”——请注意,不是约书亚和以利亚撒。这与摩西的律法,以及他奉命在以色列中设立、并要在他死后继续施行的政体,完全一致。见民数记 27 章,在摩西为以色列求一个牧人的祷告中,主说:“你将约书亚领来”(这里他预表那位伟大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按手在他头上;并且(民数记 27:21)他(约书亚)要站在祭司以利亚撒面前;以利亚撒要凭乌陵的判断,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求问;他们要遵以利亚撒的话出入,他(约书亚)和以色列全会众都要如此。”(另参申命记 17:9:“你当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见祭司和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看见摩西在以色列中所设立、并要延续到有君王之前的政体轮廓。祭司掌立法权,审判官执掌行政权。诸审判官中,约书亚居首;其后直到撒母耳的审判官,与祭司都保持同样关系。约书亚也是先知。撒母耳(也是先知)在政体中又建立了第三种权柄,并使最高行政权成为持续且世袭的,从而使以色列有了先知、祭司和君王并立的政体。不过在此时,祭司以利亚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即神对摩西“赐一位牧人”之祷告的回应)就是治理者。摩西所求的是,这位以色列的牧人要“领他们出,领他们入”。约书亚已经领他们出去争战得胜;现在他要把各支派领进主在应许之地为他们所选定的家业。
“以色列人各支派宗族的族长。”——这些人都记在民数记 34:16-28;除以利亚撒和约书亚外,每支派一人。正如民数记 34:16-19 所述,这些名字当时是神赐给摩西的。但岂不值得注意吗?在那地尚未征服之前,考虑到分地之前还要经历的一切战事,那些将来要分地之人的名字,竟然已经启示出来。人无法这样安排。随意射出的一箭,战场上一着失误,追击或逃跑时的一时仓促,都可能使这份名单缺了人。但事情并非如此。迦勒(这名单中仅次于约书亚的第一人)在约书亚记 14:10 说:“耶和华照他所应许的使我存活。”其实这十二位委员都可以这样说。我们不禁要问:若民数记 34 章的记载不是真实无伪的朴实事实,它还会包含这样一个看来如此不近人情的说法吗?说民数记中的这些名字是后来添上的,是行不通的;给出这些名字时所用的语言形式,已禁止这种说法。并且,除了迦勒之外,我们对这十二位委员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的名字。
第2节
(2)“拈阄……照耶和华借摩西所吩咐的。”——见民数记 26:52-56;34:17-29。
“给这九个支派和半个支派”;又(3)“因为摩西已经给了”;又(4)“因为约瑟的子孙是两个支派。”——这几节的论证只能表示:支派所得的产业总数应当是十二份,因此利未人不列入任何独立的领土地位之中,因为约瑟的子孙要算作两个支派。关于以法莲和玛拿西,雅各曾对约瑟说:“他们必归我,如流便和西缅一样。”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是孙子,却要算作雅各的儿子,并且各自作一支派之首。这样,计算雅各众子的方式有两种,而每一种都是十二;这两种似乎都在出埃及记 28 章中得到承认。那里告诉我们,大祭司要将以色列众子的名字按着生次刻在肩头上(即约瑟和利未都算上,但不算以法莲和玛拿西);在胸牌上,则要按着十二支派的名字(即列出以法莲和玛拿西,却不列约瑟和利未)。这两种计算方式都是必要的,为要使完整的以色列都由大祭司来代表。并且在每一种算法中,数字十二都得以保存并被强调;显然这里也是如此。
第6节 犹大的产业(约书亚记 14:6 至 15:63)。
(6)“耶孚尼的儿子迦勒”——迦勒是从犹大支派中被委任来分地的委员(民数记 34:19)。此时他先出来求自己的产业,表面看来似乎近于自利;但他所求的荣耀地位,同时也是他支派产业中最危险、最艰难的位置,因此便不能这样看。他求的是亚衲巨人子孙的地区,并承诺要靠着耶和华的能力把他们赶出去。因此“约书亚为他祝福”,把希伯仑给他为业。值得注意的是,在摩西所差派的两个忠心探子中,迦勒首先得着产业,而约书亚却在以色列众人都得着之后才得(见约书亚记 19:49)。这两人的性格,在这一对比中显明出来:一个总是在危险的事奉上居前;另一个却最后才为自己寻求属于自己的事。因此,“连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参约书亚);但“辱骂你之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正如征服亚衲子孙的重担落在迦勒所得的份上。还要注意,那杀歌利亚的人也被说成是“除掉以色列人的耻辱”(撒母耳记上 17:26)。“谁能在亚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
第7节
(7)“我那时四十岁……”以及(10)“看哪,现今我八十五岁了。”——在这段讲话中,我们得着关于约书亚率领以色列征服迦南诸战持续时间的唯一直接证据。探子是在出埃及后第二年,从加低斯巴尼亚被差遣出去的,距过约旦河约三十八年半(见申命记 2:14)。因此,迦勒过约旦河时应是 40+38=78 岁。他们开始分地时,他是八十五岁。所以征服本身必定延续了七年之久。很明显,关于攻取耶利哥和艾城,以及约书亚对南北联盟两次战役的记载,并未包含战争的一切细节。
第9节
(9)“摩西那日向我起誓说……你脚所踏之地定要归你。”——摩西在这应许中是否特别指着希伯仑说,这是无法确定的。
第11节
(11)“我还是强壮,像摩西打发我去的那天一样……”——但照约书亚记 13:1,“约书亚年纪老迈了”。然而约书亚死时一百一十岁,只比迦勒此时大二十五岁。他们是同时代的人。不过,约书亚肩负的责任大得多(再加上性情可能不同),完全可以很自然地解释:为何一个人比另一个人衰老得快得多。
第14节
(14)“基尼洗族人。”——这个称号似乎与基纳斯有关(约书亚记 15:17)。
第15节
(15)“基列亚巴。”——“亚巴是亚衲人的始祖”(约书亚记 21:11)。“亚巴”在希伯来文中意思是“四”,因此有人试图把它解释为“四人之城”。例如拉希说,这是“亚希幔、示筛、挞买和他们父亲”的城。另一些人则试图把它看作四个同盟城之一,像基遍和它的盟城一样。但约书亚记的经文似乎毫无疑问地表明,亚巴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管他为何得此名。除非亚衲人和创世记 14 章中的苏西人、利乏音人、以米人是同一时期的(而申命记 2:3 表明他们都是巨人种族),不然希伯仑在称为基列亚巴之前,必先已名为希伯仑。但创世记 23:2 的经文似乎表明,撒拉死的时候,那地方就已经叫基列亚巴;而这完全是可能的。(见民数记 13:22 注。)“大人”——更确切地说,是亚衲人中最伟大的人。
“于是国中太平,没有争战了。”——这句话也见于约书亚记 11:23,在那里它所处的位置十分自然;它在那里结束了约书亚争战的记载。但在这里就不那么容易解释。若我们十分确定亚衲人是在何时被赶出并被杀的,就可以把这句话与那一部分历史联系起来;但请参看约书亚记 15:14 的注释,以及下一节的注释。